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范
农药生产和使用管理规范
农药生产和使用管理规范随着农业的持续发展,农药成为保护作物和提高农业产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农药的过度使用和不规范使用往往会导致环境和人体健康问题。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农药生产和使用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管理规范。
本文将从农药生产和农药使用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农药生产管理规范1.原材料采购和储存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和储存管理制度。
原材料的采购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杜绝使用劣质原材料。
原材料的储存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和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定期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并进行记录。
2.生产工艺和设备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生产工艺,并配备相应设备。
生产工艺应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工艺流程的标准化和稳定性。
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生产操作和环境管理农药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操作的规范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应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导书,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生产操作水平。
同时,应建立科学的环境管理制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废弃物的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4.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检测。
应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
同时,应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农药使用管理规范1.农药登记和准入管理农药使用需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登记和准入管理。
农药登记需经过严格的试验和审批程序,确保农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农药使用者应选择已经登记且准入的农药,并严禁使用未经登记和准入的农药。
2.农药存储和包装农药使用者应将农药储存在专用储存区域,防止与食品、饮水等接触。
储存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并防止农药泄漏和盗窃。
农药的包装应完整无漏,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损坏的农药。
3.农药使用方法和时间农药使用者应根据作物的需要和病虫害情况,选择合适的农药使用方法和时间。
规范经营农药管理制度
规范经营农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药经营行为,保障农药安全使用,保护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流通、储存、销售等环节。
二、管理体系1. 领导责任制度(1)农药经营单位应设立规范经营农药管理制度,并明确领导责任,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领导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定期进行农药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2. 岗位责任制度(1)农药经营单位应设立农药管理岗位,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度。
(2)岗位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保证农药的安全使用,严禁擅自变更或篡改管理程序。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农药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农药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保障农药安全使用。
(2)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操作,严禁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农药生产管理1. 许可证管理(1)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当保证合法有效,不得过期。
(2)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禁止超范围生产或变相生产。
2. 质量控制(1)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生产的农药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定期检测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3. 进销存管理(1)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生产流程的可追溯性。
(2)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和验收,合格才可出厂,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农药流通管理1. 经营许可(1)所有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应当合法有效,不得过期。
(2)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
2. 采购管理(1)经营单位在采购农药时应优先选择正规渠道,确保农药质量和有效性。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农药属于有毒、易燃危险化学品,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单位必须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建筑物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4、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中须经国家授权的部门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5、农药经营、储存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6、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7、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所涉危险化学品(农药)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禁忌物料不能温存。
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农药。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农药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1. 资质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必须备案登记,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仓储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明确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农药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要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确保农药的存放、标识、出入库等过程符合规定。
3. 销售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要确保销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提供准确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
4. 废弃物处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废弃农药和包装废物的处理制度,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禁止将废物随意丢弃或倾倒到水源、土地或其他环境中。
5. 安全培训:农药经营企业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其对农药安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农药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农药生产安全,防止农药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农药生产安全工作负总责。
2. 生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农药生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岗位的农药生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 生产环境安全:(1)农药生产车间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防止农药粉尘、气体泄漏。
(2)农药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农药生产原料、产品应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生产操作安全:(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更改工艺流程。
(2)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3)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农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 农药投入品管理:(1)从合法渠道购进农药原料,确保农药质量。
(2)农药投入品应实行专人管理,专库储存。
(3)农药投入品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标签说明进行操作。
4. 农药生产记录:(1)生产记录应如实记载生产日期、班次、操作人员、原料用量、产品产量等。
(2)生产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便追溯。
5. 农药生产日期监管:(1)农药标签上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并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要求标注格式。
(2)农药生产日期应真实、准确,不得更改。
(3)农药生产日期监管应加强,防止过期农药流入市场。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包括企业安全、车间安全、岗位安全。
3. 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农药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农药厂管理制度
农药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厂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药厂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农药厂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环保优先”的原则,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生产车间和储存区域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第九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严格控制储存量和使用量。
第十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观念,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加强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控制,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对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监控。
第十五条成品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第十六条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产品质量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源头。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七条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第十八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九条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二十条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第二十一条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二十二条建立设备台账,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详细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二十四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易损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农药生产和使用管理规范
农药生产和使用管理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农药在农田种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不规范的农药生产和使用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农药生产和使用管理规范至关重要,以下将就农药生产、农药使用以及监管等方面进行阐述。
1. 农药生产管理规范农药生产管理规范是保障农药质量和安全的核心。
在农药生产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规范:(1)原材料采购:农药生产企业应选择质量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并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确保农药生产的安全和有效性。
(2)生产设施和设备: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生产车间应具备良好的通风与排风系统,避免化学物质的聚集和高温燃烧等危险情况。
(3)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科学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稳定。
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必须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质量控制和检测: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自身要求。
企业应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稳定。
2. 农药使用管理规范农药使用管理规范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规范:(1)合理使用剂量: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农药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正确使用,合理控制农药使用剂量和使用周期,防止过量使用导致农田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2)选择适用农药: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应根据病虫害类型和防治对象选择适用的农药,并在选择农药前进行科学评估,确保农药的选择对环境和农田生态系统的风险最小化。
(3)防护措施: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药时,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以减少对自身的暴露和伤害。
同时,应避免农药的飘散和溅射,防止对周围环境和他人造成危害。
农药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农药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药经营管理,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药经营单位及经营人员,包括农药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科学管理、健康安全的原则,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经营,不得违法生产、销售或使用农药,不得向未经合法培训的人员销售农药。
第五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农药安全使用。
第二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生产农药。
第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制度,对产品进行溯源管理,确保产品流通环节可追溯。
第十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定期进行生产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业化验人员,建立实验室,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合格。
第十二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对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生产事故发生。
第三章农药销售管理第十四条农药销售单位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产品。
第十五条农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码标价,提供合格产品,并做好售后服务。
第十六条农药销售单位应当对进货来源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进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农药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库存管理,做好农药储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八条农药销售单位应当加强销售人员培训,提高产品知识和安全使用意识,规范销售行为。
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农药是保障农作物和农产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1. 农药生产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目标,并将其写入企业年度目标管理中。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要求1. 农药生产车间应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和防爆设备。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及时更新生产设备,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农药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场所的卫生和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
4.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存储库,储存农药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
四、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要求1. 农药生产企业应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并确保按计划生产,严禁擅自修改生产程序和配方。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和成品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控制原料和成品的质量。
3.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 农药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农药质量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5.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产销数据的分析和研判,及时跟踪农药市场的动态。
五、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追溯要求1. 农药生产企业应将每批农药产品的生产信息和质量检验报告进行记录和保存,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产品的追溯工作,确保农药产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 农药生产企业应向农药产品使用者提供农药使用指南和注意事项,提示其正确、安全使用农药。
农药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药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安全生产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1)确保安全生产设备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5.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1)保持生产区域整洁、有序,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通风、防尘、防毒、防辐射等措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6.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应急预案(1)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农药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药厂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农药产品质量。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确保农药厂安全生产。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1、农药经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农药质量安
全和重大农药经营安全生产事故。
2、对农药经营场所的布局、分区、通风、消防、防潮、防鼠、防暴晒等相关
内容进行合理布置,严防经营门市内农药包装破损或泄露后造成中毒、污染环境、空气等安全事故。
3、农药经营门市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要在经营场所
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对限制使用农药进行专柜陈列,严格按照国家对限用农药的相关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4、及时查看陈列农药产品的包装情况和保存要求,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上的
要求进行保存,防止泄漏,腐蚀等安全事故发生。
5、农药库房应与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有一定的安全距
离,库房内合理分区,在消防、防潮、防鼠、通风等方面切实做到安全防护。
6、定期对农药库房开展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置。
存在重大
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对库房要进行重新选址。
7、农药经营门市内严禁经营食品、饲料等商品,农药经营场所应保证相对隔
离的环境。
8、农药经营人员要对购买农药的用户详细讲解农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防
止因农药使用不当造成的人畜中毒或污染环境、水源污染等事故发生。
对因农药经营人员不正确指导用户造成事故的,由主管部门对农药经销商依法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人畜伤亡、环境污染或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农药经营者对农药经营门市和仓库管理不当,引起农药外泄,污染空气、
水源、人畜中毒或引发火灾等造成损失的,由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农药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农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农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药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农药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药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
三、农药安全管理职责1. 农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对违反农药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农药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农药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农药安全生产档案。
(3)对农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
(4)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农药安全管理措施1. 农药生产环节:(1)严格执行农药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对农药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农药原辅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农药储存环节:(1)农药仓库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爆,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2)农药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农药储存时应分类存放,避免不同农药相互污染。
3. 农药运输环节:(1)农药运输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封闭性能,防止农药泄漏。
(2)运输途中,应确保农药不受污染,避免交通事故。
(3)运输农药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4. 农药使用环节:(1)农药使用者应具备相应的农药知识,按照农药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2)农药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农药中毒。
(3)农药使用后,应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五、农药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农药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进行处理。
农药化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药化肥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化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农药化肥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农药化肥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储存、谁负责;谁运输、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四条农药化肥生产企业应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
第五条生产过程中,应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原材料、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如配备消防设施、通风设备、防护用品等。
第三章储存安全第八条农药化肥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腐蚀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九条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防护用品等。
第十条储存农药化肥时,应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混存。
第十一条储存场所应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运输安全第十二条农药化肥运输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运输。
第十三条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药化肥泄漏、挥发、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雨、防潮、防腐蚀等。
第十五条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运输。
第五章销售安全第十六条农药化肥销售单位应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销售。
第十七条销售农药化肥时,应向购买者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全警示等资料。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发展,保护农民和环境的健康,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药安全使用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依法守信,采取预防、监测、监控等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加强科研、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提高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农药注册管理第六条农药的注册应依法进行,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
第七条农药注册应提供农药的名称、成分、用途、用法、用量、毒性等信息,并报送相关的安全评价数据。
第八条农药注册应按照其对作物、环境和人的影响进行分类管理,并对其使用范围、用量进行规定。
第九条农药的注册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条农药注册后,应公开其相关信息,包括注册证书的编号、有效期、注册农药的名称和生产企业等。
第三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格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的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原料药品库存和生产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数量和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第十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培训,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将农药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记录在册。
第四章农药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符合相关的经营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清晰的进货、销售、退货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十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确保存放环境的卫生和农药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农药泄漏、事故等突发情况。
2023年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管理,以及农药批发商、零售商、农民和农村居民对农药的使用和运输。
第三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依据科学性、安全性、环境友好性为原则,强调从源头控制和综合管理,采取风险评估和监测手段,加强农药的标识、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农药生产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农药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减少残留量和毒害风险。
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注重新农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生产环境友好型农药并推行绿色生产理念。
第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农药经营管理第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第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对购进的农药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农药采购和销售记录,定期对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农药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向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农药使用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支持,并加强对其使用农药的宣传和教育。
第四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应按照农药标签上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农药。
第十三条农民在使用农药前应个人防护装备,减少接触农药的风险。
第十四条农民不得用于农产品生产、畜禽养殖和病虫害治理的农药,不得用作非法用途,不得贩卖或转让农药。
第十五条农村居民不得未经许可私自购买和使用农药,禁止在农村居民区域内非法销售农药。
第十六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11、为了加强经销部农药的安全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2、农药为有毒品,属危险化学品,一切经营、仓储、运输、使用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农药的购买、品种的选择及其数量应由经销部负责人负责。
4、在农药购买过程中,应向供货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从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农药。
5、在农药运输时,应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运输。
6、在农药装卸和保管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农药进货应进行入库验收,营业员必须对入库农药的生产许可号、登记证号、标准证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毒性等级、含量、成分等进行登记和验收,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库。
(2)营业员应对入库农药进行拆箱验收,每种农药验收2~5箱,若发现问题,需扩大验收比例,验收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好标记,验收完毕,合格的验收入库,填写验收记录及入库单。
(3)若包装破漏,必须更换包装方可入库,整修包装需在专门场所进行。
撒在地上的农药应清扫干净,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4)农药堆放应符合安全、方便的原则,便于堆放、检查和消防扑救。
堆垛应按品种分类进行,垛高不应超过2m。
(5)营业员要保证农药安全,经营场所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置与农药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经营场所应设置报警电话。
(6)经营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整洁,对散落的农药应及时清除。
(7)对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货垛是否牢固,有无异常,消防器材、防护用品、急救药品是否完好、有效。
(8)经营场所应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禁止烟火”、“禁止吸烟”、“当心中毒”等警示标志。
(9)农药销售严格按生产日期先后出库,严格执行出库单制度。
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完整版
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完整版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化学物质,但同时也是一种危险品。
为了确保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完整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流程。
(3)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5)记录和报告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1)明确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的完善(1)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的标准化操作程序,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2)使用安全可靠的原材料,控制原材料的危险程度和配方比例。
(3)严格执行生产记录的填写要求,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细节。
(4)建立安全控制指标,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检验。
二、应急管理制度1.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1)根据农药生产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应急措施。
(2)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危机管理水平。
(3)定期检查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及时有效。
2.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1)按规定的频次对生产现场、装备设施、储罐库区等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建立巡查记录和汇报制度。
3.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配置和管理(1)根据工艺特点,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械,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2)确定应急物资和装备的保管负责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事故处理制度1.事故报告和调查(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农药经营安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农药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农药经营安全管理职责1. 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农药经营安全。
2. 农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农药经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农药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农药经营企业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农药经营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4. 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对农药经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农药经营安全管理措施1. 农药进货管理(1)农药经营企业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进货,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2)农药进货时,应检查农药的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确保农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农药储存管理(1)农药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2)农药应分类存放,不同品种、不同剂型的农药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农药储存库房应配备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防护设施。
3. 农药销售管理(1)农药销售时,应向购买者提供农药的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告知农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禁忌。
(2)农药销售员应具备农药经营知识,对购买者进行农药使用指导,确保农药合理使用。
(3)农药销售企业应建立销售记录,记录销售时间、品种、数量、购买者信息等。
4. 农药废弃物处理(1)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设立回收点,对农药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
(2)农药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农药安全事故处理1. 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农药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农药安全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农药经营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农药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农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生产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农药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药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从事农药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农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流程、操作规程、设备维护等要求。
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原材料、产品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农药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安全。
第十四条农药储存场所应具备通风、防潮、防火、防爆等条件,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农药储存应分类存放,不同类别、不同品种的农药应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第十六条农药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七条农药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农药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泄漏、防污染等设施,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药泄漏、污染。
第十九条农药运输途中应避免高温、潮湿、日光直射等不利条件,确保农药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XX农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生产安全治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职员要不折不扣地贯彻“生命第一、财产第一”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经营宗旨,全员增强安全意识,全员参与安全治理,全员查找安全隐患,全员监督安全防范。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方位、全环节、强制性的生产安全规范。
全体职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安全治理。
第四条在遵守生产安全规则上,公司不同意有例外的
职员,不同意有躲避责任的职员,不同意聘用留用拿安全当儿戏的职员。
第五条因违犯生产安全规定被辞退或开除的职员,公司各部门不得重新聘用。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六条生产安全与质量保证是公司生产部门第一位的工作标准。
因此,生产安全必须人人讲、天天讲、班班讲。
不准出现安全意识断层,不准出现安全操作死角,安全意识要覆盖司内所有空间。
第七条公司职员全部要列入生产安全培训对象。
每年利用停产期进行生产安全、防火安全、保密安全、防盗安全系统教育。
通过集中学习、闭卷考试等方式进行。
对考试考核不达标者,予以出示黄牌。
补考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第八条每年投产前新招聘的季节性临时工人,一律实行岗前生产安全培训。
由专人讲授生产安全常识和具体操作岗
位安全规程,并结合实际演练进行考核。
对不能全面掌握生产安全操作要求的工人,不得上岗。
第九条新工人经培训达标后,车间主任,合成、机修、供电、供热等技术人员,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具体讲授有关安全操作知识。
在生产过程中,上述人员有权现场考核工人的安全操作熟练程度。
对违反安全操作的工人,应责令下岗学习。
第十条工人调串生产车间时,应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章机械安全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性能和使用讲明书进行
安装和调试,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转动部位都要安装安全防护罩,并予以颜色警示。
第十三条自制机械设备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调试验收要由公司工程师、机械师集体把关,形成审核鉴定档案,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机械安装或维修要从一个螺丝做起,从一个焊接点做起,从一个管道连接点做起,确保机械安全万无一失。
第十五条机械维修保养要制度化、经常化、责任化。
第十六条机械投入运行后,机修部门要保证昼夜有人跟班检查维修,发觉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严禁机械带病运行。
第十七条操作工人要精心爱护和爱护机械设备,依据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转。
第十八条操作工人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转状态。
发觉设备运转异常,应立即停机报告,否则承担带病使用责任。
第十九条车间主任应记录当班机械设备出障排障详
细情况。
第二十条总机械师每天要巡查一次公司整个设备安
全状况,对失职的机械工给予处罚。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二十一条生产输电线路配置要按照有关操作标准进行。
闸下电源线力求从地下通过。
人与线不见面。
第二十二条各项固定电源开关要接触良好,开关警示明显,使用方便安全。
第二十三条司内分支供电路线要保证设备所用负荷。
对满负荷运行的线路,应分期启动机械。
第二十四条配电总盘和分盘各路保险装置要匹配,并保证完好状态。
严禁直通运行,严禁缺相送电。
第二十五条配电系统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维修,其他职员不得擅自拆卸。
专门情况下需他人维修,应由机电供热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六条要严格执行断电规程程序,即先关闭机械、拉分闸、后拉总闸。
严禁倒顺序操作。
第二十七条线路、设备配电系统排障、检修,应停电作业。
第二十八条职员操作星角启动电机,要按电机每千瓦1秒时刻计算星角启动运转的间隔时刻,严禁连续操作。
第二十九条职员使用的移动类带电机具,必须配备电缆线,电源开关距离操作面不得超过2 米。
操作工脚下备有绝缘板,穿绝缘鞋,戴胶手套。
机械工具自带的开关,要跟班检查有无连电现象。
对使用操作时刻较多的带电机具要力求使用安全电压。
第三十条公司自行发电时,要切断外来电源,防止内电外送造成事故。
第三十一条公司发电期间,机电供热室依据供电负荷有权限制部分车间停产。
第三十二条外来电停电期间,严禁合闸检修。
第三十三条车间用电期间发生线路缺相、电机过热、设备漏电及发生电火,当班职员有权先断电,后报告。
第三十四条供电室要坚决做到人走门锁,日常要做到非相关人员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