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本文是关于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范文篇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孙X君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通过反复的调查和走访有关证人,经研究,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一、启动刑事追诉程序依靠民事诉讼的证据是本末倒置。
一般情况下,凡由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在刑事诉讼程序里,受害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基础是刑事诉讼中查明的事实。
若刑事诉讼确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了民事赔偿的后果,其民事诉讼请求便会得到支持。
反言之,若刑事诉讼宣布被告人无罪;或由于控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被告人犯罪缺少证据支持,从而宣布无罪;或者犯罪事实非被告人所为,宣布无罪,附带民事诉讼便会被驳回。
可见,刑事诉讼是基础之诉,附带民诉是派生之诉。
但本案情况并非如此。
自案发至公安机关开始介入,整整四年时间。
而这四年之中,被告人从未离开过辖区一步,可见本案刑事诉讼的延迟启动,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追诉不能,而是公安机关在案发之后怠于履行职务,过错是在控方。
1、本次刑事诉讼依托的事实,主要是依赖于“被害人”启动的民事诉讼查明的结果。
是将民事诉讼的两审判决书作为启动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来源。
2、而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是低于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的。
民事诉讼的标准是采用的优势证据规则,而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是更为严格的标准,他要求认定事实,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怀疑,本案刑诉追诉的证据若主要来源民事诉讼,这是本末倒置的。
二、本案证据的组成全部是主观证据。
而这种主观证据又不能环环相扣,互相印证。
而是此证人与彼证人之间的证词相互冲突,一个证人之间的前后表述又相互冲突,整个主观证据体系相互抵触、排斥。
根本推断不出排他唯一的结论。
三、本案缺少客观证据。
财产型的犯罪,特别涉及犯罪行为所直接指向的对向是“物”,客观证据是必须的!本案的犯罪对象是被毁坏的“物”(即树木的叶、根、茎等),这个物是什么样的?是杨树还是柳树?株距多大?行距多宽?直径多少?是栽在哪块地上?这块地地处何方?是旱地还是水田?多宽多长?即使是树被砍倒了,根还没有挖走,那么树桩的根径有多少?以上种种关系到“物”的客观证据,统统没有查明。
不起诉意见书
不起诉意见书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下面xx给大家带来不起诉意见书,供大家参考!不起诉意见书范文一检移不诉[ ] 号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作案时在何单位任何职务),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及代表、委员号,现住址,犯罪嫌疑人简历及前科情况。
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变更强制措施及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
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叙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时,先按照其触犯罪名的犯罪构成作概括性的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最后列举相关证据。
证据包括经侦查获取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涉嫌×××犯罪(不要写构成×××罪),但是,……(具体写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具体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移送审查不起诉。
……(对扣押的物品提出处理建议。
职务侵占罪不起诉意见书
职务侵占罪不起诉意见书尊敬的法院:经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22年3月15日到2022年4月10日期间,在担任某公司总经理期间,盗取了公司10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
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不宜对被告人张某进行起诉,现向贵院提出不起诉意见。
一、犯罪情节较轻微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履行了相应的主管职责。
然而,在其担任总经理期间,由于个人经济压力较大,生活困难等原因,张某选择了盗取公司财物来解决个人问题。
尽管他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但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微。
同时,张某没有潜逃等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表现出一定的自责和悔过的态度。
二、自愿退还部分赃款根据调查,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根据其父母的帮助,主动退还了30万元赃款。
虽然退还的金额只占被盗取金额的30%,但其退还行为表明张某对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了,并且愿意承担责任。
这一退款行为虽然不能抵消其犯罪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但可以作为对其行为的补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
三、司法机关能够严密监管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已经离开了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也没有其他涉案的机会。
与此同时,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对其财产进行冻结,并监管其日常行为,确保不再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在司法机关的积极配合下,可以有效控制被告人的风险,防止再次伤害社会。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对被告人张某不宜进行起诉。
尽管他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但他在案发后已经主动退款,并且表现出以后不再犯罪的意愿。
同时,通过司法机关的严密监管,可以减少其再次犯罪的风险。
因此,我们建议法院不予起诉被告人张某,同时法院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新一轮封控或者社区矫正,监督其行为。
同时要求其退还剩余的赃款,并对他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
此致代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XXX。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导读:本文就是关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希望能帮助到您!不起诉法律意见书范文一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受犯罪嫌疑人李xx及法定代理人李xx委托,江苏杜江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李xx涉嫌盗窃罪的辩护人。
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请予重视。
一、犯罪嫌疑人李xx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为1816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就是从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第27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xx今年只有17周岁,就是未成年人,对犯罪缺乏认识。
因其在家人反对早恋,便赌气离家出走,在得不到家人帮助情况下,为满足上网及生活需要,伙同她人盗窃,其主观恶性不深。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李xx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事发后,能够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四、李xx与其父亲李xx愿意退赃退赔,现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就是主犯的;3、被害人谅解的;4、其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五、犯罪嫌疑人李xx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x就是未成年人,且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建议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江苏杜江律师事务所唐赏3月14日不起诉法律意见书范文二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贵院审查起诉的何燕涉嫌介绍卖淫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何燕及其家属委托,担任何燕的辩护人,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与了解案情,现在我律师事务所及办案律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予以采纳:一、犯罪嫌疑人何燕在本案中并没有直接打电话给卖淫女,何燕没有介绍卖淫的直接行为,何燕也没有任何牟利的行为。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doc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如何写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以下是关于不起诉的法律意见的简要汇编,供你参考。
不起诉法律意见第 1 条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
北京京西律师事务所指定我为孙x君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通过反复调查和对相关证人的访谈,经研究提出以下法律意见:1。
依靠民事诉讼的证据来启动刑事诉讼是本末倒置。
在正常情况下,被告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害的,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基于刑事诉讼中发现的事实。
如果刑事诉讼确认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民事赔偿的后果,他的民事诉讼请求将得到支持。
相反,如果被告在刑事诉讼中被宣布无罪;或者因为起诉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被告被指控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犯下罪行,因此宣告无罪。
或者如果犯罪事实不是被告所为,如果被告被宣告无罪,补充民事诉讼将被驳回。
可见,刑事诉讼是基础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派生诉讼。
,但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这样从犯罪发生到公安机关开始干预花了四年时间。
在过去的四年里,被告从未离开过司法管辖区。
这表明,本案刑事诉讼启动的延误不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起诉,而是因为犯罪后公安机关拖延履行职责,过错在检察机关。
1。
这起刑事诉讼所依据的事实主要取决于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结果。
它是以民事诉讼中二审的判决作为提起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来源。
2,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低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标准是上级证据规则,而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更为严格。
他要求证实事实,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的怀疑。
如果本案中刑事起诉的证据主要来自民事诉讼,这是本末倒置。
2。
本案的证据构成都是主观证据。
和这一主观证据不能相互联系和验证。
然而,这个证人和另一个证人之间的证词相互冲突,一个证人前后的陈述相互冲突。
整个主观证据制度相互冲突、相互排斥。
根本无法得出唯一的结论。
3。
这个案子缺乏客观证据财产型犯罪,特别是直接指向相反对象的犯罪,客观证据是必要的!本案的犯罪客体是受损的物体(即叶子、根、茎等)。
不予起诉意见书
不予起诉意见书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下面xx给大家带来不予起诉意见书,供大家参考!不予起诉意见书范文一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奥援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朱家庆及其母亲赵福兰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朱家庆的辩护人。
根据会见犯罪嫌疑人和有关人员,辩护人根据所了解的本案案情比较轻微的事实,现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考虑。
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朱家庆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1、20xx年8月2日下午4时许,朱家庆发生故意伤害受害人崔宝利的行为事发突然,没有事先预谋、涉嫌犯罪的行为因一时着急偶然发生。
从实施伤害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后果看,虽然给受害人造成轻伤后果,但情节相对轻微。
事发以后本人立即表示悔意,尤其是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间,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给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自愿认罪。
本人已经通过辩护人和其家属向受害人表示赔礼道歉。
2、事发后,通过嫌疑人家属、辩护人与受害人积极沟通协商,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嫌疑人通过其家属就受害人本次受害损失予以赔偿,即赔偿受害人医疗费1000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000元。
同时就朱家庆的错误行为已经取得受害人崔宝利的谅解,崔宝利表示放弃追究朱家庆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
受害人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不再追究朱家庆的法律责任,撤销案件或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结合本案的基本事实和朱家庆到案后的全部表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2条,辩护人认为对于犯罪后,加害人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认罪悔过、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视为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的降低,没有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甚至于失去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特殊预防意义,对其决定不起诉就很有必要。
为此,建议检察机关在对本案审查起诉期间,本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对本案嫌疑人朱家庆做出不予起诉决定。
建议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建议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市区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涉嫌敲诈勒索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会见并到贵院阅卷,现提出建议对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理由如下:犯罪嫌疑人于年月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并于年月日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根据本案的现有证据材料及反映的事实情况,结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判例,认为本案中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并且事后犯罪嫌疑人已经积极归还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综合考虑其在本案中的情节,恳请贵院酌定对其不予起诉,理由如下:一、本案中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行为,对犯罪嫌疑人应该从宽处理本案的起因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发生出轨行为被发现出于愤怒对实施了殴打行为。
在本案中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是引起本案最直接的因素。
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
二、犯罪嫌疑人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无任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发现被害人与自己妻子存在出轨行为后,失去了理智,才动手殴打了被害人并向被害人提出了赔偿的要求,而犯罪嫌疑人为人忠厚老实,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无任何犯罪前科,系初犯和偶犯,并且案件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三、及其家属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被害人,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且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依据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本案中,在归案之后,在家属的协助下,已经由家属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且与被害人已经达成了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积极归还了被害人的财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经化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尊敬的XXX先生/女士:经过仔细审查您提供的相关材料,我在此草拟一份关于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如下:首先,根据我对案件的了解和分析,我认为XXX案中存在一些因素,不足以构成起诉的充分依据。
以下是具体解释和理由:1. 证据不足:根据您提供的材料,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
缺乏必要的直接或间接证据,而只有一些薄弱的推论和猜测。
在法律程序中,我们需要确凿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指控,以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2. 犯罪事实不清:在对相关材料的分析中,我发现对于涉嫌犯罪的具体事实描述不够清晰明了。
这不仅对于今后的调查和审判可能造成困扰,也可能导致被告辩护困难。
作为起诉方,我们应当确保我们的指控清晰明了,以使法庭能够准确判断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3. 合法性争议:根据您提供的材料,我发现在涉及XXX案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方面存在一些争议。
这些争议可能涉及必要的程序应当如何进行、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释等等。
对于这些争议,我们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解决,以避免给案件的审理过程带来任何潜在的问题。
据此,综合以上几点,我认为在当前的情况下,不宜立即对XXX案进行起诉。
然而,这并不代表此案的结束,我们仍然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进一步获取必要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在未来重新审视是否起诉的问题。
最后,我建议您与您的团队就案件进一步商讨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便采取更合适的法律行动。
如果有需要,我将继续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希望以上分析和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讨论,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好!衷心的,XXX律师。
公安意见书 不起诉
公安意见书不起诉尊敬的领导:我是×××,系××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侦查人员,根据案件侦查及相关证据,向您呈交一份关于某案件不予起诉的意见书如下: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涉及×××,因何××××,于××年××月××日被××市公安机关××分局××派出所××民警×××处以强制措施。
经过侦查人员对本案的全面调查和研究,了解到以下情况:案情回顾:×××于×××日在×××地点被发现持有×××物品,因此被民警××××抓获。
案发地点是×××地点,经初步勘查发现,该地点是一个非法贩卖×××的窝点。
涉案人员简介:1.×××,男,××岁,××乡××村××号。
其涉嫌在案发地点购买××,并拥有大量××物品。
证据材料:1.案发时民警现场抓获×××物品若干。
2.民警初步证实涉案人员×××在案发地点购买了××物品。
3.从涉案人员处搜索到相关物证××。
案情分析与判定:根据我们的调查和侦查,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1.案发地点是非法贩卖×××的窝点,涉嫌销售×××。
相对不起诉意见书
相对不起诉意见书关键信息项1、犯罪嫌疑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犯罪嫌疑人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涉嫌罪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案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犯罪事实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证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社会危害性评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引言1、阐述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原则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2、说明本意见书的目的和作用二、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1、个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等。
2、前科劣迹情况有无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
三、案件事实1、详细叙述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经过时间、地点、行为、手段、后果等。
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清晰、客观地描述整个过程。
11 犯罪动机和目的分析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原因。
12 犯罪情节对案件中的重要情节进行重点阐述,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
四、证据情况1、列举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
11 证据的来源和合法性说明证据收集的程序是否合法,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2 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分析各项证据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以及对证明犯罪事实的作用大小。
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1、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犯罪的认识包括是否认罪、悔罪,对自己行为的反思等。
11 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表现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提供线索、协助调查等。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本文是关于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范文篇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孙X君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通过反复的调查和走访有关证人,经研究,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一、启动刑事追诉程序依靠民事诉讼的证据是本末倒置。
一般情况下,凡由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在刑事诉讼程序里,受害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基础是刑事诉讼中查明的事实。
若刑事诉讼确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了民事赔偿的后果,其民事诉讼请求便会得到支持。
反言之,若刑事诉讼宣布被告人无罪;或由于控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被告人犯罪缺少证据支持,从而宣布无罪;或者犯罪事实非被告人所为,宣布无罪,附带民事诉讼便会被驳回。
可见,刑事诉讼是基础之诉,附带民诉是派生之诉。
但本案情况并非如此。
自案发至公安机关开始介入,整整四年时间。
而这四年之中,被告人从未离开过辖区一步,可见本案刑事诉讼的延迟启动,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追诉不能,而是公安机关在案发之后怠于履行职务,过错是在控方。
1、本次刑事诉讼依托的事实,主要是依赖于“被害人”启动的民事诉讼查明的结果。
是将民事诉讼的两审判决书作为启动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来源。
2、而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是低于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的。
民事诉讼的标准是采用的优势证据规则,而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是更为严格的标准,他要求认定事实,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怀疑,本案刑诉追诉的证据若主要来源民事诉讼,这是本末倒置的。
二、本案证据的组成全部是主观证据。
而这种主观证据又不能环环相扣,互相印证。
而是此证人与彼证人之间的证词相互冲突,一个证人之间的前后表述又相互冲突,整个主观证据体系相互抵触、排斥。
根本推断不出排他唯一的结论。
三、本案缺少客观证据。
财产型的犯罪,特别涉及犯罪行为所直接指向的对向是“物”,客观证据是必须的!本案的犯罪对象是被毁坏的“物”(即树木的叶、根、茎等),这个物是什么样的?是杨树还是柳树?株距多大?行距多宽?直径多少?是栽在哪块地上?这块地地处何方?是旱地还是水田?多宽多长?即使是树被砍倒了,根还没有挖走,那么树桩的根径有多少?以上种种关系到“物”的客观证据,统统没有查明。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通用20篇)
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通用20篇)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篇1xx市xx区检察院:贵院审查起诉的何燕涉嫌介绍卖淫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何燕及其家属委托,担任何燕的辩护人,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和了解案情,现在我律师事务所及办案律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予以采纳:一、犯罪嫌疑人何燕在本案中并没有直接打电话给卖淫女,何燕没有介绍卖淫的直接行为,何燕也没有任何牟利的行为。
何燕到该旅店上班不到三个月,且有正式职业,不是专门以介绍卖淫为业。
虽然她本人在过程中有一些不良言语和行为,但是还是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其主观恶性不大,还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和严重情节。
二、犯罪嫌疑人何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并真诚悔罪。
考虑到该女孩涉世不深,误入歧途,且其是家中独女,上有年逾六旬且身患严重疾病的父母需要照顾,因此,本案如果对何燕从宽处理,更有利于挽救和教育犯罪嫌疑人,达到刑法中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根本目的。
三、本案公安侦查过程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本案的发生是在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冒充嫖客引诱相关人员作出了违法的言行,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在本案中的行为,也即俗话所说的“钓鱼”,这种侦查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法。
可以说,没有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引诱和欺骗行为,即不会有本案的发生。
虽然说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行为的动机和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在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时,采取该种行为进行对违法犯罪进行引诱,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公安人员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务人员,该种行为也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因此,严格来讲,在本案中,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即所谓的“证人证言”,即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陈述,由于是侦查机关内部人员的陈述,根据侦查回避的原则,其作为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敲诈勒索不起诉律师意见书
敲诈勒索不起诉律师意见书敲诈勒索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并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和经济损失。
根据我对此案的调查和了解,下面是我作为律师的观点和建议。
首先,敲诈勒索是一种犯罪行为,始终不能被容忍和纵容。
不论案件的具体背景如何,无论是受害人的不当行为还是其他因素,都不能为敲诈勒索提供任何合理的理由或借口。
法律是保护人民权益的最基本准则,任何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应受到严厉的惩罚。
其次,通过敲诈勒索来解决个人问题是不可接受的。
社会对各种不同的问题和纠纷提供了多样化的解决方式,例如法律程序、和解、调解等等。
而敲诈勒索只会加剧纷争,破坏社会秩序和平稳的交流环境,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益处。
作为律师,我们应该引导受害人寻求合法合理的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
再次,我们应该鼓励宽大处理犯罪问题,但也不能对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过于宽容。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应该同时考虑到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
对于首次犯罪、具有悔改态度、认罪态度良好的被告人可以适度从轻处罚,以鼓励其悔过自新。
但对于累犯、恶意敲诈勒索、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利益。
最后,为了防止类似的犯罪行为再次发生,我们需要采取多个方面的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力度以及完善法律法规等。
只有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敲诈勒索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才能有效地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作为律师,我们应该坚决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案件处理中,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既要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又要注重人文关怀,以实现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社会的满意。
同时,我们还需要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和打击敲诈勒索犯罪,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不起诉 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委托人: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委托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意见。
针对您提供的案件情况,我们已经详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权衡,下面是我们的法律意见。
根据您提供的案件情况,我们认为不适宜起诉。
以下是我们的理由:
首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判断是否起诉一个案件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及社会影响等因素。
在您提供的案件情况中,证据可能比较薄弱,无法充分证明被告的过错。
其次,考虑到法律适用,我们发现在该案件中,被告的行为可能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在法律的层面上,无法明确判断被告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
因此,自然地也就没有起诉的法理依据。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到社会影响的因素。
起诉一个案件涉及到一系列诉讼程序,包括立案、审查、开庭等。
如果我们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支持的情况下起诉,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而且还会耗费时间、精力和金钱。
由于案件可能缺乏充分的法律和证据依据,我们认为不值得花费这么多成本和风险。
综上所述,鉴于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和社会影响等因素,我
们不建议您起诉此案。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此致,
XXX律师事务所。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要求我就某一具体案件为您提供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经过对案件相关情况的研究和分析,我就此向您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首先,我阐述对案件的事实描述。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原告A 先生指控被告B先生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并要求对B先生提起刑事诉讼。
根据A先生的陈述,他曾向B先生透露了某项商业计划的细节,之后发现B先生利用这些细节开始了类似的业务。
然而,在进一步探究案件细节时,我发现对于所谓的商业秘密来说,存在一些关键问题。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形式,是指商业经营中不为公众知晓并可以带来经济好处的未公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某一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素:1. 该信息具有实用性;2. 该信息属于商业活动的范畴;3. 该信息应当对其持有者具有商业上的保密性。
如果不具备这些特点,那么该信息可能不符合商业秘密的定义。
在此案中,我认为A先生所提供的信息并不一定能够构成商业秘密。
首先,A先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的信息具有实用性和保密性。
从您提供的案件材料来看,A先生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保护这些信息的保密性,比如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约束B先生不得泄露该信息。
其次,在商业活动中,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经营的范畴也需要进一步确认。
最后,A先生是否真实遭受了经济损失也是一个需要澄清的问题。
A先生需要以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他曾因B先生的行为而遭受了实际损失,否则,他的索赔请求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A先生的商业秘密指控存在着缺乏证据和可行性的问题。
因此,我倾向于不起诉此案。
在结论部分,我再次强调,在法律实践中,要证明某一信息构成商业秘密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要件。
在此案中,A先生所提供的信息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构成商业秘密。
鉴于此,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以免在法庭上面临有利不利的局面。
希望我的法律意见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后续问题或者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您随时可以与我联系。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供大家参考!不起诉法律意见书范文一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受犯罪嫌疑人李xx及法定代理人李xx委托,江苏杜江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李xx涉嫌盗窃罪的辩护人。
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请予重视。
一、犯罪嫌疑人李xx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为1816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是从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xx今年只有17周岁,是未成年人,对犯罪缺乏认识。
因其在家人反对早恋,便赌气离家出走,在得不到家人帮助情况下,为满足上网及生活需要,伙同他人盗窃,其主观恶性不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李xx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事发后,能够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四、李xx和其父亲李xx愿意退赃退赔,现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3、被害人谅解的;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五、犯罪嫌疑人李xx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x是未成年人,且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建议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损毁财物不起诉意见书
损毁财物不起诉意见书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某单位法律顾问,针对本案作如下不起诉意见:该案发生在2021年某月某日,涉嫌人李某因涉嫌损毁公共财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事实如下:案发当日,李某经过某市中心广场时,由于不满广场上的装饰及设施,他情绪激动之下对其中一处景观进行了破坏。
随后,被广场管理人员当场抓获并移交至公安机关。
根据李某的陈述和相关证人证言,李某破坏财物的原因主要是对广场的设计装饰不满,认为其不符合个人审美观,并通过破坏行为去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
然而,即便李某对广场装饰不满,他也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提出意见或建议,而不是通过损毁公共财物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对公共财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
然而,在考虑本案不起诉的因素时,我们应充分权衡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李某是首次犯罪,此前无不良记录。
他在案发后的态度表现出悔过和悔罪之意,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李某通过书面陈述和口头道歉等方式向广场管理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并主动表示愿意赔偿广场的损失。
其次,根据涉嫌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该案属于财产损害行为。
并且李某造成的损失并不是非常严重,经查,广场管理方已对损坏的装饰进行了修复,并未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带来无法修复的伤害。
最后,李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深刻思考,并表示愿意积极参与相关社会公益活动以弥补自己的过失和改善社会环境,以表明自己的悔过之意。
此举表明了李某对自己行为的深刻认识和积极改变的态度。
综上所述,尽管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对公共财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考虑到李某的个人情况和态度的变化,结合社会治安的稳定以及广场管理方损失已得到补偿,建议对李某不予起诉,而可以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和惩罚,让他能够自觉健康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
此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日期:。
相对不起诉意见书
相对不起诉意见书
甲方(原告):(姓名)
乙方(被告):(姓名)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甲方)和被告(乙方)因(案件具体情况)发生争议,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已经达成和解,并释放对方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义务。
2. 甲方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放弃对乙方的一切损失要求和索赔。
3. 乙方同意不再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放弃对甲方的一切损失要求和索赔。
4. 双方自愿并共同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书。
四、补充协议
1. 本协议不影响双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其他协议的效力,除非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2. 本协议采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若双方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原告):
(姓名)
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被告):
(姓名)
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