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难题。
如何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公正、公平、高效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以及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建议。
一、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涉及到农民的生存权和财产权,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提高政府执政能力。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
4. 推动经济发展。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经济发展。
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明确征地拆迁原则。
征地拆迁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设立征地拆迁机构。
设立专门的征地拆迁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制定征地拆迁计划。
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制定征地拆迁计划,明确征地拆迁的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4. 落实征地拆迁补偿。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征地拆迁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完善安置政策。
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妥善安置,改善生活条件。
6. 加强征地拆迁监督。
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7.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实施建议1. 加强政策宣传。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或其他公共利益目的,对私人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并拆除的行为。
为了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二、征地拆迁管理办法2.1 征收范围和程序根据《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家保护的自然保护区等土地。
征收程序主要包括方案制定、评估报告和合同签订等步骤。
2.2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土地和房屋,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还包括货币补偿、就业安置、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2.3 征地拆迁安置根据《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和居民应有适当的安置安排。
安置方式可以是提供合适的住房、就业机会或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等。
三、征地拆迁规章制度3.1 征地拆迁程序征地拆迁规章制度详细规定了征地拆迁的程序。
包括方案制定、公示征集意见、评估报告、合同签订和监督检查等环节。
3.2 征地拆迁补偿规章制度对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包括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货币补偿、就业安置、社会保险等方面。
3.3 征地拆迁安置规章制度还对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和居民的安置进行了规定。
要求提供适当的住房、就业机会或者经济补偿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意义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出台,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4.1 保护私人财产权益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明确了补偿标准和程序,保护被征地拆迁的私人财产权益,避免因征收拆迁而导致损失。
4.2 促进社会稳定规章制度对征地拆迁安置进行了规定,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和居民能够得到适当的安置和补偿,从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4.3 促进城市发展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范了征地拆迁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五、总结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城市建设和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组织机构1.建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包括招拍挂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
三、征地拆迁程序和要求1.征地拆迁前,必须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征地拆迁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2.必须依法进行土地评估和安置补偿,确保征地拆迁无论是赔偿还是安置都是合理的。
3.征地拆迁必须经过公告和听证,接受公众和当事人的监督和意见,确保公正、公开和透明。
4.征地拆迁需要通过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确定拆迁补偿合同的签订。
四、征地拆迁的程序1.征地拆迁前,需进行土地征收通知的发布。
2.拆迁征收时,需进行安置补助的发放。
3.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进行征地拆迁公告和述求告知的发放。
4.拆迁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搬迁。
5.征地拆迁结束后,需进行人员安置的工作,并进行安置费的发放。
6.拆迁后的土地,需进行规划和开发利用。
五、征地拆迁的监督与管理1.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建立监察举报部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监督和投诉,并做出及时处理。
2.对征地拆迁中不合法、不公正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处罚和追究责任等。
3.加强征迁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确保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4.建立征地拆迁工作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和信息统计,便于监督和评估。
六、支撑保障1.建立征地拆迁资金的专项账户,用于征地安置和补偿发放。
2.建立完善的补偿和安置机制,确保被拆迁人员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包括土地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城市规划部门等。
4.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和理解。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征地拆迁局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征地拆迁局审核同意。
3.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是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着重规范了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了监督与管理,并提出了支撑保障的建议,以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相关方利益得到保障。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熟悉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征地拆迁工作方案;(二)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宣传、动员、补偿安置等工作;(三)协调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四)收集、整理、归档征地拆迁相关资料;(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征地拆迁政策,讲解补偿安置方案;(二)收集、核实被拆迁户的相关资料;(三)与被拆迁户沟通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四)负责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工作;(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要求第七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征地拆迁方案;(二)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不得徇私舞弊;(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被拆迁户的个人信息;(四)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索取被拆迁户的财物。
第八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二)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三)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能够应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压力;(四)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范本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征地拆迁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和谐有序的原则,确保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设立征地拆迁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征地拆迁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解答被征地拆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二)制定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中的重大问题;(四)与被征地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成立征地拆迁安置小组,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当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地拆迁人的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被征地拆迁人监督。
第八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补偿安置第九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明确补偿金额、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期安排等内容。
第十一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依法支付补偿款项,并提供安置房源。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与被征地拆迁人协商确定搬迁期限,搬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建立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征地拆迁中的争议和投诉。
第十四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被征地拆迁人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征地拆迁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征地拆迁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征拆协调管理制度
征拆协调管理制度一、征拆协调管理制度的意义征拆协调管理制度是国家征地拆迁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统筹城市规划、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更新、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征地拆迁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法强拆或强制搬迁。
2.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更新的重要环节,规范管理可以更好地推动城市规划、资源配置和环境保护。
3.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规范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4.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征拆协调管理制度,可以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降低不必要的纠纷和成本。
二、征拆协调管理制度的内容征拆协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征地拆迁政策法规的落实。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2.协调管理机构的建立。
设立专门的征拆协调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3.征地拆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要制定征地拆迁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落实,确保透明公开,满足群众需求。
4.征地拆迁协商与补偿安置。
要依法依规进行协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5.法律保障和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征拆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避免出现意外事件和纠纷。
三、征拆协调管理制度的实施征拆协调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落实细则。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进:1.政府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征拆协调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确保补偿安置工作合理、公平、公正。
3.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征拆协调工作,监督管理机构的运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提供建议和支持。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征拆协调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观念,建设和谐社会。
南阳镇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南阳镇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一、引言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地和拆迁工作是不可避免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南阳镇征地拆迁工作制度,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流程以及各方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二、相关政策法规1. 国家土地征用法国家土地征用法是我国土地征地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征用的程序、补偿标准以及征地决定的合法性等方面的内容。
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是对国家土地征用法的具体细化,其中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的计算方法、补偿方式以及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内容。
3. 拆迁管理办法拆迁管理办法是关于城市拆迁工作的专门法规,其中规定了拆迁程序、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拆迁后的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三、征地拆迁程序与流程1. 征地准备阶段征地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土地调查评估、征地决定的制定和公告、补偿费用的核算等工作。
2. 合法征地程序合法征地程序包括征地告知书的发放、征地听证会的召开、征地协议的签订以及土地征收决定的公告等程序。
3. 拆迁准备阶段拆迁准备阶段主要包括编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费用的核算和支付、拆迁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4. 拆迁实施阶段拆迁实施阶段是实际进行房屋拆除和土地清理的阶段,需要合理安排拆迁工作,确保拆迁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四、相关责任和权益保障1. 政府责任政府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责任方,应负责征地拆迁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征地拆迁工作的发起方,应负责土地征用的申请、拆迁方案的编制和拆迁补偿的支付等工作。
3. 拆迁补偿权益保障征地拆迁涉及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补偿安置条例规定,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补偿标准不统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同地区采用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应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以确保拆迁户的权益被充分保障。
2. 征地决策透明度不高征地拆迁工作中,征地决策的透明度不高,社会公众对征地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产生了疑问,应增加征地决策的公开透明程度。
征迁办常用规章制度
征迁办常用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和实施城市征迁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制定本规章。
2.本规章适用于城市征迁办公室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具体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城市征迁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组织本规章的执行,负责城市征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征收范围1.城市征迁工作范围包括城市内的拆迁、搬迁、征地等工作。
2.拆迁范围包括建筑物、设施、土地等。
3.城市征迁工作应当依法规划,合理确定征收范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征收程序1.城市征迁办公室在启动征收程序前,应当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公告征收范围和标准,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
2.征收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规。
3.城市征迁办公室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征收标准1.征收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合理确定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
2.征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合理、公平。
3.城市征迁办公室应当依法执行征收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标准。
五、补偿与安置1.城市征迁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并依法落实安置政策。
2.城市征迁办公室应当积极协调安置工作,充分考虑受影响的人群的特殊情况,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城市征迁办公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安置政策,促进受影响人群的社会稳定和就业。
六、法律责任1.城市征迁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违纪。
2.城市征迁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征收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被征收人如发现城市征迁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七、附则1.本规章解释权归城市征迁办公室所有。
2.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城市征迁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是征迁办常用规章制度的内容,作为征迁工作的指导原则和规范,希望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执行,确保城市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司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公司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征地拆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所有部门、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公司征地拆迁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诚实守信。
第四条公司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目标:保障被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征地拆迁方案的制定第五条公司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方案,包括征地范围、拆迁对象、补偿标准等内容,并报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征地拆迁方案应当充分考虑被征地拆迁对象的利益,科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拆迁对象得到合理补偿。
第七条公司在制定征地拆迁方案时,应当充分征求被征地拆迁对象的意见,对存在争议的问题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公司应当公开征地拆迁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应当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安置补助等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拆迁对象。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评估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科学合理性。
第四章征地拆迁程序第十二条公司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时,应当依法依规,遵循程序,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向被征地拆迁对象告知征地拆迁的程序、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知情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及时核实被征地拆迁对象的身份和财产状况,做好相关登记工作,确保征地拆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征地拆迁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征地拆迁安置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根据被征地拆迁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置被征地拆迁对象,确保被征地拆迁对象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得到保障。
农村征地工作制度纪律
农村征地工作制度纪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征地工作,保障国家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纪律。
第二条本纪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农村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农村征地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各地要加强农村征地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二、征地程序纪律第五条征地前,必须进行土地调查和评估,明确土地权属、用途、面积、产值等基本情况。
第六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根据土地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并充分听取农民意见,进行公示。
第七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有关部门报请批准。
批准后,方能进行征地。
第八条征地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第九条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农民监督。
第十条征地后,要及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
三、征地补偿纪律第十一条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等,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土地补偿费应当按照被征地农民的土地份额分配,安置补偿费应当按照被征地农民的人口数量分配。
第十三条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征地批准决定书规定的期限。
第十四条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低于法定标准的补偿费用。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四、征地安置纪律第十六条征地安置应当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合理选择安置方式。
第十七条征地安置主要包括农业安置、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
第十八条农业安置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相应的农业生产条件。
第十九条就业安置的,应当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培训和就业服务。
第二十条社会保障安置的,应当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便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纪律监督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征地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纪律,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的征地拆迁管理工作,控制征地拆迁费用的支出,协调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保障本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主线、互通、服务区、管理中心、取土弃土区、附属设施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征地拆迁管理工作。
三、本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一)依法、规范、快速地取得公路建设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二)统筹规范主线、互通、管理中心、服务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用地的统一征收;(三)严格遵守国家、省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法律和法规,严格依照合同及各类协议办事;(四)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依据:1.本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由项目公司与市指挥部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工程实施期间,征地拆迁工作由项目公司工作小组总负责,协调处理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征地拆迁工作。
四、公司内部有关征地拆迁工作的协调制度(一)总体征地拆迁需求方案由项目公司工作小组提出,补充征地拆迁需求方案由需求方提出;(二)技术部负责与征地拆迁有关的技术分析工作;(三)合约部负责征地拆迁的履约行为做好监督工作,并参与征拆合同谈判及办理相关费用的支付工作;(四)财务部负责征地拆迁款的协议支付工作。
五、征地拆迁包干协议征地拆迁总包干协议和补充协议的谈判签定由领导小组主导、工作小组落实、合约部配合,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与市指挥部协商签定包干协议书。
征地协议应秉持公平、合理及严谨原则,征地拆迁部负责征拆协议的面积和核准。
合约部负责协议文本的审查、会签及结算审查工作。
六、征地拆迁合同标准外征地和附着物拆迁的制度实施小组在各自辖区内的实际的地类权属确认过程中,如遇到地类类别、土地数量及边角地等情况,与原协议文件的要求有出入,或无法依据协议执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地向工作小组报告,再根据项目公司领导小组的意见由工作小组或授权人员与县(区)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
征地工作管理制度
征地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保证征地工作的公正公平、有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征地工作,包括征地前的调查研究、征地协商、征地行政许可、征地补偿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各级征地工作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开展征地工作,确保征地工作合法、公正、透明。
第二章征地范围确定第四条征地范围的确定应当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周密论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征地范围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农民的利益、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保证征地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征地范围的确定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并经过公开公示,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征地协商第七条征地协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八条征地协商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并根据农民的合法诉求进行协商,达成合理的补偿协议。
第九条征地协商应当注重公平公正,不得将农民的合法诉求置之不理,确保征地补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征地行政许可第十条征地行政许可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一条征地行政许可应当严格按照征地协议的约定执行,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二条征地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示,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章征地补偿第十三条征地补偿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四条征地补偿应当按照征地协议的约定执行,并确保补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征地补偿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对征地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征地工作合法、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征地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征地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征地工作中的差错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十条对于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四篇)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合理的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政府管理、协商补偿、安置管理、监督和评估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政府管理1. 征地拆迁的规划管理(1)征地拆迁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城市的用地结构和布局,避免浪费和不合理占用土地资源。
(2)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3)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2. 合理补偿标准及程序管理(1)政府应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制定和调整合理的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和居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2)政府和拆迁方应确保征地拆迁过程中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要侵犯他们的基本权利。
(3)政府和拆迁方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居民的权利。
三、协商补偿1. 补偿协商的程序和方式(1)政府和拆迁方应在征地拆迁前与居民进行协商,明确补偿事项,确保公正公平。
(2)政府和拆迁方应明确补偿方式,包括金钱补偿、房屋安置、就业安置等。
(3)政府和拆迁方应建立公正公平的补偿评估机制,确保补偿水平与市场价值相适应。
2. 补偿协议的签订和履行(1)政府和居民应当在补偿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合同模糊而产生纠纷。
(2)政府和居民应当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补偿金及时到位,安置房屋按时交付使用。
四、安置管理1. 安置方式及条件(1)政府和拆迁方应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多种形式的安置方式,包括购房安置、租房安置等。
(2)政府和拆迁方应确保安置房屋的品质和配套设施完善,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要求。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因为城市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需要征收土地或拆除房屋的情况下,对被征收人或拆迁户进行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和补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一、立法基础二、程序流程项目立项是制定方案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征地拆迁方案的制定是根据项目需要和政策要求,对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
制定方案需要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或拆迁户的意见,并通过公示和听证等形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
征地拆迁协议的签订是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重要步骤。
协议需要明确被征收人或拆迁户的补偿金额、安置方案等具体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中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经济补偿、安置补助和生活保障等方面。
经济补偿是对被征收人或拆迁户因征收、拆迁而失去的土地或房屋进行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过渡费等。
安置补助是指将被征收人或拆迁户安置到新房时给予的补助,包括住房安置补助、搬迁补助等。
生活保障是指对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生计困难的被征收人或拆迁户提供的临时救助和安置支持,包括生活补助、就业安置等。
四、监督机制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
政府监督是指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审查、考核等方式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社会监督是指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和舆论监督。
司法监督是指法院对涉及征地拆迁的争议进行司法审理和公正裁决。
总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被征收人或拆迁户的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和补偿,促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明确的立法基础、规范的程序流程、合理的补偿标准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3篇)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工作,保障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进行征地拆迁活动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征地拆迁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保证公平公正,确保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征求被征地拆迁户的意见,尊重其意愿,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
第五条征地拆迁活动应当坚持合理利益分配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二章征地拆迁程序第六条征地拆迁活动应当遵循合法程序,包括公示、听证、评估等环节,并及时向被征地拆迁户公告相关信息。
第七条征地拆迁活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才能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征地拆迁。
第八条征地拆迁活动在实施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计划,并与被征地拆迁户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九条征地拆迁活动需向被征地拆迁户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并进行公示和听证,确保方案公平合理。
第十条对于不同类型的被征地拆迁户,应当制定不同的补偿和安置方案,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
第三章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第十一条征地拆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并及时支付。
第十二条被征地拆迁户应当依法享有房屋、土地、财物等合理补偿,并有权参与评估和谈判。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到自留地的被征地拆迁户,应当提供合适的替代土地,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第十四条对于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征地拆迁,应当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保证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十五条征地拆迁应当尽量减少被征地拆迁户的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
第四章监督和维权第十六条在征地拆迁活动中,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被征地拆迁户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详细的征地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并参与评估和谈判。
第十八条被征地拆迁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对于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公司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公司项目顺利实施,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征地拆迁的项目。
第三条征地拆迁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利益和被征地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平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得到贯彻执行;(四)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五)负责与被征地拆迁人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纠纷。
第三章征地拆迁程序第六条征地拆迁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项审批。
项目单位在取得项目批准文件后,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征地拆迁,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调查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地拆迁人进行评估,包括土地、房屋、附着物等。
(三)补偿方案制定。
项目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补偿方案,并与被征地拆迁人协商确定。
(四)公示公告。
项目单位将补偿方案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协议。
项目单位与被征地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
(六)实施拆迁。
项目单位按照补偿协议,组织实施拆迁工作。
第四章补偿标准与支付第七条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具体包括:(一)土地补偿费;(二)房屋拆迁补偿费;(三)附着物补偿费;(四)搬迁费;(五)临时安置费。
第八条补偿款的支付:(一)项目单位应按照补偿协议,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二)补偿款支付方式应遵循自愿原则,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对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征拆部门规章制度
征拆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拆工作,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违法征拆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征拆部门是依法实施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机构,下设征拆管理处,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征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履职,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四条征拆部门应当依法规划征拆工作,合理确定征拆范围和程序,促进征拆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征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征拆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征拆工作的透明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第六条征拆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征拆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征拆部门负责编制征拆工作年度计划,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章征拆范围第八条征拆部门依法确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范围,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按照程序进行。
第九条土地征用范围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合理确定征用用途和面积,并确保被征用人的补偿和安置问题。
第十条房屋拆迁范围应当依法确定,不得越权拆迁,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征拆部门应当在工作中做好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征地补偿第十二条征拆部门应当依法对被征用土地的权属、使用权等进行合法确认,确保征地补偿的合法性。
第十三条征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公正合理的征地补偿。
第十四条征拆部门应当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
第十五条征拆部门应当建立征地补偿专项账户,用于存放补偿款项,确保被征地农民及时收到补偿款。
第四章拆迁补偿第十六条征拆部门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
第十七条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公正进行,不得违法低价拆迁。
第十八条拆迁补偿款应当及时发放到位,确保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和安置需求。
第十九条征拆部门应当建立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保障补偿款的安全和稳定。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模版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征地拆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相关管理。
第三条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互利互惠的原则,保护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征地拆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合理分工和各方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征地拆迁的程序和程序第五条征地拆迁工作应当依法程序进行,包括勘察评估、协议签订、征收通知、评估咨询、决定书制作、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拆迁现场清理、合法权益保障等阶段。
第六条征地拆迁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确定征地拆迁需求;(二)编制征地方案;(三)组织勘察评估;(四)协商签订征收协议;(五)依法发布征地通知;(六)组织评估咨询;(七)制作征地决定书;(八)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九)拆迁现场清理;(十)合法权益保障;(十一)其他有关程序。
第三章征地拆迁的原则和方法第七条征地拆迁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依法征收、协商补偿和安置;(三)科学合理进行勘察评估;(四)实行分类补偿和差别化安置;(五)充分保障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六)组织合理、有序进行拆迁工作;(七)加强社会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征地拆迁的补偿和安置第八条征地拆迁补偿对象包括土地被征收人、临时占地人、拆迁坚决反对者等受到影响的各方。
第九条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明确,根据征收项目的性质、用途、地理位置和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第十条征地拆迁的安置对象包括被征地村民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根据被征地村民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差别化安置。
第十一条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应当签订,并由各方协商确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征地拆迁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征地拆迁工作应当开展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 引言征地拆迁是指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些土地上的建筑或者土地进行收回和拆除的行为。
作为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征地拆迁需要严格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和保障权益。
本文将介绍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征地拆迁程序征地拆迁程序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所需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以保障相关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征地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调查研究在进行征地拆迁前,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明确征地范围、征用目的、拆迁标准等相关信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2 征地通知征地通知是向被征地人告知征地事宜的文件,包括征地目的、范围、补偿政策等内容。
征地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确保被征地人能够及时收到。
2.3 公示公告征地拆迁项目应当在公告栏、媒体等途径进行公示,告知公众有关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4 协商协议征地拆迁涉及到相关权益的调整和补偿,需要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协商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安排等具体事项,并经双方签署。
2.5 实施拆迁拆迁工作需要按照征地拆迁规划进行,确保拆迁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拆迁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6 补偿安置征地拆迁后,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确保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 征地拆迁管理措施为保障征地拆迁的正常进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高效性。
主要的管理措施包括:3.1 领导责任相关部门和领导应当对征地拆迁工作负有责任,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制定和完善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3 救济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征地拆迁救济机制,对不符合征地拆迁规定的情况进行申诉和处理,保障相关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3.4 监督检查建立征地拆迁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规性和效果。
动迁办工作制度
动迁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动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迁办(动迁办公室)是指负责组织开展动迁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动迁工作,协调解决动迁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动迁任务按时完成。
第三条动迁办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被动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动迁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动迁办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动迁工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动迁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动迁办设立动迁小组,具体负责动迁工作的实施。
动迁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动迁办应当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动迁办主任的职责:(一)负责动迁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动迁工作的实施;(二)负责动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三)负责动迁办工作人员的调配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动迁工作的对外协调和沟通。
第九条动迁办副主任的职责:(一)协助主任组织开展动迁工作;(二)负责动迁工作中的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处理;(三)负责动迁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四)负责动迁办的财务和资产管理。
第十条动迁办工作人员的职责:(一)负责动迁对象的调查、登记和信息整理工作;(二)负责动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三)负责与被动迁人进行沟通、协商,签订动迁协议;(四)负责动迁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协调解决;(五)负责动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动迁程序第十一条动迁办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制定详细的动迁计划,明确动迁工作的时间表和任务分工。
第十二条动迁办应当对被动迁人进行调查、登记,了解被动迁人的基本情况、动迁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制定动迁方案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动迁办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动迁方案,包括动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措施等,报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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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征地拆工作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调查登记制度
(一)调查人员组成
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
3.被征地所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4.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二)调查登记要求
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
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三)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相关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信访制度
(一)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
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
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因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促使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四、监督检查制度
接受县级相关部门和国土房管局党组领导对征地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征地办负责人对所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五、责任承诺制度
(一)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二)保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三)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四)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五)保证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交办工作任务。
六、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工作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提醒、批评教育、告诫、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提请主管部门更换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一)消极对待征地拆迁工作,抵制工作安排的;
(二)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
(三)借征地拆迁工作之便,弄虚作假,擅自篡改原始调查记录达到个人非法目的,致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重大损失和严重负面影响的;
(四)违反征地拆迁廉政规定的;
(五)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
(六)扰乱征地拆迁秩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
(七)在处理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过程中,一起参与上访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八)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九)未按时按量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的。
七、征地拆迁工作廉政规定
(一)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得利;
(二)严禁索要或接受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一切礼品礼金,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严禁擅自修改或篡改原始调查数据等弄虚作假;
(四)严禁随意表态乱开政策口子;
(五)严禁参与抢搭抢建等各类活动;
(六)严禁做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反面工作;
(七)严禁因为个人原因贪污交办工作。
八、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
(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专户进出,由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
(三)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补偿表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支付补偿费用;
(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银行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
九、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