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 …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2015 年年会第3号通告城乡社会综合实践调研报告课程作业评选为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关注社会问题的职业素养,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将工程技术知识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法律法规、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等多方面结合的专业意识,以及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能力,提升学生文字表达水平和综合运用的能力。
2015年度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继续面向所有设臵城乡规划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组织“社会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的交流及评优活动,具体要求如下:1. 内容要求调研报告将针对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与建设,采用调查研究的种种方法,如访谈、问卷、案例分析等形式,发现客观现实中的问题,反映事实,掌握一定规律,体现学生对研究、分析方法的学习和掌握。
2. 成果要求(1)图文并茂,体例规范,体现调查方法的运用;(2)报告内容真实可信,观点明确,必须由调查者亲自参与完成,并从未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过;(3)成果字数及版面要求如下:∙正文文字限定在6000 字以内(不包括附录、图表、引注),与此同时报告正文总页数必须控制A4幅面10页(含10页)之内。
∙正文开始前,提供300 字以内的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报告版式统一为A4横向版式,统一白色底板,不得添加衬底。
正文采用5号字体,表格、附图采用6号字体。
页面设臵与版面设计风格自定,首页格式只允许出现调研报告题目,不另作封面;(4)参评报告需提交:∙DOC 格式电子文件1 份,插图JPG 格式(彩色分辨率不小于350dpi,黑白图分辨率不小于600dpi)。
A4横向版式,页面设臵与版面设计风格自定,首页格式只允许出现调研报告题目,不另作封面;∙PDF 格式电子文件1 份,内容与DOC文件一致。
(A4横向版式,文件量大小不大于2M);∙参赛证明为单独的PDF文件,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的信息,每个报告一份。
需加盖学院或系所公章。
3. 参评要求(1)参与者应为我国高等院校城乡规划专业的高年级(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考虑专业的合作性特点,每份参评报告允许4 人以下(含4 人)合作完成,但每位学生只能署名参加一份参评报告的提交工作;(2)参评报告必须为参评学生所在学校本学年社会综合实践调查教学的一份课程作业;(3)评作品中不得包含任何透露参评者及其所在学校的内容和提示;(4)每个学校报送的参评作品不得超过5 份;4. 递交要求本年度“社会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的交流及评优作业采用网上递交的形式;提交截止时间:7 月24日24 点;参评费及作品打印费:每份作业150 元。
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详解
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详解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工作,旨在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本文将详细解释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标和标准。
一、教学目标与规划1. 教学目标: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 教学规划: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教学团队建设1. 师资力量: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具备高学历、高职称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 师德师风: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格,严谨、负责、热情。
3. 教师培训:为教师提供持续的教学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学水平。
三、教学过程管理1. 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 教学评价: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教学改进。
四、教学资源保障1. 实验设备:提供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实验室,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2. 图书馆资源:图书馆藏书丰富,提供便捷的借阅和查询服务。
3. 信息技术支持:提供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环境,支持教学活动和学习资源的共享。
五、教学成果与质量保证1. 学生学习成果: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预期目标。
2. 教学质量保证: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
3. 教学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改进教学方法。
六、学生评价与满意度1. 学生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评价和建议。
2. 学生满意度:学生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的满意度达到一定标准。
七、社会影响力1. 就业率: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一定标准,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和欢迎。
2. 社会评价: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良好,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誉。
综上所述,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标和标准涵盖了教学目标与规划、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资源保障、教学成果与质量保证、学生评价与满意度以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正文:----------------------------------------------------------------------------------------------------------------------------------------------------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2003年12月31日建设部发布)Ⅰ.评估程序框图:┌────────────┐───┬───│评估委员会发出评估公告│申请│└────────────┘阶段│↓│┌────────────┐│┌───→│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报告) │───┼────│└────────────┘自评││↓与审││┌────────────┐议阶││←───┤评估委员会审核申请报告│段││└────────────┘││通过↓││┌─────────────┐│││学校开展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未通过┌─────────────┐提出修改意见───┼────│←───┤评估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视察││└─────────────┘│与鉴││↓通过自评报告↓定阶││┌─────────────┐┌───────┐段│││评估委员会派视察小组到学校│←─┤学校对自评报告││││实地视察并写出视察报告││修改或补充│││└─────────────┘└───────┘││↓││┌─────────────┐││←───┤评估委员会开会讨论并作出评││││估结论│││└─────────────┘││↓↓││┌──────┐┌────┐││←───┤未通过评估││通过评估│││└──────┘└──┬─┘───┼────│↓│申诉││┌──────┐│与复│││学校提出申诉││议阶││└──────┘│段││↓↓││未通过┌──────┐通过┌───┐││←───┤裁决├─→│颁证│───┼────│└──────┘└─┬─┘保持│││与督│││察阶││↓段││期满以后┌───┐││←─────────────┤保持与│││督察││└───┘───┴────Ⅱ.程序与方法:一、申请与审核1.申请条件1.1 申请单位须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建筑学专业所在的高等学校。
城乡规划专业介绍
城乡规划专业介绍1.城乡规划专业办学简史于2002年在建筑学专业下开始招收城市规划方向的五年制本科生,2003年正式开始兴办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制五年。
华侨大学是福建省最早兴办城市规划专业五年制本科的学校。
我院自开办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以来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
下面是我院城乡规划专业的办学简史。
●2003年,华侨大学在建筑系下正式兴办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并于同年招收首届本科生。
建筑系下设城市规划教研室,负责城市规划专业的教学活动组织。
●2006年,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在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生作业评优(社会调查报告作业)中获佳作奖1项,开启了城市规划专业在全国获得奖项的首例。
此后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均有1-2项学生作业在全国得奖,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办学初现成效。
●2011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下属正式成立城乡规划系。
既有的“城市规划”专业名称也调改为“城乡规划”专业。
同年,建筑学院获得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取得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办学的新突破,为将来逐步走向研究型的办学道路奠定了基础。
同年,城乡规划系本科生在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生作业评优中再获得三等奖2项,佳作奖3项,教学论文奖1项。
●2012年,城乡规划学科获评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同年,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正式招收第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2年,城乡规划系本科生作业在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生作业评优中又得三等奖2项,佳作奖2项。
● 2013年7月,经多年本科办学准备,决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首次提出本科评估的申请,并获得申请批准。
2013年9月,城乡规划系本科生作业在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生作业评优中又得佳作奖4项。
● 2014年,城乡规划专业以全票的优异成绩,正式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专业评估。
同年,城乡规划系本科生作业在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生作业评优中获得一等奖1份,二等奖4份,在获奖数量和获奖级别上位列全国近百所参赛高校的前列。
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文件(2009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二○○九年八月五日目 录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二、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设置基本条件三、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四、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五、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标准六、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七、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视察小组工作指引八、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学质量督察员工作指引九、评估委员会委员审阅自评报告意见表附件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2009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开展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国家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专业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城市规划行业与城市规划教育机构的联系,切实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促进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建设,使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不断完善,使学生获得成为合格城市规划师所必需的全面训练;在确保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基本质量的同时,为在国际上相互承认同等专业的评估结论及相应学历创造条件。
第三条 评估委员会是接受国家教育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委托和授权,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 评估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客观、全面地考查所评估学校城市规划专业的办学条件和过程,科学地评价所评估学校城市规划专业的办学状态和质量,以及对所评估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做出评估结论。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评估委员会人选及正、副主任委员由上一届评估委员会及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工作指导文件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工作指导文件(试行)目录1.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申请书 (1)2.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申请报告 (2)3.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自评报告 (23)4.建筑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申请书 (45)5.建筑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申请报告 (46)6.建筑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自评报告 (65)7.建筑学专业申请报告专家审阅表 (87)8.建筑学专业自评报告专家审阅表 (88)9.建筑学专业自评报告专家审阅意见汇总表 (89)10.建筑学专业评估视察报告及现场视察取证表(本科、研究生) (93)11.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教学质量督察报告 (99)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申请书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根据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有关申请资格的规定,对照《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2013年版),我们认为我校建筑学专业符合评估条件,现申请参加建筑学专业评估(复评或初评),请予受理。
本校所有材料完全属实,特此承诺。
附: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申请报告学校(单位公章)年月日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申请报告一、学校概况和院系简史二、院系组织架构三、师资状况四、学生情况五、教学计划六、教学空间七、教学设施八、建筑学专业书刊状况九、教学经费一、学校概况和院系简史七、教学设施九、教学经费自评报告一、专业办学背景及发展概况二、办学思想与目标三、按照《评估标准》的课程安排四、课程建设情况五、教学管理情况六、教师培养情况七、对上轮视察报告的回复及整改情况(首次评估无此项)八、自我评价九、附录二、办学思想与目标1、申请报告2、各年级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53、主干课程教学大纲4、课程建设成果(包括教研立项、课程评优、教改成果、教材编写等。
)5、教学情况汇总(包括近三年四年级学生建筑设计类课程成绩单及各类竞赛、评优、实践活动的地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模板】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主 要观测点基 本 要 求 备 注2022年修订观测点2022年修订基本要求 2022年修订备注办 学 思 路 与 领 导 作 用 1.1学校定位● 学校定位与规划[注1]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能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办学特色哺育。
[注1]学校规划包括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
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能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坚持内涵式发展,注重应用型办学特色哺育。
[注1]学校规划包括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划。
1.2领导作用●领导体制● 领导能力领导体制健全,法人管理结构完善。
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
● 领导能力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材的办学思路,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
● 教学中心地位 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材培养情况好,师生基本满意。
1.3 人材 培养 模式 ● 人材培养思路● 产学研合作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突出应用型人材培养,思路清晰,效果明显;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2.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标准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一、教育质量1.德育标准1.1.政治思想1.2.职业道德与修养2.智育标准2.1.建筑设计2.2.相关知识2.3.建筑技术2.4.建筑师执业知识2.5.公共课程3.体育标准二、教育过程1.思想政治工作2.教学管理与实施2.1.教学计划与教学文件2.2.教学管理2.3.课程教学实施2.4.实习2.5.毕业设计三、教学条件1.师资条件2.场地条件3.图书资料4.实验室条件5.经费条件Ⅱ.指标内容:一、教育质量本项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的评价,是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必须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
1.德育标准1.1.政治思想满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要求和德育标准。
1.2.职业道德与修养理解建筑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哲学、艺术和人文素养及社会交往能力,具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智育标准智育归纳为五个方面:1)建筑设计;2)相关知识;3)建筑技术;4)建筑师执业知识;5)公共课程,计39项条款。
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有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
“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和运用;“有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并有一定的创造性。
2.1.建筑设计本项包括“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建筑设计的过程与方法”以及“建筑设计表达”三项内容。
2.1.l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1)掌握建筑设计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建筑设计必须满足人们对建筑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不同需求的原则。
(2)掌握功能、技术、艺术、经济、环境等诸因素对建筑的作用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
(3)掌握建筑功能的原则与分析方法,有能力在建筑设计中通过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空间组织、交通组织、环境保障、构造设计等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4)掌握建筑美学的基本原理和构图规则,掌握通过空间组织、体形塑造、结构与构造、工艺技术与材料等表现建筑艺术的基本规律。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会议纪要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会议纪要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会议纪要2009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第二届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9月18—20日于沈阳建筑大学召开。
第二届专指委顾问、中国中科院院士、北京林业大学孟兆祯教授。
以及17位专指委委员和6位列席委员与会.来自全国高等院校城市规划专业的代表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年会。
建设部人教司高延伟处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石楠秘书长、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王正刚厅长、沈阳建筑大学吴玉厚校长、沈阳建筑大学刘军副校长、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张伶伶院长等领导到会并致辞。
会上。
中科院院士、北京林业大学孟兆祯教授做了题为“浅谈城市的安全和规划的基点”的主题报告。
建设部高延伟处长对第二届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四年来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并提出今年的工作重点及下届专指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专指委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吴志强教授总结了本届专指委四年来的工作,分析了当下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未来工作的设想。
专指委委员西南交通大学邱健教授、同济大学潘海啸教授、沈阳建筑大学姚宏韬教授分别做了题为“构建安全的城乡规划体系——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为例”、“法国动态城市基金机动性竞赛”和“沈建大城市规划教学发展”的主题报告。
本年度共有印所学校的254份学生“综合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参加交流和评优,参评学校和报送作业数量较上年有小幅增长。
经评审组的认真评阅,选出了分获一、二、三等及佳作奖的作业。
专指委副主任委员、重庆大学赵万民教授对本年度学生综合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交流和评优作了讲评。
本次参评院校的覆盖面比以往更广.提交的调研报告调研深度的整体提高,能够较为深入地观察社会,选题类型丰富,内容广泛,表达形式也更加多样化。
基本达到了城市规划专业调研方法论的课程教学的要求。
本年度有46所学校共182份学生“城市设计作业”参加交流和评优。
全国城市规划专业评估
1.全国城市规划专业评估体系及学位教育层次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标准是衡量国内高校城市规划专业办学质量的公认准则,据教育部2008年发布的专业目录,我国城市规划专业办学院校已达150多个,其中有21个院校通过了规划专业评估(2009年止)。
另外全国共有52所高校拥有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点,在通过规划专业评估的21所高校中,20所设有硕士点,9所设有博士点。
这一点提示我们城市规划专业办学有必要构建完善的学科层次体系,各层次相互促进,以培养多层次、适应多种需求的专业人才。
表1 全国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及学位教育情况一览表(截止至2009年5月)
注:本表参考了赵民教授“推进城市规划学科发展,加强城市规划专业建设”一文。
(《国际城市规划》,2009年第1期)。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行)二、指标内容1.教育质量1.1德育标准1.1.1政治思想及理论1.1.1.1政治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捌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精神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1.1.1.2理论知识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1.1.2学风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取。
1.1.3修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符合《大学生行为守则》,理解城市规划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素养及社会交往能力。
1.2智育标准智育归纳为五方面:城市规划与设计;相关设计技术;相关知识;实践;外国语。
共49项条款。
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运用并发挥;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1.2.1城市规划与设计1.2.1.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1)掌握规划目的、任务,掌握规划必须满足城市的各项功能和居民对城市的物质与精神方面需求的原则。
(2)掌握规划必须从国情国策出发,符合城市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总体综合效益等原则。
(3)有能力在规划中应用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
1.2.1.2城市规划程序与方法(4)有能力参与区域分析及编制城镇体系规划。
(5)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工作各阶段重点及其城市设计的构思方法,从确定目标、提出优选方案、制定文件图纸,到审批、实施、管理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1.2.1.3综合分析与组织(6)有能力运用科学方法从事资料数据收集、分析问题、处理矛盾、进行综合决策等工作。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一、教育质量1.德育标准1.1.政治思想1.2.职业道德与修养2.智育标准2.1.建筑设计2.2.相关知识2.3.建筑技术2.4.建筑师执业知识2.5.公共课程3.体育标准二、教育过程1.思想政治工作2.教学管理与实施2.1.教学计划与教学文件2.2.教学管理2.3.课程教学实施2.4.实习2.5.毕业设计三、教学条件1.师资条件2.场地条件3.图书资料4.实验室条件5.经费条件Ⅱ.指标内容:一、教育质量本项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的评价,是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必须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
1.德育标准1.1.政治思想满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要求和德育标准。
1.2.职业道德与修养理解建筑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哲学、艺术和人文素养及社会交往能力,具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智育标准智育归纳为五个方面:1)建筑设计;2)相关知识;3)建筑技术;4)建筑师执业知识;5)公共课程,计39项条款。
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有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
“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和运用;“有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并有一定的创造性。
2.1.建筑设计本项包括“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建筑设计的过程与方法”以及“建筑设计表达”三项内容。
2.1.l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1)掌握建筑设计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建筑设计必须满足人们对建筑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不同需求的原则。
(2)掌握功能、技术、艺术、经济、环境等诸因素对建筑的作用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
(3)掌握建筑功能的原则与分析方法,有能力在建筑设计中通过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空间组织、交通组织、环境保障、构造设计等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4)掌握建筑美学的基本原理和构图规则,掌握通过空间组织、体形塑造、结构与构造、工艺技术与材料等表现建筑艺术的基本规律。
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标准
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标准
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科发展目标与定位:评估高校对学科发展是否有明确的目标和定位,以及是否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
2. 师资条件与队伍建设:评估高校的教师队伍是否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以及是否能够为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 科研与学术影响力:评估高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方面。
4. 教学质量与学生培养:评估高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效果,包括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5. 学科平台与创新能力:评估高校的学科平台建设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平台、实验室、创新中心等方面。
每一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评估指标,可以帮助高校全面了解自身学科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并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提升。
通过这一标准的制定,高校可以更加全面地把握自己在学科建设方面的优势与不足,进而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
本科院校评估标准
本科院校评估标准本科院校评估标准是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声誉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本文将从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化办学等方面对本科院校评估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师资力量是本科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估师资力量需要考察教师的学历背景、职称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
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本科院校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博士学位、国际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教师将能够提供更好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支持。
其次,教学质量是评估本科院校的重要标准之一。
教学质量包括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
一流的教学质量应该具有前沿性、实践性和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
第三,科学研究是本科院校的另一项评估指标。
科学研究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
科学研究的水平直接反映了学校的学术实力和科研创新能力,能够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和学生。
此外,社会服务也是本科院校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社会服务包括服务社会、服务产业和服务地方等方面。
本科院校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国际化办学是近年来本科院校评估的新趋势。
国际化办学包括引进国际教育资源、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
国际化办学将有助于提高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就业机会。
综上所述,本科院校评估标准涵盖了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化办学等多个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可以推动学校的不断进步和提高,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城市规划专业院校最新排名
城市规划专业院校最新排名目前我国共有114所高校开设有城市规划专业,以下是前5名的详细介绍第一名:同济大学,原同济大学建筑系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同年,同济大学由金经昌教授主持在国内首先创办了城市规划专业(四年制),当时的名称为都市计划与经营专业,并设立都市计划教研室。
1956年该专业分为城市规划专业和城市建设工程专业(五年制)。
1960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年成立城市规划系。
1986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博士研究生,1992年设博士后流动站。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是全国重点学科。
设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硕土点,含城市和区域发展、城市设计、城市交通规划、住房和社区发展、城市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城市开发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技术方法、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八个研究方向;设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博士点,并设有一个博土后流动站。
(不愧是国内城市规划的老大,坐拥背靠内陆,面向世界的良好地理位置,每年的报考者趋之若鹜,想不红都难啊,良好的国际交流更是加大了其的优势)第二名: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创建于1927年,历史悠久,是中国最早的建筑教育基地。
著名建筑家、建筑教育家杨廷宝、刘敦桢、童寯教授生前长期在此任教,从事学术研究,为建筑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城市规划专业以城市物质形态规划为主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理论为核心课程,学习相关专业理论课及专业基础课,并参加若干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具有作为未来规划师和规划高级管理者应有的素质和修养。
本专业注重规划综合素质教育和专业能力训练,注重开放性教育,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2004年本专业通过国家城市规划专业评估,获A级优秀。
本专业是江苏省品牌专业。
建筑学为国家一级学科,含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建筑历史与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城市规划与设计(江苏省重点学科)、建筑技术科学、景观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和美术学等学科,六个博士点、七个硕士点、一个博士后流动站和一个国家级专业实验室,学院的专业图书中心藏书量居全国建筑院系的前列。
本科院校评估标准
本科院校评估标准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本科院校的评估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就本科院校评估的标准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教师团队本科院校评估的首要标准之一是教师团队的素质和构成。
一个优秀的本科院校需要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化、敬业而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评估标准包括教师的学历、学术成果、教学质量、教学方式以及师资培养机制等方面。
二、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评估本科院校的核心标准之一。
一个良好的本科院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不仅仅是传授知识。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的科学性、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多样性、教学评估与教学改革的有效性等。
三、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是本科院校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个优秀的本科院校应该有一定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氛围。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与转化、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等。
四、办学条件办学条件是评估本科院校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个理想的本科院校应该有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学习环境,为师生提供舒适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实验室设备的齐全性、图书馆资源的丰富性、校园设施的完善性等。
五、社会影响力一个优秀的本科院校应该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毕业生的社会贡献度、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等方面。
六、国际化水平国际化水平是评估本科院校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优秀的本科院校应该具备国际化的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数量和质量、国际学生的数量和比例、国际学术影响力等。
七、教育公平性教育公平性是评估本科院校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个理想的本科院校应该注重教育的公平与包容,为各类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招生政策的公平性、学费和奖学金的透明度、帮扶贫困学生的措施、多元化的文化氛围等方面。
在评估本科院校时,应该综合考量上述各个方面的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评定。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 …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行)二、指标内容1.教育质量1.1德育标准1.1.1政治思想及理论1.1.1.1政治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捌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精神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1.1.1.2理论知识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1.1.2学风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取。
1.1.3修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符合《大学生行为守则》,理解城市规划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素养及社会交往能力。
1.2智育标准智育归纳为五方面:城市规划与设计;相关设计技术;相关知识;实践;外国语。
共49项条款。
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运用并发挥;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1.2.1城市规划与设计1.2.1.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1)掌握规划目的、任务,掌握规划必须满足城市的各项功能和居民对城市的物质与精神方面需求的原则。
(2)掌握规划必须从国情国策出发,符合城市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总体综合效益等原则。
(3)有能力在规划中应用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
1.2.1.2城市规划程序与方法(4)有能力参与区域分析及编制城镇体系规划。
(5)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工作各阶段重点及其城市设计的构思方法,从确定目标、提出优选方案、制定文件图纸,到审批、实施、管理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1.2.1.3综合分析与组织(6)有能力运用科学方法从事资料数据收集、分析问题、处理矛盾、进行综合决策等工作。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设置基本条件(试行)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设置基本条件(试行)一、导则1.本条件依据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及建设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而制定。
2.本条件为设置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的必要依据和申请评估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师资条件1.根掘国家教委有关规定,专业的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得低于30人。
专职教师编制数应与招生人数相适应,考虑到城市规划专业教学的特点,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以1:7为宜。
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系(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的20%。
2.有城市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建设史、区域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建筑设计和美术学科的专业教师,能独立承担本专业80%以上的必修课程的教学任务。
3.由受过专业系统培训的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有实际经验的高级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担任课程的讲授任务。
4.城市规划专业教师不少于8人,其中至少应有教授职称者1人,副教授职称者2人,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
5.设有专业教学研究组织,能开展相应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基本形成学术梯队,有较为稳定的科研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6.所在学校有相应学科的支撑条件。
三、教学物质条件1.场地条件(1)本专业必须具备一定面积的专用、固定的教学场地,其他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实验场地、实习场地等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
(2)本专业各年级必须具备专用、固定的绘图教室,并配备相应的美术教室和电化教室(备有投影仪、幻灯机及放录像设备等)。
可用教室面积大小应满足在校学生使用要求,设计教室每位学生必须有固定的设计绘图桌椅等设施。
2.图书资料本专业设置,除了要符合国家教委关于高等院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有关城市规划及相关学科的专业书籍10000册以上。
(2)有关城市规划专业的中外文期刊20种以上。
(3)有齐全的城市规划法规文件资料及基本的规划设计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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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行)二、指标内容1.教育质量1.1德育标准1.1.1政治思想及理论1.1.1.1政治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捌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精神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1.1.1.2理论知识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1.1.2学风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取。
1.1.3修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符合《大学生行为守则》,理解城市规划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素养及社会交往能力。
1.2智育标准智育归纳为五方面:城市规划与设计;相关设计技术;相关知识;实践;外国语。
共49项条款。
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运用并发挥;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1.2.1城市规划与设计1.2.1.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1)掌握规划目的、任务,掌握规划必须满足城市的各项功能和居民对城市的物质与精神方面需求的原则。
(2)掌握规划必须从国情国策出发,符合城市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总体综合效益等原则。
(3)有能力在规划中应用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
1.2.1.2城市规划程序与方法(4)有能力参与区域分析及编制城镇体系规划。
(5)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工作各阶段重点及其城市设计的构思方法,从确定目标、提出优选方案、制定文件图纸,到审批、实施、管理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1.2.1.3综合分析与组织(6)有能力运用科学方法从事资料数据收集、分析问题、处理矛盾、进行综合决策等工作。
(7)有能力参与组织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各项专业规划。
(8)了解规划全过程中动员、组织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
(9)有能力从事城市居住区、住宅小区的规划方案设计。
(10)有能力从事公共建筑群体及环境的规划方案设计。
1.2.1.4表达(11)有能力根据规划各阶段要求,选用恰当的表达方式与手段。
(12)有能力绘制规划设计草图、现状分析图表、图解、城镇或建筑群的表现图或模型,以表达规划意图。
(13)有能力参与编写规划设计文本、纲要、说明书,并有能力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清晰准确地表达规划设计意图与各项建议。
(14)了解GIS及CAD的基本知识,了解用专业软件进行现状及规划图纸绘制的基本知识,初步具有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
1.2.2相关设计技术1.2.2.1建筑设计(15)了解设计原则、设计各阶段工作,并具有建筑方案设计的初步能力。
(16)有能力在城市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应用建筑设计基本原理,能协调建筑单体、群体与城市整体环境的关系。
1.2.2.2景观规划设计(17)了解景观设计的目的、设计原则、各阶段工作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18)有能力在城市规划及景观设计中应用景观规划设计基本原理。
(19)了解风景区、城市绿化系统、园林等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技术要求;了解绿化及植物配置的基本知识。
1.2.2.3城市交通道路网规划设计(20)了解城市交通道路系统规划的目的、设计原则、工作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21)有能力在城市规划及道路系统规划中应用道路交通规划基本原理。
(22)掌握城市道路选线、平面、断面设计及相关工程设是的一般技术要求。
1.2.3相关知识1.2.3.1城市环境与地理(23)了解城市自然环境各基本要素,包括生态、气候、地貌、地质、水文等基本知识和对城市影响的重要性。
(24)了解城市地理、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知识。
1.2.3.2城市经济(25)了解城市经济与城市规划、建设相关知识。
(26)了解城市经济发展预测分析、房地产开发、投资等相关知识。
(27)掌握有关城市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计算方法。
了解制订技术经济指标的依据和原则。
1.2.3.3城市社会(28)掌握城市规划中有关的人口统计分析、规模预测的技术方法。
(29)了解进行城市人口、职业、教育、住房、社区等社会调查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知识。
1.2.3.4城市文化历史(30)了解中外城市发展历史。
(31)了解园内外现代城市规划设计基本理论,主要流派及学术主张。
(32)了解有关城市和建筑优秀传统风格形成的特点,并认识保持发展城市文脉的重要意义。
(33)了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基本要求。
了解城市历史保护地段及历史文物建筑保护的目的、原则及相关技术要求。
1.2.3.5城市法规(34)掌握《城市规划法》的基本内容,了解《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基本内容。
(35)了解有关城市的规划和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2.3.6城市建设和管理(36)了解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基本知识。
(37)了解城市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计划管理的内容、程序等基本知识,有参与规划管理的能力。
(38)初步具有公文写作的能力。
1.2.3.7城市工程基础设施(39)了解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40)了解城市电力、能源、供热、燃气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41)了解城市广播、通信、信息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42)了解城市防灾、减灾工程等工程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43)了解城市各项专业工程管网综合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44)了解城市建设项目的场地准备及竖向规划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1.2.4实践——通过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强学生对规划师业务的全面了解(45)了解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各阶段工作程序与审批制度。
(46)了解与规划有关的组织机构的体制及管理制度。
(47)了解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48)了解规划人员执行规划工作任务的职业精神和道德规范。
1.2.5外国语(49)初步具有阅读、翻译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初步具有听、说、写的能力。
凡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的应届毕业生应参加国家教委规定的英语四级考试(CET-4),应届毕业生四级考试的通过率不小于75%。
以其它语种为第一外国语的可参照CET-4制定相应的评判标准。
1.3体育标准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讲究卫生,保持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的大学生人数应不低于90%。
2.教育过程2.1思想政治工作2.1.1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2.1.2政治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多样化,讲求实效,政工干部经常与师生沟通思想,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师生反映良好。
2.1.3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配合教学环节解决实际存在的思想问题。
2.2教学管理与实施2.2.1教学计划与教学文件(1)教学计划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2)能根据实际情况或上次评估建议更新教学计划。
(3)各种教学文件,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作业指示书等翔实完备,质量较好。
2.2.2教学管理(4)能认真执行教学计划。
(5)保证教学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备,并能贯彻执行。
(6)教学档案及学生学习档案管理良好。
(7)各教学环节考核制度完备,并严格执行。
2.2.3课程教学实施(8)能根据教学计划,选用或自编合适的教材,重视教材建设。
(9)课程内容充实,教学环节安排合理,并能联系实际,反映新技术发展及社会需要。
(10)教学方法具有启发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11)能充分利用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
2.2.4实习(12)各类实习完备,安排合理,对学生有严格明确的教学要求,有必要的考核或总结。
(13)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参加实习组织与指导,保证实习质量。
2.2.5毕业设计(论文)(14)毕业设计(论文)宜与生产实际项目相结合。
选题的内容、难度和工作量均应高于课程设计(论文),并体现出一定的综合性。
(15)有足够的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自己的设计(论文)任务,提交完备的毕业设计(论文)文件。
3.教学条件3.1师资队伍3.1.1教师人数及结构师资队伍人数基本满足教学要求,年龄结构及知识结构较合理。
3.1.2师资学术水平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生产、科研成果。
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本科生教学。
3.2教学资料3.2.1图书、期刊、音像资料能满足教学要求,种类较齐全,质量较好,并能定期补充新出版的书刊等资料。
3.2.2国内外交流资料有一定数量的国内外交流资料及有保留价值的图纸、资料和文件。
3.3教学设备3.3.1实验室设备教学设施、实验设备完好,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3.3.2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的规格与数量能够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3.4教学经费教学经费应能够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