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变电所管理制度
2024年变电所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变电所管理制度(一) 操作程序:1. 高压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需双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确保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操作人员需站在绝缘平台上进行,监护人应为值班电工或科值班人员。
2. 停电操作时,应先断开油开关,再拉开刀闸,最后合上刀闸。
送电顺序与停电相反,严禁在负荷下拉合刀闸。
3. 停电后若需装设接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并先用验电器进行验电(验电器在使用前需按要求进行试验并确认合格)并放电后方可进行。
4. 设备检修时,应先停高压电容柜,再停低压(变电所低压除外)及各分盘,最后停PT。
送电顺序与停电相反。
变电所变压器及总盘的停电操作同样遵循此原则,严禁带负荷操作。
5. 若变电所发生故障,应按照预设的故障紧急停电顺序表进行操作。
如发生全站停电,应按照全站停电主合闸顺序表执行。
(二) 运行与巡视检查:1. 确保套管、刀闸、母线、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等设备的瓷质部分清洁无裂纹,无放电现象。
2. 变压器、开关、互感器等充油设备的油面、油色、油温应正常,无渗油漏油现象。
3. 接头、刀闸连接良好,传动机构及设备、线夹等电气金属部件无裂纹、变形、锈蚀。
4. 设备运行声音正常,无异常响动。
5. 设备外壳接地应牢固,无断股锈蚀现象。
6. 监视灯、仪表指示应正常,音响信号应保持良好。
7. 电容器应无放电、膨胀现象。
(三) 收尾工作:1. 详细记录所有操作过程,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2. 保持变电所内外环境整洁,备件、材料、工具、绝缘用具等应摆放整齐。
3. 电缆头应无漏油、放电现象。
(四) 设备包机制度:1. 每台设备需指定固定的包机责任人。
2. 包机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电气或机械维护技能。
3. 包机人应熟练掌握设备技术,精心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4. 定期检查设备性能、完好状况,并做好维护记录。
5. 设备发生故障时,包机人应及时进行抢修。
6. 若包机人无法进行检查,应由他人代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变电所各种管理制度
变电所各种管理制度变电所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施,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各级变电所都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操作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组织管理制度1.变电所管理机构:规定各级变电站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应的管理岗位设置,确定组织关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职工队伍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录用、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管理机制,确保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3.岗位职责制度:明确各级职工的岗位职责,保证变电所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减少组织冗余和重复工作。
4.内部沟通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沟通渠道和方式,提高变电站内部沟通效率,确保信息流通畅和及时。
二、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变电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分工职责,确保变电所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用电、作业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3.隐患排查制度:规定对变电站内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和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明确各级变电所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三、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计划制度:根据变电所的设备维护状况和要求,制定设备的管理计划,包括设备检修、维护、更换等方面的工作安排。
2.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3.设备监测与告警制度:建立设备监测系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告警,以便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4.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制定设备维修流程和管理规定,确保设备的维修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减少设备故障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四、维护管理制度1.巡视检查制度:规定巡视检查的周期和内容,确保对变电所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井下中央变电所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其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原理、供电设备性能、保护装置的原理及其操作方法等。
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停送电工作必须有停送电工作票,值班员按要求填写倒闸操作票,先模拟操作后执行,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手续不完整的或超期的停电申请,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4、停电时,应先断断路器,再拉隔离开关,再断开控制电源开关,然后验电、放电,悬挂接地线,隔离手柄挂牌上锁。
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严禁带负荷停送隔离刀闸,并检查隔离刀闸是否断开。
5、挂接地线应先把地线与接地网连接,然后再和验明无电的施工设备导电部位相连接。
6、停电操作完成后,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电气闭锁和机械闭锁,操作手柄上也必须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警告牌送电,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谁停电谁送电的规定。
7、停电检修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需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会同检修人员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8、送电时,必须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已全部撤离,并由检修人员和值班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
9、倒变压器时,应先将备用变压器一次倒入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合二次开关送电。
10、申请和接受任务电话联系时,双方应互报姓名,问清操作指令,操作人员对操作指令不明或有疑问时,不得操作,若操作过程中听到电话,要立即停止操作先接电话。
11、事故紧急抢修可先操作,事后立即向上级汇报并补办工作票,填写必要的记录。
处理事故时应按规程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12、倒闸操作必须穿戴好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平台上。
13、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时,值班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队部及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博源煤化工湾图沟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中央变电所管理制度
为规范中央变电所无人值守期间设备巡查、检修维护、保护试验以及停送电操作等工作开展,确保中央变电所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础管理部份1、无人值守变电所必须实行上锁管理,巡查维护人员应妥善保管好钥匙,不得将钥匙交予本单位以外人员。
2、坚持《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干部上岗管理制度》。
3、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知变电所内供电现状、设备性能结构原理、设备操作要领以及停送电管理制度。
二、设备巡查1、设备巡查主要由设备检修维护人员负责,每天巡查一次。
2、设备的巡查必须严格按照巡查路线进行,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运行温度、声响、完好状况、接地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巡查结果。
3、在巡回检查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应即将解决,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汇报给项目部值班人员,直到问题解决,方可离开现场。
三、设备检修维护1、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开展,并严格对照《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维护,检修完毕后记录检修内容。
2、检修维护人员每季度应对接地装置进行接地电阻检测,确保接地阻值不大于2Ω。
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挪移电气设备。
4、设备保护功能选择、保护定值调整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四、停送电操作1、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严禁无计划、无申请停送电。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高压停送电制度及两票制度。
3、停送电操作时应由变电所检修维护人员进行分、合隔离或者电源开关以及解、闭锁和摘、挂停电牌。
4、停电前、送电后必须电话汇报调度室及项目部值班人员。
1、变电所检修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参加安全活动,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误操作等责任事故。
3、严格执行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加强要害岗位的安全防范,禁止无证、无关人员进入。
4、努力学习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悉一、二次系统的原理和变电所的供电运行方式及变化,熟悉设备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增强事故应变能力。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井下中央变电所是矿井中的重要设施之一,负责电力供应和分配。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消防安全是井下中央变电所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为了确保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安全,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中设备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人员和设备的危害并确保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
三、责任与义务1.井下中央变电所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工程师、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应全面了解和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相关消防安全措施;2.管理人员需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其对火灾风险的认识和对应急措施的熟悉程度;3.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人员应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可靠;4.所有工作人员在发现火灾或火灾隐患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报警,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控制和扑灭。
四、消防设备与器材1.所有井下中央变电所应配备以下消防设备:–灭火器:根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布局和需要,配置适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便于人员快速使用;–自动喷淋系统:根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大小和设备数量,配备自动喷淋系统,确保及时灭火;–应急照明设备:在火灾发生时,确保井下中央变电所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环境,方便人员疏散和救援操作;–防火门和防火窗:设置防火门和防火窗,限制火势蔓延,确保火灾局限;–应急广播设备:在火灾发生时,通过应急广播设备通知所有人员迅速疏散。
2.上述消防设备和器材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完好可用。
五、消防安全措施1.禁止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严禁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吸烟或使用明火;3.确保井下中央变电所内部干净整洁,不得堆放垃圾和杂物;4.定期对井下中央变电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6.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情况和事故处理经验。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5篇)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变电所正常运行情况下,应实行分列运行,为将规定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变电所分列运行是指变电所双回路母线段分列运行方式,联络开关在分闸状态;地面变电所、风井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各双回路低压供电系统等,均应实行分列运行方式。
二、在供电线路或设备出现故障单回路供电时,可采取并联运行,但必须与地面变电所联系并请示矿机电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同意后按操作票要求实施。
三、母联投运前,必须先断开故障线路并闭锁,并对停电母线分开关进行完好确认检查,正常后合上母联开关,再逐级送电。
四、线路、开关维修后,必须进行相序核对工作,否则不得并联,并及时恢复分列运行供电。
五、以上操作严格执行两人操作制度,副值班操作,主值班监护,每个操作前必须进行手指口述。
六、交接班时要对运行方式进行交接,母联开关应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七、凡正常供电不采用分列运行的,要按重大隐患追究有关责任人。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对其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1. 运行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运行管理的层级完整和责任明确。
2. 日常运行检查制度:规定定期、随机的对变电所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变电所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和安全隐患。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变电所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停电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和沟通协调机制。
5. 检修计划制度:制定变电所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对变电所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7.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提交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变电所八项管理制度
变电所八项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变电所安全生产的管理层级、责任分工、目标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定变电所安全培训的内容、方式和周期,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
3.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变电所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工作程序等,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规定安全检查的频次、内容和方式,明确隐患的发现、报告和整改程序,确保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
5.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规定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和事故责任的追究。
二、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台账管理制度:要求编制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和故障处理情况,确保设备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设备维护养护制度:规定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和具体操作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设备故障处理制度:规定设备故障的报告、排除和记录要求,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准确处理。
4.设备更新改造制度:规定设备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计划,明确评估、审批、实施和验收程序,确保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操作管理制度1.设备操作规程:规定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启动、停止、调整和检修等操作步骤,确保设备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操作票管理制度:规定设备维护、检修和试验的操作票的编制、审核和签发要求,确保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工作票管理制度:规定设备安装、改造和维护工作的工作票的编制、审核和签发要求,明确工作过程和各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四、维护管理制度1.预防性维护制度: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巡视和调试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故障维修制度:规定设备故障的排除和维修程序,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故障的及时排除和恢复运行。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安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可能包括的内容:
1. 火灾防范措施:规定井下中央变电所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措施,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和不安全的电线电缆存在。
2. 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要求井下中央变电所内配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防火分区划定:根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布局和功能,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并规定各区域的防火要求和管理措施。
4. 火灾报警系统:要求井下中央变电所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规定在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启动报警系统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 演练和培训:规定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井下中央变电所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管理责任和监督:明确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建立监督机制,保证消防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之,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火灾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旨在规范消防管理工作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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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的管理制度(5篇)
变电所的管理制度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
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一、运行制度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
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
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
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中央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牌板
中央变电所要害场所管理制1、井下中央变电所是井下供电的场所属要害场所,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本单位全体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保卫,严防破坏,保护电气设备不受损失。
3、门口悬挂“工作重地,闲人免进”字样警示牌,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4、外宾参观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本矿领导带领方可入内,并认真填写记录。
5、观察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否则谢绝参观。
6、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入内,高压操作用具妥善保管,加强防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要做到有备无患。
7、非本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室内的一切设备,否则对于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破坏论处。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为了保证矿井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矿井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矿机电系统领导要定期对本岗位的劳动纪律、各项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2、机电副矿长、副总对本岗位每月检查一次;科长对本岗位每旬检查一次;机电队长、副队长每周检查一次。
3、上岗时要认真填写查出的问题,处理意见,做出限期处理决定,并签写上岗人姓名。
4、对本岗位人员,有“三违”现象的要及时通报批评。
中央变电所配电工岗位责任制1、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和电器、设备、卫生,保证设备,无尘,无油垢,无积水,无杂物。
3、精心操作,业务熟练责任心强,按时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的变化情况,严格遵守规程,停送电安全准确,严禁各种违章作业。
4、确保灭火器材、性能良好,过流漏电保护灵敏可靠,工具备件齐全,电话畅通。
5、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凡参观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及有关人员的带领方可入内,并且履行登记手续。
6、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妥善处理。
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由“三违” 造成的事故,值班人员对此负主要责任。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1、值班制度变电所运行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经考试合格,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1)变电所采取倒班方式,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值班轮流表由所长编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2)当班值班人员应穿戴整齐,并佩戴值班标志。
连续值班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3)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卫、保密、卫生和运行维护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工作及活动2、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单位主管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变电所的交接班时间,变电所不得随意变更。
3)在处理事故和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与异常,应停止交接班。
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工作。
4)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1)变电所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接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
受理和执行中的工作票情况。
(6)其他需要交待和注意的事项。
5)交接时应全面交接,做到模拟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对口交接。
6)接班人员应重点检查的内容:(1)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2)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当前变电所运行状态相符.(3)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4)变压器负荷及运行情况。
(5)电容器组运行状况。
(6)检查中央信号及音响情况.(7)检查直流系统绝缘状况及浮充电流。
(8)检查各种主要表计的指示情况。
(9)核对接地线的装设地点和编号。
(10)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11)其他有关事项。
7)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3、巡回检查制度1)变电所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交接班巡视、正常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1. 安全管理制度变电所是电力系统中的关键环节,其中安全是重中之重的要素。
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变电所运行过程中各种安全要素的保障措施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各类安全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制度。
在实际运行中,应遵循相应的安全制度,执行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的原则,保障变电所的安全操作。
2. 质量管理制度变电所的运行质量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质量管理制度是对变电所运行质量的标准化控制管理,并通过不断的质量监管与改进,提高变电所的运行质量水平。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关键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检验标准与流程,质量验收流程和质量追溯体系等内容。
3. 运行规程制度运行规程是针对变电所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程,包括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指南、维护计划等,旨在规范和提升变电所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在日常操作中,应遵循相应的运行规程,杜绝违规操作的发生,加强变电所安全运行管理。
4. 维护管理制度变电所的维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设备的可靠性、寿命和运行安全性,维护管理制度是对变电所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维护计划、保养规程、维修流程等内容,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5. 设施管理制度设施管理制度是对变电所运行场所、设备及完好率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
通过制定设施管理制度,可保障变电所场所及设备的完好性,为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硬件设施维修保养、场所卫生、环境清洁、设施更新等内容,以确保设施完好。
6. 岗位职责制度岗位职责制度是对变电所工作职责的规范化管理,不同岗位应有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岗位职责制度有助于明确岗位职责的边界和职责分工,提升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7. 人员管理制度变电所的安全运行离不开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人员管理制度是对变电所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以确保人员工作成效和安全。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模版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构,明确消防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提供必要的消防培训。
第四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组织定期消防演练,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疏散逃生计划。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六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配备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并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和布置。
第七条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组织专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事先制定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操作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使用消防器材的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并建立档案记录。
第十二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制定消防疏散和逃生预案,确保员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第十三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十四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建立火灾报警和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及时有效地报警和联络。
第四章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第十五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可靠性。
第十六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详细规定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员工的应急行动。
第十七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第十八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3篇)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为确保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指为确保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安全,维护井下中央变电设备运行正常,消除火灾隐患,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织、协调和推进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职工、劳务人员及访客。
第五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对职工、劳务人员进行定期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力。
第八条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规范;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3. 撰写消防安全管理报告;4. 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修缮;5. 协调应对火灾和其他突发灾害事故;6. 审查新设或改建项目的消防安全设计。
第九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工作经验,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十一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预防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其正常运行;2.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 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确保合规;4. 加强火源管理,防止火源接触可燃物。
第十二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标志和标识制度,明确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1. 安全生产制度:变电所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事关员工人身安全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为此,变电所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以保障变电所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2.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变电所内设备众多且功能复杂,需要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巡检制度、设备备件管理制度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值班管理制度:变电所需要时刻保持正常运行,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值班管理制度。
包括值班交接制度、紧急事件处置制度、应急预案等,以便及时响应突发事件和保障供电连续性。
4. 运行记录与数据管理制度:变电所的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数据和记录,需要制定运行记录与数据管理制度,包括运行日志记录制度、检修记录管理制度、故障数据分析与统计制度等,以便分析和评估运行状况。
5. 故障处理制度:变电所运行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故障和异常情况,需要建立故障处理制度。
包括故障报修流程、故障排除与修复流程、故障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等,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故障,保障供电可靠性。
6. 安全检查与评估制度:为了确保变电所的安全运行,需要建立安全检查与评估制度。
包括定期的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流程、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等,以便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7. 员工培训与管理制度:变电所的员工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需要建立员工培训与管理制度。
包括岗位培训计划、培训考核制度、员工管理流程等,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8. 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制度:变电所是由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员工组成,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制度。
包括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流程、工作任务的分配与协作机制等,以促进团队合作和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八种制度是变电所运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们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保障变电所的正常运行和供电的可靠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提高变电所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降低运行风险,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供电。
变电所的管理制度
变电所的管理制度一、管理体制1.变电所设立专职运行管理人员,负责变电所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变电所设立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
3.变电所实行分级管理,设置主管岗位和工作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4.变电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工作流程1.变电所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包括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2.变电所设立日志记录制度,对每一次设备操作、检修和异常情况进行记录。
3.变电所建立异常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对设备异常情况、事故等进行及时的上报和处理。
4.变电所建立例行检查和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安全管理1.变电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操作、防误操作、电气事故防护等进行具体规定。
2.变电所设立安全培训机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3.变电所建立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定期对变电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变电所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包括电气事故应急救援、设备故障处理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四、设备维护1.变电所建立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档案管理和维护记录。
2.变电所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进行规范,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变电所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报废、更新、更换等方面的规定。
4.变电所进行设备维护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
五、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变电所建立执行监督机制,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2.变电所建立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机制,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3.变电所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管理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及时处理。
4.变电所设立问题反馈和处理制度,对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进行收集、分析和解决。
六、附则1.变电所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过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的讨论和批准。
新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 根据《煤矿三大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 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
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 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 每季进行一次, 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三、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及试验每季一次。
四、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井下杂散电流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
3.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5.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7、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
交接班制度一、各工种岗位必须在工作地点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严禁迟到、早退或约定地点进行交接班, 做到“四交”、“三不接”。
四交: 1.交设备运行情况;2.交设备工具、各种器材、备品备件的数量及完好情况;3.如遇检修, 应交安全措施;4.交上级指示及注意事项。
三不接: 1.交班人员不在工作岗位不接;2、情况不明、记录不全不接;3、清洁卫生不搞好不接。
二、接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巡回检查、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发现问题, 交班人员应同接班人员共同处理, 交班人必须经接班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当班发生的问题, 应当班处理, 不交下一班或少交下一班。
四、接班人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对设备、工具、器材、备品备件进行检查, 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汇报追查。
五、接班人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应向领导汇报处理。
六、交班人发现接班人有醉酒、精神失常等状况时, 不得交班, 应向领导汇报处理。
七、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做到详细、清楚。
变电所八项管理制度
变电所八项管理制度第一项交接班制度1。
交接班双方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
交班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后方可离去。
2。
交接班双方应严肃认真地按照交接班内容进行交接.3。
遇有事故处理或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交接班。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理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或正值指挥下可协助工作。
4.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以下交班准备工作:(1)整理好表报及设备缺陷、检修情况、异常情况等记录。
(2)核对并整理好消防器材、安全用具、工具钥匙、仪表、接地线及备品材料等。
(3)做好清洁卫生。
(4)交接时交清下列内容:1)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及处理经过.2)设备检修、改进等工作情况及结果.3)巡视管理的缺陷和处理情况。
4)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行及动作情况。
5)当值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及有关措施.5。
接班人员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并做好以下工作:(1)查阅各项记录,检查负荷状况、音响、信号装置等是否正常。
(2)巡视检查设备、仪表等,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3)了解倒闸操作及异常、事故处理情况,一次设备变化和保护变更状况.(4)核对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等,检查一般工具,仪表等的完好状况及接地线、钥匙、备品材料是否齐全.(5)后台机的运行情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6)打印机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7)直流系统运行情况:1)各路出线电压、电流是否正常.2)直流系统绝缘情况。
3)蓄电池工作情况。
(8)检查周围环境及室内外清洁卫生状况.6。
遇以下情况不准交接班:(1)接班人员在接班前饮酒或精神异常。
(2)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事故时.(3)设备发生异常,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而未查清原因时。
(4)正处于倒闸操作中.(5)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去.第二项倒闸操作票制度1.为防止误操作事故发生,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
2.倒闸操作必须根据主管部门的通知才能进行.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正值为)监护人,(副值为)操作人,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科长或主管部门负责人监护。
变电所管理制度(4篇)
变电所管理制度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颁发的堆积、制度、措施等。
二、值班负责人是当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____当值人员完成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对当值期间的电气操作、事故处理、检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设置及人身、设备的安全等负责。
三、____完成当值期间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和工程的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四、接受站领导的领导,接受上级领导的领导、监督。
五、掌握本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
接受、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____电气操作和事故处理。
六、负责当值期间设备事故、异常或设备缺陷的上报。
七、负责____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安排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接收工作票,负责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根据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____并监督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在过负荷、天气变化、事故后等特殊情况下,必要时应前往现场检查巡视设备(有人值班和中心基地变电站)。
九、负责____完成当值期间应完成的各种记录、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十、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
值班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对本值人员正确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
二、随时掌握设备运行工况,对设备缺陷的核实结果负责。
三、对本值重大及以上设备缺陷所制定的控制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四、结合班前会内容,负责____做好有针对性的危险点分析,对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对本值电气操作指令及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对电气操作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负责。
六、对所接收工作票所列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安排工作许可人的合理性负责。
七、对交接班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对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安排的及时性、合理性负责。
九、对本值安全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的正确性负责,对完成整改措施的及时性和质量负责。
变电所值班制度一、运行人员必须准时上班,坚守岗位,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依法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消防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依法防控、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内容包括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演练、消防人员培训等。
第四条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火灾防控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火灾隐患排查第五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确定隐患清单并进行修复。
第六条火灾隐患排查应包括井下中央变电所内部和周边区域,对电气设备、线路、用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七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由专人负责,记录排查过程和发现的隐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发现严重火灾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用。
第十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和布局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第四章消防演练第十三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应急能力和疏散逃生技能。
第十四条消防演练应事先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和要求。
第十五条消防演练应包括火灾报警、组织疏散、灭火救援等内容,全面检验应急预警和救援机制。
第十六条消防演练结束后,需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消防预案。
第五章消防人员培训第十七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应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基础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培训、灭火技能培训等内容。
第十九条消防安全培训应根据岗位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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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变电所管理制度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一、设备的运行1、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说明书和其它各种技术资料,深入了解设备的各种技术性能。
并制定出设备使用的操作规程,对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者必须经学习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
2、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要做到“三知、四会、五严”合理使用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
3、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各种电气保护,机械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防爆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不合格者不准投入使用,并认真记录备查。
4、设备的运行环境应符合设备运转要求。
二、设备的维护、保养1、日常维护保养(以设备运行人员为主)A 对设备环境卫生进行清除、打扫;B 通过看、听、摸、闻等方法掌握设备运行情况;C 通过仪器、仪表记录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变化情况;D 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E 要详细、准确汇报设备的故障点和故障现象,以便维护工能快速判断故障类型并得到及时处理。
2、一级维护保养(以维护人员为主、运行人员为辅)A 对设备局部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检查、查看各部件磨损情况;B 彻底清理设备外表和设备内部杂物,对各油、水、气管路进行疏通,清洗各部件油渍、水垢、灰尘等,对漏油、漏水、漏气等部位进行处理,更换密封圈等;C 对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故障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排除,做到故障不过夜,设备不带病运转;D 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原则,并认真做好记录。
3、二级维护保养(以维护人员为主)A 对设备各部件间隙磨损情况进行测量检查,确定各部件运行情况,零部件是否更换;B 对磨损超限部件进行更换处理;C 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调整;D 对设备油液进行更换,对油箱等部件进行油渍、灰尘或杂物的清理;E 实施设备中修、大修检修规定项目;F 设备检修保养执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为了贯彻有关天安公司、矿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吸取事故教训,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根据本岗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一旦发生,司机要立即向机电部和生产调度部进行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并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二、发生事故后机电部长要积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事故性质、影响程度,机电部通知事故责任人、事故发生时的当班人员、值班干部等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事故分析。
四、参加事故分析的人员,要如实反映当班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部位及原因,具体操作事项及人员安排情况,不得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推卸责任。
五、分析事故必须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参照《盈盛煤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
电气试验制度一、电器试验工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试验人员必须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试验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大家讲解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三、使用携带式仪器工作时,应保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且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四、测量电压时,应注意电压等级是否匹配,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检查时应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
五、电缆绝缘和接地电阻,每半年摇测一次。
继电保护调试或试验应向机电部提出申请,协调进行。
六、每次试验后,应将试验数据如实记录备查。
停送电管理制度一、高压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有丰富经验的电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二、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供电设备停送电程序或具体的工作布署要求进行操作。
三、停送电操作低压必须有停电报告,高压必须严格执行二票制度,按操作票操作顺序进行,不得无票操作。
紧急事故处理,不受此限。
但事后必须汇报,并补齐手续。
四、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三相短路接地线之规定。
并在停电设备上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识牌。
五、事故停电未查明原因严禁强行送电。
六、严禁约时停电和送电。
七、全矿计划停电、拉闸限电和矿所管辖的电气设备、线路检修时,停送电人员应执行机电部下达的停送电操作命令进行操作。
定期检修制度1、机电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检修,要编制检修计划和填写检修总结。
2、电气设备规定大修间隔时间为一年一次,中修半年一次,小修一个月一次。
3、小修为紧固电气设备表面螺丝,处理设备完好,对低压柜进行检修、摇测电缆绝缘、清除灰尘,检查更换电气零部件等。
4、中修除小修项目外,对主变压器进行检修、摇测,检修出线柜、摇测电缆绝缘。
5、大修,除小修和中修外,对进线电缆摇测绝缘,检修高压柜清扫母线,紧固螺丝,保护试验。
6、日常维护以变电所值班人员为主,对所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小修的计划之中。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要害场所要严格加强管理,非机电部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入内。
二、凡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到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否则予以谢绝。
三、除要害工作人员外,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持证进行登记。
四、未经矿主管部门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要害场所进行记录、拍照、绘图。
五、发生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行积极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
六、配齐、配足消防器材,预防火灾发生。
七、岗位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特点和操作方法。
认真执行本岗位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岗位责任制度1、在机电部的领导下,负责变电所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工作。
2、设备重地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杜绝不相关的人员入室参观。
3、停电时必须查明原因,待来电时立即按程序启动。
4、随时检查各类仪表情况。
发现有异常反应立即向调度部和主管领导汇报。
5、维护和操作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7、有权拒绝无手续和非工作人员入室参观。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变电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职责,按章作业。
2、变电所遇有操作,设备异常及事故要在科值班人员及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迅速处理,电工协助。
3、高压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按工作票执行,按操作票操作。
4、变电所值班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操作和事故处理均按规程规定执行。
5、值班巡检时,必须保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二)、操作:1、高压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两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使用合格安全用具,站在绝缘台上,(监护人有值班电工,或科值班人员)2、停电时,先停油开关,再拉下刀闸,最后拉上刀闸,送电时,程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3、停电后,需打接地线时,必需使用合格绝缘用具,用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必须对验电器按要求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放电后方可操作。
4、检修停电时,先拉高压电容柜,再停低压(变电所低压除外)及各分盘,最后停PT。
变电所变压器及总盘,严禁带负荷停电。
送电时相反。
5、变电所如发生故障时,按故障紧急停电顺序表操作,如发生全部停电时,按全部停电主合闸顺序表操作。
6、高压跳闸后查明原因,经处理后方可送电。
(三)、运行巡视检查:1、套管、刀闸、母线、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等设备瓷质部分应清洁无裂纹和闪络现象。
2、变压器、开关、互感器等充油设备油面、油色、油温度正常。
外壳应清洁,无渗油漏油现象。
3、接头、刀闸接触良好,传动机构及设备、线夹等变电金具应无裂纹、变形、锈蚀现象。
4、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声音正常,无异响。
5、设备外壳接地牢固,无断股锈蚀现象。
6、各种监视灯正常,仪表指示正常,音响信号应良好。
7、电容器无放电、鼓劲涨现象。
8、电缆头无漏油、放电现象。
(四)、收尾工作:1、认真填写各种运转的操作记录。
2、保持变电所室内外清洁、备件、材料、工具、绝缘用具等放置整齐。
设备包机制度一、每台设备必须有固定的包机人。
二、设备包机人必须是执证上岗的电气或机械维护工。
三、包机人必须刻苦钻研技术,精心维护保养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
四、包机人必须按时检查所包机设备性能、完好状况。
五、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六、如果因某种原因包机人不能进行检查时,单位要安排其它人代检,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七、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包机人要积极主动抢修。
八、因工作粗心或不负责任,设备发生故障,包机者要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九、包机人要熟知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保护等。
十、大型设备包机者必须在所包设备上挂完好牌和包机牌,其它机电设备要张贴包机牌,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一、机电矿长每月一次到岗位进行检查,并且不定期岗位检查。
二、机电部长每月一次不定期进行岗位检查,检查文明生产,检查安全运行。
对变电所设备运行、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副部长每月两次对变电所设备运行情况、人员上岗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本部门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向矿有关部门及时反映。
四、分管技术员每月至少两次,对变电所设备运行、人员上岗、司机操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对设备缺陷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向矿有关部门及时反映。
五、设备如发现问题,机电部应组织人员处理,如系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机电部干部应亲临现场并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
六、认真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
巡回检查制度为了使电器设备运行良好,随时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1、配电室工作人员在设备正常运行中,每1小时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分矿调度室和专管人员汇报处理。
2、认真检查高压开关柜电流、电压是否正常。
3、检查变压器的温度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声音、油位是否保持正常运行。
4、检查无功功率补偿柜电流、自动、手动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馈线柜的电流、电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检查电源进线柜的电压表,油断路器和导一关运行是否正常。
7、检查计量柜的电流互感器和PT柜的电压互感器运行是否正常。
8、巡回时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机电设备专管人与机电负责进一步现场检查,确认有异常需抢修时,应立即执行程序抢修,并做好详细记录以备后查。
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盈盛煤业变电所操作规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