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官方正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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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学《法理学》在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学《法理学》在线作业答案

1.【第00章】以下哪些是法律发展的规律?()A 法学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B 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并服务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C 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D 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而发展的2.【第00章】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表现为()A 历史上,法理学与政治学的研究内容是相互独立的B 政治学思考的问题有可能是法理学思考的问题,但法理学思考的问题却与政治学无关C 法理学与政治学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D 理学与政治学具有内在统一性3.【第00章】法理学与法学的关系表现为()A 法学研究对象是对法理学研究对象的一般概括和总结B 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性学科C 法理学研究的深度对整个法学体系的发展并无太大影响D 部门法学的研究成果为法理学的研究提供直接的经验素材4.【第00章】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派的观点?()A 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 法是历史的现象,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C 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D 法是在所有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5.【第00章】法学是怎样的一门学科?()A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相对独立的学科B 法学是关于法律、权利、正义的知识、技能的学问C 法学作为系统的学问是法律职业技能得以养成和统一的基础D 法学是统治管理之术6.【第00章】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A 规范B 事实C 价值D 法律方法7.【第00章】下列对价值分析的方法中,叙述正确的是()A 价值分析的方法是一定的社会主体对一定的法的现象的评价.选择及其价值取向B 法学研究中也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C 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与遵守和执行制定法是相互矛盾的D 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损害了法的稳定性,因此是不允许的8.【第00章】以下哪些是法学研究中的基本方法?()A 辩证唯物方法B 价值分析方法C 社会实证方法D 规范分析(实证)方法9.【第01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浙大作业答案-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浙大作业答案-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浙大作业答案-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简答题+案例分析题)《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答:法可被定义为一种规范,即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答:法律的创造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

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答:根据法律创制的主题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程序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作用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根据法律的适用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答:我国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第二,司法平等原则。

准确说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第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答: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效力,即法的效力问题。

1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地域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

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

第十章法律程序一、名词解释1.法律程序答: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答: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要素?答:(一)正当程序的特征1、角色分化2、有意识的阻隔3、直观的公正4、意见交涉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1、对立面2、决定者3、信息4、对话5、结果第十一章法律渊源一、名词解释1.法律渊源答: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2.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答: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1.简述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答: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2014年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理学在线作业2(第5-10章)

2014年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理学在线作业2(第5-10章)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89分单选题1.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 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无须遵循程序性要求B 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C 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D 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正确答案:D单选题2.法律行为总是直接地或间接地与社会发生关系,或者行为作用于他人,或者引起他人的行为,这说明法律行为具有A 社会性B 法律性C 可控性D 价值性正确答案:A单选题3.权利行使中的“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则和权力行使中的“法无规定即无权力”原则,集中表现了权利和权力在哪个方面的差别?A 表现形式的不同B 运行方式的不同C 法律要求的不同D 推定规则的不同正确答案:D单选题4.最早提出“权利资格说”,认为权利就是去做、去要、去享有、去占据、去完成的一种资格的法学家是:A 哈特B 格劳秀斯C 耶林D 格林正确答案:D单选题5.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一行为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A 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劫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6个小时后,才将康某押送到40里外的乡派出所B 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后被人查出C 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D 高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拔出刀子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正确答案:D单选题6.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A 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B 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C 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D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正确答案:C单选题7.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意思是说:A 所有程序都是可以被观察到得B 程序公正是比较直观的一种公正类型C 只有被当事人感受到的程序才是公正的程序D 严格遵守正当程序,结果一定是公正的正确答案:C单选题8.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A 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 清末修律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C 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离D 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正确答案:C单选题9.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表现为?A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B 数量上的非等值关系C 功能上的非互补关系D 价值意义上的非主次关系正确答案:A单选题10.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法理学课后参考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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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1. 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

答: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总之,凡属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研究的范围之内。

2. 如何划分法学体系?答: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这是就法学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

随着法律发展成为广泛而复杂的整体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法律部门的出现,产生了对法律体系进行解析型研究,即对法律进行分门别类研究的科学需要。

由此,出现了法学内部的分科。

然而,如何分科或依据什么标准分科,这在国内外法学著作中还没有一致的观点。

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通常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划分法学体系:第一,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或迟或早要有新的法学部门与之相应。

第二,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

应用法学主要是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3. 为什么说法学与其他学科密不可分?答: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着特殊联系。

这是因为:第一,在认识论上,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成果,又是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科学可以分为若干大类,每一类都包括一系列科学部门。

在不同的科学部门之间还有若干边缘科学。

各门科学都以特定客体作为研究对象。

各门科学以其研究对象的个性而互相区别开来,各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同时也由于它们研究的对象的共性而互相联系,并一起构成科学体系或学科群。

2012浙大秋冬法理学在线作业2

2012浙大秋冬法理学在线作业2

单选题1.提出著名的法的八大内在道德性理论的是( )∙∙A英国法学家L.L.富勒∙∙ B 美国法学家L.L.富勒∙∙ C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 D 美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正确答案:B单选题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B 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 C 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职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D 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正确答案:A单选题3.下列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几种表述中,那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律具有既中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 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的强制∙∙ C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 法律所放映的道德是抽象的正确答案:D单选题4.甲说:(1)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2)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至高无上的权威;(3)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

乙认为:(1)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2)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3)“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

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甲的论点2和乙的论点1∙∙ B 甲的论点1和乙的论点3∙∙ C 甲的论点2和乙的论点2∙∙ D 甲的论点3和乙的论点2正确答案:A单选题5.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法律解释作为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 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 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 法律解释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正确答案:C多选题6.德国的著名法哲学家拉德布鲁赫认为,法律有种一般性的价值或目的,它们包括:()∙∙A正义∙∙ B 自由∙∙ C 法的安定性∙∙ D 合目的性正确答案:ACD多选题7.通过法律的社会整合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A结构整合∙∙ B 精神整合∙∙ C 行为整合∙∙ D 价值整合正确答案:ACD多选题8.1.法官王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A根据领导批条办案∙∙ B 同学朋友问案,总能仗义地告知案件的审理和合议情况∙∙ C 对双方律师宣称:该吃的可以吃,该喝的可以喝,案子该怎么办还怎么办∙∙ D 一方托情相约,在承诺保密的情况下,同意私下单独接触正确答案:ABCD多选题9.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 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同∙∙ C 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 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正确答案:ABC多选题10.从实质标志的要求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着重于以下哪些制度的建设?∙∙A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B 权力与责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C 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 D 权利与权力关系的理性化制度正确答案:ABD多选题11.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法典是人们自由的圣经”,这说明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B “恶法亦法”的观点强调法律的权威来自于法律自身,与法律之外的因素无关∙∙ C “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法律不是万能的∙∙ D “有治人,无治法”,反映了中国古代“以法治国”的法治观正确答案:ABC多选题12.实现法治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具备一些条件,下列哪些是实现法治需具备的条件?∙∙A民主是法治的基本政治条件∙∙ B 人口众多是法治的公民条件∙∙ C 理性文化是法治的文化条件∙∙ D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条件正确答案:ACD多选题13.就形式标志而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该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 B 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 C 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 D 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理性化制度正确答案:ABC多选题14.下列有关法治的说法,哪些是可以成立的?∙∙A “普遍服从良法”的观念是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 B 近代法治理论的首创者是英国法哲学家詹姆斯.哈林顿∙∙ C 根据法治原则,立法机关的只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 D 不同国家的法治建设有不同的国情条件和本土资源,因此法治国家也势必存在差异正确答案:ABCD多选题15.下列哪些表达了法治的正确含义?∙∙A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B 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方式∙∙ C 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 D 法治是一中和谐的社会状态正确答案:ABCD多选题16.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法治所体现的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A依靠正义之法来治理国政与管理社会从而使权力和权利得以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B 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 C 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本身应该是制定很好的法律∙∙ D 遵循预定程序、服从多数决策、容许少数意见的政治体制正确答案:ABCD多选题17.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哪些不属于有权法律解释?∙∙A司法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B 国务院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D 法律专家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正确答案:ABD判断题18.法律是一种特殊手段,它既是对自由的一种限制,又是保障自由实现的重要手段。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法理学》第二次作业校外学习中心:专业:姓名:学号:作业要求:1、离线作业主要用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与需求自愿完成。

2、不参加在线测查的,学习中心应将学生的离线作业邮寄到东北师大网络教学管理部批阅,具体时间见本学期院历(日期以当地交邮时间为准)。

3、离线作业必须由本人手写完成,如发现作业非本人手写,一律无效。

第二次离线作业题一.填空题1. 法律形式合理性与法律的价值合理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 ).2.利益来源于对资源的()3.人对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了()。

4.利益的多元是市场经济的()。

5.法对利益的调整机制具体表现为表达利益要求平衡利益冲突和()。

6.利益差别构成了利益冲突的()。

7.普遍的公共利益总和构成()。

8.个人利益是利益动力结构的()9.人权是人的利益的()。

10.冲突是危害秩序的()。

11.自由是人的潜在能力的()。

12.自由是人类发展的()。

13.马克思主义法学首次揭示了法与生产方式的()14. 货币得到普遍发展是在()。

15.在发展社会财富面前公平应退居()。

16. 首次提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是( ).17.现代国家之间只有永久的()。

18.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

19.政党在政治生活中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做出的政治决策是()。

20.暴政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平衡的()。

21.中国共产党应构成社会主义事业的()。

22.曾是我国政治体制运行中的一大弊端是()。

23.人类文明的标志就是尊重和保障()。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的生成特征().A.强制性B.社会性C.过程性D.意志性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A.遵守B.执行C.适用D.不作为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的外延().A.历史的范畴B.严格的程序C.国情的产物D.种类的多样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体制的构成要素().A.权限的体系和制度B.监督的体系和制度C.运行的体系和制度D.载体的体系和制度5.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法理学作业2及答案

法理学作业2及答案

《法理学》课程综合测试2学习层次:专升本时间:90分钟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它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

2.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2.法的创制: 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法的部门: 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4.法的形式渊源: 法的形式渊源,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5.立法体系: 立法体系或称为制定法体系,是指一国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法理学属于(C )A.国外法学B.应用法学C.理论法学D.边缘法学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C)A.统治阶级意志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历史传统3.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这条规定属于(C )A.命令性法律规范B.禁止性法律规范C.授权性法律规范D.义务性法律规范4.下列判断正确的是(B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产生B.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产生C.公民和法人的权利能力是相同的D.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并非同时产生5.大陆法系的发展是以(C)A.普通法为基础B.判例法为基础C.罗马法为基础D.衡平法为基础6.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则?( A )A.授权性规则B.义务性规则C.命令性规则D.禁止性规则7.在法学中所称的法律渊源,通常是指什么?(B )A.法律来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根据法律效力.来源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类别C.各种部门法D.法律表现为法律制度.法律关系8.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浙江大学远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

浙江大学远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

2012年春夏学期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二、案例分析案例:2001年8月31日夜晚,青年工人辛勤与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李鹏委员长的身影,只见他站在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面对着济济一堂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对着话筒庄严宣布: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次会议开了四天半。

经过大家的紧张工作,全部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会议审议通过了《防沙治沙法》……”此时,画面一转,出现了节目主持人,只见她严肃而又认真地读起准备好的文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看着这画面,辛勤心里产生了不少疑问:谁有权制定法律?这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法律是依据什么程序制定出来的呢?它的立法依据又是什么呢?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业一、简答题l、简述法治的含义。

2、论述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3、简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宪法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基本特征有那些?2.为什么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中任职?3.如何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其他国家制度的关系如何?4.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5.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我国国家制度的哪些方面?6.如何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7.怎样理解言论自由。

二、案例分析1.《华西都市报》2001年9月4日报道了轰动全国的农民状告公安行政不作为案审理情况。

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阆中市水观镇农民李茂润连续遭到一名叫郑国杰的的疯子的追杀,5月19日晚,在向阆中市公安机关求助未果的情况下,李茂润从自家二楼跳下,腿被当场摔断,经鉴定为八级残废。

2016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理学离线作业答案

2016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理学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法理学》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第一编法学导论一、名词解释1.法学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

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3.法理学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4.法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等。

二、简答题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效力;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1、规范性;2、普遍性;3、从法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效率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第一、法是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第二、法的强制具有潜在性的特征;第三、法的强制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一、名词解释1. 法系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2.法律移植指现成的可用来表征同时代(共时性)的国家间相互引进和吸收法律这种实践的术语。

3.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而仿照它们而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4.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即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法理学课后参考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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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1. 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

答: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总之,凡属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研究的范围之内。

2. 如何划分法学体系?答: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这是就法学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

随着法律发展成为广泛而复杂的整体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法律部门的出现,产生了对法律体系进行解析型研究,即对法律进行分门别类研究的科学需要。

由此,出现了法学内部的分科。

然而,如何分科或依据什么标准分科,这在国内外法学著作中还没有一致的观点。

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通常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划分法学体系:第一,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或迟或早要有新的法学部门与之相应。

第二,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

应用法学主要是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3. 为什么说法学与其他学科密不可分?答: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着特殊联系。

这是因为:第一,在认识论上,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成果,又是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科学可以分为若干大类,每一类都包括一系列科学部门。

在不同的科学部门之间还有若干边缘科学。

各门科学都以特定客体作为研究对象。

各门科学以其研究对象的个性而互相区别开来,各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同时也由于它们研究的对象的共性而互相联系,并一起构成科学体系或学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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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浙大远程离线作业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年级:学号: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2.简述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第1页共4页4.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5.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6.我国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刘某、张某、曲某和王某四人是同窗好友。

一日,四人共同出资200元(其中每人50元)到长城游览。

第二天中午返回学校,发现仅剩8元钱。

恰好校门口附近有关人员正在销售福利彩券,每张2元。

刘某建议,就8元钱不值得分,干脆买4张福利彩券,每人一张,说不定还会中大奖,其他三人立即表示同意。

于是他们买了4张福利彩券,每人分了一张。

当即兑奖,发现曲某分得的那张福利彩券中了头等奖,奖金1000元,其余三人均未获奖。

于是,其余三人要求与曲某平分这1000元奖金。

而曲认为,福利彩券已分到个人,谁获奖就应该归谁所有,不同意平分。

四人为此争执起来,其余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第2页共4页2.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请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该买卖行为的法律效力。

3.1999年4月1日,某报纸刊登了一则消息:曹雪芹后裔申请《红楼梦》版权。

曹雪芹第16代孙曹某,现定居北京,去年获得一本流失民间的曹氏家谱,查明自己是曹雪芹的后裔,遂决定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红楼梦》版权。

这则新闻是这家报纸的编辑们,在4月1日“愚人节”制造的虚假新闻。

说它是假新闻,假在什么地方?4.甲欲毒害乙,将剧毒农药投入乙的食物内,乙刚吃下少量有毒食物,甲猛然悔悟,立即将乙送往医院,经医生全力抢救,乙没有死亡。

2022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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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法理学作业2一、名词解释1.法律规范:是法律之中规定主体的行为模式、逻辑上周全的行为准则。

2.法的渊源:作为法理学专门术语“法的渊源”(又称“法律渊源”或:“法源”是指与法的创制方式相关的法的外部表现形式,这种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实际上是指法的形式渊源。

3.法等解释:是指对法的形式渊源中所包含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阐明。

4.法律推理:是指法律适用“特别是司法”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案件事实做出处理结论的思维活动。

5.法律类推:是指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当法律本身无明文规定时,比照最相类似的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6.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在法律意义上的、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

7.法律行为:是指一切在法律上具有意义的行为。

8.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承受的责任。

这是一种追遡性的责任。

二、论述题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如何?答:从法律调整的特点来讲同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必须具有“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其在逻辑上可表述为“如果…则…否则…”如果缺少其中的一个,特别缺少“制裁”,则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

2.对法律解释如何分类?答:法律解释可根据解释的主体、方法和尺度的不事有不同的分类:1按照法律解释主体及其解释效力的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2按照法律解释方法的不同,分为文义解释和论理解释3按照法律解释尺度的不同,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3.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内容?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答: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每个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一定权利的享有者或义务的承担者,所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一定利益所采取的、有义务人的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义务: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按权利人的要求为了满足权利人所代表的利益所必须做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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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第十章法律程序一、名词解释1、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构成要素?没有固定答案。

但以下要点是得到10分基本分所必要答到的(一)正当程序的特征1、角色分化2、有意识的阻隔3、直观的公正4、意见交涉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1、对立面2、决定者3、信息4、对话5、结果第十一章法律渊源一、名词解释1、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1、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三、论述题没有固定答案。

但以下要点是得到基本分所必要答到的:(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2)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3)二者调整的内容不同(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5)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6)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第十二章法律解释一、名词解释1. 法律解释,指对实定法规范性含义的阐明。

2. 在国外,司法解释是指作为裁判机关的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就个案所涉及的问题而对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进行的解释。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则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法律具体适用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3.立法解释(狭义)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全国人大以及其本身所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二、简答题1、试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1)法律是概括的、抽象的,只有经过解释,才能成为具体行为的规范标准(2)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3)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经过不断的解释,法律才能趋于完善。

2.(1)当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弥补法律漏洞。

(2)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含糊时,推演法律合理语义。

(3)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相互抵触或者存在竞合时,确定或者选择其中的合理规则。

(4)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违背法律客观目的时,规避不合理的法律。

3. 从中选四并有简要解释即可(1)语义解释或文字解释或者语法解释或者文理解释。

(2)论理解释或者体系解释或者逻辑解释(3)历史解释或者立法者原意解释(4)目的解释(5)类推解释(6)当然解释(7)扩张解释(8)限缩解释(9)社会学解释(10)比较法解释(11)合宪性解释4. 抽象法律解释是指法定国家机关的一种专门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解释形成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一般解释性活动,它具有立法性质。

具体法律解释是指在具体个案的司法裁判活动中,法官通过具体说明法律的含义而将法律适用于具体个案事实的解释性活动,它是司法性质的。

可见它们在解释主体、目的、过程与性质都存在差别。

三、论述题1.答题要点:第一,法律解释应该首先从文理解释开始,并将其作为所有解释的基础。

第二,如果文理解释能够得出明确的结论,法律解释就到此为止。

第三,如进行文理解释得出复数的解释结果,则开始采用论理解释或体系解释,继而采用历史解释的方法,以探求法律规范的意旨;在意旨确定的前提下,继续适用扩张解释,限缩解释或当然解释,探查法律的意义内容;如果仍旧不能澄清法律的意义,则进一步做目的解释,探求立法目的,或者在上述方法已经初步确立法律的意义,再作目的解释,检查是否符合立法的目的;而在法律规范意义内容确定之后,再做合宪性解释,以审查是否符合宪法的基本价值。

第四,如果采用上述解释方法还是无法确定解释结论,则可以进一步适用比较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第五,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或社会学解释的结果与文理解释结果相抵触时,在不超出法律文义可能的范围时,以文理解释以外的解释(如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为准;第六,解释后存在相互抵触的解释命题,但各命题均符合法律意义,此时可进行利益衡量或价值判断,从中选出具有伦理正当性的命题,作为解释结论。

第十三章法律推理一、名词解释1.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2.形式推理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3.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特殊性的知识。

其特点是结论寓于前提之中,或者说结论与前提具有蕴涵关系,所以它又是必然性的推理。

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是必然真实的。

演绎推理主要表现为三段论推理。

4.所谓三段论是由三个直言判断组成的演绎推理,它借助于一个共同的概念把两个直言判断联结起来,从而推出一个直言判断的推理,它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

5.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

6.类比推理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可能存在相同点的推理。

7.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二、简答题1. 第一,它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第二,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即作为推理的前提。

第三,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第四,其目的是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

第五,它是以法律为推理对象,首先对法律进行推理、选择和辨别论证。

2. 第一,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

第二,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所引起的疑难问题。

第三,辩证推理是法官的主观辩证法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关系的认识的推出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

第四,辩证推理是法官经过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研究而作的较长的复杂的推出过程。

3. (1)当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弥补法律漏洞。

(2)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含糊时,推演法律合理语义。

(3)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相互抵触或者存在竞合时,确定或者选择其中的合理规则。

(4)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违背法律客观目的时,规避不合理的法律。

三、论述题1.第一,实在法的局限性与案件事实的非常规性是形成疑难案件(针对法官的法律推理而言)的根本原因。

实在法的局限性一般有四种:(1)法律语言的模糊性;(2)法律规范之间相互冲突;(3)法律空白或者漏洞;(4)明显反正或不科学的法律规范。

由于实在法的局限性与案件事实的非常规性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作为法律推理的两个前提的不确定性。

因此法官必须对作为三段论推理大前提的法律本身进行重新确定,法官在这一过程中使用的推理形式不一定局限于严格的形式逻辑。

这种推理是针对案件所涉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判断的有效性证明,因而可称为实质推理、辩证推理、实践推理。

第二,法律适用中的实质推理是指:当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或者竞争的法律命题时,法官借助于辩证逻辑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疑难。

实质推理是结合了司法直觉、知识与形式推理的复杂推理过程。

第三,实质推理的作用和应用范围:(1)当被适用的法律语言模糊时,推演法律合理语义;(2)当被适用的法律规范之间相冲突时,确定或者选择其中的合理规则;(3)当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弥补法律漏洞;(4)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违背法律客观目的时,规避不合理的法律。

第四,实质推理与价值判断之间密切相融,如何进行实质推理中价值判断的理性证立有三种基本的理论取向:法律渊源理论、法律解释理论、法律论证理论。

2.(1)辩证推理适用的范围:A、对案件事实及其法律后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且对如何处理此案存在不同以至矛盾的理由。

B、法律虽然有规定,但它的规定是原则和模糊的,以至可以根据同一规定提出两种或多种对立的处理理由。

C、法律规定就是矛盾的,即存在着两种互相冲突的法律规定。

D、法律虽然有确定规定,但由于新情况的出现,适用这一规定在社会后果上具有严重的不合理性。

(2)辩证推理出现的原因是法律的漏洞、法律的模糊、法律的冲突、法律的不良。

统一起来讲就是法律的不确定性。

而法律不确定性的根源则在于塑造法律的社会生活本身是复杂多变化的。

第十四章法律历史一、名词解释1.法系是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2. 法律移植是指现成的可用来表征同时代(共时性)的国家间相互引进和吸收法律这种实践的术语。

3. 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而仿照它们而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4.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即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二、论述题1.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和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即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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