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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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患者安全得到保障。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放射诊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第十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加强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四、患者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患者安全告知制度、患者安全评估制度、患者跌倒预防制度、患者压疮预防制度、患者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患者用药安全管理制度、患者急救药品和设备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加强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过程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开展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自我安全管理意识。

第十五条建立患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意见和建议。

五、持续改进第十六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
分值
内容要求
评分标准
得分
制度、危重病人管理制度
3、手术病人管理制度
4病历讨论制度
5、会诊、转诊、转院制度
6、输血制度
7交接班制度
40分
6分
3、手术病人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有术前讨论,及落实手术审批制度和手术签字告知制度
手术病人无审批签字(急诊除外),每发现一例扣2分
手术病人无签字告知或内容不详尽(小清创除外),每发现一例扣5分
医疗
安全
20分
20分
1、要求无投诉、医疗争议(纠纷)、医疗事故,及其他影响医院经济和声誉事件发生
每发现一例责任投诉扣5分,责任医疗争议、差错扣10分;医疗事故扣20分
2、医疗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处理,且有措施,有记录本
考核发现一例医疗安全隐患扣5分
科室存在医疗安全隐患,而科室已积极处理好,不予扣分;但无讨论分析、改进措施或无记录每例扣2分
3、质控办终控各科无Ⅳ、Ⅴ级病历;病历优良率≥90%;无缺失、毁损病历文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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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办终控每发现一份Ⅳ级病历扣2分,Ⅴ级病历扣4分
病历优良率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2分
每发现缺失、毁损一份病历扣4分
医疗制度(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1、三级查房制度
5分
7、新入院病人、术后病人、危重病人按规定交接班,交接班记录连贯、完整
查交接班本,漏交班一例扣1分
病危、病重病人无交接班的每例扣2分
工作责任10分
10分
1、科主任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上不管病人(特殊情况下管病人不超过2分),应认真抓好全科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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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临床专家、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一、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的基础,良好的医疗质量可以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了保持我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和不断发展,特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二、目标: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法制化、标准化和设施规范化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的医疗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责,医务部、护理部和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审议、制定、修订医疗质控方案,督促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评价医疗质量,调查分析医疗缺陷的原因及性质,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员组成。

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也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控制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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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病历中必须由住院医师书写的有: 入院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 阶段小结 交接班记录 抢救记录 出院记录 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 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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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由实习生书写的各项记录,须经上级医 师审阅和用红笔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并签名,注明日期。 若修改内容较多,应将该记录重抄。
考核围手术期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情况 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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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评估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 基本规范(试行)》和《四川省病历质量 基本规范(试行)》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等规定,制定本院病历书写和 管理制度,并不断督查改进 每年开展病历书写与管理培训 有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和标准, 每年开展一次病历质量评价 甲级病案率≥90%,且无丙级病案 甲级病案率≥90%,且无丙级病案
医院建立有医疗风险预警机制与程序,并 能有效实施 ,重点是信息收集、分析、处 理、报告和预警程序 医疗质量管理职能部门能够及时、妥善处 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 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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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评估
开展病种质量与费用控制分析 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 制度、处方制度、查对制度、转院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严格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重点 是: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术式、麻醉 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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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评估
基础医疗质量 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 确立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责任人工作制度, 每月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参与考 评 科主任是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健 全科室质量管理制度,确立科室质量管理 目标,开展质控,组织考评

2023修正版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一、总则乡镇卫生院是乡镇地区提供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机构,为了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本办法制定。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1. 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当按照当地的人口数量、土地面积、居民需求和卫生资源等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2. 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改扩建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卫生规划和标准要求。

3. 建设新的乡镇卫生院或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应经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合理的验收。

三、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配置1. 乡镇卫生院应配备足够的医生、护士、药师等专业人员,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配置应根据乡镇地区的人口数量、疾病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3. 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运行1. 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 乡镇卫生院应与当地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4. 乡镇卫生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真实地向上级报送各类统计和财务信息。

五、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内容1. 乡镇卫生院应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等。

2. 乡镇卫生院应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疾病预防、健康咨询等。

3. 乡镇卫生院应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疫情监测、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监管等。

六、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与评估1.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与指导工作,确保管理办法的落实和执行。

2. 定期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能、服务满意度等。

3. 根据评估结果,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运行进行改进和优化。

七、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一、概述乡镇卫生院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医疗机构,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员工行为以及维护卫生院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服务内容1. 门诊服务乡镇卫生院提供日常的门诊诊疗服务,包括普通疾病的诊治,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基础医疗设备的使用等。

2. 急诊服务卫生院设有急诊室,随时应对突发疾病和紧急救援需求,合理分配急救资源,确保及时救治。

3. 健康宣教卫生院定期开展卫生健康宣教活动,提供预防疾病的知识和保健技巧,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规范医疗行为1. 医德医风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严守职业操守,用真心和耐心对待每一位患者。

2. 医疗质量乡镇卫生院要求医务人员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操作,确保医疗质量。

医疗操作要规范、准确,确保患者安全。

3. 禁止行为禁止医务人员接受患者贿赂,泄露患者隐私信息,擅自调整治疗方案等任何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仪容仪表医务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整洁、干净的外观,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形象良好、精神焕发地为患者提供服务。

五、设施设备使用医务人员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医疗设施设备,及时维护和更新设备。

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报修或更换。

六、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医务人员要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七、卫生院安全1. 消防安全卫生院要设立灭火器、应急照明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2. 环境卫生卫生院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定期对医疗区域、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3. 用电安全卫生院用电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八、培训和评估1. 培训卫生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技术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评估卫生院进行定期的医疗服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我院制定了本质量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医疗活动,所有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目标1.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2. 改进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3. 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4.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升医院整体形象。

三、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为成员。

委员会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医疗质量、组织质量改进活动等。

2.质量管理部门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质量监督、数据统计分析、质量培训等工作。

部门下设质量管理科,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

3.医疗质量评估医院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活动,评估内容包括手术、护理、药品使用等方面。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医疗质量的依据,医院要积极采取措施改进不足之处。

4.医疗质量监督医院对各科室、医生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医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5.质量管理培训医院定期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培训,包括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安全知识、责任意识培养、质量管理方法等。

6.患者投诉处理医院设立患者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对投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医院要定期公布投诉处理情况,提升社会公信度。

7.医疗设备管理医院要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对于老化、损坏设备要及时更换,以保证医疗质量。

8.医疗废物处理医院要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存储、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四、质量管理要求1.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制度,不得违规开展医疗活动;2.医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患者要尊重、关心和照顾;3.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医疗差错;4.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对医疗质量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改进;5.持续改进医院的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服务的开展。

2.乡镇卫生院指在乡镇建立的卫生健康机构。

第二章乡镇卫生院的设置与基本条件第三条设置原则1.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数量、需求情况和地理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2.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要求。

第四条基本条件1.乡镇卫生院应具备必要的办公、医疗设施和仪器设备。

2.乡镇卫生院应当配备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设施设备要求1.乡镇卫生院的办公场所应当满足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2.乡镇卫生院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仪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

第六条人员配备要求1.乡镇卫生院应按照规定配备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2.乡镇卫生院应当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培训和交流。

第七条质量管理要求1.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应当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乡镇卫生院的运营管理第八条医疗服务范围1.乡镇卫生院应当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2.乡镇卫生院可根据需要开展其他医疗服务,但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九条医疗服务时间1.乡镇卫生院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医疗服务时间。

2.乡镇卫生院应当保证不间断的医疗服务,有必要时进行加班和值班。

第十条医疗费用管理1.乡镇卫生院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2.乡镇卫生院应当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医疗安全管理1.乡镇卫生院应当落实医疗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医疗过程安全。

2.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乡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乡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乡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概述中医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卫生事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保障中医诊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乡卫生院应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目的制定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1.增强乡卫生院中医医疗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2.保障中医诊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3.促进卫生医疗事业的发展。

实施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中医工作的乡卫生院医务人员。

主要内容1.中医诊疗流程的规范要求,包括中医诊疗的步骤、方法、环节等要求;2.中医诊疗记录的制定要求,包括记录的时间、内容、存档等要求;3.中医诊疗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制定要求,包括中医诊疗质量监测的指标、评价方法以及报告、分析等要求;4.中医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要求,包括中医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调解、申诉、仲裁以及医疗事故报告等要求;5.中医诊疗人员的培训与考核要求,包括中医诊疗人员的职业规范培训、医术技能培训,以及考核、评价等要求;6.中医药材及制剂的管理要求,包括中药材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以及废弃处理等要求;7.中医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要求,包括中医诊疗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验收以及日常使用与维护等要求;8.建立医疗质量联络员制度,确保医疗质量管控的落实。

质量管理流程中医诊疗流程1.患者挂号,医生了解患者基本情况和病情;2.医生进行中医诊疗,严格按照规定的中医诊疗流程进行;3.医生记录中医诊疗过程,包括病历、处方等,确保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4.对于特殊情况,实行会诊制度,做好诊疗技术手段和药物的合理使用;5.完成诊疗后,医生向患者做好医嘱,告知患者注意事项;6.医生将患者诊疗记录归档,确保诊疗记录的安全、完整;中医诊疗质量监测与评价1.设定中医诊疗质量监测指标,包括诊断、治疗、用药规范化指标、诊疗质量评价指标等;2.定期对中医诊疗质量进行监测与评估,包括医生执业质量考核、患者满意度测评等;3.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优化诊疗流程,提高中医诊疗质量水平。

医疗管理质量规章制度

医疗管理质量规章制度

医疗管理质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管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保证医疗质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医疗质量。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持有效执业证书,依法从事医疗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不断加强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更新设备设施,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医疗服务流程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就诊登记、病历记录、诊断治疗等流程。

第八条患者来院就诊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登记,确保患者信息准确完整,保护患者隐私权。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记录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

第十条诊断治疗过程中应遵循规范化操作流程,确保医疗技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控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控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包括医疗效果评估、患者满意度评估等。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医疗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医疗质量。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防范医院感染疾病的传播。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医疗安全。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一、引言卫生院作为乡镇级基层医疗机构,在乡村地区承担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证卫生院医疗质量的提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以下是一份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提高卫生院医疗质量,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及时的医疗服务。

2.原则:a.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健康;b.以科学、规范的临床实践为基础;c.强调团队合作,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d.不断改进和创新,追求卫生院医疗质量的提高。

三、组织和管理体系1.卫生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2.委员会由院长、医务科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护理科负责人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评审指标和标准,并严格执行。

四、质量评估与监测1.设立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机构,负责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并提出改进建议。

2.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内容包括:医疗技术操作、医疗服务态度、医疗器械设备管理、住院护理、医疗记录等方面。

3.评估和监测结果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鼓励积极改进医疗质量。

五、医疗质量控制1.制定和执行规范、科学的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保证医疗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水平,重视医患沟通和患者教育。

3.加强对药剂科的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使用,制定药物管理规范。

4.强调并加强对医疗记录的管理,鼓励医务人员做到实事求是、言行一致。

5.强调消毒、无菌操作和医废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医疗环境的清洁和消杀工作。

六、培训和继续教育1.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课程,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

2.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继续教育和学术研究,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提高。

3.加强对新技术、新药物和新设备的培训和推广,提高医务人员对新技术的应用水平。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相关推荐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

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1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用心性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

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

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

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

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

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资料及考核依据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小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小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一)考核程序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

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

乡卫生室对照《小水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

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前言为了加强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卫生院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准则,确保卫生院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医护人员,确保全体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是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规范,是卫生院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法定依据。

第二条卫生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履行医疗机构许可证颁发机关的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申报。

第三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职业道德,不得违反职业信仰及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范。

第四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或者符合相关资格认证要求。

第二章医疗行为规定第五条医务人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利用患者的境况谋取个人或其他利益,并应当对患者所属群体保密。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诊疗规范,严格依照诊疗操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检查机制,保证监管及检查的公开、公正和公正,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制度,并依法追究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必需严格把握度、量、用药指征和常规医术操作,防止盲目、滥用、误用和重复用药。

第九条医务人员必需具备必要的医学常识,不能任意使用新药、新技术、新器械、特效药,另外医务人员必需遵保卫生部门关于药品使用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需依照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要求,在为患者供给诊疗服务时为患者的健康利益而努力。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卫生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伦理素养教育,加强诊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

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门诊、住院、药品采购、使用和配送的人员和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禁止差别对待和躲避监管。

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受医疗损害接济制度,为因医疗行为而引发损失的患者及其家属供给救助。

乡镇卫生院各种规章制度

乡镇卫生院各种规章制度

乡镇卫生院各种规章制度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医疗工作有序进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

本文将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纪律、人员管理等方面,为大家详细阐述乡镇卫生院各种规章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和流程,在治疗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医疗质量。

2.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评价评估标准,开展内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定期检查医疗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正确实施。

3. 加强病例质量管理,完善电子病历规范化管理制度,记录医疗过程,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提高病例质量。

4. 促进医院全员参与,形成全员共同推进医疗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院的首要任务,必须保障患者人身安全和医疗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

乡镇卫生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结消防安全经验,加强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医院灾害应对能力。

3. 制定医院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用品管理,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医疗设备设施的完好(医疗器械注册证、保养记录等信息)4. 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规范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演练,提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效果。

三、医疗纪律管理制度1. 医疗行业具有特殊性,医疗纪律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2. 强化医疗德、医德教育,加强医疗行业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各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

3. 建立医疗纪律管理制度,包括医德医风、医疗标准等要求的制定和贯彻执行。

4. 强化医师执业医德监督机制,鼓励患者对医生的评价,构建医院患者投诉信件反馈机制,以保障医疗是合法、合规、合理合法。

四、人员管理制度1. 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起着决定性作用。

必须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分配、考核、培训等方面的管理。

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临床、医技、护理、行政管理等部门。

1.3 本院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工作。

二、组织架构2.1 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各临床、医技、护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2 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3 各临床、医技、护理、行政管理等部门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控制内容3.1 医疗质量控制包括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管理等方面。

3.2 医疗技术包括诊断准确率、治疗效果、手术安全、病历书写等。

3.3 医疗安全包括用药安全、输血安全、手术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等。

3.4 医疗服务包括就诊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患者满意度等。

3.5 医疗管理包括医疗制度、医疗规范、医疗培训、医疗考核等。

四、医疗质量控制措施4.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医疗质量控制计划和目标。

4.2 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培训,提高医疗质量控制意识和能力。

4.3 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4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档案,记录医疗质量控制活动情况。

4.5 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控制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五、医疗质量控制考核5.1 医疗质量控制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5.2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管理等。

5.3 专项考核内容包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投诉等。

5.4 医疗质量控制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医疗质量控制奖惩6.1 对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2 对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模板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模板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保障服务质量,为乡镇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医疗卫生设备的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患者的医疗记录管理。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卫生服务的评估与检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应当依法行医,切实履行医师职业道德,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护士应当依法从事护理工作,负责病人的日常护理和康复护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行政人员应当协助医护人员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的后勤人员应当保障医院的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第十二条乡镇卫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时间,不得早退晚到,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的相关纪律,不得随意医疗操作,不得收受患者贿赂。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医疗卫生设备,不得私自使用医疗设备。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医院的管理,不得违反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应当围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医疗卫生设备管理、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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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临床专家、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公示栏。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

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

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

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

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的主要问题;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

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

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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