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与福利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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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与福利经济学
如果痛苦换来的是结识真理、坚持真理,就应自觉地欣然承受,那时,也只有那时,痛苦才将化为幸福。
——张志新
人只有为自己同时代的人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他才能达到自身的完善。
——马克思
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方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
——马克思
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使自己变得更加高尚的人,历史承认他们是伟人;那些为最大多数人们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赞扬他们为最幸福的人。
——马克思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马克思
当一个人专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是对己对人都有利。
——恩格斯
在富有、权力、荣誉和独占的爱当中去探求幸福,不但不会得到幸福,而且还一定会失去幸福。
——列夫·托尔斯泰
幸福存在于生活之中,而生活存在于劳动之中。
——列夫·托尔斯泰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列夫·托尔斯泰
幸福并不在于外在的原因,而是以我们对外界原因的态度为转移,一个吃苦耐劳惯了的人就不可能不幸。
——列夫·托尔斯泰
幸福不表现为造成别人的哪怕是极小的一点痛苦,而表现为直接促成别人的快乐和幸福。
照我看来,它在这一方面可以最为简明地表达为:幸
福在于勿恶、宽恕和热爱他人。
——列夫·托尔斯泰
不错,达到生活中真实幸福的最好手段,是像蜘蛛那样,漫无限制地从自身向四面八方撒放有粘力的爱的蛛网,从中随便捕捉落到网上的一切。
——列夫·托尔斯太
一、引言
福利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如何增进社会福利的西方经济学分支,主要研究如何进行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如何进行收入分配以实现公平以及如何进行集体选择以增进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是指公民因各种原因导致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给予款物接济和服务,以使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制度。
一个真正具有生命力的制度不仅仅是一个技术设计完美无缺的制度,更重要的是把握住它的思想来源和精神基础。
社会救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在公平和效益的博弈中最大程度地改善穷人福利的问题。
在福利经济学的历史演进中,我们要汲取思想营养,为社会救助制度的设计提供理论指导,并在实践中对社会救助的实施提供价值规范。
二、福利经济学历史演进中的主要思想
传统经济学对福利经济学的思想都追溯到边沁的功利主义上,而真正意义上将福利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看待,并首次建立了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是庇古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
二战结束后,一大批福利经济学家的出现和大量的福利经济学文献的出版,极大地拓宽了福利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与内容。
因此,经济学界一般将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分为新旧两派。
旧派以英国庇古为代表,新派导源于意大利著名经济学家帕累托,为英国的卡尔多、希克斯与美国的勒纳、萨缪尔森等所倡导。
1.庇古及其边际效用价值论
庇古以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及马歇尔的基数效用论和局部均衡论为理论基础,以完全竞争为前提,系统地论述了福利概念及其政策应用。
庇古认为个人的福利可以用他所享受的物的效用来表示,整个社会的福利应该是所有个人效用的简单加总。
在此基础上,庇古论述了社会福利与国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国民收入水平越高,社会福利就越大;国民收入分配越平均,社会福利越大。
进而针对如何衡量和增进社会经济福利问题得出“收入均等化”的观点,针对如何才能实现生产资源最优配置的
问题得出了政府应当干预经济的结论。
社会福利之所以会因收入分配均等化而增大,其依据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他认为,同一英磅的收入对穷人和富人的效用是不相同的,穷人一英磅收入的效用大于富人一英磅收入的效用。
因此,将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会使社会总效用增大。
2.帕累托及其最优理论
新福利经济学采用序数效用论和无差异曲线作为分析工具,否认个人间效用的可比性,排除旧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均等化理论,消费者追求的并非最大满足的总量或最大效用的总量,而是最高的满足水平,即最高的无差异曲线。
对于资源配置的评价以帕累托最优为标准。
帕累托最优的概念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指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不可能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在其他人的效用水平至少不下降的情况下,使任何个别人的效用水平有所提高。
3.补偿原理
西方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帕累托标准太苛刻,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达到,应予以改进与修补。
卡尔多首先提出虚拟补偿原理,为在一项社会变革中,如果受益者在补偿受损者后仍有剩余则这种变革应该肯定,应认为其提高了社会福利。
希克斯对卡尔多的评判标准又进行了补充和发挥,提出了假定补偿原理,认为判断社会福利的标准应该从长期来观察,只要政府的一项经济政策从长期看能够提高全社会的生产效率,所有人的境况都会由于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而“自然而然”地获得补偿。
西托夫斯基对上述两种补偿原理的标准均不满意,认为这两种标准只进行了顺向检验,不能作出社会福利是否改善的结论,而要同时进行逆向检验。
也就是说,只有当某项变革能增加福利,而再回到变革前不能增加福利或较少增加福利时,此项变革才可取。
20世纪30年代,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受到罗宾斯等人的批判。
罗宾斯认为,经济理论应当将价值判断排除在外,效用可衡量性和个人间效用可比较性不能成立,福利经济学的主张和要求没有科学根据。
继罗宾斯之后,卡尔多、希克斯、勒纳等人从帕累托的理论出发也对庇古的福利经济学进行了批判。
同罗宾斯不同的是,他们认为福利经济学仍然是有用的。
1939年,卡尔多提出了福利标准或补偿原则的问题。
此后,希克斯、西托夫斯基等人对福利标准或补偿原则继续进行讨论。
他们主张把价值判断从福利经济学中排除出去,代之以实证研究;主张把福利经济学建立在边际效用序数论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边际效用基数论的基础之上;主张把交换和生产的员优条件作为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中心问题,反对研究收入分配问题。
卡尔多希克斯、勒纳、西托夫斯基等人建立在帕累托理论基础上的福利经济学被称作新福利经济学。
新福利经济学主张效用序数论,认为边际效用不能衡量,个人间效用无法比较,不能用基数数词表示效用数值的大小,只能用序数数词表示效用水平的高低。
新福利经济学根据效用序数论反对旧福利经济学的福利命题,特别是第二个命题,反对将高收入阶层的货币收入转移一部分给穷人的主张。
新福利经济学根据帕累托最优状态和效用序数论提出了自己的福利命题:个人是他本人的福利的最好判断者;社会福利取决于组成社会的所有个人的福利;如果至少有一个人的境况好起来,而没有一个人的境况坏下去,那么整个社会的境况就算好了起来。
前两个命题是为了回避效用的计算和个人间福利的比较,从而回避收入分配问题,后一个命题则公然把垄断资产阶级福利的增进说成是社会福利的增进。
新福利经济学家认为福利经济学应当研究效率而不是研究水平,只有经济效率问题才是最大福利的内容。
勒纳、霍特林等人对经济效率问题作了论述。
经济效率指社会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交换的最优条件和生产的最优条件。
社会公平和效率一直是福利经济学关注的焦点。
Moo-ey把公平定义为一种机会公平,Rawl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概念,公平的基本原则是社会选择应该站在不受特殊利益集团影响的立场上做出,抛开我们已有的生活利益,我们才有可能对社会公平的原则达成共识。
我国学者黄有光认为:单纯追求效率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在次情况下,社会就会愿意以牺牲一部分效率为代价,来提高收入分配的平等程度。
植草益从规制经济学角度认为经济社会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必须考虑收入分配的公正性,经济社会要根据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对收入分配的公正问题给予必要的政策考虑。
社会根据对公平和正义的判断标准采取一些政策导向,以及参与和干预经济主体的活动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