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建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报建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报建范围1. 凡在本地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工程项目报建。

2. 报建范围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三、报建程序1.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2. 报建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文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6)资金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并颁发《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通知书》。

四、报建内容1. 工程名称;2. 建设地点;3. 投资规模;4. 资金来源;5. 当年投资额;6. 工程规模;7. 开工、竣工日期;8. 发包方式;9. 工程筹建情况。

五、监督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工程项目报建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2. 报建人应如实提交报建材料,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
版】
1. 背景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建设部制定了最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

2. 目的
该政策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保证项目的合
规性和可行性,并加强项目审批过程的管理。

3. 政策要点
- 报建要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
信息、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须提交的材料。

- 报建流程:详细描述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流程,涵盖了报
建申请、审查、批准等各个环节,以确保程序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 合规审查:强调了对报建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包括项目符合性、设计文件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 可行性评估: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评估项
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行性,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 项目审批: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以保证项目审批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 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制度,加强对报建和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4. 实施与效果评估
为确保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效果评估,建设部将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结论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和执行该政策,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 参考文献
- [引证来源1]
- [引证来源2]。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报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报建的定义和内容1、工程报建是指在开始进行工程建设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和材料的报告。

2、工程报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工程概算、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工程报建的程序1、报建前期工作(1)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范围、投资规模、经济效益预测等。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控制措施。

(3)编制项目预算和设计方案,明确工程规模、设计要求等。

2、报建程序(1)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其编制报建资料。

(2)提交工程报建资料至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3)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报建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程建设。

四、工程报建的管理要求1、报建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确保报建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报建资料的编制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确保数据和内容的准确性。

3、工程报建材料的保管要严格,避免丢失和篡改。

4、工程报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五、工程报建的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工程报建工作,建立健全报建管理制度。

2、报建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专业人员进行,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

3、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建设规范进行报建工作。

4、报建材料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对涉密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工程报建的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报建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避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建材料要予以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七、工程报建的奖惩办法1、对认真负责、工作认真严谨的工程报建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报建程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报建,诚实守信;(二)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三)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四)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范围:(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发包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告手续,方可进入建筑市场;(二)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或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相关资料;(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相关资料;(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受理;(五)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或不予受理;(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许可证》。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内容:(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十)其他需要报建的内容。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或者伪造。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报建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简述工程报建制度

简述工程报建制度

简述工程报建制度一、工程报建制度的基本内容1.工程报建范围:工程报建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运输设施等。

凡涉及土地、资源、环境、安全等关键问题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建。

2.工程报建程序:工程报建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环节。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前,必须按照程序逐步报建,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施工。

3.工程报建内容:工程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计划书等。

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确保工程按照规定进行。

4.工程报建监督:工程报建监督是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检查和监督,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

监督单位可以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工程报建制度的重要意义1.促进工程建设规范化:工程报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统一规范工程建设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通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

2.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报建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报建资料,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通过审批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工程报建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项目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单位在报建过程中,要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等因素,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工程建设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工程报建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三、工程报建制度的完善建议1.建立健全工程报建标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报建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确保各类工程项目按照标准进行。

工程报批报建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报批报建活动。

三、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工程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建设。

2. 安全性原则: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

3. 质量优先原则: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 公开透明原则:工程建设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报批报建程序1. 项目立项:项目业主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2. 规划审批:项目业主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设计审查:项目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提交设计方案及图纸,经专业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4. 施工许可:项目业主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材料。

5. 开工报告: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项目业主应向有关部门提交开工报告,明确开工时间、工期安排等信息。

6. 质量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由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7.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五、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项目的报批报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报批报建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和报建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移交等阶段。

第三条建立报批报建管理机制1.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统一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规定和流程。

3. 定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应逐级报批,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3.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包括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移交等环节。

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颁发证书和批文后,方可开工建设。

3.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中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做到有序推进。

3.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情况、质量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移交1.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验收移交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责任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保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广东省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广东省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广东省工程报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工作。

三、报建管理机构广东省报建管理机构设立在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广东省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工作。

四、报建程序1. 工程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报建管理机构报送工程项目建设规划书,并申请报建审批。

2. 报建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工程项目建设规划书后,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其合规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3. 审查通过后,报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报建审批,并颁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许可证。

4. 工程建设单位在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许可证后,方可着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

五、报建内容1. 工程项目建设规划书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等相关内容,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 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材料应当包括工程项目建设规划书、施工图、设计图纸、环评报告、安全生产方案等相关资料。

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六、报建监督1. 报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报建审批工作的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2. 报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报建管理机构的监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

七、报建违规处理1. 工程建设单位如果发现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报建管理机构报告。

2. 报建管理机构应当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违规单位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理。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报建管理机构有权撤销工程项目的报建许可证,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工程项目报建工作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工程报建制制度

工程报建制制度

工程报建制制度一、工程报建的定义及相关原则1. 工程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有关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计划、设计方案、技术资料和相关手续的过程。

2. 工程报建的原则包括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审慎严谨、质量第一等原则。

二、工程报建制度的内容和程序1. 工程报建制度的内容包括报建程序、报建资料、报建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2. 工程报建程序一般包括如下几个环节:项目概况报告、项目立项申请、项目选址和规划审批、项目环评报告、项目用地批准、项目规划许可、项目建设和施工设计、项目招标、施工许可等环节。

3. 工程报建流程一般是由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按照各个环节逐步推进,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否则将被拒绝报建或停止工程。

三、工程报建制度的重要性1. 工程报建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2. 工程报建制度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程序和规定。

3. 工程报建制度是规范建设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重要制度。

4. 工程报建制度是完善工程管理体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的有效途径。

5. 工程报建制度是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的关键环节。

四、建立和健全工程报建制度的原则和建议1. 建立健全透明公开的工程报建制度,确保一切操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加强工程报建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3. 建立工程报建质量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工程报建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严格执行工程报建制度,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5. 强化工程报建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作,促进各相关方的协作和沟通。

五、工程报建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效果1. 工程报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和统一工程建设过程,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 工程报建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能够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报建制度

建筑工程报建制度

建筑工程报建制度建筑工程报建,即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建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确保建筑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技术标准以及安全、环保等要求。

一、报建程序1. 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业主或开发商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预期目标、投资估算等。

2. 初步设计与审查:根据项目建议书,进行初步设计,并将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3. 环境影响评估: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4. 获取土地使用权: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5. 提交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后,需经专业审查机构审核合格。

6. 申请施工许可证: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7. 开工前的准备: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挡、临时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准备等。

8. 开工报告:在施工前,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并获得批准。

二、报建材料1. 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批复文件。

2.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3.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

4. 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

6. 安全生产方案及应急预案。

7. 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三、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报建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所有程序和材料的合规性。

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报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施工、吊销许可证等。

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结语建筑工程报建制度是确保建筑工程合法、安全、高效进行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格的报建程序和细致的监督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
版】
一、目的与范围
本规定旨在规范建设部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的要求,保障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部辖区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

二、报建程序
1. 项目报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

2. 报建机构应向建设部提交报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项目资料和证明文件。

3. 建设部依据报建申请的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报建机构发放审查意见。

4. 报建机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报建申请及相关材料。

5. 建设部根据整改完善的报建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并作出最终审批决定。

6. 报建机构获得建设部的审批决定后,可继续进行工程建设项目。

三、报建材料
1. 报建材料应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土地使用证明、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等内容。

2. 报建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规模,提供完整、准确的报
建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报建费用
1. 报建机构在向建设部提交报建申请时,应支付相应的报建费用。

2. 报建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建设部另行制定和公布。

五、监督与处罚
1. 建设部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的监督,确保报建程
序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 对于违反报建规定的行为,建设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版】》的内容要点,详细规定请参阅正式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报建工作制度

工程报建工作制度

工程报建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报建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报建。

第三条工程报建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报建内容第五条工程报建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工程报建申请表;(二)建设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六条工程报建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其负责人;(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编号;(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的编号;(六)其他需要申报的内容。

第三章报建程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报建申请。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工程进行备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报建档案,定期对工程报建情况进行公示。

工程报建制度规定

工程报建制度规定

工程报建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中的报建行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报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的申报和报批要求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报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科学原则,依法合规地操作,并进行资质审核和验收。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工程项目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报建过程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得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不得擅自修改报建资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报建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报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章工程报建流程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工程项目报告。

第九条工程项目报告应当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设计方案、可行性分析及预算、竣工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工程项目报告后,依法进行审核,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二条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批结果,如制定拟建工程项目变更意见,以便建设单位作出调整。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工程建设,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汇报进度。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出具竣工报告。

第十五条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发给工程建设许可证。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许可证是工程项目开工和竣工的重要凭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许可证上规定的内容。

第十八条审批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报建工作管理制度

报建工作管理制度

报建工作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快速,各类工程项目纷纷开展。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报建工作的管理,提高报建效率,规范报建程序,确保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制定本报建工作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报建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供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报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

三、工作程序1.报建前的准备工作(1)项目立项: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的要求,项目立项申请需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目标、投资方案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核准。

(2)工程规划设计: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工程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的要求,包括土地利用、建筑面积、建筑风格等,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3)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并向相关部门提交评价报告。

2.报建审批程序(1)递交报建申请:向相关部门递交报建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现场勘察: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报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工程地理位置、土地规划情况等。

(4)审核意见征求:相关部门需要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综合审批意见。

(5)审批决策:相关部门根据综合审批意见,决定是否批准报建项目。

(6)发放报建批复文件:相关部门将审批决策结果通知申请单位,一并发放报建批复文件。

3.监督管理程序(1)工程建设监管:报建项目获得批准后,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确保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2)质量安全监督:相关部门将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

(3)进度监控:相关部门将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要求申请单位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和证书。

四、责任分工1.报建申请单位负责准备和递交报建申请材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02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开发保健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和前期报建工作的特殊性质,减少因前期报建工作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设计到的各个部门及具体办事人员;第3条做好项目开发的战略研究、节奏安排与控制及项目开发过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1、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做好开发战略研究,合理安排开发节奏,以取得最佳的投资回报;2、通过对当地市场状况的充分调查与研究,结合项目的各种指标和公司的战略要求,对项目的分期发展、入市时间、产品定位、客户定位等做作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力求最后形成可执的最符合市场需求的适度超前的方案;以公司项目开发利润最大化和为城市发展做贡献为基本出发点;3、项目开发过程各种手续办理;从土地取得前、后,土地建设开发前、后,产品销售前、后各种手续的办理;4、前期开发报建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而繁琐的工作环节,一个项目的完整开发,其间需要办理的手续约为100多项需要加盖100多个公章左右,须要配备专业人员及时跟进,妥善处理各对口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5、前期开发部的工作人员除需要熟悉掌握前期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外,根据其工作性质需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性、主动性、积极性、开拓性素质,并不断提高其社会应酬能力;第4条项目开发过程中做好承包单位的评价、选择、监控与质量验收工作;1、在行业分工越来越细致的今天,公司的主要职责应集中定位为投资商,对资源的整合和合理利用,力求得到最高的资本回报率是主要的工作目标,对相关开发工作的下游工作,参照发达国家的成熟机制,以发包形式交给专业的公司进行操作;2、目前,项目开发公司主要的外包工作有:3、材料/设备采供——供应商戡查、测绘工作----戡查、测绘单位工程建设工作------建筑承包商设计工作-------------建筑设计院、景观设计院、市政工程设计院等策划、销售工作-------------销售代理公司、顾问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公司4、与承包单位的工作执行主要是在前期项目开展前的评价、选择、确认,后期的工作开展、工作配合、工作监督以及工作成果检验的工作;5、在与各环节供应商的接洽和选择、谈判中,需要前期开发部门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把关,公司最大的精力应放在对各种资源的整合上,各承包单位都只是我们为成功完成项目开发的一个资源而已,我们要对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就需要我们充分具备各供应商的各种专业知识和比他们更高的统畴能力;而这种能力,也是公司的一种很好的资源;第5条市场调查、分析、产品定位以及产品研发工作;1、市场调查、分析:1)市场数据收集与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区域行业动态的把握,同业市场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市场机会点、危胁点的调查与分析;2)建立区域同业楼盘数据库,对区域内可能对本项目销售工作形成影响的项目进行不间断性跟踪;分析区域畅、滞产品,为项目产品研发和顺利开发提供参考;2、产品定位与研发:1)根据对市场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对拟开发产品进行研发,力图开成最具合理性的产品建议;2)根据地区消费习性及行业前沿的设计理念,对拟开发产品进行研究,形成意见,指导设计院设计,本部分工作由我司、策划代理公司、设计院共同参与,由设计院形成方案;第6条项目品牌、形象包装策划工作;1、根据市场调查的分析和研究,作好客户的准确定位,根据结合策划代理公司的营销策略建议和公司的品牌需要,对项目的推案进行项目品牌、形象包装策划;2、开发项目的品牌、形象的包装策划开发部门应在项目营销策略形成同时一并加以执行,结合策划、代理公司的专业性建议,从市场的实际出发,根据公司的发展理念作整合,做到项目品牌、形象的包装与营销策划的有机结合,为项目的行销推广助力;第7条数据收集、政策研究工作;1、做好数据的收集与政策的研究主要针对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法规的收集与研究;2、本项工作主要对在执行的相关行业政策的研究和应用,收集国家新近发布的有关房地产业的政策,分析即将或可能出台的相关政策,研案并提出合理利用政策机会的可能,以及风险和规避方法;3、房地产是一个与国家政策关系十分密切的行业,与行相关各部委所制定的新的行业政策、行业标准的执行,都可能对房地产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些内容包括行业标准、金融政策、交易规则以及土地政策等等;4、前期开发部需要有明锐的、宽广的视野,对各种可能用用的资讯进行整理与分析;在以后公司成长壮大之后,应该建立专门的政策研究机构,对此进行跟踪研究;第8条寻找项目、培植资源并提供可行性研究结果工作;1、公司的发展一定需要有长远的规划,一个项目的操作,除了为公司的投资赢得回报之外,还应注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为公司寻找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亦为开发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2、利用已经有的社会资源、人脉资源,广泛收集市场最新的投资机会,并对项目进行初步的调研,向公司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公司的发展提供选择;3、选择合适的项目将为公司的将来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4、在前期开发部执行本项工作时需要充分的培植社会资源,因为社会的优质资源大都掌屋在少数人手里,所以取得资讯相对需要付出费用;向公司提供可研结果后,由公司进行结综合性考量;第9条公共关系、人脉资源的建立与维护工作;1、主要针对与房地产相关的政府职能部分的工作联系,与职能部们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收集区域与行业相关的资讯,与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联系与沟通,培植良好的社会关系;2、主要与以下相关部门:3、一级政府省、市、区、镇、街道办等、计委、国土地资源局、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拆迁部门、房地产管理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税务局、消防队、环保局、其它政府所辖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单位、开发区内大型公司、房地产产业协会、其它同业公司;4、本项工作亦为前期开发部工作的重点,特别在与政府部部的沟通和谈判中,需要有相当的智慧和很高的沟通技巧,为项目的发展争取最优的指标,处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相关利益平衡;事关项目的顺利发展的经济利益;第10条完成相关工作的后评价;1、在前期开发部完成前期开发工作的各项工作之后,有一个工作环节相当重要,那就是对工作的后评价,后评价就是对前期工作不管成败结局的种综合性验收;开发部门在完成一个项目的操作或完成一个阶段性的工作之后,都需要对前期工作的过程进行检讨、评价;2、对公司而言,为公司的后续经营提供可借鉴的参考依据,检核决策和经理的检讨依据;对个人而言亦为自我检讨自我提高的一个良好办法;第11条参与相关部门的策划、论证、协调会;1、本项工作属开公司内部横向沟通,前期开发部作为公司前期工作的执行人、决策建议人,当尽可能参加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横向沟通,参与公司工程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对相关议题的论证会、协调会和策划会,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项目良好开发的建设性建议;2、在项目开展工作中,开发公司内部各部门对所执行的项目细项工作必有多次的研讨会、方案论证会,财务会议等等,前期开发部以自身的对市场的了解以及专业角度对以上各项工作,做出相关建义;第12条办理工程报建手续时,由前期开发部填写工程报建审批流程表GCGL-表02,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第二章前期报建职责第13条贯彻执行国家、开发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划设计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公司有关前期工作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贯彻执行;第14条监督控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全部与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土地局、计委、建委、工商、规划局等的各种手续工作及时间安排;第15条办理前期调查工作,进行开发项目的测算评估,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及评估报告,参与配合前期策划、测算和拟定各阶段规划建议书;第16条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收集、汇总对规划设计的意见和产品的意见,审查开发项目委托设计任务书及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成果,对设计成果的质量进行全面把关;第17条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工程前期各专业合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技术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具体项目前期各项报批工作;第18条制定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工程前期各项费用支出,组织工程前期人员完成所规定的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质量负责;第19条贯彻和落实国家和当地有关征地拆迁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接受征地拆迁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行业管理;第20条制定公司在征地拆迁管理方面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监督与土地方协调工作及拆迁手续的办理;第21条按照拆迁细则及各项政策规定,监督受托单位制定的拆迁方案、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在拆迁工程中进行专业监督管理;第22条对公司选择的受托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公司委托社会拆迁拟签定的拆迁合同行使监督职能,接待有关拆迁方面的来信、来访,做好信访工作;第23条与设计院沟通、协调,进行楼盘结构、室内室外效果等建筑设计,把握市场要求,确定项目户型、外观、室内装修等风格、层次的定位及结构设计和效果设计,配合报审工作,参与图纸会审核和重大设计变更;第24条负责公司开发项目的建筑技术、建筑质量、建筑成本及工程前期的技术决策的全面把握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审查项目设计出图计划;第25条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程序,具体开展建筑规划工作,调查用地现状,委托设计控规、详规、建筑总规、单体方案、人防、绿化规划方案并进行方案初审和报批工作;第26条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程序,具体开展市政规划工作,调查市政现状和条件,负责委托设计电力、电信以外各市政专业规划方案和市政规划方案的项目综合并进行初审和报批工作;第27条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程序,具体开展电气规划工作,调查供电现状和条件,合理布点,申报方案,用电报装等;第28条起草大型公建委托设计任务书中设备专业的设计条件,并对其初步设计中设备专业进行初审,并组织对住宅单体及大型公建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和复审;第29条确定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中各市政站点的位置,负责新建小区大型锅炉房设计,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第30条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专业协调、专业支持、专业技术输出,配合规划部门召开市政协调会,并出会议纪要,协助完成市政管网综合图的会签;第31条具体负责设计进行项目设计和招标、协调工作,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预测面积,提供销售所需数据和图纸,负责各项手续的具体报审工作;第32条负责工程前期的档案、文件、图纸等资料的收发、归档日常管理工作及工程类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整理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及归档工作;第33条负责准备各项手续所需文件,对专业性费用审批并报负责人签字;第二章前期准备管理第34条初步开发方案的确定;1、选定项目: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寻找、筛选房地产项,根据项目性质洽谈合作或者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确定投资条件;2、了解情况:工程管理部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单位对房地产项目用地进行现场勘查,初步了解房地产项目周边市政配套情况;3、买图测绘:前期开发部负责到测绘主管部门购买项目用地地形图,对比确认项目用地实际情况,如需重新测绘的,应委托测绘单位进行重测或补测;4、初定方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公司的开发意向,初步确定项目开发方案,进行初步开发方案设计;5、签订意向:投资条件满足项目开发要求,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与受让项目方签订项目开发合作意向书;第35条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立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通过项目的立项审批,获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证件办理: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3、土地年限:根据土地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等;第36条建筑施工阶段;项目建筑施工阶段是公司委托建筑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也是项目开发建设的重要阶段;做好通过招投标工作,确定建设施工单位;保证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开发成本,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纠纷,确保工程质量,密切注意建设工程的进展,定期视察现场,加强有效的工程监理,直至竣工验收;第37条产品销售阶段;产品销售阶段是项目在竣工之前进行商品预售,是项目开发回收资金,实现赢利的重要保障,决定着项目开发的成败和公司的根本利益,应根据当地政府机构的规定尽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产品预售期房预售;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强,目前只有在房屋主体结构竣工后,才能进入营销阶段现房销售;根据房产开发产品的用途不同应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一般来说,商品住宅应以成套出售为主;写字楼、商业用房、酒店、工业厂房,通常是租售并举,以出租为主;第三章前期报建管理第38条为确保项目建设前期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各部门对前期报建的协同配合,在项目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前期报建工作组”;组长由前期开发部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具体组织报建材料的人员担任;第39条资料收集:前期开发部根据项目报建程序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将项目报建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报审资料和形成的各类公司内部资料,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分类编号、装订成册,提交行政管理部统一归档保管;第40条前期工作组职责:4、政策研究:根据国家和当地相关政策、法规、当地投资优惠政策和建设项目的特殊优惠条件,为建设项目争取最大开发建设优惠条件,并负责办理减、免优惠条件的落实情况;5、工作计划:根据公司建设项目开发计划规定的建设进度和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规定的报建程序和流程,工作组负责制定前期报建程序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6、资金计划:根据公司开发计划规定的项目建设进度,政府各职能部门规定的缴费项目、标准、数额、时间,工作组负责制定前期开发报建手续的年度/月度资金计划,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7、小组例会:每周一上午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每周例会;会议内容主要是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商讨解决报建工作难点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形成“每周例会会议记要”,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下发;8、工作汇报:工作组全体成员每周五下午负责各自提交“每周工作简报”,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整理汇总工作组的每周工作简报,每月底前根据每周工作简报整理汇总外联工作效果分析报告,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决策下月工作;9、专题会议:在前期工作中如遇工作组无法处理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工作组可向项目管理委员会申请召开有关疑难问题的专题会议,由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商讨解决办法和策略;第四章前期调研管理第41条营销策划部负责建设项目的调研任务和工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即“项目未动,策划先行”;研究拟建项目的投资价值,避免失误,降低风险,节省成本,满足需求,为成功开发建设和销售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公司品牌建设发展;第42条调研方式:根据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委托专业公司调研和公司组成调研小组自行调研两种方式;对根据项目需要对调研结果可邀请相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与论证确定风险等级、进行资源评估等,为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可靠依据;第43条报告编制:对项目立项需要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组织公司员工自行编制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编制;第44条调研内容:1、收集当地政府编辑的近年政府年鉴,核实项目招商和规划情况;2、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宏观因素分析;3、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拟建项目的目标客户群体,并对其年龄、性别、职业、分布、文化特征、爱好需求、家庭成员结构等进行定位分析;4、对周边区域楼盘进行销售价格、周边环境、配套服务等因素进行竞争分析;5、调查目标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布局、房型、装修等进行产品分析;6、调查目标客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景观设计、会所设施等进行分析;7、研究预测拟建项目的市场走向,对整体市场实际需求状况进行分析;8、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对客户心理价位,以及价格影响因素进行分析;9、根据项目的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投入产出、产品价值、投资回报率等分析;10、调查目标客户的消费因素,对项目资本运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11、通过调研情况对产品及客户进行定位分析;第45条通过调研分析和评估,明确主体,根据政府下达的规划设计任务书,编制项目的设计规划设计要点提交规划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第46条收集整理项目前期调研产生的所有资料编卷、归档、保管;第五章项目公司设立第47条根据建设项目的需要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并办理开发资质;第48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收集、准备设立项目公司要求的法人代表身份证、股东身份证、股东证明、出资证明、验资证明、公司章程、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合伙协议等及其它需要的报审材料,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第49条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验资报告、验资证明、审计报告、银行开户及贷款等工作;第50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办理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国税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证件;财务管理部负责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银行贷款等手续和证件;第51条前期开发部负责根据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要求办理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准备各报审资料;证书申领手续办理:1、在工商营业执照领取规定时效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批准文件,到建委设局“开发办”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初审、备案手续;2、到建委设局“房地产处/科”办理开发资质审批,主办人跟进了解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即使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一、二级开发资质须到省厅办理;第52条公司年检: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公司“审计报告”,行政管理部负责准备年检资料,并按时办理年检手续;第53条资质年审:前期开发部负责根据“房地产处”制订的企业资质年检计划和有关政策及规定时间,持相关手续准时到“开发办”办理年检手续;第54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公司设立、资质申请及年审的全部资料,编卷、归档、保管;第六章项目立项申请第55条前期开发部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立项需要的全套资料手续,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向当地计委或发改委或城建委呈报,并跟踪办理;第56条立项申请办理程序:3、向当地计委或发改委或城建委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并按规定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填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立项登记备案申请表;4、市计委同市规划局经过审查、研究审批,对符合标准的备案申请发给同意立项的批复,并要求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给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发给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通知书,加盖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备案专用章;5、当地计委与各专业局如: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等;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形成“对项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即下达规划设计任务;6、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需要变更:开发项目取得登记备案文件后,发生以下各项重大变更事项的,需向原备案主管机关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2)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或建筑面积超过备案面积的50%;3)投资单位发生变更;5、根据政府的项目立项批复办理征地及前期规划准备工作,并到市规划局开规划设计任务通知单和办理征地意见函;。

施工单位报建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报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单位报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建范围1. 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前,需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办理报建手续。

2.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报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2)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的资质证明;(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4)工程设计文件;(5)工程投资估算;(6)其他相关文件。

三、报建程序1. 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前,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报建申请,并领取报建登记表。

2. 施工单位按照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施工单位将填写完整的报建登记表及相关报建资料提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建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批准并发放施工许可证。

5. 施工单位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

四、报建资料管理1. 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报建资料,确保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2. 报建资料如有遗失、损坏,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补充。

3. 施工单位不得伪造、篡改报建资料,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报建责任1.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报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报建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建工作,确保报建工作按时完成。

3. 施工单位在报建过程中,如发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页次/总页数1/9工程报建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行政部
文件编号: RJ/XZ-027
生效日期: 2011年11月13日
页次/总页数2/9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修改审核批准生效/修改日期新建刘建卓周林山/唐俊生杨培勇2011-11-13
页次/总页数3/9
第 1 章总则
为加强对工程投资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报建手续规范,工程竣工后能顺利获得有效产权等证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2章办理流程
一、项目立项和计划获得集团批复后,应立即组织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项目备案所需材料:
1、项目可研报告
2、项目申请报告
3、项目备案登记表(固定表格)
4、项目投资协议或厂房租凭协议(复印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项目立项备案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向环保相关部门申报,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
1、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申请(需提供项目立项备案通知及项目可研报告);
2、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评估部门意见(部分经审查认定环境影响轻微的项目,可略去评估程序);
4、项目所在的地下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二)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批。

三、项目立项备案后,应及时办理《选址意见书》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立项文件、投资协议1份;
3、用地范围蓝线图(1;1000)
4、选址意见附件表;
5、其他
页次/总页数4/9
四、项目《选址意见书》获得批复后,应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备案文件、投资协议;
3、用地范围蓝线图(1:1000数字化地形图);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表;
6、审定后的规划方案一套;
7、其他。

五、办理土地证资料,《用地规划许可证》获得后,即可办理土地证等相关资料。

(一)项目用地申报资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一书一证”及红线图;
3、立项批复;
4、测量报告(倒是土地测量队测绘,并提供光盘或地形图)
测量报告→村委会→镇政府→区土地局→管委会(建设局服务组办理)
(二)市国土局耕报科
1、一书四方案;
2、申请用地报告;
3、立项批复;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测量报告;
7、用地指标批复
8、相关费用的交纳。

(三)市国土局利用科
1、档案封面(封面编号、封内列目录);
2、土地呈批表、申请表、用地计划表;
3、项目立项批文;
4、各类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村委会与具体用地单位协议、村委会与土地使用者协议等);
5、规划一书一证及红线图(原件及复印件);
页次/总页数5/9
6、测量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1:500或1:1000);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在图上标注具体位置);
8、工作联系单(耕地开垦费)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并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经图审通过的施工蓝图出局后,须到当地消防支队办理消防设计审核。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
2、批准立项的文件、规划红线图;
3、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总体平面图、总给排水图、建筑图、水电图。

消防设计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须与原设计单位沟通,根据消防支队审批意见,对设计进行补充或修订。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本案文件、投资协议;
3、平面图套数字化地形图二份;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表;
7、审定的规划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立面效果图)1份;
8、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工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9、施工图二套,施工图光盘一份;
10、工程概算或预算;
11、涉及环境保护、消防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先征求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12、其他。

八、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需向当地气象局防雷中心申请,提报以下相关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电脑图)两套;
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5、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审图报告);
页次/总页数6/9
6、总规划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两份);
7、收费项目及标准:0.2元/平方木(经营性收费)
经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文件,作为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发给施工单位。

九、项目开工前,需办理并获取《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需提供的材料(按建管处要求)
1、申请报告;
2、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气象窗口办理)
4、建设单位的“资信证明:
5、经审核备案的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6、图纸审查合格书、质量报监表、安全报监表;
7、保证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经理、技术证书;
9、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0、劳保统筹费缴费收据
11、其他。

十、项目开工前应向当质监站申请质量监,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开工时未正式取得《施工许可证》,可向当地管委会申请帮助要求质监站提前介入,同时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进度。

需提供的材料(按市质监站要求)
1、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一式四份;
2、全套设计图纸;
3、地质勘探报告正本
4、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初审意见以及勘探、设计单位对初审意见的回复;
5、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综合审查意见;
6、勘探合同副本(经市建委技术科签证)、设计合同副本(经市建委技术科签证)、施工合同副本(经市经委技术科签证)、监理合同副本(经市建委技术科签证)各一份;
7、芜湖市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单及发票凭据(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高薪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签呈的《工程质量质量提前介入告知单》;、
10、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十一、工程完工后,需向当地质监站、建管处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页次/总页数7/9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验收自查自言表;
3、验收各项指标分解表
4、《建设工程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建设单位红线定位图(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实测面积表;
8、经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1套;
9、经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2套;
10、竣工图1套
11、已办竣工测量通知单;
12、缴费收据;
13、其他
十二、项目完工后,环保验收工作与工程应该同步进行。

需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保监测,出具数据报告。

然后报环保相关部门申请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是生产;
2、建设单位报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表)或验收申请登记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踏勘,执行“三同时”的要附有检测数据(相应资质单位出具);
5、项目所在的地下级环保部门验收意见;
6、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十三、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续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许可证》;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房管局测绘。

页次/总页数8/9
第3章说明
1、本管理规定重在指导说明产权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2、工程项目与产权办理应同时进行,每个节点要求办理的证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本管理规定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页次/总页数9/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