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面条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生面制品的国标
关于生面制品的国标(GB/T 1512-2021《绿色食品生面食、米粉制品》),其主要规定了生面食、米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
术语和定义:
-生面食制品:以麦类、杂粮及其碾磨粉类制品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和面、制条或制片等多道工序,经(或不经)加工干燥处理制成的制品。
-米粉制品: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加水浸泡、制浆、压条或挤压等加工工序制成的条状、丝状、块状、片状等不同形状的制品,以及大米仅经粉碎的加工工序制成的粉状制品。
要求:
-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T 392的要求。
-加公用水:应符合GB/T 391的要求。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检验方法:
例如,酸度的测定应按照GB 5009.2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进行,使用京都电子KEM自动电位滴定仪AT-710S等仪器进行测定。
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应符合相关国标的要求,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此外,对于焙烤食品与面米制品的其他国标,如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和品类代码,对于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标是指导性标准,旨在确保生面制品和其他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应遵守这些标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行业规定,确保标准的正确执行。
手工挂面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手工挂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手工挂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荞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菜籽油,经配料、混合、和面、醒发、成型、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手工挂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6 菜籽油GB/T 1355 小麦粉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5028 荞麦粉LS/T 3212 挂面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3.1 按形状不同分为面条和异形面。
3.2按配方不同分为全麦手工挂面和荞面手工挂面。
4 技术要求4.1 原料和辅料要求4.1.1 原料4.1.1.1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4.1.1.2 荞麦粉:应符合GB/T 35028的规定。
4.1.2 辅料4.1.2.1 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的规定。
湿面面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湿面面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面面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菜籽油、玉米粉、食用玉米淀粉、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和面、压延、醒化、切条、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湿面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10463 玉米粉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LS/T 3212 挂面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的规定。
3.1.2 辅料3.1.2.1 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的规定。
3.1.2.2 玉米粉:应符合GB/T 10463的规定。
3.1.2.3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 8885 的规定。
3.1.2.4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湿面条(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LFTH0001S-2018
湿面条(非即食)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生活饮用水为原料,以食用盐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
经和面、压面、切面、煮面、晾制、真空包装、杀菌、晾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湿面条(非即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5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
3.6 微生物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方便面米制品的规定。
3.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1。
面条卫生管理制度标准
一、总则为了确保面条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面条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三、卫生管理要求1. 人员卫生(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清洁的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3)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
2. 生产加工卫生(1)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生产加工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3)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变质、过期、污染的原材料。
(4)生产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加工时间,确保面条熟透。
3. 储存卫生(1)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霉变、虫蛀。
(2)储存面条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3)储存面条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储存。
4. 运输卫生(1)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面条受到污染、损坏。
(3)运输车辆应配备防尘、防潮设施。
5. 销售卫生(1)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销售面条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3)销售过程中,应保持面条新鲜,不得销售变质、过期、污染的面条。
四、监督检查1. 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面条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卫生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面条卫生管理制度标准,旨在规范面条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促进面条行业的健康发展。
生湿面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生湿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湿面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酒精、食用盐,添加或不添加谷物碾磨粉【黑米粉、粟米(小米)、燕麦粉、薏米粉、玉米粉、荞麦粉、糙米粉、香米粉、高粱粉、大米粉、糯米粉、小麦胚芽粉】、紫米、藜麦米、绿豆、蛋粉、玉米淀粉、蔬菜粉、大豆油,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丙二醇、丙酸钙、碳酸钠、碳酸钾、乳酸钠、栀子黄、山梨糖醇、三聚磷酸钠,经原料验收、粉碎、筛选、配料、和面、醒发或不醒发、成型或不成型、包装、而制成的生湿面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5小麦粉GB1535大豆油GB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栀子黄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0343食用酒精GB/T10462绿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5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钠(溶液)GB255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GB255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GB255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钾GB292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二醇GB292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S/T3245藜麦米Q/FQDJ0001蛋粉类产品Q/LH0002S蔬菜粉Q/LH0004S谷物碾磨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形状不同分为:面条类、皮类、面团类三种。
DB53 231-2007 鲜面条
鲜面条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3/ 231-2007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鲜面条是云南传统的地方鲜粮食品,长期以来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
该类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鲜面条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确保鲜面条系列产品质量安全、促使云南省鲜面条产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以及交货验收的依据,同时也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鲜面条系列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为确保鲜面条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指标中理化部分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考虑到鲜面条系列产品特有的生产加工工艺及传统消费习惯,微生物指标参照执行相关食品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在鲜面条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非食品原料。
标准中鲜面条技术要求根据该产品的风味和特点,结合产品的实测验证数据而确定;本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本标准的编写内容及格式是按照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以及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而编制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昆明市标准化协会、昆明市质量检验协会、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昆明市饮食服务公司建新园粮食制品厂、昆明穗丰食品厂、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天欣、祝红昆、李波、李维香、张国斌、柳东林、江俊、董建平、李爱英。
IDB53/ 231-2007鲜面条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面条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果蔬汁、玉米粉、荞麦粉、鸡蛋等,经和面、成型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风味的鲜面条。
生鲜面米制品企业标准范例
Q/ZD0001S-2020生鲜面米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藏饺子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等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789.4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品酸度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GB/T24616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98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02号令Q/ZD0001S-2020 3术语和定义3.1生鲜面米制品以小麦粉、大米、杂粮等谷物为主要原料,或同时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单一或多种配料为馅料,经加工成型后进行包装,包装后在0~8℃范围内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方便凉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方便凉面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小麦粉为原料,以大豆油、食用盐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
经和面、压延、切面、熟制、刷油、冷却、装盒制成的凉面。
并配以油辣椒包、复合调味液包、芝麻酱包、花生碎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制成的方便凉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1.2油辣椒包、复合调味液包、芝麻酱包、花生碎包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生产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3.3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3.5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中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污染物限量
3.6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3.7微生物限量
3.7.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中熟制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
3.7.2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3.8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生鲜面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生鲜面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鲜面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辅以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加水和面、醒面、压面、切制成型、定量切断、包装、冷贮等工序制成的生鲜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S/T 3212 挂面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3.1.2 辅料3.1.2.1 碳酸钠: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方便面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方便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方便面制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小麦面粉为原料,辅以小麦淀粉、食用酵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和面、醒面、洗面、过滤、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灭菌等工序制成的熟制面块,加入辣椒调油味料包和水基调味料包包装而成的直接食用的方便面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3 芝麻油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74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 18186 酿造酱油GB 18187 酿造食醋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20980 饼干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2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氮气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LS/T 3220 芝麻酱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755 芥末酱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监督发(2005)260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生湿面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生湿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湿面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酒精、食用盐,添加或不添加谷物碾磨粉【黑米粉、粟米(小米)、燕麦粉、薏米粉、玉米粉、荞麦粉、糙米粉、香米粉、高粱粉、大米粉、糯米粉、小麦胚芽粉】、紫米、藜麦米、绿豆、蛋粉、玉米淀粉、蔬菜粉、大豆油,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丙二醇、丙酸钙、碳酸钠、碳酸钾、乳酸钠、栀子黄、山梨糖醇、三聚磷酸钠,经原料验收、粉碎、筛选、配料、和面、醒发或不醒发、成型或不成型、包装、而制成的生湿面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5小麦粉GB1535大豆油GB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栀子黄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0343食用酒精GB/T10462绿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5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钠(溶液)GB255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GB255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GB255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钾GB292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二醇GB292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S/T3245藜麦米Q/FQDJ0001蛋粉类产品Q/LH0002S蔬菜粉Q/LH0004S谷物碾磨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形状不同分为:面条类、皮类、面团类三种。
面食类执行标准号
面食类执行标准号
1. 面粉类产品执行标准号: GB/T 8944-2014《面粉》、GB/T 11783-2016《全麦面粉》等。
2. 面条类产品执行标准号: GB/T 20883-2014《干制面条》、
GB/T 24373-2009《新鲜面条》等。
3. 饺子类产品执行标准号: GB/T 9909-2015《饺子皮》、GB/T 20390-2006《水饺》等。
4. 包子类产品执行标准号: GB/T 20582-2006《包子》、GB/T 23816-2017《生活用面团制品》等。
5. 馒头类产品执行标准号: GB/T 20885-2014《蒸馒头》、
GB/T 8967-2002《小笼包》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些面食类产品的执行标准号示例,具体的标准号可能根据地区、国家制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生产和销售中,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来执行。
鲜面条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鲜面条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鲜面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面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搅拌和面、压片、成型、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鲜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7589 纸餐盒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S/T 3212 挂面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按配方不同分为刀切面和拉条面。
4 技术要求4.1 原料和辅料要求4.1.1 原料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4.1.2 辅料4.1.2.1 碳酸钠: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
4.1.2.2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面条的产品标准号
面条的产品标准号面条,作为中国传统的主食之一,是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食品之一。
然而,由于市场上面条种类繁多,品质良莠不齐,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面条的产品标准号。
一、标准号介绍产品标准号是指对某一类产品制定的一套标准规范,它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安全、标识、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面条而言,产品标准号不仅能够规范生产和销售流程,还能够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面条的产品标准号的制定过程1. 市场调研制定面条的产品标准号之前,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目前市场上面条的种类、品质、销量等情况。
通过市场调研可以明确目标,确定标准的制定内容和范围。
2. 技术要求制定在制定产品标准号时,需要参考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食品加工技术、面条制作流程、原料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制定技术要求,可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3. 质量控制制定产品标准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质量控制,包括产品的检测方法、质量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质量控制可以确保生产出的面条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安全标准制定产品标准号时,需要关注面条的安全问题,包括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接触材料的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在制定安全标准时,需要参考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面条的安全性。
三、产品标准号的作用1. 维护消费者权益产品标准号能够帮助消费者辨别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选择优质的面条产品。
标准化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可以降低产品的质量风险,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2.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制定产品标准号,可以规范面条行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和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合格的面条产品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推动行业的稳定发展。
3. 保障食品安全制定面条的产品标准号可以加强对面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监督,确保面条中不含有有害物质,保证消费者食用的安全。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产品标准号的制定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湿面条(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LFTH0001S-2018
湿面条(非即食)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生活饮用水为原料,以食用盐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
经和面、压面、切面、煮面、晾制、真空包装、杀菌、晾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湿面条(非即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5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
3.6 微生物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方便面米制品的规定。
3.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1。
方便面皮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方便面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方便面皮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马铃薯淀粉、棕榈油、菜籽油、食用盐、谷朊粉和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碳酸钠),经配料、和面、加热挤压熟化、切分、计量入模、定型烘干等工序制成的熟制面饼,加入风味酱菜包、风味醋包、半固态调味料包、固态调味料包中的两种或多种调味包组合包装而成的方便面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188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4 马铃薯淀粉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0 棕榈油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74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T 18186 酿造酱油GB/T 18187 酿造食醋GB/T 18672 枸杞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1924 谷朊粉GB/T 22493 大豆蛋白粉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GB/T 23969 肉干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GB 299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SB/T 10513 牛肉粉调味料SB/T 10948 熟制豆类NY/T 959 脱水蔬菜根菜类NY/T 960 脱水蔬菜叶菜类NY/T 1393 脱水蔬菜茄果类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QB/T 4791 植脂末Q/CBJ0002S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Q/CBJ0003S 风味酱腌菜Q/CBJ0005S 固态调味料Q/LQS0001S 猪骨粉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鲜面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面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搅拌和面、压片、成型、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鲜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7589 纸餐盒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分为刀切面和拉条面。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4.1.2 辅料
4.1.2.1 碳酸钠: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
4.1.2.2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碳酸钠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6盒,3盒用于检验,3盒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总酸、水分、烹调损失、熟断条率、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5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7.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
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
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4806.7和GB/T 27589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8.3 运输
8.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
8.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8.3.3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
8.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
8.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2-8℃、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
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
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
9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