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特种车辆的运行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车辆的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车辆等。
第二章特种车辆的分类和管理第三条分类标准特种车辆按照其用途和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类:1. 工程机械车辆: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
2. 危险品运输车辆:包括化学品、爆炸品、危险废物等。
3. 超限超载车辆:包括超过国家规定尺寸和质量限制的车辆。
第四条运行管理要求1. 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通过专业培训和考试。
2. 特种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其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3. 特种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行,严禁越线行驶或超速行驶。
第五条特种车辆的标识和装备1. 特种车辆必须在车辆正面、侧面和后部明显位置悬挂标识,标明其所属类别和运输物品。
2. 特种车辆必须携带相应的安全装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三章特种车辆运行的安全保障第六条安全防范措施1. 特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特种车辆在危险路段、天气恶劣或夜间行驶时,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注意交通安全。
3. 特种车辆在装载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设立安全警戒区域。
第七条事故应急处理1. 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事故处置措施。
2. 特种车辆发生事故后,必须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法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特种车辆和驾驶员,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车、吊销驾驶证等。
第九条行政机关监督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特种车辆的运行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其符合规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其他规定特种车辆运行过程中,还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替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完整版)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中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特种车辆设备及机械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规范特种(挖掘机、装载机)车辆运行管理,提高司机驾驶操作技能和车辆23、组织机械化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负责制订和实施机械设备的保养计划,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组织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6、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分析,参与机械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责任1、自觉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持证上岗,不允许无照操作。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允许私自将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将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时,要经项目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私自使用单位机械设备造成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后果严重的从重处罚。
679、10养和使用,是预防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六条:机械设备交接班管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安全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措施。
交接班时要交清生产任务、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清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七条:车辆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做好驾驶员、车辆的检审验。
并同时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实行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3、认真制订并落实车辆例保制度,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45辆完好。
671234、坚决服从单位机械设备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
5、加强个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个人职业道德素质。
6、确保安全操作,认真完成上级交派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九条:行车前应按规定全面检查完好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速度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是一项管理和规范特种车辆运行的制度。
它包括对特种车辆的注册登记、行驶许可、运行规范、安全管理等
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保护公共利益。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中的内容:
1. 特种车辆的定义和分类:明确特种车辆的概念和范围,将特种车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危险品运输车辆、工程车辆等。
2. 特种车辆的注册登记:规定特种车辆注册登记的程序和条件,包括车辆所有者的资质要求、车辆技术指标和安全设备等要求。
3. 行驶许可管理:规定特种车辆行驶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程序,明确特种车辆在公路上的行驶区域和时间限制。
4. 特种车辆的运行规范:对特种车辆的运行行为进行规范,包括车辆的速度限制、超车规定、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等。
5. 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明确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包括车辆的定期检测和维护、事故报告和处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等。
6. 特种车辆的监管和执法:规定特种车辆运行监管的机构和职责,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和程序。
7. 特种车辆运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要求相关部门对特种车辆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特种车辆运行管理的改进提供依据。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是保障特种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法规和
制度,它的制定和实施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意义重大。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场馆,如工厂、企业、商场、大型展览会等都需要使用特种车辆来进行各种运输、装卸等工作。
这些特种车辆包括吊车、叉车、装卸车、吸尘车、清洗车等,对场馆的正常运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这些车辆使用场合比较特殊,如操作空间小,操作高度高,异常情况较多等,因此在使用中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一、负责人制度(一)设立负责人:各场馆应设立特种车辆使用的专门负责人,主要负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二)负责人职责:负责每天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掌握车辆的使用状况、维护情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组织并审核车辆使用计划;确保驾驶员有相应的驾驶证和特种作业证书;对车辆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并对车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稳定。
二、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维护:对特种车辆进行维护是特别重要的一环。
车辆的使用寿命、性能经常受到其维护情况的影响。
各场馆应建立车辆维护计划,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定期保养维修。
车辆维护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二)车辆巡检:车辆使用前,必须作好检查工作。
驾驶员需详细检查车辆的悬挂系统、制动系统、托架、轮胎、动力传输装置、钢丝绳及链条等零部件,确保无明显的损坏或危险隐患。
车辆巡检记录需及时填写,做好记录以备查阅。
(三)车辆限制:车辆使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驾驶员不得超越限制,不得越界操作,以防危险发生。
对新员工及临时工,必须进行培训、考试,以确保其驾驶能力和专业水平符合要求。
(四)重载运输:车辆重载牵动着人们的安全,驾驶员不得超过车辆承载能力的极限,以确保日常运输的正常进行。
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装载,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五)停车管理:车辆停放必须遵守安全要求,用于停放的区域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包括通行空间、安全设施、灯具等。
驾驶员在停车时,应注意及时断开所有的制动装置并将车辆稳妥地停放。
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简介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是指不同于普通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其他机动车辆。
如三轮车、拖拉机、叉车等。
为了规范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的使用,保障交通安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一、特种车辆使用条件特种车辆的使用条件按照车种分别规定:1.拖拉机:必须符合机械化农业生产技术要求;机动化程度,轮胎滑动比小于30%。
2.大型非载货车辆:必须安装ABS防抱死制动系统。
3.摩托车:必须符合国家摩托车商检标准。
4.残疾人机动车:必须获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号牌,并匹配行驶证。
5.防爆车辆: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标志内容符合标准的特种机动车技术审验合格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6.三轮摩托车:必须符合国家摩托车商检标准;车身长宽高和质量等参数符合国家规定,空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所有突出物件顶部高度不得超过三轮轴高。
二、特种车辆驾驶人员条件特种车辆驾驶人员条件按照车种分别规定:1.拖拉机:驾驶人员必须持有C1驾驶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大型非载货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C1驾驶证,年龄在20周岁以上。
3.摩托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A1或A2驾驶证。
4.残疾人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获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号牌,并匹配行驶证。
5.防爆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C2驾驶证,且在机动车驾驶员证上注明为驾驶防爆车辆。
6.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C1驾驶证,或持有平衡车型摩托车驾驶证。
三、特种车辆使用规定1.特种车辆不得在禁止通行的路段、路线上行驶。
2.驾驶特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在行驶中不得喝酒、吸烟、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3.驾驶特种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
4.驾驶特种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5.特种车辆必须安装车辆号牌,按照规定配备行驶证、保险证等必要的证件,行驶时必须携带。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特种车辆是指用于特定场所、特定环境下的特种机动车辆。
例如:危险品车辆、工程车辆、挖掘设备、起重机、消防车等等。
这些车辆在场内使用时,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场内运作的平稳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场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办法,以便场内人员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特种车辆场内驾驶员管理所有场内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资格认证,取得相应的驾驶执照。
驾驶员必须能够根据场内道路和设备的特殊情况,正确使用特种车辆。
同时驾驶员必须熟悉相关安全规定,并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行车安全。
在使用特种车辆时,驾驶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确保车辆的各种仪表和设备正常运作。
驾驶员应遵守场内相关交通规定,并避免行驶过快或过于急促。
如果驾驶员发现车辆存在异常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场内管理机构,并且确保车辆不能再次投入使用,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3. 特种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场内特种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取规范化维护和定期检查的方式,确保车辆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行。
每辆特种车辆必须配备维护日志,并加入车辆保养和维护计划,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的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特别是对于危险品车辆、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保养和检验规程,确保车辆及相关设备在场内顺利完成任务。
4. 特种车辆安全防范措施特种车辆在场内开展任务时,必须注意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场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基本完好。
对于危险品车辆、爆破作业车辆等高风险特种车辆,在任务前必须进行预处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对于在场车辆需要涉及到行车道路的固定位置停靠,应划定停车位,并配备相应的固定设施,以避免车辆滑动和影响周边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场内设备、设施必须保证在特种车辆通行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性。
必要时应建立隔离带,并为进出场内的特种车辆配备专门导向员或安全引导标志。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一、概述特种车辆是指非营利性单位的消防车、救护车、警用车等,以及车辆被改装或者用于特殊用途的车辆,例如货车挂靠挖掘机等。
特种车辆的运行和管理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对于规范特种车辆的运行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行管理办法2.1 特种车辆的要求特种车辆应具备以下要求:•车辆应该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车辆应当有有效的道路行驶证明和车辆合格证;•车辆应当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安全带、灭火器等;•车辆应当经过定期的检修保养,并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2.2 特种车辆的使用规定特种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车辆应当按照其专用用途进行使用,禁止私人用途;•车辆在特殊情况下运行时应当照明警示灯光,并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车辆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保持通信畅通。
2.3 特种车辆的管理要求特种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根据车辆的专用用途,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对特种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对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对特种车辆进行定期的技能技术培训,并加强车辆的日常检修和维护。
2.4 特种车辆的安全保障要求特种车辆的安全保障应遵循以下要求:•制定车辆的安全保障计划,并确定专人负责;•车辆驾驶员应该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车辆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三、运行管理措施3.1 建立规章制度建立特种车辆的规章制度,明确特种车辆的使用要求,确保特种车辆的安全可靠。
3.2 制定车辆使用计划根据车辆的专用用途确定车辆的使用计划,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3.3 培训驾驶员针对不同的特种车辆设置不同的技能培训课程,提高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3.4 安全设施配备为特种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例如安全带、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总结特种车辆的运行和管理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煤矿特种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煤矿特种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煤矿范围内使用的各类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铲车、叉车、吊车、装载机、防爆胶轮车等。
三、管理职责1、煤矿设立特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车辆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
2、特种车辆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种车辆的购置与验收1、购置特种车辆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新购置的特种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内容包括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装置、随机文件等。
五、特种车辆的登记与档案管理1、对每台特种车辆进行登记,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购置日期、技术参数、维护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2、档案应定期更新和完善,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特种车辆操作人员的要求1、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操作人员应熟悉特种车辆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和考核,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七、特种车辆的日常检查与维护1、特种车辆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车辆的外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喇叭等,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定期对特种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和内容进行保养,更换易损件和润滑油等。
3、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八、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1、特种车辆在煤矿井下运行时,必须遵守井下交通规则,限速行驶,保持车距,严禁超速、超载、超员行驶。
2、特种车辆在运输物料和设备时,应捆绑牢固,防止掉落伤人。
3、特种车辆在通过弯道、交叉路口、风门等特殊路段时,应减速慢行,鸣笛示警。
2023修正版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一、总则1.1 引言特种车辆是指用于运输危险品、重大设备或者执行紧急救援、特殊任务等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为了确保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1.2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为特种车辆的运行管理提供具体的规定和措施,确保特种车辆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
二、特种车辆的分类和要求2.1 分类特种车辆按照其主要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 运输危险品车辆- 重大设备运输车辆- 紧急救援车辆- 特殊任务车辆2.2 要求2.2.1 运输危险品车辆要求:- 携带相应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爆装置、防火装置等;- 车辆驾驶员需取得相关危险品驾驶资格证书。
2.2.2 重大设备运输车辆要求:- 携带相应的运输设备的证明文件;- 车辆要保证载重能力和稳定性;- 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
2.2.3 紧急救援车辆要求:- 车辆内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救援工具;- 驾驶员需取得急救资格证书。
2.2.4 特殊任务车辆要求:- 根据任务的性质和要求,配备相应的特殊设备和工具;- 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
三、特种车辆的运行管理3.1 承运单位特种车辆的运行由承运单位负责,承运单位有责任确保特种车辆的安全并按照规定进行运营。
3.2 驾驶员管理3.2.1 驾驶员资格要求:- 驾驶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证;- 特种车辆的驾驶员还需取得针对特种车辆的驾驶资格证书。
3.2.2 驾驶员培训要求:- 所有特种车辆的驾驶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有合格的培训证明。
3.3 日常检查与维护特种车辆的承运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确保特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4 事故处理3.4.1 事故报告要求:- 特种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需要立即报告承运单位,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3.4.2 紧急救援要求:- 特种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需要根据情况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场内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场内的特种车辆及其驾驶员、车辆相关人员、进出场的其他人员等。
第三条场内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车辆:1.消防车辆。
2.救护车辆。
3.警用车辆。
4.危险品运输车辆。
5.工程车辆。
6.清障车辆。
7.其他特种车辆。
第四条本办法实施时,要贯彻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保障人员与财产安全。
2.依法管理,遵守法规。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4.积极预防,有效防范。
5.及时处置,快速响应。
第二章特种车辆的进出场管理第五条特种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场地内进出,并各有其进出口。
特种车辆必须在进入场内时,向保安进行报备登记,保安将按照规定予以安排指引。
第六条特种车辆进入场内,应当经过相关部门、保安等人员的检查和安全确认。
第七条特种车辆无论进入还是离开场内,都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等指示安全有序地行驶。
第八条特种车辆进出场内,应当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和场内交通规定。
第九条特种车辆进出场内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如有变更,必须经过场内各个部门的书面确认并备案。
第十条禁止未经批准利用场内道路、停车场等场地进行特种车辆的测试、训练等活动。
第三章特种车辆运行前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在进入场内之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精神良好、技能熟练,符合特种车辆驾驶资格。
第十二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照,且经过特种车辆的驾驶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在进入场内之前对车辆进行外观、机械、电气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特种车辆必须在进入场内之前,经过环境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携带的危险物品安全、无泄漏、无损伤。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进入场内时,必须按照确认的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上岗前使用药品等违规行为。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的目的是促进特种车辆运行管理法律法规的落实,保障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条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适用于特种车辆的运行和管理,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尘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专用车辆等。
第三条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预警防范、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应强调统一规范和监管,严格执行车辆运行规章制度,确保特种车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行驶。
第二章特种车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特种车辆的车身、底盘等重要部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修养护和技术检测。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符合有关标准,装载危险化学品应采取专用罐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尘土运输车辆应采取防尘、减震、降噪等技术措施,不得超限超载。
第八条建筑工地专用车辆应根据不同施工任务的要求严格选择车型和配置。
第三章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第九条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年龄在18岁以上,驾龄在1年以上。
第十条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规定的内容,掌握特种车辆的行驶路线、速度、载重等信息。
第十一条特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途经非法地区和超过规定的速度。
第十二条特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法律法规,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特种车辆的监管措施第十四条特种车辆的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强化对特种车辆运行管理的监管,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运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特种车辆的监管部门应依据法律规定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特种车辆进行处罚和撤销相应的运营许可证。
神东煤炭集团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神东煤炭集团特种车辆的运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旗下所有特种车辆的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低速载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工程机械运输车等。
三、特种车辆的准驾要求1.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车辆驾驶证;2.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3.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
四、特种车辆的技术要求1. 特种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2. 特种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3. 特种车辆必须装备有效的安全设施,如防抱死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等。
五、特种车辆的装载要求1. 特种车辆的装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超载;2. 特种车辆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记,确保安全运输;3. 特种车辆运输散装物品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遮挡和固定措施,防止物品散落;六、特种车辆的行驶管理1. 特种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违规倒运或私自改变行程;2.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3.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定期检查车辆的灯光、制动等系统。
七、特种车辆的安全防护措施1. 特种车辆必须安装有效的车辆定位装置,并及时将位置信息传输至指定管理部门;2. 特种车辆必须加装防撞护栏、防爆装置等安全设备,确保驾驶人员和货物的安全;3.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自救工具。
八、特种车辆事故处理与报告1. 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援措施;2. 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如实记录事故情况;3. 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及时向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第二条特种车辆是指道路运输移动工作及安全服务等有关领域所使用
的携带货物、行人或者进行拖拉、拆装起重等作业的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高压作业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收费测量车、
危险物品运输车、抢险救灾车、网架作业车、拖车、拖拉机、起重机、卡车、拖车及其附属车辆等。
第三条特种车辆要具备安全性、技术性以及专业性要求,必须持有道
路运输许可证书和有关资质证书,并取得合法的市场参与资格,根据国家
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许可和批准的内容从事特种车辆经营活动。
第四条特种车辆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和特殊认可,并履行特殊技术上的要求和作业环境下的安全规范。
特种车辆的车辆
驾驶员须依法取得职业技能证书。
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通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是指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设计、制造的具有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军用车辆、消防车辆、工程车辆、舞台车辆、广告车辆等。
第三条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保证交通安全和道路通畅;(二)加强监管和监督,确保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三)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四)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第四条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和制造管理第五条设计和制造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全性能、外观尺寸、重量、底盘设计等。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在设计和制造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前,应向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计图纸和说明书;(二)材料清单和使用说明;(三)相关测试报告和认证材料。
第七条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第八条设计和制造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时应注重以下安全要求:(一)车辆结构牢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二)安全装置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防抱死系统、碰撞安全装置等;(三)灯光和声响装置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行车安全。
第九条设计和制造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负责解决车辆制造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风险,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第三章注册和上路管理第十条设计和制造合格的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经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可以申请注册上路。
第十一条注册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设计和制造许可证;(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三)车辆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四)车辆人身意外险购买证明。
第十二条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在上路前,应经过技术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注册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保险购买:(一)车辆责任险:对于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负责;(二)车辆人身意外险:保障驾驶员和乘车人的人身安全。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四篇)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车辆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使用的特种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车辆是指用于特定用途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辆、救护车辆、工程抢修车辆等。
第四条特种车辆的管理原则是安全、高效、规范、便民。
第五条特种车辆的管理要充分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确保特种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特种车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配置、使用和维护。
第七条各级机关和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明确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第二章特种车辆的配置管理第八条特种车辆的配置应根据需求确定,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特种车辆的购置、更换、报废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十条特种车辆的技术参数、装备安全要求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特种车辆的购置和配置费用应在年度预算内安排。
第十二条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的配置要根据使用需要和工作实际进行合理调配,避免闲置和资源浪费。
第十四条特种车辆的配置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杜绝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对于使用特种车辆的单位,应加强对用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使用效能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特种车辆的配置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随时掌握特种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三章特种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特种车辆的使用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第十八条特种车辆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车辆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限制。
第十九条特种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可靠。
第二十条特种车辆的行驶证、保险等证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和更新。
第二十一条特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操作特种车辆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二十二条特种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2023年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
2023年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车辆是指经过特殊设计制造或改装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辆、救护车辆、警车、工程车辆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制车辆是指个人或组织自行设计、制造或改装的车辆。
第四条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特种车辆管理第五条特种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特种车辆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认证机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第六条特种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相应的警报装置、标志灯光、扩音器等特殊装置,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
第七条特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经过专门培训,具备驾驶特种车辆的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特种车辆应当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和通行能力。
第九条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要求行驶,不得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自制车辆管理第十条个人或组织自制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一条自制车辆的设计、制造和改装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特殊车辆的改装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自制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驾驶自制车辆的能力和经验。
第十三条自制车辆应当依法缴纳车辆税费,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自制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要求行驶,不得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监管与违法处罚第十五条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相关部门有权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执照、违法车辆查扣等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2023年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
2023年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设计、制造、上路、行驶、维护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军事车辆、警用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工程车辆等。
第四条各类自制车辆包括个人自制车辆、科研实验车辆等。
第五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原则上按照与普通机动车相同的标准进行管理,但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度调整。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第六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设计与制造必须符合现行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并经过严格的测试和检测,确保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第七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设计与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与制造。
第八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设计与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
第九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设计与制造单位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第十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设计与制造单位应当加强对制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三章上路与行驶第十一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上路前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取得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行驶证。
第十二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装或者使用特殊的装置时,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进行专门的测试和检测。
第四章维护与管理第十五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特种车辆及各类自制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使用档案,记录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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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3.1 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 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4.1 安全技术要求4.1.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1.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1.9 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
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
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4.1.10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1.11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4.1.12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4.1.13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1.14 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1.15 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4.1.16 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
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1.17 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4.1.18 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
4.1.19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
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
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4.1.20 各类厂内特种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4.2 安全管理4.2.1 各单位加强对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
4.2.2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4.2.3 各单位对厂内特种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自查记录;3.安全技术检测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
4.2.4 各单位对厂内特种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厂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及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4.2.5 厂内特种车辆牌照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设计、监制和发放。
4.2.6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
4.3特种车辆人员管理4.3.1各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4.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4.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
复审合格的,由有资质的发证单位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4.3.4各单位劳资(人事)部门要建立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
并定期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对达到要求的人员给予收回证件。
4.4 驾驶特种车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4.4.1特种车司机经过体检合格后,由正式司机带领辅导实习3~6个月,经过考试合格后,由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劳资(人事)部门评价合格后,出具员工能力评价合格证书,即可独立驾驶。
非司机和无证者一律不准驾驶。
4.4.2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4.4.3司机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4.4坐式电瓶车驾驶室内只许坐两人,车厢内只能乘坐随车人员1人,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4.4.5特种车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针对作业环境制定出详细的风险控制措施,由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实施。
4.4.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0km/h。
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4.4.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向不得超过车长0.5m,高度不得超过离地面2m。
不得超载。
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1.建立以“三检制”为核心的安全巡回检查制度“三检查”是指出车前、行驶中及回场后的检查。
主要由特种车辆驾驶员来完成出车前的检查,是指准备出车之前对车辆进行的巡回检查,以及时发现车辆的隐患并排除,保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行驶中的检查,是指车辆在井下行驶30~60km后进行的停车巡回检查,以发现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的隐患并及时排除,保证行车安全;回场后的检查,是指车辆归队后对车辆进行的巡回检查,可以发现车辆运行后的隐患并及时排除,为下次出车奠定基础。
基层车队还要做好节前检查、换季检查、专项检查等。
2.建立日常维护制度俗话说“人勤地不懒”,特种车辆这种设备,要想让它安全平稳地运行,就要求司机依据特种车辆维护保养指南,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尤其是台上部分,必须按照维护保养间隔时间定期维护保养,使车辆的技术性能达到标准要求,确保特种车辆的完好,这样车辆在施工作业中才不至于“撂挑子”闹罢工。
维护保养主要以调整、润滑、紧固、清洁为主,主要由特种车辆驾驶员来完成。
基层车队的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强制性保养:即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大修等,绝不能存有拼设备、保生产的短期行为心理。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主要是周安全例会和月度司机安全例会。
每周组织特种车驾驶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等,总结评比上周交通安全,安排本周工作,让司机交流驾驶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经验;每月组织司机学习安全规程,搞好“当年事故今日反思”活动。
目的是提高特种车驾驶员安全素质和技术素质,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4.安全检查制度即每月两次的安全检查。
主要由车队HSE领导小组来完成,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车管干部和各班班长,使用安全检查表,每月对每台车进行两次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共同的、反复出现的隐患,以及隐患较多的车辆。
对查出的隐患一定做好记录,并要跟踪整改,对当前不能整改的,要协同该车驾驶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做好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从“人”“机”“环”“管”4个方面做好特种车辆管理的危害识别工作,要求车管干部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全员参与,认真分析危害的根源和状态,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1.特种车辆驾驶员基层领导要组织特种车辆驾驶员进行危害识别,以表格形式从4个方面进行辨识,即技术素质、安全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好,由于特种车辆在行驶及台上作业时有劳动强度大、环境恶劣、连续工作时间长等特点,要求有强健的体魄;心理素质要好,特种车辆经常跑的是井排路及井场,路况差、环境恶劣,因此要求心理素质好;技术素质要高,是核心要素,特种车辆一般超长、超宽、超高,因此要求特种车辆驾驶员技术素质过硬;安全素质要好,只有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认真落实“三检制”以及各项安全制度,才能积极参与危害识别,搞好危害识别。
2.特种车辆基层领导要协同特种车辆驾驶员,根据不同的车型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价表,安全检查表是一种能够直观、简捷、定性的评估、诊断和查明特种车辆隐患,进行全面系统事故分析的分析方法。
表中一般以制动、传动、转向、灯光信号、台上等几部分为重要检查项目;根据技术标准及要求对所列项目进行检查分析,判断产生偏差时,可能产生后果的可能性和严重性,根据风险可能性判定准则及风险严重性判定准则确定风险度等级;对检查分析出的危险、隐患进行归纳、分类,确定可能发生的部位、条件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按风险度大小进行排序,制定相应的消减控制措施。
让车管干部和特种车辆驾驶员清楚车辆隐患所在,消减控制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经常行驶的道路和井场方面的影响因素基层领导要协同特种车驾驶员熟悉村庄、学校、集市、交叉路口、弯道、井场等特殊环境,针对在正常天气、雨雪天气、雾天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在不同季节,如麦收、秋收,暑假、寒假,春节等特殊时间段可能出现的情况。
此外,对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如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让驾驶员明白在每次所行驶道路的不同情况下该如何提前预防,确保交通安全。
4.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车管干部协同特种车辆驾驶员利用表格形式,列出现有的管理制度条目,分析现有的制度是否符合当前的安全管理要求,对应的制度落实情况,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找出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