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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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的与宗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目标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广大师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创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此办法。
二、实施原则
对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考评工作组对每位党员的表现进行每学期初次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分由普通群众评议打分和支委评议打分两个部分相加组成;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群众打分和支委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对于考核成绩在60以下的党员,视为考核不合格。支部对这些党员将分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重点教育。
四、考核办法
1、根据党章和金融办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党员的政
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2、党员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群众监督。
五、具体标准及相应分数
见“金融办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考评标准”表
六、考核程序
1、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
2、每年初由党小组负责人向支委提交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党员考勤、旷工情况有无的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以及党群活动的情况记录、有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记录)。
3、根据党小组提交的以上记录,结合自己的主观判断,从科室中民主推选出4-5名代表群众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并针对每个考核项目给出具体的分数。同时,支部委员会给本支部每个党员打出考核分数。
4、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打分,对每位党员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同时,在每年12月份左右对上一学年度的两次考评进行总结,得出每位党员的最终得分。其中年度总分在90(含90)
分以上为优秀,80(含80)分为良好,65-70(含65、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评领导小组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将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党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7、预备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制度
1、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2、对在党员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支委应该给予必要的提醒,对其进行谈话;若在年终考核时总分仍不合格,将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若经了解,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组织审批备案后,视情况考虑对其给与纪律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视情况考虑限期改正、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八、考核时间
6月份,7月初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