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区优惠扶持政策(1)
重庆市高新企业优惠政策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有关优惠政策汇编一、高新技术企业(一)税收1、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两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的通知》(渝地税发[2006]216号)2、大学科技园区内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经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减免期满后,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重庆市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渝府发[2001]4号)(二)国土房管1、经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给;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公示地价标准的50%-70%计算,并可以挂帐处理,但转让时须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涉及新增用地的,免收公路建设附加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地方收益部分,可作为国家股全额注入该企业。
----《重庆市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意见》(渝府发[2001]3号)2、北部新区执行灵活优惠的土地出让和房屋租赁政策。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出口加工型企业,工业用地实行优惠地价。
需要租用厂房从事科技开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可向北部新区主管部门申请享受房租补贴。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三)投资及融资1、北部新区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扶持设立在北部新区的软件产业、光电子产业、生物医药及新药、农林畜优势资源增值转化等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加工型企业发展。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本扩张。
货比三家,税收低洼地优惠政策也一样!北京的企业快来了解了解!
老一辈人说得非常好,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货比三家才不吃亏!不管是他们那个年代还是现在的年代,小编都觉得非常实用有道理!就像是谈恋爱一样,你总不可能给你介绍一个你就跟他情定终生,对吧!买衣服也是一样,你进入一家商店,然后就试一件衣服就买下吧!因为后面也许还有更好的伴侣,或更好看的衣服等着你。
买衣服选伴侣适用货比三家的道理,那么关系企业利润值的税收优惠政策适不适用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小编今天就给你介绍介绍现行国内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一个比较。
一,重庆黔江区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其年度对黔江区的税收贡献情况,连续5年给予企业奖励。
该项优惠针对不同类型的总部分设,包括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核算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不含百货店、大卖场)。
1.营改增,增值税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30%-50%税收返还(不含附加)2.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30%税收返还(不含附加)3.商贸、生产型企增值税地方留存的30%-50%税收返还(不含附加)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负3.31%-5.93%针对解决个税、股东分红、劳务报酬、投资权益分红等问题)所得税综合税负0.5%-3.1%,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问题。
二,江苏徐州市经济开发区(1)以总部经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年纳税额的地方留存部分,由区财政按50%-70%(纳税大户,一事一议)安排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经营。
(2)总部经济企业同等享受我区的其他招商普惠政策。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负3.31%-5.93%针对解决个税、股东分红、劳务报酬、投资权益分红等问题)所得税综合税负0.5%-3.5%,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问题。
(4)有限公司所得税次年享受核定征收,所得税核定小于3.5%二,重庆万州区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其年度对万州区的税收贡献情况,连续5年给予企业奖励。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局内各单位: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落实和更优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税收服务改革发展快速响应落实机制,市局梳理形成了《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设立重庆自贸试验区的重大意义重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提升内陆开放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全市国税系统要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发展战略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中不断提升部国税门站位和形象。
二、精准施策助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重庆自贸试验区以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为定位,重点突出发展国际物流、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现代服务、高端制造等领域,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按照“紧扣定位、突出主题、明确重点、强化创新、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宣传好、执行好、落实好《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最大限度惠及纳税人,助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三、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涉税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内外网站、报纸、微信微博等载体,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简化办税手续和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纳税人及时分享改革红利。
重庆税收洼地2020年新政策大放送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重庆税收洼地2020年新政策大放送,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税收洼地,我想大家也都不会陌生。
采用这种模式企业不仅能享受到当地的税收特惠政策,给自身企业大大减轻税收负担,还能够保证自己的实际办公和经营地点不变。
重庆的总部招商引资已经有快10年了,目前大部分的园区都是稳定的进行中。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目前重庆税收洼主流的的税收特惠政策。
税收特惠政策一:退税返还通过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到我们园区,(分公司必须独立核算)享受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退税政策,退税比例根据企业的纳税总额而定,最高为地方留存的70%,无需实体办公。
特惠政策二: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煤炭行业,解决了煤炭行业没有进项的难题,无需进项可直接享受核定征收。
公司成立以后当地税务会和法人进行约谈有关核定的相关事宜,核定企业所得税2%,并且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也同样有相对比例的退税政策,简直就是煤炭行业老板的的福音。
无需实体办公无需进项费用。
优惠政策三:小规模核定征收企业可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合理分包业务的方式把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身上,个人独资企业来缴税。
个人独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也就是开票额的10%作为企业的利润,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核定征收纳税,综合税率的话在5%左右。
小规模核定征收也是企业最常用的节税手段,节税效果就不用多说了,很多企业都实际体验过。
企业尤其要注意的就是如何选择税收洼地,如何选择一个好的服务机构,也决定了企业的风险把控。
个人独资企业入驻流程1、提供法人(朱:l86)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名称等信息进行核名2、工商出执照(8O777)、法人实名认证等3、刻四章4、银行开户5、税务报道(329)、核定6、正常经营以上流程快办仅需5个工作日办理成功,无需法人亲自到场,效率之快,正常办理需要1个月左右。
根据企业的需求来选择正常办理或是快速办理,详情关注《税收精灵》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流程,期待与您下次相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 ) 二 新产 品计划 项 目的 申报 。本 着 自愿 的原则 , 由企业 自主 申报 。其 中, 工业 和信 息化部 相关科技 计划
由企 业通 过市 经 济信息 委 向工业 和 信息 化部 申报 ;国家级 重 点新 产 品计划 由企 业 通过 市科 委 向科 技部 申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报; 重庆 市技 术创 新项 目指 导性 计划 由企 业直 接 向市 经济 信息 委 申报 ; 庆市重 点新 产 品计 划 由企业 直 接 重 向市科 委 申报
( ) 受扶 持政 策 的新产 品应 满足 下列 条件 之一 : 二 享
1国家或 市级 范 围内 的全 新新 产 品 。符 合 国家 和重 庆市 的产 业 政策 , . 采用 新 的技 术原 理 、 的设计 构 思 新
研 制 生产 的新产 品 , 补 了 国 内或市 内的 空 白 , 主 要 技术 指 标先 进 , 于推 动 产业 发 展 , 足 社会 需 要具 填 其 对 满
计 划 、 点 新 产 品计 划 。具 体 是 : 重
1国家 、 . 市级 技术创新 项 目计 划 。 指工业 和信 息化部 相关科 技计 划 、 庆市技术 创新项 目指导 性计划 , 重 分 别 由工业和信 息化 部 、 市经济信 息 委组织 编制 并负 责管理 , 为 了引导 推动企 业及 社会 力量 ( 括人 才和 资 是 包 金) 加强 自主 创新 , 大力 推广应 用新 技术 、 新工艺 和新 材料 , 更好 地研 究掌 握关 键核 心技术 , 促进 新产 品 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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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充决 定 ( 暂行 ) 的通 知》 渝 经发 (0 5 3 ( 2 0 ]2号 ) 已于 2 1 0 0年 1 2月 3 1日起废 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5•【字号】渝府发[2011]53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11]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扶持政策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中,对同一类别政策,在政策标准、补助比例、执行期限等方面相对统一;对政策执行无期限的,原则上明确到本届政府末,到期即止;对政策存在“先征后返、即征即返”等表述的,统一规范为“财政补贴”;主管部门原则上不重复给予财政专项资金和财税扶持政策,确需支持的,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10%— 15%比例切块,作为兑现财税扶持政策的来源。
据此,停止一批、调整一批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
为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今后若研究出台或调整财税扶持政策,市级主管部门要商市财政局认真测算、充分酝酿后提出具体意见,按照《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出台,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频繁调整变动。
二、计提专项资金对涉及税收、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市定财税扶持政策按10%计提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建设等民生事业发展。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的税收扶持政策,以及“八大投”等国有基础设施建设集团、企业(集团)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主城区危旧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主城区分成的土地出让金扶持政策不纳入计提范围。
三、提高政策绩效“十二五”期间,为进一步发挥财税扶持政策作用,支持事关重庆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按照有保有压思路,要用好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严控新出台市定财税扶持政策,避免分散财力、弱化效果。
重庆市重点软件行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
重庆市重点软件行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为鼓励和支持重庆市重点软件行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制定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重庆市重点软件行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三、扶持内容1. 产业基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支持其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发展。
2. 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
3. 人才引进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人才引进补助,支持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4. 员工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培训费用补贴,支持其员工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
5. 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支持其融资和资金周转。
6. 土地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土地优惠政策,支持其生产经营和发展。
四、申请条件1. 企业必须是重庆市重点软件行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2. 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
3. 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税收和社会责任意识,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4. 企业必须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申请程序1. 企业应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技术创新情况、市场开拓情况等。
2. 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将进入评估阶段,评估结果将作为扶持资助的重要参考。
3. 扶持资助措施实行资金有限、先到先得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提交申请,以便争取到更多的资金资助。
六、监督管理1. 重庆市经信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扶持资助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
2.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扶持资助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重庆市经信委对本政策享有最终解释权。
“两江新区”十大优惠政策
“两江新区”十大优惠政策
一:区内到2020年以前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两江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各种各样的税收、行政事业费用,重庆市政府将留在两江新区用于两江发展。
三:“两江新区”的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予以倾斜,保证优先发展。
四:重庆市政府准备了100亿的专项资金用于“两江新区”的区域性开发、征地动迁、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五:国家批准重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优先引导支持新区的重点产业发展。
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技术性收入达到年产值60%以上,所得税可以按10%来增收。
七: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风险补偿金可税前扣除。
八: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双优政策,对从事技术开发的高等院校安排区内补助。
九:对贷款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
十:对“两江新区”范围内引进各种企业总部高管人员、金融人才给予安家资助和财政扶持,并给予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
(王屹宦璐)。
重庆地区的个税优惠政策详情
重庆地区的个税优惠政策详情
重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都是很多企业的选择,首先重庆地区的地理位置更加优越,环境更加适合企业入驻。
当然,我们也不得不说,地区的优惠政策优惠也才更加适合企业入驻,这里我们就可以选择享受到的重庆地区的优惠,就可以从企业的增值税以及所得税上出发,这毕竟是企业压力的主要税种!
增值税上面可以享受到的优惠,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的优惠就是增值税的奖励政策,地方留存部分50%,奖励的比例在30%—80%!根据企业的纳税额享受到一定的比例,纳税额越高,奖励比例越高!小规模企业可以享受到的优惠,就是减免政策,税率现在都是按照1%的优惠,都是截止到2027年的时候都可以享受到的优惠!
所得税上面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享受到西开政策或者是高新技术政策,同时可以叠加申请享受到奖励政策的,奖励的比例根据自身的纳税额享受到30%—80%,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叠加申请享受这些优惠。
当然,小规模企业现在也是可以申请享受到个税上的优惠!现在小规模的个人独资或者是个体户,可以享受到个税税率为0.3%—1%的优惠!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以及个体户上,很多的企业都是来重庆地区选择享受!
这些小规模的个人独资或者是个体户,享受的税率优惠根据行业不同享受到的税率也是不同,但是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享受到相关的优惠。
同时,我们享受的个税优惠在重庆地区也是很好的,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是很好的一个方式!详情可以关注《税穗》了解。
重庆市巴南区8个产业扶持政策
(四)入驻项目满足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产业规划及扶持政策,且在行业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获批并认定为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区后,开发区内企业享受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
(1)属于世界500强企业
(2)属于中国500强企业
(3)属于产业规划中行业100强企业
(4)属于知名龙头和成名型项目的企业
二、产业扶持政策
(一)土地政策
按照我区产业规划布局,将部分镇街和园区作为总部经济承载场所,并规划、引导和扶持开发商投资建设总部经济大楼、商务写字楼、科技孵化楼等(包括总部企业自建总部大楼),并给予土地出让优先供应,将建设项目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返还区级部分,部分优惠补贴给相关企业,为引进总部经济落地创造条件。
2.笔电配套产业。重点发展笔记本电脑整机制造及零配件制造业。
(二)武新产业园
产业定位以机电装备制造及原动机制造产业为主。
1.机电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精密机床、精密模具和环保设备制造业。
2.原动机制造业。重点发展水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内燃机及配件制造、其他原动机制造业。
(三)引进的总部企业不能重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已享受本优惠政策的总部企业,原则上不能参与我区年度纳税排名考核奖励。
五、附则
(一)本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凡以前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二)本扶持政策由区财政局会同区投资促进办负责解释。
(七)入驻园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优惠政策、国家三峡库区投资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产业优惠政策等。
(八)对于入驻园区的特别重大和特殊的其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区政府单独给予优惠政策。
重庆各区优惠扶持政策(1)
目录1.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二条)······1-3页2. 北碚区鼓励促进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节选)·········4-5页3. 高新区楼宇招商扶持政策(节选)···············6-8页4. 高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节选)················9-10页From 两江新区官网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加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招商引资,更好地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入区投资兴业,促进重庆及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在认真执行现行重庆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优惠政策。
本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100号)明确的界址点坐标范围界定。
第一章进出口环节税收及监管政策一、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税港区内企业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汽),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水、电、气(汽)适用的出口退税率退还增值税。
三、境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
四、对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取消出口退税的列名原材料,保税港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凭证,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办理出口退税。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精神,为进一步支持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额标准通知如下: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额标准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额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重庆市创业帮扶政策
重庆市对于创业提供了以下政策支持:
对于农民工、乡村能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以及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重庆市落实了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创业工位等政策支持。
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可以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场租减免、导师服务、创业沙龙、融资对接、事务代办、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
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人口,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重点群体在创业方面也享有相关的税费减免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针对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帮助他们在重庆市的创业环境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如需更多关于“重庆市创业帮扶政策”的信息,建议访问重庆市政府官网或咨询当地政府工作人员。
重庆市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系列优惠政策
重庆市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系列优惠政策作者:佚名文章来源:重庆旅游政务网点击数:279 更新时间:2009-7-1 【字体:小大】为贯彻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部署,争取实现中央确定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切实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困难,保证我市旅游业平稳快速增长,市政府及部分区县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现将政策的主要精神公布如下:一、市级有关政策(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五方十泉”建设打造“温泉之都”的意见》渝办发〔2006〕221号1、温泉资源的勘探与开发1)“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减半征收采矿权有偿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的采矿权证按最高年限5年办理,采矿权出让期限与土地使用期限一致。
3)在温泉资源开发中积极采用新技术,经审核,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的温泉开发企业,可免收或减半征收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
2、土地供应1)对“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在项目开发建设或扩建时,优先供应周边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促使其做大作强。
2)经勘察,有温泉资源的地块,优先作为温泉旅游项目用地供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给“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企业。
3)国土资源部门对温泉休闲旅游开发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办证、土地供应等方面加快办理速度。
3、项目管理“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按市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和推进。
4、税费征收1)“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企业可享受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征收。
2).凡年缴纳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企业,可通过安排市旅游结构调整资金实施以奖代补。
3)“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所涉及的温泉公建部分,经审批,市、区两级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全部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
4)“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减半征收地热资源税。
5、金融支持1)“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企业可以在充分利用现有贷款融资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融资模式的创新。
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流程: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布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结业后享受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费补助。
要求:培训人员应持本人的下岗证、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享受过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一).小额担保贷款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
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
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
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大学生自主经营小微企业:201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的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元(含三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重庆创业优惠政策
重庆创业优惠政策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一).小额担保贷款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
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
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
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贷动发展”补融资。
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
设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承贷银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拨补。
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直接融资。
将有市场、有赢利能力的返乡创业企业纳入银行转贷周转机制支持范围。
“财随企需”补短板。
巴南区引资优惠政策
重庆市巴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06年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文件巴南委发〔2003〕27号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各部门:《重庆市巴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已经区委党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委、区政府原印发的《重庆市巴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巴南委发〔1998〕33号)、《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园区优惠政策》(巴南委发〔2001〕14号)即行废止。
区委、区政府以前的其他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2003年6月16日重庆市巴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投资环境,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集聚效应,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土地1.鼓励企业多形式用地。
对在我区投资新办企业(除房地产业外)所需建设用地,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采取出让、租赁或政府以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可供选择用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新办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生产性企业和兴办专业市场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除市收部分外,区实得部分按投资规模大小给予以下减免优惠:投资额(以1户企业或1个项目为单位计算)在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减免50%;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减免30%。
在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一重庆花溪工业园区内投资的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给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税收3.新办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县城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生产性企业,自企业投产之月起的两个年度内,将期缴纳的属区本级分(贸)成部分税收的20%奖励给企业。
4.在重庆花溪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建成投产后5年内,在现行财政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对超基数新增的地方税收和共享税收属市级和区级财政贸成的50%反还给园区。
重庆青年创业政策
重庆青年创业政策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年创业园优惠政策重庆青年创业园是团市委、市青联依托北部新区高新园设立的青年创业专业园区,从政策、投资环境上直接为青年创业服务。
进驻企业除享受高新区和青年创业园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国家、市级及企业落户区县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其中,高新企业尤其是IT类企业入驻青年创业园的,可享受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内免征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量达到当年总产值的60%以上的即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的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1、利息减免。
到当地银行申请创业贷款,当地政策对于创业贷款会有一定的利息减免的政策。
主要表现为创业贷款的利率会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
2、贴息政策。
除了利息的减免,还有一些地区申请创业贷款,可以享受政策60%的贴息。
而贴息的年限一般为1-2年,过了2年后不再享受帖息。
个人创业贷款中,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和青年创业贷款在贷款金额上有不同的规定。
这个大学生创业贷款金额在全国各地有各自的政策规定,下面来看一看一些主要城市的规定。
北京——崇文区的创业者可以得到最高50万元的贷款,且由区财政进行贴息。
上海——上海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30万元,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至30万元支持。
"天使基金"下设两种创业资助计划:"创业雏鹰计划"、"创业雄鹰计划"。
分别以债权与股权两种方式,对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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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二条)······1-3页2. 北碚区鼓励促进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节选)·········4-5页3. 高新区楼宇招商扶持政策(节选)···············6-8页4. 高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节选)················9-10页From 两江新区官网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加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招商引资,更好地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入区投资兴业,促进重庆及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在认真执行现行重庆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优惠政策。
本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100号)明确的界址点坐标范围界定。
第一章进出口环节税收及监管政策一、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税港区内企业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汽),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水、电、气(汽)适用的出口退税率退还增值税。
三、境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
四、对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取消出口退税的列名原材料,保税港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凭证,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办理出口退税。
如列名原材料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加工出口的,统一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五、货物出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下列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具体包括:保税港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保税港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
七、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在1个自然月内将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九、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不征收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政策十、进出保税港区应检物实行"一次性检验检疫"。
十一、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和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费。
十二、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第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全部编码出口纺织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降低30%。
第三章财税扶持政策十三、对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按西部大开发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四、对2012年前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大型仓储、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和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出口加工贸易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根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第1―2年全额补贴,第3―5年减半补贴。
十五、对2012年前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航运(航空)企业从事国际航运(航空)业务取得的收入,根据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3年全额补贴。
十六、对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仓储、物流等企业在保税港区内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在2010―2012年内,根据企业缴纳的营业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第四章外汇政策十七、保税港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外币计价结算;货物贸易项下从属费用计价结算币种按商业惯例办理。
十八、保税港区内企业付汇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和商业单据的,可在付汇后90日内按相关规定向付汇银行提供,并由付汇银行按规定办理核注结案及签注等手续。
十九、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从区内、境内区外购买境外企业货物,按相关规定向银行提供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从外汇账户或购汇对境外支付。
二十、保税港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发生清算时,其外方清算所得经核准后可用于境内再投资或者汇出境外。
第五章保税港区仓库、厂房租赁优惠政策二十一、对租赁保税港区厂房、仓库和堆场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
凡是2010年内开始运营且租期超过2年的,从租用之日起,半年内租金全额返还,半年后租金实行优惠。
第六章其他二十二、本优惠政策自保税港区封关运行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节选条款From 两江新区管委会官网北碚区鼓励促进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3、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外来投资者在我区合资、合作、独资、联营、参股、收购、兼并等各种方式投资兴办企业。
5、对于社会知名度大、科技含量高、生产效益好、环境污染少、投资力度强和利税贡献大的产业项目,特别是国际国内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总部、出口加工企业、软件外包及现代服务产业等,视其建设与发展的特殊需要,可给予重点支持。
(一)财政税收优惠政策7、新引进的国内外500强企业,达到本区规定的投入产出指标要求,且未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自纳税年度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分成部分,按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比例,由区财政专项补贴给企业。
12、新引进的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研究院所、研发中心到我区建立基地,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扶持,省(市)级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用于基地建设。
14、区内企业通过增资,新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且区分成部分,分三年按50%的比例,由区财政补贴给企业。
(二)土地政策15、新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家及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总部、出口加工工业企业,达到本区规定的投入产出指标要求,所缴土地出让金区级分成部分的50%,分三年补贴给企业。
16、新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税收有重大贡献的重点工业项目,原则上可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底价。
17、符合《划拨用地供地目录》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可依法进行行政划拨。
新引进生产性工业项目,可采用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
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及服务项目,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规费政策18、在办理项目手续时,属区里单独收取的行政性规费按以下规定予以优惠:投资额在1000-5000万元的,由区财政按收取的25%补贴给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2亿元的,按收取的50%补贴给企业;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按收取的75%补贴给企业。
19、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家及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总部、出口加工企业修建的生产厂房,上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区级分成部分,按50%的比例补贴给企业。
20、凡本级政府有权减免的建设规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全免。
节选条款From 高新区官网楼宇招商扶持政策第一条为促进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产业发展,吸引符合高新区"1+3+X"产业导向及其相关联的技术含量高、服务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入驻,有效利用楼宇资源,给予入驻项目扶持和规范楼宇招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楼宇包括属于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资产的用于办公使用的写字楼、用于生产使用的标准厂房和用于住宿的宿舍(以下简称楼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九龙坡区以外地区迁入高新区并注册、纳税的企业以及在高新区内注册、纳税的企业。
第四条准入条件。
(一)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
即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及其关联项目的研发、实验、总部,金融、商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以及软件、服务外包、创意动漫等的研发、办公。
在高新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能源消耗低,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二)效益1.工业项目。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总产值1万元/平方米·年以上或税金500元/平方米·年以上。
2.现代服务业项目。
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总产值1.7万元/平方米·年以上或税金1200元/平方米·年以上。
3.软件及服务外包项目。
具有商务部或工信部规定的软件或服务外包基本资质;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软件或服务外包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3年内年平均收入1万元/平方米以上、税金500 元/平方米以上;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项目,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10万美元/年以上。
4.研发、实验室、总部经济。
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的研发、实验室、总部经济类项目和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国内100强企业的区域总部、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等对财政贡献较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由高新区管委会招商专题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租金收取。
凡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经批准,按以下标准收取租金(含物管费):物业类型用途面积标准月租金(元/平方米)备注标准厂房生产建筑面积25一楼生产建筑面积20二楼及二楼以上写字楼办公建筑面积30员工宿舍住宿建筑面积10第六条优惠标准。
(一)凡达到准入条件的入驻企业,提供2个月免租期。
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更大租金优惠政策的以相应规定为准。
(二)入驻高新区内租赁管委会所属楼宇的企业享受税金与租金优惠挂钩的政策,即每年年初按规定租金标准预收取租金后,年终按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项税金额度对应的租金标准计算后予以租金返还补贴。
企业年税金是指在扣除企业所享受的免、抵、调和政策扶持后高新区实收税金。
优惠标准为:序号企业年税金(元/平方米)返还月租金(元/平方米)12500以上(含2500)100%21500以上2500以下(含1500)80%3500以上1500以下(含500)50%第七条优惠扶持政策。
达到准入条件的入驻企业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金优惠政策外,同时参照《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人才鼓励暂行办法》以及促进科技创新相关优惠政策相对应条款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