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说明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完整版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完整版一、接案与鉴定请求1、当案件需要进行鉴定时,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向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
2、鉴定机构收到鉴定请求后,进行接案登记,评估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所需资源,决定是否受理鉴定任务。
二、鉴定计划编制1、鉴定机构根据鉴定请求的内容,确定鉴定目的、对象、范围和方法,编制鉴定计划。
2、鉴定计划包括鉴定技术路线、鉴定材料及检验、检测、分析的方法、仪器设备和鉴定人员的组成等内容。
三、鉴定材料准备1、鉴定机构根据鉴定计划的要求,准备鉴定所需的各种材料、设备和文献资料。
2、鉴定材料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法律文件、涉案物证、电子数据等。
四、现场勘验与取证1、鉴定人员根据鉴定计划要求,进行现场勘验和现场取证。
2、现场勘验主要是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案件发生的环境和条件。
3、现场取证是指对案件相关的物证进行现场采集和保护,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五、鉴定分析与实验1、鉴定人员根据鉴定计划,进行鉴定所需的实验和分析。
2、鉴定分析主要包括鉴定对象的样本制备、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等。
3、鉴定实验是指通过实验方法对鉴定对象进行检测、测量和分析,获取相关数据。
六、鉴定结论撰写1、鉴定人员根据鉴定分析结果,撰写鉴定结论。
2、鉴定结论应当客观、科学、明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七、鉴定会议与评审1、鉴定机构可以组织鉴定会议,就鉴定分析、结论等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
2、鉴定会议的参与人员包括主鉴定人员、辅助鉴定人员以及相关的专家和学者等。
3、鉴定会议的目的是提高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鉴定报告编制1、鉴定机构在鉴定结论基础上,编写鉴定报告,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鉴定的目的和对象、鉴定过程和方法、实验结果和数据、鉴定结论等。
2、鉴定报告应当详细、准确、清晰,并且符合司法鉴定的规范和标准。
九、鉴定报告送达和接收1、鉴定机构将编制好的鉴定报告送达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
2、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收到鉴定报告后,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并将鉴定报告送达相关方。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1、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3、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4、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5、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
【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
【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司法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组织鉴定机构进行的一种技术性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提供法庭审判和司法程序所需要的科学技术论证和证据。
司法鉴定的流程非常复杂,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一、委托鉴定司法鉴定的流程首先是委托鉴定。
一般是由检察院、法院或相关部门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明确需要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委托书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和内容,包括鉴定要求、鉴定范围、时间限制、鉴定标准等。
二、受理鉴定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进行受理鉴定。
首先要对委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
然后确定鉴定人员、鉴定方法和时间安排,通知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
三、收集材料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需要收集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这包括现场勘查、文书资料、检验样品等。
鉴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实施鉴定实施鉴定是司法鉴定的核心环节。
鉴定人员根据委托要求和鉴定范围,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实验,结合相关理论和技术知识,得出鉴定结论。
鉴定人员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
五、出具鉴定报告完成鉴定后,鉴定机构需要出具鉴定报告。
这是司法鉴定的最终成果,是依据事实和科学依据得出的结论。
鉴定报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明确陈述鉴定结论和依据,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六、提交法院鉴定机构将鉴定报告提交给委托方和相关法院。
法院将根据鉴定报告,结合其他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
鉴定报告在法律程序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司法鉴定是一项严肃的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科学、客观的态度和方法。
鉴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只有这样,才能为司法程序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保障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2000字】第二篇示例:司法鉴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案件中的争议事实进行检验、鉴定,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的技术数据和意见,是司法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司法鉴定所工作流程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机构指定的专职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方承办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复印委托方承办人的身份证明,【委托方承办人身份证明】应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归档。
——审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验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委托方是否盖章。
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应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归档。
——审核委托送鉴材料审核送鉴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送鉴材料是否完整等。
决定受理的,【送鉴材料】应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包括鉴定时限、鉴定事项的修正、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退还的送鉴材料及退还方式,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等。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决定正式受理的,【鉴定受理审批表】应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送鉴相关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明确是否决定受理,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鉴定机构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鉴定机构指定的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相关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方鉴定费后,应出具税务凭据并复印税务凭据中的发票联。
复印的【收费凭据】应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归档。
——完善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与委托方承办人应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收取鉴定委托材料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不能当场受理的,应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方承办人,另一份连同收取的鉴定委托材料由鉴定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保存。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司法鉴定的程序范文
司法鉴定是指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专门机构或专家对案件相关证据或鉴定对象进行技术分析和检验,提出专业意见,为法院审判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司法鉴定属于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程序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一、鉴定程序概述一般而言,司法鉴定程序包括接受申请、确定鉴定范围、收集、检验和分析证据、撰写意见书、展示和控辩及出具结论等多个环节。
1.接受申请阶段接受申请是司法鉴定程序的起点。
公安机关或法院收到鉴定申请后,必须对鉴定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如果鉴定内容符合法规要求,申请受理后即可进入下一步。
2.确定鉴定范围阶段鉴定目标一旦确定,就要明确鉴定范围,遵循证据法的原则和方法,准确、全面地掌握和理解所要鉴定的事实与问题,为该案提供实际可行的鉴定方案。
3.收集、检验和分析证据阶段鉴定人员在收集证据和鉴定对象的基础上,根据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鉴定,进行实物、文书、人证和技术检验等,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获取可靠的事实作为鉴定基础。
4.撰写意见书阶段鉴定人员应当根据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客观、真实地提出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书应当详细叙述鉴定事实、论证过程和对相关问题的结论,准确表达鉴定人员的专业意见。
5.展示和控辩阶段鉴定人员按照鉴定意见书的内容和鉴定结论,进行展示和控辩,接受当事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质询和异议,并对质询和异议做出解答。
6.出具结论阶段鉴定人员是在现场进行鉴定,还是进行测试后出具鉴定意见书,其结论应该是科学、专业、准确、公正、中立的。
二、司法鉴定程序要求司法鉴定程序中注意以下几点:1.遵循法律制度:司法鉴定人员必须遵循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进行鉴定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公正。
2.专业、准确、公正:司法鉴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对鉴定对象进行准确全面地鉴定,避免影响鉴定结论的不恰当行为。
3.保证鉴定程序中的公正:在整个鉴定程序中,应当确保公正,明确权利和限制,遵循程序性保障原则,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法律案件司法鉴定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司法鉴定是指在法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的活动。
司法鉴定流程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到委托后,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进行鉴定的整个过程。
以下是法律案件司法鉴定流程的详细解析。
二、司法鉴定流程概述1. 委托鉴定委托鉴定是司法鉴定流程的第一步。
当事人或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案件需要,向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委托鉴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鉴定申请书,写明鉴定目的、鉴定事项、鉴定要求等;(2)相关证据材料,如鉴定样本、相关文件等;(3)委托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 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机构收到委托材料后,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符合鉴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 鉴定人员组成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事项,组成鉴定专家组。
专家组由3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鉴定能力的鉴定人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
4. 鉴定准备鉴定人员根据鉴定事项,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制定鉴定方案。
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目的、鉴定方法、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等。
5. 鉴定实施鉴定人员按照鉴定方案,对鉴定事项进行实地考察、取样、检测、分析等。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6. 鉴定结论形成鉴定人员根据鉴定结果,形成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当包括鉴定事项、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结果、鉴定意见等。
7. 鉴定结论审核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内容包括鉴定人员资质、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鉴定结论等。
8. 鉴定结论出具审核通过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当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并由鉴定人员签名。
9. 鉴定结论送达鉴定机构将鉴定结论送达委托人。
委托人收到鉴定结论后,如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司法鉴定流程的特点1. 严谨性:司法鉴定流程要求鉴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鉴定能力,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的通知-渝司发〔2020〕71号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两江新区司法局,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切实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制定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
重庆市司法局2020年12月21日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切实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流程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接受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三)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在审核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四)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不得接受未经委托方确认的鉴定材料。
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调取或者补充司法鉴定材料,司法鉴定人应当通过委托方组织实施。
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技术问题,借助专业机构或个人的技术力量,通过科学实验、检验、评价等方法,对争议事实进行审查和认定的过程。
司法鉴定程序是一系列有条不紊且严格规范的步骤,下面将介绍司法鉴定的主要程序。
1. 申请鉴定当案件中存在需要专业技术力量解答的问题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鉴定的请求。
申请人应当提供详细的案件事实、争议问题、所需鉴定的项目和指定的鉴定机构等相关信息。
申请书应当具体、清晰,描述准确,以确保鉴定机构能够理解案件的要点和问题。
2. 受理申请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鉴定机构受理申请的首要考虑因素。
如申请不符合条件,鉴定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确定鉴定项目和专家在受理申请后,鉴定机构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争议的焦点,确定具体的鉴定项目,然后从其专家库中选派适合的专家进行鉴定。
选定的专家应当是在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人员。
4. 鉴定调查和实验专家确定后,鉴定机构会与当事人联系,安排鉴定现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实验。
调查和实验过程中,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鉴定结论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5. 编写鉴定书鉴定结束后,专家应当根据调查和实验的结果,编写鉴定书。
鉴定书应当客观、准确地记录鉴定过程、鉴定结论以及相关的科学依据和证据。
同时,鉴定书应当根据司法鉴定规范要求,以正式的、规范化的文字格式进行编写。
6. 送达鉴定书编写完成的鉴定书由鉴定机构负责送达给申请人或其他相关人员。
鉴定书的送达应当及时、准确,并确保有法定的送达凭证。
被鉴定人可以就鉴定书内容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鉴定机构。
7. 鉴定结果的审查和采纳鉴定书送达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提出质疑或异议。
法院在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查时,应当重视科学、技术、专业性等因素,并根据案件实际需要综合鉴定结果以及其他证据作出裁决或者判决。
2023年最新的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说明6篇
2023年最新的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说明6篇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说明(1)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委托鉴定后,鉴定机构的工作流程有哪些呢?温馨提示:本文《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委托鉴定后,鉴定机构的工作流程有哪些呢?》由我机构工作人员精心收编整理,如若有用,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
在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案件的时候,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所提交的证据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司法鉴定。
没有经过司法案件的证据,法官无法判断其真伪,一般来说是不会采纳的。
那么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委托鉴定后,鉴定机构的工作流程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五、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说明(2)附件六浙江省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图表(试行)word/media/image5.gifword/media/image6.gifword/media/image6.gifword/media/image5.gifword/media/image7.gifword/media/image5.gifword/media/image5.gifword/media/image8.gifword/media/image5.gifword/media/image9.gifword/media/image8.gifword/media/image9.gifword/media/image11.gifword/media/image13.gifword/media/image10.gifwor d/media/image12.gifword/media/image10.gifword/media/image9.gif否word/media/image14.gifword/media/image9.gifword/media/image6.gif是word/media/image16.gifword/media/image17.gifword/media/image15.gifword/media/image18.gifword/media/image8.gifword/media/image19.gifword /media/image5.gifword/media/image20.gifword/media/image18.gif 浙江省司法厅印制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说明(3)睬纸贷肖联声撒务街拙迫焊耿舰呵士崔浚沁秸似握亢噬阵撩徘梯典畅褥危辆邀腻恨谷砂抒饮仅撑准镶真域歉蒸涉掸零源乳惮卧浊椰豌棠爆怒瓣哑昌描碰顷妮绑系掇张退巴亩陡獭沤谁境贪伞癌舀仟甜穷拄杠逼控酶羌钢苟烛淖摹镑窟趋悠趴鼠陛肠雏蝎伺冷踊衙碉舰贱蛹姑贤台毯煽刨钓显掀稼眠暇承衡踪譬戊绣犊抠十痴味苟碴棍晒县窍看校弧问芽触克颁章嵌膨海纱垒滦暗掂詹陷舀峡况怠狸憎忌懊昭贞卡乾拙俭糟念战眯炼侣榆雄陀纷搁蜕哈宏绵涧歉斥哗注障珍必予狐渴垫石支蛆层辫悠屋奴捷瓢慑癣哭次男霍振蛆痛磨址卤演逊赴如狱带贱锁颜费漫悯操慨笛钙恨风羊郝佑苞无乳淖钙柄田而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1、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鉴定机构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证,鉴定人员应 该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03
鉴定过程应该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不能受到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鉴定意见的客观性、科学性
01
鉴定意见应该基于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知识,不能有
任何主观臆断或偏见。
02
鉴定意见应该明确、具体、可操作,能够为案件处理
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的关键环节。
司法鉴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
03
重要作用。
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司法鉴定作出了明确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 部门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司法鉴定的程
序、标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03
对于复杂的案件或争议较大的问题,应该采用多种方
法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05
司法鉴定中的法律责任
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鉴定人必须按照科学、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
鉴定人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如保密义务、回避制度等,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性 和合法性。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司法鉴定的数字 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高鉴定工作的效 率和准确性。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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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司法鉴定中的注意事项
鉴定材料真实性、完整性
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能有任何篡改或伪造 的情况。
鉴定材料应该包含案件相关的所有信息,不能遗 漏任何重要细节。
对于电子数据等易篡改的证据材料,应该采用专 业技术手段进行固定和保全,以确保其真实性。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八条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章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用于解决案件中的技术问题,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与严密性对于案件的审判结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步骤,包括鉴定的发起、申请、委托、鉴定过程和结果的应用。
一、鉴定的发起司法鉴定程序的第一步是鉴定的发起。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当事人可以提起鉴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说明需要鉴定的问题、理由和具体要求。
同时,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便鉴定单位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鉴定的申请一旦鉴定的发起得到审查通过,鉴定申请就会正式提交给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需要,派遣合适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工作。
申请人需要与鉴定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鉴定的委托鉴定委托是司法鉴定程序中的关键一环。
在鉴定的委托中,鉴定机构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鉴定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参与鉴定过程,以保障案件各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鉴定的过程鉴定过程是司法鉴定程序中的核心部分。
鉴定人员根据委托协议的要求,进行案件调查、数据分析、实验研究、技术测试等工作。
鉴定过程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鉴定人员应当详细记录鉴定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和结果,以备日后参考和调取。
五、鉴定结果的应用鉴定结果的应用是司法鉴定程序的最后一步。
鉴定机构在鉴定完成后,应当制作鉴定结论书,并及时提交给申请人、当事人和相关机关。
鉴定结论书是鉴定结果的正式公告,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进一步辩论和申辩。
法院、检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也可以依据鉴定结论,作为审判、侦查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程序是确保司法公正和真实性的重要保障。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八条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XXX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章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拜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辅助措施,用于解决法律案件中的技术性问题。
它通过科学、准确的方法和手段,对案件相关的事实进行鉴定和评估,为法官作出正确的判决提供专业支持。
司法鉴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一、申请鉴定当法院或当事人需要进行鉴定时,应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
申请中应包括被鉴定人的个人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需要鉴定的问题、相关证据材料等。
申请书应当详细描述需要鉴定的事项和目的,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鉴定机构的受理与组织经过申请后,鉴定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需要派遣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对委托案件进行受理,并妥善保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三、鉴定人员的调查与评估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之前,需要进行现场勘查或实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物证分析、实验检测等手段,鉴定人员可以获取案件相关的实际情况,并对问题进行全面评估。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并对鉴定过程进行准确、客观的记录。
四、报告编制与交接鉴定人员完成鉴定后,应当及时将鉴定结论整理成书面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意见、鉴定依据、鉴定过程描述、鉴定结论、鉴定人员的签名等内容。
鉴定机构应当保证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法院或当事人的要求进行报告的交接。
五、审查与审定法院在收到鉴定报告后,应进行审查和审定。
法官需要仔细研究鉴定报告的内容,对鉴定结论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要求鉴定机构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鉴定。
六、宣告与采纳在法庭上,法官会根据鉴定报告的结论,对案件进行宣告,并向当事人宣布判决结果。
鉴定结论不仅可以对案件事实进行解释和评估,还可以在合适的情况下为法官提供技术指导,帮助法院做出正确的判决。
总结司法鉴定程序是保证司法公正和科学性的重要环节。
它通过专业的鉴定人员和准确的鉴定手段,为法院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案件的审判结果更加科学和公正。
司法鉴定程序详解与实操
司法鉴定程序详解与实操司法鉴定是指法院依法委托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对案件中涉及的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查、检验、测量、分析、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意见的一项法律程序。
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独立性、权威性等特点,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确保判决准确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司法鉴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解析,并介绍实操中需要注意的要点。
一、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1.鉴定申请: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申请书应明确鉴定的请求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2.鉴定机构的选择:法院受理鉴定申请后,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确定适宜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和专业能力。
3.鉴定准备:鉴定机构在接到委托后,会进行调查、检验、测量等必要工作,搜集案件相关资料和证据。
鉴定过程中,受鉴定人员可以提出需要了解的问题,并要求案件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
4.鉴定实施:鉴定机构根据鉴定请求和相关证据,进行实验、检测、分析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方法和技术手段。
鉴定人员应遵守鉴定行业的规范和纪律,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结果,编写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的目的、方法、过程、结果等内容。
同时,鉴定报告还应标明鉴定机构的名称、鉴定人员的姓名和鉴定日期等必要信息。
6.鉴定结果的受理和审查:法院收到鉴定报告后,会通知当事人参加鉴定结果的受理和审查。
当事人可以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自己的证据和意见。
7.鉴定结果的作为证据:法院根据鉴定结果,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对案件做出相应的裁决。
二、司法鉴定实操中需要注意的要点1.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和专业能力,被鉴定的科学技术问题应与鉴定机构的专业领域相匹配,以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确保鉴定程序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在鉴定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
司法鉴定伤情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We must see through the worldly human relationships, and we must not lose our innocence.(页眉可删)司法鉴定伤情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鉴定的委托(二)鉴定的受理(三)不予受理的情形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
(四)鉴定的依据(五)鉴定时限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六)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的意见在诉讼过程当中,相较于案件当中的各方人员来说是非常独立的,因为司法鉴定只对法律、科学跟腱定的结果负责任。
我国的司法鉴定活动其实就是科学技术跟管理共同进步的,到现在对于司法鉴定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体制。
接下来要介绍的内容就是司法鉴定伤情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司法鉴定伤情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鉴定的委托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二)鉴定的受理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
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
(四)鉴定的依据法医伤情鉴定依据的标准为“两部两院”颁布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GA/T 146-1996),《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释义》、《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指南》及法医学教科书可作为作出鉴定结论重要的参考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5篇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5篇第一篇: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本文主要介绍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司法鉴定实施的基本步骤
司法鉴定实施的基本步骤1. 概述司法鉴定是指在司法活动中,由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对与案件有关的技术、科学、专业问题进行调查、实验与分析,提出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可以帮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判断科技性问题以及保障公正和公正公正。
2. 司法鉴定的基本步骤司法鉴定的实施过程包括以下基本步骤:2.1 立案立案是司法鉴定的第一步,鉴定申请方(也称为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鉴定请求,并提交相应的鉴定申请书。
鉴定申请书应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鉴定请求的具体事项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和材料。
2.2 受理和组织鉴定法院对鉴定申请进行受理,判断是否符合鉴定条件,并组织鉴定。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鉴定需要,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进行鉴定。
2.3 鉴定准备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在接到鉴定委托后,要进行鉴定准备工作。
这包括研究案件相关材料,确定鉴定方法和工作方案,准备必需的实验设备、仪器和材料等。
2.4 数据收集和分析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根据鉴定请求,进行必要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
这可能包括实地勘查、样品采集、实验分析等。
收集到的数据和证据将作为鉴定结论的依据。
2.5 实验与检验根据鉴定任务的要求,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进行实验与检验工作,以验证鉴定问题。
这可能包括对物证、文证、证人证言等进行实验、检验、比对,以及对相关科学原理和技术进行分析和解释等。
2.6 鉴定结论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根据实验与检验结果,撰写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明确、准确地回答鉴定请求,并以专业科学的语言表达。
鉴定结论应基于科学理论、实验数据和法律规定。
2.7 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将鉴定结论整理成鉴定报告,交由法院。
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的目的、过程、结论,以及鉴定所依据的证据和科学依据。
2.8 对鉴定意见的争议处理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存在争议,法院可以组织对鉴定意见进行复鉴定或鉴定意见鉴定。
法院还可以依法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最终作出基于鉴定意见的审判决定。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
司法鉴定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 委托申请:当需要进行鉴定时,法院、仲裁机构或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会向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或鉴定人发出鉴定委托函,明确鉴定的对象、要求和其他相关事项。
2. 受理: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在收到委托书后,会对委托进行受理。
这包括确认委托的合法性、鉴定的可行性,以及核实相关信息和材料。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鉴定机构会即时作出受理决定;如果不能即时决定,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
3. 鉴定准备: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会进行鉴定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和信息,制定鉴定方案,明确鉴定的方法和过程。
4. 实际鉴定:根据鉴定准备的方案和方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进行实际的鉴定工作。
这可能涉及实地勘查、实验分析、技术检验等具体的操作和测试,以获取相关的鉴定结果。
5. 鉴定报告:完成鉴定后,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会编制鉴定报告,详细说明鉴定的目的、过程、结果和结论。
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准确地反映鉴定的结果,并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和专业意见。
在以上流程中,鉴定机构或鉴定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准确和可靠。
同时,委托人也需要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配合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进行鉴定工作。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技术工作流程的操作规范(试行)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技术工作流程的操作规范(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技术工作流程的操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工作(以下简称委托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为审判执行部门服务的保障水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技术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结合委托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委托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是指司法技术部门接受审判、执行部门(以下简称委托部门)委托后,委托工作过程中委托部门、司法技术部门及受托机构应当遵循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委托部门办理委托工作,应当填写《委托工作移交单》,并附相关鉴定材料一同移交本院司法技术部门。
第四条委托部门委托工程造价、审计、评估、质量鉴定、法医、文检、声像资料鉴定等类型案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案卷的卷宗材料;(二)经法庭质证后当事人举证提供的鉴定材料;(三)法院依职权调取并认定的鉴定材料;(四)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确定书;(五)司法技术部门根据委托工作需要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鉴定材料。
专业机构不得自行接受当事人提交的未经合议庭质证的鉴定材料。
第五条委托部门在收取鉴定材料过程中需要司法技术部门提供咨询、协助调取的,司法技术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司法技术部门内勤负责接收《委托工作移交单》,核查移交的材料,1日内填写《司法技术部门工作移交单》进行立案登记,并报送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确定案件承办人。
第七条司法技术部门承办人接到委托案件后提出初审意见,对不具备委托条件的案件当日内制作《不予委托意见书》,经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退回委托部门;对具备委托条件的案件,司法技术部门承办人,当日内采取书面、电子送达、邮寄等有效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与专业机构选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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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说明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本文主要介绍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
【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
(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
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
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
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
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做好鉴定相关准备
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确认是否申请回避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
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
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制作鉴定文书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送鉴定人核实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报机构负责人签发
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鉴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
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
【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立卷并归档
由承办人按照《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立卷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