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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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试行)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工业各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畜禽养殖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本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HJ 469—2009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
《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环发[2005] 1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发[2008] 60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 54 号)
《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发[ 2011] 148号)
《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国家环境保护局编)
《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简本)》(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 2011] 102 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渝环发[ 2006] 45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渝环发[ 2008] 3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清洁生产审核
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和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3.2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三种方法,即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数法。
3.2.1 实测法
指通过实地测量排污单位排放废气、废水(流)量及其污染物浓度,
计算出废气、废水排放量及其中某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
3.2.2 物料衡算法
指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情况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某一生产过程中生产的投入和产出的物质质量守衡。
3.2.3 排放系数法
指在正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产生或者排放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采用的污染物排放系数见国家提供的有关系数。3.3 清洁生产方案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材料、
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
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的方案。
3.4 重点企业
指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重点企业包括“双超”类型企业、高耗能企业、“双有”类型企业以及其他类型企业。
3.4.1 “双超”类型企业
指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3.4.2 高耗能企业指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企业。
3.4.3 “双有”类型企业
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企业。
有毒、有害物质指《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物质。
3.4.4 其他类型企业
指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并对环境质量影响严重的企业;排放重金属铅、
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污染物的企业;地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企业;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中规定的重点行业的企业;根
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污染源企业,以及未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
3.5 审核重点
指清洁生产审核所针对的特定对象,它可以是某一分厂、某一车间、某个工段、某个单元操作、某种物质(如某种污染物)、某种资源(如水)、某种能源(如电、煤、天然气)。
3.6 单元操作
指生产过程中具有物料输入、加工和输出功能完成某一特定工艺过程的一个或多个工序或设备。
3.7 权重总和计分排序法
指一种将定量数据与定性判断相结合的加权评分方法。通过改变权重
因素,既可用来排序以选择审核重点,又可用于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的筛选。3.8 生产工艺流程图
指以图解方式整理、标示工艺过程,包括输入和输出系统的物流(含废弃物)和能量流。
3.9 物料平衡
指通过测定和计算,确定输出系统物流的量(或物流中某一组份的量)和输入系统物流的量(或物流中某一组份的量)相符情况的过程。3.10 持续清洁生产指在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等措施,促使企业自我、连续、持久地推行清洁生产。
4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格式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由前置部分和主体部分组成。前置部分包括封面、内封面、前言、报告编制单位责任表与资质证书、企业对报告质量的意见、目次页。主体部分包括正文和附录。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各个部分的格式及其文字排版要求见附录A 。
5 正文的内容及方法要求
5.1 概述
5.1.1 企业基本情况
5.1.1.1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企业规模、隶属关系、开业时间、投产时间、工作制度等。可将企业基本信息自上而下单项排列。
给出企业所在区域彩色地理位置图。地理位置图应标示比例、图例。
5.1.1.2 企业简史和现状
⑴企业简史给出企业发展史、产品及产能变化史和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等认证获证等简况。
⑵企业现状给出企业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职工人数及技术人员结构,功能区划、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工艺,占地面积、建(构)筑物面积、绿化面积,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现值等。
给出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厂区平面布置图。企业厂区平面布置图应有风玫瑰图。
5.1.1.3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必要性给出企业目前存在的能耗、物耗、污染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等方面的资源、环境问题,结合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目标,重点从节能减排、开展清洁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等角度,说明清洁生产审核的必要性。
5.1.1.4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⑴上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给出企业上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简况,主要内容为起止时间、审核重点、清洁生产方案总数(含无/ 低费方案数和中/ 高费方案数)及其实施数、未实施方案的名称及未实施的原因、主要成果、下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拟重点解决的问题等。
⑵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给出企业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简况,主要内容为起
止时间、审核重点、清洁生产方案总数(含无/低费方案数和中/ 高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