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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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苏发[2003] 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06] 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培养第二条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他们进行国情、省情教育考察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爱国主义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顽强拼博,勇攀高峰。

要主动关心培养对象政治、思想上的进步,引导他们自觉加强思想修养,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培养对象,要积极吸收他们入党。

对他们的缺点和不足,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克服。

第三条充分利用国际人才培养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培养对象到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本部进行轮训,安排他们到国外担任高级访问学者或普通访问学者,组织他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化素质。

第四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业务水平。

省人才办将在现有培养基地的基础上,在省内外或境外增设一批培养基地,为各类培养对象的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科技攻关等创造条件;每年组织“333工程”学术技术研讨班,促进培养对象与国内外高水平专家的学术技术交流。

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选送培养对象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园区的企业等学习或工作,提高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

建立导师制。

积极为培养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专家作为学术导师,提高培养起点,促进他们快速成长。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的导师必须是“两院”院士,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国际科学技术领域的权威专家担任导师;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导师必须是国内学术、技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高级专家;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导师必须是省内各学术、技术领域的带头人。

2018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

2018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

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
资助经费申请
附件证明材料
申请人姓名:
所属一级学科:
所在单位:
归属设区市(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单位所在县(市、区):苏州市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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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
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2、身份证明
3、最高学历学位
4、近五年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全文)
5、获奖证明、专利等
请编辑目录、页码,连同封面将所有附件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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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训人选申报表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训人选申报表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réncái)“333工程”第三层次培训人选申报表连云港市中小学“333工程(gōngchéng)”高层次人才(réncái)申报表申报(shēnbào)类型骨干教师单位赣榆县沙河镇中心小学姓名樊青平任教(rèn jiào)年级六年级任教(rèn jiào)学科小学数学填表时间 2009年3月23日连云港市教育局制填表说明(s h uōmín g)1、本表供申报(shēnbào)“连云港市中小学‘333工程(gōngchéng)’高层次人才(réncái)”使用,一式二份。

由申报人填写,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审核(shěnhé),审核人须签字。

2、填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

3、本表一律打印或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承诺书本人申报,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

如有任何不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年月日基本情况单位(dānwèi)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确认近五年表彰(biǎozhāng)奖励情况(qíngkuàng)近五年培训进修(jìnxiū)情况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qiān zì)确认近五年开设(kāishè)公开课、讲座情况近五年培养(péiyǎng)青年教师情况单位教务部门(bùmén)审核,签字确认近五年著作(zhùzuò)、论文发表获奖情况单位教科部门(bùmén)审核,签字确认近五年承担(chéngdān)科研课题情况(qíngkuàng)单位教科部门审核(shěnhé),签字确认近五年教育(ji àoy 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q íngku àng)单位政教部门审核(sh ěnhé),签字确认近五年年度(ni ánd ù)考核情况(q íngku àng)单位人事部门审核(shěnhé),签字确认群众测评及组织推荐(tuījiàn)情况市级培训(péixùn)、审批意见内容总结(1)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训人选申报表。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才办、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4月13日附件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要求,省财政设立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培养资金”)。

为加强培养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用于培养对象的科研项目资助;(二)用于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的补助;(三)用于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第三条培养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省人才办、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培养期内,培养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培养期满,培养资金如有结余,予以收回。

第四条培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人才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与管理,提出培养对象项目资助金额,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培养资金年度预算,审核、分配、下达年度培养资金,会同省人才办对培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各省辖市人才办、财政局及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申报培养对象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受省人才办委托,与受资助培养对象及所在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及时向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拨付培养资金;对培养对象执行资助合同情况进行考核;总结上报培养对象项目实施情况。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荐人选汇总表
已获其他人才工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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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主要指省级以上的人
推荐省“333 工程”层次
才工程)
备注
(部门)
第五期省“333工程”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及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码
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2011年以来主要学术、科研成果(350字以内)
“2011年以来主要学术、科研成果”请参照以下 标准格式版本填写: 一、获科技奖励 1.201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1; 2.2012年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2。 二、主持科研项目 1.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三、发表论文及著作 1.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Cell) 发表论文3篇; 2.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0篇、EI收 录论文10篇; 3.出版专著1部。 四、授权发明专利 1.授权发明专利10件(第一发明人8件),成果转 化应用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000万元。 五、................................ 六、................................

333工程第二周期评选办法和条件

333工程第二周期评选办法和条件

附件三连云港市中小学“333工程”高层次人才评选暂行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校长梯队: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校级干部。

其中参加名校长评选的必须是正职校(园)长。

班主任梯队: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班主任。

学科教师梯队: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附后。

三、评选程序步骤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长梯队、班主任梯队、学科教师梯队的评选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成立推荐评选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的推荐工作。

2.各学校组织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文件。

符合条件人员自主申报(或单位推荐),学校负责审查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

3.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各学校通过考核积分、召开师生座谈会、集体讨论形式,按照分配名额的1:1.5比例确定初步人选,采用群众投票的方式,确定上报名单,并经公示3天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通过座谈会、听课、个别谈话、调查访问等形式,逐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

并通过座谈会、听课、个别谈话、调查访问等形式,对申报第一层次的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逐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遴选市级推荐名单。

6.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推荐名单在市级媒体或被推荐人(单位)所在地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第一层次人选报市政府审批,第二、三层次人选报市教育局审批。

7.第一层次人选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发荣誉证书,第二、三层次人选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的有关政策要求1.评选对象的重点是长期在中小学一线承担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任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特别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近年教育研修经历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 研究
香港浸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主持科研项目
2008年—2010年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未成年人道德成长的社会支持系统研究2008年—2010年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儿童课堂注意品质培养的生物反馈应用2009年——2012年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专项课题:促进未成年人道德成长的学校与社区衔
接研究
2011年—2012年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内地西藏班学生国家认同感培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主持教学研究项目
2010年教务处教学研究课题:教师教育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研究
2012年教务处教学研究指定立项课题:“卓越教师”人才培养实践课程建设研究
2013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基于新课标的职前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主要教学、科研成果奖
2007年 获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
2010年主持的《教育学基础》被评为省精品课程
2011年主持的《南通大学心理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践》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1年主编的《教育学基础》被评为省精品教材
2012年主持的《学校教育发展》被立项为国家教师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要求,省财政设立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培养资金”)。

为加强培养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用于培养对象的科研项目资助;(二)用于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的补助;(三)用于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第三条培养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省人才办、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培养期内,培养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培养期满,培养资金如有结余,予以收回。

第四条培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人才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与管理,提出培养对象项目资助金额,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培养资金年度预算,审核、分配、下达年度培养资金,会同省人才办对培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各省辖市人才办、财政局及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申报培养对象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受省人才办委托,与受资助培养对象及所在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及时向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拨付培养资金;对培养对象执行资助合同情况进行考核;总结上报培养对象项目实施情况。

第七条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培养对象拨付培养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及时报告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具体范围与标准第八条培养资金资助“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具体范围为:(一)培养对象主持的重点科研项目,优先资助国家、省重点研究课题和开发项目,主要包括:1.科研项目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工程费;2.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试验,小批量生产所需的检测手段、主要设备、材料、工装试验费等方面的支出;3.引进国外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所需购置的相关技术软件、检测手段、样品样机、仪器、材料及试验费等;4.申请专利,出版有重大理论突破的学术专著,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所需费用;5.参加国际权威机构组织的学术会议、国际论坛等交流活动所需相关费用;6.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所需相关费用。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名...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名...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名单(南通共6人)南通市直4人,在通省直单位2人。

南通市(4人)江苏省启东中学:王生南通市林业指导站:施瑞冲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杨占平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严季新另:在通省直单位(2人)南通大学:姚登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汤锦波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名单(南通)南通共148人,其中市直130人,在通省直单位18人。

南通市(130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杜辉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曹建华张杰南通万达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袁克南通友联数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郭振祥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施建平南通范思软件有限公司:范煜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黄伟马晓辉南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袁文清陆新林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丁彩峰南通精华制药有限公司:周云中南通江东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刘明南通万德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张劲松南通薄荷厂有限公司:王建兵江苏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沈晓勤南通新福达光电有限公司:马骥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朱维南南通职业大学:汤金华刘金红陆锦军葛维军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顾卫兵王勇军江苏省南通中学:陈杰陆军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张晓冰符永平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吴剑峰南通市教学研究室、教科所:冯卫东南通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赵展春南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沈峰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向阳陈建清殷友根易兴中南通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继业南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徐进王立忠南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张宏达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黄向阳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曹建中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站:陆建平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吴国泉南通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彭长青吴九林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钱允辉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南通市农科所):刘建宋益民薛林南通书法国画研究院:邵连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陈建荣仲崇俊崔志明丁莉黄怀宇南通市中医院:顾庆华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孙华黄宇春南通电视台:黄津浦南通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戴建明南通人民广播电台:凌晨南通日报社:王霞南通供电公司:朱富云海安县鹰球集团有限公司:申承秀南通市华安超临界萃取有限公司:金雪松海安县华隆机械有限公司:于荣林南通河马报警仪器有限公司:李德山海安县百协锻锤有限公司:张长龙江苏天成保健品有限公司:龚伟江苏华源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赵志刚海安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孙道权海安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李润之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钱忠勤海安县农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林昌明陈厚存海安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周发亚海安县蚕桑技术推广站:黄俊明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鞠党生海安县教育局教研室:殷俊海安县人民医院:刘地发如皋市恒祥化工有限公司:邱志刚江苏南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亚兵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花爱梅如皋市植物保护指导站:丁旭王学平如皋市农田水利试验站:黄勇江苏省如皋中学:沈世红如皋市继续教育中心:沈世和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施永平周钱军江苏如石机械有限公司:刘志刚江苏东升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缪金泉江苏宝宝集团公司:曹镜明如东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徐长青如东县植保植检站:阚李斌如东县畜牧兽医站:王清益如东县蚕桑指导站:韩益飞如东县教育局教研室:张启建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顾义明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张台华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建中通州市建工局:成军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瞿羌军南通市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徐宏均通州市植保站:杨燕涛张夕林通州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王志进朱建桦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徐新民秦志强江苏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张忠江苏东洲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沈坚江苏申海集团有限公司:于卫忠南通市争妍颜料化工有限公司:赵觉新江苏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祖新王裕达海门市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俞云忠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顾云飞海门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朱明华海门市畜牧兽医站:施彬彬海门市新东洲小学:许新海海门市少年宫:吕亚梅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吴建新张逸芳江苏林洋电子有限公司:胡生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李晓忠江苏省启东中学:钱宏达启东市人民医院:潘银根另在通省直单位的人员名单(18人):南通大学:葛存旺顾菊平邱自学陆国平姜平姜正林顾海鹰吕广明刘军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施祝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陈钟管怀进刘红王友华周国雄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侯晋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仲霞铭吉红九。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对人才的需要,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为实现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从2016年起,分两批选拔60名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600名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和5000名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通过培养,到2020年,第一层次6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成长为国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相关领域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领衔一个国际水准的创新团队,其中15名左右力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层次6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成长为国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做出重大贡献,其中200名左右成长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负责人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负责人;第三层次5000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相关领域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对专业、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其中1500名左右成长为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省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

第二章选拔对象第四条选拔对象为全省各类组织(含中央驻苏单位、部队)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五条重点选拔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互联网和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一)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 如高师发201123号

(一)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 如高师发201123号

如高师发〔2011〕23号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系: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9号)和南通市教育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和全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启动。

现就做好省“333工程”和市“226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选拔名额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名额不作分配,分配给我市第二层次(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的推荐名额是12名,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名额是130名。

我市不再对名额进行细分,主要根据申报条件经评选后报省。

市“226工程”三个层次选拔名额分别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专家)20名;第二层次(中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0名;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600名。

二、选拔条件(一)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见附件)执行。

各层次培养对象的学历、职称、年龄要求分别为:第一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申报对象填报的获得表彰奖励的年限为2006-2010年度。

(二)市“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由于今年南通市“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相关文件尚未出台,目前暂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通办发〔2006〕59号,见附件)中相关条件做好前期准备。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苏发[2003] 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06] 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培养第二条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他们进行国情、省情教育考察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爱国主义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顽强拼博,勇攀高峰。

要主动关心培养对象政治、思想上的进步,引导他们自觉加强思想修养,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培养对象,要积极吸收他们入党。

对他们的缺点和不足,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克服。

第三条充分利用国际人才培养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培养对象到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本部进行轮训,安排他们到国外担任高级访问学者或普通访问学者,组织他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化素质。

第四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业务水平。

省人才办将在现有培养基地的基础上,在省内外或境外增设一批培养基地,为各类培养对象的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科技攻关等创造条件;每年组织“333工程”学术技术研讨班,促进培养对象与国内外高水平专家的学术技术交流。

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选送培养对象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园区的企业等学习或工作,提高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

建立导师制。

积极为培养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专家作为学术导师,提高培养起点,促进他们快速成长。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的导师必须是“两院”院士,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国际科学技术领域的权威专家担任导师;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导师必须是国内学术、技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高级专家;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导师必须是省内各学术、技术领域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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