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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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学标兵评选方案

小学教师教学标兵评选方案

文体教育局学科教学标兵评选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总结推广课程与教学改革成果,根据莲池区文体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进行2017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学科教学标兵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参评条件1.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专任教师(含本学年内一直兼课的学校领导)。

2.涉及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校本课程;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校本课程。

3.参评教师要恪尽职守,师德良好,在教书育人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本学年度(学年度起止时间依据保定市教育局下发的校历表)教师教学评估结果为优秀。

解读:教师教学评估优秀,不是年终考核优秀和师德优秀,请正确理解。

4. 积极参加校、区、市等各级教研活动,并在活动中做主发言、做课或进行经验介绍。

5.主持或参与区级(含区级)以上课题。

解读:课题年份限制为近5年(即2012年至今)主持或参与的规划办、教育学会和电教馆组织的课题,可以已经结题,也可正在研究中。

6.教学成绩和社会评价在学校或本区内名列前茅。

二、评选程序①个人申报。

②学校评选。

③学校上报。

④教研室审定。

⑤教师做课。

⑥教师答辩。

⑦文体教育局审核确定人选。

三、评选要求1. 上报名额分配:按照学校一线教师总数的8%上报,幼儿园和职教中心单独参评。

2.参评教师要认真填写《莲池区教学标兵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时间间隔2015.1——2017.3)。

上交资料以学校为单位,中学交研训处闫晓娟主任,小学交研训处李爱玲主任,上交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

解读:(1)获奖证书须为2015.1—2017.3教学教研方面的证书、论文或称号。

(2)课题方面证书为近5年(即2012年至今),需交结题证书,没有结题的要交立项证书,如果有成果奖,一并将成果奖证书上交。

教学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教学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教学标兵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

教学标兵评选是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激励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评选出一批优秀的教学标兵,不仅可以树立典范,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1. 评选对象,全校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包括教学骨干、优秀青年教师和普通教师等。

2. 评选条件:参加评选的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a.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业绩,教学成绩突出;b.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经验,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c. 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在教学实践中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和教学改革经验。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1. 提名推荐,学校将面向全校教师进行教学标兵的提名推荐工作,鼓励教师自荐、他荐,也可以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研组、班级等单位推荐。

2. 材料提交,被提名的教师需准备个人教学成果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学生评价等,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给评选工作组。

3. 评审筛选,学校将组织专家学者和教育管理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提交的教学成果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初选出若干名候选人。

4. 公示投票,学校将通过校园网、教师微信群等平台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进行教师和学生的投票评选,最终确定教学标兵名单。

四、奖励措施和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教学标兵将给予以下奖励和表彰: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2. 给予一定的奖金和物质奖励;3. 邀请教学标兵进行教学经验交流和分享;4. 在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五、后续跟踪和激励措施。

评选出的教学标兵将被纳入学校的教学名师库,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学标兵进行教学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平台和机会,激励他们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总结和展望。

通过教学标兵评选活动,不仅可以发现和树立一批优秀的教学典范,更可以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追求教学创新和教学成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2023年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23年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23年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肩负着培养学生的责任,同时也是学科研究的主要推动力量。

为了激励和表彰实小教师在教学研究上的出色表现和突出贡献,我校制定了2023年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的1. 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学科研究,提高学校的教学研究水平;2. 表彰和肯定在教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树立榜样;3. 推动学校教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三、评选依据1. 研究成果:评价教师在学科研究上的表现,包括论文发表、研究项目成果、教学资源精选等。

2. 教学质量:评价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的表现,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活动、学生评价等。

3. 教学创新:评价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创新能力,包括教学方法创新、教材设计创新等。

4. 教师培训:评价教师参加地区、国家级培训的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校长、副校长、学科组长可提名候选人,提名时需提交详细的评选材料。

每位提名人最多提名两人。

2. 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依据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初选出候选人名单。

初评结果将公示一周,接受校内师生的监督与意见。

3.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听课等综合评估。

根据初评结果和面试成绩,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的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

4. 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站、教务处公示,并在学校的教师座谈会上及时宣布。

同时,为获奖的教师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措施1. 教科研标兵:颁发纪念证书、奖金,并以教科研标兵的名义,利用校内外讲座、研讨会等机会分享经验和成果。

2. 先进个人:颁发纪念证书、奖金,并以先进个人的名义,参加学科研究的各种交流、培训和考察活动。

六、评选的周期和频次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将在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周期为一年。

七、宣传推广学校将在校园网站、学校广播中及时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和开展情况。

同时,组织评选活动所涉及的教师进行经验分享,以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范本

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范本

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范本一、评选目的和背景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科研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我校决定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树立科研标兵的榜样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参与科研,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

二、评选程序和方法1.征集材料:学校教导处根据教师自愿报名的原则,向全校教师发出通知,要求报名参与评选的教师提交相关材料。

教师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教师教育及培训证书、教研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材料审查:通过专家评审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淘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材料。

3.现场答辩:筛选出的教师将参加现场答辩环节。

这一环节旨在考核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教育理念等。

现场答辩将由专家评审小组组织。

4.综合评定:专家评审小组根据教师的报名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评定结果将最终由学校教导处审核并公布。

三、评选标准1.科研成果:评估教师科研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

包括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获奖等方面。

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创新性。

2.教育教学水平: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能力。

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的创新和应用、课程教学内容和结构等方面。

3.教师培训和进修情况:评估教师通过培训和进修获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包括参加的培训和进修项目、获得的证书和学历等。

4.教研成果和教研团队建设:评估教师在教研方面的贡献和成果。

包括教研项目、教研成果和教研团队建设等方面。

5.思想政治表现:评估教师在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奖励1.实小教科研标兵:评选出的实小教科研标兵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以及相应的事迹宣传和展示机会,以表彰其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杰出贡献。

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方案

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方案

为落实“以人为本,以质量和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树名师,育名生”来“促质量,显特色”,积极引导教师与时俱进,乐于奉献,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评选一次市实验中学年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对象市实验中学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职一线上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教学能手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改革创新意识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教龄3年以上。

4.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突出。

5.近三年,担任过高三教学,教学成绩优秀。

6.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或所任教班的满意率排前三名。

7.教学常规工作符合要求,教案、作业、辅导等各项工作在同学科教师中得到普遍好评。

8.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独立教学研究,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三条:(1)近三年来,主持或参加了市级以上课题。

(2)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3)近三年来,优质课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

(4)本年度,指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奥赛学科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非奥赛学科3人次以上获得市级以上奖。

(5)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称号。

(6)近三年来,参加过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或作过市级以上学科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勤奋好学,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30岁以下,教龄1年以上。

4.有一定的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

5.课堂教学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0%以上或所任教班的满意率排前三名。

6.教学成绩良好。

7.教学常规工作符合要求,教案、作业、辅导等各项工作在同学科教师中得到普遍好评。

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评选标准:制定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的范围和要求。

标准应该具体明确,涵盖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各个方面,例如教学效果、科研成果、教育教学创新等。

2. 组织评选申报:组织广大教职工自愿申报,收集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可以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论文、科研项目等。

同时,要求申报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 评选资格初审: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初审时需要重点考察申报者的教学科研成果、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个人评价。

4.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评审可以采取专家评议、学术讲座等形式进行,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专家评审可以包括教育教学、学科专业等领域的专家。

5. 公示投票: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给予广大教职工进行投票。

投票可以采用纸质投票或者电子投票的方式,确保投票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6. 最终评选: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投票的结果,确定评选出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

7. 颁奖表彰: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颁奖。

可以通过组织颁奖典礼、发布表彰通报等方式,表彰获奖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和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在评选过程中,应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输送和人为干预。

同时,要及时总结评选的经验和问题,不断完善评选制度,提高评选的质量和效益。

小学师德标兵、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小学师德标兵、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XXX中心小学师德标兵、教学标兵评选办法为督促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勇于创新精神,激励先进,不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经全体教师共同讨论,制定本年度师德标兵和教学标兵评选办法:(一)师德标兵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传播散布消极落后思想。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工作任劳任怨,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顾全大局,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接收学生和家长宴请或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乱办班,无违规收费行为。

4.始终坚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赋有爱心和耐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受到学生的普遍爱戴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5.始终坚持注重言传身教,处处为人师表,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始终重视家校联系,尊重家长,积极宣传科学的家教思想和方法,经常家访,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善于做学生及家长工作。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20XX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

(二)教学标兵1.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发生教学事故,引起社会反响的。

(2)校外兼职或办班搞有偿家教的。

(3)以教谋私,以营利为目的给学生私征乱订教辅资料的。

(4)因违纪正接受处分的。

2.基本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参加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3.教学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在市、县范围内发挥较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学标兵和年度考核评优办法依据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教学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前勤在职在岗教职工二、评选要求1、个人申报2、积分评比3、时间要求:教学标兵为学年度,年度考核为1年三、积分办法:第一类:教育类1、班主任、学校领导工作的每满一学期记1分;2014年秋学期起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学期计1分。

(有兼职的的可重复计分,以学校课职务分工记录为准。

)2、所带班级或中队获得校级以上先进集体(不含单项竞赛奖)称号的,或因本人教育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校级记1分,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

(校级仅指陈良中心小学的综合表彰,从2014年秋学期开始);需提供相关获奖文件和学校分工记录,同一年度记最高级别分,不累计。

)第二类:教学类1、教学实绩(综合分前两名):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

2、教学竞赛:(2)单项教学能力展示竞赛(含教育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教学竞赛)4、公开课:校级一节(每学期一节)1分,县级及以上一节3分。

5、指导学生:第三类:教研教科研类龙源网、万方网中可查,报纸对折)。

2、论文竞赛:(累计积分)(1)教育主管部分(部、厅、局)及所属教研部门(教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按同上述层次二分之一积分)(2)在《人民教育》和《江苏教育》发表或在教海探航、师陶杯论文评比中获奖的可不受篇数限制按相应分值双倍积分。

3、课题研究:积极承担课题研究并结题,按国家、省、市、县分别给课题负责人记6、5、4、3分。

(未结题折半记分,其他成员按同级再别折半记分)。

第四类:其它类1、出勤:本年度或学年度中每学期病事假不超过5天记5分,超过5天不得分。

2、师德一票否决。

教学标兵评选规定

教学标兵评选规定

教学标兵评选规定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奖励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任教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设立“教学标兵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名。

第三条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担任,负责教学标兵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可申报教学标兵:(一)忠诚党的高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爱生乐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突出的教学业绩,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二)在校任教五年以上,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一学年内独立地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每学期不少于96学时,其他课程不得少于64学时。

(三)积极参加本科教学改革,钻研本科教学业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成效显著,认真完成每一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效果好,两年内学生对其课堂测评均在系(部)排名前10%的。

(四)认真开展实践(实验)教学活动,两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1.认真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获校级以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奖;2.认真指导学生专业实习,在实习模式、实习内容和实习方法上有改革创新或较大突破,两年内学生对其实习测评均在系(部)排名前10%的;3.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4.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科竞赛,所指导学生开展的学科竞赛获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5.在课外指导中,坚持改革创新,作出了显著成绩。

(五)注重教学研究与改革,在近五年内有下列成果之二:1.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教学研究论文;2.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1部;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立项前三名;4. 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三名;5.担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或品牌(特色)专业等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前三名。

教学标兵评比细则

教学标兵评比细则

教学标兵评比细则为了鼓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树立典范,我校特制定教学标兵评比细则。

该细则将从多个方面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以确保评选出的教学标兵真正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

以下是具体的评比细则:一、教学成绩优异1.1 教学成绩综合评价:参考学生学期成绩、考试成绩等数据,对教师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1.2 学生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

二、学习习惯培养2.1 学生学习动力激发:评价教师是否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2 学习方法指导:考察教师是否能针对学生的学习特点,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法和策略指导。

三、教育科研能力3.1 课题研究:评价教师是否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2 论文发表:考察教师是否在教育教学领域发表高质量的论文,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做出贡献。

四、现代技术应用4.1 信息化教学能力:评价教师是否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4.2 网络资源利用:考察教师是否能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素材和拓展资源。

五、青年教师潜力5.1 教学创新能力:评价青年教师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在教学中不断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5.2 职业发展规划:考察青年教师是否有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积极寻求专业发展途径。

六、教学管理效率6.1 课程安排与调度:评价教师是否能合理安排课程,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6.2 课堂管理:考察教师是否能有效管理课堂,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率。

七、法律法规遵守7.1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评价教师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维护教育公平和公正。

7.2 保护学生权益:考察教师是否能充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八、专业知识系统8.1 专业知识更新:评价教师是否能不断更新专业知识,跟上学科发展的步伐。

学校教育标兵评选办法

学校教育标兵评选办法

学校教育标兵评选办法
目的
本评选办法旨在表彰在学校教育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和团队,激励学校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评选条件
- 所评选对象必须为正式在职的学校教职工。

- 所评选对象须具备出色的教学能力、卓越的教育成果或在教育管理方面具备杰出表现。

- 所评选对象在评选前一年内应没有被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查处过违纪行为。

- 评选对象可以个人参评也可以由团队推荐。

评选流程
提名阶段
1. 学校教育标兵评选将由学校教育委员会主导,并成立评选办公组。

2. 评选办公组将发布评选通知,宣布评选开始,并接受个人和团队的提名。

3. 提名材料应包括被提名人的个人简介、教学经验、教育成果等。

4. 提名材料应通过指定渠道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评审阶段
1. 评选办公组将对提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保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入评审阶段。

2. 评审团将对候选人的教学能力、教育成果和教育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给予评分。

3. 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办公组将选出最终的学校教育标兵。

颁奖阶段
1. 学校教育标兵将在学校举行的庆祝活动中进行表彰。

2. 学校将为学校教育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

评选原则
1. 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2. 评选结果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评审细节。

3. 在评选过程中,不得对任何候选人实施污蔑、攻击等负面行为。

附件
评选通知样例
提名材料要求
教育标兵评审细则。

关于开展教学标兵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模板】

关于开展教学标兵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模板】

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学标兵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为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争做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的模范,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研能力,提升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中开展教学标兵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教学标兵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创新进取的精神。

2.教龄满6年(截止2019年__月),具有合格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积极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取得继续教育证书或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3.近3年,均在教学班上课,教育教学效果突出,学生、— 1 —家长满意率高。

4.近5年,在优质课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

曾获得过市级教学标兵(业务标兵)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教坛新秀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__月___日后出生),教龄满3年(截止2019年__月)。

3.具有合格学历及相应教师资格,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业务培训,取得继续教育证书或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4.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生、学校和家长中反映良好。

曾获县(市、区)级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层次讲授过示范课,或获县(市、区)级师德演讲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任教学科在学校测评中名列前茅,或获县(市、区)级师德教育主题征文(师德师风优秀案例)一等奖及以上。

小学“师德师风”标兵评比标准细则

小学“师德师风”标兵评比标准细则

双凤小学“师德师风”标兵评比标准细则为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新时代教师良好的师德形象,选树师德优秀典型,加强师德正面宣传教育,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经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制定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质量完成《教师工作手册》、《班主任工作手册》等上的常规教育教学任务;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6、积极承担并认真履行教学以外的校事情工作(陪寝、跟车、带餐等),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7、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师德师风标兵评选资格。

(1)不服从本学校教学任务安排者;(2)不承担、履行学校教学以外事情工作者;(3)因教育教学工作滞后,被通报批评三次者;(4)发生过教学事故者、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者;(5)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6)遭家长投诉三次及以上且情况属实,影响学校声誉者;(7)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零花钱管理混乱,私自帮学生乱订资料,逼学生退学等现象,导致所带班级出现重大声誉影响,破坏学校稳定者;(8)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者。

二、评比细则1、师德积分30分:每一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30。

(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该项满分)⑴工作态度:服从分工,勇挑重担,工作踏实肯干,不搞花架子,扎实地完成各项工作。

⑵顾全大局: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

“十佳教学标兵”评选方案

“十佳教学标兵”评选方案

“十佳教学标兵”评选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教学是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教师的教学水平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素质提高。

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选方案,旨在选出全区范围内的“十佳教学标兵”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二、评选标准:1.教学成果突出,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2.教学方法独特,教学内容生动有趣,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3.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够很好地组织班级、课堂教学等各项工作;4.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积极探索创新;5.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严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教育局将向全区范围内的学校通报评选活动,并征集申报材料。

教师可自愿申报,也可由学校或同仁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个人教学简历、教学成果、教学观点、学生评价和同事推荐信等。

2.评审阶段:由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打分。

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3.公示投票阶段:确定候选人后,将其名单公示于各学校,并向全区教师发放投票表。

教师可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和自己的了解进行投票。

4.最终评选阶段:按照公示投票结果,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投票数、评审意见和申报材料,选出得票数最高的“十佳教学标兵”。

四、奖励措施:1.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2.给予一定的奖金,用于激励和鼓励教师继续深化教育教学研究;3.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五、其他事项:1.评选过程中保密,评选结果公开透明;2.如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评选结果;3.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奖励措施由教育局统一负责。

六、实施和落实:1.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2.各学校积极参与,鼓励优秀教师申报参评,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3.评选结果将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各学校校园网公布,并进行相关宣传活动;4.对于评选出的“十佳教学标兵”,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标兵评选方案

教学标兵评选方案

教学标兵评选方案教学标兵是教育系统对优秀教师的一种表彰和激励方式,通过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充当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

教学标兵评选方案应当具备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教学标兵评选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教学标兵在全体教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增强全体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体教师参与评选教学标兵的工作,包括教学标兵的产生、评选等环节。

第三条评选教学标兵的原则是公平、公正、科学、公开。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评选教学标兵的条件如下:(一)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教学质量高,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充分认可;(二)积极参与教育研究与教改工作,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创新精神;(三)具备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师生关系和谐;(四)参与学校和教育机构举办的教学比赛或评比获得优秀成绩;(五)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发表优秀教学论文;(六)得到学校、教育机构、同行教师和学生的推荐和赞誉。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五条评选教学标兵的程序如下:(一)学校或教育机构发布评选通知,公布评选时间、条件和程序;(二)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准备并递交申请材料;(三)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的申请者进入初评环节;(四)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教学观摩和听课,结合学生和家长的评价,对申请者进行评价和打分;(五)评选委员会举行评选会议,综合考虑各项评价结果,确定评选结果;(六)评选结果公示,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考核与奖励第六条评选教学标兵的考核方式主要包括教学观摩、听课和评价问卷。

第七条奖励措施包括颁发教学标兵证书、发放奖金和给予荣誉称号。

第八条教学标兵将享受一定的事业发展岗位和薪资待遇优先权。

第九条教学标兵将被特聘为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研究员,参与指导新教师的培养和发展。

第五章评选委员会组成与职责第十条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或教育机构相关负责人、教育专家、级别较高的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2024年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标兵”评选办法范文(二篇)

2024年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标兵”评选办法范文(二篇)

2024年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标兵”评选办法范文本规定旨在表彰和激励我校青年教师,他们是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素质直接影响学校的未来。

为此,特设立“青年教师标兵”评选制度。

第一条“青年教师标兵”的评选条件如下:(一)需热爱祖国,坚定四项基本原则,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敬业乐群,诚信为本,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态度严谨,关心学生,致力于教书育人。

(二)近五年内,需持续在教学一线工作,每年至少承担八十课时的本科教学任务。

应主讲过三门及以上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四百标准学时以上,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获得校教学督导组和专家组的认可,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

(三)在近五年中,需积极参与科研、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内容同上,此处省略以保持正式风格](四)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岁,且具备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五)如存在教学事故记录、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校规定的情况,不具备推荐资格。

第二条“青年教师标兵”的推荐名额应根据青年教师比例,由各院(系)严格筛选,确保推荐的优秀品质。

全校评选的“青年教师标兵”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十名。

第三条评选工作由校工会主导,教务、人事、科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评选程序包括:(一)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推荐,各院(系)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推荐教师的卓越品质。

(二)校“青年教师标兵”评审委员会在院(系)推荐基础上进行评选。

(三)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批。

第五条“青年教师标兵”的表彰与奖励: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获奖教师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及一次性奖励,以示嘉奖。

2024年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标兵”评选办法范文(二)本规定旨在表彰和激励我校青年教师,他们是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素质直接影响学校的未来。

为此,特设立“青年教师标兵”评选制度。

第一条“青年教师标兵”的评选条件如下:(一)需热爱祖国,坚定四项基本原则,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敬业乐群,诚信为本,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态度严谨,关心学生,致力于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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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校政教〔2011〕47号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鼓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投身教学的工作热情,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教学标兵候选人必须具备长期从事教学、教研、教改等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坚持教学质量至上的准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且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成绩。

2.教学标兵评选限于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不少于5年。

3.已授予过“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参加候选的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3条和第4条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4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等违规现象。

2.近4年内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至少获特等奖一次或一等奖一次;或近4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近4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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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2008年修订)发表过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论文2篇以上。

3.近4年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1项,且排名在前三名之内;或主持完成厅级(含校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2项。

4.近4年内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且排名在前5名之内;或近4年内曾获厅级(含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且排名在前3名之内。

5.近4年在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2次及以上被评为优秀。

6.近4年每学期主讲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且每年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基本定额的70%以上。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分为学院初评、学校评审、公示三个环节进行,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整理申报材料。

2.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不少于5人的正、副教授组成的评审小组(教学院长任评审组组长),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参评材料,确定候选人后报学校教务处。

3.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成立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校聘评审专家组成的学校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复核、审定。

4.对教学标兵实行争议期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在教学标兵成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评审组提出异议。

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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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须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并由本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评审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保护。

5.评审结果经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公示,若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1.原则上教学标兵每四年评选一次,不按学院下指标,每届评选不超过10名,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2.对获奖者,学校授予“河南工业大学教学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获奖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聘任、职务晋升和工资调级的重要依据。

4.获得“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若违反校纪校规或出现教学事故,则由教务处提出建议,主管校领导批准,取消其“教学标兵”称号和有关待遇。

五、评分标准
由教务处制定“教学标兵”奖评分标准。

六、本办法由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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