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制修订系统工作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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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国家标准制修定过程包括以下9个阶段(00,10……为阶段代码):00.预阶段(Preliminary stage)10. 立项阶段(Proposal stage)20. 起草阶段(Preparatory stage)30. 征求意见阶段(Committee stage)40. 审查阶段(V oting stage)50. 报批阶段(Approval stage)60. 出版阶段(publication stage)90. 复审阶段(Review stage)95. 废止阶段(Withdrawal stage)其中核心阶段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阶段,也是每个专业标委会(TC)和起草单位需要重点了解的。

00.预阶段(Preliminary stage)主要是提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TC)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国标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采取常年公开征集的方式。

预阶段的成果是提出了新工作项目的建议(PWI,Preliminary Work Item)。

10. 立项阶段(Proposal stage)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对新工作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查和协调,确定国家标准新工作项目。

阶段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立项阶段的成果是确立新工作项目(NP,New work Item Propoasl)。

此阶段一般是标委会组织,形成一个提案,由全体委员会表决来达成一个议程。

国标委对标准化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一般不处理纸质申请。

网上申报系统全年开放,随时接受申报,TC提交时应同时提交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

00和01两个阶段应重点考虑的内容包括:1)标准化项目的目的和用途;2)实施标准的可行性;3)制定标准的适时性;4)确立项目的优先顺序;5)与有关文件的协调性;6)接受现成文件的可能性。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ISO_IEC标准化文件的规则-编制说明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ISO_IEC标准化文件的规则-编制说明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ISO/IEC标准化文件的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ISO/IEC标准化文件的规则》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份下达的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制定的,项目计划编号为 “20192192-T-469”,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

该计划项目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提出并归口。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国际标准通常是全球工业界、研究人员、消费者和政府部门经验的结晶,包含了各国的共同需要,使用国际标准是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基础之一。

而ISO/IEC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的重要的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

因此,为了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国际交流,尽量采用ISO/IEC标准,便利标准的使用,显得十分重要。

ISO和IEC于2005年发布了ISO/IEC 指南 21-1:2005《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采用ISO/IEC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第1部分:采用ISO/IEC标准》与ISO/IEC 指南 21-2:2005《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采用ISO/IEC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第2部分:采用ISO/IEC标准以外其他标准化文件》,提供了其成员采用ISO/IEC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为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的方法、一致性程度的判定方法与标示方法,以及编号方法等内容。

我国是ISO和IEC的成员国,按照规定,国家层次上的标准化文件可以采用ISO/IEC标准化文件。

我国于2009年发布了GB/T 20000.2,于2014年发布了GB/T 20000.9,这两项国家标准修改采用了ISO/IEC 指南 21-1、ISO/IEC 指南 21-2,对我国采标标准的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GB/T 20000.2—2009发布实施已近十年,GB/T 20000.9—2014发布实施也有五年,这期间标准化理论和国际规则研究不断深入,标准化实践不断发展,版权政策也日益受到重视。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以及要求PPT课件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以及要求PPT课件

目次编写中常见的问题
该设目次而没有设目次 目次中的附录表现不完整 目次中章、条的名称与正文中的一致性问题 目次的排列顺序
前言的编写
由特定部分和基础部分组成: 1 特定部分:------说明标准的结构;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与前一版本相比的技术变化; -----说明标准的附录.
标准报批要求
专标委秘书处报送标准到标准化所时还应增加
报送下列资料:
1 标准表决年会会议纪要
3份;
2 标准送审稿表决投票单;
3 专家审查会会议纪要
3份;
4 参加表决委员代表名单
3份;
5 标准送审稿表决结论表
3份;
6 标准报批材料清单
1份。
当标准起草工作不能按正常进 度完成时,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 撤项时,应该提交计划调整申请报 告,或申请撤项。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 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只要可能,鼓励使用注日期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引用它 的标准。永远跟踪最新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常见的问题
● 正文中引用的标准、文件在第二章中未列出 ● 列出的标准、文件在正文中未出现 ●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经常引用被废止或替代的标准。 ● 是否注日期引用概念混乱 ●列出的引用的文件缺少发布文号、发布日期和发文单位 ●“规范性引用文件”与“参考文献”混淆不清
不要把范围的内容放入前言;也不要把编制说 明的内容放入前言。
范围的编写
一般来说范围分为两段: 第一段是对标准自身的描述 . 第二段指标准的使用领域.
对标准自身的描述:

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为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要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要突出加入WTO 后急需的标准项目和有利于我国工业发展的标准项目;应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情况,做到立项合理、重点突出。

一、标准立项✧国家标准的立项,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国家标准立项申请,并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使用指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模板制作,请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标准制定工作站栏目中的常用工具中下载《项目建议书》电子模板);✧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必须同时上报标准草案(电子版);✧立项建议由相应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受理,经分技术委员会审查论证后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各分技术委员会报送的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和协调后,通过网站提交方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接收的标准立项建议进行汇总后,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公示一段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有关国家标准管理机构、行业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批准下达。

二、标准起草✧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鼓励组织生产、科研、营销、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编写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和GB/T 20000.2的规定;✧在编写标准草案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工作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等;——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废止现行国家标准的建议;——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如参考资料目录等。

标准制定流程

标准制定流程

从技术角度划分,参照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审查阶段•报批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2、阶段概述1)立项阶段:立项阶段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TC提交的提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建议进行审查、征求意见(公示、质疑)与批准。

2) 起草阶段:项目启动后直接进入起草阶段,参编单位群策群力共同完成,就有关内容要达成一致,不能产生分歧。

草稿需要参编单位共同修改后提交标委会,标委会从形式到内容提前征询某些专家的意见,修改几轮后成为征求意见稿。

3) 征求意见阶段:编制组提交征求意见稿后,经分离膜标委会审核后,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正式书面征求意见(一般为20位专家和委员)。

一个月后意见返回。

编制组汇总征询意见,并与专家就征询意见进行沟通后,进行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形成会审稿。

如果编制组对征求意见稿准备不充分或者专家意见较多或分歧较大,修改后,第二次征集意见。

4) 审查阶段:编制组提交送审稿后,分离膜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函审或者会审(一般为会审),而且3-4个标准一起会审,所以要严格遵照约定时间完成。

会审结束后,编写组按照会审组意见进行标准文本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会审不通过,从征求意见稿重新开始。

5) 报批阶段:必须在会审审查阶段之后进行。

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报批,等待发布实施。

3、分阶段详解1)预阶段和立项阶段企业需做的事:⑴向企业发送征求标准的通知⑵企业填写标准项目制修订表通过标委会审核后提交:标准草稿、预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是否涉及专利等信息。

若未通过标委会审核则继续修改后重新提交。

要求:标委会根据本年度的标准规划、标准协调性来初审,技术委员会专家投票、函审或者立项审查会确定标准是否可以申报。

若满足条件,标委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纸版材料,网上申报。

立项,发布立项发文,确定起草单位,起草人。

2)草稿阶段标委会要求:标委会尽快组织召开标准启动会、标准GB/培训会、标准工作组启动会、第一次工作组会议。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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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一条 每个项目情况包括: (一)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拟要解决的主
要问题等; (二)该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产业化情况; (三)该项目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同步制定为国际标
准的可行性; (四)该项目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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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二、立项范围
(一)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相关项目 基于2016年形成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
2017年应持续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1、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支持《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
(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中需整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尽快提出相关项目的立项申 请。除此之外的其他急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方案》精神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充分论证后提出。
情况; 7、涉及国内外专利及处置情况; 8、重点领域标准情况说明; 9、强制性标准的理由及主要强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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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标准编制说明要求: 其内容一般包括: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 其所做的工作等; 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 差异和水平对比; 3、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4、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5、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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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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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五条 评估会议专家从专家数据库中随机产生。专家应全程参与评估 工作,如果发现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按评估内容准备材料,指派人员参加评估会,介 绍项目情况,回答专家评估组的质询。 第十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无故不参加评估会,按弃权处理,项目退回申报 单位。 第十八条 专家评估组按要求形成项目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通过、 不通过两种情况。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审评中心将评估结 果报国家标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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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3、 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落实改革,优化体系。围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集 中复审结论,持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二)准确定位,明确范围。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 环保的范围内。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 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减少一 般性产品标准。 (三)突出重点,服务需求。紧密围绕国家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和 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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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1、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
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 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 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 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 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工作推 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 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

标准制修订程序

标准制修订程序
理办法》
二 标准化工作任务
1 制定标准 指标准制定部门对需要制订标准的项目,
编制计划、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发布的过 程。
2 组织实施标准 指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贯彻执行标
准的活动。
3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指对贯彻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
处理的活动。
三 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
1 国家标准化管理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 一规范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上海市地方标准。地方标 准须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相应的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 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企业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 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 业的标准化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 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 政区域内的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
3 市(区)、县标准化管理
第二篇 标准化法律法规
一 标准化法制管理 二 标准化工作任务 三 国家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 四 我国标准体制 五 采用国际标准 六 企业标准制定 七 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八 标准化法律责任
一 标准化法制管理
1 依法管理
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各项标准化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和监督,是国家对技术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准化知识ABC
晏绍庆 康俊生 2009.5
第一篇 标准化基础知识 第二篇 标准化法律法规 第三篇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12•【文号】国认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通知国认科〔2018〕15号各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研究所、认可中心、认证认可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和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认监委2018年3月12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认标,代号RB)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管理认证认可基础,认可活动、认证活动(不含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活动和其他活动认证规范认可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三条认标制(修)订工作程序包括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预审、审查、批准、发布与备案、复审等环节。

第四条认标的定位(一)中国特色认证认可体系的基础和技术支撑;(二)国家标准在认证认可领域的重要补充和延伸;(三)认证认可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四)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的重要评价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认标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2003年7月10日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总则1.1本工作程序规定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流程、方法。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1.2 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复审、直至标准废止等阶段(注:具体流程图见附件1、标准制定工作各阶段文件名称及代码见附件2)。

1.3 制修订标准要严格遵循三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三审制度。

1.4 对等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修订现行标准及对现有行标转化为国标的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

1.5 各技术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具体组织会员单位开展通信标准的研究,负责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技术工作。

秘书处负责对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管理工作。

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秘书)对口技术工作委员会,协助主席工作。

2 立项本阶段为标准项目建议的提出到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制修订标准项目计划阶段。

2.1 协会各会员及观察员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及通信业务的需要,均可提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制修订项目的建议。

2.2凡向协会提出项目建议的会员及观察员,均应填写“制修订通信技术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标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标准项目建议书”送交秘书处。

2.3 秘书处收到“标准项目建议书”后,对其进行登记编号,并转送技术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项目建议所涉及的领域提供相应的标准化信息,供技术工作委员会审议项目建议时参考。

2.4 技术工作委员会对项目建议组织审议,并在技术工作委员会全会通过。

然后将审议结果填入“标准项目建议书”,对同意的项目建议确定牵头单位和起草单位,核实主要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

2.5 各技术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项目建议由秘书处负责汇总、协调,对有交叉或需要协调的项目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秘书处根据讨论的结果进行落实、形成协会意见后填入“标准项目建议书”,汇总报送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及信息化管理 1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及信息化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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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从管理角度划分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总则 国家标准的计划 国家标准的制定 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 国家标准的复审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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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从技术角度划分
– GB/T 1.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 1.2《 准制定程序》 准制定程序》
预研 立项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出版 复审 废止
4
标准的范围
对农、工、服务业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需要统一的要求,应制定标准:
农产品的品种、规格、等级、种植、养殖、收购、加工、检验、检疫、包装、储存、运 输、使用及其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 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测试、检验、包装、储存、运输、安装、使用和废旧处 理的方法,及其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及其安全、卫生要求; 信息、邮政、交通运输的技术、安全要求; 服务的设施、环境、人员、服务过程和安全、卫生、质量要求; 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和检验方法; 能源、资源和有关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预警方面的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设备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拆除、检 验、检测等方面的质量、安全以及技术要求; 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劳动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要 求; 人、动植物及其产品防疫、检疫的技术要求; 常规治病的医疗技术措施; 上述各项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分类、标志、标识、互换配合、兼容性和制图方法 的要求; 其他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 终止,否决项目建议。 – 继续,批准项目建议,并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立项阶段的文件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2003年7月10日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总则1.1本工作程序规定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流程、方法。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1.2 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复审、直至标准废止等阶段(注:具体流程图见附件1、标准制定工作各阶段文件名称及代码见附件2)。

1.3 制修订标准要严格遵循三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三审制度。

1.4 对等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修订现行标准及对现有行标转化为国标的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

1.5 各技术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具体组织会员单位开展通信标准的研究,负责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技术工作。

秘书处负责对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管理工作。

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秘书)对口技术工作委员会,协助主席工作。

2 立项本阶段为标准项目建议的提出到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制修订标准项目计划阶段。

2.1 协会各会员及观察员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及通信业务的需要,均可提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制修订项目的建议。

2.2凡向协会提出项目建议的会员及观察员,均应填写“制修订通信技术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标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标准项目建议书”送交秘书处。

2.3 秘书处收到“标准项目建议书”后,对其进行登记编号,并转送技术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项目建议所涉及的领域提供相应的标准化信息,供技术工作委员会审议项目建议时参考。

2.4 技术工作委员会对项目建议组织审议,并在技术工作委员会全会通过。

然后将审议结果填入“标准项目建议书”,对同意的项目建议确定牵头单位和起草单位,核实主要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

2.5 各技术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项目建议由秘书处负责汇总、协调,对有交叉或需要协调的项目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秘书处根据讨论的结果进行落实、形成协会意见后填入“标准项目建议书”,汇总报送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

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

12《轻工标准与质量》2021年第1期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加快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做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以下简称采标)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抓好重点领域采标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应对重大公共事件、满足进出口贸易需求,促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采标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一)农业和食品肥料、土壤质量、饲料、农药、动物卫生、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水产、竹藤、木材、人造板、粮油、肉禽蛋制品等领域。

(二)消费品纺织品、家用电器、照明电器、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儿童用品等领域。

(三)装备制造业通用共性技术、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宇航技术及其应用、航空器、船舶、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汽车、智能运输系统、农业机械、工程机械、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

(四)信息技术与电工电力区块链、物联网、信息安全、半导体器件、超导、平板显示器件、电工电子产品及可靠性、电线电缆、电力电容器、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电力系统管理及信息交换、太阳光伏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等领域。

(五)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等领域。

(六)服务业金融、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风险管理、项目管理、印刷等领域。

(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医疗防疫、法庭科学、个体防护、消防、地理信息、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八)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能源管理、节能减排、环境管理等领域。

二、推进采标验证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要组织开展国际标准的研究和采标适用性分析,紧密跟踪国际标准动态,及时提出采标项目建议,积极开展采标验证,确保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网上申报方法及国家标准制定程序介绍

网上申报方法及国家标准制定程序介绍
预研阶段为 TC评估项目提案(PWI)的过程。 TC应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 终止。PWI不能满足要求。 – 继续。PWI符合要求,TC根据PWI形成项目建议书 (NP),向SAC提出立项建议。
预研阶段的文件
– 输入:PWI – 输出: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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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阶段之二、 立项阶段
立项阶段为SAC对TC提交的NP进行审查 的过程。 SAC将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 GB/T 1.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
– ISO/IEC Directives, Part 1 Procedures for the technic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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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特点
– 技术委员会负责,协商一致
《标准化法》:
– – – – –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 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技术委员会(TC)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的 非法人技术组织。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消费 者等。 起草单位 工作组
按属性
– 强制性标准(GB)3177项 – 推荐性标准(GB/T)21769项
3
概述
政策依据
– 法律
《标–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4
概述
技术依据
– 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
16
九个阶段之五、 审查阶段
在审查阶段,TC应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 重复早期阶段。 审查不通过并返回至征求意见阶段。 若需延长制定周期,应向SAC提出延期申请。 – 重复目前阶段。审查不通过并重复审查阶段的工作。 若需延长制定周期,应向SAC提出延期申请。 – 终止。审查不通过且发现该DS存在不宜继续进行的因 素,则向SAC申请终止进行该项目。 – 继续。审查通过后由WG完善DS,TC确认DS最终稿。

国家标准GBT

国家标准GBT

国家标准GB/T 13017修订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国家标准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修订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号为:53032Z-1101,项目代号20XX0435-T-424。

2.背景《指南》于1991年发布后,曾于1995年第1次修订为V.2版,现为第2 次修订的V.3版。

从V.2到目前即将发布的V.3的逾十年间,科学技术和标准都已呈现出巨大的发展与进步,使《指南》V.2版内容对照当前高新技术已显出很大的差距。

首先,企业在面对瞬息万变的环境而又不能制定可预测的长期规划时,自身必须具有一种自然和动态的演进和适应能力,而不是偶然强加于企业的被动举动,这需要企业制订相应措施来应对。

其次,我国目前在国民经济产值上虽然蒸蒸日上,但生产中的能耗、资源消耗、安全事故、劳动生产率、管理水平及在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上都居世界相当落后的地位,这对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

再次,我国日益认识到标准的重要作用,起动了国家标准战略的研究,而企业的标准化是标准化战略的基础和落脚点。

3.主要工作过程承接本标准的修订任务后,我院早在20XX年就成立了的标准修订课题组,并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做了调研工作,在鲍仲平同志的直接指导和亲自带领下,收集了大量标准和文献,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

经过课题组的努力,20XX年初基本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稿,3月向本院的院领导及各研究所做了汇报,相继走访了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入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对草案做了多次修改,于20XX年6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内容简介1.本标准的定位a)为编制先进、科学的企业标准体系提供指导《指南》第三版采纳并融合了国际上最新管理理念和高技术水平的标准。

b)面向所有企业的中性标准定位在实施系统集成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同时也适用于不实施这些集成的传统企业。

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

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

Division of Standardization
案例:半导体照明
半导体照明
部半导体照明标准工作组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产业对标准的需 求呼声高 2、各方参与制定标 准的积极性高 3、上下游沟通不足, 易造成标准重复、不 一致
建设部采光照明标准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标委、 煤炭工业协会等
重点工作
Division of Standardization
及时开展标准修订
标准修订对现有标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的过程,可根据当前生产、使用 和技术发展的需要随时安排。 1、对复审后需修订的标准,按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标准修订工作; 2、对于技术变化快、产品周期短的领域,要紧跟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步伐, 及时开展标准修订工作; 3、对于只有个别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的标准,采用标准修改单的方式进行 修订,加快修改速度。
Division of Standardization
加强重要技术标准制定
聚焦产业发展重点和社会关注焦点,继续重点支持具有急迫性、创新性 和国际性的标准制定。 1、所谓“急迫性”是指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产业发展所需的标准,包括 消费者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等; 2、所谓“创新性”是指具有我国自主技术,对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具 有重要影响的技术标准; 3、所谓“国际性”是指有可能成为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技术同台竞技 的标准项目。
重点工作
Division of Standardization
加强跨行业的标准化协作
1、发挥大部制优势,加强行业间的协作。站在全工业行业、全产业链的 角度,积极促进跨行业的标准化协作,共同抓好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之 间,产业链上中下游之间标准的衔接配套,适应当前技术和产业融合发 展的需要。 2、采用综合标准化的方式整体推进跨行业、跨领域标准项目的制定。对 于横跨多个行业的标准项目,探索采用“一个标准、多个编号,联合制 定、共同使用”的工作模式。

国家标准制修订系统工作流程指南

国家标准制修订系统工作流程指南
第标项目确认部门tc标准复审标准公告出版标准委标准审批标准委标准审批审查部标准审批主管部门标准批报部门tc标准编制编制过程中可申请项目的调整和终止部门年度计划确认部门tc意见处理下达计划标准委计划项目网上征求意见计划项目审批校验标准委计划项目指定责任人标准委计划项目接收分发标准委是否有主管部计划模板在线填报部门主管tc评估项目提案过程没有时间限制由tc上报部门是否上报主管部门审批预阶段立项阶段一般不超过5个月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起草不超过10个月征求意见不超过5个月审批阶段审查不超过5个月批准不超过3个月不超过3个月出版阶段不超过3个月复查阶段是tc对国家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复审阶段评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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