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与卢梭自然教育思想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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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与卢梭自然教育思想之比较

摘要:庄子与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在教育理想上,都坚持人性“归于自然”,培养自然人;在教育内容上,都反对社会传统文化、意识的影响和束缚,否定智慧、知识和书本的积极作用;在教育方法上,都注重依照自然法则,拒绝人为的强制教育手段。二者的自然教育思想在哲学基础、教育理想、内容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关键词:庄子;卢梭;自然教育思想;比较

庄子和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虽然跨越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时空,但在哲学基础、教育理想、内容方法等方面仍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一、哲学基础之比较

1.庄子自然教育的哲学基础

庄子,生活于战国中期,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使有关“人”、“人性”的哲学命题进入了思想家的视野。人何以存在,以何种状态存在,人的本质、价值应如何彰显等问题,成为百家争鸣的焦点。春秋时期,“人”就已经被赋予了相当重要的价值。但对于人性问题,老子和孔子谈得很少,老子不言性,孔子也仅谈“性相近,习相远”;到了庄子,“人性”问题才被进一步挖掘。当时,最具代表性的有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性不善不恶论”以及庄子的“自然人性论”。

庄子的人性论源于“道”的原则。庄子的“道”继承了老子“道”中返璞归真的“自然精神”,奠定了庄子“自然人性论”的基础。孟子虽然承认人性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但“人”这一概念,一开始就被固定在了社会意识、理念、道德、教育等后天外在因素之中,与现实社会联系紧密。庄子的“自然人性论”恰恰相反,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通过自然之道来理解人性。庄子的人性论基于一种与自然相和谐、没有任何“人为”色彩的、至真至朴的“性”。“人性”就是“道”的体现,自然生成,无所谓善恶,不能人为改变。庄子在《庄子·天地》篇中这样解释“性”:“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庄子认为,人性源于“一”,即“道”,有其内在的条理和规律,不需要通过善恶人为引导,人性本质上与自然一脉相承,应抛弃一切违反人性的东西,保持其自然本性。冯友兰先生曾说:“顺乎天是一切幸福和善的根源,顺乎人是一切痛苦和恶的根源。天,指自然;人,指人为。”[1]庄子还认为,人应该按自然本性生活,“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庄子·马蹄》)庄子自然天放的人性观把主要目标放在个体解放、养生修身上,追求“真人”的理想人格。所谓“真人”,即与“道”合一、返璞归真之人。庄子强调把一切为仁、义、善、美、名、利等所奴役的“假我”、“非我”统统舍弃掉,从而达到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天人合一”的境界。

2.卢梭自然教育的哲学基础

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自然教育思想的浪漫派代表。黑格尔称“休谟和卢梭是德国哲学的两大出发点”。主要指的即是卢梭“归于自然”、尊重人性的理论,和他相对完整的自然教育思想。

卢梭将自然与文明对立起来,大声疾呼“归于自然”、顺应自然;他通过《爱弥儿》一书阐发了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卢梭“归于自然”的教育主张源于其性善哲学,他认为人性本善,应使人率性发展,摆脱社会的戕害。5世纪以来,欧洲封建统治者便在军事和政治统治之外,利用宗教来麻醉人民的思想意识,僧侣们捏造宿罪论,妄称人生性顽劣,必须诉之克己苦修和严酷惩戒,于是便产生了为神性而压抑人性、戕害身心的社会风气。直到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兴起,人性才从神权枷锁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卢梭认为,“上述情况不是人类的原始状态,使我们一切天然倾向改变并破坏到这种程度的,乃是社会的精神和由社会产生的不平等”[2]。为了冲出封建势力的重重魔障,卢梭提出“归于自然”,呐喊天性善良,与宿罪论搏斗。

卢梭在《爱弥儿》中系统地阐述了人性善的问题。他认为人类由于上帝的恩赐,生而禀赋着良心、理性和自由。“没有任何物质的东西是自动的,而我却是自动的”[3]。这种由意志产生的自动,就意味着自由。自由是可贵的天性,但缺乏理智的选择搞意志自由,就会放任自流,甚至造成罪恶。幸而人类在天性中具有上帝赋予的理性,能对众多复杂的印象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获得观念及知识,指导行动。遗憾的是人的理性常受到欲望的蒙蔽、私利的诱惑和错误的欺骗,故不能完全发挥天性之善。只有让良心统率理性,理性指导自由,人才能具备善良的天性。良心是来自天赋的道德本能,是对善的热爱和恶的仇恨,是得自天赋的道德情感。“人类唯一的自然的欲望,就其广义来说,便是自爱自利”。“自爱永远是善的,永远合于自然的秩序”。但良心绝不止于自爱自利,“把爱己之心扩展起来而爱别人,就变成道德,这种道德在人人心中都是生着根的”[3]。

可见,卢梭基本上继承了知、情、意三分法,其所谓理性相当于理智,良心相当于感情,自由相当于意志。三者中良心最为重要,“服从良心就是服从天性的指导,他是不需担心误入歧途的”。而后天的毒害导致了罪恶,有的源于个人,有的则出于社会。卢梭最痛恨的是腐朽邪恶的社会对人自然天性的摧残,他的第一篇论文《论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教风化俗》,就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观点:科学与艺术的进步将越来越违反自然,造成道德的堕落。“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所不在枷锁之中”[4]。《爱弥儿》一书更是开宗明义地指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变坏了。”“上帝创造万物,都使为善;而人滥于施为,便成为丑恶的了”[2]。“归于自然”在卢梭的教育思想中反映为“要以天为师,不要以人为师”,如果顺应自然发展,罪恶就可消灭,社会就可得救——亲和自然,可使得“人性发现”和“人格净化”[5]。

二、教育理想的异同

1.庄子的自然教育理想

庄子曾多次描绘“至德之世”,即“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庄子·天地》)。“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显然,庄子的社会理想,是要人们“返其性情”,回归自然,与之相应的教育目的,就是要让受教育者在思想方法、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效法自然。

庄子的教育目的,主要以个体为价值取向,在人的培养和发展中,强调天性的充分发展、人格的完全独立和精神的绝对自由。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促进受教育者的自由、全面、和谐发展,旨在使人作为一个生命个体,获得认识上、精神上、心灵上的高度自由和全面解放。

2.卢梭的自然教育理想

卢梭“归于自然”的教育主张,在于摆脱人为的束缚,冲破社会文化的枷锁,以自然为法则,恢复人的本性,使之成为率性发展的“自然人”。他指出,“偏见、权威、需要和范例等一切我们投入的社会环境”,把“人的天性给毁了”;“人类在社会环境中,由于继续发生的千百种原因,由于获得无数知识和谬见,由于身体组织上所发生的变化,由于情欲不断激荡等等,它的灵魂已经变了质,甚至可以说灵魂的样子已经改变到了不可认识的程度。我们现在再也看不到以一个始终依照确定不移的本性而行为的人”[6]。因而,卢梭希望建立按人的本性从事一切活动的理想社会,人口少、领域小、无巨富、无极贫,人人靠手工劳动丰衣足食;每个人的自由、理性与良心无不畅遂。他在《爱弥儿》中说:“真正的人生,是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按照天性生存发展,从初生时贫穷而裸体,而最后不免于死,其间,每个人都要感受到失望、疾疫、缺乏需要的物品以及各种灾难的袭击。”[2]这些才是人生的真正要义,才是教育自始至终的课题。卢梭明确指出,教育的目标就是自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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