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讲_第六章考情分析、房产税、契税(1)
税法学课件:第六章 第六节 契税及会计处理
❖ (三)契税的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分别为成交价格、市场价
格、价格差额、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等。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
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 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 济利益。 ❖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 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6)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动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不 动产应征契税。
❖ (六)纳税申报及缴纳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2.纳税期限
❖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
❖ (4)房屋赠予; ❖ (5)房屋交换; ❖ (6)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或以获奖
方式、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 属的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予。 ❖ 2.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其产权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 价格差额,是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权属交换时,所交换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 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或者土地收益。
❖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契税。 ❖ 例14解: ❖ 该公司应缴纳契税 ❖ =(800-500)×3%=9(万元)
《契税知识讲座》课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新的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契税是对此行为征收的税种。
详细描述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契税的征收对象为土地使用者,即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单位或个人。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
总结词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 他人的行为,契税是对此行为征收的税种。
详细描述
在房屋交换过程中,契税的征收对象为参与交换的各方房屋 所有者。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交换。
03
契税的税率与计算方法
契税的税率
01
契税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房屋类 型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普通住 宅的契税税率为1.5%,非普通住 宅的契税税率为3%。
02
契税税率还会根据房屋面积、成 交价格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税率标准以当地政府公告为 准。
THANKS
房屋赠与
总结词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 偿赠与他人的行为,契税是对此行为 征收的税种。
详细描述
在房屋赠与过程中,契税的征收对象 为受赠人,即接受房屋赠与的单位或 个人。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房屋 和农村房屋赠与。
房屋交换
总结词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契税是 对此行为征收的税种。
避免重复征税
通过税收政策协调,避免 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项收 入进行重复征税。
促进税收公平
通过税收政策协调,实现 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通过税收政策协调,提高 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收 流失。
06
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确定契税的纳税人?
第06讲_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
《2019年税务师税法[Ⅱ]预科班》第五章房产税一、概述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减免税优惠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全书的次重点章节,考试分值在7分左右,本章内容计算比较简单,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核,个别年份与其他税种结合出了计算题,偶尔也与企业所得税结合考核。
一、概述(一)什么叫房产?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二)什么叫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征税范围:房产税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征收。
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第七章契税一、概述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减免税优惠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全书的次重点章节,考试分值在7分左右,本章内容计算比较简单,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核,也可能与其他税种结合在计算题中考核。
契税PPT
税
法
主讲 段立霞
契
税
• 知识目标 • 能力目标 • 素质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契税的历史沿革 2、熟悉契税的基本含义 3、掌握契税基本要素及应纳税额的 计算方法
小结: • 契税含义 • 契税征税范围 • 契税纳税人 • 契税税率 • 契税计税依据 • 契税应纳税额计算
作业: 1、契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确定的(口头回答) 2、预习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谢
谢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2 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 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承受人)。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二)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原税率是 3%和6%的两档比例税率)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三)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为 市场价格;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 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 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 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 土地收益。
------一、契税概述------
(二)概念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 地、房屋权属,依当事人所订契约,由 承受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小思考:为什么契税对买方征税,而不 是对卖方征税? 答:对买方征税,即对承受人征税,其 主要目的在于承认不动产转移生效, 承受人纳税后便可拥有转移过来的不 动产或使用权,法律保护纳税人的合 法权益。
契税知识讲座共57页文档
【分析】根据规定:房屋交换中,交换价格不相等的, 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本题中,多交付货币的一 方是甲方,因此应该由甲方缴纳契税。
•
所以在交换价格不等的情况下由多交付货币、实物、
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
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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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
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
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
认的价格。
•
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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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 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 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 包括在内。
了的问题可以打电话来我们可以一起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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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知识讲座
侯晓峰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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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概念 • 2、纳税人 • 3、税目税率 • 4、计税依据的确定 • 5、应纳税额的计算 • 6、纳税环节 • 7、减免税规定 • 8、不征收契税的几种规定 • 9、办理退税的情形
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5.以划拔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
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交
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全部土地收益.(案例2)
•
以上是确定计税依据的5种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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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 甲企业以价值300万元的办公用房与乙企业交换一处厂 房,并向乙企业支付差价款100万元。在这次厂房交换中, 应由谁来缴纳契税?
房产契税知识点总结图
房产契税知识点总结图一、什么是房产契税?房产契税是指购房者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也叫做契税或者营业税。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契税是房地产交易所需要缴纳的税别,购房者需要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国家交纳契税。
二、房产契税的税率及计算方法1. 税率目前,我国对房产契税的税率政策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一般情况下,契税税率在1%至3%之间。
具体的税率根据各地政策和房屋的性质来定,例如,一手房屋和二手房屋的契税税率可能有所不同。
2. 计算方法房产契税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的是按照房产的成交价或者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例如,某地区规定契税税率为1%,那么购房者需要按照房产成交价的1%来交纳契税。
具体计算方法为:契税 = 房产成交价 × 契税税率。
三、哪些房产需要缴纳契税?1. 一手房屋一手房屋指的是由开发商或者房产公司直接销售的新建住宅,购房者购买这类房产时需要按照成交价缴纳契税。
2. 二手房屋二手房屋指的是购房者从个人或者二手房屋经纪人处购买的房产,同样需要按照成交价缴纳契税。
3. 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写字楼等用于商业经营的房产,购房者购买商业用房时也需要缴纳房产契税。
四、房产契税的优惠政策1. 首套房优惠对于首次购买房产的购房者,一些地区实行了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即减免或者减半缴纳契税。
2. 满五唯一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购房者,持有该房产满五年以上且唯一一套房的,有些地区可以减免或者减半缴纳契税。
3. 农村居民购买城镇住房农村居民购买城镇住房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契税减免政策,减轻购房负担。
五、如何避免房产契税?1. 合理规避一些购房者会通过转让股权、赠与等方式规避房产契税。
但是,这种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被查实涉税行为,将面临高额罚款和法律责任。
2. 合理选房购房者可以选择一手房、首套房等享受契税优惠的房产,来减轻契税负担。
3. 合理规划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购房方式和房产类型,从而减轻契税负担。
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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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
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
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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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次日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
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
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
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
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
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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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分析课件
案例分析:分析美国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以及美国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经验。
国际典型案例分析
车船税案例:欧洲
1
2
案例概述:欧洲各国根据车辆排量和类型征收车 船税。
3
案例分析:探讨欧洲车船税政策对减少机动车污 染、促进节能减排的作用,以及该政策对车主的 影响。
国际典型案例分析
01
契税案例:日本
改革原则
依法治税,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高效便利。
改革方案与实施步骤
改革方案
对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进行全面改革 ,调整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政策。
VS
实施步骤
制定改革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开展试 点工作,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实施。
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预测
积极影响
优化税收结构,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和便利性。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
应税车船
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如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 车、挂车等。
不征税车船
包括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的应税车船、警用车船、国际组织 驻华代表机构等。
车船税的税率与计算方法
税率
根据不同类型车船的吨位或座位数量确定不同的定额税率,具体税率根据不同地 区和政策有所差异。
计算方法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车船的吨位或座位数量,乘以相应的定额税率。例如, 一辆5吨的载货汽车,如果所在地区的定额税率为60元/吨,则应纳税额为5吨 *60元/吨=300元。
从国际典型案例中得到的启示是,各国在制定房产税、车 船税、契税政策时需要结合本国国情,同时借鉴国际经验 ,以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
建议我国在制定房产税、车船税、契税政策时应该注重公 平性和效率性,同时加强税收监管和征收管理,确保税收 政策的顺利实施。
注册会计师考试章节学习考情分析考题预测之第35讲_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第三节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一、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工作的性质归档的性质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
(不是“技术性工作”)归档的内容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变动,主要包括: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补充例题多选题】(2018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期间作出的下列变动中,属于事务性变动的有()。
A.删除管理层书面声明的草稿B.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C.将审计报告日前已收回的询证函进行编号和交叉索引D.获取估值专家的评估报告最终版本并归入审计工作底稿【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注册会计师应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获取估值专家的评估报告最终版本并在归档期间归入审计工作底稿,因此不属于在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期间作出的事务性变动的,选项D错误。
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变动,主要包括:(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选项A);(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选项C);(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选项B);(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各情形中,注册会计师认为不属于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事务性变动的是()。
A.删除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B.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C.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D.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后实施补充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在审计报告日后实施补充审计程序不属于事务性的变动。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35讲_初级经济法讲义第六章考情分析、房产税、契税(1)
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本章基本情况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10分左右,题型主要为客观题。
除关税、船舶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书已在第四章讲述)之外,本章共涉及11个小税种。
为了把问题简单化,本章直接分为 11个单元,共计38个考点。
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
复习本章需要 8个小时左右。
2020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对“耕地占用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对“车辆购置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3)对“车船税”的内容进行了多处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目录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资源税第一单元房产税目录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计算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的税收优惠考点 01:房产税的纳税人(★★★)( P223)1. 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 4 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 5 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 2008年)【答案】√【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李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2•判断题】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暂不征收房产税。
中级经济师财税第六章讲义
第六章其他税收制度【考情分析】题型: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均会涉及到;分值:15-20分左右,基本每年出一道10分左右的案例分析题。
【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主要是更新零星的税收政策、调整税收优惠的内容。
内容介绍第一节财产税制知识点:房产税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屋: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纳税人(熟悉):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产权属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房产余值纳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计税2.征税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例题1·单选题】(2014年)李某在北京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急需用钱将商铺卖给王某,由于王某长期居住在天津,临时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纳税人是()。
A.李某B.王某C.刘某D.王某和刘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产权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例题2·单选题】下列机构和个人中,属于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A.产权不明的房屋的使用人B.拥有农村房产的农民C.允许他人无租使用房产的房管部门D.房屋的出典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房产税纳税人。
无租使用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例题·单选题】房产税的税率形式是()。
A.比例税率B.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D.平均税率『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房产税的税率形式是比例税率。
第章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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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1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0%后的 余值计税。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1000×(1—20%)×1.2% = 9.6 (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5间,年租金收入50 000元,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 000×12% =6 000 (元)
重庆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 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 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 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 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 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不论区域内土地的性质)
③ 地税按年负责征收,全额进入地方财政的收入
—按年计算,分期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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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内容
纳税人
①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
②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
③土地使用权共 有的,共有各方 都是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 矿区内属于 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 土地
大城市:
• C1l.i5c—k t3o0a元dd/mT2ext •中C等lick城t市o a:dd Text • 1C.l2ic—k 2to4元ad/dmT2ext •小C城lick市t:o add Text •0C.9li—ck1t8o元ad/md 2Text •县C城lick、t建o a制dd镇T、ex工t 矿区 0.6——12元/m2
初级经济法_第六章考情分析、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5页)
2019年本章考点的主要变化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对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对“烟叶税”进行了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将2018年删除的船舶吨税恢复并更新。
(3)根据税收新政策,更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例如,新增“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有关内容;调整“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关内容。
(4)新增“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本章介绍了14税1费,其繁杂、细碎令无数考生却步,殊不知本章只要能分清各税各费的征收范围就已经成功了一半,这是一只“披了狼皮的羊”,完全不用怕!本章单元框架考点解读本章单元框架(1)第1单元耕地占用税(2019年调整)考点1:交不交耕地占用税?(★)(P281、283)1.纳税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2.征税范围(1)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①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②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农田水利设施除外。
③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养殖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征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
【提示1】园地,包括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提示2】林地,包括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提示3】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024年高考化学一轮复习(新高考版) 第6章 第35讲 物质的聚集状态 常见晶体类型
第35讲物质的聚集状态常见晶体类型[复习目标] 1.了解晶体和非晶体的区别。
2.了解晶体的类型,了解不同类型晶体中结构微粒、微粒间作用力的区别。
3.了解分子晶体、共价晶体、离子晶体、金属晶体结构与性质的关系。
4.了解四种晶体类型熔点、沸点、溶解性等性质的不同。
考点一物质的聚集状态晶体与非晶体1.物质的聚集状态(1)物质的聚集状态除了固态、液态、气态,还有晶态、非晶态以及介乎晶态和非晶态之间的塑晶态、液晶态等。
(2)等离子体和液晶概念主要性能等离子体由电子、阳离子和电中性粒子组成的整体上呈电中性的物质聚集体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和流动性液晶介于液态和晶态之间的物质状态既具有液体的流动性、黏度、形变性,又具有晶体的导热性、光学性质等2.晶体与非晶体(1)晶体与非晶体的比较晶体非晶体结构特征原子在三维空间里呈周期性有序排列原子排列相对无序性质特征自范性有无熔点固定不固定异同表现各向异性各向同性(2)得到晶体的途径①熔融态物质凝固;②气态物质冷却不经液态直接凝固(凝华);③溶质从溶液中析出。
(3)晶体与非晶体的测定方法测熔点晶体有固定的熔点,非晶体没有固定的熔点测定方法最可靠方法对固体进行X射线衍射实验1.在物质的三态相互转化过程中只是分子间距离发生了变化()2.晶体和非晶体的本质区别是晶体中粒子在微观空间里呈现周期性的有序排列()3.晶体的熔点一定比非晶体的熔点高()4.具有规则几何外形的固体一定是晶体()5.缺角的NaCl晶体在饱和NaCl溶液中会慢慢变为完美的立方体块()答案 1.× 2.√ 3.× 4.× 5.√一、物质聚集状态的多样性1.下列有关物质特殊聚集状态与结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液晶中分子的长轴取向一致,表现出类似晶体的各向异性B.等离子体是一种特殊的气体,由阳离子和电子两部分构成C.纯物质有固定的熔点,但其晶体颗粒尺寸在纳米量级时也可能发生变化D.超分子内部的分子间一般通过非共价键或分子间作用力结合成聚集体答案 B解析液晶分子沿分子长轴方向有序排列,从而表现出类似晶体的各向异性,故A正确;等离子体是由阳离子、电子和电中性粒子组成的整体上呈电中性的物质聚集体,故B错误;纯物质有固定的熔点,但其晶体颗粒尺寸在纳米量级时也可能发生变化,熔点可能下降,故C 正确;超分子内部的多个分子间一般通过非共价键或分子间作用力结合成聚集体,故D正确。
《房产契税如何征收》课件
税务部门收到税款后,会出具税 收缴款书作为凭证。
税务登记和凭证管理
纳税人完成房产契税缴纳后,需及时 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 。
税务部门会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 进行定期核实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 无误。
纳税人需妥善保管税务登记证和其他 相关凭证,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06 房产契税的征收管理和监 督
要意义。
调节收入分配
通过征收房产契税,可以调节 社会财富的分配,缩小贫富差 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规范房地产市场
房产契税的征收可以规范房地 产市场交易行为,防止偷漏税 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引导居民合理消费
通过征收房产契税,可以引导 居民合理消费,控制盲目投资 和过度投机,维护市场稳定。
02 房产契税的征收对象和范 围
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房产契税的征收进行全 程监督,确保征收的合法、合规和公正。
检查制度
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征收情况进行 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举报和处理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设立举报渠道,对 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
违规处理
发展历程
现代房产契税
现代中国的房产契税制度是在新中国 成立后建立起来的,经过多次修订和 完善,已经成为一个相对完善的税收 制度。
自东晋以来,房产契税经历了多次变 革和发展,逐渐完善和规范化。
房产契税的意义和作用
增加财政收入
房产契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对于地方经济的 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具有重
征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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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明确房产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房产需要缴 纳契税,以及不同类型房产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房产税讲义和习题
房产税讲义和习题房产税【知识点】概述⼀、房产税的概念: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收⼊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征收的⼀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提⽰】⼀般财产税也称“综合财产税”,是对纳税⼈拥有的各类财产实⾏综合课征的税收,个别财产税也称“单项财产税”,是对纳税⼈拥有的⼟地、房屋、资本和其他财产分别课征的税收。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知识点】征税范围、纳税⼈和税率有屋⾯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可供⼈们在其中⽣产、⼯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提⽰】独⽴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灰窑以及各种油⽓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征收。
【提⽰1】城市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提⽰2】县城指县⼈民政府所在地。
【提⽰3】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政村。
【提⽰4经省级⼈民政府批准。
⼆、纳税⼈: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为纳税⼈。
其中: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2.产权属集体和个⼈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纳税。
3.产权出典的,由承典⼈纳税。
4.产权所有⼈、承典⼈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或者使⽤⼈纳税。
5.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6.⽆租使⽤其他房产的问题。
纳税单位和个⼈⽆租使⽤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代为缴纳房产税。
【提⽰】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按缴款上⽉最后⼀⽇的⼈民币汇率中间价折成⼈民币计算缴纳。
【典型例题1】(2018年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的税法,正确的是()。
A.产权出典的,由出典⼈缴纳房产税B.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产税C.纳税单位⽆租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免税单位缴纳房产税D.⽆论产权所有⼈是否在房屋所在地,均由产权所有⼈缴纳房产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产权出典的,由承典⼈纳税;选项C,纳税单位⽆租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纳税单位代为缴纳房产税;选项D,产权所有⼈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或者使⽤⼈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1全面.ppt
优选文档5三 来自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 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 使用人三类。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 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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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计税依据和税率(掌握)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
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各地 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确定。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 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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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计税依据和税率(掌握)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
【答案】C 【解析】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 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应纳房产税 = 1000×(1-20%)×1.2%÷2+50×12% = 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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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计税依据和税率(掌握)
第二,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 征房产税,租赁期内该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 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章 房产税 (Hous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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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 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 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 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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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范围
征税对象——房产
它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 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 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 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 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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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本章基本情况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10分左右,题型主要为客观题。
除关税、船舶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书已在第四章讲述)之外,本章共涉及11个小税种。
为了把问题简单化,本章直接分为11个单元,共计38个考点。
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
复习本章需要8个小时左右。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对“耕地占用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2)对“车辆购置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3)对“车船税”的内容进行了多处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目录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资源税第一单元房产税目录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计算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的税收优惠考点01:房产税的纳税人(★★★)(P223)1.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2008年)【答案】√【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李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2•判断题】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暂不征收房产税。
()(2018年)【答案】×【解析】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例题3•判断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已经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不缴纳房产税。
()(2015年)【答案】×【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符合房产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2年)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答案】A【解析】房屋出租的,出租人(而非承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5•判断题】居住在M市的李某将位于Y市的一处自有住房对外出租,李某应向M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处住房的房产税。
()(2019年)【答案】×【解析】房产税应在房产所在地(Y市)缴纳。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房屋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8年)A.建制镇的房屋B.农村的房屋C.县城的房屋D.城市的房屋【答案】B考点02:房产税的计算(★★★)(P225)1.从价计征(1)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例题1•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中,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的有()。
(2015年)A.中央空调B.电梯C.暖气设备D.给水排水管道【答案】ABCD【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有()。
(2013年)A.独立于房屋之外的烟囱B.中央空调C.房屋的给水、排水管道D.室外游泳池【答案】BC【解析】选项AD: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3•单选题】甲公司厂房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
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16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7年)A.200×(1-30%)×1.2%=1.68(万元)B.500×1.2%=6(万元)C.(500-200)×(1-30%)×1.2%=2.52(万元)D.500×(1-30%)×1.2%=4.2(万元)【答案】D【解析】房产原值,是指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得扣减折旧额。
【例题4•单选题】2018年甲公司房产原值8000万元,已提折旧5000万元。
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房产原值的减除比例为30%。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18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9年)A.8000×1.2%=96(万元)B.(8000-5000)×(1-30%)×1.2%=25.2(万元)C.8000×(1-30%)×1.2%=67.2(万元)D.(8000-5000)×1.2%=36(万元)【答案】C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或者4%)【解释】(1)个人将其住房出租,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例题1•单选题】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出租商铺,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含增值税租金126000元。
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5%,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出租商铺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7年)A.126000÷(1+5%)×(1-30%)×12%=10080(元)B.126000÷(1+5%)×12%=14400(元)C.126000×(1-30%)×12%=10584(元)D.126000×12%=15120(元)【答案】B【例题2•单选题】2018年9月张某出租自有住房,当月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2500元,当月需偿还个人住房贷款1000元。
已知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为4%。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当月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9年)A.(2500-1000)×4%=60(元)B.2500×4%=100(元)C.(2500-1000)×(1-4%)×4%=57.6(元)D.2500×(1-4%)×4%=96(元)【答案】B3.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被投资方,由被投资方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房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由投资方按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例题1•判断题】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2013年)【答案】√【例题2•判断题】对融资租赁的房屋计征房产税时,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014年)【答案】×考点03: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28)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者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者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2010年)A.2009年12月B.2010年1月C.2010年2月D.2010年4月【答案】C【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2014年年初拥有一栋房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3月31日将其对外出租,租期1年,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
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为12%,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2014年甲企业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2015年)A.1.08B.3.18C.3.76D.8.4【答案】B【解析】(1)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甲企业前3个月应从价计征房产税,后9个月从租计征房产税;(3)甲企业2014年应缴纳房产税=1000×(1-30%)×1.2%×3个月/12个月+1×9个月×12%=3.18(万元)。
考点04:房产税的税收优惠(★)(P226)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饮食部、茶社)所使用的房产以及出租的房产,应照章征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