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详解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考评方式采取技能鉴定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
1.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按相应国家职业标准及《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并事先将理论知识考试题报中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考试考核成绩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栏内,两项成绩皆达 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工作。
2.初审①业绩考评单位内业绩考评。
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
各单位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要素和内容。
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写出《综合材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考评组给出考核意见,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工作业绩考核”栏内(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进入撰写技术论文和论文答辩阶段的工作。
②撰写技术论文或论文答辩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均需撰写技术总结或论文。
技术总结或论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技术观点准确,阐述明晰。
重点反映申报人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及工作经验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
申报高级技师要对申报人撰写的技术总结或论文进行答辩,申报技师是否组织答辩,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提出建议报轻工指导中心审核决定。
技师、高级技师答辩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组织行业3名以上该职业高级考评员(取得国家高级考评员证书)组成答辩小组,对申报人撰写的技术总结或论文进行答辩,轻工指导中心可根据需要选聘1到2名行业专家进入答辩小组工作。
答辩要有一定的理论和专业深度。
答辩的全过程要有专门记录,并按优、良、中、差四档给出答辩成绩,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考试考核成绩记录“技术总结或论文答辩”栏内,答辩成绩为“中”及以上方可进入综合评议阶段的工作,答辩记录随申报材料一起送审。
能源部、劳动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
能源部、劳动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能源部(已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3.06•【文号】能源人[1991]182号•【施行日期】1991.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能源部、劳动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1991年3月6日能源人[1991]182号)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5号文的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为搞好高级技师的评聘工作,经研究,决定选择望亭发电厂、刘家峡水电厂、沈阳电业局、山东电建一公司、水电第七工程局、长春发电设备厂6个单位,为电力行业首批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单位。
现将《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进行高级技师评聘工作。
评聘高级技师是党、国家对广大工人阶级的关怀,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
因此,要求试点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审慎行事,积极稳妥地做好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
试点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部。
附1: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为了稳定生产一线工人队伍,鼓励工人技师钻研技术业务,引导技师在技艺上精益求精,充分发挥技师在生产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4号《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范围和职务名称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
高级技师要在有突出贡献和高超技能的技师中考评、聘任,不是技师的普遍晋升。
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选择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按专业(工种)设置高级技师职务和确定其职务名称(试点专业范围及职务名称见附件2)。
二、高级技师的任职条件1.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理论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操作技能,并了解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技能。
关于电力行业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
目 内 容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有 目
何 及
技 获
术 奖
革 情
新 况
项
何 种
年 荣
何 誉
月 称
获 号
何
技 获
能 奖
附表6 技师(高级技师)论文答辩评分表
附表7:电力行业通用工种技师报名汇总表
附件8:电力行业通用工种高级技师报名汇总表
锦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09年4月20日
附表1: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通用工种目录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所含工种 备注 1 维修电工 维修电工、电工 2 起重工 起重工 3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天车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内燃装卸车司机、电动装卸车司机 4 电焊工 电焊工 5 装配钳工 装配钳工、钳工 6 工具钳工 工具钳工 7 铣工 铣工 8 金属热处理工 金属热处理工 9 车工 车工
4、技能竞赛及获奖情况以近五年内获得的市级以上奖励为主。
5、荣誉称号以近五年内获得的市级以上称号为主,并按时序填写。
6、此表一式三份(高级技师一式五份)。
四、鉴定考评组织与职责
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省内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者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终审认定和资格证书的核发。
2. 锦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对申报者资格的复核,技能鉴定和潜在能力考核工作。
3.各单位成立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下设相应各专业(工种)考评小组。负责对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业绩考核等工作。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
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文件文件编号:LP/GL/HR019-2009版本号:A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第0次修改页码:1/71 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操作技能,完善操作工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操作工(含维修班)。
其中钣金、焊接、枪手、维修工四个岗位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其它岗位至高级工即封顶。
3 职责3.1生产车间负责向生产技术部提报拟评定人员名单。
3.2高级工由生产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评定。
3.3技师、高级技师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评定。
3.4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年12月评定,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评定,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提出改善改进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预见工作问题,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的)由车间提出申请,可特别安排。
4.评定办法4.1高级工的评定4.1.1 高级工评定年限要求:原则上要求具有公司初级工资格一年以上或虽未经初级工评定(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前入职),但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或取得国家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
4.1.2岗位技能要求:具有基础的和必要的知识、技能;能够运用现有的程序和方法解决问题;能够圆满完成本岗位工作,了解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熟知本岗位检测标准,按要求执行品检制度;能够理解本岗位工艺的改进和提高;能够发现工艺流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4.1.3每年12月初,车间对报名参加高级工评定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将满足以上要求人员提报到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车间对操作工进行评定。
4.1.4高级工的评定内容为:本岗应会(实际操作)、应知(理论考试)。
4.1.4.1 应会(实际操作)2(1)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准备,包括更换模具、设定设备参数、正确穿戴112 劳保防护用品等。
(2)操作过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操作指导书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
电工高级技师考核认定标准
电工高级技师考核认定标准电工高级技师考核认定标准:点亮技能巅峰的密码嘿,你知道吗?在神奇的电世界里,就像哈利·波特要有魔法秘籍才能施展强大魔法一样,成为电工高级技师也有它的“神秘标准”,要是不搞清楚,小心在电的领域里像个无头苍蝇到处乱撞!**“电路魔法阵:精准布线是关键”**在电路的世界里,布线就如同绘制魔法阵,一点差错都不能有!布线可不是随便拉拉电线那么简单,它就像是给电路搭建了一座精心设计的高速公路,电流在上面欢快地奔跑,不能有堵车,更不能有“车祸”!你想想,如果电线乱七八糟地交织在一起,那岂不是像一团乱麻的毛线球,让电流都迷失了方向?比如说在大型工厂的布线中,精准的规划和严谨的施工,能让整个生产流程顺畅无比,一旦出现错误,那可就是一场“电的灾难”!那些优秀的电工高级技师,就像是电路魔法阵的顶级魔法师,手一挥,线就乖乖地排好队,为设备提供稳定高效的电力支持。
**“故障大侦探:敏锐排查显身手”**故障排查?这可是电工高级技师的拿手好戏!就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每一个细微的线索都不能放过。
电器设备“生病”了,高级技师得迅速找到病因,解决问题。
电流异常波动,设备突然罢工,这些都是“案件”的线索。
他们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直觉,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故障点。
比如说,一台复杂的数控机床出现了间歇性故障,普通电工可能摸不着头脑,但高级技师能通过对各种数据的分析和现场的观察,像神探一样揪出那个隐藏极深的“捣蛋鬼”。
这难道不酷吗?**“安全守护侠:严守底线保平安”**安全,那可是电世界的“生命线”!电工高级技师必须是安全的坚定守护者,就像超级英雄守护世界一样守护着用电安全。
电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电老虎”咬人!他们深知各种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绝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
从佩戴绝缘装备到设置警示标识,每一个细节都做到极致。
想象一下,如果在进行高压作业时,没有严格遵守安全标准,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简直就是“电的噩梦”!所以,高级技师们时刻保持警惕,让“电老虎”乖乖地为我们服务,而不是伤人。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附件: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高级技师考评制度,加快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技鉴考[1999]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高级技师职业(工种)设置范围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能人员中设置的技术职务,高级技师要在具有高超技能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中鉴定、考评。
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高级技师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上按职业(工种)设置。
其具体职业(工种)限定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行业)》中设置技师的工种范围以内(见附件1)。
二、申报高级技师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
1、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及以上;或从事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及以上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4、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在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5、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成绩显著。
6、安全文明生产,近三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
(二)取得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在生产工作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集团、省公司级及以上重大成果的,以及在全国性技能竞赛中取得个人前5名或省级前3名的,可提前申报高级技师。
三、鉴定考评方法和内容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附件1: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 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 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职业(工种)中设置的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设置见附件1。
第三条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遵循标准统一、自主报名、专业考评、综合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设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组建。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畐I」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代章。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接收、初审、汇总、分类工作;3、负责评审专家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
(三)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属性划分。
(最新版)中国大唐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及相关规定
(最新版)中国大唐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及相关规定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及相关规定(***-*****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纲要一、职业技能等级划分、实施机构、时间安排二、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三、各技能等级鉴定申报程序四、各技能等级鉴定程序五、职业技能鉴定复审考核说明六、职业技能鉴定站服务区域划分七、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目录八、非电力行业工种的鉴定及技师津贴九、参考制度和文档目录一、职业技能等级划分、实施机构、时间安排(一)职业技能等级划分资格名称资格等级取得方式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五级四级三级通过鉴定考评包括工作业绩评定、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潜在能力四项考核,每项成绩均到达60分及以上为单科及格。
再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25%、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35%、工作业绩评定成绩占25%、潜在能力考核成绩占15%的权重折算汇总,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并通过集团公司综合评审方可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通过鉴定考评包括工作业绩评定、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潜在能力四项考核,每项成绩均到达60分及以上为单科及格。
再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25%、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35%、工作业绩评定成绩占25%、潜在能力考核成绩占15%的权重折算汇总,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并通过集团公司综合评审后,报送参加电力行业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并通过者。
方可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通过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项。
每项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
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一、职业技能等级划分、实施机构、时间安排(二)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机构、时间安排资格名称高级工及以下实施机构时间安排每年各工种、各等级鉴定组织一次。
根据各企业需求,由各企业和鉴定站确定具体时间。
各鉴定站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
(新增和关键工种由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每年各工种鉴定考评组织一次。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技鉴考[1998]27号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深化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提高电力行业劳动者的素质,根据《劳动法》及《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从事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试,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简称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实施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站资格条件,负责建站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资格的鉴定站报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期对鉴定站进行检查,评估。
(四)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条件,负责组织考评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标准,技能鉴定规范,编制培训教材,考核资料,按国家题库技术标准建立相应试题库。
(六)受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电力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七)建立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网络,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
(八)加强与地方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合作与协调。
(九)组织,推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四条电力职业技能鉴定是电力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职责和劳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华能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华电公司,武警水电指挥部等单位根据需要相应设立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明确专兼职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本地区(本系统)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其基本职责是:(一)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路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劳卫[2004]129 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统一考核,评聘分开的原则。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条件和标准,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路局统一组织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从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劳动工资部门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劳动工资部门指导下,实施技师、高级技师的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四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技术等级设置达到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技术等级设置达到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和高级技师。
在《国家职业标准》尚未完全颁布之前,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工种范围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条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铁道部评审、批准,路局受铁道部委托,代部评审、批准技师职业资格。
二、考评条件第六条考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条件分为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和直接认定三种。
第七条凡具备《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者,可以正常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在《国家职业标准》尚未颁布之前,技师、高级技师的正常申报条件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技师正常申报条件 1.具备高中或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取得与所申报职业(工种)相同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 2 年及以上。
因路局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而未取得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而需要参加技师考评者,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须满十五年及以上;3.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作能力较强,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5.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6.具备高超(独特)的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生产工艺或工作中的难题,在复杂设备的安装、调整、检修,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等方面起重要作用;7.对防止事故、排除隐患有独到见解或突出贡献,且在近一年内,未发生过行车、人身、设备、质量等险性以上责任事故。
N716(职鉴字[2011]6号)
晋电职鉴〔2011〕6号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公司人才强企战略,提高公司技能人员队伍素质,培养、选拔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提升企业同业对标中有关人力资源指标,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计划,现就公司2011年电力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初、中、高级工的鉴定(一)2011年电力特有工种初、中、高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仍由所属各鉴定站具体负责(工种设置见附件1)。
各单位要按照《山西省电力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格暂行规定》(晋电职鉴〔2009〕4号)中对应申报条件,严格审核,强化鉴定质量。
省公司将依据国家、省政府及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按各鉴定站计划,组织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进行督导。
为加快建设“双师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现在生产技能岗位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电工类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参加与其岗位相对应工种的高级工鉴定。
(二)2011年初、中、高级工的鉴定工作计划于10月1日前完成。
所属各鉴定站要根据各单位生产技能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鉴定工作年度计划,并于6月15日前上报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公司人资部专业人才处),为保质保量完成初、中、高级工全年鉴定任务奠定基础。
(三)各鉴定站要运用职业技能鉴定软件,建立完整的鉴定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以满足实时统计、查询的需要。
软件使用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0。
(四)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集中于9月、12月下发各鉴定站鉴定合格人员名单。
各单位人资部门要及时将鉴定结果归入个人档案,并变更个人人力资源信息。
二、关于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一)考评范围凡符合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并属于申报范围的人员,可以参加此次申报考评(技师设置目录见附件2,高级技师设置目录见附件3),申报高级技师的工种必须与原技师工种一致,证书编号为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证书编号。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1、申报技师(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在相应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电力行业劳动者素质,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国家职业标准》和《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全省电力行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从事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资格(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试考核。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三条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以下简称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行业中心)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一)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省电力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接受行业中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职鉴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二)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职鉴站),具体实施对火力发电、供用电、火电建设、送变电、电力机械等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接受职鉴中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职鉴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四条职鉴中心的基本职责是:(一)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负责组建、申报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站。
(四)负责管理全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站,定期对鉴定站进行检查、评估。
(五)负责全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申报、聘用和管理。
(六)负责核发和管理全省电力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组织开展全省电力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八)完成行业中心交办的工作。
••••第五条职鉴站的基本职责是:(一)在职鉴中心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具体实施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高级技师评审文件
附件: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职业(工种)中设置的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设置见附件1。
第三条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遵循标准统一、自主报名、专业考评、综合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设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组建。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代章。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接收、初审、汇总、分类工作;3、负责评审专家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
(三)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属性划分。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试行)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技鉴考[1998]27号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深化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提高电力行业劳动者的素质,根据《劳动法》及《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从事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试,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简称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实施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站资格条件,负责建站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资格的鉴定站报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期对鉴定站进行检查,评估。
(四)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条件,负责组织考评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组织制定电力职业技能标准,技能鉴定规范,编制培训教材,考核资料,按国家题库技术标准建立相应试题库。
(六)受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电力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七)建立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网络,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
(八)加强与地方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合作与协调。
(九)组织,推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四条电力职业技能鉴定是电力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职责和劳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华能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华电公司,武警水电指挥部等单位根据需要相应设立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明确专兼职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本地区(本系统)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其基本职责是:(一)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浅析电力行业技师等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评
浅析电力行业技师等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评【摘要】技师作为企业技术带头人,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作为企业人才培养活动中的重要一个环节,技师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对提高企业人才素质、提升企业人才当量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主要对电力行业技师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技师职业资格鉴定1 前言当今,作为职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凭证,除了能证明自己受过学历教育的学业证书外,还有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p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个技术等级,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技师”是企业中有丰富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的技术工人,他们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强化生产管理中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技师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企业的人才当量的重要指标。
对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在各单位的人员考评、人才库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2 鉴定对象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必须具备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满一定年限,或者在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突破的人员。
这些人员都具备丰富的企业岗位生产实际工作经验,大都是企业一线的生产技术骨干。
另外,报考人员都是最先经由所在单位人资部门在报名人员中择优推荐产生的,都是企业一线的佼佼者。
根据职业等级标准的阶梯性要求,技师的技术水平应高于高级工。
这就要求技师在精通本工种基本业务的基础上,能了解本工种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掌握本工种的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以及新技能,并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居于领先水平,并且能熟练有效地组织指导本工种群体作业。
3 鉴定考核根据职业鉴定规范要求,对技师的鉴定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考核、理论知识考核、技能实操考核和潜在能力答辩考核。
最终的总评成绩根据四部分内容各占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汇总,如果每一分项均达标并且总评成绩75分以上,鉴定为合格。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附件1: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2312、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评审原则,制定本专业评审细则。
(四)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及以上;2、参加过技师及以上的技能鉴定考核工作;3、工作扎实,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
第五条各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主要职责是:123组。
研和技术改造成果的。
(二)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章鉴定考评及综合评审第八条各鉴定中心对高级技师申报人员进行技能鉴定和考评,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一)技能鉴定1、理论知识考试:重点考核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新知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12定中心章,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4。
(三)鉴定考评结果认定以上各项鉴定考评成绩60分及以上为及格。
鉴定考评总成绩按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25%、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35%、工作业绩评定成绩占25%、潜在能力考核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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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职业(工种)中设置的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设置见附件1。
第三条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遵循标准统一、自主报名、专业考评、综合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设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组建。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代章。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接收、初审、汇总、分类工作;3、负责评审专家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
(三)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属性划分。
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评审专家若干。
主任在各鉴定中心主任中聘任,副主任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进行聘任,评审专家在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审专家数据库中随机选取聘任,各专业评审专家数据库采取不定期调整。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评审原则,制定本专业评审细则。
(四)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及以上;2、参加过技师及以上的技能鉴定考核工作;3、工作扎实,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
第五条各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主要职责是:1、受理员工申请,对提交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2、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3、将符合推荐条件人员的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各鉴定中心成立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考核小组。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高级技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安全文明生产,近三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三)从事本职业(工种)的骨干员工;(四)取得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及以上。
第七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前1年申报:(一)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获得集团公司、省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科研和技术改造成果的。
(二)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章鉴定考评及综合评审第八条各鉴定中心对高级技师申报人员进行技能鉴定和考评,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一)技能鉴定1、理论知识考试:重点考核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新知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操作技能考核:重点考核现场分析、判断、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的实际技能,采取在实训室设备、仿真设备或生产现场进行操作考核,满分100分。
(二)考评1、工作业绩评定:主要评定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及职业道德。
申报者围绕上述内容进行工作业绩总结。
所在单位业绩评定小组根据申报者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定,评定应突出实际贡献,重点评定申报人取得技师资格以来的业绩情况,满分100分。
具体评定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3。
2、潜在能力考核:要求申报人撰写能反映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的技术总结和论文,字数均不得少于3000字。
主要内容包括:解决或主要参与解决的生产技术难题,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取得的成果,传授技艺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潜在能力考核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考核小组要对申报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做出综合评价,加盖鉴定中心章,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4。
(三)鉴定考评结果认定以上各项鉴定考评成绩60分及以上为及格。
鉴定考评总成绩按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25%、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35%、工作业绩评定成绩占25%、潜在能力考核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汇总。
各项鉴定考评成绩均及格,且总成绩满7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考评合格人员由各鉴定中心负责汇总,并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第九条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鉴定中心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其主要内容有:(一)能够熟练运用专业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工种)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职业(工种)的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在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在师带徒、技能培训方面成绩显著。
第五章鉴定考评程序第十条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具体程序如下:(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心代章)发布开展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的通知。
(二)各鉴定中心组织鉴定考评和申报。
申报高级技师的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1、《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见附件2);2、有关本人工作业绩、成就和工作中所获得的与生产技能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资部印章)。
(三)所在单位按附件3要求对申报人进行工作业绩评定,同时提出推荐意见。
(四)各鉴定中心在受理申报材料,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技能鉴定和潜在能力考核合格后,按高级技师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5)要求,将符合推荐条件人员的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鉴定中心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按专业整理分类,提交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六)评审结果采取评审专家集中不记名投票表决,同意通过票数达到出席会议的评委总数三分之二及以上视为通过。
(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通过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指导中心审批、发文公布。
第六章证书核发第十一条获得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由指导中心负责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章质量督导与处罚第十二条各鉴定中心开展鉴定考评工作前,将《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备案表》(见附件6)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量督导人员对各鉴定中心考评工作随机抽查。
一经发现违规、作假行为,取消该鉴定中心当年的推荐资格。
第十三条各鉴定中心的鉴定考评及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须坚持回避制度,各级评审专家应主动回避评审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一经发现违规者,指导中心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终身取消参与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资格。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各鉴定中心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文自2012年01月01日起执行,原《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技鉴考〔2004〕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电力行业高级技师名称设置目录申报填写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的说明:1、申报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评审时,统一按本规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名称设置目录》(附件1)确定的高级技师职务名称填写。
2、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原则上按《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名称设定,其中有的与电力特有工种名称不一一对应。
结合电力职业(工种)的实际情况,将其分为“归入工种”和“合并工种”两类。
3、对于归入工种,申报填写高级技师名称时,应注明本人从事的工种名称简称。
如:锅炉本体检修工申报高级技师时,应填写为锅炉检修高级技师(本体)。
4、对于合并的工种,申报填写高级技师名称时,只填写其高级技师名称。
如:电厂化学高级技师由3个工种合并,只填写电厂化学高级技师即可。
附件2:编号: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姓名单位职业(工种)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制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一、填表内容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一至六项内容,由申报人填写,如内容较多,可增加表格。
二、“本人职责”,指本人在工作或项目中所起作用,分为主持(主笔)、专业负责、主要参加、参与。
三、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荣誉称号,请按时序填写。
四、本表一式三份,经高级技师资格认定后,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各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留存一份。
一、基本情况二、主要工作经历三、主要学习、培训经历四、取得技师资格后的主要工作业绩五、主要技术特长、贡献及成果六、技术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七、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八、推荐和鉴定考核情况九、评审意见附件3:高级技师工作业绩评定表说明:1、本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厂、市级)填写。
2、工作业绩评定内容主要以取得技师资格后为准。
3、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合理化建议及荣誉称号等均需附有关证明材。
附件4:高级技师潜在能力考核情况表考核小组组长签字:鉴定中心(盖章)评审专家签字:年月日附件5:高级技师考评申报材料目录(封面样式)申报单位:姓名:说明:1、所报材料除理论、实操考核试卷外,统一使用A4纸。
2、申报材料按目录表整理排序。
附件6:年度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备案表注:技能考核地点分散的,考核地点及考核时间在“计划鉴定工种及人数”栏内注明。
鉴定中心(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