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西南交大 职称评审条件
西南交大职称评审条件职称评审是对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成果的一种评定机制,是大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西南交通大学作为一所知名高等学府,对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要求严格,旨在确保教师专业水平和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高质量。
一、职称评审的一般要求1. 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2. 具备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4. 有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能力;5. 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
二、不同职称评审条件的具体要求1. 助理教授(1)年龄一般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2)取得博士学位;(3)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果;(4)已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具有较好的教学业绩。
2. 副教授(1)年龄一般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2)主持完成了一项重要科研项目;(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5)在教学和科研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3. 教授(1)年龄一般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2)在本领域取得了重要学术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3)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4)在教学、科研和学术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就;(5)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重要贡献。
三、职称评审的具体程序和要求1. 提交个人材料和申请书,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教学科研成果等;2. 经过学校内部初审,选拔出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面试;3. 面试考核,包括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专业知识等方面;4. 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颁发相应职称。
四、职称评审的意义和作用1. 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2.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能力,提升学校整体教学科研水平;3. 为学校选拔和培养具有实力和潜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供保障;4. 增强学校的学术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师系列岗位聘任量化考核项目共分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1 .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X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X个人工作年限2 .工作量积分(权重0.2)以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量以280个课时封顶)即为工作量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280课时X个人工作量工作量计分办法:(1)双肩挑人员工作量分管理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所占比例:院级领导占90%,中层领导占80%,其余人员占60%;教学工作量所占比例:院领导周2课时占10%,中层领导周4课时占20%,其他人员周6课时占40%;(2)教师承担培训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以培训处证明为准;(3)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训或参加实践进修,每天以6课时计算工作量;(4)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周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5)从事专项辅导2教学时计1课时工作量;(6)学院批准进修学历学位或访问学者,在签订的合同期内进修以280个课时计,期满未归未续签合同则以零课时计;(7)学报兼职外文翻译每翻译1篇论文按2课时计算工作量;(8)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讲座、听评课等,且有教学日历、上课记录或津贴发放等佐证,可以折合成课时计入工作量。
3 .科研积分(权重0.15)以近三年科研成果得分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科研得分即为科研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15)÷最高科研得分X个人科研得分科研成果计分办法:(1)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5分,结题计3分;省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分,结题计2分;院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0.5分,结题计1分;第二、三主持人计分减半;其它参与者按国家、省、学院立项和结项分别计0.3分、0.2分、0.1分和0.6分、0.4分、0.2分。
任课教师综合考评细则
37、教师要本着以考风促学风的思想严格对待每一次考试, 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参加监考, 不能私自调换, 如果有特殊情况, 应向教务处申明。监考要做到不迟到, 不早退, 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保证学生考出真实成绩。
38、每次考试备课组要准备答题卡。考试后的第一时间(或正课, 或晚自习)教师要讲解试卷, 保证考试的时效性。批阅试卷后教师要带着学生一起进行试卷分析, 找出教和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改进意见。
33.所有书后习题必须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完成,练习册上的习题,教师要随堂布置,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并用自己认为最有力度的方式检查,保证知识的落实。
33、所有书后习题必须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完成,练习册上的习题,教师要随堂布置,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并用自己认为最有力度的方式检查,保证知识的落实。
每缺少一次扣10分(每周作业量必保八开纸单面)
继续实行学生评价教师活动,并根据统计结果赋分。
以满意率90%得满分、60%以下(含)不得分为标准,每少3个百分点扣5分。。
尖子生成绩
这里的尖子生有两个概念,一是绝对的尖子生,一是各个普通班滚动进入实验班、双特班的相对尖子生。
双特班、实验班尖子生:
按招生时双特班、实验班人数做衡量标准,以单科成绩计算,保持住原有尖子生人数得满分,每超1人该任课教师加20分,每减少1人扣5分。
31.高一、高二两个基础年段高考科目的作业每周一次试卷作业, 非高考科目每两周一次, 可以以题篇形式(不考试)出现, 教师要做到每次全批全改。语文学科第一、第二周每周一次试卷作业, 第三周一次规范作文, 其中必须详批详改四次。每次作业, 必须有班级和日期标志, 每次批改后要在学生记分册上记分。本项月考、期中考试的那一周不作要求。
13.在教授新的课程内容之前, 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复习相关知识, 复习题的设置要以有利于巩固先前学过的知识、有利于相关知识的衔接和过渡、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接受新授知识为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西交校人[2010]20号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布《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二O一O年六月九日第十三届党委会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2.《西南交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二O一O年七月五日校长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印发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 59号)、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 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管理,要坚持从学校教学、科研及保障服务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教育部对我校核定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规范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类别和等级;坚持因事设岗,切实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全员聘用,完善学校工勤技能队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调控和监督管理,促进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第二条工勤技能岗位及总控制量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教人厅[2007]68号)的规定,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总量按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7%掌握。
第三条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范围、分类及等级比例工勤技能岗位主要设置在学校院(系、中心)实验室、后勤集团、保卫处、图书馆、车队等单位以及峨眉校区相对应的单位。
教师岗位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岗位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和意义教师岗位量化考核是为了全面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量化考核,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和教师提供有效的评估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1. 教学能力(权重:40%)教学能力是教师岗位考核的核心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表现。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丰富性、教学方法的灵便性和多样性、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等。
2. 科研水平(权重:30%)科研水平是评价教师学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影响力、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参预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活跃程度等。
3. 师德师风(权重:20%)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的重要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行为规范、对学生的关心和引导、对同事的合作和支持、对学校的忠诚和奉献等。
4. 综合素质(权重:10%)综合素质是评价教师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教师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创造能力、自我学习和发展能力等。
三、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1. 考核方法教师岗位量化考核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个人自评、同事评价、学生评价和领导评价等多个评价环节。
通过定期的考核会议和评审,综合各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分。
2. 评分标准(1)教学能力评分标准:优秀(90-100分):教学设计合理,教学方法灵便多样,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学习情况良好。
良好(80-89分):教学设计较为合理,教学方法较为灵便,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学习情况较好。
普通(70-79分):教学设计普通,教学方法普通,教学效果普通,学生学习情况普通。
不合格(0-69分):教学设计不合理,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学习情况差。
(2)科研水平评分标准:优秀(90-100分):科研项目数量多且质量高,科研成果丰富且具有较高影响力,学术论文发表较多,积极参预学术交流和研讨。
教师岗位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教师岗位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教育事业中非常重要的一员,其工作质量和能力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成长发展。
为了全面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教师岗位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至关重要。
二、评价指标1.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方式和方法、学生成绩情况等,以学生学习效果和成绩为主要依据。
2.业务素质:评价教师的学科知识储备、教学观念、教学组织能力等。
3.效率与贡献: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投入情况、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贡献等。
4.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职业操守、道德品质、与学生和家长的关系等。
5.干部业务水平:评价教师担任教研组长、班主任等职务时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果。
三、考核方法1.面试:通过口头提问的方式,考核教师的学科知识储备、教学思路、教学方法等。
2.课堂观察:定期或随机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式和方法、学生参与等方面的情况。
3.学生评价:征求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评价,了解教师在学生中的形象和评价,重视学生对教师工作的反馈。
4.同事评价:征求教师的同事对其教学和工作的评价,了解教师个人的工作情况和表现。
5.管理者评价:根据教师的工作记录、教育教学和科研项目的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
四、操作流程1.面试环节:教师参与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所任教科目知识和教学方法等。
2.课堂观察环节:由专业人员随机或定期对教师的课堂进行观察,记录教师的教学情况。
3.学生评价环节:每学期末,通过问卷或讨论等形式,征求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意见。
4.同事评价环节:每学期末,组织教师进行同事评价,互相评价和交流,提供反馈和建议。
5.管理者评价环节:根据教师的工作记录、项目成果等,由学校管理者对教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根据教师所取得的评价结果,将教师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不及格等等级,相应给予奖励或惩罚措施。
六、改进措施1.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
2.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41017)目录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二章考核范围与类别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章考核方式与方法第五章考核组织与实施第六章考核等次与结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校院两级管理和岗位分类管理,规范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以发展性评价为基本考评方向,合理评价教职员工在各类别岗位上的聘期综合表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岗位履职责任意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发展能力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准确到位地开展学校各类别岗位聘期业绩的全面综合考评。
第三条坚持分级考核和分类评价的原则,区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岗位类别,完善与各类别岗位性质相匹配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差异化的考评方式,在学校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工作重心全面下移,由各二级单位自主开展考核工作。
第四条坚持目标管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原则,以岗位聘用合同明确的各类别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为依据,在适度兼顾过程管理的基础上,对全校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的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第五条坚持发展性评价为主、奖惩性激励为辅的原则,以促进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分类发展和岗位绩效改进为导向,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职业发展功能,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工作绩效激励机制和人员流转退出机制。
第六条以评聘分离、竞聘上岗、岗变薪变为原则,以各二级单位岗位编制核定结果和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管理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各类别岗位人员聘用。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为了优化配臵学校人才资源,提高人才队伍质量,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用人效益,建立起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为基础的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臵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臵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合理调控。
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臵各级各类岗位,坚持因事设岗,加强调控和监督管理,实行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控制,实行岗位的动态调整和管理。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臵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臵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通过政策引导,逐步解决人员结构不合理状况。
(三)分类指导,协调发展。
区别不同学科类型、不同学科层次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单位的办学水平、队伍建设和发展目标等因素,实行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四)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臵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二、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教育部核定的我校岗位总量,按照各单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数和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各单位的岗位总量。
目前,经教育部核定的我校岗位总量是4665个。
(二)岗位类别及其比例学校设臵的岗位根据工作性质、职责和任务,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学院教学系列岗位聘任考核细则
学院教学系列岗位聘任考核细则一、背景二、聘任考核的目标1.确保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符合学院的教学要求,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
2.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念,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和引导学生。
3.确保教师具备教学研究和教学的能力,能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确保教师具备团队协作和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和学生有效沟通和合作。
三、聘任考核的内容1.专业知识考核教师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学科发展趋势等。
考核结果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
2.教学能力考核教师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评估等。
考核结果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
3.教育教学理念考核教师应提交教育教学理念的书面陈述,并进行面试。
内容包括对教育教学目标的理解、教学管理的理念、学生发展的思考等。
考核结果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
4.教学研究和教学考核教师应提交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的报告,并进行口头答辩。
内容包括教学研究的设计和实施、教学的实施和效果评估等。
考核结果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
5.团队协作和合作考核教师在工作中应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并与同事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面试中,应能够展现团队协作和合作的能力。
考核结果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
四、聘任考核的程序1.确定考核标准和合格线学院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聘任考核的标准和合格线。
2.组织考核学院应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答辩等。
3.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学院应对教师进行评定,确定是否符合聘任资格。
4.聘任决定学院应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聘任该教师,并签订聘任合同。
五、考核结果的管理和使用学院应将教师的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并结合教师的教学反馈和学生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
六、其他学院应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和发展制度,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学院教学系列岗位聘任考核细则
学院教学系列岗位聘任考核细则为了保障学院教学质量,提高教职员工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学院决定制定学院教学系列岗位聘任考核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教学系列岗位的聘任考核,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各级别的教学职位。
一、考核目标聘任考核的目标是通过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鉴定教职员工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贡献,确保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具体考核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课程设计与教学方法2.教学评价与教学反思3.教学科研与教学创新4.学生指导与学术服务5.教学团队合作与持续发展二、考核评分标准1.课程设计与教学方法(最高分20分)根据教职员工提交的授课计划和教案,评估其课程设计的科学性、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教职员工可以选择使用不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工具,发挥他们的教学创造力和自主性。
2.教学评价与教学反思(最高分25分)通过对学生评教结果的分析和教职员工提交的教学反思报告的评估,评估其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和反馈能力,以及对自己教学的反思和改进能力。
3.教学科研与教学创新(最高分25分)评估教职员工的教学科研成果和教学创新成果。
教职员工可以选择参与教学研究项目、教学项目或编写教材、教学辅助材料等,通过这些活动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4.学生指导与学术服务(最高分20分)评估教职员工在学生指导和学术服务方面的贡献。
教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学生指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同时也应主动参与学术活动,提供学术培训和学术指导。
5.教学团队合作与持续发展(最高分10分)评估教职员工在教学团队合作和个人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
教职员工应与教学团队成员合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并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教职员工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考核流程1.教职员工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等。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评审小组对教职员工进行面试或实地观察,了解其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贡献。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改革的需要,优化配置学校人才资源,提高人才队伍质量,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资源效率,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实行学校统筹、分类分级评审、分级分工负责、专家评审把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体现教授治学。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各单位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三级评审组织。
第四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评价、择优晋升”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两大类。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学校制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标准,各单位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制订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六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系列、教学科研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
教学系列主要在长期承担全校性公共课、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岗位中设置;教学科研系列是教师职务主系列,要求同时承担高质量教学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科学研究系列主要在从事科学研究及工作的教师岗位中设置,对本科教学不作要求。
第七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主要分为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情报系列、出版编辑系列、会计系列、卫生系列等.第八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依照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科研业绩条件等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全部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按照普通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对于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申请人,则可申请按照“三个五分之四"的特别评审程序进行评审.第二章评审机构及职责第九条学校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教师综合性评价制度及考核细则
教师综合性评价制度及考核细则一、综合性评价的目的和意义二、评价指标体系1.教学能力:包括授课能力、备课能力、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教学方法和工具的运用等。
2.业务水平:包括对所教学科的深入了解和研究、对新教育理念和教育研究成果的掌握和应用等。
3.教学效果:包括学生成绩、学生反馈、教学成果和教学贡献等。
4.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包括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著作、参与课题研究和教学、获得研究成果或奖项等。
5.师德师风:包括教师在工作中的道德行为、职业操守和教师之间的师德交流等。
三、评价方法和程序1.自评: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教学经验、成果以及教学方法等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进一步提高的措施。
2.同行评价:由学校内其他教师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包括观摩课程、听取课堂讲述、教学反思等。
3.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包括课堂表现、教学方式和学习效果等方面。
4.上级评价: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科主任等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5.教育部门评价:由教育部门对学校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等。
四、评价结果和考核细则1.评价结果:将综合评价的结果以等级或分数形式公布给被评价教师,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2.考核细则: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包括奖惩制度和教师发展规划等。
3.奖惩制度:根据教师的综合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鼓励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4.教师发展规划: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为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和培训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教师综合性评价制度和考核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同时,也可以给予教师充分的奖励和褒扬,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满足感,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评价制度和考核细则的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教育教学的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要充分尊重和关注教师的个体差异,为教师提供个性化、职业化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关于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评分细则(1)
关于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20分)1、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评为师德标兵(或完成学校任务的)为20分,其余均为15分。
2、对体罚学生或变向体罚学生一次扣一分(2分)。
3、向学生索要财物、擅自推销或乱定乱发教学辅导资料等现象严重的其栏目不得分。
二、工作状况(39分)1、工作负荷栏目:不能承担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其栏目不得分。
(1分)2、考勤(2分):事假每天0.2分,病假每天0.1分(须有医院证明),婚假按国家规定,超过规定的按事假处理。
丧假(直系亲属)5天内不算,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3、工作量,语、数、英每周12节,跨两个学科加1课时。
政、史、地、理、化、生13节,音、体、美、校本等课14节为标准课时。
超过标准课时每节增加0.5分。
4、工作态度(3分):有其中现象,每种现象扣1分。
5、计划总结:每学期组织人员进行评比,分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分别为3分、2.分、1分。
6、教学工作(10分):备课、作业情况见教育教学工作检查记录。
7、校本教研(9分):由教导处根据教研活动记录情况综合给分。
三、工作实效:(一)、学科分(35分)1、年级以参考学生数15%确定A等,以参考学生数25%确定B等,以参考学生数30%确定以C,以参考学生数25%确定D等,以参考学生数5%确定E等。
2、年级学科中A等人次得13分,年级学科中B等人次得10分,年级学科中C等人次得7分,年级学科中D等人次得4分,年级学科中E 等人次得1分。
(二)、团队分(35分)1、年级以参考学生数的15%排列等级分和参照人数。
2、年级学科等级分中A等得13分,年级学科等级分中B等得10分,年级学科等级分中C等得7分,年级学科等级分中D等得4分,年级学科等级分中E等得1分。
(三)、学科分(权重0.6)+团队分(权重0.4)=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说明:1、考核科目除音、体美、地方校本课程以外的所有学科。
2、个人教学成绩得分÷班级学生数,最高得满分35分,(同年级同学科相互参照,学生数以在籍学生数为准),第二名35×85%,第三名:35×75%,第四名:35×65%。
2023年最新的教师工作综合量化考评细则
2023年最新的教师工作综合量化考评细则教师工作综合量化考评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并以此作为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如下:一、政治思想表现及道德品质(20分)。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乱纪行为。
2、服从工作安排,识大体,顾大局,工作积极、认真、踏实,事业心强,有敬业奉献精神;无消极怠工,敷衍塞责的现象。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职工行为规范十不准。
4、热爱三中,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没有体罚、侮辱学生、损公利已、浪费水电等不良行为。
考核评估办法:学期末,由年级部主任和副主任对本组教师进行评定,没有违犯上述规定的记20分,每违犯一条扣5分,可记负分。
二、出勤情况(20分)1、全学期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课(工),无迟到早退现象,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缺席者记20分。
2、事假5分。
全学期累计请事假3天以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1分。
3、病假3分。
全学期累计病假7天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1分。
4、旷课(工)6分。
旷课一节扣3分,旷工一天扣6分,上课迟到、早退(含辅导课),每次扣1分。
可记负分。
5、旷会6分。
政治学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每周一升旗、开会等重要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考核评估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考评。
病事假以请假条为准,其他以当时点名、签到和值周检查通报为准。
说明:因公出差不扣分,按规定要求请婚假、丧假、产假不扣分,但期满后无故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且每超过1天扣1分。
三、教育教学(300分)1、工作量(100分)。
1凡按照学校规定达到标准工作量以上的,且能够较好地完成全学期教学任务者记100分。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目录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二章考核范围与类别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章考核方式与方法第五章考核组织与实施第六章考核等次与结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管理和岗位分类管理,规范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以发展性评价为基本考评方向,合理评价教职工在各类别岗位上的聘期综合表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岗位履职责任意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发展能力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准确到位地进行岗位聘期业绩的全面综合考核评价。
第三条坚持分级和分类评价原则,区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岗位类别,完善与各类别岗位性质相匹配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差异化的考评方式,在学校统筹管理的基础上,考核工作重心下移,由各二级单位自主开展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第四条坚持目标管理与综合考评结合原则,以岗位聘用合同所明确的各类别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为依据,在适度兼顾过程管理的基础上,对全校教职工聘期内岗位履职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第五条坚持以发展性评价为主、奖惩性考评为辅,以促进学校教职工队伍分类发展和岗位绩效改进为导向,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岗位聘期考核的职业发展功能,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各类别岗位的工作绩效激励机制和人员流转退出机制。
第六条以评聘分离、竞聘上岗、岗变薪变为原则,以各二级单位岗位编制核定结果和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管理办法,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积极开展各类别岗位人员聘用。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类别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学校建立岗位聘用关系,受聘于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工.考核的重点内容是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的“岗位聘用合同”中载明的本聘期内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绩效情况。
(完整版)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完整版)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1. 前言本文档旨在明确教师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以提高教师绩效管理和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评价指标2.1 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教学方法与手段应用能力等;- 专业知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前沿研究成果掌握程度、学科教材编写能力等;- 创新能力:教学内容创新与方法创新能力、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等;- 学生发展指导能力:学业发展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学生综合素养培养等;- 学术研究能力: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施、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等。
2.2 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不同学科、岗位和级别而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3. 评价程序3.1 评价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师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时间为学年结束后。
3.2 评价流程:- 教师提交个人教学和科研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案、学生成绩记录、学术成果等;- 评价组成员对教师教学和科研实施进行观察、访谈和评估;- 根据评价指标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等级评定。
4. 评价结果与应用4.1 评价结果应以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汇总和整理。
4.2 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师绩效管理、晋升选聘等决策的参考依据。
5. 评价监督与改进5.1 设立评价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5.2 定期开展评价工作的质量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6. 其他事项6.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6.2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以上为《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完整内容,该办法的实施旨在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西南交通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年月修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案秩序,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不断提高教案质量及教案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试是课程考核的主要形式,本细则中所指的课程考试与课程考核名词意义等同。
本细则所指考试包括教案计划中的每一门课程(含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考核。
第二章考试分类第三条按照考试的先后次序或次数,将考试分为正考、补考、重考三种类型。
第四条学生按培养方案选课,取得修读课程资格,并按要求完成课程各环节的学习,第一次取得参加考试资格的考试为正考。
第五条对于正考不合格的课程,学校提供一次不进行修课而直接参加的考试为补考。
第六条对第二次及以上修读课程的考试为重考,即重修考试。
第七条正考不合格的课程,学生可以选择补考或重修。
补考课程在成绩单中注明“补考”字样。
补考未通过的课程,不能再次选择补考,只能选择重修。
重修不合格的课程,只能选择重修,不能选择补考。
第九条当前学期正考不合格的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
必修课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限选课的考试时间由开课学院自行决定。
选修课、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不安排补考,只能选择重修。
第三章考试命题及阅卷原则第十条考试工作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统一阅卷的三统一原则。
第十一条每门考试课程由命题教师出、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一套用于期末考试,一套用于补考或建试卷库。
第十二条命题教师由任课教师和课程教师组成。
命题质量实行审定制度,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的试卷由相关学院课程教师组成专家组审定,其他课程的试卷由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定。
第十三条命题教师负责提供与试卷配套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供阅卷时使用。
11.6交通运输系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系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总则为有效推进学院的“教学质量工程”,切实加强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系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营造全体教师积极学习的氛围,选拔优秀教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考核的目的通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利于教师的不断成长;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营造一个全系教师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
第二,考核的原则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正面导向、客观可测、公正民主、统一标准”原则第三,考核的措施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系初步打算要求每个老师每个月必须听三位不同老师的课程并做相应的听课记录评价表,在月末的时候每个老师提交听课心德及月末的教学体会、改进方式,并作留档。
在月末或期末时候为评教依据的一部分,下面是考核的具体措施:基础教学(75%)+拓展服务(20%)+增值服务(5%)一、基础教学(75%)(一)教学工作量由学校安排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讲授和辅导的课程以及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工作量。
教师每学期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至少为240(15学时/周),最多为320学时(20学时/周),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核定的教学工作量为依据。
说明:1.原则上不允许超教学工作量的上限。
如果确实需要超出,必须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由教研室负责人事先提出申请,报系分管主任审批。
2.担任管理工作的系及教研室领导可按相关规定,折算为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3.满工作量的教师应承担两门以上的不同课程(两门以上课程是指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的不同课程),并以承担本系的专业课程为主。
4.因专业招生人数限制而造成教学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在完成院、系另行暂时安排的管理等其它工作后,可视为满足工作量的要求。
(二)基本规范的考核(40%)本系是培养人才的教学团队,承担着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每位教师都应自觉履行应尽的教师职责及义务,自觉服从本系担任管理工作的系及教研室领导(或主任助理或由系指定的管理人员)的教学(或工作)任务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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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为教师的奖励、岗位续聘、职务晋升等提供依据,配合学院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特制定本综合考评细则。
一、考评原则教师综合考评工作坚持导向、可测、客观、公正、民主、实效的原则。
二、考评指标
综合考评要在严格掌握思想政治表现的前提下,重点考评岗位职责与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
情况,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 科研工作量、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
由学院批准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讲授和辅导的课程以及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人事先提出申请,报系分管主任审批;
承担本系的专业课程为主;
受到专业招生人数限制而造成教学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在完成院、系另行暂时安排的
管理等其它工作后,可视为满足工作量的要求
2、教学质量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等)的工作量。
教师每学期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至少为240 (15 学时/周),最多为320 学时(20 学时/ 周),以学院教务处核定的教学工作量为依据。
说明:
1)原则上不允许超教学工作量的上限。
如果确实需要超出,必须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由教研室负责
2)担任管理工作的系及教研室领导可按相关规定,按学院统一规定折算为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3)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师,可减免教学工作量30%;
4)满工作量的教师应承担两门以上的不同课程(两门以上课程是指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的不同课程),并以5)
评估依据:学生测评意见(30% )、指派导师评价(30% )、土木系教学质量审计小组评价(40% )。
3、教研/ 科研工作量
本系专职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同时,本考评期内(以前年度列项本学期继续推进的项目须经系教学质量审计小组认定)还应至少完成以下3 项任务(其中,加“ * ”的必须完成):
1)主持或参与院级以上教改项目,关键节点有突破;
2)主持或参与院级以上科研项目,关键节点有突破;
3)主持或参与重点课程建设,关键节点有突破;
4)主持或参与教材建设,关键节点有突破;
5)至少发表1 篇科研或教改/教研论文;*
6)各类科研、教改获奖;
7)用双语教学(双语教学是指使用原版外文教材,授课时外使用程度达到80%以上的必
修课或选修课);
8)指导学生参与列入系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如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则“* ”的项目可以没有);
9)进入土木系指派导师库,且指导的年轻教师成长明显。
说明:以上各项教研、科研、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项目必须是学院及其以上级别的项目。
必
选项目可根据土木工程系的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4、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本系专职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教研/ 科研工作量的同时,本考评期内还应至少完成以
下3 项任务(其中,加“ * ”的必须完成):
1)主持或参加申报新专业的相关工作;
2)主持或参加专业培养方案的起草、修订与完善;
3)主持并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修订、研讨与定稿;
4)主持或参加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的规划、设计、采购、实施;*
5)负责的教学单位教学研讨活动有完整的记录且成效显著;
6)开设专业技术讲座或开设新课;
7)指导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实习报告批改规范,指导人数不低于
60 人/批次;
8)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每指导批次一次性通过答辩比率不低于90% 9)担任专业协会如结构学会、造价学会指导教师,协会运作良好;
10) 参加招生咨询工作; 11) 推荐学生并成功就业; 12) 完成系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说明:必选项目可根据土木工程系的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综合考评等级评定
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评实行等级考评制,并进行比例控制。
综合考评结论分为
D E 和F 六个等级。
C 级(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次考评期土木系参加综合考评教师人数的
超过10% B 级比例不超过20% D 级、E 级、F 级也都应有一定的比例,
具体比例由土木工程系根据实际情况确
【教师综合考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五,土木系教师综合考评等级划分标准见下表:
土木系教师综合考评等级标准
四、考评程序
1) 个人总结: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考评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成绩
等进行认真总结,填
A 、
B C
80%,其中A 级比例不
写【教师综合考评自查及审计表】。
2)院教务处将专家听课意见和学生测评意见反馈给系、部,作为评价被考评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依据之一。
3)教师所在系部综合考评:
i. 教学质量评价:由系教学质量审计组负责。
系教学质量审计小组在审计时,将综
合考虑专家听课意见、学院领导听课意见、部门领导听课意见、教务处意见(是否违纪、是否有教学事故等),以及其他老师观摩该老师
教学过程后所填写的【课堂教学评价表】结论。
ii. 综合评价:由系综合考评组负责填写和签署【教师综合考评部门意见表】。
综合考评组填写完毕公示24 小时内无异议后,提交系负责人进行审查,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公示期间,若有教师和学生对本系教师考评结果有异议(书面形
式),系应成立由系主任牵头,有教务员、教师代表、当事教师所在单位负责人等5 人以上组成复议小组,对当
事教师的考评等级进行复议,并从受理异议之日起72 小时内将复议结果告知相关人员。
4)系部门负责人的【教师综合考评自查及审计表】经系教学质量审计组审计后,由系综合考评组完成【教师综合考评组意见表】的基础数据汇总,但不作出考评结论,由学院统一综合考评。
5)学院领导小组在系、部评议的基础上,给出最终的综合考评意见。
五、考评期限
正常情况下,每学期开学报到之日起至本学期教师提交【教师综合考评自查及审计表】截止之日止。
六、综合考评机构
1.系教学质量审计组:成员由全体教研室主任、教务员组成;任系教学质量审计组成员,若担任指导老师,则在涉及该教师所指导年轻教师的审计评价时,应主动回避。
2.系综合考评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包括一名教师代表(由全体老师推选产生)、一名教研室主任(由全体老师推选产生)、办公室主任、兼职系主任。
由主持工作的副系主任担任组长。
系综合考评组代表土木系履行除考评组组长外所有教师岗位教师的考评职责。
七、激励措施
1 ? 综合考评等级为D 级(合格)及以上:
1)作为学院执行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
2)同等条件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优先。
3 ? 综合考评E 级(基本合格)及以下:
1) 连续两个考评期综合考评为基本合格,调离教师岗位;
2) 连续两个考评期综合考评等级为不合格,双方解除合约关系。
八、其他
本实施细则从2013 年秋学期开始试行,由土木工程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系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青年教师培养完成情况表
附件三教师综合考评自查及审计表
附件四教师综合考评组意见表
附件五教师综合考评评分标准
附件二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青年教师培养完成情况表
姓名
教研室
青年教师完成培养计划情况及主要收获:
签字:
导师听课情况
听课时间
课程名称
导师评语:
签字:
日期:
部门领导听课意见
听课时间
课程名称
得分
评语及评定结果:
日期:
【土木工程系课堂教学评价表】得分
最后得分系部公章
土木系领导签字:日期:
附件三
教师综合考评自查及审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