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镇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压细责任,根据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特点,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做好秋冬季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客服麻痹松劲心理,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确保及时高效精准处置突发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巩固我镇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密切协作,按“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疫情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实化工作要求,科学高效处置本镇突发疫情。

三、处置机制

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各中小学校、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兽医站、党政办等单位、部门及个人组成我镇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出现突发疫情启动应急响应后集中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项调查、处置措施;各村(社区)配合开展病例活动轨迹调查工作;一旦接到疫情防控疫情报告,及时与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协同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疫情。

镇卫生院:组织制定突发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实施全体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新冠疫情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镇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在紧急情况下实行交通管制的职责。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

镇民政办: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及时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镇财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中小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

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防止突发新冠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新冠疫情控制措施。

镇安监站:协助对乘坐汽车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镇兽医站:负责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好紧急物资采购、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扩散控制,以及镇卫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新冠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新冠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Ш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2)应急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突发新冠疫情的应急处置。

(3)疫情控制措施:发生疫情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可以申请在本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4)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5)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谣言、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五、应急处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