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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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引一、引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解决农村学生上大学时经济困难问题而推出的一项金融政策,旨在帮助农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操作指引旨在详细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为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明确指导。

二、助学贷款申请条件1.学生为具有农业户口的家庭的学生。

2.学生所在学校人数占学生所在地县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

3.学生须为我国高中毕业生、大学专科生、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

三、助学贷款申请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生源地高中毕业证明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固定资产证明等)-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所在学校初审核学校将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学生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符合助学贷款的条件。

3.所在学校推荐学校将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格填写-学生情况小结-推荐理由等4.地方教育部门审核地方教育部门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所在学校的推荐情况是否合规。

5.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四、贷款还款方式1.还款期限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为开始还款后的5年到15年。

2.还款利率助学贷款的利率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而定,一般低于市场贷款利率。

3.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学生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五、贷款还款流程1.贷款发放2.还款通知3.还款时间学生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及时足额还款。

4.延期还款如学生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

六、贷款管理和监督1.学校管理学校将负责贷款的分发和管理,确保学生按时足额还款。

2.国家开发银行监督七、结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农村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确保提交准确的材料,并按时足额还款,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顺利完成学业。

生源地贷款办事指南

生源地贷款办事指南

生源地贷款办事指南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资助对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

三、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资助对象获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其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四、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具备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五、新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程序:跨市、县(市、区)就读、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高考学生,经中学所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该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户籍所在地纳入本地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学生名单。

本市、县(市、区)就读、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高考学生,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贷款资格审核。

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手册(高校版)

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手册(高校版)

目录1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系统简介 (1)2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使用说明 (2)2.1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受理) (2)2.2 系统管理 (4)1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系统简介福建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系统是面向福建省高三毕业生(含高职单招)、高校在校生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福建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的完善。

总流程如下:图1 生源地贷款流程图高校用户操作流程:1、审核院系上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2、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提交省中心审核。

2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使用说明2.1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受理)2.1.1 高校审核预申请1、访问方式高校负责人登入系统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受理)”菜单→“高校审核预申请”下。

2、界面示意图2高校审核预申请注:①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某个院系申请助学贷款的所有学生信息。

②提交省中心审核的前提:a、省中心已分配额度b、所有的院系信息都已经审核通过。

3、部分按钮说明【审核通过】审核通过院系上报的数据。

院系的审核状态为“待高校审核”,才可点此按钮。

【审核退回】审核退回院系上报的数据。

院系的审核状态为“高校审核通过”、“待高校审核”、“省中心退回”时可点此按钮。

【提交省中心审核】将数据提交给省中心审核。

所有院系的数据都审核通过后,才可点击该按钮。

【申请赎回】赎回上报给省中心的申请数据。

该按钮在省中心审核通过信息之前是有效的。

注:点击【提交省中心审核】后,高校老师不可做任何更改,如果需要更改,需要点击【申请赎回】或者联系上级【审核退回】。

4、审核状态说明未开始:院系数据未提交至高校。

无需求:院系无贷款需求。

待高校审核:院系老师已将数据上报至高校,等待高校老师审核。

高校审核通过:高校老师已将数据审核通过。

高校审核退回:高校老师已将数据审核退回,或者院系已将数据申请赎回。

高校待省中心审核:高校老师已将数据上报至省中心,等待省中心领导审核。

省中心退回:省中心领导将数据退回至高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依照《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条例》规定的城乡居民子女,身体健康,英语能力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良好的成
绩和发展潜力。

2、申请贷款:申请人需持有效的江西省政府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向当地政府申请政府提供的江西省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程序
1、确定源地并登记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政府或校园交流中心申请江西省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登记其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证书。

2、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的江西省政府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2)江西省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本人有效的学籍证明;
(5)学校提供的本人学业及品行表现等证明文件;
(6)申请人受江西省政府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7)其他申请材料。

3、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当地政府,依据申请条件及资格审查结果,签署江西省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书,确定贷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及
担保条件等内容,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4、贷款发放审批
贷款审批完成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四、利率如何确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4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七、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6.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doc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doc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8:00,受理高峰期(7月8日到9月29日)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咨询邮箱:一、政策介绍利息与本金1. 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2. 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 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

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利率及利率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征信知识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

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案例:某位大一新生2016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如下: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2. 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

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doc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doc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发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FWZN-300700—201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一、受理范围本服务事项适用于江川籍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办事条件(一)贷款对象及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高校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贷款: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谢谢观赏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6.未结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玉溪市江川区湖滨路中段8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服务时限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六、服务收费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办事结果:贷款合同送达方式:直接领取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咨询及投诉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教育局办公室九、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下载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注册—登录---- 新增申请---导出表—打印---本人签字---盖章(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不用盖章)直接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到江川区教育局交材料审核、签订合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首先进行设置:打开浏览页面:在浏览页面中点: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C)→在设置栏中选文件下载自动提示→启用→确定完成设置。

在网址栏输入:.cn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回车键即显示:在安全警报对话框中点“是”后显示:关闭“通知信息——网页对话框”后显示:一、2010年和2011年贷款的学生:直接用原来设置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如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如果共同借款人是父亲,联系人就填容易联系到你本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父亲,联系人就填父亲(如果不有父亲的就填健在的祖父或叔伯或哥哥))、共同借款人信息等有变化,请首先进行信息变更,然后点击:“贷款申请”,方法步骤与前两年相同。

二、2009年贷款但2010年和2011年不贷款的学生:1、登录.cn/后,不需要注册,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录...,2、选择“省”“市”“资助中心”(则依次选择“广西”“钦州市”“钦州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生日年月日8位数(如:)。

4、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系统。

5、进入系统后,首先进行个人信息变更:点击系统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一般都是以前就有的。

另外依次将民族、户口性质、毕业中学(高中:请写明全称,如灵山县灵山中学、灵山县武利中学)做好变更。

入学前户籍,按户口簿上户籍详细地址填写[依次填到省、市、县、镇、村(居)委……号]。

通讯信息:联系电话与手机都要填可以直接找到学生本人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填如寄信你能收到的相关信息。

电子信箱与即时通讯(QQ等)一定都要如实填写,因为通讯信息都是重要联系手段。

就学信息:高校名称、就学类型都是系统默认,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一定要填自己就学的相关院系、专业,如果到校后更改专业,则相关信息都要修改。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及流程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及流程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及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在自己的家乡或留学地拿贷款,用于支付学习或生活费用。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势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利于报名、复试及入学。

相较于学校担保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节省录取所需的报名和复试的时间,从而加快入学时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以低息贷款支持学费和生活费。

没有父母担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资助,并且可以分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家庭提供担保和救助,让学生及家庭能够安心学习和生活,促进学生的发展。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第一步:选择有资质的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第三步: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4)第四步:当所有准备就绪后,由学生家长签订贷款合同,准备付款。

(5)第五步:贷款发放,学生进行报名和入学登记,向学校支付学费及生活费。

(6)第六步:贷款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doc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doc资料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1、申请程序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提供证明和回执时,要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获贷。

为减少在校学生回县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后再到学校确认回执、邮寄回执的工作,高校可以提前将《借款合同回执》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在校生)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新生: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在校生:县资助中心根据《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有关信息,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上填写合同编号。

山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山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附件一: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是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力银行。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8年开始启动,当年在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等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向457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256.59万元。

2009年,山西省作为全国六个全面推进生源地贷款的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开展了这项业务,当年实现全省覆盖,向我省符合贷款条件的8974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4647.17万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精神,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等19个省份)。

2010年我省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本省学生的覆盖范围,实现贷款模式转型,要形成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校贷款为补充”的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模式。

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在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大意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今后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对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世分量证(或有效身世分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

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一、申贷流程(一)登录系统1、学生初次贷款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生源地助学贷款。

2、在登录页面中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进入到注册的协议页面。

3、点击“同意”按钮。

4、录入基本信息:输入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世分量证号码,选择肃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毕业中学”全称。

(参照学校公章的名称)。

5、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的“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

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指南

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指南

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指南为了让更多的大学生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本指南旨在帮助学生和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和开展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一、助学贷款概述1.1 定义大学生助学贷款是指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1.2 目的大学生助学贷款旨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公平的目标。

二、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申请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和住宿费;4. 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5. 诚信守信,承诺按期还款。

三、助学贷款申请流程3.1 准备工作1. 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助学贷款政策;2. 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3. 了解贷款银行及合作高校。

3.2 申请环节1. 学生向所在高校提出助学贷款申请;2. 高校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3. 高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给合作银行;4. 银行审核学生贷款申请,并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

3.3 放款环节1. 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学生账户;2. 学生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3. 学生按时还款,确保贷款安全。

四、助学贷款还款政策4.1 还款方式1. 学生在毕业当年开始还款;2. 学生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3. 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2 利率政策1.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2. 如有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4.3 还款宽限期1. 学生在毕业当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1年的还款宽限期;2. 宽限期内,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3. 宽限期结束后,学生开始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XXXX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XXXX 财政厅、XXXX教育厅关于开办XXXX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通知》以及《XXXX生源地国家助学贷业务合作协议条款》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XXXX籍考生、并被XXXX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核定,总额控制,定期发放,定向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条件、额度、利率和期限第四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象是XXXX籍考入XXXX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五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具有学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学习费用的证明;三、学生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四、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五、有经就读学校初审,并开具的同意办理助学贷款的证明;六、必须由学生家长、近亲属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少于两人;七、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生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第七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1.各高校宣传推广
高校需要积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流程,让学生了解并主动申请。

2.学生申请
3.学校审核
学校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学生的身份信息、学籍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同时,学校也要对学生是否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项目要求进行评估。

4.资格审批
5.担保人审批
6.放款
经过资格审批和担保人审批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构会将贷款金额直接打入学生账户中,供其支付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7.还款管理
学生毕业后,需要按照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计划逐期进行还款。

学生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或分期还款,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还款金额通常包括本金和利息。

8.贷款追偿
如果学生毕业后不按时还款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构会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如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并可能影响学生的信用记录。

总结: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包括学生申请、学校审核、资格审批、担保人审批、放款和还款管理等环节。

通过这一流程,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贷款资助,完成学业。

同时,对于学生和担保人来说,及时按照还款计划还款是维护个人信用和良好贷款关系的重要一环。

高校可以根据该业务流程开展相关宣传和辅导工作,帮助学生顺利申请并还款,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附件一: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是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力银行。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8年开始启动,当年在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等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向457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256.59万元。

2009年,山西省作为全国六个全面推进生源地贷款的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开展了这项业务,当年实现全省覆盖,向我省符合贷款条件的8974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4647.17万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精神,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等19个省份)。

2010年我省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本省学生的覆盖范围,实现贷款模式转型,要形成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校贷款为补充”的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模式。

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在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大意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今后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对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理生源地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

办理生源地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溆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要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贷款一年一贷,一年一次申请,一年一次签署合同)程序三步走:①网上“贷款申请”,②准备申报材料送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批,③签署合同。

贷款申请:(首贷)注册、登录系统--- 进入“我的首页”点击“贷款申请”--- 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导出1份申请表并在表上签名--- 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盖章。

(续贷)导出1份申请表,本人在表上签名即可,无需加盖任务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首贷)①申请表1份(未预申请的需村居(委)会盖章),②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学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借款学生和共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户口薄原件。

(续贷):①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1份,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签署合同:(首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署合同。

(续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由其中一人代签合同。

(贷款合同时间)7月15日至9月30日二、要熟练掌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一)注册、登录(记住网址、登录名、登录密码,每年至少登录2次系统,维护、修改相关信息,特别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

)1、打开网址:或百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2、设定注册登录名:设置登录密码:3、点击“注册”,根据提示完整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学历填写:本硕连读学生只填本科),提交后注册成功,点击“返回”;4、用登录名、登录密码登录,进入“我的首页”,阅读相关信息,进行相关操作。

(二)“我的首页”里的相关按钮的功能及操作①约定与承诺书。

首次贷款必须认真阅读,然后点击“确认”,约定与承诺生效;②贷款申请。

点击进入,再点击“新增”即可进行“贷款申请”,根据提示完整填写详细真实信息(带星号※必须填写,贷款年限不短于6年(72个月),不超过20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3年),点击提交,贷款申请填写成功;③个人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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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发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
FWZN-300700—201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服务事项适用于江川籍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办事条件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高校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贷款: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谢谢观赏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江川区湖滨路中段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贷款合同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及投诉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教育局办公室
九、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下载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注册—登录---- 新增申请---导出表—打印---本人签字---盖章(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不用盖章)
直接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到江川区教育局交材料审核、签订合同。

十、本服务指南已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

服务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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