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PA)的审计准则和执业准则是其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原则、方法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审计准则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号,总体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号,行业准则》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3号,执业准则》三个部分,执业准则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1号,总则》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号,职业实践》两个部分。
首先,审计准则的核心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号,总体准则》。
总体准则明确规定了审计的目的、审计的性质、审计师的职责和审计师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其中,审计的目的是根据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认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的性质体现了审计师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要求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要做到公正、谨慎、审慎地执行审计工作。
审计师的职责包括准备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提供意见,对内部控制提出建议等。
行为准则规定了审计师应当遵循的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其次,审计准则中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号,行业准则》提供了对行业特定实体的审计指导。
行业准则要求审计师获取和应用特定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行业特定事项进行审计,并给予相应的意见。
这一准则的目的是保障审计工作在具体行业的特点和要求下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此外,执业准则中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1号,总则》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基本规范。
总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守行业内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准则,确保执业活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提供客观、无偏见的审计服务。
总则还明确了执业所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和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的行为原则。
最后,执业准则中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号,职业实践》提供了注册会计师在职业实践中应遵循的具体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完整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完整版一、绪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下称“准则”)是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职业道德而制定的文件。
准则的出台旨在维护会计行业的规范发展,保护会计师的职业利益,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
二、职业精神和基本要求1. 职业精神会计师在执业中应秉持公正、勤勉、慎重和诚信的职业精神。
他们应独立和中立地履行职责,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始终将公众和客户的利益置于首位。
2. 基本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违法行为或参与欺诈活动。
会计师应保持尽职、谨慎和专业的态度,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客户和公众的隐私和利益。
三、执业能力和专业判断1. 执业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执业能力,包括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他们应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适应日益复杂和多变的会计环境。
2. 专业判断会计师应根据客观证据和有关信息作出独立和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受他人的影响。
他们应运用合理的专业判断,做出准确的会计处理和决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执业审慎和独立性1. 执业审慎注册会计师应在执业过程中谨慎行事,审慎处理会计信息和财务报告。
他们应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故意隐瞒或篡改财务数据。
2. 独立性会计师应保持独立的审计态度和判断,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压力。
他们应远离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冲突,并在发现利益冲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解决。
五、工作质量和报告准备1. 工作质量注册会计师应始终以高品质的工作为目标,保证执业工作的准确、可靠、及时和完整。
他们应合理划定工作范围,采取适当的会计方法和技术,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报告准备会计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准则的要求,准备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财务报告。
他们应保证报告的充分披露,完整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供用户参考。
医生执业行为十项准则
医生执业行为十项准则
1.遵守法律法规:医生执业应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医疗卫生的
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医学伦理原则。
2.尊重患者权益:医生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权、知情权和隐私权,尊重
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尊重生命和人道主义:医生应尊重人的生命,尽最大努力保护和维
护患者的生命权益,不做任何伤害患者的行为。
4.维护职业尊严:医生应保持医学职业的高度信誉和尊严,遵循医德,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5.保持医学知识更新:医生应不断学习新医学知识和技术,提升自己
的业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6.精确诊断和治疗:医生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诊断标准,充分
了解患者疾病情况,制定准确的治疗方案。
7.关心患者福祉:医生应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尽全力提供患者所需
要的医疗服务,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8.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医生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尊
重患者的意见和需求,在医疗决策中听取患者的意见。
9.勤勉尽责:医生应认真履行职责,不误诊、漏诊和误治,为患者提
供稳定、安全、有效的治疗。
10.维护医学道德:医生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不干预患者的工作和
家庭生活,不涉足患者的个人隐私。
以上是医生执业行为的十项准则。
医生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应时刻把握自己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维护患者的健康和权益。
同时,医生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社会需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框架
(一)准则框架的重构 6.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
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 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在对外宣传时,我们有时将 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框架
(二)执业准则名称的改进 1.改进的原因。原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
注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准
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
相关服务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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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信 息 执 行 商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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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框架
(一)准则框架的重构 1.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 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准则 、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中,审计准则是 整个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增强会计师执业质量,促进会计理论、职业
道德和注册会计师管理体系的发展,保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
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履行其职责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独立客观原则
对待客户应谨慎,遵守业务纪律和道德准则,放弃受偏见或影响的客观专业态度,把
个人观点作为顾问的助力而不是起到决定作用。
(二)最佳实践原则
除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准则外,要求会计师或组织按照行业内最佳实践进行操作,
并追求长期价值和可持续发展。
(三)可比性原则
会计师应确保在准备和审计财务报告的过程中,收集的会计信息可比性。
(四)信息化原则
会计师应确保收集、编制和归档的财务信息是准确、真实、有效的。
(一)客户服务监督
对报告客户的审计和咨询等活动,注册会计师应亲自指派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来检查
和监督这些活动。
(二)业务准则审查
注册会计师应定期审查本执行准则,确保其执业活动符合原则要求,以确保执业质量。
(三)知识培训
注册会计师要求其成员每年完成知识培训,以增强职业技能和遵守行业准则的能力。
(四)管理与协调
注册会计师应对其成员的执业活动进行连续的管理和协调,确保他们能够维持执业质量,遵守执行准则和守行业人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及时自主采取措施,防止其成员的行为有损公众的利益,并将
违反守则者及时反映给会计师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本准则施行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执业准则同时停止施行。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目录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定义与重要性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具体内容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适用范围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
五、鉴证业务准则的具体内容
六、质量控制准则的具体内容
正文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的权威标准,对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计准则,包括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具体准则等。
二是相关服务准则,包括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对财务信息执行审计或审阅等。
三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保持独立性,公正、客观、诚信地对待客户和公众。
四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质量。
五是鉴证业务准则,具体包括鉴证业务要素、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鉴证业务目标、业务承接的条件与变更处理、鉴证业务涉及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鉴证报告等内容。
六是质量控制准则,具体包括质量控制要素、领导责任、保持独立性的控制政策与违反独立性的处理原则、接受与保持客户关系的条件及评价客户的诚信事项、业务执行要素中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的原则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业务工作底稿等内容。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最新版)目录1.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定义与重要性2.执业准则的制定与发布3.执业准则的内容4.执业准则的应用与影响正文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定义与重要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指在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鉴证、咨询等业务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从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
二、执业准则的制定与发布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这些准则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体系。
三、执业准则的内容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 48 项准则,具体内容如下:1.审计准则: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等。
2.审阅准则:包括审阅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阅的质量控制等。
3.咨询准则:包括财务咨询、管理咨询、其他咨询等。
4.鉴证准则:包括鉴证业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鉴证业务约定书、鉴证报告等。
5.其他相关准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等。
四、执业准则的应用与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以下影响:1.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信任。
2.保障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3.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4.为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可靠的注册会计师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总之,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于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摘要: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概述二、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发展历程三、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主要内容四、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意义和作用五、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技术标准。
这些准则对保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及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概述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分为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基本准则包括《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具体准则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咨询业务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等;应用指南则是对具体准则的解释和说明。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发展历程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以《注册会计师法》为核心的注册会计师法律法规体系。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和更新。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主要内容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2.审阅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阅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3.咨询业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提供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服务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4.其他鉴证业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意义和作用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于保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及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些准则,可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降低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独立性、保密性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确保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维护公众利益。
本文将从准则的背景、内容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背景: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发展源远流长。
起初,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缺乏统一的规范,导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得不到保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4年制定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于2024年对其进行修订,形成了现行的准则体系。
内容:1.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
他们应当遵循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如虚报账目、偷税漏税等。
2.专业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仅需要掌握会计学、金融学和税法等基础知识,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他们还应当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判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保持独立的立场和判断,与任何利益相关方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受任何不正当的干扰和影响。
他们不能接受与其客户或雇主存在利益冲突的项目,不能接受任何不当的利益回报。
4.保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护会计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他人或单位的商业秘密。
他们应当建立和维护科学的保密制度,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确保会计信息的机密性。
意义:首先,准则的执行可以促进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平的提升,保证他们能够履行好职业职责,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其次,准则的执行可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保证他们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任何不当利益的影响。
再次,准则的执行对于维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注册会计师作为会计信息的核查、审计和鉴证的专业人员,他们提供的信息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等各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律师执业7项准则
律师执业7项准则律师执业准则是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的指南。
以下是律师执业中的七项准则:1. 保持专业道德律师应当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操守,诚实、正直、诚信地行使职业职能。
他们应当遵循法律和道德的规则,坚守职业操守,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声誉或违反法律的行为。
2. 维护客户利益律师的首要责任是维护客户的利益。
他们应当为客户提供忠诚、尽职和专业的服务。
在代表客户时,他们应当尊重客户的意愿,并竭力保护客户的权益。
3. 保持独立和中立律师应当保持独立和中立的立场。
他们应当有效地行使独立的判断和职业判断,不受任何其他利益或压力的影响。
他们应当代表每一位客户的权益,并坚持为客户提供公正和公平的法律服务。
4. 保持机密性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机密信息。
他们应当尽一切合理的措施,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人知晓。
他们只能在客户同意或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披露客户的机密信息。
5. 提供专业和高质量的服务律师应当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专业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他们应当保持对法律的了解和研究,并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准确、全面的法律建议。
6. 倡导公正和公平律师应当积极倡导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制度。
他们应当尊重和维护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并在法律程序中起到公正和公平的角色。
他们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受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或社会地位的影响。
7. 维护法治律师应当积极参与维护法治。
他们应当尊重法律和法律的权威,并遵守法律的规定。
他们应当致力于推动法律的发展和改革,并为社会公正和法治环境做出贡献。
总结起来,律师执业的准则包括保持专业道德、维护客户利益、保持独立和中立、保持机密性、提供专业和高质量的服务、倡导公正和公平、维护法治。
律师应当遵守这些准则,以确保在执业过程中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规定。
律师执业7项准则
律师执业7项准则作为一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准则和规范,以保证自身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
以下是律师执业过程中的7项准则:一、独立公正律师应当保持独立和公正的立场,不受任何外界利益的干扰。
律师应当客观、中立地对待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法律援助。
二、保密职责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守客户的隐私和保密事项,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的保密内容。
律师应当妥善保管客户的文件和资料,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专业素养律师应当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律师应当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保持对法律发展的敏感性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四、诚信守法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伪造证据、隐瞒真相,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五、尊重职业道德律师应当尊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不得从事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律师应当尊重法庭、尊重司法机关、尊重其他律师,并与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六、勤勉尽责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应当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律师应当积极参与案件的诉讼活动,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七、维护社会公正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一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律师应当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结起来,律师执业的7项准则包括独立公正、保密职责、专业素养、诚信守法、尊重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和维护社会公正。
律师应当始终坚守这些准则,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第四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1、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 2、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工作质量 3、可以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4、可以促进审计经验的交流
3
一、关于我国CPA执业准则建设的三个 阶段
❖ 起步阶段(1980—1993):先后发布了
《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7 个执业规则。
5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执业准则
行为标准
职业道德准则 职业后续教育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
相关服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管理标准
审计准则 审阅准则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核心
6
三、该新体系的特点:
❖ 1、实现了准则框架的重构:“独立审计准则 体系”改为“执业准则体系”
❖ 鉴证业务准则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 和鉴征对象不同,分为: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新体系
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拟定了22项准则,并对26项准则进行了修订 和完善,经财政部批准对外发布,并与2007 年1月1日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实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不属于行业技术性规范,因此不纳入执业准 则体系
❖ 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 (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 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 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 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 表(鉴证对象信息)出具审计报告。
14
❖ 2、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 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 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 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 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
医生执业行为十项准则
医院医生执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条各级医生要在实际工作中正确树立高尚的“医德观”,用良好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守西方医学奠基人“希波克拉底”的从医誓言。
做到:(1)我愿以自身判断力所及,遵守这一誓约。
(2)我愿在我的判断力所及的范围内,尽我的能力,遵守为病人谋利益的道德原则,并杜绝一切堕落及害人的行为。
(3)我不得将有害的药品给予他人,也不指导他人服用有害药品,更不答应他人使用有害药物的请求。
(4)我志愿以纯洁与神圣的精神终身行医。
(5) 在治病过程中,凡我所见所闻,不论与行医业务有否直接关系,凡我认为要保密的事项坚决不予泄漏。
第二条各级医生要时刻铭记“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加强医德修养,提高服务质量,倡导感动服务,塑造“白衣天使”良好形象,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
第三条在临床治疗活动中,各级医生要时刻谨记救死扶伤、大医精诚的高尚理念,秉持“仁心、仁爱、仁术”,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第四条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第五条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第六条医生穿着工作装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污渍、缺如和残损。
(1)男性医务人员在单位时不得穿短裤,女性如内着短裙(裤)其长度不得超过工作装。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及岗位无关的拖鞋,严禁穿科室特用工作服(如手术室内服装)在院内走动;(2)男性医务人员不得留长发,后枕部头发不得超过衣领。
保留自然色或黑色,不得留胡须。
女性医务人员工作时间不得散发披肩,长发应盘起,头发保持自然色、黑色,头饰颜色应与发色相近,不允许浓装艳抺,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耳环、手链、手镯及脚链。
(3)各级医生要做到诊疗工作期间不吸烟,工作资料及个人物品整洁划一。
此条列入到临床科室绩效考核。
第七条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第八条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批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批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批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批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批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准则所称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操纵准则。
第二章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第五条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判和计量的结果。
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第六条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形。
假如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形,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第七条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截了当报告业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判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猎取。
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治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判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猎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医生执业行为十项准则
医生执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医生,执业行为的规范和准则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关系到医生本身的职业操守和职业声誉,更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安全。
为了确保医生们能够履行好自己的执业职责,下面列出了医生执业行为的十项准则,希望医生们能够深刻理解并切实遵守。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医生应该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发展的最新动态,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和治疗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保护患者隐私,严守医疗秘密。
医生应该严格遵守医疗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三、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医生应该尽职尽责,认真对待每一个患者,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认真检查诊断,合理开具处方,切实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四、维护医疗纪律,拒绝医疗腐败。
医生应该坚守医德医规,拒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患者贿赂或其他好处,保持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
五、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人性化关怀。
医生应该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倾听患者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周到细致的医疗服务,给予患者温暖和关怀。
六、敬重生命,严守医疗道德。
医生应该尊重生命,珍惜每一个生命,不得随意放弃治疗患者,不得恶意伤害患者,恪守医疗道德底线。
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对待患者。
医生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患者,不得因患者的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偏袒对待,保持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八、合理诊疗,拒绝过度治疗。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不得进行过度治疗或无效治疗,不得滥用药物或手术,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九、教育患者,提升健康意识。
医生应该向患者传授正确的健康知识和生活方式,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提升患者的健康意识,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十、积极实践,不断完善自我。
医生应该积极实践医疗技术和医学理论,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我修养和素质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总之,医生执业行为的准则是医生们履行职业责任和义务的基本依据,只有严格遵守这些准则,才能确保医生们在执业过程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安全,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介绍.
第二节 加快执业准则建设的必要性
• 第二,部分准则项目已不能满足行业要求, 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审计准则。
• 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传统审计风险模型 和审计理念的局限性日渐明显,主要表现 在不能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 风险。
第二节 加快执业准则建设的必要性
• 第三,国际审计准则质量有了全面改进和 提高,需要我们在国际趋同上有新的举措。
第一节 执业准则建设的三个阶段
• 三、完善与提高阶段(2004—)
• 随着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建立,制定 工作转向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与提高准 则质量并重。特别是自2005年以来,在财 政部领导的部署下,中注协根据变化的审 计环境、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发展和注册 会计师执业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制 定和修订审计准则。
第一节 执业准则建设的三个阶段
• 一、制定执业规则阶段(1991—1993)
• 中注协成立后,非常重视执业规则的建设。 从1991年到1993年,先后发布了《注册会 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7 个执业规则。这些执业规则对我国注册会 计师行业走向正规化、法制化和专业化起 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节 执业准则建设的三个阶段
• 控制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 类别产生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内部控制防止、发现或纠正的 可能性;
• 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 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
第四节 审计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新要求
一、审计方法的演变 (三)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20世纪80年
第四节 审计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新要求
一、审计方法的演变 (二)制度基础审计方法(20世纪50年代——80年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概述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概述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是负责核算、记账和审计企业财务状况的专业人员。
为确保注册会计师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准则,国际和国内都制定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目的是维护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性,保护公众利益。
准则涵盖了注册会计师在核算、报告和透明度等方面的责任,确保他们在执行职责时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1. 客观性: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工作时必须保持客观,避免出现利益冲突。
他们应该放弃个人利益,只考虑公众利益,确保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2. 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并避免与核算对象或客户存在利益关系。
他们不应接受可能影响独立性的礼品、款待或其他福利。
3. 保密性:注册会计师在接触和处理客户的财务信息时,必须保持机密性。
他们不得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
4. 职业行为:注册会计师应遵守法律法规,正直、诚信地执行工作,并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不得参与不正当的行为,包括虚假陈述、隐瞒财务信息、操纵财务数据等。
5. 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工作时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准确的判断。
他们应确保财务报告反映真实情况,以便用户能够准确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
6. 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工作时应优先考虑公众利益。
他们必须确保财务报告准确无误,并提供必要的信息,使用户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遵守对注册会计师来说至关重要。
他们作为财务报告中重要的角色,需要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维护公众对财务信息的信任。
如果注册会计师违反了执业准则,可能会受到法律和职业道德机构的处罚,且可能丧失注册会计师的资格。
此外,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也对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要求。
雇主应提供相应的资源和环境,以确保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执业准则。
雇员则应尽职尽责,遵循准则的要求,并报告任何违规行为。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9)对质量控制制度的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 求形成适当工作记录,以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每项要素的运行情况 提供证据;要求对工作记录保管足够的期限,以使执行监控程序 的人员能够评价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要求记 录投诉、指控以及应对情况。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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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一)一般原则与责任 (二)风险评估与应对 (三)审计证据 (四)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五)审计结论与报告 (六)特殊审计领域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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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一、相关术语定义
(14)业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执行的工作、获取的结果和 得出的结论作出的记录。
(15)报告日,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报告上签署的日期。 (18)合理保证,是指一种高度但非绝对的保证水平。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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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九、监控 (1)持续考虑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周期性地 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每个周期 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至少检查一项已完成的业务。
(6)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向 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通报。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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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保障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公信力。
该准则分为八个部分,包括总则、独立性、职业保密、职业审慎、职业尽责、职业培训、职业宣传和职业激励。
总则部分主要阐述了注册会计师的定位和使命,以及执业准则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其中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负责任地履行职业职责。
独立性部分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应始终保持独立的态度和意识,不受他人的影响和干扰,以保证审计、鉴证等执业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职业保密部分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不泄露给无关人员,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职业审慎部分主要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潜在的利益冲突,确保专业判断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职业尽责部分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该履行的职业职责和义务,包括遵守行业规范,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关注社会公益等。
职业培训部分要求注册会计师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参与必要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以适应日新月异的会计和审计环境。
职业宣传部分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广告宣传中应讲究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损害行业形象和他人利益。
职业激励部分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利益的时候要慎重考虑其对自身独立性和专业判断的影响,确保不受利益驱使。
总之,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24)是一个细致全面的指导文件,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对维护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至关重要。
只有遵守本准则,注册会计师才能为客户和社会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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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所在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等,在本准则中统称机构。
本准则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基本准则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
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
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
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第十条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
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
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
第三章禁止行为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督及惩戒
第十五条机构应根据本准则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培训和执业监督制度,管理本机构从业人员,督促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执业。
第十六条协会对机构执行本准则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配合协会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
机构和从业人员对纪律惩戒不服的,可向协会申请复议。
第十八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准则的,协会应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采取纪律惩戒措施,并将纪律惩戒信息录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准则,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协会可酌情免除纪律惩戒,但应责成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予以批评教育。
第二十条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机构应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查处事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协会将有关信息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准则由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