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维护教育公平;2.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3.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4.注重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相匹配,确保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5.依据申请学生学业情况、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接收专业择优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6.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适用范围、条件及方式(一)申请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凡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方式转专业分为集中转专业和即时转专业两种方式。
凡有特殊专长、或因疾病、或参军入伍复学者,可在学籍注册四学期内申请即时转专业。
其它情况均在一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
(三)不可转专业的情形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1.教育部、XX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2.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3.学籍注册时间超过四学期者;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5.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6.低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7.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一)集中申请转专业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于春季学期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发布接收名额和要求,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申请者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
所在学院接受申请后,出具学院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审查情况、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等)。
4.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网上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组织考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申请专业组织的考核,各学院需组成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者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占比7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30%,择优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学生自愿原则。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双向选择原则。
学生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接收其他专业转入学生。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 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二、申请对象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年限未超过3年者。
三、限制条件1.艺术、体育特殊类型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出艺术、体育类专业。
2.申请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应通过艺体类专业水平考核。
3.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外语测试。
4.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美术测试。
5.申请转入专业学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6.在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委托培养、单独招生或学校招生章程已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本科生转专业在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主要工作环节包括:1.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发展阶段等情况,确定当年各专业年级转入学生计划。
2.转入学生计划经学校审核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告。
3.各学院分别制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公布实施,明确对拟转入专业学生已学课程的认定细则和后续课程要求。
4.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在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核实登记,连同已学习课程成绩单,递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5.各学院开展转入学生考核工作,学院认定拟转入学生已学习课程,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公文方式报教务处。
6.教务处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修读和考核。
1.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按教务处通知到新专业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下学期新专业的课程选课。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齐齐哈尔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要求的转专业学生必须是各专业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二、转专业条件第五条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的要求;(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三)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四)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专科生各科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分)。
(五)其他原因: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3.因专业停招、改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后重新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跨类转专业;(1)专业类别为文科专业转理工科专业者,或理工科专业转文科专业者;(2)考生类别为理科转文科者,或文科转理科者;(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其它专业者;(4)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者。
3.专科升入本科者;4.转入专业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5.应予以退学者;6.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七条专业净转出率不超过专业人数的10%。
三、转专业审批程序第八条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初审后,学生填写《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条件,根据《XXXX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校统组织,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转入院(系)择优录取。
在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各院系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 5-10% 以内。
二、申请条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在读一年级本科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 ( 专业 ) 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2.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3.学业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第一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特殊专业(艺术类或体育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3.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的;4.跨科类(理科或文科)申请转专业的;5.拟作退学处理的;6.由预科升入本科的;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8.经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办理程序1.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二周,由学生本人提交转专业申请,填写《XXXX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学生所在学院接受学生书面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查,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和排名表。
3.拟转入学院对要求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
4. 教务处于暑假期间,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5.下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将审批意见反馈回院系,由院系通知有关学生。
6.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本人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7.当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则由接受院系按学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大一新生转专业流程
大一新生转专业流程一、背景介绍大学新生在入学后,有时会发现自己对所报读的专业不感兴趣或者发现其他更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这时,转专业就成为了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本文将介绍大一新生转专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了解转专业政策在考虑转专业之前,首先要了解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不同学校对转专业的要求和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
有些学校可能对转专业有严格的限制,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或者考试成绩要求。
因此,了解学校的转专业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三、了解目标专业要求在决定转专业之后,需要了解目标专业的要求。
了解目标专业的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实习或实践要求等内容,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计划。
可以通过查阅学校的官方网站、专业介绍手册或者咨询相关专业的老师来获取这些信息。
四、与辅导员或指导教师沟通在决定转专业之后,建议与自己的辅导员或指导教师进行沟通。
他们可以为你提供关于转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并帮助你了解所需的手续和流程。
同时,他们还可以帮助你规划学习计划,并提供一些有关目标专业的课程选修建议。
五、填写申请表格一般来说,学校会要求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格。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要仔细阅读表格上的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有些学校可能要求附上个人陈述或者转专业申请的理由,这时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
六、提交申请材料并等待审核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申请材料可能包括转专业申请表格、成绩单、个人陈述等。
提交后,需要耐心等待学校的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通常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公布。
七、参加面试(若需要)有些学校或专业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参加面试。
面试的目的是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兴趣、动机和适应能力等。
在面试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面试材料和自我介绍,以展示自己的优势和适应目标专业的能力。
八、接受或拒绝转专业通知学校审核结果出来后,会通知申请人是否被转专业录取。
如果被录取,恭喜你成功转专业!你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后续的流程办理。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齐齐哈尔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等各类在籍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宗旨,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XXXX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育人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潜质潜能,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范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XX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交流学生除外)。
第三条教务处主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要求第四条转专业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原则;(S)学生自愿申请原则;(四)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新生报到后进行,第二次在一年级结束时进行,第三次在二年级结束时进行。
第六条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本班级人数的10%o第七条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如确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同意,方可再给一次转专业机会。
(一)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二)学校因专业停招,休学、保留学籍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S)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但艺术类专业学生须在同类艺术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四)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且难以完成学业者,由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综合评估,教务处审核后同意者。
第八条学生(不包括新生)在同一门类下的各专业间转专业时,可编入同一年级学习,跨门类转专业一般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九条申请转专业的新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条面试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公安、司法类专业新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其他专业转入要求,由学校调配到其他专业;符合面试和体能测评要求且志愿学习公安、司法类专业的学生(女生应执行15%的规定),允许转入公安、司法类相关专业。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在大学学习期间,很多学生会面临转专业的情况。
无论是因为个人兴趣的改变,还是对原专业不满意,选择转专业都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决定。
因此,制定一份合理的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学生需要对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
明确自己的兴趣所在,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这将有助于确定需要转入的专业领域。
同时,也要考虑自己的学术基础和专业能力是否适合目标专业,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学习和补充知识。
其次,学生需要了解目标专业的转专业政策和要求。
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对于转专业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可能需要进行考试或面试,有的可能需要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
因此,学生需要提前了解目标专业的转专业政策,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接下来,学生需要与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辅导员或相关老师进行沟通。
他们可以给予学生一些建议和指导,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转专业的利弊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在转专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最后,学生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转专业计划。
这份计划应包括转专业申请的时间节点、所需材料的准备、相关考试或面试的准备、以及在转专业过程中可能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制定一份详细的计划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把握转专业的方向和进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综上所述,大学转专业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和准备的决定。
制定一份合理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把握转专业的方向和进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希望以上方案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同学,祝愿大家都能顺利完成转专业的过程,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具有我院学籍且在校就读一学期以上普通专科一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按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一)特长类确有特长,经学院核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兴趣类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更有利于个人发展的。
(三)特殊困难类1.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2.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特殊情形类1.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或复学学生,因为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2.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和专业发展情况,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二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2.所开课程学习成绩全部合格;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定单)、委培的;3.考生类别为未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单独招生考试、对口升学、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贫困地区专项生等);4.专科层次音、体、美等特殊专业和普通专业互转的,音、体、美等特殊专业互转的;5.正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的学生或二次转专业的;6.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7.在校期间受到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8.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学生;9.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四条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特长类,兴趣类转专业程序1.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第一学期期末经转出系、转入系审核同意后,交学生处、招就处、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由学生处予以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转专业结果通知相关系部,由相关系部通知学生本人;3.学生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手续。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一、总则1. 为充分尊重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1.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学生已修满一年级课程,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3. 学生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就业方向等,确保转专业是基于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
4. 学生应具备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5. 学生在原专业就读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包括审查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转专业理由等,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面试或考核。
4.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包括变更学籍、调整宿舍等。
6.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补修课程的成绩计入学生总成绩。
四、其他规定1. 学生转专业后,不再享受原专业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和资助。
2.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3. 特殊情况下的转专业,如学生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 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学校教务处提出,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XXXX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尊重学生选择和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仅限于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优秀本、专科有籍在校生,不含专科升本科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办理时间一般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末进行。
第四条转专业计划数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取得学籍的在校生人数制定,报分管校长审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公布。
第五条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具备转专业资格: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第一学年各门课程(含必修课、限选课、任选科)考试及格,并且必修课总成绩位居本年级本专业前列;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要求。
第六条转专业具体程序: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2、院(部)系对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进行资格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各院(部)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报送教务处汇总、审核;4、教务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长审阅,并在校内公示3天;5、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务处报山东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6、教务处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书面通知有关院(部)系及学生;7、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七条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按照《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学要求差别较大或因培养方案不同未能修读的课程,必须重新修读并参加考试取得学分。
第八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转专业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原则进行,一旦转入新专业不得再调回原专业;2、根据参加高考的考生类别(理工或文史)在本类别内选择转入专业,一般不可跨文理大类;3、总成绩排名居前的优秀学生,在学校当年公布的转专业计划总数内,部分学生可跨门类(医、工、文、理、管、教、法等)转专业,部分学生可在本门类内转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方向之间不再重新调整专业;4、转专业名额不能递补或调剂使用;5、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从第二学年开始所有费用均按新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其他方式转专业1.循环协议转专业:在一年级期间,在个人自愿,并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一对一互相交换循环转专业。
2.学有特长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有特长的学生(即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视具体情况转入相关专业。
3.学习困难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习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理工类专业可转文、经、管、法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可转理科类专业,文、经、管、法类可转文科类专业。
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4.创新创业转专业: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的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满2年及以上,且休学前学业GPA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专业学习。
5.入伍退役转专业: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程序1.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协调、汇总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大学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XXXX大学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改革,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创设更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条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xxxx 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120XX)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宏观考虑学校专业发展需求,各专业计划转入人数不低于专业实际人数的20%O第二章转专业学生范围和条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学生范围包括已注册并取得学籍的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和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二年级学生。
第四条一年级学生,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确有专长或专业兴趣,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发挥特长,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一年级学生和二年级学生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持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审核后,认为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2.因生源地高考政策差异等,学生存在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3.低批次专业学生高考录取分数线达到高批次拟转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4.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止招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5•经认定在下列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①参加拟转入专业省级及以上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②以第一作者(所署单位为XXXX学院,下同)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三类及以上期刊,不含增刊)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部者: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专利授权或其他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者;6•因学校重大教学改革需要转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的;7•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优先考虑;8•转入我校就读,并符合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的;9.需要学校研究的其他相关情形。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背景介绍在大学学习期间,学生可能会因为个人兴趣、职业前景和学术追求等因素考虑转专业。
大学转专业是指在大学学习阶段中,由本专业转入其他专业并接受该专业的培训教育。
然而,大学转专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涉及到众多的方面,需要有明确、完整的实施方案来指导。
相关法规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学生转专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流程。
在规定的转专业测评机制中,对转专业的学生实行“三同规定”,即“同学科门类、同培养层次、同年级”。
并且,学院或学校有权对学生转专业进行审批,审批后转专业的学生应当重新制定个人学业计划,并按照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学业。
转专业实施方案第一步:了解本专业在考虑转专业前,需要认真了解当前本专业的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学科内容、课程设置、就业前景、毕业要求等。
建议在校期间多参加学科相关的课程小班授课,实地参观相关实验室和企业等,更具体地了解相关知识。
第二步:明确目的和动机大学生考虑转专业是因为不同的原因,可能是就业前景、兴趣爱好、学术追求等。
需要明确自己的转专业目的和动机,以及是否可以与原本专业的知识和经验相结合。
第三步:寻找目标专业大学生考虑转专业需要寻找与自己兴趣和能力相符合的专业。
建议多查阅相关资料,如教材、书籍、报刊等,以及和目标专业的老师或学长、学姐沟通交流,得到更加深入的了解。
第四步:了解转专业流程和规定在大学转专业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流程、规定和标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可以向学院或学校的教务处和学生会咨询相关信息。
第五步: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在了解转专业相关流程和规定之后,若希望转专业,就需要根据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学校和学院的不同需求,申请材料可能包含成绩单、个人简历、转专业申请书等。
建议在提交申请之前,先和学生工作部门或教务处老师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要求。
第六步:转专业测评和审批在提交申请后,学院或学校会进行转专业测评和审批。
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转专业相关政策
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转专业相关政策第一条、为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xx号令)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x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类高等学校本、专科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或确有特殊专长,以及因身体原因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或本专业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或有特殊困难的确凿证据证明,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可予以转专业或转学。
转专业第四条、引导和支持各高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x号),改革教学管理,探索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等自主学习模式。
第五条、以学生利益为根本,以人才培养规律为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按大类招生的有效途径,有条、件的高校要有计划的逐步实行按大类招生。
第六条、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学校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申请,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七条、转专业的基本原则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1.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2.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3.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4.遵循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5.遵循择优、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第八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1.各高等学校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学生和社会公布;2.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经学生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其所学专业。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或有特殊才能及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者,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4.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因留级、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及入伍转业复员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转专业;5.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包括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类型、国防生、军事院校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高职班(三校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不得申请转专业;6.艺术和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7,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8.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9.严禁将低批次录取的学生跨批次转入高批次专业;10.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原则上在本专业完成学业,也可根据学校办学情况、学生志愿,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前提下转入相关专业;11.按大类招生的高校学生在分专业时,原则上只能在该大类下的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12.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进行一次专业调整;13.转专业的具体工作由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录取通知书与录取数据不一致的,一律以录取数据为准进行学籍电子注册;14.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要按照“严格、规范、准确、及时”的要求,做好专业调整后的审核及电子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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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
为了深化教育教案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齐齐哈尔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要求的转专业学生必须是各专业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教案计划规定课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二、转专业条件
第五条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的要求;
(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四)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以上(含);专科生各科平均分分以上(含分)。
(五)其他原因: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因专业停招、改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后重新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跨类转专业;
()专业类别为文科专业转理工科专业者,或理工科专业转文科专业者;
()考生类别为理科转文科者,或文科转理科者;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其它专业者;
()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者。
.专科升入本科者;
.转入专业教案资源不足的专业;
.应予以退学者;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七条专业净转出率不超过专业人数的。
三、转专业审批程序
第八条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初审后,学生填写《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第九条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由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接收意见。
第十条经转入、转出学院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学校下发文件。
第十一条转入、转出学院请于两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转专业文件,学生须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四、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若转入专业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者,则须交清当年学费,不得拖欠,以后则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若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低于原专业者,则仍然按原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四条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取得的全校任意选修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他符合新专业教案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学院与相关任课教师确认后予以承认;所缺的新专业前期的个别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必须补修取得相应学分。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