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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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4、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环境监测
应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完整的验证和环境监测 SOP;
环 境
监测项目、频率及超标结果应有书面程序; 监测项目应涵盖到位,如悬浮粒子、浮游菌、 沉降菌、表面微生物、物理参数(温湿度、换 气次数、气流速度、压差、噪声等); 环境监测按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 指导原则(附录)进行。
环境监测
与国际标准接轨
从终产品检验向过程控制转变
与GMP的对接
实验室控制系统一般要求
微生物检验技术要求
人员资质及培训要求 设施 无菌及微生物限度检验 等实验区域 教育背景、培训教育
内容
适宜、充分的设施条件 无菌及微生物限度检验等实验区域; 菌种处理、微生物鉴别和阳性对照室;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室; 培养室及其他功能间 。 隔离器、层流柜、灭菌器、过滤器、培养箱 灭菌和消毒方式需经验证合格方可正式使用 按统一操作程序制备菌株保证结果一致性 培养基的制备 、贮藏 、质量控制实验 总数、控制菌、非无菌产品检查频次、内毒素
环 境
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 具有开展各类实验独立设置的洁净室;
环 境
相应的功能区域 阳性菌室 培养间 实验结果观察区 准备间 样品间 标准菌种储藏间 阳性物处理间及文档处理等
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
无菌室 B级背景下的A级单向流区域或D级保护下 的隔离器条件进行;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 不低于受控环境下的B级单向 流区域; A级和B级区域的空气供给应通过终端高校空气过 滤器(HEPA)。
环 境
清洁、消毒和卫生
理想的消毒剂 可杀死广泛的微生物;低毒、无害;不腐蚀或污染设备 ;有清洁剂的作用;稳定、起效快;不易被有机物灭活 ; 残留少; 价格低。 主要消毒剂类型 酚类;季铵盐类;次氯酸钠;二氧化氢;过氧化氢;过乙 酸及过乙酸/过氧化氢混合物;戊二醛/甲醛;醇类等。 70%酒精喷雾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科学研究、诚信守法”的原则。

第四条微生物实验室内禁止随意存放危险化学品和生物样品,严禁私自带入食品和饮料。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严禁擅自修改实验计划和程序。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实验室工作,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实验服和防护眼镜,避免直接接触危险物质。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实验。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和违规使用手机。

第十二条实验室开展高风险实验时,必须有专人监督和备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实验室安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验室主任负责安全档案保存和备份。

第十五条实验室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安全,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实验室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严禁私自修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和更新需经过实验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第四章实验室样品管理第二十二条实验室样品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样品必须正确标记,保持干燥和密封,避免交叉污染。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样品的使用需经过正式申请和审批,避免滥用或浪费。

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三、培养基的贮藏
商品化培养基应根据使用说明书上的要 求进行储存。
所采用的保藏和运输条件应使培养基最 低限度失去水分并提供机械保护。
自配培养基应标记培养基的名称、批号、 配置日期并在验证的条件下储存。
1、不得储藏在高压菌器中。
2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 避光的环境。
3 、保存于密闭容器中,可防止水分流失 以延长保存时间。
试验结果的判断
一、影响试验结果的因素 ⑴活微生物 ⑵受到外界影响因素较
实验结果分析与评价
1、对实验结果进行充分的分析和全面的评 价是十分重要的。
分析内容
⑴实验室环境 ⑵抽样区的防护条件 ⑶样品本身对微生物是否具毒性 ⑷实验操作是否规范
2、如果依据分析调查结果发现,试验
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有错误,可判实 验结果无效,如果需要,重新抽样复试.
谢谢,再见!
4、培养基的有效期-是指已通过促生长 试验的培养基在整个有效期内均需符合 这些相应的标准。
5、对配制培养基的过程作详细的记录。
常用菌种管理和保存
菌种的保存
微生物实验过程中,实验菌株可能是最 敏感的,因为它们的生物活性和特性依 赖于合适的试验操作和贮藏条件。
菌种的保存和处理
1、实验室菌种的处理和保藏的程序应标 准化,使尽可能减少菌种污染和生长特性 的改变。
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影响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的因素
1、实验人员在取样或试验过程中污染微生 微。
2 、生物学分析方法本身的误差。 3 、样品中或环境中微生物分布不均匀等因
素在药品检验中,为保证微生物试验数据 的可靠性和重现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必 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按良好的实验 室规范指导试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室的应用说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食品安全 微生物检
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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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理念
环境保证
培养基保证ຫໍສະໝຸດ 无菌性检查 灵敏度检查SOP操作
有效的方法
方法验证
有效的结果 可靠的结论
结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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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微生物的来源
人员
原料 环境
对所有人员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结果均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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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基 培养基是绝大多数微生物试验的基础。
因此,培养基的质量是微生物试验成功与 否的关键因素。适宜的培养基制备方法、 贮藏条件和质量控制试验是提供优质培养 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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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培养基的制备: 可按处方制备也可使用按处方生产的 符合规定的商品化成品培养基,脱水培养 基除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外还应注明有效 期、贮存条件、适用性试验的质控菌株和 用途。配制时应按使用说明上的要求操作, 受潮结块不能使用,以确保培养基的质量 符合要求。
洁净实验条件的维护、验证
阳性菌实验室达到P2生物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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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用于指导 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到很多因素的影 响,如实验人员在取样或试验过程中可能引入 了污染微生物;微生物学分析方法本身的误差 较大;样品中或环境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匀 等因素均影响药品微生物实验结果。因此,在 药品检验中,为保证微生物试验数据的可靠性 和重现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必须使用经验证 的检测方法并按良好的实验室规范指导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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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培养基使用的容器应是玻璃器皿或搪 瓷器皿如搪瓷筒、量筒、漏斗、三角烧瓶、刻 度吸管、试管、培养皿等。洗净,用蒸馏水冲 净,烘干后方可使用。禁用金属容器如铁、铜、 铝容器,避免金属离子与培养基成分结合,生 成有害物质,影响细菌生长。

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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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药典起草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健 康的原则
二、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 五、坚持标准先进性原则 六、坚持标准发展的国际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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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药典在2005版的基础上增订了白色念珠 菌的检查,规定眼用制剂按无菌制剂要求,明确用 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剂型均按无菌要求。中药 橡胶膏剂首次提出不得检出致病菌检查要求。新增 抑菌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 法验证指导原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等,以缩小附录在 微生物检查方面与国外药典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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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的新技术与传统的检验方法比较, 具有检验简便,速度快的特点,有实时或近实时监 控的潜力,能够对生产过程的关键工艺环节作出及 时的微生物质量评价,使生产早期采取纠正措施及 监控和指导优良生产成为可能,同时,新技术的使 用也促进了生产成本降低及检验水平的提高,因此 在医药行业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使用微生物检验的 替代方法。
蛋白胨缓冲液稀释成1:10;1:100;1:
1000等稀释级,按验证过的菌数测定方法
(由于供试品中含有抑菌活性,所以菌
数测定方法应进行验证)测定供试品中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所含的菌数,并换算成lg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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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果判断:计数结果与初始值(0时 菌数)的常用对数值比较,根据表2进行 判断。试验结果按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进
在制剂通则中要求具有抗菌活性的制剂,不管 是添加的抑菌剂,还是药物本身具有抗菌活性,在 药物研发阶段,均应确认其抗菌效力。抑菌剂的抗 菌效力在贮存过程中有可能因药物的成分或包装容 器等因素影响而提高或降低,因此,应验证最终容 器中的抑菌剂效力在效期内不因贮藏条件而降低。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涉及生物安全的操作,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定等。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样品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匀、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误差较大等。

因此,在药品微生物检验中,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必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严格按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检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试剂、菌种、设施和环境条件、设备、样品、检验方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结果有效性的保证、实验记录、结果的判断和检测报告、文件等。

人员微生物实验室应设置质量负责人、技术管理者、检验人员、生物安全责任人、生物安全监督员、菌种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管理员等岗位,可通过一人多岗设置。

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

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术报告书写等。

实验人员上岗前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

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培训内容包括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洁净区域的微生物监测、微生物检查方法和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知识,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实验室应确定实验人员持续培训的需求,应制定所有级别实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保证知识与技能不断的更新。

中国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注:①数据表示建议的环境质量水平,也可根据检测或分析方法的类型确定微生物纠偏限度标准;②可根据洁净区域用途、检测药品的特性等需要增加沉降碟数;③A级环境的样本,正常情况下应无微生物污染;
4. 数据分析及偏差处理
数据分析 应当对日常环境监测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回顾,通过收集的数据和趋势分析,总结和评估洁净实验室是否受控,评估警戒限和纠偏限是否适合,评估所采取的纠偏措施是否合适;
药品洁净实验室物理参数的测试应当在微生物监测方案实施之前进行,确保操作顺畅,保证设备系统的运行能力和可靠性;主要的物理参数包括高效空气过滤器完整性,气流组织、空气流速平均风速,换气次数、压差、温度和相对湿度等,测试应在模拟正常检测条件下进行;
各级别洁净环境物理参数建议标准及最长监测周期见表1,必要时,各实验室应根据洁净实验室使用用途、检测药品的特性等制定适宜的参数标准;物理参数测试方法参照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现行国家标准中附录D3高效空气过滤器现场扫描检漏方法、附录E12气流的检测、附 录E1风量和风速的检测、附录E2静压差的检测、附录E5温湿度的检测进行;
偏差处理 当微生物监测结果超出纠偏限度时,应当按照偏差处理规程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以及采取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5. 微生物鉴定
建议对受控环境收集到的微生物进行适当水平的鉴定,微生物菌群信息有助于预期常见菌群,并有助于评估清洁或消毒规程、方法、清洁剂或消毒剂及微生物监测方法的有效性,尤其当超过监测限度时,微生物鉴定信息有助于污染源的调査;关键区域分离到的菌落应先于非关键区域进行鉴定;微生物鉴定参照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通则9204进行;
1. 监测方法
药品洁净实验室悬浮粒子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沉降菌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浮游菌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主要变化
1、名称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2010年版)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2015年版) 2、增订
由8个修订为13个,增加了以下5个要素。
-试剂 -样品 -检验方法 -污染废弃物的处理 -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3、修订 -每一个要素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 -环境( 实验室的布局 和运行 )
培养基或试剂的批量
培养基或试剂完整的可追溯单位,是指满足产品要求(内部控制) 和性能测试,产品型号和质量稳定的一定量的半成品或成品。这些产 品在特定的生产周期生产,而且编号相同。
培养基及试剂的性能
在特定条件下培养基对测试菌株的反应。
培养基的定义和分类
培养基的分类依据 1 按组成成分分类 2 按状态分类 3 按用途分类 4 按制备方法分类
标准比对
WHO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良好实施规范 (12个要素,5个附录) -人员 -环境 -检验方法验证 -设备 -试剂和培养基 -标准物质和标准菌株 -抽样 -样品处理和确认 -污染废弃物的处理 -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实验步骤 -实验报告
附录 1 附录 2 附录3 附录 4 附录 5 区域的实例 设备维护实例 不同实验室设备的校准的检验和周期实例 设备资质和监控实例 标准培养物的使用
培养基的定义和分类
3.按用途分类
(1)运输培养基:在取样后和实验室处理前保护和维持微生物活性
且不允许明显增殖的培养基。运输培养基中通常不允许包含使微 生物增殖的物质,但是培养基应能保护菌株。(例如:缓冲甘油氯化钠溶液) (2)保藏培养基:用于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和维持微生物活力,防止 长期保存对其的不利影响,或使其在长期保存后容易复苏的培养 基。 (例如:营养琼脂斜面) (3)悬浮培养基:将测试样本的微生物分散到液相中,在整个接触 过程中不产生增值或抑制作用磷酸盐缓冲。 (例如:磷酸盐缓冲 液) (4)复苏培养基: 能够使受损或应激的微生物修复,使微生物恢复 正常生长能力,但不一定促进微生物繁殖的培养基。

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动、引起微生物污染的事故、日常操作记录反映出倾向性的数据
时应考虑修改监测频次。
2.监测标准
各洁净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见表 3、微生物监测的动态
标准见表 4。
洁净度级别
A级 B级 C级 D级
表 3:各洁净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
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静态
动态
≥0.5μm ≥5.0μm ≥0.5μm ≥5.0μm
本指导原则包括人员要求、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参数确 认、微生物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监测标准、警戒限 和纠偏限、数据分析及偏差处理、微生物鉴定和微生物控制。
人员 从事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的人员应符合现行 《中国药典》附录中“药品微生物实验室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确认 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应进行参数确认,确认参数包括物 理参数、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洁净实验室若有人员流动、超 净工作台等重大设备运转、空气调节系统等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 行参数测试。 药品洁净实验室物理参数的测试应当在微生物监测方案实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等受控 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的监测和控制。
药品洁净实验室是指用于药品无菌或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 实验室、隔离系统及其它受控环境。药品洁净实验室的洁净级别 按空气悬浮粒子大小和数量的不同参考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分为 A、B、C、D 4 个级别。为维持药品洁净实验室操作 环境的稳定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对药 品洁净实验室进行微生物监测和控制,使受控环境维持可接受的 微生物污染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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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
抑菌剂效力的测定可为生产过程中添加 抑菌剂提供指导,随着科学发展,新型抑 菌剂大量出现,抑菌剂效力的测定更为重 要;使生产者正确掌握产品中添加抑菌剂 的效力,有助于选择合适的抑菌剂,也可 对抑菌剂使用的正确性给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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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菌剂效力检查法系用于测定灭菌、非灭菌制 剂中抑菌剂的活性,以评价最终产品的抑菌效力, 同时也可用于指导生产企业在研发阶段制剂中抑菌 剂的确定。
1980年版《药品卫生检验方法》中收载了破伤风梭 菌检查法,并对用于深部组织、创伤、溃疡及阴道用药开 始检查破伤风梭菌。至此形成了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法及限度标准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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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二增补本收栽20个化 学药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标准。中国药典1995年版 收载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对少数剂型收载了微生 物限度。按剂型制订微生物限度标准,是根据我国 国情决定的。从发展看,以品种来制定标准较为合 理。
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起步较 晚,始于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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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我国开展药品微生物污染检查工作,经几年 的调查研究,1978卫生、化工、商业三部联合颁发了我国 第一个“药品卫生标准”。该标准主要为中药、化学药, 按丸、片、散、冲及糖浆、合剂、水剂等剂型规定了微生 物限度。包括细菌总数、霉菌总数;口服药品1g或1ml不 得检出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外用药品1g或1ml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口服药品不得检出活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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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药典起草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 健康的原则
二、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 五、坚持标准先进性原则 六、坚持标准发展的国际化原则
8
2010版药典在2005版的基础上增订了白色念珠 菌的检查,规定眼用制剂按无菌制剂要求,明确用 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剂型均按无菌要求。中药 橡胶膏剂首次提出不得检出致病菌检查要求。新增 抑菌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 法验证指导原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等,以缩小附录在 微生物检查方面与国外药典的差距。

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一、实验室环境和设备的要求1.实验室应设有恰当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的流通,避免微生物的污染和传播。

2.实验室应设有紫外线灯照射区域,用于消毒实验室空气和设备。

3.实验室应设有恰当的工作台面和储存区域,用于进行实验和存放实验材料。

4.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实验室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避免微生物的交叉感染。

二、实验人员的要求1.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微生物学知识和实验操作技能,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2.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应进行手部消毒,并穿戴符合规定的实验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3.实验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4.实验室应设有特定区域,用于实验人员的休息和进食。

三、实验材料和试剂的要求1.实验材料和试剂应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进行储存,并进行标识,以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2.实验材料和试剂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品质和有效性。

3.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应及时处理,以避免微生物的传播和环境的污染。

四、实验操作的要求1.实验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避免出现误操作和实验失败。

2.实验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微生物的直接接触和呼吸传播。

3.实验操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卫生和整洁,避免微生物的污染和传播。

4.实验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实验设备和工作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以确保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

五、实验结果的处理和报告1.实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实验方法、操作步骤、实验数据和分析结果等信息。

2.实验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分析,以便进一步的研究和应用。

3.实验结果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报告,包括实验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总结:微生物实验室的规范指导原则对于保障实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在实验室环境和设备、实验人员、实验材料和试剂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都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以确保实验的质量和可靠性。

实验结果的处理和报告也是实验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便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应用。

9653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

9653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一、概述药包材微生物检测一直是医药行业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

微生物污染可以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药包材的微生物检测十分必要。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出台,对于规范和标准化微生物检测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

二、深度评估1. 什么是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是指对药品包材中可能存在的微生物进行检测的一系列规范和方法。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药品包材的微生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药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受微生物污染的影响。

2.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内容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一般包括了微生物检测的样品采集、处理、分析和评定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样品采集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处理和分析要求操作严谨,避免外界污染的干扰;评定则是根据国家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3.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重要性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保障药品安全、维护患者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的微生物检测,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药品包材的微生物污染,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应用范围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类药品的包材,包括但不限于药瓶、注射器、输液器、软袋输液、各种包装袋等。

所有这些药包材都必须严格按照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要求进行微生物检测,以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

5. 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更新和演变随着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也在不断更新和演变。

新的检测方法和技术的引入,使得微生物检测工作更加精准和高效。

对于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理解和掌握也需要与时俱进。

三、广度评估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实施不仅关乎药企的药品质量管理,也涉及到医疗机构的用药安全和患者的利益保障。

9653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

9653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

9653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
9653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是指对药品包材进行微生物
检测时,应遵循的指导原则。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指导原则:
1. 符合法规要求:检测方法和标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如国家药典、ISO等标准。

2. 参考目标菌群:根据药品包材的用途和特性,选择适当的目标菌群进行检测,包括细菌、酵母和霉菌。

3. 样品收集与保存:正确收集样品,注意防止污染和损坏,采用适当的保存条件避免微生物生长。

4. 检测方法选择:根据样品特性和检测需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如菌落计数法、培养法、PCR等。

5. 检测环境控制:确保检测环境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以避免外来微生物引入。

6. 正负对照:应在检测过程中设置正负对照,以验证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结果解读与评估: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结果解读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 合理处理结果: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调整生产工艺、更换包材源等。

9. 记录和追溯:及时记录检测过程和结果,确保追溯性和可溯源性。

10. 持续改进和质量控制:根据检测结果和经验,持续改进检测方法和程序,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一、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的目的和意义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是为了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洁净环境,防止微生物污染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合格的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洁净实验室中的微生物污染。

二、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的内容洁净实验室的微生物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洁净区域表面、人员手部、物料、试剂、设备等方面的微生物检测。

1.环境空气微生物监测对洁净实验室环境中的空气微生物进行定期监测,可以使用表面培养法、空气采样法等方法,监测的位置应包括不同地点的工作区域、通风设备和隔离装置等。

2.洁净区域表面微生物监测定期对洁净区域的表面进行微生物检测,可以采用悬浮法、滴定法、平板接种法等方法,检测的区域应包括操作台面、墙壁、地面等。

3.人员手部微生物监测对操作洁净实验室的人员手部进行定期微生物检测,可以使用手部刮取法、拭子悬浮法等方法。

4.物料、试剂微生物监测对洁净实验室使用的物料、试剂进行微生物检测,可以使用平板接种法、培养基接种法等方法。

5.设备微生物监测对洁净实验室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期微生物检测,主要包括培养箱、洁净台、洁净工作台等。

三、洁净实验室微生物控制的指导原则洁净实验室微生物控制的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科学的洁净实验室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人员操作规范。

2.洁净实验室环境要求高,要随时保持干净、干燥和洁净,减少微生物繁殖的机会。

3.对操作洁净实验室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污染。

4.对洁净实验室中使用的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清洁状态。

5.严格对洁净实验室进行清洁消毒,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方法,杀灭细菌和其他微生物。

6.对洁净实验室中的物料、试剂进行定期的微生物检验,确保其没有受到污染。

7.严格控制洁净实验室中的人员数量,避免过多的人员进入洁净区域造成污染。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
监测周期
12 个月
监测 药品洁净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微生物监测和控制,内容包括 非生物活性的空气悬浮粒子数和有生物活性的微生物监测,其中 微生物监测包括环境浮游菌和沉降菌监测,及关键的检测台面、 人员操作服表面及 5 指手套等的微生物检测。 当洁净区有超净工作台、空气调节系统等关键设备发生重 大改变时应重新进行监测;当微生物监测结果或样品测定结果产 生偏离,经评估洁净区可能存在被污染的风险时,应对洁净区进 行清洁消毒后重新进行监测。 1.监测方法 药品洁净实验室悬浮粒子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 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 沉降菌的监测照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 行;浮游菌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 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 表面微生物测定是对环境、设备和人员的表面微生物进行监 测,方法包括接触碟法和擦拭法。接触碟法是将充满规定的琼脂 培养基的接触碟对规则表面或平面进行取样,然后置合适的温度 下培养一定时间并计数,每碟取样面积约为 25 cm2,微生物计数 结果以 cfu/碟报告;擦拭法是接触碟法的补充,用于不规则表
洁净度级别
浮游菌纠偏限(1) 沉降菌纠偏限(2)(φ90mm,
(cfu/m3)
cfu/4 小时)
A级 B级 C级 D级
注:
<1(3) 7 10
100
<1(3) 3 5 50
(1)数据表示建议的环境质量水平,也可根据检测或分析方法的类型确定 微生物纠偏限度标准。
(2)可根据洁净区域用途、检测药品的特性等需要增加沉降碟数。 (3)A 级环境的样品,正常情况下应无微生物污染。
到的菌落应先于非关键区域进行鉴定。微生物鉴定参照微生物鉴 定指导原则(通则 9204)进行。

中国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等受控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的监测和控制。
药品洁净实验室是指用于药品无菌或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实验室、隔离系统及其他受控环境。药品洁净实验室的洁净级别按空气悬浮粒子大小和数量的不同参考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为A、B、C、D 4个级别。为维持药品洁净实验室操作环境的稳定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对药品洁净实验室进行微生物监测和控制,使受控环境维持可接受的微生物污染风险水平。
偏差处理 当微生物监测结果超出纠偏限度时,应当按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5. 微生物鉴定
建议对受控环境收集到的微生物进行适当水平的鉴定,微生物菌群信息有助于预期常见菌群,并有助于评估清洁或消毒规程、方法、清洁剂或消毒剂及微生物监测方法的有效性,尤其当超过监测限度时,微生物鉴定信息有助于污染源的调査。关键区域分离到的菌落应先于非关键区域进行鉴定。微生物鉴定参照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通则9204)进行。
1. 监测方法
药品洁净实验室悬浮粒子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沉降菌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浮游菌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
表面微生物测定是对环境、设备和人员的表面微生物进行监测,方法包括接触碟法和擦拭法。接触碟法是将充满规定的琼脂培养基的接触碟对规则表面或平面进行取样,然后置合适的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并计数,每碟取样面积约为 25cm2,微生物计数结果以cfu/碟报告;擦拭法是接触碟法的补充,用于不规则表面的微生物监测,特别是设备的不规则表面。擦拭法的擦拭面积应采用合适尺寸的无菌模板或标尺确定,取样后,将拭子置合适的缓冲液或培养基中,充分振荡,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计数,每个拭子取样面积为约25cm2,微生物计数结果以cfu/拭子报告。接触碟法和擦拭法采用的培养基、培养温度和时间同浮游菌或沉降菌监测。表面菌测定应在实验结束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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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涉及生物安全的操作,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定等。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样品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匀、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误差较大等。

因此,在药品微生物检验中,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必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严格按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检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试剂、菌种、设施和环境条件、设备、样品、检验方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结果有效性的保证、实验记录、结果的判断和检测报告、文件等。

人员微生物实验室应设置质量负责人、技术管理者、检验人员、生物安全责任人、生物安全监督员、菌种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管理员等岗位,可通过一人多岗设置。

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

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术报告书写等。

实验人员上岗前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

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培训内容包括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洁净区域的微生物监测、微生物检查方法和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知识,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实验室应确定实验人员持续培训的需求,应制定所有级别实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保证知识与技能不断的更新。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

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微生物实验室使用的培养基可按处方配制,也可使用按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在制备培养基时,应选择质量符合要求的脱水进行配制。

脱水培养基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配制时应按使用说明上的要求操作以确保培养基的质量符合要求,不应使用结块、或颜色发生变化或其他物理性状明显脱水培养基或单独配方组分应在适当的条件下贮藏,如低温、干燥和避光,所有的容器应密封,尤其是盛放脱水培养基的容器。

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除了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外,还应注明有效期、贮藏条件、适用性检查试验的质控菌和用途。

为保证培养基质量的稳定可靠并符合要求,使用说明上的要求操作,自制培养基应按配方准确配制。

各脱水培养基或各配布。

温度缓慢上升的高压灭菌器可能导致培养基的过热,过度灭菌可能会破坏绝大多数的细菌和真菌培养基促生长的质量。

灭菌器中培养基的容积和装载方式也将影响加热的速度。

因此,应根据灭菌培养基的特性,进行全面的灭菌程序验证。

应确定每批培养基灭菌后的pH值(冷却至室温25℃测定)。

若培养基处方中未列出pH值的范围,除非经验证表明培养基的pH值允许的变化范围很宽,否则,pH值的范围不能超过规定值±0.2。

如需灭菌后进行调整,应使用灭菌或除菌的溶液。

制成平板或分装于试管的培养基应进行下列检查:容器和盖子不得破裂,装量应相同,尽量避免形成气泡,固体培养基表面不得产生裂缝或涟漪,在冷藏温度下不得形成结晶,不得污染微生物等。

应检查和记录批数量、有效期及培养基的无菌检查。

关检查的需要。

实验室配制或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的质量依赖于其制备过程,采用不适宜方法制备的培养基将影响微生物的生长或复苏,从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所有配制好的培养基均应进行质量控制试验。

实验室配制的培养基的常规监控项目是pH值、适用性检查试验,定期的稳定性检查以确定有效期。

培养基在有效期内应依据适用性检查试验确定培养基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有效期的长短取决于在一定存放条件下(包括容器特性及密封性)的培养基其组成成分的稳定性。

除药典附录另有规定外,在实验室中,若采用已验证的配制和灭菌程序制备培养基且过程受控,那么同一批脱水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试验可只进行1次。

如果培养基的制备过程未经验证,那么每一灭菌批培养基均要进行适用性检查试验。

试验的菌种可根据培养基的用途从相关附录中进行选择,也可增加生产环境及产品中常见的污染菌株。

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应附有适用性检查试验的质控菌和用途。

培养基的质量控制试验若不符合规定,应寻找不合格的原因,以防止问题重复出现。

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均不能使用。

固体培养基灭菌后的再融化只允许1次,以避免因过度受热造成培养基质量下降或微生物污染。

培养基的再融化一般采用水浴或流通蒸汽加热,若采用其它溶解方法,应对其进行评估,确认该溶解方法不影响培养基质量。

融化的培养基应置于45~50℃的环境中,不得超过8小时。

使用过的培养基(包括失效的培养基)应按照国家污染废物处理相关规定进行。

制成平板或分装于试管的培养基应进行下列检查:容器和盖子不得破裂,装量应相同,尽量避免形成气泡,固体培养基表面不得产生裂缝或涟漪,在冷藏温度下不得形成结晶,不得污染微生物等。

用于环境监控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最好要双层包装和终端灭菌,如果不能采用终端灭菌的培养基,那么在使用前应进行100%的预培养,以防止外来的污染物带到环境中及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

实验室应有文件规定微生物实验用培养基、原材料及补充添加物的采购、验收、贮藏、制备、灭菌、质量检查与使用的全过程,并对培养基的验收、制备、灭菌(包括灭菌后贮藏)、和贮藏、质量控制试验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记录。

包括培养基名称,培养基表观特性,配制日期和配制人员的标识,培养基/溶液的类型、体积,分装的体积和灭菌后的体积(作为稀释液或其他原因要对体积进行控制),成分名称、每个成分物质的含量、制造商、批号、称量,温度等。

试剂微生物实验室应有试剂接收、检查和贮藏的程序,以确保所用试剂质量符合相关检查要求。

实验用关键试剂,在开启使用和贮藏过程中,应对每批试剂的适用性进行验证。

实验室应对试剂进行管理控制,保存和记录相关资料。

实验室应标明配制的所有试剂、试液及溶液应贴好标签,标明的名称、制备冻和再次使用。

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机构获得的标准菌株为第0代),以防止过度的传代增加菌种变异的风险。

1代是指将活的培养物接种到微生物生长的新鲜培养基中培养,任何形式的转种均被认为是传代1次。

必要时,实验室应对工作菌株的特性和纯度进行确认。

工作菌株不可替代标准菌株,标准菌株的商业衍生物仅可用作工作菌株。

标准菌株如果经过确认试验证明已经老化、退化、变异、污染等或该菌株已无使用需要时,应及时灭菌销毁。

实验室必须建立和保存其所有菌种的进出、收集、贮藏、确认试验以及销毁的记录,应有菌种管理的程序文件(从标准菌株到工作菌株),该程序包括:标准菌种的申购记录;从标准菌株到工作菌株操作及记录;菌种必须定期转种传代,并做纯度、特性等实验室所需关键指标的确认,并记录;实验室应建立以满足相应的检验要求,包括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压力、照度和噪声等都应符合工作要求。

空气过滤系统应定期维护和更换, 并保存相关记录。

微生物实验室应划分成包括相应的洁净区域和活菌操作生物安全控制区域,同时应根据实验目的,在时间或空间上有效分隔不相容的实验活动,将交叉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活菌操作生物安全控制区域应配备满足要求的生物安全柜,以避免有危害性的生物因子对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造成的危害。

霉菌试验要有适当的措施防止孢子污染环境。

对人或环境有危害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

一般情况下,药品微生物检验的实验室应有符合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和微生物限度检查(通则1105、通则1106)要求的、用于开展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及无菌采样等检测活动的、独立设置的洁净室(区)或隔离系统,并配备相应的阳性菌实验室、培养室、试验结果观察区、培养基及实验用具准备(包括灭菌)区、样品接收和贮藏室(区)、标准菌株贮藏室(区)、污染物处员,实验人员应了解洁净区域的正确进出的程序,包括更衣流程;该洁净区域的预期用途、使用时的限制及限制原因;适当的洁净级别。

2.环境监测微生物实验室应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完整的洁净室(区)和隔离系统的验证和环境监测标准操作规程,环境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及对超标结果的处理应有书面程序。

监测项目应涵盖到位,包括对空气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表面微生物及物理参数(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气流速度、压差、噪声等)的有效地控制和监测。

环境监测按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通则9205)进行。

3.清洁、消毒和卫生微生物实验室应有制定清洁、消毒和卫生的标准操作规程,规程中应涉及环境监测结果。

实验室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要有足够洗手和手消毒设施。

应有对有害微生物发生污染的处理规程。

所用的消毒剂种类应满足洁净实验室相关要求并定期更换。

理想的消毒剂既能杀死广泛的微生物、对人体无毒害、不会腐蚀或污染设备,又应有清洁剂的作用、性能稳定、作用快、残留少、价格合理。

所用消毒剂和清洁剂的微生物污染状况应进行监测,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A级和B级洁净区应当使用无菌的或经无菌处理的消毒剂和清洁剂。

设备微生物实验室应配备与检验能力和工作量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其类型、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应满足检验所采用标准的要求。

设备的安装和布局应便于操作,易于维护、清洁和校准,并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用于试验的每台仪器、设备应该有唯一标识。

仪器设备应有合格证书,实验室在仪器设备完成相应的检定、校准、验证、确认其性能,并形成相应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的标准操作规程后方可正式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和日常监控要有记录。

1.设备的维护为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应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性能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仪器设备若脱离实验室或被检修,恢复使用前应重新确认其对其检查或校准,以保证性能符合要求。

重要的仪器设备,如培养箱、冰箱等,应由专人负责进行维护和保管,保证其运行状态正常和受控,同时应有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试验菌株和微生物培养的连续性,特殊设备如高压灭菌器、隔离器、生物安全柜等设备实验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对于培养箱、冰箱、高压灭菌锅等影响实验准确性的关键设备应在其运行过程中对关键参数(如温度、压力)进行连续观测和记录,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使用自动记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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