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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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2005-061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范围

湖南中医学院1#教学楼、图书馆(A区)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工程。

包括:型材矫正、放样下料、切割断料、钻孔组装、制作搬运。现场搬运、安装、校正框扇、裁安玻璃、五金配件、安装框料、玻璃配件、周边塞口、清扫、塞缝按长沙市强制性规范施工、纱窗等,及与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相关的一切工作。

四、承包工程期限:1#教学楼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工程于2005年8月30日竣工,图书馆(A区)工程按甲方计划竣工,甲方保证施工工作面。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以清单报价包干(包一切费用,包一切施工机械和工具,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第二条工程结算

1、合同价格:按甲方中标工程量清单报价(1#教学楼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工程中标总价385839.06元人民币,图书馆(A区)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工程中标总价576316.79元人民币)加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工程变更费用结算,变更费用的确认以审计终审结果确认的为准(从建设方所办纱窗、塞缝签证量进入乙方的结算量)。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工程完工后30 天内,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书,并与甲方一起同建设单位审计,甲方将按建设单位审核后的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工程结算税后总造价扣除7% 的管理费作为乙方的最终工程结算。

2、甲方代扣代缴税费。乙方提供收款收据、甲方用转账支票支付。甲方按投标报价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与乙方结算。

3、甲方已交纳的部分规费应按造价比例分摊:定额测编费玖佰肆拾肆元壹角壹分(¥944.11)、保险费壹仟伍佰叁拾玖元肆角伍分(¥1539.45)、中标交易服务费壹仟零伍拾捌元叁角柒分(¥1058.37)、安全服务费用玖佰肆拾肆元壹角壹分(¥944.11)、质监费用壹仟伍佰叁拾陆元叁角伍分(¥1536.35)等费用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按实计算并代扣。

4、乙方进场后需向甲方提供承包范围内的各种检测资料、厂家的资质证书,以备甲方向有关部门作交工验收备案资料使用,否则不予结算。

5、玻璃幕墙和铝合金门窗的所有相关的试检费均由乙方承担。

6、自乙方进场之后甲方每月底按工程进度产值的60%付款。待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款的95%,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若无质量问题付完余款。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与建设单位的工程结算。具体付款视业主与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定。

7、相关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包干费用为 1000 元人民币。甲方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8、未尽事宜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验收,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检站进行验收(型材厚度、规格、玻璃的平整度、厚度达到业主及甲方的认可),质量必须保证优良,否则按工程款的95%结算。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造成的工料损失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安全文明生产

一、乙方应有一整套完善的安全措施要求,甲方应有专人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执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施工中所需材料设备应按甲方要求及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穿戴整齐,建筑垃圾要定期清理,不得乱抛乱掷。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宿舍, 乙方工人统一在甲方食堂就餐。

二、乙方使用女工的话,应提前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应办理一切相关证件,手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乙方工人应按照甲方要求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空调及其它用电加热器具。

五、乙方必须按照中建CI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第六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

住宿。乙方应向甲方报一份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玻璃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自行调整赶上,否则按违约责任有关条款处理。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罚款贰仟元/天(2000元/天)。并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正本叁份,乙方壹份。其余壹份,报送一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乙方如需与建设方、监理方、设计院联系处理问题时必须和甲方协商,并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一起,使用甲方公函与表格。

2.乙方向甲方提供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交工验收备案资料原件套,与结算有关的签证资料原件壹套,在验收后一个月之内提供给甲方。

3.其它材料保证质量,并按规范有厂质证明及复检报告。

4.乙方须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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