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科研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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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

申购科研仪器设备

可行性论证报告

设备名称

购置单位

所属学科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发展规划处5年制

填表说明

1.凡申购学科建设所需仪器设备并需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应填写此表。如栏目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外附页。此表属存档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申请人必须是学科(科研平台)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

3.申请人填写此表后,提交学科带头人或科研平台负责人,经审核签字后提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组织学科骨干、同行专家进行初步论证。对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专家不少于5人;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专家不少于8人。

4.对进口设备须另外单独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5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其中至少4名为校外同行技术专家,1名为律师,技术专家须指出国内是否能生产同类设备,若能生产同类设备则需进一步指出国产设备哪些功能、技术参数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5.对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设备须另外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产品申请表》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进口设备需提交5份,国产设备需提交3份),进口设备论证专家至少4名为校外同行技术专家,1名为律师,国产设备论证专家均为校外同行技术专家,技术专家需指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论证通过后,将此表报发规处。

6.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交调研报告(调研由仪器设备申购单位组织,发规处、国资处等单位参与,调研该设备的预算和同类设备在其它单位的使用情况等)。

7.发规处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对申购设备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采购业务。

一、仪器设备基本情况

二、可行性论证详细方案

三、(重点实验室)可行性论证结论

四、审核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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