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评优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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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评优标准
(试行)
一、编制目的
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通过统一的评价标准,以打分评价的方式选出工作表现和能力优秀的测评机构,从而鼓励先进、指引测评机构的发展方向。
二、指标设定
对测评机构的评价指标共设为8项:系统测评数量、测评师数量、工具配备、测评技术能力、业务经营能力、测评管理规范化、省级等保办对机构工作评价、国家等保办对机构工作评价。
三、各项指标打分标准
指标项前七项满分100分,其中系统测评数量20分、测评师数量10分、工具配备10分、测评技术能力30分、业务经营能力10分、测评管理规范化10分、省级等保办对机构工作评价10分,国家等保办对机构工作评价作为加分项,满分10分。
各项指标的打分标准如下:
(1)系统测评数量打分标准
根据测评系统数量计分,每个二级系统计0.05分,每个三级系统计0.2分,每个四级系统计0.3分,满分20分。
测评系统数量依据测评机构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所完成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测评数量,以测评报告计数,以每个测评报告首页复印件作为证据
(2)测评师数量打分标准
A.测评师人数10-15人,中、高级人员少于4人,得
1分。
B.测评师人数10-15人且中、高级人员不少于4人,
得3分。
C.测评师人数16-20人且中、高级人员不少于5人,
得5分。
D.测评师人数21-25人且中、高级人员不少于7人,
得6分。
E.测评师人数26-30人且中高、级人员不少于9人,
得7分。
F.测评师人数31-35人且中高、级人员不少于11人,
得8分。
G.测评师人数36-40人且中高、级人员不少于13人,
得9分。
H.测评师人数40人以上且中高、级人员不少于15人,
得10分。
备注:根据测评师证书和社保证明等材料为证据,若机构不同时满足高一级别两个要求,得低一级别分值。
(3)工具配备打分标准
A.机构具备安全问题发现类工具:
漏洞扫描工具(网络和主机)—1分
WEB安全检测工具—1分
恶意行为检测工具—1分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检测工具—1分
B.机构具备安全问题分析与定位类工具:
网络协议分析工具—2分
源代码安全审计工具—2分
C.机构具备安全问题验证类工具:渗透测试工具—2
分。
注意:根据A-C得分相加,得出工具配备项最后得分。
(4)测评技术能力打分标准
此项采用能力验证和抽查打分的结果。
A.参加CNAS能力验证活动,得分=能力验证分值
3/20。
B.对所有机构根据测评项目文档抽查情况评价,得分
项如下:
a)测评项目调查表信息收集全面、准确,最高2分;
b)测评方案内容完整,测评对象、指标和工具接入
点准确合理,最高3分;
c)测评原始记录内容翔实、客观、准确,最高3分;
d)测评报告内容完整,测评结果(单项/单元)准
确、整体分析和风险分析方法正确,最高7分。
注意:根据a)-d)得分相加,得出B得分。根据A-B 得分相加,得出测评技术能力得分,如果机构未参加CNAS 能力验证活动,则B)中各项分值加一倍,满分30分。
(5)业务经营能力打分标准
A.根据机构本年度的合同额(包括安全测评之外的安
全服务等合同)打分:
a)未达到100万的,得0分。
b)达到100万的,得1分;
c)达到200万的,得2分;
d)达到300万的,得3分;
e)达到500万的,得4分;
f)达到700万的,得5分;
g)达到800万的,得6分;
h)达到1000万的,得7分。
B.根据机构渗透测试人员数量打分:
a)有1人的,得1分;
b)有2人的,得2分;
c)有3人及以上的,得3分。
注意:机构年度合同额应以本年度安全服务合同复印件为证据。
渗透测试人员应提交名单和详细信息。
根据A-B得分相加,得出此项最后得分。
(6)测评管理规范化打分标准
由省级等保办核查机构年度遵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情况。
A.核实机构根据《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是否及时进行变更报告情况,符合规定的;得2分,
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B.核实机构根据《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规范测评师管理、保密管
理及持续培训情况;符合规定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C.核实机构根据《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及时提交等级测评项目报告表情况;符合规定的,
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D.核实机构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
法》第十九条规定,及时报送测评机构开展情况和
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分析报告的情况;符合规定的,
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E.核实机构等级测评综合管理平台具备及使用情况;
机构具备等级测评综合管理平台,能够使用平台规
范测评管理流程、自动处理测评数据、自动生成报
告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注意:根据A-E得分相加,得出此项最后得分。(7)省级等保办对测评机构工作评价打分标准
A.根据机构积极对外开展等级保护的法规政策宣贯、
培训情况,根据年度内对外培训人数打分:
a)累计培训人数9人以内的,得0分;
b)累计培训人数10-19人的,得1分;
c)累计培训人数达到20人的,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