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的规范使用PPT课件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有一下情况应严格用药指证 严重感染 严重骨质疏松 严重糖尿病 严重高血压 精神病、青光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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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长期使用前: 清除活动性感染 排除结核、乙肝及HP感染(胸片、乙肝三 对、及HP检测) 测骨密度、血压、眼压、血糖及电解质 基础皮质醇测定 签署知情同意书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10版)
临床合理应用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适用范围 用药注意事项及其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 则 严格掌握治疗的使用证并合理制定治疗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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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应用的原则
严格限制没有适应证的使用 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特别是在感染 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均属 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 不适用于所有免疫性疾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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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道
二补充:补钙及维生素AD 一使用:免疫抑制剂? 监测血压、眼压、电解质、骨密度、血糖及皮质 醇等 大剂量使用避免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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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长期使用撤药问题: 减药和撤药的速度依激素的疗程而定
短程疗法可快速减药,长程者需缓慢减药 避免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小于7天迅速 撤药,大于7天先减药后撤药 泼尼松2周者每3-5天减少泼尼松5mg/d的剂量 泼尼松8周者则需每10-14天减少泼尼松5mg/d的 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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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激素应用应计划而行
患者确实需要使用激素时,必须清楚疗程计划有 多长 疾病只需很短疗程的激素,如1-3天,最多不超 过5天 偶然发生的过敏性疾病,则选用抗炎抗过敏作用 最强的药物和给药方法:如每日3次口服泼尼松 或静脉注射地塞米松,不需要太多地顾及激素的 远期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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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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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标准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
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
其他类激素类药物,那么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
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那么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药品通用名称类型规格考前须知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效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效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发动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效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或中效制剂。
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
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时易发生骨质疏松甲泼尼龙片中效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效40mg同上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效500mg同上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效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儿科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并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适应证糖皮质激素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也不适用于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
(二)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种:(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规定,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管理①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
1)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2)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和考核标准;3)定期组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与教育;4)定期对科室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与遴选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3)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2.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原则①糖皮质激素使用要求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遏制此类药物日趋严重滥用的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可用可不用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 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 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 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 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
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三、下列情况禁用糖皮质激素:1、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2、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3、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疤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4、消化性溃疡;5、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6、糖尿病;7、高血压病;8、妊娠初期和产褥期;9、癫痫、精神病的患者。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医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临床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临床应根据患者病情、病历资料等综合评估,确定激素类药物的使用适应证和剂量,避免滥用和荒唐使用。
2.指征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应明确证据支持和临床适应范围,避免非指征使用。
3.个体化治疗:针对每位患者的特殊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激素类药物治疗方案,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个案定制。
4.治疗监测:对激素类药物治疗患者应定期进行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调整治疗方案。
5.风险提示: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醒激素类药物的潜在风险,包括副作用、依赖性、戒断症状等。
三、临床使用管理1.医疗团队合作: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团队,由主治医师、药师、护士等组成,共同制定患者的治疗方案。
2.临床路径管理:医院应制定激素类药物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适应证、剂量、疗程和治疗方案,以提高临床治疗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不良反应监测: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对使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出现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药物储存管理:医院应对激素类药物进行分类储存,并制定专门的存放规则和使用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和药物混乱等问题。
5.医疗文书管理: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包括记录患者病史、体征、用药情况等,以便随时跟踪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
四、患者知情权保护1.患者知情权:医院应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介绍激素类药物的性状、适应范围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全面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2.风险告知书:医院可以与患者签订激素类药物使用风险告知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作用、风险和责任。
五、不合理使用处理1.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糖皮质激素使用制度
糖皮质激素使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根据患者病情、药物性质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对于病情危重者,可能需要使用冲击疗法;对于
轻症患者,则应用小剂量短疗程;而对于像类风湿关节炎这样的疾病,糖皮质激素可能作为“桥治疗”应用,剂量和使用时间都有严格限制。
2.遵循首剂足量,缓慢减量,长期维持的原则。
糖皮质激素的减量过程应根据病情、药物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综合判断,避免突然停药或减量过
快导致病情反复。
3.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如感染、消化道溃疡、血糖、血压、电解质等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4.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应谨慎使用糖皮质激素,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用药剂量。
5.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遵医嘱定期检查,以便医生根据病情和检查结果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6.糖皮质激素软膏的使用也需要特别注意,应根据皮损的性质、部位、严重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药物种类、浓度和剂型,避免长期使用导致皮肤
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以上就是糖皮质激素使用制度的主要内容,临床医生和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严格遵守,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 3 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我院根据国家卫生部 2022 年 2 月 16 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详见附件一)。
1. 肾病综合征2. 自身免疫性疾病(SLE,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肌炎)3. 系统性血管炎4.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5. 各种肾小球肾炎6. 部份间质性肾炎7.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脏疾病)、器官移植的维持治疗,泼尼松剂量不大于 10mg/d。
30-45mg/d (0.5-0.75mg/kg.d),治疗4-8 周后逐渐减量,长期使用易浮现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医学领域的药物,可有效缓解许多炎症和过敏反应。
但是,激素的使用也存在一些副作用和风险,因此需要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使用激素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一、使用指征1. 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2. 治疗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等。
3. 治疗炎症性疾病,如皮肤炎症、肠炎等。
4. 治疗肿瘤和肿瘤相关疾病,如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
二、激素使用注意事项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表现,选择适当的激素种类、剂量和使用时间。
2. 长期或高剂量使用激素,容易导致内分泌、呼吸、循环等方面的副作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生化指标。
3. 合理使用激素可以有助于缓解疾病症状,但过度使用激素可能仅仅是掩盖了症状,而非治愈了疾病,可能导致疾病反复发作或加重。
4. 注意激素的停药,应在合适的时机逐渐减量,避免出现激素依赖性和戒断综合征。
三、激素管理制度1. 医院应建立起激素管理制度,规范激素的开药、使用和医嘱审核。
2. 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激素,如果患者需要延长用药时间或提高剂量,需要再次咨询医生并重新制定治疗计划。
3. 医生开具激素处方必须符合规定,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医院等信息,并写明激素名称、剂量、使用频次和用药时间,如需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或应对特殊情况应注明。
4. 药房根据患者处方的要求,发放规定剂量和规定维持时间的激素药品。
同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药物使用过程中进行记录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5. 建立患者激素用药档案,按照治疗计划进行治疗,建立规范的复查记录和病历,并及时向上级医院报备。
四、激素剂量停用小结1. 逐渐降低激素剂量,在减药过程中如出现激素依赖性反应时,应停止降低剂量,恢复原有剂量,延长降低剂量的时间。
2. 利用其他药物协助剂量停用,如醛固酮拮抗剂、ACEI和ARB类降压药等。
3. 在激素剂量降至低水平时,应缓慢减药并观察患者症状。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和血液制剂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血液制剂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十一、药事管理与药物学治疗委员会应加强对血液制 剂的临床应用管理,并根据“血液制剂临床使 用指南”促进、指导、监督血液制剂的临床应 用。 十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定期进行检查 和使用情况的评价,对不合理应用提出改进意 见。血液制剂临床应用评价执行血液制剂专项 点评制度。
糖皮质激素和血液制剂 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药剂科: 2014年6月24日下午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简介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中束状带分泌的一类甾体激 素,主要为皮质醇,具有调节糖、脂肪、和蛋白质的生物合 成和代谢的作用,还具有抑制免疫应答、抗炎、抗毒、抗休 克作用。称其为“糖皮质激素”是因为其调节糖类代谢的活 性最早为人们所认识,在临床工作中激素因具有较强的抗炎 抗变态反应作用而广泛应用于支气管哮喘治疗中,近年来哮 喘发病率在世界范围内呈上升趋势,在支气管哮喘的常规治 疗中当抗生素应用、支气管扩张剂使用、止咳化痰等对症治 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时,在无绝对禁忌证时应及早应用激素 冲击治疗。
血液制剂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八、血液制剂注射给药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 息等确认无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无异常 后方可给药。 九、静脉用血液制剂给药过程中,应密切加强对患者的 监护,注意血液制剂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 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环节,严格按要求控 制,保障用药安全。 十、应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生物制剂使用过程中可能出 现的不良反应,加强安全性监测,一旦发生应立即 对症处理,对其不良反应(事件)按照“可疑即报” 的原则按要求程序上报,并在病历中有记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五、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 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 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 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 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 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 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6.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 粘膜药物。
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一、用药监管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3.4.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1.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纠正与改进意见。
三、医院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我院根据国家卫生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详见附件一)。
第二主要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肾内科肾脏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一、适应证:1. 肾病综合征2. 自身免疫性疾病(SLE,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肌炎)3. 系统性血管炎4.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5. 各种肾小球肾炎6. 部分间质性肾炎7.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二、剂量小剂量、器中等剂量大剂量反应等)2.d;间使用。
大剂量冲击疗法,连续3d个疗程。
1次顿服。
隔天疗法:维持期治疗,可有效减轻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和对HPA轴的抑制作用。
冲击治疗:静脉给药,起效快,作用持久。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一)肾病综合征需要根据病理类型制订免疫治疗方案。
1.微小病变肾病:糖皮质激素对微小病变肾病治疗效果较好。
儿童患者,推荐泼尼松(龙)口服60 mg/m2.d (不超过80 mg/d),4~6周后约90%的患者尿蛋白可转阴,改为隔日泼尼松(龙)40mg/m2,标准疗程是8周,但停药后易复发。
为减少复发率,可在隔日疗法4周后,每月减少总剂量的25%,总疗程持续6个月以上。
第一次复发者,可仍单用足量糖皮质激素;频繁复发者,则糖皮质激素加用免疫抑制剂。
成人患者,糖皮质激素疗效较儿童略差,常需要更长时间治疗。
起始剂量以泼尼松(龙)1mg/(kg•d)(最大剂量不超过80mg/d)。
约60%患者于足量糖皮质激素治疗8周获得缓解,尚有15%~20%患者于治疗后12~16周获得缓解。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皮质激素规范管理专家共识》要点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皮质激素规范管理专家共识》要点近日,中国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颁布了一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皮质激素规范管理专家共识》。
这一共识旨在规范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患者的糖皮质激素使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
以下将对这一专家共识的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共识指出,COPD患者的糖皮质激素治疗应基于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和症状,并且应持续监测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疾病的严重程度可以通过金标准量表(GOLD)评估得出,而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则需要依靠医生的临床评估和患者的自我感觉。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应遵循“最低有效剂量、最短持续时间”的原则。
具体来说,在治疗期间,应尽量使用较低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并且在症状控制后逐渐减少剂量,直至停药。
疗程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不宜超过4周。
共识还明确了糖皮质激素的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
对于已知对糖皮质激素过敏的患者、病毒性感染患者、真菌感染患者、未控制的高血压、先天性白内障患者以及妊娠期患者等,糖皮质激素使用是禁忌的。
而对于糖尿病、胃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等患者,需要慎用糖皮质激素。
此外,共识针对不同类型的COPD患者进行了不同的治疗策略建议。
对于急性加重期患者,建议使用短期口服或静脉注射的糖皮质激素。
对于稳定期患者,建议使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并在许可的情况下逐渐减少剂量。
对于慢性呼吸衰竭期患者,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使用糖皮质激素。
最后,共识还强调了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风险管理。
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一系列不良反应,包括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肌肉萎缩等。
因此,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定期监测,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总之,这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皮质激素规范管理专家共识》对COPD患者的糖皮质激素治疗提出了详细而科学的指导意见。
它强调了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原则和禁忌症,建议了不同类型患者的治疗策略,并强调了治疗风险的管理。
这份共识的颁布将有助于提高COPD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值得广大医生和患者们的关注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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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一、用药监管1.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用量,并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三、医院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案我院根据卫生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案(详见附件一)。
第二主要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肾科肾脏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一、适应证:1. 肾病综合征2. 自身免疫性疾病(SLE,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肌炎)3. 系统性血管炎4.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5. 各种肾小球肾炎6. 部分间质性肾炎7.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二、剂量小剂量: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脏疾病)、器官移植的维持治疗,泼尼松剂量不大于10mg/d。
中等剂量:泼尼松或泼尼松龙30-45mg/d(0.5-0.75mg/kg.d),治疗4-8后逐渐减量,长期使用易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大剂量(用于治疗肾病综合征、重症自身免疫性疾病、急性变态反应、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等):泼尼松或泼尼松龙1mg/kg.d,成人最大剂量60mg/d,儿童最大剂量80mg/m2.d;肝功能有异常时,以泼尼松龙为主(0.8mg/kg.d);诱导治疗时间不超过8,不宜长时间使用。
大剂量冲击疗法(肾移植急性排斥反应,肾移植围手术期,重症获得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如狼疮性肾炎、重系统损坏、心包炎、肺出血及狼疮性脑病,新月体肾炎,重症过敏性紫癜性肾炎,系统性血管炎,新月体型IgA肾病等):泼尼松龙500mg-1000mg/d,连续3d,可根据病情重复1-2个疗程。
三、使用法:1、每天给药:自身免疫性疾病和肾脏疾病,诱导期和维持治疗期,每天1次顿服。
隔天疗法:维持期治疗,可有效减轻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和对HPA轴的抑制作用。
冲击治疗:静脉给药,起效快,作用持久。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一)肾病综合征需要根据病理类型制订免疫治疗案。
1.微小病变肾病:糖皮质激素对微小病变肾病治疗效果较好。
儿童患者,推荐泼尼松(龙)口服60 mg/m2.d (不超过80 mg/d),4~6后约90%的患者尿蛋白可转阴,改为隔日泼尼松(龙)40mg/m2,标准疗程是8,但停药后易复发。
为减少复发率,可在隔日疗法4后,每月减少总剂量的25%,总疗程持续6个月以上。
第一次复发者,可仍单用足量糖皮质激素;频繁复发者,则糖皮质激素加用免疫抑制剂。
成人患者,糖皮质激素疗效较儿童略差,常需要更长时间治疗。
起始剂量以泼尼松(龙)1mg/(kg•d)(最大剂量不超过80mg/d)。
约60%患者于足量糖皮质激素治疗8获得缓解,尚有15%~20%患者于治疗后12~16获得缓解。
完全缓解2后开始减量,每2减去原剂量的5%~10%,并以每日或隔日5~10mg维持较长时间后再停药,根据病情选择疗程,一般总疗程不短于4~6个月。
对于复发者,建议足量糖皮质激素加用免疫抑制剂治疗。
2.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对于表现为肾病综合征的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患者,糖皮质激素治疗案可参照微小病变肾病,但维持治疗时间需酌情延长。
单纯糖皮质激素治疗疗效常有限,且起效较慢,部分和完全缓解率仅15%~40%,成人中位完全缓解时间为3~4个月,故建议把足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mg/(kg•d)或60mg/d)持续使用3~4个月作为一线治疗案,超过6个月无效者称为糖皮质激素抵抗。
应密切监测副反应,并给予相应的预防措施。
对于糖皮质激素依赖或反复复发的患者,需加用免疫抑制剂治疗。
3.膜性肾病:特发性膜性肾病约占成人肾病综合征的30%,其中40%~50%病变呈良性进展,25%有自愈倾向,约25%进展至终末期肾病。
一般主重肾病综合征或肾功能减退时使用糖皮质激素联合细胞毒药物或免疫抑制剂。
糖皮质激素剂量为泼尼松(龙)0.5~1mg/(kg•d),如治疗获得完全或部分缓解,则糖皮质激素酌情减量并维持,总疗程至少6~12个月。
4.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也称为系膜毛细血管性肾小球肾炎,目前无统一治疗案且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的疗效也不肯定。
但糖皮质激素治疗对改善以皮下免疫复合物沉积为特征的I型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患者的肾功能有效,尤其对儿童患者有效。
5.系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1)IgA肾病:原发性IgA肾病的临床和病理表现多样,应根据肾脏病理和临床情况选择适当的治疗法,强调糖皮质激素联合其他药物(免疫及非免疫药物)的综合治疗。
尿蛋白定量小于1.0g/24h者,尚无足够证据表明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尿蛋白定量介于1.0~3.5 g/24h者,可以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联合免疫抑制剂,用法为:泼尼松(龙) 0.5~1.0mg/(kg•d),6~8后渐减量,减量至每日或隔日5~10mg时维持,总疗程6个月或更长时间;尿蛋白定量大于3.5g/24h但病理表现轻微者,治疗同微小病变肾病;病理呈局灶节段性硬化改变者治疗同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但肾小球硬化比例高及间质重度纤维化,一般不主糖皮质激素治疗,以避免不必要的副反应。
临床表现为急进性肾炎,肾脏病理提示为IgA肾病-细胞性新月体肾炎类型的,甲泼尼龙0.5~1g/d冲击3天,根据病情可重复l~2个疗程,之后泼尼松(龙)0.6~1.0mg/(kg•d)口服治疗,疗程6个月或以上。
若病理显示以纤维性新月体为主,则不主强有力的糖皮质激素治疗。
若表现为细胞纤维性新月体,则根据具体临床表现和病理重程度来决定。
临床表现为单纯性镜下血尿,不主用糖皮质激素治疗;但若病理显示较明显的细胞增生性改变或纤维素样坏死,则可予中等剂量糖皮质激素短期治疗。
肾功能明显减退,病理表现为重度慢性硬化性病变,不建议糖皮质激素治疗。
(2)非IgA系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根据临床表现和病理改变进行治疗(同IgA 肾病),并在随访中根据治疗效果调整案。
(二)新月体肾炎为肾小球肾炎中最重类型。
临床表现为少尿或无尿性肾衰竭,呈快速进行性发展,多伴肉眼血尿、肾病综合征,早期出现贫血。
病理显示有>50%的肾小球存在大型新月体。
【治疗原则】1.糖皮质激素:甲泼尼龙冲击疗法,继以泼尼松(龙)口服。
2.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等。
3.重症患者给予血浆置换疗法。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以细胞性新月体肾炎为主者给予足量糖皮质激素同时合用免疫抑制剂。
诱导期给予甲泼尼龙冲击(500~800mg/d,连续应用3~5天),继以泼尼松(龙)1mg/(kg•d)治疗,联合静脉或口服环磷酰胺,4~8后逐渐减量;一般于6个月后进入维持期,减量至每日或隔日泼尼松(龙)5~15mg维持,免疫抑制剂可采用口服硫唑嘌呤或吗替麦考酚酯,疗程根据临床表现和病理轻重决定;重症者可给予甲泼尼龙冲击(500mg/d,连续应用3~5天)治疗。
(三)狼疮性肾炎系指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脏损害,临床表现轻重不一,如持续性蛋白尿、血尿、管型尿或者肾功能减退等。
病理类型分为轻微病变型(Ⅰ型)、系膜增生型(Ⅱ型)、局灶增生型(Ⅲ型)、弥漫增生型(Ⅳ型)、膜型(Ⅴ型)、硬化型(Ⅵ型)。
【治疗原则】用药必须按照分级治疗和个体化原则。
以肾病理活检为主要治疗依据。
需定期评价治疗效果,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为主,必要时应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或加用其他免疫抑制剂。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1.Ⅰ型、Ⅱ型:尿液检查正常或改变极轻微者,不需针对狼疮性肾炎给予特殊治疗。
明显蛋白尿者,可考虑中等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若有肾外症状可据其重程度决定糖皮质激素应用剂量及是否需联合应用其他免疫抑制剂。
2.Ⅲ型和Ⅳ型:根据病情糖皮质激素联合免疫抑制剂,分为诱导治疗和维持治疗。
前者主要处理狼疮活动引起的重情况,应用较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后者为一种长期治疗,主要是维持缓解、预防复发、保护肾功能。
Ⅲ型可给予泼尼松(龙)1mg/(kg•d)口服,共4~8。
如反应良好,可于6个月缓慢减量至每日或隔日泼尼松(龙)5~10mg维持。
如对糖皮质激素抵抗可加用免疫抑制剂。
重度Ⅲ型治疗同Ⅳ型。
Ⅳ型:可给予泼尼松(龙)1mg/(kg•d),需联合使用免疫抑制剂。
有以下情况者适合甲泼尼龙静脉冲击治疗:(1)临床表现为快速进展性肾炎综合征;(2)肾活检示肾小球有大量细胞浸润及免疫复合物沉积、伴细胞性新月体、襻坏死。
具体用法为甲泼尼龙0.5~1.0g/d静脉滴注,连续3天为一疗程,必要时重复。
冲击治疗后予泼尼松(龙)0.5~1.0mg/(kg•d),4~8后逐渐减量至每日或隔日泼尼松(龙)5~10mg维持。
3.Ⅴ型:单纯Ⅴ型给予泼尼松(龙)1mg/(kg•d),缓慢减量至每日或隔日泼尼松(龙)5~10mg。
疗效不佳时应加用免疫抑制剂。
此型一般不主大剂量甲泼尼龙冲击治疗。
Ⅲ+Ⅴ型和Ⅳ+Ⅴ型,按照Ⅲ型和Ⅳ型治疗。
4.Ⅵ型即肾小球硬化型:一般不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如有狼疮性肾炎以外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可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维持或联用免疫抑制剂。
(四)间质性肾炎包括特发性间质性肾炎、干燥综合征及药物等所致间质性肾炎。
【治疗原则】根据不同病因和病情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治疗。
一般建议在肾活检明确病理诊断的基础上结合病因和临床特点决定是否应用糖皮质激素,选择合适的种类、剂量、使用法和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评估疗效、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案。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1.特发性急性间质性肾炎:可给予泼尼松(龙)1mg/(kg•d),2~4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和维持治疗,根据病情决定维持治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