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婚丧喜庆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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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喜庆风俗

婚姻礼俗

清末前,一般男女年当十二三岁时,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包办择婚,婚姻之选择,以门当户对为先,次则以其家庭政治经济地位为条件。到民国年间,男女婚嫁仍袭包办买卖之恶习。昔日,关于婚姻的构成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通过亲友或媒婆的介绍而构成的婚姻,有通过收童养媳的形式而构成的婚姻,还有指腹为婚的,兼结阴亲,纳妾等。

从辛亥革命以后,开始出现自由恋爱,然而是个别的。建国后,男女找对象多由自己选择,其中很多是在一起工作的,也有由亲戚或朋友介绍认识的,再由双方自由来往,互相了解,由恋爱而结婚。后一种较为普遍。

订婚礼俗订婚,俗称“问媳妇”,也叫“送媳妇”。民国以前,“婚姻论门第、序班行”,年龄八九岁至十二三岁,媒人来往,父母同意,即可订婚。男女双方互不见面,俗话“布袋买猫”。一般通过红爷(媒人)穿针引线,双方家长互相了解情况,如若相称,红爷先将男方的生辰年月日时,即“八字”,用红纸开具庚贴(婚单)交女方;再将女方生辰“八字”送往男方,要求合象;经阴阳先生“合婚”后,决定订婚与否。如若冲犯,庚贴退回,从此不提。如不冲犯,红爷便将彩礼、衣服妆奁送往女家,女方开据“允贴”转交男方,谓之“合婚”。也有不写庚贴,单凭媒人口头说媒订亲的。

建国后,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废除包办买卖。由介绍人搭桥牵线,将男女双方召在一起,称作见面,互赠见面礼。初步同意后,介绍人陪同女方及其家属赴男方家中,俗称“看屋里”。男方准备较为丰盛,热情接待,并送女方一点礼物。接受礼物,表示同意,否则不受。同意者再经历一段.互相了解,情投意合,约定日期,双方通知主要亲属于是日前来庆贺,主要换一些礼品和衣物,俗称“过礼”。“三年困难”时期,深藏在群众思想意识和社会习俗中的旧的沉渣积淀复燃,在婚嫁上的陈规陋习时时沉渣泛起,有的竟把女子当作私有财产,视结婚为一种交易,故索要彩礼歪风逐渐兴起,一般都是一至二份礼(折人民币240 元至480 元),也有六七百元、七八百元的。更加繁琐和严重的是北原、史官地区,订婚要例行四项仪式:

①双方同意及正式见面见面男方送女方手表和几十元;女方送男方背心、钢笔或笔记本等物。

② 看向”即看屋双方通知各自亲属,选双日聚于男家,待客多至10席左右,少者也不

下三五席,席面讲究。男方必备全四身衣服给媳妇,男方兄嫂和亲属各送一件衣料。长辈还要给媳妇钱。

(③)戴耳坠”即戴耳环这是介绍人的事。议定日子后,介绍人将男方准备的四身衣服和部分彩礼送往女方。

(④)行礼”首先缴齐议定的彩礼,再议衣料给多少,折合现金缴女方,最后介绍人转达女方还要自行车或缝纫机、被套、被里和带索钱的多少,待全部缴清方议结婚日期,定待客多少,定以什么工具迎媳妇等。此种恶俗,娶个媳妇最低得3, 000元左右,多至5, 000〜

6,000 元。

结婚礼俗结婚,男方俗称“娶媳妇”。男方经算命先生推算良辰吉日,备办礼品,用红纸开具结婚日期,由媒人送往女方,叫送日子。女方表示同意后,准备陪嫁礼物。名为准备“妆奁”。亲友送的礼品曰“添箱”。男方准备接待亲朋筵席及给媳妇的穿戴衣料,以及洞房的摆设和装饰等,终不出所谓“周南雅化”、“六礼告成”之仪。清朝以至民国,结婚年龄贫富有别,贫苦家男的年龄一般20岁左右,也有30 多岁结婚的;富豪子弟在十三四岁有结婚的;女的年龄一般十四五岁。

结婚日,一般都用四抬花轿,拿上食盒去女方家接亲(媳妇)。姑娘上轿前,在堂中香

烛前磕头“辞祖”、告别父母,然后由平辈年轻妇女陪伴上轿,要“哭泣”。并用绸缎或布一段

盖子新媳妇头上,称“盖头”。轿起程后,有的地区是兄长,有的地区是父辈,骑马走在轿前,曰“压轿”。要是路上碰着对面同时来的花轿,双方新娘要交换礼物(压轿者代替),手帕即可。轿到新郎家村头,新郎身着长袍短褂,头戴插金花的礼帽,十字披红,骑上大红马,偕同宾相到彩轿前深施一礼,以示欢迎。在吹鼓手伴奏下迎彩轿到郎家门前。此刻在一阵鞭炮声和鼓乐声中,由婆母点燃谷草,绕轿三圈,并

撂馍、枣、核桃、小铜钱等物,名曰“燎轿”。后陪伴扶新娘下桥,同时还令两男孩拉“柽子和“花头”(传云:“柽子取其谐音“圣旨”。言皇上出嫁女子有圣旨,有官印,因此“柽子”中干必用红纸缠,中拴一红布包的酒壶,代官印。“花头”,是在扫帚上拴核桃、枣、馍和纸花等),走在婆妇之前。媳妇进门时帮忙的人和平辈、亲友挡门要手巾;进门后厨师以杆杖揭去“盖头”,除北原、史官地区置放于屋檐,他处皆交主家收管。后于庭前举行婚礼,俗称”拜堂”。新郎由宾相陪伴站左方,新娘由陪伴站右方,然后赞礼人高喊“成礼”,宣读“某些属相人与新娘相克,不要进来”,继而又喊“拜天地、拜祖先、拜雁、拜父母,夫妻交拜”。礼毕送新娘入洞房。

送亲的人在新郎家吃两次饭,叫坐席。第一次,上午约十点左右,菜十个,叫“十全”,吃圆馍,俗称小馍。第二次,下午二时许,有酒菜和吃饭菜。酒菜一般先出九碟(碟子是豆腐干、花生米、糖等)子,后换六个、九个、十一个、十三个菜。主食仍是圆馍。在吃喝酒菜时,新郎逐桌逐人敬酒,长辈、亲戚将事先准备的礼物交给相陪者表示谢意。饭后去新房坐片刻,婆家即套车送客。新郎要送岳母到村头,岳母止后,馈赠礼物。

新亲走后,男方亲朋坐席。酒过三巡以后,新郎新娘在堂屋给长辈们行拜见礼。被拜的人将事先准备的钱物放入盘中。拜毕,亲友告辞。

次日,新婚夫妇相伴回女家,叫“回门”,在女家住一夜返回;大多地区当日即回。第四天,新媳妇独回娘家“住十”(实际不是十天,只三五天,最多五六天),去时娘家人要接,回来时娘家人要送。

民国中叶,知识分子反对旧礼仪,提倡文明结婚。男着西装,女穿旗袍,行鞠躬礼,男赴女家迎亲,这只是少数士绅、富豪家子弟行之。

结婚的当天晚上,村邻前来贺喜。有的盘子端个酒壶,给新郎父母敬酒,有的送些糕点,并开始闹新房,以联络感情,连续要闹三天,不分大小,以嫂子最活跃。

建国后,婚姻法规定:男20 岁、女子18 岁为结婚年龄。70 年代后提倡晚婚晚育,不少男子在二十四五岁,女子在二十二三岁方办理结婚手续。待双方约定日期后,通知亲属参加结婚仪式。城乡于50 年代用自搭轿车(拼装)、自行车,70 年代用手扶、拖拉机,80年代用汽车迎接新媳妇,车前披红带花,作为嫁娶喜庆标志。女方家族、亲属连同陪嫁的柜箱、被褥、衣物等一齐运至男家,摆在门前,让亲邻观赏。午宴之前,举行婚礼。主要仪程的内容有:奏乐(60 年代后普遍用收录机代替了鼓乐),证婚人讲话,宣读结婚证书,双方家长讲话,介绍人、来宾讲话,男女双方互相佩带大红花和交换礼物,向来宾致敬等。当晚开始富有趣味性的“闹房”,内容健康文雅。

70 年代后期,政府提倡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因而集体结婚、旅行结婚的形式逐渐出现。1979 年以后,汽车接送新亲,大摆宴席,讲究排场。

清代、民国年间,寡妇再嫁须经本人同意。乡间有“先嫁由父母,后嫁由本人”之说。婚前由媒人推荐,互相见面,俗称“相人”。寡妇离夫家前,须赴故夫墓前烧纸啼哭,俗谓“辞墓”。离前夫家须是夜里。寡妇改嫁彩礼大于女子几倍。故夫所生子女带至新夫家抚养,有“活带” 与“死带”两种。“活带”,长大后返回故夫家中,顶门立户;“死带”,需改名换姓,成为新夫家中子弟,有财产继承权。

旧社会还有卖“活人妻”(因男人穷困潦倒,养不了妻子而卖的)的,这必须立字据。字据须在村外野地里写,用过的笔不能再用。

建国后,寡妇改嫁名正言顺,且革除了旧社会的陈规旧俗。一般经介绍人介绍,双方同意,即可领取结婚证书。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挠。结婚之日,不必是夜间,新夫家同样备办酒席,盛情款待祝贺亲友。

赘婚,俗称“招亲”、“招上门女婿”。一种是夫死,媳妇不愿改嫁而要择婚的,称“招夫”;一种是有女无子,谓之“招婿”入户。都是为了瞻养老人,顶门立户。

建国后,民间招赘仍然。对招赘人改名换姓与否,采取自愿原则(建国前必须改姓)。

1979 年后,人民政府提倡男到女家,其结婚程序和女到男家基本一样。只是一般赘婚不用彩礼,由女方设席待客罢了。

白水北原、史官地区结婚与它处有异。一般是结婚前一天男方亲戚就到,下午主家设席招待,名为

“洗花席”,此间请乐户奏乐唱戏,饭后相扶头根据主家意图请亲戚看戏,实叫“串礼”。“串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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