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doc
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附件1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一、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经营管理文件: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市场营销方案等文件。
2.人事管理文件:包括员工招聘文件、员工档案、薪酬福利方案等文件。
3.财务管理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凭证等文件。
4.合同管理文件:包括与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合同文件。
5.技术管理文件:包括产品设计方案、技术规范、研发报告等文件。
6.法律合规文件:包括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政府执照等文件。
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是指企业对文件材料进行保管的时间长度,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业务需要、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确定。
1.经营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保管期限为5年以上,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2.人事管理文件: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20年,考勤记录和培训记录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5年。
3.财务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10年以上,以备查验和审计需要。
4.合同管理文件:合同文件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以防止纠纷和责任问题。
5.技术管理文件: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定,一般为10年以上。
6.法律合规文件:法律合规文件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的保管期限为10年,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重要证照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注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的原则。
对于一些重要的文件和证照,可以考虑永久保留,以备后续查阅和凭证。
总之,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对外合作的顺畅进行,也是保证企业合规运营的重要措施之一、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强对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公司文件材料是指公司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工作.文化建设.部门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公司.部门和员工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公司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部门.业务协作单位等的文件材料;下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公司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五)公司重要部门如财务部.HR部.业务部.法务部等,对其专有文件档案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范围。
第四条公司文件材料不予归档范围是:(一)上级单位或者部门发来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公司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我公司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公司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公司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公司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公司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业务协作公司发来的文件材料中,不需我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分/子公司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公司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向本公司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公司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公司制定的制度.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公司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包括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等;(三)本公司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公司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主管单位或者部门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公司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公司房屋租赁等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主管单位或者部门制发的属于本公司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合作公司.下级子(分)公司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公司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1.归档范围:-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批准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公司会议记录、决议议案、会计报告等管理层文件;-公司员工的个人档案、培训记录、绩效评定等人力资源相关文件。
2.档案保管期限:-永久保管期: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应该永久保管;-长期保管期: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0年以上;-中期保管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5年以上;-短期保管期: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3年以上;-临时保管期: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年以上;-根据法规要求: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于特定类型的文件,如劳动合同、纳税申报等,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保管。
3.档案处理:对于已经达到保管期限的文件,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销毁:对于没有保留价值的文件,可以采取销毁的方式处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转让:对于有保留价值但公司不再需要的文件,可以将其转让给相关机构或机构,以确保文件的传承和利用价值;-永久保管: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文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转移给国家档案馆或其他专业档案机构进行永久保管。
总之,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应该依据具体情况来制定,并确保根据法规的要求和保管的需要来进行处理和保管,以确保文件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解读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六条 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 化企业等)总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 管期限表,报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 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 执行。
明确各级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本企业总部文件材 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要履行审查 程序;也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 的依据。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七条 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 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应在出现下列变化时,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修改: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五条 企业应依据本规定和国家及专业相关规定, 结合本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产品和服务特点,编制本 企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企业应 按资产归属关系,指导所属企业规范文件材料归档范 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并审批所属企业的文件材 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是对《档案法》第七条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 的贯彻落实; 将有助于企业强化自身的内控管理和提高对下属单位的 管控能力。 注意:企业对下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保管期限表的审 查,应该包括所有的档案类别,而不仅仅是管理类档案。
是重点内容之一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五条 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 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 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 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 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 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 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 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 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13.1.2
本企业年度计划、任务目标、总结、统计文件材料
永久
13.1.3
本企业半年、季度、月份等计划、总结、统计文件材料
10年
13.1.4
本企业、所属和控股企业的经营目标责任书、业绩考核评价文件材料
30年
13.2
建设项目工作文件材料
13.2.1
建设项目工作规划、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永久
13.2.2
重要事项
永久
3.5.2
一般事项
30年
4
本企业资产管理文件材料
4.1
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材料
4.1.1
本企业土地、房屋、基础设施等不动产产权登记文件材料,重要的技术装备、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文件材料,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申请、批准、登记的文件材料
永久
4.1.2
本企业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创造、申请、审批、登记、运用、保护和管理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物资管理文件材料
13.6.1
物资管理工作制度、规定、办法
永久
13.6.2
物资台账、统计报表
30年
13.6.3
物资分配计划、记录
10年
13.6.4
物资采购审批手续、招投标文件材料、合同、协议、来往函件,物资保管台账、出入库记录等
13.6.4.1
重要物资的
30年
13.6.4.2
一般物资的
10年
13.7
产品与服务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7.2
代表发言、经验交流
30年
7.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议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氍
闻
典 型 人 物 的宣传 报道 ; ( 十一 ) 有 关机 关和 上 级 主 管单位 领 导 、 社 会 知
文 件 材 料 的 归档 范 围和 档 案 保 管 期 限 , 按 国 家 有 关 规定 、 标准 , 结合 企业 实际 执行 。
名 人 士 等重 要 来 宾到 本企 业 检查 、 视察 、 调研、 参 观
单 位 的复 函、 批复 , 有 关机 关和 上级 主 管单 位 、 行 业 协 会 制 发 的 需 本 企 业 贯 彻 执 行 的 一 般 性 文 件 材 料 和 对 本 企 业 出 具 的一 般 性 证 明 文 件 ,本 企 业 与 其 他 单
央 所 属文 化企 业 等 ) 总 部 的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范 围 和 管
保 管 期 限表 。企 业应 按 资产 归属 关 系 , 指 导 所 属企
材料 , 发布 的一 般 性公告 ;
( 四 ) 本 企业 经 营管理 工 作 的一般 性 文件 材 料 ;
业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规 范 各 类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范 围 和 档 案 保 管 期 限表 的 编 制 并 审批 所 属 企 业 的 文件 材 料
( 二 ) 本 企 业 部 门工 作 或 专 项 工 作 规 划 , 半年、
相关规定 , 结 合 本 企 业 生 产 组织 方式 、 产 品和 服 务
季度 、 月份计 划 与 总结 等 文件材 料 ;
( 三 ) 本企 业 召开 会议 、 举 办 活 动 的一 般 性 文件
特点 , 编 制 本 企 业 的 各 类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范 围 和 档 案
档 案 保管 期 限表 。 第 十八 条 企 业 在 编 制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范 围 和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便于企业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设立、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吝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政府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企业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政府部门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吝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报和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 年、10 年。
国家档案局10号令
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12年12月17日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任免、??????(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八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料;????????????(六)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本企业党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八)本企业关于一般性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制发的需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和对本企业出具的一般性证明文件,本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形成的一般性合同、协议文件材料;???(九)直属单位、所属和控股企业一般性问题的请示、报告、来函与本企业的批复、复函等文件材料;???(十)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活动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接待重要来宾的工作计划、方案等一般性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重要的
永久
6.1.2
一般的
30年
代表发言、经验交流文件材料、简报
10年
7
本企业承办的大型展览会、博览会、论坛、学术会议、国际性会议的文件材料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组建文件材料、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简报、新闻报道
永久
13.3.2
企业管理方案实施、检查验收文件材料
30年
资本经营工作文件材料
13.4.1
资本经营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条例、制度、办法、规定、决定等
永久
13.4.2
资本经营工作通知、纪要、记录、调研报告
30年
财务工作文件材料
13.5.1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总结
永久
13.5.2
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报告、通知
永久
代表发言、经验交流
30年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议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30年
8
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检查、视察、调研本企业工作时形成的文件、工作汇报、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30年
9
本企业向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与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批复、批示
永久
11.4.2
本企业签署的长期合同或协议及其补充件
11.4.2.1
重要的
永久
11.4.2.2
一般的
30年
11.4.3
本企业签署的短期合同或协议及其补充件
11.4.3.1
重要的
30年
11.4.3.2
一般的
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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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工作
融资 文件 材料 ;
( 三) 本 企业 关 于重 要 问题 向有 关 机 关和 上级 主 主 管 单位 的请 示 、 报 告、 报 表及 有 关机 关和 上级 主 管 管单 位 的请 示 、 报告、 报 表及 其 复 函 、 批复 , 有 关机 关 单 位 的复 函 、 批复 , 有 关 机 关 和上 级 主 管 单位 、 行 业
( 四) 本 企 业 发 展 规划 、 战略决策、 重大改革、 年 等 文件 材料 ;
( 九) 直属 单 位 、 所属 和 控 股 企 业 一般 性 问题 的 请示、 报告 、 来 函与本 企业 的批 复 、 复 函等 文件 材料 ; ( 十) 本企 业 参与 国家和 社会 活动 的一般 性文 件 协等 代 表 大 会 形 成 的一 般 性 文 件材 料 ; 本 企业 接 待 第 十 条 企 业 经 营 管理 、 生 产技 术 管 理 、 行 政 管 理、 党群 工作 等管 理类 档案 保管 期 限见附件 。 第十 一 条 本 规 定 的 管理 类 档 案 保 管 期 限 为最
( 二) 本 企业 文 件 材 料 中的重 份 文 件 , 无 查 考 利 领 导 审 阅和签 发 的文 件 , 一般 性文 件 的历 次修 改稿 、
范管理 , 根据《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档 案 法 》 、 《 中华 人 民 用 价 值 的事 务 性 、 临 时 性 文件 , 未经 会 议 讨 论 、 未 经
和 上 级单 位 制 发 的需 本 企业 办理 的重 要 文件 材 料 , 协 会 制发 的需 本 企业 贯彻 执行 的一般 性文 件材 料和 行业 协 会 、 中介 机 构等 对本 企 业做 出的重 要 决定 、 出 对 本 企 业 出具 的 一般 性 证 明 文件 , 本企 业 与 其 他 单 具 的 审计 、 公证、 裁 定 等 重 要 文件 材 料 , 本企 业 与 其 位 和个 人形 成 的一般 性合 同、 协 议 文件材 料 ; 他 组 织和 个 人 形 成 的重 要 合 同 、 协 议 及补 充 协 议 等 文件 材 料 ;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附件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1 本企业设立、变更、解散过程文件材料1.1 本企业筹办和设立的申请文件材料、政府相关部门永久批准设立本企业的相关文件材料1.2 本企业设立登记相关证照、证照变更登记文件材料永久1.3 本企业章程送审稿、批准稿及正式文本永久1.4 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破产、解散或其他永久变更公司形式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 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构成及变更等方面的文件材料2.1 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构成及变更文件材永久料,发起人协议2.2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2.2.1 会议通知、议程、报告、决议、决定、公报声明、记录、领导人讲话、总结、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永久材料、参加人员名单2.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10 年2.3 董事、监事、股东履职和维护权益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2.3.1 重要的永久2.3.2 一般的30 年3 本企业资本登记、资本变动、融资文件材料3.1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企业国有资本金核算、确认、永久划转、变更的文件材料3.2 其他非国有组织或机构资本对本企业投资、投入核永久算登记、确认文件材料3.3 本企业证券和股票发行、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文件材料1.5 上市辅导和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2.4 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发行人律师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通过的资金运永久用方案决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含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2.5 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上市辅导协议、尽职调查材料30 年1.6 发行申请书、证监会核准文件材料、审核过程中提永久出的审核反馈意见1.7 股票发行申请报告及证券交易所的批复、发行方案、永久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路演推介文件材料1.8 上市推荐书、上市公告书、确定股票挂牌简称的函永久1.9 股票首次发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2.2.3 重要事项永久2.2.4 一般事项30 年1.10 股票增发、配股文件材料永久1.11 增资扩股文件材料永久1.12 股权转让文件材料永久1.13 债权融资文件材料永久2.3.3 本企业股东、股权登记文件材料永久2.3.4 本企业融资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3.4 重要事项永久3.5 一般事项30 年4 本企业资产管理文件材料4.1 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材料4.1.1 本企业土地、房屋、基础设施等不动产产权登记文件材料,重要的技术装备、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文永久件材料,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申请、批准、登记的文件材料1.14 本企业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创造、申请、永久审批、登记、运用、保护和管理中产生的文件材料1.15 本企业特许经营权证文件材料,本企业资质认证、永久商誉评估、信用评级等文件材料1.16 本企业其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权属文件材料永久1.17 本企业境外资产与产权权属文件材料2.6 重要的永久2.7 一般的30 年2.2.5 本企业资产与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清算、评估、处置、注销等资产变动文件材永久料,因产权变动所致职工身份变化的材料2.2.6 本企业其他债权、债务登记文件材料2.3.5 重要的永久2.3.6 一般的30 年2.2.7 境内、外投资文件材料3.6 投资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文件材料、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红利分配文件材料,股权证、转让协议等永久股权管理文件材料3.7 本企业在并购、参股、股权受让、基金业务及债权型投资等投资业务中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4.2 重要的永久4.3 一般的30 年5 本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会议文件材料4.1.2 通知、议程、报告、决议、决定、公报声明、记录、领导人讲话、总结、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永久参加人员名单4.1.3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10 年6 本企业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1.18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媒体宣传报道、录音录像2.8 重要的永久2.9 一般的30 年1.19 代表发言、经验交流文件材料、简报10 年7 本企业承办的大型展览会、博览会、论坛、学术会议、国际性会议的文件材料2.2.8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组建文件材料、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永久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简报、新闻报道2.2.9 代表发言、经验交流30 年2.2.10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议的讨论记录,会议代30 年表登记表、接待安排8 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检查、视察、调研本企业工作时形成的文件、工作汇报、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2.3.7 重要的永久2.3.8 一般的30 年9 本企业向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与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批复、批示3.8 重要事项永久3.9 一般事项、无批复重要事项30 年3.10 无批复的一般事项10 年10 本企业收到的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等相关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4.4 涉及本企业经营管理重要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的文永久件材料4.5 与本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有关的一般性文件材料10 年11 本企业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来往文件材料1.20 本企业非资本经营业务中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管理等金融机构业务往来的文件材料2.10 重要事项永久2.11 一般事项30 年1.21 本企业非资本经营业务中与会计、审计、法律事务所等机构往来文件材料2.2.11 重要事项永久2.2.12 一般事项30 年1.22 本企业与所属境外企业和机构业务往来文件材料永久1.23 本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关系形成的文件材料2.3.9 本企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重要谈判的合同协议永久2.3.10 本企业签署的长期合同或协议及其补充件3.11 重要的永久3.12 一般的30 年2.3.11 本企业签署的短期合同或协议及其补充件4.6 重要的30 年4.7 一般的10 年1.24 本企业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资信调查、客户管理等文件材料4.1.4 重要的30 年4.1.5 一般的10 年1.25 本企业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材料11.6.1 重要事项永久11.6.2 一般事项30 年12 直属单位、所属和控股企业的请示、报告、函与本企业的批复、复函等文件材料1.26 重大问题永久1.27 一般性问题30 年13 本企业经营决策、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管理、企业管理、资本经营、财务、物资管理、产品与服务业务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产品与服务销售管理、售后服务管理、客户信息、信誉、统计等管理工作文件材料2.12 经营计划、决策文件材料2.2.13 本企业中长期规划、纲要,重要的经营决策文件材料永久2.2.14 本企业年度计划、任务目标、总结、统计文件材料永久2.2.15 本企业半年、季度、月份等计划、总结、统计文件材料10 年2.2.16 本企业、所属和控股企业的经营目标责任书、业绩30 年考核评价文件材料2.13 建设项目工作文件材料2.3.12 建设项目工作规划、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永久2.3.13 建设项目工作制度、办法、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2.3.14 项目前期立项、规划、论证、设计、招投标、协议、永久合同、申请、审批等文件材料2.3.15 项目检查、竣工验收、重要的专项报告、审批意见永久2.14 企业管理文件材料3.13 企业管理规划、计划、总结、实施方案、制度、规永久定、办法等3.14 企业管理方案实施、检查验收文件材料30 年2.15 资本经营工作文件材料4.8 资本经营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条例、制度、办永久法、规定、决定等4.9 资本经营工作通知、纪要、记录、调研报告30 年2.16 财务工作文件材料4.1.6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总结永久1.28 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报告、通知30 年1.29 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调拨文件材料30 年1.30 生产财务和成本核算文件材料永久1.31 资金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管理文件材料永久1.32 本企业税务登记、交纳、减免、返还等工作文件材料永久1.33 本企业经营盈亏情况报告、报表2.17 重要的永久2.18 一般的30 年1.34 本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永久2.2.17 物资管理文件材料2.3.16 物资管理工作制度、规定、办法永久2.3.17 物资台账、统计报表30 年2.3.18 物资分配计划、记录10 年2.3.19 物资采购审批手续、招投标文件材料、合同、协议、来往函件,物资保管台账、出入库记录等3.15 重要物资的30 年3.16 一般物资的10 年2.2.18 产品与服务管理文件材料4.10 产品与服务发展规划、计划、总结等永久4.11 产品与服务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等永久4.12 调查研究文件材料4.1.7 产品与服务市场调查、技术调查、考察、预测报告、调研综合报告10 年4.1.8 产品与服务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需求分析报告、收益预测分析报告30 年4.13 产品与服务决策文件材料11.6.3 产品与服务发展建议书、技术建议书、协议书、委托书、合同等永久11.6.4 专题分析报告、专题会议纪要30 年1.35 研制或开发计划、方案及方案论证报告30 年2.19 阶段评审文件材料30 年2.2.19 市场开发与营销2.3.20 市场营销工作总结、制度,营销组织、市场网络建设、境外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等文件材料永久2.3.21 市场营销工作规划、计划等30 年2.3.22 产品销售计划文件材料,产品订货会、市场分析和用户调查文件材料30 年2.3.23 产品市场推广、营销宣传等文件材料30 年2.3.24 业务开办、产品上市或终止的申请、报备、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2.2.20 销售管理文件材料3.17 销售管理制度、规定、办法,销售合同、协议、函件永久3.18 售后服务文件材料30 年2.2.21 客户信息及资信调查文件材料4.14 重要客户的永久4.15 一般客户的30 年2.2.22 企业认证、达标等活动的呈报、审批文件材料,企业获得的资质、信誉证书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2.2.23 企业形象宣传文件材料永久2.2.24 统计工作文件材料4.1.9 统计工作制度、规定、办法, 综合性统计报表永久4.1.10 生产、技术、经济统计报表及分析文件材料,工业普查报表永久4.1.11 一般性统计分析文件材料30 年本企业生产组织、质量管理、能源管理、设备管理、14安全、环保、计量管理、科技管理、信息化管理、标准、图书情报等管理工作文件材料11.6.5 生产组织工作文件材料1.36 生产组织工作制度、办法、总结等永久1.37 生产组织工作规划、计划、报告30 年1.38 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执行及调度工作文件材料10 年1.39 生产调度会议记录30 年1.40 生产活动分析文件材料10 年2.20 质量管理工作文件材料2.2.25 质量工作条例、制度、规定、总结,质量体系建设、永久运行及管理文件材料,产品创优获奖证书2.2.26 质量工作规划、计划、措施30 年2.2.27 产品质量检测、化验、试验文件材料30 年2.2.28 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30 年2.2.29 质量异议处理、事故分析及处理文件材料、质量认永久证、检查、评比文件材料2.2.30 产品召回、理赔等文件材料永久2.21 能源管理工作文件材料2.3.25 能源管理工作规定、总结永久2.3.26 能源管理计划、统计报表,能源消耗定额管理文件材料30 年2.3.27 节能工作文件材料30 年2.22 设备仪器管理工作文件材料3.19 设备仪器管理工作制度、规定、办法、总结等永久3.20 设备仪器管理工作规划、计划等30 年2.23 安全生产工作文件材料4.16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办法、总结,自然灾害、生产永久安全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4.17 安全技术管理规划、计划、通报、会议记录、安全30 年体系建设文件材料等4.18 安全、消防教育、应急演练活动文件材料10 年2.24 环境保护工作文件材料4.1.12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总结,环保调查、监测、分析永久文件材料1.41 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计划30 年1.42 环境影响评价书、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总结、报告,永久污染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2.25 计量管理工作文件材料2.2.31 计量工作制度、规定、办法、总结等永久2.2.32 计量工作规划、计划等30 年2.2.33 计量设备、仪器、器具定期检查记录10 年2.26 科技管理工作2.3.28 科技管理工作制度、总结,新产品开发、科技攻关永久项目、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引进文件材料2.3.29 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办法等30 年2.3.30 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文件材料10 年2.3.31 学术交流活动文件材料10 年2.27 信息化管理工作文件材料3.21 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总结等文件材料永久3.22 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办法等30 年3.23 企业信息化总体设计方案,信息系统设计、开发、30 年实施过程评审文件材料3.24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安全保密等的方案、30 年记录、报告2.28 标准管理工作文件材料4.19 标准工作制度、规定、办法、总结,企业基础标准、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编永久写、评审、发布文件材料4.20 标准工作规划、计划等30 年2.29 图书、情报工作文件材料4.1.13 图书、情报工作制度、规定、办法、总结永久4.1.14 图书、情报工作规划、计划等30 年15 本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综合治理、信访、法律、外事、风险管理、内控与审计、社会责任、基本建设管理等管理工作文件材料1.43 本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撤并、名称变更、岗位职责永久设计、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1.44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文件材料2.30 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计划、制度、办法、决定、报告等永久2.31 企业人员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永久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安置等文件材料2.32 干部和职工的任免、升降、奖惩、考核、职称评聘永久等方面文件材料2.33 老干部、离退休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材料永久2.34 企业人员薪酬、待遇等劳动人事管理文件材料永久2.35 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永久2.36 企业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2.2.34 本企业及省部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2.2.35 其他表彰、奖励的30 年2.37 对本企业有关人员的处分文件材料2.3.32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2.3.33 受到警告处分的30 年2.38 本企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医疗卫生、计永久划生育等文件材料2.39 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文件材料3.25 重要的30 年3.26 一般的10 年2.40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2.41 职工名册永久1.45 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工作文件材料2.42 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工作制度、规定、办法、永久总结等文件材料2.43 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规划、计划文件材料30 年2.44 档案开发、编研成果,档案移交清单、销毁清册永久2.45 保密资格认证方案、申请、审查、批准文件材料30 年2.46 保密工作检查方案、通知、结论、通报等文件材料30 年1.46 安全保卫工作2.2.36 安全保卫、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划、计划、总结、30 年报告、报表等2.2.37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方案、记录、通报30 年2.2.38 自然灾害防范、交通管理文件材料30 年1.47 综合治理工作文件材料2.3.34 重要事项永久2.3.35 一般事项30 年1.48 信访工作文件材料3.27 重要事项永久3.28 一般事项30 年1.49 法律工作文件材料4.21 五年普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办法等30 年4.22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诉讼和仲裁等文件材料永久4.23 一般法律事务工作文件材料30 年4.24 案件、纠纷、行政处罚、复议文件材料及公证事务永久中结论性材料4.25 案件、纠纷、行政处罚、复议文件材料及公证事务30 年中调查、协调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1.50 外事工作文件材料4.1.15 国际交往中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永久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1.51 出访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永久出访审批文件材料1.52 产品进出口审批和办理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30 年等一般性文件材料2.47 风险管理、内控、审计工作文件材料2.2.39 风险管理、内控、审计工作制度、总结,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专项审计通知、报告、批复、结论、调永久查与证明等文件材料2.2.40 风险管理、内控与审计工作方案、计划、报告、纪要等30 年2.2.41 内部控制管理手册、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重大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理体30 年系建设文件材料2.48 社会责任工作文件材料2.3.36 本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永久2.3.37 参与和投入社会公益、慈善、捐赠事业的记录文件材料永久2.3.38 赈灾、扶贫、献血、拥军优属等文件材料永久2.49 本企业的史、志、年鉴、大事记、组织沿革等编研永久成果,本企业编辑出版的书、报、刊等出版物2.50 本企业编制的简报、工作信息30 年2.51 本企业编制的通报、情况反映、参考资料等10 年2.52 基本建设管理文件材料3.29 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总结永久3.30 基本建设工作规划、计划,专项工作通知等文件材料30 年16 本企业党、团、工会等党群工作文件材料4.26 企业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代表大会4.1.16 请示、批复、批示、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会议记录、讨论通过的文件、永久决议、纪要、公告等文件材料4.1.17 大会发言、交流、会议简报10 年1.5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小组会议记录、会务工作安排、总结等10 年文件材料1.5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10 年2.53 党委会、党委常委会、工会委员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共青团常委(扩大)会,党群机关办公会会议文件材料2.2.42 通知、议程、报告、决议、决定、公报声明、记录、领导永久人讲话、总结、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单2.2.43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10 年2.54 党务综合性工作2.3.39 各项条例、规章制度、办法,工作计划、总结,“三重一大”等重要专项活动工作通知、报告,重要调永久研文件材料、党务工作大事记等2.3.40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及一般文件材料30 年2.55 组织工作3.31 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定等永久3.32 入党、转正、退党、转入、转出等决定及党员名册,永久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3.33 党委(党组)组织工作规章制度永久3.34 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决定及通知永久3.35 党费收支文件材料30 年3.36 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4.27 重要的永久4.28 一般的10 年3.37 党员统计年报永久2.56 企业宣传统战工作报告、会议纪要、调研、计划、总结文件材料、民主党派人员名单登记、活动记录、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文件材料1.55 重要的永久1.56 一般的30 年2.57 纪检与监察工作2.2.44 纪检与监察工作的规定、决定、通报、通知、会议永久记录、纪要、计划、总结2.2.45 党风廉政反腐工作文件材料30 年2.2.46 违纪案件立案报告、调查依据、审查结论、处理意见等文件材料2.3.41 重大案件永久2.3.42 一般案件30 年2.58 工会、女工、共青团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永久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记录2.59 职工民主管理、表彰先进、劳保福利、职工维权、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文件材料、工会统计年报、工永久会会员名册2.60 女工工作、劳动竞赛、文体活动、计划生育等方面文件材料3.38 重要的永久3.39 一般的10 年2.61 共青团组织发展、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团费管理、文体活动等文件材料4.29 重要的永久4.30 一般的10 年2.62 民间团体工作,民政协调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4.1.18 民间团体设立、变更、撤销等的请示、批复、章程永久等文件材料4.1.19 民间团体活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11.6.6 重要事项30 年11.6.7 一般事项10 年17 本企业其他事务管理文件材料1.57 企业接待工作计划、方案,重要来宾有关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讲话、批示等2.63 重要的永久2.64 一般的30 年1.58 企业住房房产分配、出售、出租工作文件材料永久1.59 企业职工承租、购置企业房产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1.60 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永久的宣传报道1.61 企业文化建设文件材料2.2.47 企业文化建设方案永久2.2.48 企业文化建设其他文件材料2.3.43 重要的永久2.3.44 一般的30 年1.62 企业纪念、庆典活动文件材料3.40 重要的永久3.41 一般的30 年18 各种非纸质载体、介质及实物形式的文件材料4.31 无法输出纸质的或无纸质的二维、三维、数据库类电子文件4.1.20 重要的永久4.1.21 一般的30 年4.32 各种有保存价值的实物11.6.8 重要的永久11.6.9 一般的30 年4.33 其他各种非纸质载体、介质文件材料18.3.1 重要的永久18.3.2 一般的30 年。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2.12.17•【文号】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企业正文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12年12月17日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参考Word)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指企业根据业务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对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的范围。
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指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进行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登记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公司法律法规文件等。
2.企业管理文件:包括企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制度和规章、各类会议记录等。
3.人事档案:包括企业员工的个人信息、招聘录用文件、劳动合同和相关变更文件、薪酬、绩效、培训记录等。
4.财务会计文件:包括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文件、纳税申报文件等。
5.项目合同文件:包括项目合同、招标投标文件、项目报价、工程进度报告、验收文件等。
6.销售市场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客户信息、销售报价、销售计划等。
7.企业研发文件:包括研发计划、研发报告、专利申请、技术规格书、研发验收文件等。
8.客户服务文件:包括客户投诉、售后服务协议、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反馈建议等。
9.市场竞争文件: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对手分析、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文件:永久保管。
2.企业管理文件:保持原件5年以上。
3.人事档案:终止劳动关系后至少保持30年。
4.财务会计文件:法定保存期限为5年,财务报表档案保持原件10年以上。
5.项目合同文件:按照项目周期或合同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6.销售市场文件:按照销售合同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7.企业研发文件:保持原件10年以上。
8.客户服务文件:按照客户服务合同及相关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9.市场竞争文件:保持原件5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档案保管期限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具体的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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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四)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建设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九)本企业党群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十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重要来宾到本企业检查、视察、调研、参观时的讲话、题词、批示、录音、录像、照片及企业工作汇报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级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二)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报送的关于重要问题的报告、请示和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定期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资本金管理、资产管理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部门工作或专项工作规划,半年/季度/月份计划与总结等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发布的一般性公告;
(四)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党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关于一般性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制发的需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和对本企业出具的一般证明文件;本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形成的一般性合同、协议文件材料;
(九)直属单位、所属和控股企业一般性问题的请示、报告、来函与本企业的批复、复函等文件材料;
(十)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活动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接待重要来宾的工作计划、方案等一般性文件材料;
第九条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等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见附件。
第十条企业产品生产和服务业务、科研开发、基本建设、设备仪器、会计、干部与职工人事等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期限,各企业在具体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时可选择高于本规定的年限。
第十二条企业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重要修改意见和批示的修改稿及有发文稿纸或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企业对于无相应纸质或确实无法输出成纸质的电子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并划分保管期限。
企业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要进行相应归档。
第十三条多个企业联合召开的会议、联合研制的产品、联合建设或研究的项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企业归档,其他企业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四条企业应依据本规定和国家及专业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产品和服务特点,编制本企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应按资产归属关系,指导所属企业规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并审批所属企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五条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化企业等)总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七条企业在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企业形成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价值,统筹考虑纸质文件材料与其他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要求,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企业,中国在境外经营的企业,由企业总部参照本规定提出实施要求;科技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
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