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管理规定(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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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
前言
为了实现北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联网运行,规范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轨道交通各线路的AFC系统应联网运行,实现乘客在路网内无障碍一票换乘(以下简称一票通),满足一卡通在路网内各线路的统一应用,实现不同运营商经营线路间的互联互通。
第二条轨道交通AFC系统联网运行应统一运营管理模式、票制、票务规定、收费管理模式、清分对帐规则、乘客服务界面、技术规定和业务流程。
第三条轨道交通AFC系统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网络、数据传输和车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四条轨道交通路网应设置自动售检票系统清算管理中心,作为实现轨道交通AFC系统联网运行的运营、票务、清算管理中心。
第五条轨道交通不同投资主体、不同运营商经营线路的AFC系统参与联网运行时应采取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运营模式和清算原则。
第六条轨道交通AFC系统票制采用基本票制和辅助票制。基本票制采用计程票制,辅助票制为计时票制。
第七条路网内发行和使用的车票为轨道交通专用票和市政交通一卡通发行的储值票,车票媒介采用非接触IC卡。
第八条轨道交通AFC系统应采用封闭式收费管理系统。
第九条系统基本扣款方式为进入付费区检票设备检票不扣款,出付费区检票设备检票结算。当运营模式需要时,系统能够支持进入付费区检票设备检票扣款。
第十条AFC系统设计能力应满足超高峰客流量的需要,设备配置数
量按近期超高峰客流量计算,按远期超高峰客流量预留位置与安装条件。
第二章系统结构及各层职责功能
第十一条北京轨道交通AFC系统应由四层组成,分别为:
第一层:清算管理中心系统(ACC)
第二层:线路中心系统(LC)
第三层:车站计算机系统(SC)
第四层:车站终端设备
第十二条AFC系统总体功能主要包括:售检票作业处理、票务管理、运营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清算对帐管理、统计查询管理、网络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用户权限管理以及运营模式的监控管理等。
第十三条ACC应实现轨道交通路网内各运营商的统一协调系统
运行;实现轨道交通系统与一卡通系统间的清算、对帐,各线路间的清分、对帐以及数据处理;实现轨道交通专用票的统一发行及管理;实现轨道交通系统对外的信息服务;实现系统管理和系统安全管理;满足必要的运营模式需求;实现各LC有效接入ACC。
第十四条ACC统一制定联网运行有关的制度、规则和流程,包括收费制度、车票安全保密规则、清算对帐业务规则、车票发行、车票使用及调配流程、运营模式控制流程、参数编码规则、终端设备乘客服务界面的规定和系统接口规则等。
第十五条ACC系统基本功能应包括:收集、统计、分析、查询运营数据;统一对车票进行初始化,进行车票调配及车票跟踪等;与LC 清分对账、与一卡通系统清算对账;完成ACC内部及接入系统间的网络管理;提供与LC系统、一卡通系统及其它系统相连的接口;提供测试平台系统;系统维护;设置并下载票价表、费率表、车票种类、运营模式、联乘优惠率等参数;提供系统标准时钟;接收、生成、上传、下载黑名单;数据备份及恢复,系统灾难异地备份;建立安全密钥体系,生成系统密钥,进行密钥管理;制作、发行系统内使用的SAM卡,完成交
易数据TAC码认证;入网设备注册、认证及授权;ACC系统内用户权限管理等。
第十六条LC接受ACC系统参数及指令,实现所监控线路AFC系统的运营管理并根据协议上传相关数据;与ACC对帐;实现所辖线路票务管理及设备管理;当通信故障等必须由线路独立运行时,LC独立管理所辖线路AFC系统运行。
第十七条LC系统基本功能应包括:监视系统运行状态,收集、统计、分析、查询运营数据;接受ACC的车票调配指令,完成在本线路流通的车票调配;与ACC清算对帐;设置站区功能。接收ACC下载的车票种类、票价表、费率表、运营模式等参数,并通过SC下载到终端设备;对线路间共用车站AFC设备的SC进行(协议)管理;接收时钟信号完成时钟同步;接收、上传、下载黑名单等。LC系统内安全访问控制,系统内权限管理;数据审核、数据备份及恢复;设备入网注册;系统间安全访问控制。
第十八条SC接受LC管理指令,管理本站系统运行。SC系统基本功能应包括:监视和控制车站终端设备运行状态,根据需要启用紧急模式;接受LC车票调配指令,管理车站内车票流通;收集、传输、统计运营数据。接收并自动下载票价表、车票种类、运营模式等参数,接收时钟信号完成时钟同步;数据备份及恢复,用户管理。
第十九条车站应设置售票、检票、补票、充值及查询类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的基本功能应包括:终端设备接受系统参数及指令,完成规定操作及信息提示,生成并上传全部交易数据、审核数据,生成日志数据;按要求存储数据;设备故障自诊断,设备故障提示;当通信故障等条件下独立运行时,数据可通过外部媒体导出,故障恢复后数据自动上传。IC卡读写器支持多SAM模块同时工作,具备4个ISO7816–1/2/3标准的SAM插槽。系统终端设备应满足联网收费的要求。
表1 设备种类及具体功能
设备种类具体功能
自动售票机自动发售车票
半自动售/补票机发售车票、充值、补票及查询
进站闸机
进、出站自动检票、回收车票(出站闸机、双向出站闸机
闸机)、金额显示、操作提示
双向闸机
便携式验/检票机车票人工验票及检票
自动充值机车票自动充值和信息查询;
自动补票机自动补票
查询机车票、路网信息查询
第三章车票
第二十条轨道交通专用票可包括单程票、出站票、往返票、福利票;一日票、区段计次票、区段定期票、纪念票(定值纪念票、计次纪念票、定期纪念票)、员工票、车站工作票、储值票(预留)及其他预留车票等。
第二十一条轨道交通专用票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轨道交通专用票规格采用ISO14443 TYPE A标准。
(二)轨道交通专用储值票、区段计次票、区段定期票、计次纪念票、定期纪念票、员工票和车站工作票等车票规格应符合ISO 14443 TYPE A标准的Mifare® 1。车票封装材料可采用PVC/PE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