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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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目录前言 (1)1.总则 (3)2.术语 (4)3.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 (9)3.1一般规定 (9)3.2 生态安全格局 (9)3.3 水生态 (10)3.4 水环境 (11)3.5 水安全 (12)3.6 水资源 (14)4.规划 (15)4.1一般规定 (15)4.2总体规划层面 (15)4.3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17)4.4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9)5.设计 (21)5.1区域系统方案设计 (21)5.1.1 一般规定 (21)5.1.2 水生态 (21)5.1.3 水环境 (22)5.1.4 水安全 (23)5.1.5 水资源 (24)5.1.6 系统方案的评估与优化 (24)5.2 建筑与小区 (25)5.2.1 一般规定 (25)5.2.2 设计程序与要求 (26)5.2.3 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 (28)5.2.4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29)5.2.5 技术措施 (30)5.3 绿地 (32)5.3.1 一般规定 (32)5.3.2 设计 (33)5.3.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34)5.3.4 技术措施 (35)5.4 道路和广场 (38)5.4.1 一般规定 (38)5.4.2 设计 (40)5.4.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41)5.4.4 技术措施 (44)5.5 水系 (47)5.5.1 一般规定 (47)5.5.2 设计 (47)5.5.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49)5.5.4 技术措施 (50)5.6排水系统 (55)5.6.1 一般规定 (55)5.6.2 设计 (56)5.6.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57)5.6.4 技术措施 (58)6.工程建设 (59)6.1一般规定 (59)6.2 建筑与小区 (60)6.3 绿地 (63)6.4 道路与广场 (64)6.5 城市水系 (64)7.维护管理 (66)7.1一般规定 (66)7.2 建筑与小区 (66)7.3 绿地 (68)7.4 道路与广场 (68)7.5 城市水系 (69)8.实施效果评估 (71)8.1 一般规定 (71)8.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 (71)8.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评估 (72)8.4排水防涝标准评估 (73)8.5 雨水资源利用率评估 (73)8.6 平台建设 (73)9.引用及参考的文件 (74)9.1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74)9.2相关文件 (75)10.附录 (76)10.1 各市县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对应关系 (76)10.2 各市县或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雨量与蒸发量 (80)10.3 主要低影响开发设施示意图 (86)10.4 低影响开发系统相关计算方法 (92)10.5 土壤类型及渗透系数 (97)10.6 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植物应用参考名录 (99)10.7主要海绵城市设施造价估算表 (104)10.8 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案例 (106)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4号)的要求,规范江西省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本导则。

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探讨摘要:近年来,全国各地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和验收工作相继完成,逐渐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目前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仍处在探索阶段,技术指南的普适性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而专项规划由于范围和尺度较大,对具体建设项目的管控仍过于笼统,导致目标难以分解落地、详细设计缺乏有效的科学指导,因此亟需完善针对详细层面的海绵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体系,进而形成有效指导详细设计的管控体系。

以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为例,探索具有可操作性、适宜性强的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海绵控规)编制方法,以供海绵建设实践借鉴。

关键词: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1海绵城市的专项规划体系1.1构建海绵城市规划体系的必要性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提出“坚持规划引领”的基本原则,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等。

根据这一文件要求,各地在打造优质海绵城市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到规划先行、统筹协调。

在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规划体系,以此为参考,推动海绵城市低成本、高效率、高标准的建设完成。

1.2海绵城市规划体系的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明确指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一总体要求下,各地城市还应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包括气候特点、水文条件、绿地面积、水利设施等等,然后立足实际,编制本市的海绵城市规划体系、技术标准和控制目标。

另外,各地城市还要区分规划新区、已建城市新区、老城区,继续细化各个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专家团零距离】程俊——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1导则参考依据23导则编制主体内容——主讲人:程俊(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二所主任工程师)一、导则编制内容导则编制参考依据有其他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理念:美国的理念: 低影响开发(LID) ;德国的理念: 雨水综合管理和利用(分散式和集中式雨水处理系统的整合); 英国的理念: 可持续排水系统(SIDS) ;荷兰的理念: 优化的分流制排水系统(要求将90%的年降雨进行调蓄处理)。

我国现行的海绵城市建设参考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其他相应的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标准 导则框架在国家指南的基础上提出了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2015­11­14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4导则编制研究深化内容1导则编制目的本原则、规划总体目标、控制目标以及安徽省各城市具体目标,构建其技术框架。

明确了城市规划、设计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重点强调原则、导向性问题,又凸显安徽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1)明确安徽省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 (2)结合安徽实际情况,提出了16个城市的具体目标及控制侧重点(3)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中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和相关指标,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与城建其他专项规划、控制性规划的协调和融合(4)典型用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指引深化(5)雨水控制利用设施指引深化(6)强化了综合管理内容,融入了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7) 提出安徽地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推荐植物二、总则部分为有效改善安徽省城市水生态环境,控制径流污染,减轻城市防洪排涝压力,充分利用雨水资源,规范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推动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安徽海绵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导则2导则适用范围3建设原则4建设目标1海绵城市的内涵2分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是指导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的编制及管控; 二是指导相关项目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维护;三是是指引城市规划、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探讨发布时间:2023-02-01T07:33:52.884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8月16期作者:王薇[导读] 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王薇常州市武进规划勘测设计院江苏省常州市 213161摘要: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海绵城市的建设已成为国家与人民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

鉴于海绵城市的建设正处于理论探索向实践构建的过渡阶段,本文立足于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点,着重研究了其编制方法,并对我国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优化措施,为提高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水平提供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目前我国海绵城市规划、试点建设工作和验收工作正在逐步完善,全国步入了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发展阶段。

在此阶段,相关部门还在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模式和建设体系进行持续探索,但由于其建设技术还未得到充分应用,且项目规划专项性程度高、内容较多,相关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管控力度不强、管控方式较为传统。

因此,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编制体系亟需进行科学的完善和管控。

1.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重点传统的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是将土地的充分使用以及指标的精确控制作为工作重心,再通过量化相关指标、标定设计图则等方式,对所建设城市的环境、用地的土地性质进行针对性的控制与管理。

传统模式下的编制内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较低、适用性不强,且相关指导工作缺乏科学性,但其严谨的编制流程和高效的管控手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经我国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探索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将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框架作为编制载体,将管控主体进行细化、管控内容进行指定,重视建设目标的宏观性和实际问题的微观性的有效结合,根据城市具体情况为基础,强化内容的地域性特征和管控手段的科学性,能够助推建设目标得到分解和落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都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摸索背景与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与水资源紧缺并存旳矛盾。

近年来,我国多种都市遭遇了特大暴雨旳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与此同步,又有诸多都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

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到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起洪涝与缺水并存”旳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运用旳理论,如可持续都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都市等。

海绵都市,顾名思义是指都市可以像海绵同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旳“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旳水“释放”并加以运用。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都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如下简称《指南》),对海绵都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旳总体技术措施框架。

笔者以此为指引,进一步对控规层面旳海绵都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旳具体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都市控规技术导则旳重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性不变”这一核心目旳旳重要基础。

这是由于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都市旳目旳和现实之间存在“规定消化但又消化不了”旳困境。

所谓“规定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旳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旳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旳雨水外排率仅为10%~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90%旳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本来旳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旳能力削弱。

在我国,都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少,虽然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旳技术原则(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余15%旳雨水“无法消化”①。

海绵城市理念下控规编制策略研究

海绵城市理念下控规编制策略研究

第4期(总第216期)0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很多城市由于规划不够合理,导致城市内涝灾害频繁,还有许多城市处于严重缺水的情况,造成我国城市水患问题严重。

另外在城市规划与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对地表径流进行有效净化与管理,造成地下水水质也处于不断恶化的过程中。

为了能够有效解决城市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引入海绵城市的理念,并且从宏观总体规划目标与具体工程技术实施等方面对整个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进行分析。

1背景海绵城市就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对城市的水资源进行调蓄,在下雨时能够吸水、储水,对地表径流水进行过滤和净化,当城市缺水时又能够对存储的水资源进行合理的释放。

通过类似于“海绵”的一吸一收来避免城市内涝灾害频繁的问题。

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海绵城市规划编制策略还不够完善,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海绵城市在空间设计层次得到有效落实,必须要对海绵城市理念下控规编制策略进行分析,明确用地组织、指标体系以及配套设施等不同层次的研究,全面构建控规编制,保证海绵城市的建设水平[1]。

厦门作为我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通过以海沧马銮湾片区和翔安新城部分进行城市海绵试点建设,能够有效促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样本的打造。

随着海沧第二实验小学项目竣工完成,厦门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也已经全面地进入到实施阶段。

用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能够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也能够充分发挥出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净化、缓释等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并且对雨水进行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城市的快速发展。

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通过对城市要素结构和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不断优化城市建设的功能。

在海绵城市建设之前,厦门市存在遇雨即涝、城里看海;逢干则旱,热岛效应加剧的问题,不仅城市建设水平受到影响,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通过运用海绵城市的建设与管理,能够充分发挥海绵型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体等生态功能,对水的净化和缓释作用,保证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对雨水进行充分的吸收和释放,有效控制地表径流。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探讨—以武汉蔡甸区为例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探讨—以武汉蔡甸区为例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探讨—以武汉蔡甸区为例摘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技术文件,以武汉市蔡甸区城关镇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为例,探索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方法。

关键词: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2016年3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1],提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年2月,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蔡甸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底前,完成蔡甸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1规划编制思路1.1规划原则(1)尊重自然城关镇规划范围内大小山丘散布其间,汉江、后官湖、莲花湖等湖泊水系串联成网,自然资源丰富,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应协调保护“山、水、林、田、湖”等重要生态要素[2]。

(2)因地制宜根据蔡甸区城关镇的自然地理特征、水文特点、降雨规律等合理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并科学构建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及水资源体系,与城市发展目标要求相结合[3]。

(3)规划引领城关镇新一轮总体规划、相关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与内容。

(4)统筹建设统筹长期规划与近期建设计划,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城关镇进行长期系统性安排,避免不断反复和过程中难以协调的矛盾出现。

1.2技术路线(1)收集整理水文气象、降雨径流、地质地貌、排污治污等相关资料,分析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及水景观现状情况,对规划区内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2)在对现状生态本底总结分析及水问题识别的基础上,结合总体规划及海绵城市专项、排水防涝规划等对本规划区的定位及要求,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

(3)从城关镇的生态环境本底特征出发,确保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

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

(4)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4],制定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内涝防治、污染控制等措施,并提出与道路交通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绿地景观规划、水系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衔接的建议。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CECS XXX:201X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Guideline for the Compilation of SystematicSolution of Sponge City(征求意见稿)201X-XX-XX 发布201X-XX-XX 实施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海绵城市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标准规范所(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或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北矿金融大厦805,邮编100044)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源华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马洪涛吕永鹏王家卓吴连丰郭迎新邓婧许可张春洋李运杰周丹吕梅赵晨辰梁雨雯黄黛诗曾坚王宁刘世龙莫祖澜张格刘鹏飞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编制要求 (4)3.1 编制原则 (4)3.2 编制目的 (5)3.3 编制期限 (7)3.4 编制范围 (7)3.5 其他要求 (8)4 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 (9)4.1 一般规定 (9)4.2 现状及本底条件分析 (9)4.3 排水分区划分与模型构建 (14)4.4 现状问题分析 (19)4.5 目标和指标确定 (22)4.6 方案制定 (25)4.7 保障体系 (35)4.8 与规划设计的承接与传导 (37)5 编制成果 (39)本导则用词说明 (43)引用标准名录 (4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海绵城市技术导则

海绵城市技术导则

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2016年4月5日发布2016年6月1日实施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日期:2016年 6月1日2016年天津前言本导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文件,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规划;4.设计;5.施工与验收;6.附录。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邮编:300051)。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中铁五院集团公司天津分院、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第四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生态城、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赵乐军、王秀朵、孙杰、刘建华、梁佳斌、高斌、王洪成、白繁义、田乃婷、周玉明、王卫红主要审查人:赵世明、曾捷、阚薇莉、贾海峰、杨宪云、郁片红、王和祥、辛玮光、赵健目次1 总则 (1)2 术语、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4)3 规划 (7)3.1一般规定 (7)3.2规划目标 (7)3.3总体规划 (9)3.4专项规划 (9)3.5控制性详细规划 (12)3.6修建性详细规划 (12)4 设计 (14)4.1一般规定 (14)4.2降雨参数 (15)4.3技术措施 (18)4.4设施计算 (21)4.5建筑与小区 (25)I 一般规定 (25)II 系统设计 (25)Ⅲ雨水收集与截污 (26)IV 雨水入渗、滞留 (27)V 雨水调蓄 (30)VI 雨水处理及回用 (30)4.6市政工程 (31)I 一般规定 (31)II 系统设计 (31)III 城镇道路 (32)IV 公路(高速公路) (33)V 立交桥桥区(下穿地道) (34)VI 城市绿地与广场 (34)VII 郊野公园 (35)VIII 市政场站 (35)IX 河道水系 (36)X 人工湿地 (36)5 施工与验收 (38)5.1一般规定 (38)5.2施工 (38)5.3工程验收 (44)5.4功能性验收 (46)本导则用词说明 (48)引用标准名录 (49)附录A 天津市降雨量资料 (50)A.1暴雨分区 (50)A.2设计雨型 (51)A.3暴雨强度查算表 (60)附录B 天津地区多年平均逐月降雨量、蒸发量 (93) 附录C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主要适宜植物名录 (94) 附录D 天津市浅层土渗透系数统计 (96)附录E 植草沟曼宁系数确定 (100)E.1曼宁系数N值 (100)条文说明 (102)1 总则1.0.1为减少城镇开发建设行为对自然水文环境和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天津市建设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缓解城市化过程中带来的水生态破坏、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水安全风险、水文化消失等问题,制定本导则。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技术导则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技术导则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技术导则一、项目简介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通过科学规划、绿色建筑和智能化技术等手段,实现城市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管理等方面具备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能力的城市发展理念。

本方案旨在通过制定技术导则,指导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

二、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和城市现状,在确保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

2.综合性原则:将城市建设各个领域的技术要求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完整、协调的方案。

3.适应性原则:根据厦门市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技术指南。

4.创新性原则:鼓励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不断创新。

三、基础设施建设1.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在城市中设置雨水收集设施,收集并储存雨水供后续使用,包括雨水花园、雨水收集桶等。

2.绿色屋顶系统:鼓励在新建、改建和翻修的建筑上设置绿色屋顶,增加植被覆盖面积,提高雨水的滞留和透水能力。

3.慢行系统:设置步行和非机动车道,优化行人和自行车交通,减少机动车污染和道路拥堵。

4.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高效、集中的污水处理厂,对城市污水进行处理再利用,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依赖。

5.河道改造和生态修复:对城市内的河道进行改造,增加河岸带植被覆盖,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四、绿色建筑设计1.建筑节能:在建筑设计中采用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

2.雨水利用:在建筑设计中考虑雨水的收集和利用,如设置雨水收集设施、雨水花园等。

3.绿化设计:在建筑周边设置绿化带、绿化景观和绿色屋顶,增加植被覆盖率,并增加建筑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度。

4.太阳能利用:在建筑设计中考虑太阳能的利用,如设置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热水器等。

5.绿色交通:在建筑设计中设置有机交通系统和绿色交通设施,减少汽车尾气和道路拥堵。

五、智能化管理系统1.数据监测与分析:通过传感器和GIS技术,实时监测城市水资源的利用情况和水环境的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江苏海绵城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海绵城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二部分 技术指引 ................................................................................ - 1 -
1 总则 ..........................................................................................................................- 3 1.1 规划目的 ...............................................................................................................- 3 1.2 规划范围 ...............................................................................................................- 3 1.3 规划期限 ...............................................................................................................- 3 1.4 规划依据 ...............................................................................................................- 3 1.5 规划原则 ...............................................................................................................- 5 2 综合评价 ..................................................................................................................- 5 2.1 水安全评价 ...........................................................................................................- 5 2.2 水环境评价 ...........................................................................................................- 6 2.3 水资源评价 ...........................................................................................................- 7 2.4 水生态评价 ...........................................................................................................- 7 2.5 相关规划评价 .......................................................................................................- 7 3 规划目标 ..................................................................................................................- 8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思路探索——以河源市中心城区为例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思路探索——以河源市中心城区为例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思路探索——以河源市中心城区为例发表时间:2019-07-03T14:04:00.657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第2期作者:李智慧[导读] 笔者就河源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分享编制思路探索。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摘要:以海绵城市建设为代表的城市建设新理念的提出和贯彻落实,是国家、省对地方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并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

笔者就河源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分享编制思路探索。

关键词: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体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管控1、项目背景自2013年起,中央及各部委前后颁布了16个文件,举办了6次主要会议,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

海绵城市已经成为一项自上而下的政策要求,也是城市自身建设理念的革新。

根据河源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河源要全面融入深莞惠经济圈,提升河源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战略功能,打造生态河源、现代河源“两个河源”。

因此,“生态、提质”是河源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2、海绵城市现状条件与问题现状水生态方面,老城硬质化程度高,新老城区现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差别大;现状水安全方面,城市快速扩张,防洪排涝亟需优化升级,水浸黑点共33个,主要分布在低洼或河涌旁;现状水环境方面,截污不彻底、污水系统不健全,存在初雨面源污染;现状水资源方面,总量丰富、但分布不均,水源单一、用水效率较低。

现状指标多项不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河源市中心城区现状径流系数较小,本身就是块“大海绵”,各片区现状径流系数均≤0.5,已开发建设区域除外(如老城片区及东埔片区径流系数约0.7)。

故现状建成区以问题为向导,新建区以目标为导向进行海绵设施设置。

3、规划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海绵城市是一种治水观念的改变,重点强化对雨水径流的控制。

传统灰色基础设施规划,即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及排水专项规划,主要针对大型及以上降雨事件,即20-50年一遇降雨及2-3年一遇降雨,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新型的绿色基础设施规划,只要针对中小型降雨,即≤1年一遇降雨占年降雨量70%以上。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正式版)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正式版)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2017年11月前言为规范福建省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本导则。

编制组经过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各地海绵城市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吸收相关行业的最新研究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福建省实际情况和需求编制。

本导则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建设标准、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监测评估与能力建设、附录。

本导则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编制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邮政编码 361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自 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编单位: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关天胜王泽阳陈嫣马洪涛王开春王盼郑晓光吴连丰周丹许可兰邵华林守青郑诗怡主要审查人:谢映霞刘建林功波王建龙俞露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建设标准 (5)3.1一般规定 (5)3.2年径流总量控制 (6)3.3年径流污染控制 (6)3.4排水防涝标准 (7)3.5雨水资源利用 (8)4规划 (9)4.1一般规定 (9)4.2规划编制 (10)4.3规划衔接 (15)4.4规划实施 (19)5设计 (21)5.1系统方案 (21)I 一般规定 (21)II 自然水文特征的保护和修复 (21)III 内涝防治 (22)IV 水环境治理 (23)V 方案的评估与优化 (24)5.2建筑与小区 (25)I 一般规定 (25)II 设计流程 (25)III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27)IV 技术措施 (28)5.3道路与广场 (30)I 一般规定 (30)II 设计流程 (31)III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32)IV 技术措施 (33)5.4公园与绿地 (36)I 一般规定 (36)II 设计流程 (37)III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37)IV 技术措施 (39)5.5城市水系 (42)I 一般规定 (42)II 设计流程 (43)III 水体布局 (44)IV 技术措施 (44)5.6设施规模计算 (46)6工程建设 (49)6.1一般规定 (49)6.2建筑与小区 (49)6.3道路与广场 (50)6.4公园与绿地 (51)6.5城市水系 (51)7维护管理 (53)7.1一般规定 (53)7.2建筑与小区 (53)7.3道路与广场 (54)7.4公园与绿地 (55)7.5城市水系 (56)8监测评估与能力建设 (58)8.1实施效果评估 (58)8.2平台建设 (60)9附录 (62)9.1相关规范和文件 (62)9.2福建省各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雨与蒸发量参照表 (63)9.3福建省各地市径流总量控制率曲线 (65)1总则1.0.1 为推进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实现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提高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制订本技术导则。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为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变,统筹推进全省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以规划先行为原则,率先提出应编制在全省层面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以期更加科学、合理的指导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改善安徽省城市水生态环境,控制径流污染,减轻城市防洪排涝压力,充分利用雨水资源,规范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推动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安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1.2 主要内容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规划目标、规划指引、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流程、典型用地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指引、雨水控制利用设施、规划设计管控、附则共九章。

1.3 适用范围本导则主要适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指导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的编制及管控; 二是指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维护;三是指导城市规划、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1.4 编制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的原则城市各层级、各相关专业规划以及后续的建设程序中,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先规划后建设,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尊重生态本底、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格局。

城市开发建设应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3)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安徽省自然地理条件、水文地质特点、水资源禀赋状况、降雨规律、水环境保护与内涝防治要求等,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选用适用于本地的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4)坚持经济高效的原则根据安徽省实情出发,选择控制指标适当,合理选用低影响开发的技术、设施,投资经济,效果明显,形成示范作用。

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近年来,海绵城市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园区、企业等组织所采用,大连市也不例外。

为了更好的引领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大连市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法》、《大连市创新发展规划实施纲要(2018-2035年)》以及《大连市国土资源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导则。

一、海绵城市的概念海绵城市是指一种以“水源节约,空气清新,气候平稳,生态良好,资源充足,社会安定,经济稳定,生活品质高,公共服务可持续”为目标,通过采用“海绵城市”理念,按照规划、建设、管理“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建设多元化、多层次、互补发展的可持续城市发展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伟目标。

二、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1、积极推行海绵城市理念。

要倡导和推行“海绵城市”理念,强调节约资源、应对气候变化,通过规划布局、技术建设及运营服务等方式实现景观美化、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城市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全面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2、完善规划设计技术。

要按照海绵城市体系的理念,量化分析城市水控、气候调控、能源节约及可持续发展等规划设计技术指标,完善城市规划设计,为建设智慧城市奠定充分的基础。

3、加强建设技术。

要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的技术标准,加强建设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升城市建设的智能化程度,加强节能降耗能力,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要求。

4、提高管理水平。

要以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和信息化为管理理念,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完善城市建设及管理手段,制定政策措施,以辅助各部门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及建设技术要求,提高管理水平,使城市建设及管理更加可持续。

三、大连市海绵城市投入保障1、统筹投入。

政府要经济资源、科技资源、社会资源等合理统筹投入,做到政府投入与有序市场流动、社会投入、私营投资结合,保障海绵城市建设有充足的投资。

《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导则》9.1试行

《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导则》9.1试行

长沙市工程建设地方技术规程 DBCJ004-2017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2017-08-21 发布 2017-09-01 试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模式转型,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统筹推进长沙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和要求,结合长沙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规划设计目标、规划指引、设计指引、附录。

本导则由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编制,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编写。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上述单位。

管理单位: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编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3)2.1一般术语 (3)2.2海绵设施术语 (6)3 规划设计目标 (9)3.1一般规定 (9)3.2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10)3.3年面源污染削减目标 (21)3.4径流峰值控制目标 (21)3.5内涝防治目标 (22)3.6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22)4 规划指引 (23)4.1一般规定 (23)4.2总体规划层面 (24)4.3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27)4.4项目实施方案层面 (30)5 设计指引 (31)5.1建筑与小区 (31)5.2绿地 (40)5.3道路与广场 (51)5.4城镇排水系统 (64)5.5河湖水体 (71)5.6设施规模计算 (82)6 附录 (88)6.1相关规范和文件 (88)6.2长沙地区降雨资料 (90)6.3土壤渗透系数 (91)6.4本导则用词说明 (91)1 总则1.1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实现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提高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指导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设计,制订本导则。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制定本文件,作为建设项目图审依据。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及审查要点适用于无锡市海绵城市市区内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公园与绿地三类项目的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河道水系整治专项设计审查可参照执行。

二、主要依据:本规定及审查要点的编制是依据《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导则》、《无锡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试行)》、《无锡市海绵型道路建设导则(试行)》、《市建设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建设工程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锡建总[]号)、《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等规定、规范。

三、工作要求:(一)管理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推进海绵建设项目“嵌入式”管理的要求,将海绵建设要求嵌入项目审批流程,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

在项目1 / 17前期对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设施选择进行方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作为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依据。

海绵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可与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合并或同步进行。

具体管理职责和流程按照锡建总[]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各咨询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工程咨询设计的各个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做好各阶段的海绵专篇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除应符合审查要点(详见附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无锡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各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海绵专篇的方案、施工图设计成果,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审查。

(三)设计单位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海绵设施专篇设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规定纳入企业信用考核记录。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按照设计落实海绵建设内容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处理。

青岛市海绵城建设规划计导则(试行)

青岛市海绵城建设规划计导则(试行)

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规划局联合发布前言为了推进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根据国办发〔2015〕75号、鲁政办发〔2016〕5号等文件要求,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该导则。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本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对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中设防标准、计算方法、内容要求、设计要点、模型评估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和指引,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规划、设计、管理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七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与定义;3.基本规定;4.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5.海绵城市规划指引;6.海绵城市的设计指引;7.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中的相关计算方法。

本导则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

本导则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青岛市澳门路121号甲)。

主编单位: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李王锋、郭林、赵冬泉、马洪涛、王磊、周丹、康彩霞、王江磊、王建富、潘芳、张超、唐博雅、江靖、王钦、张国栋、何梅珺、马伟青主要审查人:陈勇、孙宗贤、于洋、辛克刚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 (1)1.2.生效时限 (1)1.3.实现目标 (1)1.4.适用范围 (2)1.5.导则定位 (2)1.6.编制依据 (2)1.7.标准参考 (3)2.术语与定义 (4)2.1.海绵城市(Sponge city) (4)2.2.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 Development) (4)2.3.雨水收集回用(Rain Utilization) (4)2.4.面源污染(Non-point Sources Pollution) (4)2.5.初期雨水径流(First Flush) (5)2.6.雨水滞留(Rainwater Retention) (5)2.7.雨水滞流(Rainwater Detention) (5)2.8.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5)2.9.下垫面(Underlying Surface) (5)2.10.土壤渗透系数(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soil) (5)2.11.流量径流系数(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 (6)2.12.雨量径流系数(Rainfall runoff coefficient) (6)2.13.径流污染控制量(Rainwater Treatment Volume for NPS Control).62.14.雨水入渗滞留控制量(Infiltration&retention Volume for Runoff Volume Control) (6)2.15.雨水滞流控制量(Rainwater detention Volume for Peak Flow Control) (6)2.16.径流污染控制降雨厚度(Precipitation Depth for NPS Control) (7)2.17.径流污染控制系数(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 for NPS Control)72.18.汇流时间(Time of concentration) (7)2.19.孔隙率(Void Ratio) (7)2.20.滞留水位(Retention Water Level) (7)2.21.雨水储存设施(Rainwater Storage Equipment) (7)2.22.水质预处理设施(Pretreatment Practices) (8)2.23.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8)2.24.清淤立管(Cleanout Pipe) (8)2.25.蓄水模块(Rainwater Storage Module) (8)2.26.透水铺装(Permeable Pavement) (8)2.27.透水垫层(Base Course) (9)2.28.保护层(Protection Layer) (9)2.29.植被草沟(Grassy Swale) (9)2.30.台坎(Berm) (9)2.31.入渗设施(Infiltration Practices) (9)2.32.渗透井(Infiltration Well) (9)2.33.渗透雨水口(Infiltration Inlet) (9)2.34.渗透检查井(Infiltration Manhole) (10)2.35.集水渗透检查井(Collect-Infiltration Manhole) (10)2.36.观察孔(Observation Well) (10)2.37.过滤设施(Filtering Practices) (10)2.38.滞留(流)设施(Retention&Detention Practices) (10)2.39.小口出流(Small Pipe Outlet) (10)2.40.前池(Forebay) (11)2.41.雨水湿地(Filtering Practices) (11)2.42.深水通道(Low Marsh) (11)2.43.下凹式绿地(Lower Green) (11)2.44.断接(Disconnection) (11)2.45.泥沙分离设备(LID Separator) (11)2.46.过滤设备(LID Filter) (12)2.47.流量控制设备(LID Flow Controller) (12)2.48.配水设施(Level Spreader) (12)2.49.分流设施(Flow Diversion) (12)3.基本规定 (13)4.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 (15)4.1.总体要求 (15)4.2.总体标准 (15)4.3.地块标准 (17)5.海绵城市规划指引 (18)5.1.规划技术总则 (18)5.2.总体规划中海绵城市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32)5.3.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海绵城市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58)5.4.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海绵城市的规划技术要点 (72)6.海绵城市的设计指引 (79)6.1.海绵城市设计的原则 (79)6.2.建设项目分类设计指引 (81)6.3.不同类型用地常见设施使用指引 (102)6.4.常见设施设计要点 (103)7.海绵城市主要计算参数及相关计算方法 (144)7.1.计算参数 (144)7.2.以渗透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算 (145)7.3.以储存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算 (147)7.4.以调节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算 (149)7.5.以转输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算 (149)7.6.模拟技术的应用 (150)附件1: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相关案例 (171)1.广深港光明站门户区低影响开发详细规划 (171)2.浙江宁波市慈城新区水敏感性城市建设项目 (174)3.广西南宁市规划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 (181)4.浙江嘉兴市江南润园—生态化雨水景观综合设计案例 (186)5.广西南宁白沙大道(葫芦鼎大桥-壮锦立交)后排绿地提升改造工程1916.浙江宁波市滨江公园(一期)地面景观雨水利用工程 (194)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指导和规范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加大城市雨水径流源头控制,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控制目标的详细开发控制指标,合理制定以小规模的分散式源头生态控制技术为规划引导的开发模式,因地制宜的设计“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特制定本规划设计导则。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CECS XXX:201X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Guideline for the Compilation of SystematicSolution of Sponge City(征求意见稿)201X-XX-XX 发布201X-XX-XX 实施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海绵城市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标准规范所(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或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北矿金融大厦805,邮编100044)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源华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马洪涛吕永鹏王家卓吴连丰郭迎新邓婧许可张春洋李运杰周丹吕梅赵晨辰梁雨雯黄黛诗曾坚王宁刘世龙莫祖澜张格刘鹏飞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编制要求 (4)3.1 编制原则 (4)3.2 编制目的 (5)3.3 编制期限 (7)3.4 编制范围 (7)3.5 其他要求 (8)4 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 (9)4.1 一般规定 (9)4.2 现状及本底条件分析 (9)4.3 排水分区划分与模型构建 (14)4.4 现状问题分析 (19)4.5 目标和指标确定 (22)4.6 方案制定 (25)4.7 保障体系 (35)4.8 与规划设计的承接与传导 (37)5 编制成果 (39)本导则用词说明 (43)引用标准名录 (4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提供科学依据,内蒙古颁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提供科学依据,内蒙古颁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提供科学依据,内蒙古颁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为系统化全域推进自治区海绵城市推进,进行规范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维护及管理等此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廉租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6月23日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全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建设工作提供服务科
学依据。

《导则》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划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
指导意见》《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大力推进城市建设的实施
意见》,参考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标准,结合自治区的
实际水文、水环境条件成功进行编制,提出了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的
基本原则、规划总体目标和控制目标,明确了城市规划、设计、维护
及管理过程中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容、要求和方法,重点强调原则性、
导向性问题,又兼顾了地域特色、突出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导则》认真总结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开展调查研究,并
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建议。

《导则》由内蒙古自治区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内蒙古城市规划公用事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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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背景与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与水资源紧缺并存的矛盾。

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与此同时,又有很多城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

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成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发洪涝与缺水并存”的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利用的理论,如可持续城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城市等。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014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对海绵城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总体技术方法框架。

笔者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对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的详细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这一核心目标的重要基础。

这是因为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城市的目标和现实之间存在“要求消化但又消化不了”的困境。

所谓“要求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的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的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的雨水外排率仅为10%~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90%的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原来的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的能力减弱。

在我国,城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乏,即使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标准(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出15%的雨水“无法消化”①。

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跨地块间的雨水调节,即结合城市规划的用地类型,分成不同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入区( 如绿地、水体) 和调出区( 如各类居住区、商业区),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雨水水文特征的平衡。

在城市规划中,除去大型自然要素,一般雨水径流调入区( 即绿地) 的设置都是以2 ~10km2 的控规单元( 北京称为“街区”,武汉称为“编制单元”,其余城市的提法基本类似) 为基本单元,那么跨地块进行雨水调节的范围,就应当与控规单元的范围进行统一。

换言之,一般控规单元的界线就可当作雨水区域平衡的界线。

因此,海绵城市控规导则中空间管控的第一步,就是基本参考控规单元的界线范围,通过整体统筹布局,将单元内的各地块划分成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

参考一般控规中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的相关控制要求,笔者尝试设置四个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出/ 调入分区( 表1),经过简化的下垫面渗透水率计算,可以实现雨水整体水文特征的平衡,并保证排泄顺畅。

2.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实线+虚线+ 点位+ 功能标识在划分雨水径流调出/ 调入分区的基础上,第二步就是设置各分区中关于海绵城市的各项设施要素。

在传统控规中,对于设施要素的管控,主要采用实线控制予以确定,但随着控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设施管控的方式和内容也不断进步。

例如,在方式上,武汉的控规采取了“实线、虚线加点位”的控制形式,形成了刚柔并济的空间管控模式;在内容上,广州教育城规划额外增加了透水铺装设置区域、集水设施标识等。

笔者综合上述思路,建议设施要素的管控采取实线、虚线、点位和功能标识四种方式( 表2)。

其中,实线的控制力度较为刚性,在进行必要的调整时需要保证原有面积、容积等功能指标不减少;虚线和点位的控制力度相对弹性,调整时只需要保证在方向和主要功能不变的情况下,其线型和位置可以根据实际设计进行灵活变动;功能标识则主要为详细设计或专项设计提供参考。

二、指标控制:整体控制指标+建设技术指标根据控规“承上启下”的特点,笔者认为,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指标控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①整体控制指标,将上位规划提出的指标( 如年径流控制总量等) 在控规单元层面进行落实和细化;②建设技术指标,将上述整体指标分解至各个地块,并转化成便于直接操作的具体工程技术标准( 如透水铺地率、下凹式绿地率等),从而便于指导详细设计。

1.整体控制指标:核心指标+ 特色指标整体控制指标面向整个控规单元,其意义在于一旦控规出现大规模的调整,变动后的方案仍必须满足整体控制指标,从而在总体框架层面保障海绵城市的建设实施。

具体来看,笔者建议将整体控制指标分成核心指标( 必选) 和特色指标( 可选) 两类。

其中,核心指标包括渗水、蓄水和排水三大内容,这是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角度推导得出的。

“自上而下”即从深化上位总规指标出发,《指南》提出上位规划指标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等。

径流总量控制的途径为雨水的下渗和直接集蓄;径流峰值控制的途径主要为蓄水和排水;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前提是雨水储存。

由此可见,实现上位规划目标的基础是对雨水进行渗/ 蓄/排的处理。

“自下而上”即从工程技术的角度反推,所有技术可分成集水、径水、渗水、蓄水、储水和净水六大类。

集水与径水仅涉及过程,其下一步的结果还是渗水和蓄水;储水与蓄水的功能类似,只是空间载体形式不同;净水贯穿于雨水循环的整个过程,而且仅对部分地区有控制要求。

因此,同样可将六类功能归纳成蓄水、渗水和排水三种,且蓄水、渗水和排水指标是指标控制必须要完成的“规定动作”。

在此基础上,结合《指南》的要求,可扩展出净水和回用水两个特色指标,作为有条件地区实施的“额外动作”。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地区为方便操作,将渗水与蓄水指标合并,形成径流控制总量,并与降雨厚度进行挂钩,如昆明设计的径流控制指标按降雨厚度25.5mm 计算,深圳设计的径流控制指标按降雨厚度50mm 计算。

但是,为防范“只修蓄水设施而不修渗水设施”这种极端情况的出现,建议有条件的地区还是将指标进一步拆分成渗水和蓄水指标来管控。

接下来,要对核心指标和特色指标进行具体设置。

在设置之前,首先要明晰各指标的先后顺序。

按照“小雨不排、中雨不涝、大雨排得快”的理念,渗水、蓄水和排水三项指标应采取“渗水优先,蓄水次之,排水最后”的逻辑顺序,而净水和回用水指标则相对独立。

(1) 渗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雨水渗入土壤、植被,最终汇入地下水系统的雨水比例( 渗入绿色屋顶的雨水,由于并未汇入地下,笔者认为应该算作蓄水)。

该指标的计算方法多样,其中相对简单的方法可直接参考已有地区的经验,按年降雨量进行比例估算,如可参考深圳光明新城,其55%左右的年降雨量能被渗透吸收。

如果要对其进行更精确的计算,就需要按照《指南》提出的“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的要求,分析地区未开发前的渗水量,一般选取土质或植被等要素,分别计算孔隙度和含水量等相关数据。

在土质方面,粘土是渗透潜力最小的土壤类型,砂土的渗透潜力最大( 表3);在植被方面,由于植被与土壤难以剥离,实际上在计算其蓄水量时也会将土壤因素考虑在内,不同植被的吸水能力按针叶林、阔叶林、灌木、农田和草地依次递减[5],但在具体指标方面,大到受气候和土壤厚度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小到受植被郁闭度、密度和枯落度等自身情况的影响,导致不同地区植被的吸水能力差距较大,在此笔者仅列出中部地区常见植被的蓄水数据( 表4)。

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进一步利用GIS 的地下水模型来分析地下水的水文情况,以提高数值的精准性,其分析因素包括土壤厚度、地下水位高程和含水层厚度等。

在计算出开发前渗水量的基础上,可按美国LEED标准提出的1 ∶1 或1 ∶0.75( 开发前/开发后) 的标准来确定开发后的渗水量,然后根据不同的降雨厚度分别计算相应的渗水比例。

(2) 蓄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自然水体、洼地和人工蓄水设施所储蓄的雨水比例,储蓄的雨水可作为部分回用水的水源,再通过渗水设施逐步渗入地下。

该指标的设定要考虑储存( 一般为蓄水量下限) 和峰值调节( 一般为蓄水量上限) 这两类功能的蓄水要求。

具体来说,首先按年蓄水比例计算蓄水指标下限,根据《指南》中提出的“一般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最佳为80%~85%”[2]的要求,可以得出地区内蓄水和渗水的总比例,而渗水量根据上文所述已经可以确定,因此年径流总量减去年渗水总量即为年蓄水量,再扣除一定比例的水量损失后,可换算成平均单次降雨蓄水比例。

其次,计算蓄水比例上限,考虑地区内暴雨和冰雪快速消融等特殊降水情况,参考《指南》中提出的“径流控制率不低于60%”的要求,再根据上述步骤进行计算即可。

以实际项目为参考,按照潘国庆等人的研究,北京某处面积约为2hm²的地块,设计容积约为1000m³的蓄水空间( 包括水池和下凹式绿地),即满足两年一遇降雨( 降雨厚度为86mm) 的蓄水要求,其他降雨厚度的蓄水要求可进行相应换算。

(3) 排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通过地表径流( 不包括雨水管等人工雨水设施)自然排出的雨水比例。

《指南》中提出“排水按建设前自然地貌( 往往按照绿地考虑) 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绿地外的排水量一般为15%~20%;在暴雨发生时,排水量需要适当增加,《指南》提出排水量要控制在40%以内,因此总排水量应控制在15%~40%。

至于雨水设施的设计,仍建议按照我国雨水设计规划中常见的地表径流控制系数40%~50%进行计算。

(4) 净水指标,指通过人工湿地、土地处理和稳定塘等技术去除降雨中各类污染物的比例。

由于该指标贯穿屋顶集雨、绿地渗透和雨水储蓄回用等多个阶段,难以进行分别统计,一般按降水或者径流总量的一定比例来控制。

在具体取值方面,《指南》提出SS( 悬浮物,一般作为净水控制的主要参考要素) 消减应控制在40%~60%,而深圳则提出以汇水面积作为重要因素的径流污染控制量的控制公式:Vwq=10HwRwF 公式(1)其中,Vwq 为径流污染控制总量(m³),Hw 为径流污染控制降雨厚度(mm),F为汇水面积(hm²),Rw 为径流控制系数( 取值为0.005+0.009I;I 为汇水区域内部透水面积比例,取值为60%)。

(5) 回用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利用储存和调节的雨水,供工业冷却、景观浇灌和日常清洁等循环使用的水量。

该指标数值的设置受所处的区域降水环境、用地类型和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美国根据LEED 标准,一般将所节约的50%的雨水作为灌溉用水,而我国的标准相对较低,如深圳光明新城提出回用水量的比例在30%左右,北京提出按商业区、居住区和绿地公园三种用地类型分别设置不同的回用水量( 表5),结合当地的气象资料来看,其回用水比例也基本控制在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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