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书写及管理
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文书质量管理探索
医疗文书严格按 照以下流程 管理 : 务对象 出站 ( ) 服 科 后 医疗 文书归档一科 主任 和护士长分别审查 医疗 和护理相关 内 容并 签名一交质量管理 办公 室审阅一存在 问题 或缺陷 的医疗
文书退 回科室一科室相 关人员修正完善一交质 量管理办公 室
评分一病 案室归档管 理。通 过上述 流 程管理 , 各环节 严格 把 关, 不仅提高 了医疗 文书 的质量 , 也杜绝 了医疗文 书的流失 。
中国计划 生育学杂志 2 1 0 0年第 6期总第 17期 7
管赣 蘩
县 级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医疗 文 书质 量 管 理 探 索
刘 毓 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医疗 文书质量是评估计划 生育技术 服
务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 , 是衡量 计划 生育 科研 及管 理水 平 也 者和相关人员 , 医患双方 是否签署 了知情 同意书 ; 监督 其他各 项记 录是 否完 整 、 规范 等。另外 , 还要监督 政策法规 规定 的手 术范 围、 行政审批要件是 否齐全 , 杜绝 违规施术 。
的依据 , 越来越 受到社会 的重视 。因可作为 医疗事故 鉴定 、 节 育手术并 发症鉴定 、 身伤 害 民事 诉讼 以及 医疗 费用 支付 及 人 赔偿 的重要依据 , 为维护单 位 和医患 双方 权利 所必 需 的资 成
料。鉴于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 医疗文 书 的重要 性 , 考虑 到计 划 生育 服务 机构与医疗机 构的异 同 , 依据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卫 生
定期到科室查 阅、 检查制度 的执 行情况 , 现问题及时纠正 。 发 2 监督到位 。监督 医疗 文书的核心 内容 , 括医疗记 录 、 . 包 护理记录 、 助检查结果记 录, 辅 以及患者或受术 者的诊 断和治
黔西南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文书有关要求
黔西南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文书有关要求常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病历排列顺序(2006版国家计生委科技司印发文书)输卵管结扎术:一、住站所期间文书排列次序1、体温单;2、临时医嘱单;3、长期医嘱单;4、输卵管结扎手术知情同意书;5、术前记录;6、手术记录;7、手术护理记录(共二页)8、病程记录;9、特殊检查报告单;10、检验报告单;11、医疗文书首页。
二、出站所文书归档时排列次序1、医疗文书首页体温单;2、输卵管结扎手术知情同意书;3、术前记录;4、手术记录;5、手术护理记录(共二页)6、病程记录;7、特殊检查报告单;8、检验报告单;9、长期医嘱单;10、临时医嘱单;11、体温单。
备注:1、体温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在文书中的放置顺序住站所期间按日期先后顺序倒排,出站所归档时按日期先后顺序正排。
2、术前诊断:适宜输卵管结扎。
3、术后随访:由受术者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服务站按《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要求进行随访。
输精管结扎术:1、输精管结扎手术知情同意书;2、手术记录;3、检验报告单。
备注:1、术前诊断:适宜输精管结扎。
2、术后随访:由受术者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服务站按《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要求进行随访。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1、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知情同意书;2、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手术记录表;3、化验报告单;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手术后随访记录表。
备注:1、术前诊断:适宜放置宫内节育器。
2、术后随访:由受术者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服务站按《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要求进行随访。
宫内节育器取出术1、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知情同意书;2、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手术记录表;3、辅助检查单;4、化验报告单。
5、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手术后随访记录表。
备注:1、术前诊断:宫内节育器。
2、术后随访:由受术者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服务站按《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要求进行随访。
人工流产(负压吸宫、钳刮)手术1、人工流产(负压吸宫、钳刮)手术知情同意书;2、人工流产(负压吸宫、钳刮)手术记录表;3、辅助检查单;4、化验报告单。
医疗文书书写及管理规定
医疗文书书写及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医疗文书书写及管理制度
一、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二、医疗文书书写必须由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人员完成。
三、有关部门、科室定期对文书书写质量监控、检查、反馈,促进书写质量持续改进。
四、与患者相关的书写文书应归入病历保存。
五、医疗文书由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管理,各班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六、病人病历要求定点存放,不得丢失。
七、书写医疗文书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伪造,应保持其完整性,真实性。
八、病人及家属不得私自翻阅病历或自行带出科室。
有特殊情况,由工作人员携带。
九、病人及家属要求复印医疗文件,须经医务科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病人转出或死亡后,医疗书写文书应规整完好统一由病案室保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字。
十一、病人及家属提出封存病历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紧急封存病历制度,不可直接交予病人或家属。
xx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
xx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设要严格按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旗、县及乡级中心服务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和《乌兰察布市面上人口计生委关于全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行统一标识、标牌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设。
农区、城镇的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体现各自的特色。
二、技术人员配备和培训(一)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配备技术人员时一定要根据服务站的服务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配备。
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比例要达到70%。
(二)加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
乡(镇)办事处服务站每年派出2名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进修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乡(镇)办事处服务站每年要派出1 /3的技术人员到旗级以上医院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技术操作(一)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一定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规》严格要求自己,熟练掌握各项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充分认识消毒和灭菌技术规范的重要性,同时要掌握好各种手术器械与辅料的消毒标准及操作规范,为各项手术的实施提供安全保障。
(二)县服务站要成立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指导小组,指导苏木乡镇服务站技术人员的技术操作。
四、避孕节育管理(一)积极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
生育对象应在生育后选择安全、适宜、有效的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措施。
(二)农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后60日内采取相应的长效节育措施;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后90日内采取相应的长效节育措施;通过检查确实患有妇科或其它不能采取长效措施疾病的,应有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暂缓证明或诊断书。
(三)乡(镇)办事处要每季开展一次摸底清查,建立有效的长期监督机制,宣传动员生育户及时到县、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站或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门诊医疗文书(首页)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知情同意书由于以下原因(请在相应原因上打“√’)我自愿要求取出宫内节育器〇带器妊娠〇使用年限已满〇出血/月经异常〇绝经半年以上〇腰酸、腹痛、白带增多〇计划妊娠〇宫内节育器位置异常〇希望更换其他避孕措施〇其他同时,通过咨询我了解到:取器时间以月经干净后3 -7天内(此期间不同房)为宜,特殊情况(出血过多等)可随时取出;需要继续避孕者术后应尽快采取避孕方法。
更年期(围绝经期)的妇女应在绝经后半年至一年内取器。
取器时可能有一定困难,会出现取器失败,宫内节育器断裂、残留,子宫穿孔、感染、出血等,必要时需住院手术;少数人可能出现手术并发症。
我也了解到,该服务站有抢救药品和预案,万一发生手术意外,医务人员会按技术规范给予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保证我的安全;我和我的家属予以理解并会积极配合治疗,事后我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我的权利。
结合本人情况,同意施行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
受术者签名:(家属关系)医生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高危:(是否)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记录表姓名年龄岁职业初诊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电话主诉现病史月经史:经期/周期 / 天经量:多中少痛经:无轻重末次月经:年月日婚育史:未婚已婚孕次/产次 / 阴道分娩剖宫产现有子女男女末次妊娠终止日期:年月日末次妊娠结局:哺乳:是、否(个月)避孕史:末次避孕方法:避孕失败原因:既往病史:药敏史:体格检查:体温℃脉搏次/分血压 / mmHg心肺肝腹部其他妇科检查:外阴阴道宫颈子宫位置大小质地活动度附件其他辅助检查:血常规白带常规:清洁度滴虫念珠菌妊娠试验其它B超诊断:处理:医生签名:年月日取出日期:年月日,取器原因:取出时期:月经净后天,本次经期第天、人流吸宫术后即时、钳刮后即时、中引清宫术后即时、哺乳闭经:否、是(个月)、其它:术中情况:子宫位宫腔深度: cm宫颈扩张:未扩从号扩张至号手术:顺利困难(详述):出血:有无:少、量大于 ml 腹痛:无有(轻、中、重)宫内节育器种类:尾丝:无有襻状尾丝取出宫内节育器形态:正常异常(嵌顿散开断裂下移残留其他)术中特殊用药及处理:术后处理:1. 告知术后注意事项并给健康处方(是否)2. 其他:预约随访日期:年月日手术医生签字:年月日辅助检查报告粘贴单页数姓名科别住院号注:检查项目及结果标写于报告单上方空白处,正常范围用蓝笔、阳性用红笔书写。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范本(三篇)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范本一、总则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范本(以下简称“本条范本”)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我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保护生育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育健康和幸福,进一步完善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规范、公正和高效。
二、基本原则1. 政策导向原则:本条范本以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导向,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和人口发展大局;2. 服务导向原则:本条范本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提供全面、安全、便捷、高质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 公平公正原则:本条范本强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歧视任何个体,保障每个家庭的合法权益;4. 风险管理原则:本条范本强调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5. 应用前沿原则:本条范本鼓励引进、采纳和推广计划生育技术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应用技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机构1. 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运行;2. 定期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3. 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网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 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专业人员,提供具体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记录和隐私保护。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内容1. 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提供科学、全面、实用的生殖健康知识,引导人们正确和合理地选择计划生育方式和方法;2. 提供避孕咨询和服务,包括避孕方式的介绍和咨询,避孕技术的操作指导和演示,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等;3. 提供生育适宜性评估和妊娠检测服务,为家庭提供妊娠期健康管理和医疗指导;4. 提供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包括体外受精技术、赴外国(地区)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等;5. 提供性别选择技术服务,按照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开展临床应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是指为了保护和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合理稳定增长,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操作。
一、工作目标:1. 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合理稳定增长;2.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手术等相关服务,满足人民的计划生育需求;3. 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确保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工作内容:1. 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2.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提升人民的计划生育意识;3.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解答人民关于计划生育的疑问;4. 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需要手术的人民提供手术服务;5. 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卫生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安全和卫生;6. 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定期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情况。
三、工作流程:1. 接受人民的计划生育技术咨询请求,提供准确的咨询信息;2. 对于需要手术的人民,进行相关体检和评估,确保手术的适宜性;3. 进行手术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术前宣教、术前检查等;4. 进行手术操作,并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卫生;5. 进行手术后的相关护理和随访工作,确保手术效果;6. 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优化工作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
四、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2. 尊重人民的意愿和选择,妥善处理人民的计划生育需求;3. 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人民的生育安全和健康;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总之,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能够规范和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的合理稳定增长。
同时,也能够加强相关管理和监督,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二)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1987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站咨询群众和关心体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二、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对需住站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站手续。
三、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站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
五、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待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站,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各科室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治疗室工作制度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三、毒、限、精神、贵重药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浓度。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观察病人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医生。
七、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患者自带药品,未经本站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八、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清点、每日供应室对换。
九、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妇检治疗室工作制度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医疗文书编写与管理制度
医疗文书编写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书编写与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各部门医疗文书的编写与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和相关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文书编写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书定义文书是指医院内部和外部对医疗活动进行记录、转达、证明和反馈的书面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病历、医嘱、手术记录、检验报告、护理记录等。
第四条文书编写和管理的原则1.准确性原则:文书内容必需准确、真实,不得随便窜改、伪造或删除。
2.规范性原则:文书必需符合医疗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术语。
3.完整性原则:文书必需包含完整的信息,确保医疗活动的连续记录和沟通沟通。
4.保密性原则:文书必需保护患者隐私,严禁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5.及时性原则:文书必需及时完成,确保医务人员及时传递和取得相关信息。
第二章文书编写要求第五条病历编写要求1.患者病历应包含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结果、辅佑襄助检查报告、诊断、治疗过程和预后评估等内容。
2.病历记录应采用规范的术语和简明扼要的语言,符合标准的格式和组织结构。
3.病历必需由医生本人亲自填写,严禁替换填写或抄袭其他病历。
4.病历应及时完成,在患者接诊或出院后的24小时内完成书写、签名和归档。
第六条医嘱编写要求1.医嘱应明确、准确地表达医生的治疗意图,并规定药物、剂量、用法、频次等认真信息。
2.医嘱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个性化订立,避开使用模板化或泛用化的医嘱。
3.医嘱必需由医生本人书写,严禁替换、窜改或删除医生的医嘱。
4.医嘱应及时书写并及时修改,确保医疗服务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护理记录编写要求1.护理记录应准确反映患者的护理情况,包含患者的察看、护理操作、药物使用、疼痛评估等内容。
2.护理记录应采用规范的术语和简练的语言描述,避开使用模糊、主观的表达方式。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法、安全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保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计划生育部门。
第二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第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照“适龄婚育,全面两孩”政策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生育健康指导、妊娠遗传咨询、孕前优生筛查、人工辅助生育等。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通过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确保技术的规范和可靠性。
第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程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婚前健康检查:夫妻双方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婚前身体状况符合生育条件。
(二)生育健康指导:夫妻双方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咨询生育健康知识,了解生育方式、时间和频率等相关知识。
(三)孕前优生筛查:妇女在怀孕前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优生筛查,包括遗传疾病检测、遗传咨询等。
(四)人工辅助生育:对于因生育问题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妻,提供人工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保证服务的质量,提供科学、合法、安全的技术服务。
(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文书管理
(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文书管理第一篇:(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文书管理白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和精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医疗文书档案的通知各县区人口计生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质量,减少手工报表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利用更多的时间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有关医疗文书档案做出如下规定,现通知如下: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建立和保留的电子及手工医疗文书档案(一)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电子信息档案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信息录入准确,建档率达到100%。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1)宫内节育器放置要填写四种表①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知情同意书②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记录表③宫内节育器放置生殖健康处方④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证明,要求手术大夫本人签名留存根当年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手术记录应与更换到期宫内节育器的手术记录分开。
(2)宫内节育器取出要填写三种表①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知情同意书②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记录表③宫内节育器取出生殖健康处方(3)市上确定开展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乡镇,实施输卵管结扎手术要填写五种表①输卵管结扎手术知情同意书②输卵管结扎手术记录术前记录表⑪④输卵管结扎术生殖健康教育处方⑤输卵管结扎手术证明,要求手术大夫本人签名并留存根。
结扎术后住院期间,用病例续页进行病程纪录。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要填写三种表①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②农村育龄妇女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表③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乡级表)(5)更换到期节育药具要填写三种表①宫内节育器放置种类和使用年限花名册②乡级宫内节育器及皮下埋植使用到期汇总表③年季度宫内节育器更换花名册(6)其它需要填写五种表①抢救、转诊记录登记册②节育手术并发症登记册③需要做皮下埋植避孕剂放置或取出手术的继续用原表④高压消毒登记表⑤紫外线消毒登记表(7)开展生殖保健服务要填写四种表①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健康检查档案,后附粘贴B超检查报告单、阴道分泌物化验报告单、宫颈刮片检查报告单②生殖保健咨询登记册③男性生殖保健咨询登记册④已婚育龄夫妇不孕不育档案卡(8)每季度要上报一次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9)“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季报表说明: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建立和保留的手工医疗文书档案首页设目录或花名册①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记录目录②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记录目录④出生缺陷干预登记表目录⑤到期更换宫内节育器手术记录目录⑥“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健康检查目录和治疗目录⑦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随访花名册⑧产后随访花名册⑨各种节育手术后随访花名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后、输卵管结扎手术后、人工流产手术后、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引产手术后、引产手术后随访记录等)⑩上门咨询花名册(10)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需要的文书档案①县区给乡镇的药具分配计划及出库单②药具账目③乡镇发放药具出库单(服务所长、领取人签名)④下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划(本级和村级)⑤避孕药具购调存报表二、户内服务证要填写和保存的单据①生育保健服务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按照《白银市计划生育乡镇技术服务填表说明或指导手册》的要求逐项规范填写,节育措施按时间顺序填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四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并发症管理制度1.对在节育手术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并积极____会诊和处理,防止后遗症发生。
2.对需要做技术鉴定的,要按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____进行检查鉴定处理。
3.凡经市、县计生局或乡镇介绍个人来站,申诉有节育手术并发症的人,都要热情接待,详细询问情况,给予认真细致检查。
4.站内建立并发症人员档案,妥善保存,详细记录手术情况,病及处理经过,治疗结果。
5.定期随访和关心并发症患者,在积极治疗、合理用药的同时,做好本人和家属思想工作。
6.对明显与节育手术无关者,耐心解释,讲清道理,建议自行求医诊治。
对一时难以确定是否与节育手术有关,可针对本人情况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建议再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作试探性治疗。
凡住站诊疗并发症者,要与一般手术者分开居住、管理,严防相互串联闹事,影响其他人受术。
7.对生产,生活确有实际困难者,应及时向计生局和____汇报,建议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维护站内的正常工作秩序。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二)医疗质量控制制度1.在服务站站长、业务站长指导下,负责全站医疗、医技、护理、病案等质量的检查督促工作。
2.认真学习各项质量检查标准,掌握并熟悉各种质量标准并负责检查落实。
3.质控组要严格站内感染控制标准,除了配合市、县级疾病控制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的消毒、灭菌质量检查,即对无菌手术包、手术器械、消毒液、空气菌尘等质量检测工作外,在服务站内部每月至少对上述内容自查一次,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统计、小结与分析,指导各科室工作。
4.质控组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对每份病历的病案医疗质量、既诊断、治疗、护理、手术、抢救等缺陷的有无极其分度与数量,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统计与分析,指导技术服务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三)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站内每天均应有值班医生,负责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的各项临时性技术工作,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范文(三篇)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范文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状况的变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合理安排生育,并保证计划生育技术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条范文。
第一章综述1.1 背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是指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一项工作,是保证人口数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人口状况的变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1.2 目的本条范文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
1.3 适用范围本条范文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2.1 设立和审批2.1.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1.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2.2 组织管理2.2.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
2.2.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2.3 信息管理2.3.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3.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收集、记录和统计相关数据,并按照规定上报。
第三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管理3.1 职业资格3.1.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术水平。
3.1.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专业能力。
3.2 服务行为3.2.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以患者的利益为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2.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保护患者的隐私,并保守秘密。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监督与评估4.1 监督机构4.1.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标准范本(3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标准范本宣传工作制度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县(市、区)计生局的中心任务安排具体的宣传教育计划。
2.宣传内容应以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生殖保健、节育优生知识为主,并要做到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使群众喜闻乐见。
3.经常深入群众、努力从群众中采访素材,尽可能自己动手制作人口、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品,利用多种渠道使之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到人。
4.指导好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典型人和事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5.爱护宣传设备,保管好宣传教育的贵重器材,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使其既能发挥作用,又能经常保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标准范本(二)站长办公制度1.坚持____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站长按照分工执行对站的全面业务管理。
对重大问题必须交站办公会____讨论决定。
2.每月主持召开业务办公会一次,小结上月工作和安排下月工作,讨论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
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站长必须参加每天的朝会,业务站长门诊日每星期至少____次,站长查房每星期至少一次。
4.站内发生节育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理,____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事故报告单》并报告所属计生局。
5.认真填写工作日记,记录业务工作进度和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标准范本(三)避孕药具工作制度1.建立本县(市、区)避孕药具三本帐(分类帐、分户帐、明细帐),库房由专人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标签明显,通风防潮。
药具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每季盘存要做到帐目相符。
进货、发放,均应在帐目上反映。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拟定下年避孕药具进货计划,由站长核定签字报县(市、区)计生局____签章后报上一级药具管理站。
半年追加或调整计划应在____月____日前完成。
3.药具管理经费和零星销售加收的经费,由财务人员专帐管理,经费开支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掌握区、乡、镇、街道、单位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人员花名册,每年培训两次,培训内容为药具管理知识和药具使用方法,研究解决药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模板
2023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提供节育、避孕、生育和生殖保健等相关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促进人口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坚持科学、安全、合法、自愿、保密的原则,尊重计划生育个人选择权,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
第四条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目标是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平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主体责任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责任。
第六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供给体系。
第二章服务发展第七条国家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生育健康素养,增强计划生育意识和行为的清明。
第八条国家将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入力度,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研究和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国家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国家将鼓励和推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服务的便利性和体验度。
第三章服务保障第十一条国家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管,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加强服务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应当保证服务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卫生和设备性能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问题。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
计划生育病历规范
计划生育病历规范篇一:计划生育病历书写质量标准计划生育病历书写质量标准1、门诊计划生育受术者均填写病历,一般病历保存3年,特殊(高危、疑难、并发症或差错)病历长期保存,专案管理。
2、病历应书写整齐、字迹清楚,禁用杜撰怪字、符号。
描述语句通顺,症状体征应写医学术语,病历诊断和手术依照规定的名称书写,外文书写准确,各级医务人员均需清晰地签署全名。
3、病历及表格填写力求真实、准确、完整、不漏项。
(1)主诉应记录来诊主要症状及时限。
(2)以主诉为核心询问计划生育就诊的有关情况,有鉴别意义的某些症状,即使阴性也应询问。
(3)详细询问既往史、月经史、婚育史及避孕史。
(4)问清末次月经(月经异常者还应问明前次月经),末次分娩和末次流(引)产时间及并发症。
(5)筛查高危病症,若有高做出病症在病历右上角作高危标记。
3、必要的化验、检查完整,结果报告单贴附于病历的后页。
4、诊断依据严谨准确,依次排列,不漏诊。
5、手术记录由术者在术后当日内认真逐项填写,并详细记录并发症及处理过程。
6、疑难病例讨论会诊、转诊及上级医师处理意见均应详细记录。
篇二:2010年版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2010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书写及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是所有技术服务和护理文件等的总称,包括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它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重要的科技资料和文书档案。
完整、系统、准确的技术服务文书不仅是服务对象生殖健康状况及其演变过程的客观反映和原始记录,也是向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服务,指导落实避孕措施,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依据,更是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珍贵的参考资料;同时,是处理技术服务纠纷、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医疗事故以及维权的重要法律依据。
文书的质量,能直接反映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
因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记录和管理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都要尽职尽责、正确书写、按规定管理。
第一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书写1、技术服务(医疗)文书书写的一般要求:(1)住服务站记录一律用蓝黑或炭素墨水书写,门(急)诊文书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文书,应当经过在本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文书。
(2)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规范、及时、完整。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3)诊断和手术称谓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药具名称用中文或英文、拉丁文。
症状、体征应使用医学专业术语。
(4)各种记录单、报告单的项目,均应填写完整,不得遗漏,年龄应写实足年龄,不得写“成人”或“小儿”等。
(5)任何记录均应及时完成并注明年、月、日,并应记录准确时间,如2001年6月26日下午6时25分,可写作2001-6-26,18:25。
各种记录告一段落或结束时,均应由记录者签名,以示负责。
2、门诊文书书写要求:门诊文书内容包括门诊文书首页(门诊手册封面)、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及各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1)门诊文书首页由挂号室逐项准确填写。
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服务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服务对象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2)初诊文书记录的主要内容:主诉:扼要记录服务对象来就诊的主要目的或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简要病史:确切扼要记录现病史、避孕节育史、过敏史等,其他内容如有必要可酌情简要记录。
体检:记录阳性体征及有关的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如B超、妊娠试验等,分项列出。
初步诊断或诊断:依次分别列举。
处理方法:分别列举所用处置方法及药具,注意事项、复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处方记录:应明确记载药名(品名)、单位剂量、数量、用法等。
署名:医师签署全名。
急诊文书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3)复诊文书记录要点:重点记录上次门诊后的病情变化、药具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辅助检查变化;重点检查上次发现的阳性体征及新发生的体征;诊断有改变应重新记录诊断。
其余内容与初诊文书记录要求。
(4)请求其他科室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文书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的文书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服务对象需要住站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填写住站证,并在文书上写明住站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住站文书书写要求:(1)接收新入站服务对象必须写一份完整文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服务对象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站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服务对象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文书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站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站医师另写住站记录(入站志),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站医师填写医疗文书。
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再次入站者应填写再次入站文书。
(5)服务对象入站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
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
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病情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主治医师应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7)科内或全站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8)服务对象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9)凡移交服务对象均需由交班医师做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
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0)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站的服务对象,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站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转站记录最后由科室主任审查签字。
(11)各种检查报告单按顺序粘帖,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证明上。
(12)出站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出站总结内容包括文书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站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站时的情况,出站后治疗意见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站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录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凡做病理解剖者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
死亡病历讨论也应作详细记录。
(13)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4、住站期间文书排列次序:(1)体温单;(2)临时医嘱单;(3)长期医嘱单;(4)住站文书或入站记录;(5)病程记录;(6)术前小结(含产前记录);(7)麻醉记录单;(8)手术记录单;(9)手术后病程记录;(10)会诊单;(11)特殊检查报告单:(12)检验报告单;(13)特别护理记录单;(14)病历首页;(15)住站证:(16)门诊文书。
注:体温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在文书中的放置顺序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
5、出站后文书排列次序:(1)文书首页;(2)住站证;(3)住站文书或入站记录;(4)病程记录;(5)术前小结;(6)麻醉记录单;(7)手术记录单;(8)手术后病程记录;(9)会诊单;(10)特殊检查报告单:(11)检验报告单;(12)长期医嘱单;(13)临时医嘱单;(14)特别护理记录单;(15)体温单;(16)门诊文书。
第二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管理1、建立文书档案资料室:乡(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设有专用的存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档案资料柜;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档案资料室。
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
归档、使用、保管等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能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档案资料。
门(急)诊文书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服务对象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2、出站(医疗)服务文书的为归档程序:(l)患者出站前一天,经治医师应将住站文书检查核结,将出站诊断证明、出站后用药处方等填写、签名,由科室主任(站长或负责人)检查文书书写质量、各种记录是否齐全,补充完善后签名。
(2)由护士长(护士)将文书按规定顺序整理后送会计室结账,由会计室将文书送交档案资料室,并履行交接程序,以示负责。
(3)档案资料室应将出站医疗文书再次检查、整理,按规定排序。
(4)将整理好的文书,加专门印制的封面、封底在封面上注明文书档案号、姓名、入站及出站日期,然后装订成册。
(5)档案资料室每月清点一次文书档案份数,如有缺少,应及时查找归档。
(6)已装订成册的文书档案,应进行登记并制作姓名索引卡片、疾病和手术分类目录,便于查找管理。
3、文书档案的保管:(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档案由档案资料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2)同一患者多次住站,应沿用上一次住站号,文书档案按先后顺序分册汇集装订。
(3)每月清查一次外借文书档案,对逾期未归还者,应及时催还归档并检查是否有损坏、失页、沾污等情况。
(4)档案资料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避免强光直射,认真做好防虫、防鼠、防潮、防火、防霉变等项工作,确保文书档案完好无损。
(5)定期对文书进行清查,如发现错位、漏档、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纠正或修复。
4、医疗文书档案的使用和借阅:(1)技术服务人员需使用医疗文书档案时,必须向档案资料室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取走文书档案。
(2)借阅或使用文书档案的人员,要对其妥善保管,不得自行拆散、涂改、沾污、损坏或丢失。
(3)凡因技术服务、教学、科研或其他特殊情况,如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等需要医疗文书档案时,可办理借阅手续,但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4周,必要时要以续借。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文书资料的申请:①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②死亡人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③保险机构。
复印或者复制的文书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经手人签名并盖技术服务机构公章。
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文书和住院文书中的住站(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体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5)服务对象因病情需要转出治疗时,应附有详细的技术服务(医疗)文书档案摘要。
如须借用医疗文书档案,可由转入医院医疗文书档室出面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应及时归还。
(6)患者需会诊或转出治疗时,技术服务(医疗)文书档案由工作人员负责递送,不得交患者或亲属携带。
发生纠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争议时,服务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服务对象或者其代理人的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文书由服务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