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执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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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执业

申请书

二0一二年九月

须知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咸阳市卫生局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者;

2、医德医风良好,热爱农村卫生工作;

3、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聘用程序

1、村两委会聘用并签署意见;

2、乡镇卫生院资格审查合格;

3、乡镇政府签署意见;

4、县卫生局审批。

三、村卫生室管理、培训

村卫生室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辖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医业务指导、平时工作检查考核。每月参加乡镇卫生院召开的村医例会、业务评比、业务培训和县卫生局组织的每年一次的集中培训。

四、村医考核

村医每年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重点对常见病治疗规范、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康复保健、妇幼保健及计划免疫接种等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积分制,基础分100分,乡镇卫生院建立考核档案,根据每次考核进行打分,不合格的扣分,当基础分为0分时,取消其村医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许可证:

1、异地执业;

2、不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卫生服务工作;

3、不服从乡镇卫生院管理,不参加村医例会;

4、年度考核积分为0分者;

5、年龄60岁以上,自动吊销执业许可证;

6、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者;

7、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医生资格证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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