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原理的概念及内容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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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界定分为从内向外定义和从整体上定义。从内向外定义又分为两部分,一种是分层次界定,另一种是从整体界定。通过论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进一步阐述其四大基本部分,即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基于这四部分产生的四大观点,即生产实践劳动的观点、矛盾运动的观点、阶级的观点和人民群众的观点,论述根据社会根本矛盾得出的一般规律: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相适应的客观规律,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相适应的客观规律。总结关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两种基本方法,分别是整体研究法和理论结合实践研究法。
学术界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问题的讨论,概括为三个角度:一是从理论本身出发理解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是从学科专业设置的角度理解作为一门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是从高校思想政治必修课理解作为一门课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内的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不胜其数,本文侧重于讨论、解释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界定
1、马克思主义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定义中,恩格斯虽然使用过“马克思主义”这个词及其包含的概念,但他并没有明确地对此作出具体界定。恩格斯使用“马克思主义”来命名他们的理论,是因为马克思较他而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列宁、斯大林分别对“马克思主义”有过阐述。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斯大林说:“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涉及到自然与社会的发展规律,能够指导被压迫、被剥削群众的革命,同时使社会主义在所有国度都能取得胜利,还能够指
导建设共产主义社会。”
除列宁、斯大林外,毛泽东、邓小平等也曾解释过何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主要有三部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社会主义阶级斗争学说,其中最基础的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于“实事求是”,着眼点是“发展生产力” ,同时也要与“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所以,从历代马克思主义者们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各种论述中,我们可以将马克思主义概括为由马克思创立的,恩格斯补充并由继承者发展的,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观点、理论和系统的学说体系。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个词包含两个要素,其中“基本原理”是指某一领域、部门或学科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或道理。“基本原理”加上“马克思主义”这几词之后的概念该如何理解就变得复杂,学术界观点各异。马克思、恩格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理解、分析各种情形,但是他们仍没有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出过特定的解释。分析现有的资料,学者们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定义的观点主要概括为以下两点:一是由里及表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出界定,这主要体现在对其内容、构成的讨论。分为两种观点,第一点是分层次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换言之即其拥有三个层次:首先是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其次是将这些世界观和方法论同各个时期重要历史事件相结合并经过实践检验,得出的普遍的、一般的结论,可以反过来指导实践的新的理论补充;最后是具体的事件同世界观、方法论相结合得出的个别观点和个别结论,其普遍性有待验证,具有不确定性,处于变化中,也许符合一时的实践的检验,但随着时间的迁徙、实践的进步,其正确性可能就会被推翻。第二点
是通过历史的逻辑性来说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观点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从历史演进的角度来说,这是由于马克思首先在革命哲学的指导下对哲学进行了变革,然后才对政治和经济进行了变革。在此基础上,将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这就是为什么哲学是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核心。从逻辑演化的角度上讲,政治经济学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即马克思当时所处的现实社会;科学社会主义是关于理想的共产主义辩论和实践准则。两者之间是现实与理想、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另外,马克思主义的逻辑被验证了是从整体到部分,从抽象到个别,于是从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逻辑上看待它们,它们的立足根基必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上述基本原理的三部分,后二者的内容是无法确定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却是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具体运用并可以接受其反向验证。二是从整体上定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前文提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者之间具体的理论内容与形式应当具有连续性和一般性,但是三者之间个体间的性质和功能永远不会与各种要素的一般总和相同,应当将其视为一个非常完整而严谨的科学理论体系,并从这三个部分的有机结合中了解它。有一段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被认为是对这三个部分的机械相加,或者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绝大部分观点。现代普遍的观点与之前不尽相同,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最大特点和优势,是对马克思主义整体的理解,是对这三要素有机结合的科学体系的理解。同样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没有与马克思主义的各种要素或上述任何一般原则区分开来。基本原理是从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三部分而来,因而没有脱离上述三部分的单纯的只属于马克思主义范畴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上述三部分的有机统一,
又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它们从整体上服从于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相互支持、相互渗透且不可分离。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内容
学术界和理论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内容有很多观点和看法,实际上在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各种经典著作里便可以找到答案。有观点认为,该理论基本原理分四部分,这四部分就是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这四大部分分别对应着四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一是生产实践劳动的观点。当涉及生产劳动时,人们必须生存,繁育后代,追求更好的生活并获得自我的解放和发展,必须首先解决诸如食物、衣服、住房和运输等物质生产材料的问题。因而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实践活动就是产生满足上述需求并发展生产力的物质信息,这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生活及历史存在的前提条件。二是矛盾运动的观点。矛盾运动是发展的驱动力。矛盾运动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进行的,从头至尾贯穿始终,同时定义了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趋势,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源泉。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角度来解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其实属于社会与社会之间的根本矛盾,即根本动力。这两个矛盾规定和规范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了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促进了社会发展的走向。三是阶级的观点。阶级斗争是当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时,就会发生的一种社会现象。阶级斗争就成了阶级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是由于阶级社会中必然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而其作为直接动力的具体表现主要是社会形态的更替。但要注意的是,因为历史条件的限制,阶级斗争的作用是存在历史局限性及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