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荐】个人合伙能否适用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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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个人合伙能否适用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按照理解大概的意思就是一个企业由好几个人合伙建立而成,也就是合伙企业了,那么,如果是个人合伙能否适用合伙企业法呢?设立合伙企业条件具体有什么?下面网的小编对合伙企业法相关的知识进行了整理,供有需求的朋友参考。

一、个人合伙是否适用合伙企业法

甲乙双方两人个人合伙投资某项目,该项目只能由甲方作为主体与其他合作企业联营合作,合作期间发生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甲方即向乙方提出了退股意见,提议将乙方退股,退还资金,乙方收到意见书后,不同意退股,不接受退还资金,也没有及时向法院上诉。时隔9年后乙方向法院上诉要求分红利及股权。当时退股是否生效?双方合作协议上没有退伙这一条。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是否适用?

适用的话,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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