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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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规定提纲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规定提纲

关于印发《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建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的通知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规范全省煤矿地质报告编制工作,提高地质报告的编制质量,更好地给煤矿生产建设提供真实、可靠的地质资料,省煤炭局组织有关人员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煤矿规范、规程及规定,重新修订了《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建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以下简称《提纲要求》),现印发给你们。

今后,凡在我省境内进行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均应严格执行本《提纲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地质报告审批事项。

附件: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2、建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3、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附件一: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为规范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等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制订了《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并提出有关要求:一、适用范围按《矿井地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每隔8~10年,对原地质报告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涉及开采煤层、矿界变更和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井,应及时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二、技术要求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是以原井田精查或详终勘探地质报告或上一次《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为基础,通过对以往全部地质资料的系统整理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而成的。

报告由文字、附图、附表、附件四部分组成。

2、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保持一致。

3、报告应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地质工作成果,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4、报告中的所有分析测试项目指标,应统一使用(换算到)现行法定计量单位。

地质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地质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地质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每5年修编一次。

煤矿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
定。

当煤矿发生影响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煤矿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生产地质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3.地测科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

各种采、掘地质说明书必须经矿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审批才能交采掘区队使用。

4.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必须按《规程》规定逐级上报批准。

5.各种村庄、河流、铁路等保安煤柱必须经煤矿生产、技术、安全部门、矿总工程师、地质测量部、生产管理部、安监局审批后方能使用。

6.凡重大测量工程,如地面控制网测量、岩移观测工程、3000m以上大型贯通测量等,均需编制设计说明书,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

7.每月的储量动态表、三量报表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

8.各种地测资料、图纸必须经认真校对、审查签字后方可使用。

9.地测科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10.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
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

11.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地测科编制,技术科、安监处、通风处会审,经总工程师签字方可实施。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

附件一一:附件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为规范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等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制订了《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并提出有关要求:一、适用范围按《矿井地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每隔8~10年,对原地质报告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涉及开采煤层、矿界变更和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井,应及时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二、技术要求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是以原井田精查或详终勘探地质报告或上一次《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为基础,通过对以往全部地质资料的系统整理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而成的。

报告由文字、附图、附表、附件四部分组成。

2、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保持一致。

3、报告应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地质工作成果,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4、报告中的所有分析测试项目指标,应统一使用(换算到)现行法定计量单位。

5、第一次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编制性质,再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修编性质。

三、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文字部分编写具体要求(一)封面(1)报告名称统一为:山东省+煤田名称+矿山名称+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其中矿山名称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矿山名称相一致。

不是第一次提交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需在名称后面加注提交年份。

(2)报告提交单位:报告提交单位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采矿权人相一致。

(二)封二按报告名称、编制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报告编写人,提交单位名称、负责人、总工程师、参与报告编写人、提交报告日期的次序编排。

正式报告的封二必须加盖编制单位和提交单位的印章;编制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提交单位的总工程师、双方参编人员应在打印的名字后亲自签名(盖章),不得只打印或复印代之。

(三)正文目录第一章 绪论………………………………………………………………页码 第一节 目的、任务及依据……………………………………………页码 第二节 井田位置、范围及交通条件…………………………………页码 第三节 自然地理………………………………………………………页码 第四节 矿权设置及生产建设情况……………………………………页码 第五节 周边矿井开采情况…………………………………………页码 第二章 矿井地质工作………………………………………………页码 第一节 以往地质勘探工作…………………………………………页码 第二节 矿井地质与水文地质工作……………………………………页码 第三节 对原矿井地质报告的评价……………………………………页码 第三章 矿井地质………………………………………………………… 页码 第一节地层……………………………………………………………页码第二节 含煤地层……………………………………………………页码第三节构造……………………………………………………………页码第三节 岩浆活动………………………………………………………页码第五节岩溶陷落柱…………………………………………………页码第六节地质构造评价………………………………………………页码第四章 煤层、煤质及其它有益矿产………………………………………页码 第一节煤层……………………………………………………………页码第二节煤质……………………………………………………………页码第三节其它有益矿产…………………………………………………页码第五章 矿井水文地质……………………………………………………页码 第一节区域水文地质概况……………………………………………页码第二节矿井充水条件…………………………………………………页码第三节矿井涌水量及预计……………………………………………页码第四节主要水害及防治措施…………………………………………页码第五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页码第六节供水……………………………………………………………页码第六章 其它开采技术条件……………………………………………页码 第一节 开采方法及顶底板条件………………………………………页码第二节 特殊开采…………………………………………………页码第三节 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页码第四节 地温与地压……………………………………………………页码第五节 环境地质………………………………………………………页码第七章资源储量估算…………………………………………页码第一节估算范围和工业指标…………………………………………页码第二节估算方法和参数的确定………………………………………页码第三节资源储量类别及块段划分原则………………………………页码第四节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页码 第五节 资源储量变动对比与利用情况………………………………页码 第六节 开拓、准备、回采煤量情况……………………………………页码 第八章 结论…………………………………………………………页码 第一节 主要地质成果…………………………………………………页码 第二节 问题与建议……………………………………………………页码 资料总目录………………………………………………………………页码 (四)附图目录顺序号 图号 图件名称 比例尺 (五) 附件目录顺序号 附件名称 页码 (六)附表目录顺序号 附表名称 页码 (七)正文文字编排要求1、章名:黑体小二居中2、节名:黑体小三居中3、文字:宋体小四,字符间距为“标准”4、行距为固定值22磅5、选用纸张A46、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 ,装订线为0 cm 。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第一章绪论第一节修改地质报告的依据、目的和任务阐明本次修改修改地质报告的依据、目的和任务第二节井田位置、范围和交通条件主要阐明井田的地理位置、井口坐标、井田边界和面积与采矿许可证相一致,与临井关系。

扼要说明通过本井田或临近的铁路、主要公路和水路交通线等。

第三节自然地理叙述井田的地形、地貌特征、水文、气象情形等。

第四节生产建设概况阐明矿井建设和投产时刻、设计能力、服务年限、核定能力、开拓方式、采煤方式,开拓延伸及改扩建、技术改造历史、开采煤层、现生产水平、开拓延伸水平和开采范围等。

简述原报告提供和这次修改地质报告时各类储量情形等。

第二章矿井地质工作第一节以往勘探工作简况简述本井田以往地质勘探工作情形及评价,包括历次勘查(补勘)单位、时刻、内容、所采用的方式手腕、主要工作量和质量情形和存在主要问题等。

第二节矿井地质与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叙述自上次报告以来所采用的矿井地质与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方式,各类主要手腕的利用情形、主要工作量和质量情形评述。

上述内容可按照情形分类叙述。

第三节对原地质报告的评价说明原地质报告的提出单位、时刻,报告审批单位、时刻和审批意见。

对勘探方式、勘探类型、工程质量、地质构造、煤层、煤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和储量计算等作出评价。

第四节矿井中及周边小煤窑的开采情形主要叙述与本矿井安全生产有关的内容,同时还要说明需要采取的办法。

第三章矿井地质第一节地层简述井田内地层层序、时期、厚度、岩性及其转变、古生物组合等,并叙述井田内地层对比的方式和依据及靠得住程度(或对原报告对比的评价)。

第二节含煤地层详述井田内含煤地层的厚度、岩性、岩相、标志层特征及沿走向和偏向的转变情形等。

第三节构造一、简述区域地质构造大体特征及井田所处的构造位置。

二、详述井田的大体构造形态、地层产状及其转变,井田内主要褶曲和断层的散布情形;逐个描述井田内主要构造的接露地址、断层落差或轴向、产状要素、延展方向、生成顺序、断层与褶曲之间的彼此关系及其规律,各类工程对构造的控制研究程度。

特殊条件、重大异常地质分析报告审批制度

特殊条件、重大异常地质分析报告审批制度

特殊条件、重大异常地质分析报告审批制度是指在地质勘察、矿产资源开发等活动中,针对特殊条件和重大异常地质情况,制定的审核和批准报告的程序和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特殊条件和重大异常地质情况下,相关报告的编制和审批过程严格、科学、透明,以保证工程和资源开发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特殊条件指的是在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存在独特的地质环境或其他限制因素,可能对工程施工、开发利用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例如,地下水位过高、地下岩溶发育、地震活跃区等。

重大异常地质情况指的是在勘察、开发过程中发现的与原先预期不一致且对工程安全和资源开发有重大影响的地质情况。

例如,地层不连续、地下水涌出、新发现的地震断层等。

按照该制度,编制特殊条件、重大异常地质分析报告的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对相关地质情况的描述、分析以及对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应对措施的提出。

之后,报告需要提交给相关地质、矿产资源等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审批过程应该充分考虑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确保审批过程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对于特殊条件、重大异常地质情况,如果可能对工程安全和资源开发造成严重影响,审批部门有权要求编制单位进行调整和改进,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此外,特殊条件、重大异常地质分析报告的审批结果和相关信息应该及时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便于各方了解相关情况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总之,特殊条件、重大异常地质分析报告审批制度是保障地质勘察、矿产资源开发安全和有效进行的重要制度,通过科学、透明的审批程序和规定,确保相关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煤基字[1996]第323号【发布部门】煤炭工业部(已变更)【公布日期】1996.07.03【实施日期】1996.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煤炭部关于印发《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1996年7月3日煤基字(1996)第323号)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总公司)、直管矿务局(公司),中国煤田地质总局、神华集团、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矿务局,伊敏煤电公司,华晋焦煤公司,各有关单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箔济的要求,培育和规范煤炭地质市场,提高煤炭地质勘查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制定了《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煤基字〔1996〕第323号)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总公司)、直管矿务局(公司),中国煤田地质总局、神华集团、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矿务局,伊敏煤电公司,华晋焦煤公司,各有关单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箔济的要求,培育和规范煤炭地质市场,提高煤炭地质勘查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制定了《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六年七月三日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箔济的要求,保证国家煤炭资源勘查与开发方针的贯彻实施,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提高煤炭地质勘查质量,培育和规范煤炭地质市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煤炭地质勘查的单位,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包括:煤田地质系统地质勘查单位,矿务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及煤炭行业其他地质勘查单位。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指单位的资历、勘查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综合能力。

第五条煤炭工业部负责全国煤炭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的综合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内煤炭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围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第四讲-重庆市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制要求

第四讲-重庆市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制要求

二、地勘单位、区县审查
地勘单位内审: 地勘单位重视工作不足、项目组人员安排欠妥。 • 只重视签订合同和收款,不全面了解不同矿井闭 坑地质报告编制的复杂性,特别是所有资料是否 收集完?单位内审不严谨;未能起到把关防堵作 用。 • 技术人员:未考虑闭坑地质报告的综合作用,将 闭坑地质报告仅作为一般报告编制对待,野外工 作不认真全面开展;资料收集不全也编制报告, 原有报告存在问题不分析研究。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基础。矸石山稳定 程度、地质灾害点目前现状、闭坑内所有 坑口的封闭情况及安全隐患、矿井水如何 安全排放等均应在闭坑地质报告中进行充 分反应。 区县政府验收合格的依据:区县煤管部门关 闭验收、安全监管部门、政府部门批准矿 井关闭到位的依据。
矿山最终成果的集成。今后涉及此区域有关 的基础建设需要、压覆矿产评估工作、矿 井巷道的再次利用等;涉及有关坐标成果、 巷道位置、采空区域分布范围、积水隐患、 地面灾害等均作为共享地质报告作用及矿山提交义务应及时 宣传。特别是在矿山停止生产前,要进行 全面实测工作,为闭坑地质工作奠定基础。 • 在对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备案时,对资源 储量数据及前后变化情况要重点审查,特 别是专家意见书及报告提交的资源储量数 据与各区县建立的储量台帐是否吻合。 • 年度动态检测报告、越界处罚报告有关资 料是否得到充分反应。
• 矿山承诺的期内动用资源储量数据与报告 提交的动用资源储量对应关系;期内动用 资源储量与矿山储 量统计年报表关系也要 重点查对 。 • 申报的剩余资源量登记表审查内容是否完 备?数据是否吻合? • 矿山地质环境、矿井水、地质灾害方面是 否与现状吻合?
闭坑地质有关知识
一、闭坑地质报告有何用? 二、地勘单位、区县局审查 工作注意事项 三、停办(关闭)矿山残留 资源储量登记书初审主要内容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规定、提纲改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规定、提纲改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规定、提纲改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为规范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等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制订了《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并提出有关要求:一、适用范围按《矿井地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每隔8~10年,对原地质报告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涉及开采煤层、矿界变更和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井,应及时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二、技术要求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是以原井田精查或详终勘探地质报告或上一次《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为基础,通过对以往全部地质资料的系统整理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而成的。

报告文字、附图、附表、附件四部分组成。

2、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保持一致。

3、报告应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地质工作成果,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4、报告中的所有分析测试项目指标,应统一使用(换算到)现行法定计量单位。

5、第一次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编制性质,再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修编性质。

三、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文字部分编写具体要求 (一)封面(1)报告名称统一为:山东省+煤田名称+矿山名称+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其中矿山名称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矿山名称相一致。

不是第一次提交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需在名称后面加注提交年份。

(2)报告提交单位:报告提交单位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采矿权人相一致。

(二)封二按报告名称、编制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报告编写人,提交单位名称、负责人、总工1程师、参与报告编写人、提交报告日期的次序编排。

正式报告的封二必须加盖编制单位和提交单位的印章;编制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提交单位的总工程师、双方参编人员应在打印的名字后亲自签名,不得只打印或复印代之。

(三)正文目录第一章绪论页码第一节目的、任务及依据页码第二节井田位置、范围及交通条件页码第三节自然地理页码第四节矿权设置及生产建设情况页码第五节周边矿井开采情况页码第二章矿井地质工作页码第一节以往地质勘探工作页码第二节矿井地质与水文地质工作页码第三节对原矿井地质报告的评价页码第三章矿井地质页码第一节地层页码第二节含煤地层页码第三节构造页码第三节岩浆活动页码第五节岩溶陷落柱页码第六节地质构造评价页码第四章煤层、煤质及其它有益矿产页码第一节煤层页码第二节煤质页码第三节其它有益矿产页码第五章矿井水文地质页码2第一节区域水文地质概况页码第二节矿井充水条件页码第三节矿井涌水量及预计页码第四节主要水害及防治措施页码第五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页码第六节供水页码第六章其它开采技术条件页码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七章开采方法及顶底板条件页码特殊开采页码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页码地温与地压页码环境地质页码资源储量估算页码第一节估算范围和工业指标页码第二节估算方法和参数的确定页码第三节资源储量类别及块段划分原则页码第四节资源储量估算结果页码第五节资源储量变动对比与利用情况页码第六节开拓、准备、回采煤量情况页码第八章结论页码第一节主要地质成果页码第二节问题与建议页码资料总目录页码附表目录顺序号附表名称页码 (七)正文文字编排要求1、章名:黑体小二居中2、节名:黑体小三居中3、文字:宋体小四,字符间距为“标准”4、行距为固定值22磅5、选用纸张A46、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装订线为0 cm 。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2.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工作应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以正确圈定范围.3.编录与采样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制网度加密的间距,对坑、钻、开采范围内矿层进行采样,控制矿层厚度及矿石质量.4.采空区、压覆区的核实采空区必须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压覆资源储量估算必须有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经批准的事实压覆,应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按有关规范估算资源量.5.样品化验与质量检查主矿产、共生矿产均应作基本分析,伴生组分可作组合分析;分析质量检查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改变矿床工业指标或采用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改变开采对象、改变矿产工业用途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除开展上述工作外,还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业指标论证,并对照相应矿种的行业标准确定勘查程度,估算资源储量.已生产矿山,还应按原工业指标和新工业指标分别估算资源储量,列出变化、消长关系.对于没有采矿活动,且未增加新的探矿工程和改变工业指标,只是进行资源储量分割、合并的,核实地质工作可以适当简化,以核清资源储量及消长关系,满足核实目的要求为准.6.开采技术条件评价工作重点针对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发生的变化开展工作.1水文地质调查、收集开拓工程和采空区现状,矿山排水系统及防、治水设施情况;观测对井巷充水的主要含水层、出水点位置、涌水方式及涌水量;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位观测孔开展动态观测;收集历年各中段水平的涌水量及矿坑总涌水量;研究矿坑涌水量与降雨量、汇水面积、错动面积、开采深度的关系,估算降水人渗系数,建立涌水量计算公式;简述采矿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问题及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2工程地质调查、收集采矿系统所揭露的各类工程地质岩组的工程地质特征及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和组合关系以及对采矿的影响;收集矿山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工程地质问题和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3环境地质地形地貌已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测环境地质现状图.重点调查、收集开采过程中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类型、性质、诱发因素、危害对象及程度等和地质环境监测资料,矿山采取的防、治工程及其效果.4瓦斯地质和煤自燃趋势应充分收集邻近生产矿井、煤窑瓦斯的对比资料,有条件时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预测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煤和瓦斯突出的可能性,并估算煤层气资源量.调查地表、浅部及矿井内煤层自燃情况,收集开采煤层的最短发火期记录,评价煤的自燃性.对煤样进行分析鉴定,评价井佃的煤尘爆炸危险性.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应遵循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的原则要求.具体补充要求如下:1.报告名称统一为:xx省市、自治区xx县市、自治县、煤田xx 矿区矿床xx矿段井田xx矿矿种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报告如将原报告范围分割,则在原报告名称中的矿区后增加xx矿段或xx矿xx矿体或xx一xx勘查线等.并说明分割原因和原则.2.核实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原勘查范围即矿区、井田、矿段、块段保持一致.若因矿业权设置被分割,或范围发生变化,除应对“报告”名称按前述原则处理外,还应在“前言”、“资源储量估算”部分详细叙述变化范围、对象,并与原报告对应范围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3.核实工作承担单位应结合矿床特征、矿区实际情况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编写提纲”为基础,拟定切合矿山实际的报告编写提纲,进行报告编写.因投资人意见而偏离提纲要求的,应在核实报告中说明.4.核实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核实工作成果,内容要根据核实目的,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5.核实报告应重点阐明目的任务;拟建、在建矿山开发建设、开采情况和本次工作情况;矿体特征;新的选冶工艺成果;资源储量估算和资源储量变化因素;矿区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新认识;矿山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变化及新认识;存在问题及预防、治理建议.本次核实工作完成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也应进行评述.6.对核实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可以综合回收、有经济意义的共伴生矿产,应进行综合回收可能性的研究评价和估算资源储量.7.关于资源储量估算1工业指标:选取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或改变工业指标应提供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写的工业指标推荐书或论证报告.涉及向国家交纳价款的资源储量核实,按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2开采矿区,采空区消耗资源储量,应以实际的开采范围、矿层厚度、品位资料为依据进行估算.3在原报告基础上,按许可证范围对压覆矿产资源、采空区以及保有矿块范围等进行块段划分,并分块段进行资源储量估算.4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应结合矿产勘查开发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评价程度和地质可靠程度.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17766-1999和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行业标准核定保有资源储量类型,并在核查报告中详细叙述各类型矿产资源储量的划归条件.5核实报告估算的消耗开采、损失、保有资源储量,应与原报告计算或统计或分算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并陈述变化因素.核实的资源储量应注明截止时间,并分别按矿体层对消耗、保有、累计查明的资源储量进行统计.设置矿业权的还应按许可证范围内、外分别统计,不得直接用原报告资源储量减消耗资源储量求保有资源储量.矿区中的各种压覆矿,资源储量估算应有压覆矿产资源批准文件为依据,未曾批准的事实压覆应在本次核实工作中一并核清,以专门章节叙述.8.核实报告要求的附图、附表、附件可根据矿床矿种的特点、工作程度做适当增减.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1.前言概况阐明项目原由,矿业权人,投资人或矿山企业拟建、在建单位提出的核实目的、任务及具体要求和地质资料依据.说明工作区成矿区、井田、矿段或XX矿区、井田、矿段的XX部分的位置位于县城方位、直距、行政管辖.工作区矿业权设置情况,包括许可证起止边界拐点号、地理坐标、面积及有效期.以往地质工作概况简述工作区本次核实前历次地质勘查或资源储量核实至本次工作情况、提交的勘查报告及批准或认定、备案机关、文号、批准或认定、备案的资源储量和主要结论,说明各报告的勘查范围、对象、与本报告的关系、在本次核实范围内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及可供本报告利用的周边工作量.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概况已建设、开采的矿区应详细叙述建设、开采时间、设计单位、设计采选矿石规模、开采范围、开采对象、开采深度、开拓方案、采矿方法、实际达产采选规模、采空区分布情况,历年采出矿石量、金属量、损失量、贫化率,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累计资源储量及探采对比变化情况.说明开采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说明矿山生产成本、供销情况及经济效益.本次工作情况叙述本次工作时间、经过和投人工作、完成各项工作量,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等.列出核实后的各类资源储量.特别情况说明2.工作区地质简述工作区所处区域地质构造位置、基本地质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等概况.矿床特征综合叙述矿体层赋存层部位、控矿条件、矿体层数量、总体分布范围具体地段、长度、宽度、延深、总体产状以及对矿床的新认识.矿体层特征分矿体叙述经开采的则对矿体的保有部分分别叙述.简述主矿体层的具体赋存部位、空间位置、分布范围、与上、下矿体的关系或距离,矿体层形态、产状、规模长度、宽度、延深、矿层厚度、有用组分品位含量、含矿率含矿系数、荒料率及变化.对次要矿体层、或小矿体可列表反映基本特征.以插图形式反映矿区内矿体层平面分布范围.矿体层规模、数量、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矿区和因变更工业指标而需核实的,应补充以下内容:矿体层连接对比标志、依据,矿体最大最小埋深、赋存标高、矿层厚度、品位变化规律,主矿体层控制程度和资源储量所占比例.并以插图形式反映矿体重新圈定前后的变化情况.矿石质量2.3.1矿石物质组成简述矿石物质组成,矿石结构、构造,矿物共生关系.2.3.2矿石化学成分叙述矿石主要有用、有益、有害组分含量、赋存状态、变化和变化规律;对利用化学组分用途改变为以物理性能为主要指标的矿种,应对其物理性能进行详细评价.2.3.3矿石风氧化特征简述矿石风氧化特征,阐明氧化、混合、原生带划分依据,“三带”的分布范围、深度.矿石类型和品级简述矿石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品级,说明各自然工业或品级类型矿石在矿体层中所占比例及分布规律.矿体层围岩和夹石简述主矿体层上下盘围岩岩性及矿体层夹石岩性、数量、分布、规模长、宽、厚度及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大致含量,对矿体层完整性的影响程度.矿床共伴生矿产简述共伴生矿产种类,结合新成果说明各组分含量、总量,评价综合开采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意义.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简要叙述勘查期间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种类、采样种类、选矿方法、试验流程和成果、推荐工艺流程.勘查完成后又进行了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的矿区应详细叙述新成果.已开采矿区应详细叙述生产选矿或加工工艺流程、列表反映历年选矿加工成果包括:矿石人选品位,精矿、尾矿品位、产率、回收率或物性指标等,对矿石主要组分工业利用和共伴生矿产回收进行评述.4.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4.1.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叙述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现状:阐明未采矿体主要分布标高,矿体最低标高,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及矿井最低排泄面标高.矿山开拓方式和采矿方法.矿山疏排水影响范围内各含水层、断裂破碎带以及与地表水体水力联系的变化情况,地下水补、迳、排条件的变化;阐明矿井的直接与间接充水因素以及上部采空区对深部充水的影响;分析勘查报告估算的涌水量和历年矿井系统涌水量的差异,利用矿井实际涌水量资料估算下一水平的涌水量;指出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产生原因,矿山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效果,评述对矿山开采的影响;预测分析矿山深部开采可能诱发或者加剧水文地质问题及变化趋势,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说明矿山供水水源地现状.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工程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4.2.1工程地质条件现状评价.阐述井巷和采区揭露的工程地质情况,根据井巷支护、露采边坡的现状,对其稳固性重新作出评价.评述矿区内已发生的工程地质问题、发生部位、产生原因、对采矿的影响程度,矿山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4.2.2工程地质条件预测评价.预测未来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或加剧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对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环境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4.3.1矿区环境地质现状评价.评述矿区存在的自然灾害对开采的影响;叙述矿山建设以来,工程经济活动中诱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危害对象及影响程度,分析影响和破坏的主导因素,矿山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效果.4.3.2矿区环境地质预测评价.分析预测矿山未来的工程经济活动可能诱发或加剧的环境地质问题.根据矿山类型、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结合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对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地质间题作出预测评价;对上述环境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对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煤炭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煤层瓦斯突出可能性、煤的自燃趋势以及煤尘爆炸性进行预测和评价.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变化、评价及防治措施建议开采技术条件小结简述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的主要问题和类型,在综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的综合类型3类9型.5.核实地质工作及质量评述矿区勘查后未进行开采或仅局部少量开采的矿区可简要的叙述或仅写相应的工作,但新老规范在勘查类型划分上有差别的应按新规范重新确定勘查类型、论述勘查工程间距;进行了核实补充工作和矿山地质工作或生产勘探的矿区,应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勘探探矿方法、工程布置原则简述矿床勘查类型,采用的勘查工程间距.叙述生产勘探探矿的工作方法、手段,工程布置原则,实际工程控制间距,完成生产勘探探矿工作量.矿区勘查后未进行开采或仅局部少量开采的矿区可简要地叙述或仅写相应的工作,但新老规范在勘查类型划分上有差别的应按新规范重新确定勘查类型、论述勘查工程间距;进行了核实补充工作和矿山地质土作或生产勘探的矿区,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源/储量简述矿床勘查类型,采用的勘查工程间距.叙述生产勘探探矿的工作方法、手段,工程布置原则,实际工程控制间距,完成生产勘探探矿工作量.生产勘探探矿工程质量评述说明各项工程使用目的,评述其取得的地质效果.说明钻孔质量并进行质量评述.生产勘探探矿工程测量及质量评述说明生产探矿钻孔、坑道等测量方法、引用的控制网点及精度,采用坐标系统,对各项测量方法及质量进行评述.采样、化验及质量评述5.4.1采样及质量评述分各类试样叙述采样方法、规格,评述质量;大型选矿试样应说明取样地点、采样方法、规格、样品组成的矿石类型、品位,评述样品的代表性.5.4.2化验及质量评述简述样品加工;叙述各类样品基本分析物性试验、全分析、组合分析项目,试验方法,内、外检情况和质量.具有相应资质化验室的化验结果方能采信.探采对比对比的基础是最近批准或认定、备案的报告以简称最近报告.5.5.1构造根据矿山生产资料,与最近报告对比,叙述核实区内的构造变化情况,岩浆岩对矿体破坏、影响的变化情况.5.5.2矿体层特征与最近报告对比,说明矿体的数量、形态、产状、规模、厚度、结构、空间位置煤层的可采性、稳定性等的变化情况,以及矿石质量品位、煤质等的变化情况.5.5.3开采技术条件根据矿山生产资料,叙述含水层厚度、富水性、断层导水性等水文地质特征及矿井实测涌水量与最近报告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说明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对于煤矿应重点分析对比煤层顶底板、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倾向、地温及地压特征与最近报告的差异.5.5.4勘查工作分析评述原勘查工程的布置、勘查方法、手段的选择,勘查类型的划分、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6.资源储量估算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说明采用或变更的工业指标文件、文号及内容.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对象叙述资源储量估算的范围综合矿体分布的拐点并编号及其坐标、埋藏深度、具体矿种和矿体层号;开采矿区已设置采矿权的,应分采矿许可证内、证外或设计范围内、外等,分别估算消耗、保有资源储量.资源储量估算方法选择依据说明核实的方法,如对于保有资源储量的核实是采用重算的方法,还是先算采空区消耗的资源储量,后从总量中扣除的;对于未动用块段是如何核实的,跨边界块段是如何分割的等.并论述选择估算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写明采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和估算公式.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确定叙述单工程厚度、平均品位,块段或剖面平均厚度、品位、面积、体积质量体重和矿体层平均品位及各种校正系数含矿率、荒料率、岩溶率等参数计算、测定方法及特高品位特大厚度处理原则.说明各类数值单位及数据取舍原则.矿体层圈定原则根据矿床地质特征、控矿因素和矿体层变化规律,分别叙述单工程矿体层圈定和工程间矿体层连接、内有限外无限推断原则.采空区或压覆矿产边界圈定说明采空区分布情况、采空区边界圈定原则和依据;压覆矿产地段,应叙述压覆矿产边界圈定原则及处理方法.块段划分说明资源储量估算块段划分原则和块段编号方法注:尽量沿用原块段划分,对已采或采矿权设置部分,可在原基础上作进一步划分.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根据矿体层的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评价矿山开发程度确定的经济意义,对资源储量类型进行划分.具体叙述各类型保有资源储量划归条件及空间分布.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说明矿区井田、矿段截至xxxx年xx月底保有、消耗、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保有各类型资源储量比例,以及各类资源储量的平均品位.也可以汇总表反映许可证范围内、外各矿体层保有、消耗、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以及各类资源储量的平均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说明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估算采用的工业指标、计算方法、参数确定原则、计算结果可用插表或与主矿产资源储量表合并,并评价其可靠程度.资源储量估算中需说明的问题说明资源储量估算中与前述原则不一致的特殊处理的问题,说明问题应阐明理由、处理原则、方法及评述其影响程度.资源储量变化情况评述通过资源储量结果对比,阐明资源储量变化,对已上表的资源储量进行准确的扣减,避免重复统计,同时分析资源储量变化的原因,指导进一步工作.对比的基准是最近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的报告,或者虽未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但已上表的资源储量以下简称最近报告.应用关系图说明本次核范围与最近报告范围的关系,用文表说明重叠范围内资源储量含矿石量、品位、金属量的变化情况,并分析变化的原因.7.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矿床开发项目已做过可行性研究或经开采后经济意义不改变的矿区,若开采方式不变可略此章.若改变经济意义和改变矿产工业用途、变更工业指标的矿区,应根据生产实践,对改变的指标进行经济论证也可将工业指标论证成果作附件.报告中简要摘述矿床开发需求程度、建设开发方案及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行性研究的基本结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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