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1)处方内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应当注明临床诊断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12.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1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5.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存在过敏风险的药物在(如抗生素类)按照相关要求需要注明有无过敏史。
处方的书写规范
我院在处方点评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6.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 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7.药品说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医师应根据药品说明书 所示,合理选择药品用法用量,尤其静脉给药时,注意选择 合适的溶媒,对具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品应谨慎联合应用。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规定:新生儿、婴幼儿年龄表示方法为:
从出生到1个月用日龄表示,如:16天; 大于1个月、小于12个月用月龄表示,如:6个月; 大于1岁、小于3岁用年龄加月龄表示,如:29个月
表示为2岁5个月。 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根据《儿科学》第七版教材,新生儿期是指出生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
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
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
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
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
5、注意药物的给药间隔及给药次数。
谢谢!
处方审核内容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
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处方标准
处方颜色 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
诊”。 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
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4、 1 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2 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3 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4 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四、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五、处方格式1、标准处方格式R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Sig. 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例:Rp: 80万U6支Sig. 80万U . 皮试2、简易处方格式R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例:Rp: 80万U . 皮试六、类型1、处方要求a.诊断用药适应症b.使用标准处方格式例:诊断:肾结石、急性肾绞痛Rp: 50mg 1. st.2、普通处方除特殊要求之外,不须注明诊断例:Rp: Mist Brown 200ml 1Sig. 10ml 30. 、西文处方例:Rp: 30. 也可为:Rp: . 54、中文处方a. 西医处方Rp:美普清片 25ug 1 盒20片Sig. 25ug 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1瓶青霉素注射剂 400万U 2Sig. 5% 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 drip青霉素注射剂 400万U 40 gtt/minb. 中医处方:Rp:清热解毒口服液 10ml 20 支用法: 20m 口服一日三次速效胶囊 10粒 1 盒Sig. 1粒中草药处方:Rp:川贝 10g 炒杏仁 15g 百部 10g 甘草 6g 桔梗 10g 金银花后下 15g 生石膏先煎30g朱砂冲服10味 3 付用法水煎服每日一付6、中西文混合处方a. Rp. 复方甘草合剂 200ml 1 瓶Sig. 10ml . 80万U6支Sig. 80万U . 皮试30. 维生素B1片 20mg . 7b. Rp:%Glucose 500ml%sod. chloride 15ml%pot. Chloride 10ml . dripInj. ATP 40mg 40 gtt/min辅酶A注射剂 100U . 3天维生素C注射液。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处方是医生给患者开具的用药指导单,是患者购买和使用药品的依据。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处方书写规范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处方的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提高医生和药店职员的处方处理能力,减少药品误用和滥用的风险。
一、处方格式1.处方纸:处方纸应为标准化、统一规格的专用纸张,具备防伪功能,以防止处方被篡改。
处方纸的上端应印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便患者和药店能够准确辨认。
2.处方抬头:处方抬头包括开方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方便药店核对患者身份和用药情况。
此外,开方日期应与实际看病日期一致,避免药品过期导致无法用药。
3.处方主体:处方的主体是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药品名称应为通用名,避免使用厂家名或商标名,以免产生混淆。
剂量包括药品的规格和数量,用法指示患者如何使用药品(如口服、外用等),用量则指示每次服用的具体数量和频率。
4.处方医师信息:处方应注明开方医生的姓名、职称和执业资格证号等信息,以便患者和药店能够核对医师的资质和责任。
二、处方内容要求1.明确诊断:处方应明确注明患者的诊断信息,以便药店根据病情提供合理的药物选用和用药建议。
同时,在处方中注明疾病的病程、严重程度和特殊要求等,有助于药店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咨询。
2.合理用药:开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和药物的禁忌症、适应症等知识,合理选择药品和用药方案。
处方中应明确注明适应症和禁忌症,以及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医嘱。
3.用药数量准确:处方中药品的数量应准确无误,以免给药店配药时出现错误。
此外,开方医生还应视患者的病情决定药品的疗程和续方的间隔时间,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补药,避免发生断药情况。
三、书写要求1.书写清晰:处方应以工整、清晰的手写字体进行书写,以避免因字迹潦草而导致的误读和错误配药。
如若医生的手写字体较差,建议使用打印或电子处方来避免字迹不清的问题。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导言: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订本《处方管理办法》,明确处方书写规范,减少因处方不规范而带来的医疗纠纷。
经认真研究,我们提出以下处方书写规范的建议。
一、处方格式规范处方应具备以下格式要求:1. 处方标题:在处方纸上方居中书写“处方”字样,字体一律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
2. 医生基本信息:左上角书写医生姓名、职称和医生执业证书号码。
3. 患者基本信息:离处方标题一行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4. 处方日期:右上角书写处方开具日期,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二、处方内容规范1. 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字体一律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商品名,请在通用名后以括号形式注明。
2. 药品剂型和规格:药品名称下方注明剂型和规格,如片剂、注射剂等。
剂型注明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规格单位要统一,如毫克(mg)、克(g)等。
3. 用药剂量及频次:用药剂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频次以每日次数表示,如“一次”、“两次”、“三次”等,不得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描述。
4. 用药途径和用法:用药途径包括口服、注射等,用法包括饭前、饭后等。
请书写明确、简洁明了。
5. 用药时长:在处方最后一行,注明用药时长,如“连续使用10天”、“按医嘱使用”等。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 数字书写规范:所有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得使用汉字数字或罗马数字,以免产生歧义。
2. 药品加量:如需加量或重复剂量,可在药品后方添加“X2”、“X3”表示,避免书写过多。
3. 药品配伍禁忌:对于不能同时使用的药品,应在处方中明确提示,防止患者因误用而产生不良反应。
4. 处方签名和医生章:处方最后一行空两格后,医生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生执业章。
结语:通过本《处方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处方书写,减少了因处方不规范而引发的医疗纠纷。
在医疗实践中,医生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来书写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2、处方正文需有“R”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书写规则及示例【范本模板】
处方书写规则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
如诊断、患者的年龄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划价员看不懂;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1)处方内容:ﻫ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得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ﻫ(2)处方书写规则ﻫ1、处方记载得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ﻫ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得用药。
ﻫ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ﻫ4、处方一律用规范得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ﻫﻫ不得超过五种药品、ﻫﻫ7、中药饮片处方得书写,可按君、臣、佐、使得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得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得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ﻫ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得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ﻫﻫ10、开具处方后得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ﻫﻫ11、处方医师得签名式样与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得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得《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得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ﻫ13、中成药与医院制剂品名得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得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书写要求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及格式1)处方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 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卩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I)、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处方前记包含医疗单位全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处方日期等。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 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
正文包含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和给药方法,麻醉药品还要写明诊断。
第一药占一行,处方中所用的药名可用中文,一般以《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品词汇》为准。
处方剂量一律以公制表示,如克(g)、毫克(mg)、微克(mg)、毫升(ml)等。
处方使用的剂量应为常用量,如超过常用量,应由医师在剂量旁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4、处方的限量:为防止药品浪费和药疗事故,每张处方有限量规定,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为3日用药量,慢性病为1周用药量。
对癫痫、结核、高血压等慢性病为2周的用药量。
特殊管理的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中文“用法:”为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剂数、煎法、用量等用中文写明,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的有效时间:为避免病情变化,急诊处方当日有效,门诊处方原则上当日有效,必要时亦可保持1-3天的有效时间。
过期处方需要经原处方医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7、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8、处方的保管期限:普通药品处方保存3年,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要求保存3年以上。
9、中药饮片与中成药、西药不能出现在同一处方上,应分别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一、前言1.1 目的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范,以明确处方书写规则。
1.2 合用范围本规范合用于医院、社区卫生机构、诊所等相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处方书写基本要求2.1 处方书写须规范、清晰、易懂,字迹清晰、无涂改、无空白与中线。
处方应在医务人员专用的证卡或者标准处方单上书写,并在其左上角注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右上角注明医生姓名、职称。
2.2 处方分为西药处方和中药处方。
西药处方书写功用应该规范、简明、无歧义,标明用药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法用量。
中药处方书写功用应该规范、准确明确、依据配伍原理和配伍方面的规定,标明药材种类、用量、煎煮方法。
2.3 处方书写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明本品是否处方详细认证。
医师可在处方书写同时书写含有使用注意事项、穴位控制注意事项的临床指南书刊。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政策法规及药学知识。
三、西药处方书写规范3.1 西药处方的书写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用法用量、数量、服药次数、服药期限或者疗程等。
品名应书写药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药品生产厂家的名称作为品名;不应使用非处方药,成人用量均超过最大安全剂量的药品;不应使用重要抗菌药物或者进口药品。
3.2 各种药品的规格、剂型和生产厂家应当与处方查询和授权的药物目录无歧义,或者应当符合标准的药品目录要求。
3.3 在医药科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使用目录内同等疗效、同种治疗方案的药品,避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西药。
3.4 医师在书写抗菌药物处方时应遵守相关规定,计算使用剂量、疗程和维护有效的使用相关药品的政策法规。
四、中药处方书写规范4.1 中药处方标准是指,根据中医理论加以分析和辨证施治的具有一定疗效和安全成份的配方,按照其煎煮用法、煮制次数、药材用量等制作中药煎剂的方法。
4.2 中药处方的书写内容应包括处方名称、各药种名称、用量、煎煮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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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五、处方格式
1、标准处方格式
R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
Sig. 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
例:Rp:Inj.Penicilini 80万U*6支
Sig. 80万U i.m. B.i.d (皮试)
2、简易处方格式
R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例:Rp:Inj.Penicilini 80万U i.m. B.i.d*3(皮试)
六、类型
1、麻醉处方
要求a.诊断(麻醉用药适应症)
b.使用标准处方格式
例:诊断:肾结石、急性肾绞痛
Rp:Inj.Dolantin 50mg * 1
Sig.25mg i.m. st.
2、普通处方(除特殊要求之外,不须注明诊断)例:Rp:Mist Brown 200ml * 1
Sig. 10ml p.o.T.i.d
Tab.ABOB 0.1*30
Sig.0.2 p.o. T.i.d
3、西文处方
例:Rp:Tab.ABOB 0.1*30
Sig.0.2 p.o. T.i.d
也可为:Rp:Tab.ABOB 0.2 p.o. T.i.d * 5
4、中文处方
a. 西医处方
Rp:美普清片25ug * 1 盒(20片)
Sig. 25ug p.o.B.i.d
5% 葡萄糖注射液500ml * 1瓶
青霉素注射剂400万U * 2
Sig. 5% 葡萄糖注射液500ml i.v. drip
青霉素注射剂400万U 40 gtt/min
b. 中医处方:
Rp:清热解毒口服液10ml * 20 支
用法:20m 口服一日三次
速效伤风胶囊10粒* 1 盒
Sig. 1粒p.o.B.i.d
c. 中草药处方:
Rp:川贝10g 炒杏仁15g 百部10g 甘草6g
桔梗10g 金银花(后下)15g 生石膏(先煎)30g 朱砂(冲服)0.5g
10味* 3 付
用法水煎服每日一付
6、中西文混合处方
a. Rp. 复方甘草合剂200ml * 1 瓶Sig. 10ml p.o. T.i.d
Inj.Penicilini 80万U*6支
Sig. 80万U i.m. B.i.d (皮试)Tab.ABOB 0.1*30
Sig.0.2 p.o. T.i.d
维生素B1片20mg p.o. T.i.d * 7 b. Rp:Inj.5%Glucose 500ml Inj.10%sod. chloride 15ml
Inj.10%pot. Chloride 10ml i.v. drip Inj. ATP 40mg 40 gtt/min
辅酶A注射剂100U Q.d.* 3天
维生素C注射液3.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