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之构建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建立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标准化生产、风险评估、监测检测、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惩治违法、举报机制、全球合作等方面,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探讨。
第一,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中,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从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全面掌握食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
同时,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标准化生产。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化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踪性。
通过统一标准,规范生产流程,提高生产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实施相应的处罚,以此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第三,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使得风险评估成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对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第四,监测检测。
建立完善的监测检测系统,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
加强监测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测的覆盖范围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推动公众形成正确的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法律法规。
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立法工作,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权责,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形成共同遵守和维护的氛围。
第七,惩治违法。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从严进行惩罚。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
另外 ,其他法律如 ( 业、》 《 侬 法 、 渔业 、 ( 动殖 物检疫法》 等法律 ,虽然对种植 、养殖方面也作 了
些规 定 ,但 是 还不足 形成 从农 田到 餐桌 整体 过程 的
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中 ,对执法 部 门权 限 、责 任等 未能 系统 、全 面 的作
E m alnv k c@ 1 .o n ・ iltu y : c r 26
_
书 、限制销售范 围、加强巡查等一系列的整治措 施 ,来约束这些无证照的小作坊,使之在保证食 品 安全 的情 况 下 的暂 时性 的生存 。 ( 、执法 保 障缺 乏规定 三) 在 目前我国食 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对执法所涉 及人 力 、物 力 、财 力 等保 障措施 都未 有做 出原则 上
2 、以 ( 食品安全法》 为基础 ,修订和完善清 理与食 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尽可能减少 和 避 免 立法 相 互 重 复 和 冲 突 ,解 决 法 律 体 系 的混
乱 ,保持 法 律 的 同一性 ,达 到 法律 制 度 上 的科 学 性 、时效性 和可操 作性 。
3 、依法设置监管机构 ,改变 目前我国食 品安
我 国食 品安 全 律体 系的构 建
刘 菁
葫芦岛广播电视 大学 ( 葫芦岛 15 0) 200
【 要】 食品安全是 目 摘 前对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重视食品安全 ,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
量 、社会管 理水平和 国家法制建设 的一 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 ,随着我 国经 济的高速发 展 ,人们生 活水平不 断提
另外,还存在重要标准短缺 ,标准的前期研究
溥 弱 ,部分标 准 的实施状 况较 差 ,甚 至强 制性标 准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之构建
本 的食 品概念 相 比较 , 我 国对 食 品所做 的法律 界定 范围较 窄 。 依 冲突较 严 重 ; 其二 , 我 国 目前 的食 品标准 与 国际标 准存在 较大 差
农药 残 留物限量 、 污染物 限量 、 食 品添 加剂 限量等许 多指标 均 照《 食品安 全法》对食 品范 围 的界定 , 半 成 品将被 排除 在食 品范 距 ,
因为还 有许 多标准 没有 制定 出来 或不 完善 。 ” 。 由此可 或者 可 以合理 期待供 人摄 取 的物质 或者 产 品。 ‘ 食品’ 包 括饮 料 、 们的批 评 , 口香 糖 , 及 在加 工、 准备 或者 处理过 程 中掺入 食物 中任 何含 有水 见 目前我 国食 品安全 标准有 两个特 点 : 其 一是诸 多食 品的统一 安
( 二) 食 品安 全法律 标 准滞后
“ 据 不完 全统计 , 监管 的主要依 据—— 食 品标准就 有 2 0 0 0多
涉 及 安全标 准 的有 5 0 0多个 , 仅2 0 1 0 年 有关 部 门就 制定 、 发 的 的物 品。 ” 《 欧盟 有关 食品 安全监 管 的第 1 7 8 / 2 0 0 2 号 指令》 第2 个, 条规 定 : “ 食 品( 或 食物) 是 指任何 加 工 、 部分 加工 或未加 工 , 旨在 布新 的食 品添,  ̄ t J N标 准 9 5 项, 而 即使这 么多 的标准 仍然 受到人
i { 鼻 J 6毒 t 金
2 0 1 3・ 2 ( 上) ◆ 政 法 论 坛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之构建
张理化 徐雅飒
摘 要 近年来,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 公众寄希望于通过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目前食
品监管部门各机构职能交叉、 监管混乱 , 食品安全法律标准滞后, 法律制度不完善 。为了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 系, 需 要 明确 食品安 全 的 目标 , 以食 品安 全委 员会 为 中心整合 相 关监 管部 门, 完善食 品 安全相 关立 法 , 提 高食 品安全 标准 , 完善食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方案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方案食品安全是人们关心的大问题,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方案则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分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总结其重要性。
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则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解决方案。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是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健康与安全。
首先,要做到食品生产全程可追溯,确保产品源头可靠。
其次,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打造安全的食品供应链。
最后,提高食品生产、餐饮企业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
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需要以下基本要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监督执法机构的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技术的支持等。
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之一:加强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执法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要建立起精细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大对食品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之二: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知和警觉性,激发大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参与度。
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之三:完善检测和监测机制食品检测和监测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要加强食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准确性。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之四:加强产业自律食品行业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要加强食品企业的自律。
通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与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与完善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与完善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t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监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在看到世界性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应清楚地意识到我国食品安全在法律体系上还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也应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分析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称之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据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O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I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杨辉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lO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综观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现状,由《食品卫生法》为主导,《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数部单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以及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构成的集合法群形态,形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框架.1995年正式出台的《食品卫生法》应是我国现阶段最全面地对食品卫生,安全做出规定的法律.但是现在的《食品卫生法》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类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总含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则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这样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就会使许多有害物质蒙混过关,给为非作歹者留下作恶空间.又如该法中没有规定为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者提供原料及其他材料者予以处罚的内容,应当说这是在规范食品市场法律中的重大缺陷.我国的《食品卫生法》从试行到正式颁布已有lO多年,有必要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加以完善和强化,以有效制止和打击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有损食品安全的行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化工作亟待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究其根本是要构建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首先,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分门类的,囊括立法,执法,法律监管,行政处罚以及刑罚的综合性法律体系.其次,法律体系功能的发挥要通过法律体系的结构来实现,法律体系的结构本身就体现着法律体系的功能.因此,构建法律体系首先需要的是赋予该体系一种科学合理的结构.就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我们必须承认: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与国际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国食品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仍有待进一步的科学化,合理化.(一)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中需界定的问题1,食品安全体系中"角色不清".职能部门既制定和解释法规,标准,又行使执法功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问题,滋生腐败,食品安全难以真正落实.2.食品安全管理中"权限不清".卫生部,农业部,环保总局,粮食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职能权限界定不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是应势而生.3.不同安全等级的食品"定义不清".如保健食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无公害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A级,AA35食品安全农场经济管理2006.7级)等,名词繁多,增加了消费者识别食品安全等级的难度和市场的不透明度.(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我国目前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体系由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多达十多部,如《食品卫生法》, 《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国务院各部委出台的规章,"两高"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虽然数量较多,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如作为食品监管核心保障的《食品卫生法》未能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执法空隙和交叉;因执法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当的现象比比皆是.对同一具体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处理结果差别较大.(三)食品安全监管多头执法,职能部门责权界定不清,协调机制运转效能不高由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按照《食品卫生法》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主体和普通法不能覆盖专业法的原则,卫生部门在食品卫生监督中负有主要职责.但同时上述条款中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目前又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牧,商务,粮食,林业,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及公安等l0多个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这l0多个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对食品卫生均可行使管理权.此外,《产品质量法》及《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也赋予上述有关部门以食品卫生安全监测检查等管理职责.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可依法组织协调对食品卫生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公安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刑法》,可查处构成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36件;农牧部门依据《动物防疫法》,主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重点整治农药,兽药及违禁药物残留超标;商务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 主要对定点牲畜屠宰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家禽现场屠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上市;工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登记关,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并负责对流通领域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打假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经营假劣食品,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主要落实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市场强制检验,并负责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食品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的进出口及疫情疫病的传人传出等.(四)食品安全法律的前置性不够,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广度不够,预防性卫生监督难以实施食品安全是"从农田到餐桌"的系统工程,对整个体系的管理,应突出源头及加强前置性研究.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田问管理,卫生部门对餐馆建筑的审核等食品初级生产安全操作和潜在威胁重视不够,没有把食品安全建立在全部食品产业链基础上,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广度不够. 而且就目前情况看,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条件差,难以达到卫生要求. 但为了社会稳定和解决社会就业压力,卫生部门也不得不予以许可,即使不许可,仍然存在无证经营,工商部门难以取缔.对一些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未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的情况下,即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使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从设计开始就留下了日后食品卫生方面的隐患,有很多问题是以后难以改进的.(五)农村食品卫生问题严重,食品市不协调随着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曝光,加工制成品的卫生质量更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尤其在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小摊贩,小作坊加工的熟食品和小门市店出售的制成品,其卫生和质量存在的问题较多. 近年来食品中毒多发生在农村,而且以家庭内引起的食物中毒居多.首先,由于农村卫生条件差,农民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而且食品及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缺乏卫生安全意识,尤其是家禽,家畜宰杀前不检疫,宰杀后加工,操作,贮存不当, 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其次,农村市场监管薄弱,而劣质食品也正在将监管力量和安全意识薄弱的农村变为销售场所.农村食品生产基本是前店后厂,自己生产自己销售,市场是自发形成的,消费者依据消费习惯就近购买.再加上农村地域辽阔,形成局部监管盲点,因此农村的食品卫生形势严峻,问题严重.但目前许多地方并没有制定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现有的卫生执法队伍和力量又难以覆盖到地域辽阔的广大农村,执法监督体系也不完善.因此农村食品完全统一监管存在诸多困难. 三,发展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议(一)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 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众所周知,美国是全世界食品安全保障最好的国家之一,它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既有综合性的,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也有非常具体的《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和《蛋类产品检查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再如英国1990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销售以及各种食品,饮料所包含的具体成分和卫生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二)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食品安全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原则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所谓的"绿色壁垒".目前我国共有1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164项食品工业标准.这些标准绝大多数都是2000年以前制订的,其中最早的制订于1981年.为了适应进出口食品检验,还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也就是说,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大都仅仅是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而食品管理先进的国家食品标准都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的.而且一种产品只有一个标准,清晰明确,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而我国受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些食品标准形成两套标准, 如碳酸饮料,饮用纯净水,食盐,酱油等均是两套标准.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采取的环境保护上起步早,成效大, 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先进,环保标准较高.它们制定的绿色技术标准几乎已经成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我们只有加快与之接轨,把绿色壁垒由现阶段的出口障碍变成促使我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的强大动力.(三)/J0大推行食品安全管理的食品安全有效控制体系{HACCP体系,即Hazard AnalysisondCdficalControlPoint}的力度在切实落实食品良好操作规范(GMP规范,即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基础上,尽快引人推广"HACCP体系".首先在出口企业全面推行"HACCP体系"认证. 把"HACCP体系"纳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由逐步推行"HACCP体系"走向强制实施.(四)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目前转基因食品特别是转基因农作物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欢迎,但其安全性在各国争论不休.虽然我国在2003年4月就制订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但我们仍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五)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1.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恶化态势,原因固然很多,但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惩罚力度较弱不能不说是一条重要原因.例如《食品卫生法》中规定,处罚金额要根据有无"非法所得"来确定.很显然,食品生产经营者当然不会提供非法所得,卫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非法所得也就难以认定.这样,大量存在的地下熟食品,豆制品等加工窝点,由于违法成本极低,法律法规不仅起不到惩戒作用,实际上是放纵了违法者.结果造成食品污染的态势愈演愈烈,发生在道德领域内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2.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 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六)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1.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高企业入市门槛以确保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国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经过半年多的深入研究,探索,借鉴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对食品等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的经验.制定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并制定发布了有关工作规范及首批五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第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加工;第二,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第三,食品出厂必须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即Qs质量安全标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监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一步,从审查的环节与内容来看,Qs认证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实施或倡导的食品GMP 认证有着高度的一致.目前,除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外,其他如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国,澳洲等地均采取劝导方式,辅导企业自动自发实施.我国的Qs认证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全世界第二个强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国家,一旦全面推行完善管理后,几乎一步拉齐到世界发达国家的监管水平,最终保证市民能够吃上放心食品.2.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应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3.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招回制度.如果食品安全无法达到承诺要求,生产厂商有将产品招回的义务.4.建立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尽快建立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严谨的技术支撑.应改变那种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媒体曝光后才处理的情况.从源头抓起,注重防范.在事故还未形成之前就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5.建立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除对当事人严肃查处,还要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倒查追究制度,让那些没有认真履行执法责任的失职人员也承担相关责任.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即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7.强化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明确各部门责仃,克服官本位思想,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在食品安全领域得到具体体现.参考文献:1.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国际食品法典)2.葛少锋《关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几点思考》社科纵横2002.10(5)P34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编辑:孟昭春]37。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丁宏伟;丁红洁【摘要】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concept and main studying content on food safety supervise in china are elaborated.The problems of food safety existing in china at present are put forward.The experience on food safety supervise in developed country are provided%阐述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概念与重点研究的内容;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现存问题;介绍提供了发达国家可资借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经验,最后提出了如何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构建合理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议。
【期刊名称】《粮油食品科技》【年(卷),期】2011(019)004【总页数】4页(P57-60)【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原则;法律体系;改革建议【作者】丁宏伟;丁红洁【作者单位】齐鲁师范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山东济南250013;文登市第一人民医院,山东威海2644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01.6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并对国际贸易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
食品作为人类最基本的消费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质量和安全性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相继爆发了疯牛病、禽流感、二恶英、问题奶粉、苏丹红、孔雀绿、毒酒、农药残留及肉类中药物残留、激素残留导致中毒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这些并不是偶然事件,这是用生命在警示我们食品行业存在的不足。
尤其在我国,对食品行业的质量监控力度还很不够,很多法律法规并不完善。
因此,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构建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关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原因及对策分析
构建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 ,保证人民生命健康
பைடு நூலகம்— —
关于我 国食 品安全 问题现状、原 因及对策 分析
李 洲
摘要 :食 品安全 目前是全社会 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从我 国 目 前食 品安全 的现状 ,简要分析 了产生食 品安全 问题的原 因, 并就食 品安全 问题进行深 入 的探讨 和辩证的思考 ,重新审视这一 己上升到 国家公共安全高度 的l " . - J 题。 关键 词: 食 品安全 法律体系
“ 民 以食 为天 ”,食品安全就 是天大 的 事 ,它影响着 人的健康 ,关乎着人 的生命 。 但最 近一个 时期 ,食 品的质量 问题 也频频 被 媒体 所曝光 ,这直接导 致了食 品行 业的安全 问题 成为人们 最普遍关 心的一大主 题 。如今 食 品安全事关 消费者乃 至下一代 的健康和 安 全 ,是 目前对 公共健康 面临的最主 要威胁之 因此 ,重视 食品安全 已经成 为衡量人 民 生活 质量 、社会 管理水平 和 国家法 制建设 的 个重要方面 。
损害 ,才 能得到赔 偿 。但是 ,消费者 很难 举 出因食用涉“ 红” 产 品而产生 的具体人身损害, 因为每个 人 日常食 物的 品种相 当复杂 。无 法 举证损 害事实 ,法 院也就很难 支持消 费者 的 诉求 。又如 《 食 品卫生法 》规 定,对造成 食 品中毒后 果的 ,应 追究相应 的刑事责任和 民 事赔偿 责任 。但很 多不合格食 品不是食用 后 马上就有 中毒现象 ,而在更 多的情况下是 长 期食用才 显现危害 ,这时再去 追究造假者 的 责任 ,有可能为时 已晚,最终造 成追讨无 门。 目前 中国法 律规定 只对 实 际损 失进行赔偿 , 缺 乏单独 的惩罚性赔偿 制度 。也就是在确 定 具体赔偿数 额时 ,仍 是按照被 害人的实 际损 失,包括物 质损失和精 神损失来 计算 的,这 种 损害赔偿 制度并不 能真正补偿 受害方的全 部损 失。 2 、企业违法 后付 出的代 价较低 低 廉的违 法成本是 一些食 品安全事件 出 现 的一个重要 原因 。这 和现行 的处罚机制有 关。一直 以来,我们对 制假贩假 者的处罚较 轻 ,做一次假 ,能抵得 上罚多次 的钱 ,制假 者付 出 的风 险成本很小 。 以食 品安全法律体 系 的核心 《 食 品卫生法 》为例 ,对 违反该食 品安 全法 的规 定 ,在食 品生产经 营过程不符 合卫 生要求 的,责令改 正,给予警 告 ,可 以 处 以五千元 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 正或 者有其 他严 重情节 的, 吊销卫 生许可证 。然 而根据 该法 ,卫生执 法部 门在执 法过程 中对 非法所 得 的认 定缺乏 手段 ,那些 大量存在 的地下食 品加 工黑窝 点,生产成本 极低 ,即便 按违法 所得 的标准进 行处罚 ,也 根本起不 到惩罚作 用。 “ 情 节严 重的” , 才会被“ 吊销卫生许 可证” , 可那些 卫生状 况极差 的黑户食 品生产 企业 , 往往就 无证可 吊,对他们 的管理 ,只 能是 以 罚代 管了 。就 目前对食 品安全 的相关 责任人 的处理 和处罚 来看 ,往往 是只要不造 成恶劣 影响甚 至酿 出命 案 ,相关 责任人 的刑 事责任 就很难得到追究 。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然而,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仍存在一定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管理体系构建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体系(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法规的严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制保障。
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1)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3.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4. 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状况。
(2)实施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对守信者给予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
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 强化食品源头治理(1)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规范农药、兽药使用。
(2)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1)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
(2)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监管,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3. 严格食品流通环节管理(1)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2)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追溯体系,提高食品流通环节的追溯能力。
4. 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水平(1)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行为。
(2)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1.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浅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浅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前言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从三聚氰胺、瘦肉精到地沟油、毒鸡蛋,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这些法律文件规定了食品的质量、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起到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作用。
同时,各个地方政府也积极出台了多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等,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但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我国的法律法规层次复杂,规定繁琐,实施起来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其次,执法监管不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让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信心不足。
还有,各类市场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够强,居民消费食品安全意识不够,制约了食品安全的保障。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议为了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议以下几点:1.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首先,应通过修改和完善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而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例如,要对一些食品上的标签、标识进行规范,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实行处罚。
2. 提高执法部门执法水平其次,在执法监管方面,应加强执法水平,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从而达到提高执法质量的目的。
同时,针对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应加强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为食品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3. 增强市场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除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方面的改进之外,还需要加强市场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具体来说,应引导企业加大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和监管,并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此外,也应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认知。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构建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担忧。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健康利益的大事,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构建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与执法力度、公共参与和国内外对比等角度探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首先,构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然而,随着食品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断涌现,因此,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立法工作,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成为迫切的需要。
其次,监管机构与执法力度也是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构建与完善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
然而,由于监管机构的分散、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足等问题,导致监管体系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因此,要构建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需要加强对监管机构的整合与协调,并提升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打击力度,使其形成有力的震慑。
此外,公共参与也是构建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
公众是食品安全的消费者,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应得到充分的保障。
因此,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知度和风险意识,能够有效地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同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我约束,从而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最后,国内外对比是了解和借鉴国外经验的重要方法。
当前,世界各国在食品安全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其中一些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经较为成熟。
例如,日本在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时,注重公众的参与,广泛征询民意,并采纳了一些国际标准。
德国则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使其食品安全问题较好地得到了控制。
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与监管体系的营造和完善
第二 ,食 品卫 生法 》 定 的执 法 主体 职 责 与 《 确 现实情 况 脱 节 。 《 品卫 生 法 》 三 条规 定 : 国 食 第 “
务 院卫生行 政 部 门主管全 国食 品卫 生监 督管 理工
作 者 简 介 : 红 卫 ( 9 3一), , 苏 镇 江 人 , 师 , 要 研 究 方 王 16 女 江 讲 主 向 : 品 营养 与 安全 。 食
国务 院于 17 9 9年 8月 2 日发 布 了《 8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食 品卫 生 管 理 条例 》 (现 已失 效 ) 全 国 , 人 大 常委会 于 18 92年 1 月 1 1 9日发布 了《 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试行 ) ( 》 现已失效 ) 全 国 ,
人 大 常委会 于 19 95年 1 0月 3 日发 布 了现 行 的 0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食 品卫 生法 》 以下简称 “ 食 品 ( 《 卫生 法》 ) ” 。这 3个 法律 文件 从 法律 层 面 上 相继
( 9 8年 1 17 2月后 ) 3 8 2件 。
第一 ,食 品卫生 法 》 法 律 法规 所 调 整 的范 《 等
围过于狭 窄。《 品卫生法》 四条规定 : 凡在 食 第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领域 内从 事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的 , 都 必 须遵守 本 法 ” 。可 以 看 出 《 品 卫 生 法 》 的 食 里 “ 品” 食 概念是 狭 义的 , 有包 括 以提供 食 品为 生 没 产 目的 的种 植 、 殖 、 存 等 环 节 的 内容 , 没 有 养 储 也 包 括 与食 品相关 的食 品 添 加 剂 、 饲料 及 饲料 添 加 剂 的生 产 、 营 和使 用 等 方 面 的 内容 。 而事 实 上 经 食 品安 全 问题涵 盖 了从 农 田到餐 桌 的全 过 程 , 法 律 应 当反 映和规 范与 食 品有关 的从农 田到餐 桌全 过程 的整 个 生 物 链 条 各 个 环 节 的生 产 和 制 作 行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分析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分析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就是维护食品安全的基石。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从广泛的角度探讨相关问题,并进行总结。
一、食品安全的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食品安全问题也因此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讨论。
二、食品安全现状与挑战1. 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依然存在,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频发。
2. 食品安全挑战: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食品安全标准更加严格,对我国的食品出口形成一定的制约。
三、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构建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为目标。
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1. 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对食品生产者、运营者提出明确的要求,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
2. 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预警。
3. 食品标签和广告:要求食品标签与广告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
4. 食品法律责任:明确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与追责。
5.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
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特点与不足1. 特点: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注重了科学、立法、严管、强监督的原则,为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2. 不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执行不到位、多部门监管重叠、处罚力度不够等。
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意义与作用1. 保障公众健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2. 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与民生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健全与贯彻落实,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3. 促进经济发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可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构建
下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1 构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存在的 问题
1.1 相关标准之间没能完全协调统一
现有的体系囊括了行业与部门等多个方面的标准。
48 / 现代食品 XIANDAISHIPIN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①建立对应的限量标准体系,实现对农药、污染物、 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有效限制,并且基于限量,对检验 的方法做好完善处理 [2]。②建立食品添加剂对应的标 准体系。如针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测与质量标准做好相 应的补充,并且通过合理有效的分析,从而对非食用 化学物质可能性的添加方法进行分析。③对于食品安 全产品的标准做好相应的补充,针对大众普遍消费食 品优先制订强制性的安全指标,包括米、面、肉、蛋、 油、果蔬、调味品以及饮料等。④快速清理我国现行 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标准,加强研究食品包装材料, 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注重对生产控制规范、检查方 法标准等进行完善,特别是对于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标准,要注意明确生产者、加工者的合理控制,并且 将对微生物致病菌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加以凸显, 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中的有害因素。⑤建立健全无公 害食品、有机食品等一系列的过程控制标准、认证标准, 不仅可以实现特色食品的食品全覆盖,也有利于安全 监管水平的持续提高。
食品安全标准作为重要的执法依据,我国在 2013 年就已经启动清理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工作,从而实 现对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一系列标准的 合理整合与分析,解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矛盾、重复、 交叉以及空白等问题,根据我国国情初步构建食品安 全标准体系,并将其应用于执法实践。但当下我国食 品安全标准体系并不完善,加快其构建速度是新形势
Chen Yuan, He Yue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Standards and Coding Institute of Shunde District, Foshan 528300, China)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
销售的任一个环节缺乏监控 , 都会直接造成食品产 品 出现安 全 问题 。
12 食 品安全 成为 国 际贸易 中最 有效 的技 术壁 垒 . 世贸组 织/ 技术 性 贸易壁 垒协 定 , 许 各成员 以 允 保 护 国家 安全 利益 、 人类 和动 植物 的生命 健 康 、 护 保 环境 等为 目标 而提 高 进 口产 品 的技 术 要 求 , 加 进 增 口难度 , 终达 到 限制进 口的 目的 。它是 目前各 国 , 最
的重大问题 。食品作为人 类最基本 的消费品, 随着 人们 生 活水 平 的提 高 , 质 量 和 安 全性 越来 越 受 到 其
消 费者 的重视 。近 年 来 , 界 范 围 内相 继爆 发 了疯 世 牛病 、 禽流 感 、 二恶英 、 问题奶 粉 、 苏丹 红 、 雀 绿 、 孔 毒 酒 、 药残 留及 肉类 中药 物残 留、 农 激素残 留导致 中毒
到严 重 冲击 。食 源性疾 病 、 人为卫 生 问题 、 良商人 无 为盈 利 在食 品 中添加 各 种 有 毒 有 害物 质 、 品 中的 食 化学 药物 、 生素 、 抗 激素 残 留问题 使得食 品安全 问题 时有 发生 , 如 , 苏 丹红 ” “ 雀 绿 ” “ 头娃 娃 ” 例 “ 、孔 、大
食品安全 , 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
全 , 系到 经济 的发 展 和社会 稳定 , 对 国际 贸易产 关 并 生 非 常重要 的影 响 , 已成 为 世 界 各 国政 府 十分 关 注
病 ,2 5万人 住 院治疗 ,00人 死 亡 , 3. 50 发展 中 国家 的
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则更高 , 品消费安全性信心受 食
食品安全管理与法律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管理与法律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国家很重视的领域。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也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也陆续制定出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法律法规。
一、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我国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全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健全各类检测机构,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度、有效果。
2. 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加工、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3.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对各类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加强企业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加大问题曝光和“黑名单”制度力度。
4. 强化监管执法。
对那些违法生产、流通、经营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事责任等,加大执法力度,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设我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设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1. 《食品安全法》。
2009年,我国通过了首部涉及食品安全的立法,即《食品安全法》,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规。
2.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为了细化和完善《食品安全法》,我国在2010年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条例》。
为了强化追究责任制度,在2015年我国发布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条例》,规定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4.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程》。
2019年,国家制定了最新的监督抽检规程,坚持“四个不严禁”,即不严禁抽检数据弄虚作假、不严禁不合格产品强制销毁、不严禁产品超期复检、不严禁虚假检测机构和人员参与。
以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强化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执法。
同时,这些法律法规也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权益。
三、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管理和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检测机构覆盖不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条规定:“食品(或食物)是指任
或者可以合理期待供人摄取的
口香糖,及在加工、准备或者处
的物质。
”而《日本食品安全基
事法》规定的药品、准药品以外
本的食品概念相比较,我国对
照《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范围
的颁布实施。
第二,处罚不严。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可见,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假一罚十”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但是相对于违法者高额的利润,惩罚力度还是十分不足,并且处罚金额以货值金额为准,而不是以消费者实际损害为准,这不但不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而且会纵容违法者。
第三,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问题规定的法律责任过于单一,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规定得很少。
而民事责任对于保障食品安全问题的受害人的损失非常重要,同时也可大大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
食品安全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发达国家的食品监管体系相对来将比较成熟、完备,各监管部门分工明确,立法完善。
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能够使之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我们需借鉴各国先进立法经验。
(一)明确食品安全的目标
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即指按照预期用途制造或食用的食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消费者最终消费的食品,不得出现因食品原料、包装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
”
FDA下设药品局、食品局、兽药局、放射卫生局、生物制品局、医疗器械及诊断用品局和国家毒理研究中心、区域工作管理
机构。
我国需要借鉴欧美的立法,使得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地位不仅仅限于协调机构,而是赋予其更多的权力:提供科学建议、统一技术标准、决定紧急措施、与公众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职责;同时确定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其他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领域的领导地位,明确界定各监管部门的职责。
(三)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立法
欧盟食品安全法是由基本法统筹专项法,我国在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设置上,可采用此种模式,以《食品安全法》为基本法,逐步整合相关法律制度,制定分门别类的专项单行法。
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框架性的内容给予了界定,在后续立法中,我们要逐步完善该法,并确立其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地位。
第二,要整合原有食品安全单行法,修订矛盾、重复的立法,按照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要求,确保对食品安全的每一个环节的监管。
第三,清理、修订与上位法相矛盾的地方性规章、部门规章。
(四)提高食品安全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混乱,与国际社会差距也较大,不但无法是本国消费者放心,也在进入国际市场时遇到很多壁垒,为了改变这种现象,需从一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对于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或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概念,要明确禁止使用。
在我国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不明确概念,如保健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生态食品,这些概念并无明确标准,却很容易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等级产生误解,为防止经营者滥用这些概念需要法律加以规定。
第二,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从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角度,对我国现有的非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进行重新制定或修订,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相互矛盾的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标准,统一各类食品强制性标准,并逐步提高相应的标准,使其足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第三,大力推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食品标准、技术规范、指南和准则,把标准落到食品产业链的每个环节,消除国际食品安全歧视。
(五)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加大处罚力度
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是公众,所以最关心食品安全问题的是消费者。
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是食品安全最重要的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假一罚十”措施对经营者不足以产生威慑作用。
对此,可引入产品召回制度和巨额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如美国对于大规模食品有毒物质致害侵权案件,经营者所付出的成本远远高出收益,甚至因之破产。
注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课题组.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农业质量标准.2005(1)
.
/wiki/FDA.2012-12-9.
◆政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