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取餐柜采购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智能取餐柜采购合同

甲方(购买人):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智能取餐柜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合意,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基本情况

1.1甲方所购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1.2上述价款已包括增值税额、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所有费用,除按本合同约定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

第二条交付时间、地点

2.1 交货日期:。

2.2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第1.1条所述货物运送至下述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3.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全额的,剩余

作为质保金,若产品使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在收货一年后的首月内支付;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甲方确认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

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增值税税率 %,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7日内送交甲方。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均真实,相关品目及价款等内容与合同约定一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及时通过税控防伪系统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按照上述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若未通过认证或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相应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3.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

3.2.1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1)账户:

(3)开户行: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5)注册地址:

(6)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

3.2.2乙方应按甲方的纳税人的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纳税人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3)注册地址:

(4)注册电话:

(5)开户银行:

(6)银行账号:

(7)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是□否

第四条质量标准

货物的产品型号、规格和软件功能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

符合行业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硬件质保期为一年、终身提供软件更新及技术支持等服务。乙方

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服务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免费为甲方提供在7*24H的售后维护以及技术支持,如果柜体出现技术服务、故障或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给予技术服务或上门维修,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响应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或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

宜于产品运输,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产品在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产品质量、材质、尺寸、软件功能等与样品不符,甲方

有权拒收,乙方应在7天内更换,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因此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更换后仍不达标,甲方有权退货并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向甲方补充

交付合格产品,且因此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4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或解除本

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5%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若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其他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5.5.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送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造成甲方未能及时

认证抵扣的;

5.5.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税控系统认证,或被

认定为虚开的;

5.5.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要求变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的;5.5.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开具提供发票的,或乙方开具提供的的发票不

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引起税务纠纷事宜的,导致甲方税前不能列支或违反税务相关工作的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6.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

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客观

情形。

7.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

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7.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双

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八条保密约定

8.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对各

方提供的资料、信息负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等。

8.2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