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原则是

合集下载

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出现无法预料、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情况。

在法律上,不可抗力被视为一种免责事由,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对其造成的违约后果免于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提及。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可以请求免除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但同时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恶性通货膨胀、政府法律法规限制等客观原因。

当事人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能证明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对方在该事件中可能承担的损失的证据。

不可抗力的发生对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合同法第119条的规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或者实现了目的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返还相应的利益。

对于已经部分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果当事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期限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过长,影响合同履行的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方式,如是否免责、免责程度等。

但是,对于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定,不可抗力不得免除责任。

总之,不可抗力是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预测、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免除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最终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合同在特殊情况下的合理履行。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不可抗力条款:第一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主张解除或终止合同。

但是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履行合同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合同。

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尽快恢复履行合同。

第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由双方按以下方式承担:1. 可以部分履行的,双方应就未履行部分协商减少相应价款;2. 不能部分履行的,双方应就合同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后的权利义务进行协商;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应协商退还已付款项、赔偿损失等。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1)1. 不可抗力事件定义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及情况说明。

理解不可抗力免责规则注意事项

理解不可抗力免责规则注意事项

理解不可抗力免责规则注意事项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用语,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因此,从相应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依法享有对违约、侵权行为的免责抗辩权,是当事人主张免除责任的法定理由。

不可抗力条款中所指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战争、海盗、罢工、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中,不可抗力是免责的最一般条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理解和免责条款的适用上,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构成不可抗力的客观事件必须达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证明标准。

首先,违约方或侵权人要证明“不能预见”的事实客观存在,并达到本人用尽各种条件、手段仍不能客观地预见或知悉,包括通过公共信息等渠道仍不能获知或不能及时获知。

其次,违约方或侵权人还必须证明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在双方存有合同关系中,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内。

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

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就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

第三、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证明义务。

证明义务是指因违约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按约定的办法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国内企业在境外法院涉讼而援引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的,应注意案件受理国的法律或双方约定适用的法律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提供的证明文件应注意在形式和内容上需符合受理案件国法院的规定要求。

2023年-2024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2024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2024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单选题(共45题)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上缴的建筑业营业税要求()。

A.年均>5000 万元B.每年都>5000 万元C.年均>8000 万元D.每年都>8000 万元【答案】 B2、塑性指数IP是指土颗粒保持结合水的数量,说明可塑性的大小,用于确定()的名称和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A.砂性土B.黏性土C.粉土D.淤泥性土【答案】 B3、在软土地基上建斜坡结构防波堤,堤心抛石有挤淤要求、抛石顺序应()。

A.沿堤横断面从一端向另一端抛B.沿堤纵断面从一段的一端向另一端抛C.沿堤的横断面从中间向两侧抛D.沿堤断面全面平抛【答案】 C4、通航安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的主管机关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B.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部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局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答案】 D5、如运送至浇筑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出现稠度不满足进行二次拌合时,应采取同时加入的材料有()。

A.水和引气剂B.水和减水剂C.水和缓凝剂D.水和水泥【答案】 D6、重力式方块码头的施工工序中,包括:①基础开挖;②墙身安装;③基床整平;④棱体抛石。

以上施工工序的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A.①→③→④→②B.①→④→③→②C.①→③→②→④D.①→④→②→③【答案】 C7、大型工程船舶拖航时,当采用两艘或两艘以上拖轮执行同一任务时,均应指定()担任总指挥,负责拖航全程的管理指挥。

A.企业负责人B.项目经理C.工程船舶船长D.主拖船长【答案】 D8、有抗冻要求的港航工程混凝土,细骨料中总含泥量(以重量百分比计)的限值为不大A.1.0%B.3.0%C.5.0%D.8.0%【答案】 B9、根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

2022-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通关模拟题库包含答案

2022-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通关模拟题库包含答案

2022-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通关模拟题库包含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对混凝土温度的监测频次,在升温期间,环境温度、冷却水温度和内部温度应每()监测一次。

A.2~4hB.4~6hC.6~8hD.8~12h【答案】 A2. 流沙(土)与管涌是由动水力引起的两种主要的渗透破坏形式,下列现象中,属于流沙现象的是()。

A.土体翻滚B.土体隆胀C.土体浮动D.土体断裂【答案】 A3. 当采用DGP3定位系统进行港口工程施工定位及放样时,应将GFs坐标系转换为()。

A.设计坐标系B.施工坐标系C.2000国家坐标系D.北京54坐标系【答案】 B4. 额外工作索赔的计算基础价格是()。

A.成本和利润B.成本C.利润D.直接费【答案】 A5. 重力式码头基床抛石前,要对基槽回淤沉积物进行检查,重力密度大于()kN/m3A.12B.12.6C.13D.13.6【答案】 B6. 承包商的费用索赔可以分为损失索赔和额外工作索赔,额外工作索赔的计算基础价格是()。

A.成本和利润B.成本和间接费C.成本和工地管理费D.成本和总部管理费【答案】 A7. 下列斜坡堤护面扭工字块的安放方法中,正确的是()。

A.自上而下安放方法B.定点随机安放方法C.不规则安放方法D.随机安放方法【答案】 B8. 在软土地基上建斜坡结构防波堤,堤心抛石有挤淤要求、抛石顺序应()。

A.沿堤横断面从一端向另一端抛B.沿堤纵断面从一段的一端向另一端抛C.沿堤的横断面从中间向两侧抛D.沿堤断面全面平抛【答案】 C9. 真空预压法的施工检测与效果检验,应测量泵上及膜下真空度,并应在真空预压加固区()埋设测斜仪,测量土体的侧向位移。

A.中心B.中心及边缘处C.中心与边缘处之间D.边缘处【答案】 D10. 水运工程实行邀请招标的,应报()审批。

A.上级管理部门B.港区海事部门C.交通运输主管部门D.招投标管理部门【答案】 C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内签署合同。

论不可抗力

论不可抗力

论不可抗力刘凯湘 张海峡Ξ内容提要: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事由是过错原则的体现。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均适用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判断标准应兼顾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

政府行为不应包括在不可抗力中,技术风险则应包括在不可抗力中。

不可抗力既不同于商业风险,也不同于情势变更。

个案中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法律关系的实际影响而确定其效力。

关键词:不可抗力 判断标准 范围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事由,在民法理论上已成定论,且已为世界各国立法所普遍确认,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不可抗力,在各国立法上一般都规定为免除责任的条件”。

〔1〕我国民事立法对此也有规定,如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合法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然民法理论界对不可抗力的研究似嫌过少,有关不可抗力的诸多理论问题如判断标准、构成要件、范围、效力等仍值得探讨,恰如有的学者所言,尽管“合同法学和侵权行为法学都研究不可抗力,但有关不可抗力的概念和性质、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的效力等,学者们均存较大分歧”。

〔2〕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以求发现和解决一些问题。

一、确立并完善不可抗力制度的实践意义在当今时代,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提高,不少在前人看来是无法预见和克服的自然灾害,现在能有所预见和有所克服,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展了人类的活动空间和自由度。

然而,迄今为止,在强大的自然力前面,人的能力被证明仍然是相当有限的;不仅如此,由于不能从根本上认识自然界的规律,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破坏了自然界,并由此引发出新的天灾人祸。

如何在已有的条件下从制度上作出最佳的安排,把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Ξ〔1〕〔2〕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95页。

王利明、郭明瑞、吴汉东:《民法新论》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74页以下。

不可抗力造成运费增加的承担原则

不可抗力造成运费增加的承担原则

不可抗力造成运费增加的承担原则
当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运费增加时,承担这种额外费用的原则是一项重要问题。

不可抗力指的是人力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以及对于当事人的意愿不能够产生任何影响的外部事件。

这种事件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政府法律法规变化、战争、恐怖活动等,这些事件可能导致运输成本的增加。

在面对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运费增加时,承担原则可以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国家法律进行制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承担原则:
1. 异常风险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的责任应由受益方承担。

例如,如果消费者要求在特定时间内接收产品,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运输成本增加,消费者应承担额外费用。

2. 合理分摊原则:这个原则认为,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运费增加的责任应由多方共同承担。

例如,在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都应根据其所使用的运输服务分担额外费用。

3. 谈判协定原则: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

在谈判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并努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无论采用何种承担原则,重要的是确保公平和合理。

双方应该相互理解,并在遭受额外成本的情况下相互协作。

此外,建立一个明确的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的费用承担原则,对于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法律争议是非常有帮助的。

总之,当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运费增加时,确定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

通过遵循合同法和相关法律,以及积极进行谈判和协商,可以确保所有当事人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能够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8题)1、规则波的波峰顶点及其邻近的上跨零点通过同一点的时间间隔为5s,则每分钟内通过A.6B.2C.3D.12【答案】C2、在淤泥等软土地基上吹填砂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经过试验确定第一层吹填砂的()。

A.吹填面积B.吹填数量C.吹填厚度D.吹填速度【答案】C3、水运工程项目开工前,()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并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A.施工B.监理C.建设D.设计【答案】C4、吹填工程土方量计算时,应考虑()。

A.超宽量B.超深量C.泥土固结、沉降量D.回淤量【答案】C5、北方某港口,每年需要依靠疏浚来维护进港航道水深。

该港口每年有95d的封冻期不能施工,近3年的资料统计显示,客观影响时间率为40%,自然影响时间为60d,则施工的其他客观影响时间为()d。

A.24B.48C.60D.84【答案】B6、真空预压施工时应同步进行地基沉降与土的侧向位移观测。

测量土体的侧向位移的方A.中心处B.危险处C.边缘处D.邻近建筑物处【答案】C7、高桩码头施工时,在()中沉桩,应以标高控制为主,贯人度作为校核。

A.砂性土层B.黏性土层C.风化岩层D.淤泥层【答案】B8、重力或码头基床整平时,对于块石间不平整的部分,用二片石填充,二片石间不平整的部分,宜用碎石填充,碎石层厚度不应大于()mm。

A.30B.50C.80D.100【答案】B9、相同条件下,温度升高,水在土中的渗透性()。

A.变强B.变弱C.不改变D.有时大,有时小【答案】A10、绞吸式挖泥船的生产率是指其()。

A.绞刀挖掘生产率B.泥泵管路吸输生产率C.绞刀挖掘生产率与泥泵管路吸输生产率的平均值D.绞刀挖掘生产率与泥泵管路吸输生产率中的较低者【答案】D11、吹填工程是指将挖泥船挖取的泥沙,通过()输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填筑的作业。

A.排泥管线B.外抛C.回填D.干砌【答案】A12、根据《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交水发【2004】247号),细骨料以中(粗)砂为准,若采用细砂时,水泥用量增加()。

工程合同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工程合同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工程合同不可抗力责任划分一、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

二、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1. 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应在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2. 受影响方应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恢复履行合同。

3. 不可抗力的证明应由权威机构出具,如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等。

三、不可抗力的责任划分1. 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完全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受影响方可请求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或减免相应的履行义务。

3. 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合同仍可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履行条件。

四、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 若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1.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特点,对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具体细化,以提高条款的可操作性。

2. 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担的具体办法,以便在不可抗力发生时有明确的依据。

七、结语不可抗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合理划分不可抗力责任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范本的参考,合同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责任划分,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及其免责范围来源: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作者:日期:2007-09-03 我来说两句(0条)一、不可抗力的认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1、不可预见性。

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

另一个标准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知识水平,教育和技术能力等来判断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这两种标准,可以单独运用,但在多种情况下应结合使用。

2、不可避免性。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

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

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

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

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

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二、不可抗力的分类哪些事件属不可抗力,我国法律没有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

的不可抗力与风险分担原则

的不可抗力与风险分担原则

的不可抗力与风险分担原则合同标题:的不可抗力与风险分担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与风险分担原则是关键概念之一,对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以及风险的分担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文将探讨的不可抗力与风险分担原则的内涵、适用条件以及具体应对措施。

一、的不可抗力的概念与适用范围的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因素所致的一种情况,且该情况的发生不能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

的不可抗力通常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

在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被视为一种豁免责任的情形,即合同当事人在遭受的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免除对合同履行的责任。

然而,的不可抗力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能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认定的不可抗力的存在:1.不可避免:无论合同当事人采取了何种预见、预防和应对措施,都无法避免其发生。

2.不可克服:无论合同当事人采取了何种措施,都无法克服其影响,继续履行合同。

3.不能归责:的不可抗力的发生不能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即不能由其过失、过错所导致。

二、风险分担原则在合同法中,风险分担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应当由谁承担,以及风险分担的方式和程度。

根据合同相关法律条款及诉讼实践,以下几种情况下的风险分担原则可以作为参考:1.合同约定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风险的承担方。

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通常约定由租户承担房屋内部设施损坏的风险。

2.法定原则:当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风险分担方时,适用法律中的相应规定。

例如,在商品销售合同中,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应当承担销货时商品的质量风险。

3.事后的不可抗力原则: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履行的困难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性质和影响,协商重新确定风险的承担方。

例如,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因政治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的,可以协商决定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该风险。

后果自负法律依据(3篇)

后果自负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后果自负”是一种法律原则,旨在强调个人对自己行为负责。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这一原则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刑法等。

本文将围绕“后果自负”的法律依据展开论述,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读。

二、后果自负的法律依据1.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规定表明,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这些规定明确了侵权责任法中的“后果自负”原则,即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侵害他人权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这些规定明确了刑法中的“后果自负”原则,即犯罪行为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 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106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规定也体现了“后果自负”原则在民法中的适用。

三、后果自负的解读1. 自愿原则“后果自负”体现了自愿原则。

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基于自愿订立合同,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货物运输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

货物运输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

货物运输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之一。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外部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等。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对货物运输过程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货物运输合同中,通常会包含免责条款,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协调。

本文将探讨货物运输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与免责的条款。

1.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货物运输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通常会对不可抗力进行定义和界定。

一般而言,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控制和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是由于自然因素或其他人力无法克服的原因而产生的,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合同中可能对不可抗力的事件进行具体列举,以使各方在发生此类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2.免责条款的内容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会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或延误进行免责。

免责条款可能涵盖以下内容:a)货物损失或破损: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货物损失或破损,承运人或物流公司在合同中可要求免责。

然而,免责并不意味着承运人或物流公司完全不承担责任,通常还会对此类情况进行一定的赔偿或保险安排。

b)运输延误: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可能会导致货物运输延误。

此时,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可以使承运人或物流公司免除因延误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3.风险分担原则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涉及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风险分担原则。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风险分担应该是公平合理的,既要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不可抗力事件对双方造成的损失。

一般而言,货物运输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方面:a)双方共同承担: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共同承担风险。

这意味着承运人或物流公司可能不必对所有损失负责,同时货主或委托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b)合理补偿:承运人或物流公司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货主或委托人进行合理的补偿。

这有助于平衡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中的利益。

c)提前告知:双方应提前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式,并及时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66条

民法典第66条

民法典第66条一、概述民法典第66条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条重要规定,关于不可抗力的适用。

不可抗力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引起的一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该条款明确了不可抗力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为当事人在遭遇不可抗力情况下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不可抗力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66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不可抗力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客观性和无法预见性,且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克服该情况。

三、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符合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2.社会事件:如罢工、战争等社会事件导致的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同样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

3.政府行为:如法律法规的修改、政府的命令等政府行为对合同履行产生不可抗力的影响,也被视为不可抗力的范围之内。

四、不可抗力的适用原则1.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和方式。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可抗力的规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法律规定优先原则:合同中未约定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是否适用不可抗力。

民法典第66条规定了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如符合该范围的情况,可适用不可抗力免责。

3.合理性原则:不可抗力的发生应具备突发性、客观性和无法预见性。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如果被视为应当预见的情况,不应适用不可抗力。

五、不可抗力的后果1.解除合同:当不可抗力发生且无法克服时,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后,双方不再对未履行部分承担责任,已经履行的部分则不受影响。

2.责任免除: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可免除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约责任。

但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3.危险转移: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危险由当事人转移到对方一方。

转移后的危险责任由转移时的当事人承担。

不可抗力是对损害后果法定的免责事由(修改)

不可抗力是对损害后果法定的免责事由(修改)

关于因地震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更及工期延误的处理建议5.12汶川大地震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对于因地震影响的在建工程,其损失该如何计算、已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我们根据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因不可抗力其造成的工程建设费用变更、工期延期的处理提出如下意见:一、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均适用。

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理论上通常认为不可抗力包括:1、重大的自然灾害。

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

刚刚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

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4、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出一般条件下的自然灾害也应参照不可抗力处理。

二、对损害后果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能免除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运用这些规定需要注意:1、在合同关系中,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一、不可抗力的一般规定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克服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

以及造成合同后果,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原因引起的意外事件,以及由国家政治事件、战争等引起社会动乱等原因。

在上述客观因素,给违约方和双方造成损失或增加的费用。

据此,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具体内容房屋租赁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2.尽可能地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3.如有必要,应提供证据证明。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使租赁房屋的价值显著减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恢复原状的条款;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于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5.如有必要,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房屋的价值显著减少或损毁,则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房屋租赁合同中,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的发生。

同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则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调解或判决。

具体处理原则如下:1.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到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件而引起的损失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之列。

因此,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2.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启动紧急预案、请求保险理赔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发生。

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在租赁期限内已达成了房屋的保值方案并实施了保值措施,双方应根据该保值方案和措施判断损失的数额和责任承担问题。

3.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房屋的价值显著减少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不可抗力免责

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不可抗力免责

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不可抗力免责概述在国际贸易中,双方签订销售合同是常见的商业行为。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可能导致合同的履行受到阻碍。

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联合国制定了《国际销售商品合同公约》(简称C IS G),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可抗力免责。

本文将详细介绍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对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及相应的免责原则。

1.不可抗力的定义根据CI SG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因为当事人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和无法避免的事件,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战争、政府行为(如政策调整、对进口商品实施禁运等)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根据CI SG的规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或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这被称为不可抗力免责原则。

另一方面,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也应当尽快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对方的损失。

3.不可抗力的适用条件根据CI SG的规定,不可抗力适用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3.1无法预见性不可抗力事件应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该事件的发生。

3.2无法避免性不可抗力事件应是当事人无法避免的,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何种措施都无法避免该事件的发生。

3.3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障碍不可抗力事件应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造成实质障碍,即使尽最大努力,当事人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4.不可抗力的后果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根据CI SG的规定,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或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

具体的后果包括以下几点:4.1免除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2延期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要求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在不可抗力情况解除后继续履行合同。

4.3改变合同内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改变合同的内容,以适应新的情况。

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

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

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一、概述合同是民事活动中重要的法律行为,涉及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分配。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风险与不确定性。

为了保障各方的利益,合同中采用了风险分担原则,以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中对风险的责任和义务。

二、风险分担原则的含义风险分担原则是指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风险的分担方式和责任。

它强调合同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见并合理分担相关的风险,确保在发生不可抗力或合同履行困难时,受损害的一方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

三、风险分担原则的具体内容1. 自然风险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在合同中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或由受灾害方独自承担,一般不属于违约责任范畴。

2. 合同风险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设备故障、人力资源不足等,应由合同当事方事先商议并约定责任承担方式。

一般情况下,双方承担的责任应当与其在合同中的权益成比例。

3. 违约风险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违约责任的承担通常根据违约程度、损失情况以及双方约定来决定。

4. 分摊风险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分摊风险的方式。

例如,在共同投资的合同中,各方可以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来分担合同风险或分摊利润。

四、风险分担原则的重要性风险分担原则在合同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能够提高合同双方对风险的认知和预见能力,减少因风险导致的纠纷和争议。

其次,它能够平衡各方的利益,确保在发生风险时受损害的一方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补偿。

最后,它能够增加合同的确定性和可靠性,提升合同的履行效力和实际效果。

五、风险分担的注意事项在进行风险分担时,各方应当注重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时,在风险发生时,各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

六、结语风险分担原则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担可以规范各方的行为,保障各方的权益,提高合同履行的可靠性和效率。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实务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45题)1、港航工程高性能混凝土的水胶比通常不大于()。

A.0.35B.0.40C.0.45D.0.50【答案】A2、台风是中心风力达()级以上的风。

A.12B.10C.8D.13【答案】A3、定额直接费低于300万元的一般水工建筑项目,应计列小型工程增加费,按定额直接费和施工取费之和的()计算。

A.2%B.3%C.4%D.5%【答案】D4、高桩码头在接岸结构岸坡回填时,施工方法错误的是()。

A.由岸向水域方向倾倒推进B.由水域向岸方向倾倒推进C.挡土墙基础应分层夯实D.板桩墙后回填时宜从板桩墙向陆域方向进行【答案】A5、感潮河段内的水流在潮流界和潮区界之间()现象。

A.没有水位升降,仅有指向上游的涨潮流B.既有水位升降,也有指向上游的涨潮流C.没有水位升降,没有指向上游的涨潮流D.仅有水位升降,没有指向上游的涨潮流【答案】D6、以下一般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为业主承担的保险是()。

A.雇主责任险B.建筑工程一切险C.机器设备损坏险D.意外伤害险【答案】A7、北方某港口,每年需要依靠疏浚来维护进港航道水深。

该港口每年有95天的封冻期A.24B.48C.60D.84【答案】B8、海水环境中,港航工程混凝土结构的水位变动区是指()。

A.设计高水位至设计低水位之间的区域B.设计高水位至设计低水位减1.0m间的区域C.设计高水位减1.0m至设计低水位间的区域D.设计高水位减1.0m至设计低水位减1.0m间的区域【答案】D9、采用碎石粗骨料时,碎石需质地坚硬、颗粒密度不低于()。

A.2100kg/m3B.2200kg/m3C.2300kg/m3D.2400kg/m3【答案】C10、按交通部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港航工程高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

A.≥C45B.≥C50C.≥C55D.≥C60【答案】A11、发包人向承包人无偿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施工水域或场地的时间,是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原则是:
1、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设备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