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末位表态是指: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制定目的规范中心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一、主要内容“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机构改革;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职能职责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4.检验检测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中心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及调整;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5.需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重要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重要讲话和报告。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心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考核、职称评定、岗位异动、表彰和奖惩;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和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中心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2.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
3.研究、拟定、上报州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4.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方面的重大事项。
5.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6.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年度列入重点建设、改造项目安排。
2.中心举办、承办的重大活动。
3.涉及本中心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审定、资金安排及管理办法的制定。
4.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转让及处置。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行为,正确行使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全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及本单位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条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二)本单位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制定及重大调整。
(三)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四)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五)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政策要求应落实的津贴、补贴的发放等。
(八)本单位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部机关年度工作要点、部机关重要文件及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代表组织部所作的重要报告、讲话的审定等。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样本(3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样本一、背景和目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决策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行性,提高组织内部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决策的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事项:1.重大组织变革和战略调整;2.重大财务决策,如投资、融资和财务合作;3.重大人事任免和组织架构调整;4.重大市场策略和产品创新;5.重大法律事务和风险管理。
三、决策的程序1.提案阶段(1)任何成员都可以提出针对重大事项的提案;(2)提案应包含事项的背景、目的、意义、影响等必要信息,并提供相应数据支持;(3)提案人可以寻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支持和意见,并将其纳入提案文档中。
2.审议和调研阶段(1)提案提交给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审议;(2)决策委员会可以要求提案人进行展示和解答问题,也可以指定专门的调研小组对提案进行调研,以获取更多信息和意见;(3)调研小组应当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并将调研结果提交给决策委员会。
3.决策阶段(1)决策委员会就提案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2)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对提案的可行性、风险和影响进行评估;(3)决策委员会应当通过表决方式确定最终决策结果;(4)决策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决策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
四、决策的参与者和权限1.决策委员会成员(1)决策委员会成员由组织的高层领导担任,包括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2)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和经验,能够客观、理性地参与决策过程。
2.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1)提案人:负责提出决策事项的相关部门或个人;(2)调研小组成员:由决策委员会指定,负责对提案进行调研和收集意见。
3.权限划分(1)决策委员会有最终决策权,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具有约束力;(2)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意见,并承担相应的决策结果。
五、决策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决策应当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依靠客观的数据和方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事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意见、工作举措;2.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基层党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3.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工作;4.全市XXXX领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专项重要工作文件的制定和调整;5.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6.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及调整、全局性表彰奖惩等重要事项;7.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干部的录用、任免、- 1 -考核、奖惩等事项;2.上级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等事项;3.干部人事方面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局机关基建工程、大型房产修缮,以及涉及XX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采购等项目;2.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资金安排使用及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2.单笔支出金额在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的项目;3.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项目和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第四条决策程序(一)决策酝酿1.议题提出。
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根据班子成员和部门的提议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议题牵头部门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某些重要事务上,学校采取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和充分参与。
“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
1.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集体决策。
指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重要政策或制度改革等必须由相关的学校集体讨论和决策。
这样可以保证决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 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认真研究。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之前,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调查研究、相关数据统计等,从而做出准确、可靠的决策。
3.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决策。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引导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并最终通过大多数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来决策。
4. 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指的是一旦决策达成,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在重要事项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落实性,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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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是指,在重大决策问题上,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即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大范围、大规模、大规格集体决策的制度。
首先,该制度注重多方面意见的征集。
在决策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还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声音。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的影响。
其次,该制度强调多渠道意见的获取。
为了获取更多的意见,决策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征集,比如组织专题研讨会、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意调查等。
这样可以开阔思路,了解各方面的观点,为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另外,该制度重视多层次意见的协商。
在决策过程中,要建立起多层次的协商机制,确保各级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沟通。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传递失真和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之,通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运行,可以实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扬集体智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决策的广泛共识,使决策更加科学、公正、有效。
最后,应该注意的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一种决策文化的建设。
只有在全党全社会上树立起决策集体智慧、沟通协商的意识和习惯,才能真正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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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中国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决策机制,它是指单位内部对于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必须经过三个决策机构的讨论和决策,以及全体员工的参与和监督的制度安排。
下文将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所谓“三重”,指的是决策机构三个层级的具体安排。
一重是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是党委会、董事会或者领导班子,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重是经理层,一般是由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一重决策进行评审和具体实施的安排;三重是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对二重的决策和实施进行讨论和监督。
通过这样的三重决策机构,能够保证决策的全面性、公正性和民主性。
其次,所谓“一大”,指的是全体员工参与决策的安排。
这一方面是通过单位内部的一次大规模的员工代表大会,单位的所有员工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参与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另一方面,在决策过程中,员工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参与和表达意见,比如组织小组讨论、提交提案等,确保员工的声音能够被充分听取和考虑。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单位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
它有以下几个特点和优势:首先,通过三重决策机构的设置,能够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减少决策的一家独大,使决策更加科学和客观。
一重决策机构能够提供整体性和战略性的指导,二重决策机构能够提供具体实施的方案和评审,三重决策机构能够提供独立的监督和评价。
通过这样的安排,能够在决策过程中各个环节相互监督、协同工作,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全体员工参与决策能够充分发挥员工的智慧和创造力。
员工是单位的主体,他们对单位的运营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能够在决策中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员工的参与,不仅能够避免决策脱离实际,还能够增加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提高单位的整体业绩。
另外,这种决策制度还能够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所有的决策都必须由决策机构进行讨论和决策,并且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监督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办公室或相应机构没有建立领导班子“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监督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没有跟踪督察。
对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监督不够,有的下属单位领导权力集中,行使权力不够透明,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强。
上级党组织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五条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摘要:
1.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含义和背景
2.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主要内容
3.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4.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启示
正文:
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含义和背景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党的领导下,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进行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制度。
这一制度源于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党的活动、党的制度五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并在党的十六大正式确立。
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三重”: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
重大事项包括党的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问题;重要决策是指对党的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对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2.“一大”:重大项目。
指涉及党的事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三、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党的十六大以来,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通过这一制度,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水
平、决策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
四、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启示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党的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党的领导正确、科学、民主、依法的重要途径。
它对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摘要:一、引言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定义和背景三、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1.三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2.一大:党的基层组织会议四、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意义五、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六、总结正文:一、引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我国党的基层组织在内部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进行详细介绍,以期提高人们对这一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定义和背景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对于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制度。
这一制度是在总结我国多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决策水平而制定的。
三、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1.三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问题决策:对于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党的基层组织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重要干部任免:对于党的基层组织中的重要干部任免,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公平性。
重要项目安排:对于涉及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项目安排,如阵地建设、活动策划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保证项目的合理性和实效性。
大额资金使用:对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大额资金使用,如活动经费、修缮经费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一大:党的基层组织会议党的基层组织会议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集体议事决策的重要形式。
党的基层组织会议应定期召开,讨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党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5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落实____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2.企业发展战略、合并、分立、破产、改制、兼并重组;3.资产调整、收购、经营;土地储备、出让、产权转让;4.对外投资、提供担保;5.利益调配,机构调整,企业安全稳定等;6.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2.向控股或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4.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____年度投融资计划;2.拆迁或建设项目安排;3.重大项目委托设计、重大资产委托评估;4.土地租赁计划;5.大宗物资采购;6.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损失核销等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并上报。
其中: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____万元以上的报区政府审批;公司____万元以上资产评估、委托设计、租赁事项等,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备案。
2.土地储备中心的大额资金运作,包括大额拆迁资金的划拨等,均应严格按照区政府和区投融资工作的规定及程序办理。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决定。
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私企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整版
私企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整版一、背景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确保公司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变得尤为重要。
为此,建立一套完整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能够保证私企公司内部权力的合理分配和民主决策的实施。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定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私企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三个决策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和全体员工的讨论和决策。
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原则1. 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应基于充分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经过科学分析和评估。
2. 民主决策原则:决策应通过广泛的讨论和投票,尊重多数意见,并确保参与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公开透明原则: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对全体员工透明,保证信息的公开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4. 权责分明原则:各决策机构和员工应明确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并相互协作配合。
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程序1. 事项提议:任何员工、决策机构的成员或特定部门可以提议重大事项讨论和决策。
2. 决策机构讨论: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次进行讨论,对提议进行初步评估和决策意向表达。
3. 全员讨论:决策机构的决策意向将传达给全体员工,进行广泛的讨论和意见征集。
4. 决策制定:根据全体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决策机构进行最终决策的制定。
5. 决策公告:决策结果将向全体员工公告,并确保相关决策文件保存。
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适用范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2. 重大投资项目;3. 人事任免和薪酬调整等关键人力资源决策;4. 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5. 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修改等。
六、落实和监督为了有效落实和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内部培训等。
七、总结私企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党的最高机关的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领导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决策制度。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重大问题要采取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要依靠集体领导。
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党的发展和壮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集体讨论是党的最高机关决策的重要环节。
在集体讨论中,各级干部可以自由发表意见,提出不同的观点和思路,通过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可以达到集思广益,形成合理的决策。
集体讨论可以有效弥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避免一言堂,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其次,集体决策也是党的最高机关的重要特点之一、集体决策是一种集合众人智慧和力量的方式,通过集中讨论和协商,确定重大问题的方向和做法。
集体决策可以杜绝一人独断的情况,保证了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同时,集体决策也能够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团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最后,集体领导是党的最高机关的基本原则。
通过集体领导,可以形成组织协同、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集体领导可以避免个人专断,保证党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集体领导还可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为党的工作提供了一个科学、民主、集中、统一的组织机制。
通过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领导,充分调动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党组织的决策、执行和管理能力。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形势下,充分发挥“三重一大”的作用,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然而,“三重一大”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个别干部对集体决策不够重视和理解,个体主义思想依然存在,导致决策的实施力度不够。
其次,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实践中没有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和集体领导的要求,导致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影响了党的事业的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三重一大”制度的作用,有必要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增强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确保集体决策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的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依据上海市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三重一大”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集体讨论。
校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列入议题的,则由具体分管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的深入调查后,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
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
2、依法决策原则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根据需要须通报的,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
3、规范程序原则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提出,确定议题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凡涉及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则先由校务会按照议事规则议事。
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教代会审议。
对涉及学校重大的决策,凡与区域层面有关,或者是需要有区权限的则在校务会决定之后在三天之内向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教育局分管领导。
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在决策之前征求学校党委意见、决策之后须向学校党委通报。
二、决策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学校依法履行国家、市、县等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重大改革的决策与方案,需向县教育部门汇报,涉及学校全局发展的汇报、报告、请示事项。
2、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的工作计划。
3、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与奖惩方案、福利待遇、人事与岗位安排方案、招生方案、重要改革方案。
4、学校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或撤并。
5、学校内干部队伍的建设、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与建设。
6、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学校的统战工作,群众组织的工作,学校的安全工作。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中遵循的一种组织原则。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三重:即参与决策的主体必须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机关、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
这意味着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三方面的利益都需要得到认真考虑和平衡。
2. 一大:指学校决策的一定规模、重要程度的事项要通过大会形式进行决策,即学校大会。
通常,学校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组成,决策重大事项。
3. 集体决策: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是集体决策,遵循多数决定的原则。
通过集体决策,可以平衡各方的权益,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4. 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学校内部建立的一种规程和程序,用于指导和规范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
决策制度包括程序、方法、程序和决策结果的执行等方面。
通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确保重大事项决策中各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决策过程具有民主性和公正性,从而提高学校事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同时,也能够促进学校内部的沟通和协作,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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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是什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
“三重一大”是什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三重一大”是什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样本(三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样本《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一套科学决策机制,推动组织内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2. 原则:a. 三重原则:决策事项必须经过三重审议议决,即要通过领导小组审议、中层管理层审议以及全体成员表决。
b. 一大原则:大决策事项必须由全体成员共同决策。
c. 参与原则:决策事项涉及的各方应当得到充分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d. 专业原则:决策应当充分考虑专业意见,并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专业评估。
e. 透明原则: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应当向相关方公示。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涉及大范围、大资源的重大事项决策,如投资决策、重大业务合作决策、人事调整决策等。
三、组织和流程1. 领导小组:由高级领导组成的决策核心团队,负责审议决策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资料汇总和汇报,提供决策建议。
2. 中层管理层:负责对领导小组提出的决策建议进行审议、讨论和修订,形成最终决策方案。
3. 全体成员:决策的最终执行主体,根据中层管理层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流程1. 决策事项确定:由领导小组确定决策的事项,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2. 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对决策事项进行初步审议,参考部门准备的相关资料和建议,提出初步意见。
3. 中层管理层审议:领导小组提出的决策建议交由中层管理层审议,进行深入讨论和修订,形成最终决策方案。
4. 全体成员表决:中层管理层确定的决策方案通过全体成员进行投票表决,以多数同意为原则确定最终决策结果。
5. 决策公示:决策结果公示于全体成员,涉及决策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执行。
五、评估和监督1. 评估: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关注决策的影响和后果,及时调整和修正决策。
2. 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决策流程和决策结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问题和失误。
六、保密措施在决策过程中,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相关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和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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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执政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指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条重大决策包括下列事项:
(一)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工作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规划、措施以及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举措;
(三)司法行政长远发展规划及全局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
(四)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五)请报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
(六)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及废止;
(七)重大执法事项、重大活动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安排、研究和处理;
(八)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
(九)重要的信访、投诉事项的处理;
(十)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下列事项:
(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二)局后备干部的确定;
(三)局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
(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局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二)年度预算外的基本建设、装修、信息化工程和其他一次标额2万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本局国有资产重大变更和处置、重大项目立项、对外大额投资捐赠等;
(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下列事项:
(一)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二)年度预算外的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的事项;
(三)预算外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一次性1万元以上的开支;
(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七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体是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第八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局党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通过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做出决定,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坚持按照程序决策原则。
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集体决策。
(三)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即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
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管理体制。
(四)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于需要报请上级批准或者了解的“三重一大”事项及其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或者报告。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专业性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或咨询、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选拔任用局中层干部,应当征求局纪检组的意见。
2.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对拟提请集体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的酝酿。
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充分听取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会议议题。
(二)集体决策:
1.在集体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当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或者建议。
2.局党组书记、局长或者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当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并根据讨论情况,做出相应决定。
3.如遇重大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讨论。
4.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应当详细记录。
必要时应将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
第十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
(一)“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职责分工有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实施。
组织实施的分管领导应当抓好落实,并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执行情况。
(二)分管领导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
但在新的决策做出前,应当无条件执行。
(三)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重新提交集体讨论并做出决策。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当在处置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处置后未完成的事项需要领导班子重新做出决策的,应当重新集体决策,并按照新决策执行。
第十一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检查: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当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纪检组的监督和监察。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按规定落实保密要求外,可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第十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责任追究:
(一)领导班子和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
1.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决策的;
2.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3.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独断决策的;
4.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或者有意规避集体决策的;
5.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错误的;
6.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的;
7. 泄露酝酿、讨论重大问题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8. 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者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1.集体责任的追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2.个人责任的追究,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给与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三)凡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制度、责任追究的有关法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区司法局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有关规定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