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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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加强工程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特制定本工程联系单制度。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指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用于双方单位之间交流信息、落实责任、确认进度、协调问题的书面文件。

工程联系单必须是真实、准确、详尽的记录,是工程联系双方共同约定的重要凭证。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地址、项目负责人等;2.联系单编号:每份工程联系单应当有唯一的编号,方便查询和归档;3.联系双方信息:包括发起方和接收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4.事项描述:具体描述此次联系单的内容、要求和目的;5.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并约定完成的时间节点;6.确认方式:确认落实情况的方式,如书面回复、电话通知等;7.附件:如有必要,可以附上相关文件、图片等。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通知类:用于告知对方某个事项或状态;2.咨询类:用于向对方咨询意见、解决问题;3.确认类:用于确认对方已经收悉或执行某项事务;4.协调类:用于协调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矛盾和冲突。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复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订、修改和废止须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署。

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便于查询和整理。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制订及流程第九条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下发。

第十条发起方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联系双方信息、事项描述、落实责任单位等,然后交给接收方。

第十一条接收方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应当及时阅读、确认内容,并按照要求执行。

如有疑问或无法按时完成,应当主动与发起方联系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发起方在规定时间内应当确认接收方的执行情况,并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回复。

工程联系单制度

工程联系单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联系单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协调、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和归档等工作,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

三、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和审核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工程师或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编写。

2. 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费用预算等。

3. 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虚构、夸大或者隐瞒工程实际情况。

4. 工程联系单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工程联系单的格式是否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

5. 工程联系单经审核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项目章或者公司章。

四、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归档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发放,发放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2. 工程联系单发放时,应做好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对象、发放数量等。

3.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工作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归档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原件、工程联系单的审核意见、工程联系单的批准意见等。

4.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安全、保密和可追溯性。

五、工程联系单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予以制止,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程联系单的修改和作废1. 工程联系单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工程联系单进行修改。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背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标准1.工程联系单的填写要求:–工程联系单必需由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亲自填写,包含填写日期、工程名称、工程描述、工程开始时间、工程结束时间、工程费用估算等内容。

–工程联系单必需准确、清楚地描述工程情况,包含工程地方、工程规模、工程周期、工程人员布置等信息。

–工程联系单必需注明相关的工程料子、设备、工具等需求,以便采购部门进行准确的物资调配。

–工程联系单必需确定工程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工程联系单的审批流程:–工程联系单必需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后才略执行。

–部门主管在审批工程联系单时,必需审查工程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

–部门主管对于工程联系单的审批结果必需做出书面看法,并进行记录。

3.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与监督:–工程联系单执行过程中必需有特地的工程监督人员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依照计划进行。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定期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提交工程进展报告,以便及时跟进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及时记录工程中的问题和改进看法,并将其反馈给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

四、考核标准1.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和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工程联系单,并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没有遗漏。

–工程联系单必需依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及时收集和整理审批结果。

2.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与监督:–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定时完成工程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必需详实、准确。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及时记录工程问题和改进看法,保证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3.工程联系单的执行结果:–工程必需依照工程联系单要求的时间、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执行。

–工程执行结果必需符合工程联系单中的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认可。

五、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规定填写工程联系单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处理等。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联系单是建筑行业中常用的一种工作联系方式,用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沟通和协调各方面的事宜。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效益。

二、工程联系单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可将工程联系单分为以下几种:1.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现场各方之间协调工作、确认工程进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

2. 质量联系单用于质量现场监督,记录现场各方人员在质量治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与整改。

3. 安全联系单用于安全方面的责任及规范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保证现场人员安全。

三、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1. 填写工程联系单填写工程联系单需要如实、准确地记录内容,不得有涂改、抹去等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联络人员、联络单位及其联系电话。

•事发时间及地点,情况描述和建议处理措施等。

2. 签字确认工程联系单填写完成后,必须由工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 反馈处理根据不同的工程联系单种类和情况,及时分配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 归档备案处理完成后,工程联系单需按要求归档,并做好备案工作。

四、工程联系单的保密性所有涉及工程联系单的信息都应该保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看,避免信息泄露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五、工程联系单的注意事项1. 确定联系人在填写工程联系单时,需确保联系人员的身份和所在单位,防止填写记录出错,导致工作受阻。

2. 协调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送工程联系单,协调处理,保证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3. 关注进展一旦工程联系单被派发给相关部门,需要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度和效果,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六、总结本文档主要介绍了工程联系单及其相关管理流程、注意事项和保密性要求。

工程联系单不仅能有效协调施工现场的各方面工作,还能促进工作的高效运转,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稳定推进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重大事项联系单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增加或减少造价2万元以上;延长或缩短工期一周以上;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整体外观效果;换用或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提出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

提出合同外新增项目、桩基等隐蔽工程的变更,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留出其它参建方签字、盖章的“一致意见”栏。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和管委会的意见,及时提出工程联系单,对施工图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充,以免延误施工,引起争议和索赔。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EPC项目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与监理、业主及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职责1.1 EPC项目部信息工程师是工程联系单的传递负责人,负责工程联系单的分发、接收、归档工作。

1.2 EPC项目部其它职能部室负责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审核及办理答复工作。

1.3 施工单位在使用工程联系单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时,应按EPC方(监理表式)规范填写,严格按EPC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对工程联系单的答复实施,服从EPC单位、建设单位、监理的指挥与协调。

2. 管理内容与要求2.1 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工程联系单是在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EPC项目部与相关单位之间相互来往的工程联系文件,是及时方便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问题的记录文件。

2.2 工程联系单的内容2.2.1 EPC项目部向设计院传递有关设计要求、图纸资料交付、设计更改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2.2.2 项目部通知监理及施工单位有关施工要求、质量监督、施工进度、验收等方面的问题及意见。

2.2.3 施工单位向EPC项目部询问有关设计、图纸、安装方法、施工标准、试验标准、试验内容及设备、材料等方面的疑问等。

2.2.4 施工单位请项目部协调解决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接口和施工交叉配合等问题。

2.2.5 施工单位请项目部协调解决设备、材料及影响施工的外部条件等问题。

2.2.6 施工单位请求审批修改的质量计划、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等施工文件。

2.2.7 设计院请项目部协调解决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设计接口和设计配合等问题。

2.2.8 EPC项目部与各相关单位之间关于工程建设的文件。

2.3 工程联系单的管理2.3.1 工程联系单的格式工程联系单格式见监理表式。

2.3.2 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及签发权限1)EPC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之间的工程联系单一般由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专工及以上人员负责填写,按内容及职责划分由项目经理、总工或项目副经理签发并加盖项目部或相关部门公章。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包括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质量联系单、工程安全联系单等。

三、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工程联系单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发出,用以通知、提醒、催办、协调、确认、记录等目的的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文件。

四、工程联系单的种类1.工程变更联系单:用于跟踪和管理工程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审批、变更执行等。

2.工程质量联系单:用于通知和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和结果落实情况。

3.工程安全联系单:用于通知和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结果落实情况。

4.其他工程联系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制定其他形式的工程联系单,如工程进度联系单、材料采购联系单等。

五、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处理流程1.工程联系单的发放:(1)由工程联系单发起人填写相关内容并上报至相关部门或责任人;(2)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对工程联系单进行审批并确定处理人员;(3)处理人员按照工程联系单要求进行处理并填写反馈意见;(4)发放人收到反馈意见后进行记录并归档。

2.工程联系单的处理:(1)收到工程联系单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进行确认,并按要求进行处理;(2)对于不能按要求及时处理的情况,需及时向发放人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3)处理完成后,反馈处理意见,并提交相关记录材料。

六、工程联系单的保存和归档1.工程联系单的保存:(1)所有发放的工程联系单都应备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留存发放人处,复印件留存处理人处;(2)工程联系单的保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

2.工程联系单的归档:(1)已处理完成的工程联系单,应及时归档并做好相关记录;(2)已归档的工程联系单,应按规定的时间保存期限进行存档管理。

七、工程联系单的执行和监督1.工程联系单的执行:(1)所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执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得到充分落实;(2)对于不能及时落实的情况,应及时向发放人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

图纸 设计变更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图纸  设计变更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图纸、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图纸、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的施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三条工程联系单(1)只能用于工作联系,我方需要业主、监理、或设计方解决某些问题,都可以填写“工程联系单”,然后分送有关单位。

(注:“工程联系单”其提出方可以是各参建单位)。

(2)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3)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第四条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1)工程变更的主要类型①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②由于业主方改变工程建设标准、局部做法、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③由于业主方、监理方、我方等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④由于我方因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等原因。

⑤若我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须变更设计或者采用补强措施的。

第五条工程签证单(1)工程签证是指工程索赔,主要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个方面。

签证的方式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签证,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签证。

(2)工程签证单产生的原因,有技术核定单产生的签证、工程联系单产生的签证和其他现场原因直接产生的签证等。

(3)工程签证单的办理应该在其表述内容施工完成后方可办理。

工程联系单最多占合同价多少

工程联系单最多占合同价多少

工程联系单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方与业主或者监理方之间就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的一种书面文件。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对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那么,关于工程联系单的费用问题,即工程联系单最多占合同价的比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联系单制度,明确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审批、传递、归档等程序。

工程联系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情况。

工程联系单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预算中予以保障。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工程联系单的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预算,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障。

但是,关于工程联系单费用占合同价的比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这是因为工程联系单的费用支出与工程的规模、性质、施工周期等因素密切相关,难以用一个统一的比例来衡量。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联系单的费用通常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1. 工程联系单的编制成本:包括纸张、印刷、装订等费用。

这些费用相对较低,通常不会对工程总预算产生较大影响。

2. 工程联系单的传递成本:包括邮寄、递送等费用。

这些费用也相对较低,但在工程规模较大、分布较广的情况下,传递成本可能会较高。

3. 工程联系单的审核、审批成本:包括相关人员的工资、办公设备等费用。

这些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程联系单的总费用,但通常不会占据太大比例。

4. 工程联系单的信息化成本: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开始采用电子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包括电子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批和传递。

相较于传统纸质工程联系单,电子工程联系单可以节省一定的成本,但在初期投入阶段,信息化成本可能会较高。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工程联系单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通常占比较小。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控制工程联系单的费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业务联系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二、联系单的内容1. 工程名称:明确指出联系单所涉及的具体工程项目。

2. 日期:填写联系单的日期,以便记录和追踪。

3. 发起人:列出发起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4. 接收人:指定接收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5. 主题:简要描述联系单的主题或事项。

6. 详细内容:详细说明需要沟通的问题、请求或指示。

7. 附件:如果有相关的图纸、照片或其他文件,应在此处列明并附上。

8. 签名:发起人需在联系单上签名,以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三、联系单的流程1. 发起:当需要就某个工程问题进行沟通时,发起人应填写联系单并签名。

2. 审核:如果需要,发起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对联系单进行审核。

3. 发送:发起人将联系单发送给指定的接收人或部门。

4. 接收与确认:接收人在收到联系单后,应确认收到并在联系单上签字。

5. 处理:接收人根据联系单的内容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反馈。

6. 反馈:处理完成后,接收人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发起人,并在联系单上注明完成情况。

7. 存档:联系单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沟通的记录。

四、责任与义务1. 发起人应确保联系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接收人应及时接收联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反馈。

3. 双方应保持沟通渠道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4. 所有参与方都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沟通秩序。

五、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事项,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快速沟通方式,但事后仍需补充书面联系单。

3. 本制度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经验教训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力求提高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

工程联系单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就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系的书面文件。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联系单的统一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修订和完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对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批、执行和归档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的要求,负责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批、执行和归档等工作,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和审批1. 工程联系单应由项目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审批人员、事项描述、相关图纸、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材料设备要求等。

2. 工程联系单应按照项目管理机构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审批、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负责人审批、项目经理审批等。

3. 工程联系单的审批权限和责任划分由项目管理机构确定,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审批。

五、工程联系单的执行和监督1. 工程联系单经审批通过后,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方面的协调、沟通和联系。

2. 项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联系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联系单的落实到位。

对未按照工程联系单要求执行的,项目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 工程联系单的执行情况应作为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使用范围、收发程序、保管和移交,往来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承揽的所有EPC项目工程联系单的管理。

3 定义无。

4 管理职责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和接收后的回复及工作安排;负责我方对外发送工程联系单的签发;项目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现场工程联系单的汇总、填写、发送、会签和保管;负责编制现场工程联系单的收发台账;工程管理经理:负责监督工程联系单在工程管理部内部的移交。

5 文件内容5.1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情况工程联系单是为了便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除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必须正式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下列活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形式进行联络:(1)我方项目部在组织完图纸会审并经确认后,向分包单位发出通知,确认施工用图纸;(2)我方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度进行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以联系单的形式通知分包单位;(3)我方因大件运输和吊装需要,向监理单位(业主)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求,需本单位填报工程联系单,经批准后实施;(4)施工进度协调中,我方催促分包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工程联系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5)我方项目部提请业主或外部其他单位的需要配合问题或者合理化建议;(6)各参建单位之间需要协调、配合的问题;工程联系单仅作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沟通、配合与协调。

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变更或修改,以及费用的增与减等,不宜采用工程联系单方式确认相关费用。

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5.2工程联系单接收和发送5.2.1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工程联系单的接收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办理,项目经理负责处理接收到工作联系单的回复(注:我方收到工程联系单均后需回复)和后续工作的安排,项目经理处理完毕后,交由现场的资料员负责保管和更新台账;5.2.2工程联系单的发送项目部向有关单位发出工程联系单,由现场的资料员负责汇总、填写、发件、回签,具体内容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成本经理等人员提供,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盖项目部公章后签发;发送后由我方资料员负责保管我方原件,并更新发文台账;5.2.3相关要求(1)工程联系单模板,一般以监理和业主提供的模板为准,如果业主无相关模板,可以使用附件3。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是工程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工程联系与联络的制度文件。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工程联系单内容。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严谨、效率的原则,做到安全可靠、及时准确。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注重信息的保密性和机密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泄露工程联系单的内容。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度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编制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应当由项目经理或其委托的负责人负责编制,必须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准确反映工程联系的内容。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

第九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排版,字体清晰可读,排版整齐,内容详实。

第十条工程联系单编制前应当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工程联系信息的及时有效。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使用第十二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妥善保管,在需要使用时应及时取用。

第十三条工程联系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传递使用,但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时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不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遵循工程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第十六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联系单的规范使用。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联系单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4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4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是指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需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和联络的文件。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编制与发放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经施工、质检和安全部门审批后发放。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原则包括:及时、准确、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包括:联系日期、联系部门、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内容、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发放方式包括:纸质发放和电子发放。

纸质发放需要将工程联系单打印并分发给相关部门或单位;电子发放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项目管理平台进行。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接收与处理第七条接收工程联系单的部门或单位应及时查阅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并按照内容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处理方式包括:回复、转发、指示和办理等。

第九条回复工程联系单时,应清楚表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尽量给出明确的答复。

第十条转发工程联系单时,应注明转发的目的和接收单位,并尽量做好后续的跟踪。

第十一条指示工程联系单时,应明确要求接收单位采取具体措施,并指定负责人和完成时间。

第十二条办理工程联系单时,应按照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归档与管理第十三条工程联系单的归档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联系单的归档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

第十五条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内容应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原件、副本及相关的电子文件等。

第十六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工程相关信息的安全和可控。

第五章工程联系单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工程联系单的监督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工程联系单的考核与其他工程管理文件的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九条工程联系单的考核指标包括:编制准确度、发放及时度、处理及时度、归档完整度等。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第一条工程联系单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指挥部(即业主,以下简称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相互来往的工程联系文件,是及时方便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问题的记录文件。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工程联系单的方式开展相关协调工作的管理流程、要求与考核。

第三条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和专职资料员,负责日常工程联系单的分发、接收、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指挥部向设计单位传递有关设计要求、图纸资料交付、设计更改或确认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五条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有关施工要求、质量监督、施工进度、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六条指挥部通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或协调有关问题,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填写要求(一)表格内容:编号、提出单位、送单位、填报单位、主题、性质、内容、起草人、签发人、时间等。

(二)工程联系单编号:按照指挥部统一编号填写,顺序号由资料员排列后确定,如“GCLXD-2013-XXX”;工程联系单必须使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三)工程联系单一般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填写,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负责签发并加盖公章。

(四)如内容较多或为详细说明事宜,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的附页形式。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一)工程联系单是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起草,按指挥部留底、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数量准备足够原件份数。

(二)工程联系单由各职能组长审核后,呈送至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发。

(三)签发的工程联系单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后,由资料员于1小时内送达各接收单位。

(四)当工程联系单不需回复时,不进行跟踪处理,由指挥部资料员直接送达各主送、抄送单位,由接收单位专人进行签收。

(五)当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及闭环处理时,接收单位应在联系单所要求的时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一、目的制定工程联系单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交流,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必要的信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遗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供应商等。

三、联系单内容工程联系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 联系单编号:便于跟踪和归档的唯一编号。

2. 发出日期:联系单发出的具体日期。

3. 发出单位:发出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4. 接收单位:联系单的接收单位或个人名称。

5. 主题:联系单讨论的主题或问题。

6. 内容描述:详细描述需要沟通的问题、变更请求或决策事项。

7. 附件:如有相关的图纸、计算书或其他文件,应一并附上。

8. 发出人签名:发出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签名。

9. 接收人确认:接收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确认收到并签字。

四、流程1. 发出单位根据需要填写联系单,并由负责人签字后发送给接收单位。

2. 接收单位收到联系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阅读并签署确认,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3. 发出单位应根据接收单位的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4. 完成沟通后,联系单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文档的一部分。

五、责任与义务1. 发出单位应确保联系单的内容准确无误,及时发出,并对所发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接收单位应及时阅读联系单,并根据内容采取相应行动,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执行。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尊重对方的意见和工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监督与管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其他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1. 概述本文档旨在规定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进行。

工程联系单是一种工程管理工具,用于记录与工程相关的信息、沟通、变更等事项。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

2. 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工程联系单是工程管理工具的一种,用于记录与工程相关的信息、沟通、变更等事项。

工程联系单所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变更事项、工程量、工程时间、负责人、批准人等信息。

3. 工程联系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工程联系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3.1 新建工程联系单新建工程联系单是指创建新的工程联系单的过程。

创建新的工程联系单时,应填写完整的相关信息,如工程名称、变更事项、工程量、工程时间、负责人、批准人等信息。

3.2 变更工程联系单变更工程联系单是指对已有工程联系单进行修改的过程。

修改工程联系单时,应说明变更原因,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查询工程联系单是指查询已有工程联系单的过程。

查询工程联系单时,应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信息进行查询。

4. 工程联系单的建立工程联系单的建立应符合以下要求:•工程联系单的创建应明确工程名称、变更事项、工程量、工程时间、负责人、批准人等相关信息。

•工程联系单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创建,并经过相关批准后方可生效。

•工程联系单应按照格式进行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工程联系单的流程工程联系单的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工程联系单的创建人应将工程联系单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

•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对工程联系单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经审核和批准后的工程联系单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工程联系单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工程联系单的维护人员应保证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工程联系单的维护人员应对工程联系单中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修改。

•工程联系单的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进行检查和整理。

7.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符合以下要求:•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按照工程联系单的不同类型分别进行归档。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便于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与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必须正式行文外,各参建单位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见附件)。

第二章条例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为了工程的正常进行需要互相联系、沟通,使用“工程联系单”,对于纯粹行政事务性的“工程联系单”,在工程竣工后可不归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均要求采用统一格式,以便资料部门的归档。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收、发文规定
第五条对外单位发来的“工程联系单”由资料室签收,经主管领导批示后,由资料员登录、复印及存档,再发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签收工作。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发文由专业人员填写,经主任审阅其内容及发放人员、单位,签署发放意见后(主任决定是否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原件交给资料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登录、存档、并做好分发及签收工作。

对一次发放数量较多的文件,应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

第七条各单位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应给予足够重视,主送单位应在48小时内予
以回复,抄送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意见反馈主送单位并同时将意见书面返回工程项目部。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业装修工程等。

二、定义1. 工程联系单:是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文书,用于记录并传达工程相关信息和工作任务。

2. 发起人:工程项目中提出工程联系单的相关人员,通常是项目经理或项目部门负责人。

3. 接收人: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对象,通常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工程项目执行人员。

三、流程1. 工程联系单的发起(1)发起人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工单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要求、工期要求等信息。

(2)发起人将工程联系单交由项目经理审核,并附上所需的相关文件或资料。

(3)项目经理审核完成后,将工程联系单交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审批。

2. 工程联系单的接收(1)接收人接收工程联系单后,仔细阅读并确认工程内容和要求。

(2)接收人根据工程联系单确定的工期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安排人员。

(3)接收人将工程联系单传达给相关部门的执行人员,并指导他们完成相应的任务。

3. 工程联系单的执行(1)接收人协调相关部门的执行人员,确保工程联系单中规定的工作内容按时完成。

(2)执行人员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业装修等工作。

(3)执行人员在完成工作后,填写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并将工程联系单及报告交给接收人进行验收。

4. 工程联系单的验收(1)接收人对工程联系单中规定的工作进行验收,并核实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2)如果工作符合要求,接收人将工程联系单归档并填写验收意见。

(3)如果工作不符合要求,接收人将工程联系单退回执行人员,并要求重新完成工作。

四、责任与义务1. 发起人的责任与义务(1)发起工程联系单时,必须填写准确和完整的信息,确保包含所有必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发起人必须在工程联系单中明确工期要求,并与接收人协商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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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电厂XX工程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编写:XX
审核:
批准:
XX年XX月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XX工程联系单的管理,保证各级机构的正常运作,为整个
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确保各项施工任务的顺利开展
和竣工资料顺利移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工程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包括XX工程各部门和监理
单位、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施工单位的各种联系单发送和接
收。

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XX工程各部门、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制造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工作协调和联系,不适
用于合同范围及工程量变化的确认。

3.职责
3.1. 工程部文件管理工程师负责XX工程各种工程联系单的发放、接
收、扫描上网和统计。

3.2. 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核及编号。

3.3.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工程联系单的批准。

3.4. 被联系部门、单位负责人监督工程联系单工作的执行。

4.相关文件
4.1.《XX工程文件编号管理规定》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编制
5.1.1 工程联系单必须采用标准格式使用宋体四号字统一打印,部分
关键字眼可以加黑处理。

5.1.2. 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和审核由各部门、单位负责。

5.1.3. 各部门、单位必须在工程联系单上按要求编号。

5.1.4. 编号原则可参照《工程文件编号管理工作程序》执行。

5.1.5. 工程联系单要求一式四份原件,如送交单位多,可根据情况增
加,但不得少于四份。

5.2. 工程联系单的发送和接收
5.2.1. 业主发送给施工单位的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由业主工程师
起草后,从工程文件管理工程师处取号,经业主各部门负责人
批准,然后交给工程文件管理工程师登记后发送给监理单位(一
般要四份原件),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送交给施工单位,施工单
位答复后,留一份原件,然后将其它原件送交给监理,监理留
一份原件,剩下一份原件返回给业主。

工程联系单由文件管理
工程师接收后,原件存档并扫描上网,复印件送交给相关部门。

5.2.2. 施工单位发送给业主的工程联系单。

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
送交给工程监理;由工程监理签署意见后发送给业主,由业主
决定是否需要设计院或厂家答复;如需要设计院或厂家答复的,
由业主转交设计院或厂家,答复后再送交给业主。

所有工程联
系单由业主工程部文件管理工程师接收并登记,再送交给各相
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发送给相关工程师签署意见,部门负责
人同意后,部门复印一份留底,将所有原件送交给文件管理工
程师,文件管理工程师将一份原件归档并扫描上网到服务器工
程档案管理平台,其它原件送回监理(必须登记监理接收人和
日期)。

监理接收后,保留一份原件,其它原件送回施工单位。

5.2.3. 业主发送给设计、制造、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联系单,同5.2.1
处理。

5.2.4. 设计、制造、施工、监理单位发送给业主的工程联系单,同5.2.2
条处理。

6.附件
6.1. 附件一:施工单位用工程联系单样式
6.2. 附件二:业主用工程联系单样式
6.3 附件三:工程联系单流程图
附件一工程联系单
附件二
工程联系单
附件三:
《工程联系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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