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1997瓦斯抽放标准

合集下载

抽放设计规范

抽放设计规范

瓦斯抽采设计规范一、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瓦斯绝对涌出量≥5m3 /min、风排瓦斯困难、有突出危险、开采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设计,先认真编审瓦斯抽采设计后,再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高瓦斯采煤工作面准备或回采期间,若瓦斯实际涌出量与设计中的预计值出入较大,原定瓦斯治理方案难以有效解决瓦斯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及时编审瓦斯抽采变更设计,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抽采设计编制样本(试行)第一章采煤工作面概况第一节回采范围:风、机巷标高,始采、收作位置。

第二节邻近采掘:周边、上下邻近煤层采掘现状。

第三节采面参数:采面走向长度、工作面长度、采厚、煤层倾角,采煤日产量。

第四节岩性描述:顶底板岩石类型及其厚度,煤岩类型及煤层厚度变化情况,夹矸层数及其厚度,层理裂隙发育情况。

第五节构造特征:一、煤岩层走向和倾角变化情况。

二、褶曲和煤层揉皱发育情况。

三、断层个数,断层面产状及断层落差,次生断层发育情况,断层影响范围及其对煤岩层的破坏程度。

第二章瓦斯涌出量预计第一节瓦斯参数一、地质勘探和本块段或相邻块段实测的瓦斯参数,包括测定点标高,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

二、本煤层邻近已采块段的瓦斯涌出量。

第二节瓦斯涌出量预测一、瓦斯来源分析分源预测法:根据工作面具体条件和已采采区实测资料,分别计算各种瓦斯涌出源涌出量;与采煤同时抽采的抽采量也计入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参考公式一:q = q 本 + q 邻q 本 = k 1 k 2 k 3 k 4 k 5(M / m )(X 0 - X c )q 邻 = k 6∑=n i i 1η(M i / m )(X 0i - X ci - k 7i X 0i )式中: q — 回采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m 3 / t );q 本— 本煤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 3 / t );q 邻— 邻近煤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 3 / t );k 1 — 围岩瓦斯涌出系数,全部垮落法取值=1.2;k 2 — 工作面残煤瓦斯涌出系数,取值=1 / 工作面回采率;k 3 — 掘进工作面预排瓦斯影响系数,取值=(L -xb )/ L ,式中L 为工作面长度,b 为巷道宽度,x 为预排系数,x = 3~4;k 4 — 不同通风方式的瓦斯涌出系数,U 型通风取值=1.0,Y 型通风取值=1.3~1.5;k 5 — 本煤层预抽采瓦斯影响系数,取值=1.1~1.5,具体:顺层孔抽采取值=1.05~1.1;老塘埋管取值=1.2~1.3;顶板或穿层钻孔取值=1.2~1.3;巷道抽采取值=1.2~1.4;综合抽采取值=1.3~1.5;k 6 — 邻近煤层抽采瓦斯综合影响系数,取值=1.2~1.4;M 、m — 本煤层的煤层厚度与回采高度(m );X 0、X c - 本煤层的原始、残存瓦斯含量(m 3 / t ),一般X c =0.15X 0i η - 第i 上邻近煤层或第i 下邻近煤层的瓦斯排放率(%),i η的取实测值;若无实测值,可根据层间距、岩性、采厚、工作面面长、回采推进度、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因素综合确定i η,一般i η<85%;M i - 第i 邻近煤层的煤层厚度(m );X 0i 、X ci - 第i 邻近煤层的原始、残存瓦斯含量(m 3 / t ),一般X ci =(1-i η)(1-k 7i )X 0i ,i η为第i 上邻近煤层或第i 下邻近煤层的瓦斯排放率,k 7i 为第i 上或下邻近煤层的瓦斯预抽率;参考公式二:公式:q 开=k1k2k3×(x0-x1)×(m0/ m1);式中k1 :围岩瓦斯涌出系数。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标准介绍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标准介绍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规范1 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规范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1.1.1 一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1.1.2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n;—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 m3/min;—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 m3/min;—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 m3/min;—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 m3/min。

1.1.3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1.2 凡符合1.1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2 m3/min以上;—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1.3 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4 新建或改扩建扩建,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临近扩建参数而达到第1.1条条件时,必须将瓦斯抽放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

2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2.1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内容—矿井简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涌出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资金概算;—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煤矿瓦斯抽放标准

煤矿瓦斯抽放标准

矿井瓦斯抽放治理标准(国家平安生产行业标准AQ1027-2006,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总局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方式、瓦斯抽放治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程序,和瓦斯抽放基础参数的测算方式、各类瓦斯抽放方式的抽放率、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要求和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治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二、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标准。

——《煤矿平安规程》(2004年版)。

——《煤矿瓦斯抽放治理标准》(1997年版)。

——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标准。

三、概念以下术语和概念适用于本标准:(一)瓦斯抽放:采纳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方法。

(二)未卸压抽放瓦斯:抽放未受采动阻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三)卸压抽放瓦斯:抽放受采动阻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四)本煤层抽放瓦斯:抽放开采煤层的瓦斯。

(五)临近层抽放瓦斯:抽放受开采层采动阻碍的上、下临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六)采空区抽放瓦斯: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锁式)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锁式)抽放。

(七)围岩瓦斯抽放:抽放开采层围岩内的瓦斯。

(八)地面瓦斯抽放:在地面向井下煤(岩)层打钻孔抽放瓦斯。

(九)综合抽放瓦斯:在一个抽放瓦斯工作面同时采纳2种或2种以上方式进行抽放瓦斯。

(十)强化抽放:针对一些透气性低、采纳常规的预抽方式难以奏效的煤层而采取的特殊抽放方式。

(十一)预抽:在煤层未受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放。

(十二)瓦斯储量:煤田开采进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和岩层中赋存瓦斯的总量。

瓦斯抽放安全质量标准

瓦斯抽放安全质量标准

瓦斯抽放安全质量标准
瓦斯抽放安全质量标准
1、已建立投放系统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和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进行瓦斯抽放。

2、每个抽放系统必须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深度与参数。

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3、定期检查抽放系统,做到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

3m。

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保证好用。

4、抽放钻场(钻孔)必须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5、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必须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6、干式抽放瓦斯泵有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使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第 1 页共1 页。

矿井瓦斯抽放规范

矿井瓦斯抽放规范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标准1 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标准1.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1.1.1 一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1.1.2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n;—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 m3/min;—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 m3/min;—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 m3/min;—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 m3/min。

1.1.3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1.2 凡符合1.1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2 m3/min以上;—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1.3 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4 新建或改扩建扩建,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临近扩建参数而达到第1.1条条件时,必须将瓦斯抽放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

2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标准2.1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内容—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涌出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资金概算;—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煤矿瓦斯抽采相关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相关标准

产量(Mt)
> 1.5 1.0-1.5 0.6-1.0 0.4-0.6 <0.4
绝对量( m3/min) 30- 40 25- 30 20- 25 15- 20 <15
相对量 ( m3/t.d) 10-13 10-14 10-20 10-24 10-720
这类矿井主要依靠1)的条件予以控制
– 3)主要针对含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4、应达到的主要指标
• 争议较大的是掘进工作面前方10m,不少人建议改为5-8m。 这里有个导向问题。如果掘进工作面采用长钻孔预抽瓦斯, 10m距离是能够做到的;如果继续大量采用原来的超前排放 钻孔,10m有一定难度。
• 本标准的目的就是希望扭转原来大量执行局部措施、短兵相 接的局面;因为这种方式付出过较多的血的代价。应该把人 们习惯于局部措施扭转到区域措施的途径上来,否则先抽后 采是一句空话;
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4、应达到的主要指标
依据
—瓦斯含量指标主要依据国内统计资料和国外经验借鉴(如澳 大利亚、俄罗斯、德国等);但该指标与煤质参数有关, 少数煤层其残余含量都与8m3/t接近,抽采技术要达到残余 量指标又不可行;为此增加压力指标。国外经验主要由各 州立法确定,而我国习惯是国家统一确定,这就增加了难 度。
1、标准的提出
政府三令五申,把瓦斯抽采工程视为生命工程和资源工程。 国务院先后颁发:
•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号);
• 《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5}18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等文件;都要求强化煤矿瓦斯抽采,
一、煤层气地面井规模开发可行性 评价指标(试行)

瓦斯抽放规范(完整版)

瓦斯抽放规范(完整版)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完整版)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各定义 (1)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3)5 地面永久瓦斯站瓦斯抽放系统 (4)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7 瓦斯抽放方法 (7)8 瓦斯抽放管理 (8)9 瓦斯利用 (10)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0)附录 A(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44)附录 B(规划性附录)瓦斯投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 (14)附录 C(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16)附录 D(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7)附录 E(规划性附录)主要单位换算 (19)AQ 1027—2006前言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 1997 年制定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 5018——96)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政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故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标准代替 MT T 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觇范》。

奉标准与 t 煤矿乩斯抽放技术规范》 (MT/T 692 一 1997)相比内容上有了较大增加:——增加了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内容:——增加了移动泵站瓦斯抽敞系统;——增加了瓦斯抽放方法;——增加了瓦斯抽放管理;——增由 B 了瓦斯刺用:——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对一些词句进行了修改;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忙: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标准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标准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为了规煤矿瓦斯抽放技术,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治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在总结以往生产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各项准则凡属行业通用的规定、术语的表达,均符合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等的规定。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云生、马丕梁、王玉武、启炜、金玉明。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院负责解释。

1 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瓦斯抽放的基本条件、泵站的技术要求、抽放参数方法及效果、抽放工程及施工和安全与测试等。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抽放瓦斯矿井、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矿井及为解决瓦斯突出和局部抽放瓦斯矿井的一切区域。

2 抽放瓦斯的基本条件矿井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抽放瓦斯。

2.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15 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4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6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0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5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2 在符合2.1条件拟建立永久性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瓦斯抽放系统抽放量应稳定在不小于2m3/min以上;b)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应不少于10年。

2.3 当不具备建立全矿井抽放瓦斯系统而个别区域瓦斯涌出量不小于3m3/min时,可采用局部抽放。

3 抽放泵站的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瓦斯抽放泵站应设在回风井工业广场,泵站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以及居住区应不小于50m。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C0de f0r design 0f the gas drainage engineering 0f C0al mineMT 5018一96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发布《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煤基字[1996)第263号根据国家计委汁综合〔1993]110号文的要求,由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已经有关单位会审。

现批准《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5918—96为强制性行业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的管理和解释由煤炭工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3]110号文的要求,由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数十年来国内外矿井抽放瓦斯的实践经验,分析了我国有关抽放瓦斯技术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国情,采用了抽放瓦斯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生产、科研及管理部门的意见,最后,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年抽放量及抽放年限,抽放方法,抽放管路系统及抽放设备,抽放站,安全与监控等。

本规范系初次制订,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请结合设计、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以便今后修改完善。

1996年1月目 次1 总则 (1)2一般规定 (2)3年抽放量及抽放年限 (3)4抽放方法 (5)4.1一般规定 (5)4.2抽放方法与布孔方式 (6)4.3封孔 (7)5抽放管路系统及抽放设备 (9)6抽放站 (11)7安全与监控 (13)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14)附加说明 (15)附条文说明 (17)1总 则1.0.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保证工程安全,提高设计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1. 简介煤矿瓦斯抽采是指将煤矿井下的可燃性瓦斯抽取到地面进行处理的过程。

这是煤矿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既可以保障矿工安全,又可以有效利用煤矿瓦斯资源。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是指对瓦斯抽采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操作要求进行规范化,以确保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本文将介绍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

2. 瓦斯抽采指标瓦斯抽采指标是评价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关键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瓦斯浓度瓦斯浓度是指煤矿井下空气中瓦斯的含量,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在瓦斯抽采过程中,瓦斯浓度的变化对矿工的安全有重要影响。

通常情况下,井下瓦斯浓度应控制在可燃限以下,一般为1.5%~9.5%。

2.2 瓦斯压力瓦斯压力是指煤矿井下的瓦斯气体对一定面积的作用力,通常以帕斯卡(Pa)为单位表示。

瓦斯压力可以影响瓦斯的迁移和扩散,因此在瓦斯抽采过程中需要控制瓦斯压力,防止瓦斯泄漏和积聚。

2.3 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量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抽采措施,将煤矿井下的瓦斯抽取到地面的量。

瓦斯抽采量的大小直接影响煤矿井下瓦斯的积聚和矿工的安全。

瓦斯抽采量的计算和控制是瓦斯抽采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部分。

3. 标准规范为了确保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规范。

以下是煤矿瓦斯抽采中常见的标准规范:3.1 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在瓦斯抽采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抽采操作。

这些设备和工具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同时还需要正确安装和调试,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2 瓦斯抽采作业的操作规范在瓦斯抽采作业中,矿工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规范。

例如,在进入井下进行瓦斯抽采作业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保证矿工具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在具体的作业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3 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对于工作的连续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随着我国煤矿产量的增长和煤矿深度的加深,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越来越重要。

瓦斯是煤矿中最危险的因素之一,如果不及时抽放,会给矿工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煤矿瓦斯抽放技术的规范。

一、瓦斯抽放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瓦斯抽放设备是煤矿瓦斯抽放的核心工具,其选择和使用对瓦斯抽放效果有重要影响。

在选择瓦斯抽放设备时,应考虑地质条件、矿井结构、煤层瓦斯含量等因素,并选择合适的设备类型和规格。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矿井瓦斯抽放的需要,合理安排设备的布局和使用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抽放瓦斯。

二、瓦斯抽放工艺的规范化瓦斯抽放工艺是指瓦斯抽放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和流程。

规范化的瓦斯抽放工艺能够提高抽放效率、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

在制定瓦斯抽放工艺时,应充分考虑瓦斯抽放设备的性能和工作条件,并制定相对应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同时,对矿井瓦斯抽放工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瓦斯抽放监测与控制瓦斯抽放监测与控制是瓦斯抽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能够及时了解瓦斯抽放效率和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控制。

在瓦斯抽放过程中,应设置瓦斯浓度监测系统,并配备相应的报警和控制设备,及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控制。

四、瓦斯抽放安全管理瓦斯抽放安全管理是确保瓦斯抽放工作安全可靠进行的重要保证。

在瓦斯抽放作业中,应设立专门的瓦斯抽放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瓦斯抽放管理人员。

他们应对矿井瓦斯抽放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同时,应开展瓦斯抽放安全培训,提高矿井瓦斯抽放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技术创新与应用随着科技的发展,瓦斯抽放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应用。

通过引入新技术和新设备,可以提高瓦斯抽放的效率和安全性,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消耗。

在瓦斯抽放过程中,应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瓦斯抽放技术创新的力度,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我国瓦斯抽放技术的发展。

瓦斯抽放标准规范课件

瓦斯抽放标准规范课件

训 中
小煤矿、大矿的局部
全矿瓦斯涌出量大、产量大的矿井

2021/1/3
瓦斯抽放标准规范
18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技术培训
二、标准主要条款释疑和具体操作办法
中 国
6 井下移动抽放瓦斯系统
煤 6.4条,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
矿 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


训 三、瓦斯抽放需注意的关键技术问题


四、瓦斯抽放技术的发展方向
2021/1/3
瓦斯抽放标准规范
2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技术培训
一、标准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中 1、宏观背景

瓦斯是资源,是煤矿灾害的主要危险源,是主要的大气温室效应气体;经济的迅
煤 矿
速发展与环境的不协调引起全球对温室现象的关注;石油价格持续上扬,引起对能源
38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39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40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爆破孔剖面图爆破孔剖面图41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5m5maa剖面17413面轨道顺槽运输顺槽保护带爆破孔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工作面强化抽放钻孔布置42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010203040506306090120150时间d效果考察效果考察43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大直径钻孔大直径钻孔44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网格式钻孔简介网格式钻孔简介穿层钻孔底板抽放巷aa剖面突出煤层45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邻近层抽放邻近层抽放机理机理裂隙带形成裂隙带形裂隙带形成机理的物理模拟试验结果13146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邻近层抽放邻近层抽放机理机理弯曲下沉带裂隙带顶板瓦斯抽放巷抽放钻孔开采煤层卸压煤层70m开采近距离邻近层煤层底板集瓦斯抽放巷位于开采层上部抽放卸压瓦斯47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邻近层抽放邻近层抽放机理机理高位顶板巷邻近层瓦斯回风巷482020年1月4日星期六抽放瓦斯方法抽放瓦斯方法邻近层抽放邻近层抽放典型典型新方法新方法顶板高位钻孔简介为解决瓦斯超限问题采用沿开采层顶板岩层走向布置迎面定向水平长钻孔代替顶板瓦斯巷抽放上邻近层瓦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煤矿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标题】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颁布日期】19970417【实施日期】199707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安全【文号】煤安字(1997)第189号【名称】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

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名称】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题注】【章名】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章名】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第9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的(即回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min的,采用通风方式解决不合理的);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40万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60万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100万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150万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min。

3.开采具有煤和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第10条凡符合第9条条件,应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2立方米/min以上。

2.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

第11条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经煤炭部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局、矿总工程师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经省厅(局、公司)批准报煤炭部备案。

经审批的设计如有重大修改,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12条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邻近矿井参数而达到第9条条件时,必须将抽放瓦斯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煤炭部受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而定。

第13条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应包括:1.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2.瓦斯基础数据:瓦斯鉴定参数,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和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3.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和抽放工艺参数;4.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5.泵站建筑:泵房、供水、供电、采暖、避雷及其它;6.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利用方案、资金概算;7.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8.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备和器材清册、资金概算、图纸。

【章名】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第14条根据第9条、第10条规定,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的,应建立移动式抽放系统。

第15条建立局部瓦斯抽放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务局批准后,报省厅(局、公司)备案。

第16条移动泵站应安装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抽出的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道或分区回风道;已建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矿井抽放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使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17条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

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米,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米。

移动式抽放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必须在30米以内将其浓度混合到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

栅栏处必须设警戒牌和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报警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测传感器的位置在栅栏外5米以内。

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章名】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第18条矿井瓦斯抽放方法要根据矿井瓦斯来源、煤层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以及瓦斯基础参数来确定第19条对未卸压的原始煤层,瓦斯抽放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三类,见表1。

表1煤层瓦斯抽放难易程度表-----------------------------------------|钻孔流量衰减系数|煤层透气性系数类别||22|(d-1)|(m/MPa·d)------------|--------------|-------------容易抽放|<0.003|>10可以抽放|0.003—0.05|10~0.1较难抽放|>0.05|<0.1-----------------------------------------第20条“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是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的方向,抽放瓦斯矿井要增加抽放瓦斯钻孔量;提高瓦斯管路敷设质量,严封孔及采用综合抽放方法,以提高抽放效果。

第21条为提高抽放效果,可采用人为的卸压措施,如水力割缝、水力压裂、松动爆破和深孔控制卸压爆破等。

第22条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采空区抽放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测CO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

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时,要采取措施。

抽出瓦斯的浓度不得低于25%。

同时要逐步采用自动监控装置,以保证抽放工作的安全。

【章名】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第23条局、矿的通风部门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放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抽放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第24条抽放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参数测定等。

第25条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26条抽放瓦斯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一、图纸1.抽放瓦斯系统图;2.泵站平面和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4.泵站供电系统图。

二、记录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3.泵房值班记录。

三、报表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四、台账1.抽放设备台账;2.抽放工程台账;3.抽放量台账。

五、报告1.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2.瓦斯抽放总结和分析报告。

第27条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测定,有条件的矿井可安装自动检测系统,人工测定时,泵房内每小时测定一次;井下干管、支管每周测定一次。

抽放量的计算要统一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第28条抽放瓦斯管理指标一、永久抽放系统的年抽放量不小于100万立方米,移动泵站不小于10万立方米。

二、瓦斯抽出率预抽煤层瓦斯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20%,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25%。

邻近层卸压抽放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45%。

三、预抽煤层瓦斯的钻孔量1.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见表2。

表2吨煤钻孔量(m/t)表---------------------------------------------煤层类别|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容易抽放|0.05|0.03|0.01----------|------------|----------|----------可以抽放|0.05~0.1|0.03~0.05|0.01~0.03----------|------------|----------|----------较难抽放|>0.1|>0.05|>0.03---------------------------------------------2.当采用穿层钻孔抽放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参照下列数据:容易抽放煤层15~20m;可以抽放煤层10~15m;较难抽放煤层8~10m。

四、钻机台月效率岩石f>8,不小于600m/月·台f=6~8,不小于1200m/月·台f<6(包括煤),不小于1600m/月·台五、钻孔密封深度岩石孔不小于3m;煤孔不小于5m。

第29条严格瓦斯工程施工质量,所有抽放瓦斯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合设计标准的要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30条瓦斯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外部涂红色以示区别。

第31条矿务局每季度、省局(厅)每半年应组织一次抽放工作检查和评定。

第32条瓦斯抽放量的计量器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

【章名】第六章瓦斯利用第33条抽放瓦斯的矿井必须加强瓦斯抽放利用工作,变害为利,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以用促抽,以抽保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