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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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要怎么写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负责人。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2003)×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特提起上诉。上诉请求:请求撤销××区人民法院(2003)×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改判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南宁市郊区人民政府所发××××。上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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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得到大家的重视,比如说今天我们谈到的这个问题,▲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也许很多人还不明白行政上诉第三人是什么。接下来,的小编将带领大家进行相关的了解,希望大家能帮助到大家。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特征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三、行政诉讼第三人法律地位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但是因第三人有类似于
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相同,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因大部分均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几乎和原告相同;而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行政诉讼被告不得反诉及不能在行政诉讼期间向原告和证人自行搜集证据的限制,类似于被告的第三人因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中所处的地位,也可能有这样的限制。在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情形下,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被告相同,在享有相应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受相应的限制。
▲四、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南宁市××区××镇××坡四队、五队、八队、九队、十队、十一队、十三队、十六队。
法定代表人:
四队队长:××、××十队队长:××、××
五队队长:××、××十一队队长:××
八队队长:××十三队队长:××
九队人长:××、××十六队队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南宁市××区××街道办事处××村××队
负责人:××,队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宁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