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证券公司接口规范_V1.4试行版
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证券公司接口规范(V 1.4 试行版)2011年06月目录前言 (6)1.接口规范说明 (7)1.1文件格式 (7)1.2命名规则 (7)1.3文件头 (8)1.4记录数据 (9)1.5重报约定 (9)1.6字段类型说明 (9)2.证券公司接口文件 (9)2.1证券公司基本信息文件 (9)2.1.1文件说明 (9)2.1.2文件内容 (10)2.2证券公司营业部信息文件 (10)2.2.1文件说明 (10)2.2.2文件内容 (11)2.3证券公司存管银行信息文件 (11)2.3.1文件说明 (11)2.3.2文件内容 (11)2.4客户基本信息文件 (12)2.4.1文件说明 (12)2.4.2文件内容 (12)2.5客户资金账户信息文件 (14)2.5.1文件说明 (14)2.5.2文件内容 (14)2.6客户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信息文件 (15)2.6.1文件说明 (15)2.6.2文件内容 (15)2.7客户存管账户信息文件 (16)2.7.1文件说明 (16)2.7.2文件内容 (16)2.8客户资金结算明细文件 (17)2.8.1文件说明 (17)2.8.2文件内容 (17)2.9客户结息金额明细文件 (21)2.9.1文件说明 (21)2.9.2文件内容 (21)2.10客户资金存取明细文件 (22)2.10.1文件说明 (22)2.10.2文件内容 (22)2.11客户账户类交易明细文件 (23)2.11.1文件说明 (23)2.11.2文件内容 (23)2.12客户资金余额对账文件 (24)2.12.1文件说明 (24)2.12.2文件内容 (24)2.13证券公司资金应收应付汇总文件 (25)2.13.1文件说明 (25)2.13.2文件内容 (26)3.文件清单文件 (27)3.1文件说明 (27)3.2文件内容 (28)4.附录 (28)4.1文件编码表 (28)4.2客户证件类型表 (28)4.3国家和地区代码表 (29)4.4学历代码表 (32)4.5职业代码表 (33)4.6业务类型表 (33)4.7 证券类别表 (35)修订说明前言本规范作为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重要的规范文档之一,规定了证券公司与监控系统之间传输数据接口文件的内容、格式等。
资金划拨数据接口规范(券商部分)
资金划拨数据接口规范(券商部分)如果接口对外开放,这部分内容可酌情合并到深交所数据接口或参与人数据接口文档。
1.资金交收上行库ZJSXK.dbf(1)必填项为所有申请交易必须填写的字段,非必填项字段将根据不同交易有不同定义,具体说明请详见交易填报字段说明表,表6-3。
(2)SXJGBS(字段1:结算账户),6位结算账户编码(左对齐右补空格),又叫资金结算主席位,用于交易申请数据的安全性检查,限制参与人只能发送属于自己结算账户下的数据。
(3)SXJYDM(字段2:交易代码),含义详见表6-1。
(4)SXSQLS(字段3:申请交易流水),交易流水号,当日内不得重复。
(5)SXMXZH(字段4:结算备付金账号),结算公司为结算参与人开立的备付金账号,接口中该字段长度定义为20位,实际使用前10位(左对齐右补空格)。
‚结算备付金账号‛一般为科目代号(4)+席位代码(6)(6)SXDWMC(字段5:单位名称),收/付款单位名称(左对齐右补空格)。
(7)SXSKHH(字段8:收款银行行号),收款银行电子联行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8)SXSKZH(字段9:收款银行账号),收款银行账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9)SXFKHH(字段10:付款银行行号),付款银行电子联行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10)SXFKZH(字段11:付款银行账号),付款银行账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11)SXFKHM(字段12:付款银行名称),付款银行账号所在开户行名称(左对齐右补空格)。
(12)SXFKTD(字段13:付款银行提单号),付款银行在付款时生成的提交号,当日内不可重复。
(13)SXJZRQ(字段14:银行进账日期),银行实际收款进账日期。
(14)SXCXLS(字段15:撤销交易流水),撤销交易中填写被撤销交易的申请流水。
(15)SXBMMY(字段16:变码密押),将数据记录中所有字段参与运算后生成,用以校验记录是否被非法篡改。
资金存管系统API接口规范文档示例
资金存管系统API接口规范文档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八月修订记录目录1 前言 (5)1.1 目的 (5)1.2 使用对象 (5)1.3 主要接口特点 (5)2 接口规范 (5)2.1概要规范 (5)2.1.1基本约定 (5)2.1.2栏位约定 (5)2.1.3必填列填写规则 (6)2.1.4通讯方式 (6)2.1.5基础域约定 (6)2.1.6接口URL (6)2.1.7页面通知的处理 (7)2.1.8前台跳转的处理 (7)2.1.9敏感字符集 (7)2.2 平台相关需求 (7)2.2.1.免短信开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2.开通投标和购买债权授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3.请求发送短信验证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4.四合一授权(联机) (7)2.2.5.四合一授权(页面) (10)2.2.6.免密提现 (13)2.2.7.线下充值回调 (15)2.2.8.借款人标的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9.借款人受托支付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0.受托支付申请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1.满标自动放款 (16)2.2.12.满标自动放款查询 (17)2.2.13.自动购买债权 (19)2.2.14.客户授权代扣 (20)2.2.15.约定代扣(默认路由充值) (21)2.2.16.手续费分账...............................................................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报送管理细则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报送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公司”)相关通知与指引,为切实做好公司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清算中心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基础信息报送、数据报送、比对差异信息的接收与反馈;金融科技部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数据源准备、运行保障与异常处理;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客户账户的清理与规范、业务流程优化。
第三条清算中心交易清算岗负责监控系统的基础信息和数据报送、差异信息的接收与反馈工作;金融科技部负责监控系统数据源准备、系统运行与异常处理工作。
第二章基础信息报送第四条监控系统基础信息是正确完成监控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运营管理部负责及时提供变更的分支机构与存管银行信息,其它基础信息变更由清算中心负责。
分支机构基础信息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全称)、分支机构8位机构代码、所属监管辖区、分支机构内部编码等;银行基础信息包括银行名称、银行代码等;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或交易市场、账户名称、账户号、账户类别与账户币种等信息。
第五条当集中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和存管银行发生变化(增加、减少或信息变更)时,运营管理部通过OA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金融科技部,金融科技部在集中交易系统设置分支机构或存管银行参数,同时完成监控系统中相关参数设置,设置完成后将OA发送给清算中心。
第六条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清算中心交易清算岗应于当日通过登录监控系统交互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基础信息,检查交互平台变更反馈结果,交易清算岗应在确认基础信息变更完成的基础上方能进行后续数据报送工作。
第三章账户备案第七条收款账户应在首次账户划款前二天通过监控系统交互平台进行备案。
备案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名称、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户、收款账户类别、账户用途等。
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文件接口规范
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文件接口规范1 前言本接口规范规定了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报送理财及资金信托产品相关明细信息文件应遵循的有关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
2 文件规范2.1 文件编码上传的数据文件为.dat文件,文件格式为文本文件。
2.2 文件大小限制为了保证业务处理效率,本规范定义一个数据文件大小不可超过5MB,如果当天的数据过多,超过了文件大小限制,请分成多个文件。
2.3 文件格式需要将报送的文件压缩成zip文件进行传输,zip文件中包含该机构需要发送的所有数据文件(dat)文件, 上传的数据文件必须存在,内容可以为空。
2.4 文件名称压缩文件名称组成:标识码 + 14位报数金融机构总行机构代码+ yyyyMMdd + 3位顺序号.zip。
2.5 字段定义规定2.5.1 长度属性中“n”表示只可以使用数字,“c”表示可以使用数字或字符,一个汉字(或其他双字节字符)按2个字符计算,“d”表示日期型数据。
2.5.2 文件中字段与字段之间以“|”分割。
2.5.3 对于没有内容的字段,也应保留位置。
2.5.4 数值型数据前面不要0。
2.5.5 日期型数据样式为 yyyy-MM-dd。
2.5.6 最后一个属性后不应添加分割符。
2.5.7表格中定义的上传的数据文件必须存在,内容可以为空。
2.5.8产品募集信息和资产负债信息文件名中的日期必须为月末。
2.6 数据文件2.6.1 资产池基本信息2.6.2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文件格式说明:第一列为类型标识(1-基本信息;2-币种信息;3-客户类型;4-增信机构类型;5-增信形式);从第二列开始为上面四个表格的各列。
2.6.3 产品起始募集信息2.6.4 产品终止信息2.6.5 资产池终止信息2.6.6 产品资金募集信息2.6.7 资产负债信息2.6.8 贷款明细信息2.6.9 股票及其他股权资产中资金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明细信息2.6.10 申请单信息产品及资产池基本信息、终止信息、起始募集信息、资金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修改申请单:2.6.11 产品基本信息及资产池基本、终止信息修改内容数据项描述表:2.6.12 产品起始募集信息修改内容同产品信息中的产品起始募集信息格式2.6.13 产品终止信息修改内容同产品信息中的产品终止信息格式2.6.14 募集信息或资产负债信息修改内容2.6.15 募集信息修改内容同产品资金募集信息格式2.6.16 资产负债信息修改内容同资产负债信息、贷款明细信息、股票及其他股权下资金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明细信息。
监控系统证券公司接口规范(V1.8)
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证券公司接口规范(V 1.8)2016年1月目录修订说明 (3)前言 (5)1.接口规范说明 01.1文件格式 01.2命名规则 01.3文件头 (1)1.4记录数据 (2)1.5字段类型说明 (2)2.证券公司接口文件 (3)2.1证券公司基本信息文件 (3)2.1.1文件说明 (3)2.1.2文件内容 (3)2.2证券公司营业部信息文件 (4)2.2.1文件说明 (4)2.2.2文件内容 (4)2.3证券公司存管银行信息文件 (4)2.3.1文件说明 (4)2.3.2文件内容 (5)2.4客户基本信息文件 (5)2.4.1文件说明 (5)2.4.2文件内容 (5)2.5客户资金账户信息文件 (7)2.5.1文件说明 (7)2.5.2文件内容 (7)2.6客户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信息文件 (8)2.6.1文件说明 (8)2.6.2文件内容 (8)2.7客户存管账户信息文件 (9)2.7.1文件说明 (9)2.7.2文件内容 (9)2.8客户资金结算明细文件 (10)2.8.1文件说明 (10)2.8.2文件内容 (10)2.9客户结息金额明细文件 (13)2.9.1文件说明 (13)2.9.2文件内容 (14)2.10客户资金存取明细文件 (15)2.10.1文件说明 (15)2.10.2文件内容 (15)2.11客户账户类交易明细文件 (16)2.11.1文件说明 (16)2.11.2文件内容 (16)2.12客户资金余额对账文件 (17)2.12.1文件说明 (17)2.12.2文件内容 (17)2.13证券公司资金应收应付汇总文件 (18)2.13.1 文件说明 (18)2.13.2 文件内容 (19)2.14客户资金账户综合支付结算明细文件 (21)2.14.1 文件说明 (21)2.14.2文件内容 (21)2.15客户衍生品资金变动明细文件 (22)2.15.1文件说明 (22)2.15.2文件内容 (22)2.16客户信用资金变动明细文件 (25)2.16.1文件说明 (25)2.16.2文件内容 (25)2.17客户场外业务资金结算明细文件 (28)2.17.1文件说明 (28)2.17.2文件内容 (28)2.18客户证券市值文件 (30)2.18.1文件说明 (30)2.18.2 文件内容 (30)2.19客户负债文件 (31)2.19.1 文件说明 (31)2.19.2 文件内容 (31)3.文件清单文件 (32)3.1文件说明 (32)3.2文件内容 (32)4.附录 (33)修订说明前言本规范作为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重要的规范文档之一,规定了证券公司与监控系统之间传输数据接口文件的内容、格式等。
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银行接口规范(doc 110页)
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银行接口规范(doc 110页)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银行接口规范版本号:1.05二○○八年十一月深圳市雁联计算系统有限公司文档控制分发版本控制批阅意见目录第一章概述11.1目的 (1)1.2系统概述 (1)1.3系统总体结构 (2)1.4接口概述 (3)1.4.1非直联模式 (3)1.4.2直联模式 (3)1.5定义、缩写词和术语 (3)第二章业务范围6第三章接口主要业务流描述83.1系统工作日和状态 (8)3.2业务种类 (8)3.3支付业务描述 (9)3.3.1贷记业务-网银(自助渠道) (9)3.3.2贷记业务-普通 (17)3.3.3贷记退汇业务 (24)3.3.4借记业务 (29)3.3.5借记冲正业务 (37)3.4信息业务描述 (39)3.4.1票据影像业务 (39)3.4.2专用内部账户调拨 (41)3.4.3交易明细查询 (44)3.4.4查询查复业务 (45)3.4.5账户信息变更 (47)3.4.6账户余额查询业务 (49)3.4.7自由格式信息 (51)3.5资金业务描述 (52)13.5.1轧差清算 (52)3.5.2日终处理 (53)3.5.3系统对账 (53)3.6管理业务描述 (56)3.6.1系统登陆 (56)3.6.2系统退出 (56)3.6.3系统强制退出通知 (56)3.6.4系统状态变更通知 (56)3.6.5场次变更通知 (57)3.6.6日切通知 (57)3.6.7通讯检查 (57)第四章接口系统结构584.1物理连接 (58)4.2应用连接 (58)4.2.1示意图 (58)4.2.2API说明 (59)4.2.2.1连接API (60)4.2.2.2断开连接API (60)4.2.2.3发送API (61)4.2.2.4接收API (63)4.2.2.5确认API (64)第五章接口信息处理说明665.1接口信息处理模式 (66)5.1.1发送处理模式 (66)5.1.2接收处理模式 (66)5.2接口报文说明 (67)5.2.1字符集说明 (67)5.2.1.1属性符号 (67)5.2.1.2x-字符集 (68)5.2.2报文结构 (68)5.2.2.1报文头 (69)5.2.2.2报文正文 (73)5.2.2.2.1短报文正文 (73)5.2.2.2.2长报文正文 (75)5.2.2.3报文尾 (75)25.3业务报文 (76)5.3.1支付报文 (76)5.3.1.1实时贷记业务报文(SMP001) (76)5.3.1.2实时借记业务报文(SMP002) (80)5.3.1.3贷记退汇报文(SMP003) (83)5.3.1.4借记冲正业务报文(SMP006) (86)5.3.1.5支付业务回执报文(SMP009) (88)5.3.1.6账户信息查询请求业务报文(SMP101) (90)5.3.1.7账户信息查询回执业务报文(SMP102) (91)5.3.2信息报文 (93)5.3.2.1查询报文(SMP201) (93)5.3.2.2查复报文(SMP202) (95)5.3.2.3专用内部账户调拨报文(SMP203) (98)5.3.2.4专用内部账户回执报文(SMP204) (101)5.3.2.5账户信息变更报文(SMP205) (103)5.3.2.6票据影像业务报文(SMP206) (106)5.3.2.7交易明细查询报文(SMP207) (108)5.3.2.8交易明细查询回执报文(SMP208) (110)5.3.2.9自由格式信息报文(SMP209) (112)5.3.2.10账户余额查询报文(SMP301) (113)5.3.2.11账户余额查询返回报文(SMP302) (115)5.3.2.12账户信息变更返回报文(SMP305) (117)5.3.2.13通用返回报文(SMP999) (119)5.3.3资金报文 (120)5.3.3.1汇总对账报文(SMP 713) (120)5.3.3.2汇总对账返回报文(SMP 714) (124)5.3.3.3明细下载申请(SMP613) (125)5.3.3.4明细对账(SMP 614) (126)5.3.3.5银行资金清算报文(SMP706) (130)5.3.4管理报文 (132)5.3.4.1系统状态变更报文(SMP418) (132)5.3.4.2登陆报文(SMP501) (133)5.3.4.3登陆返回报文(SMP502) (134)5.3.4.4退出申请报文(SMP503) (136)5.3.4.5退出申请返回报文(SMP504) (136)5.3.4.6强制退出报文(SMP505) (137)5.3.4.7行号信息变更报文(SMP 642) (137)5.3.4.8日切通知报文(SMP702) (139)5.3.4.9场次变更通知报文(SMP704) (141)5.3.4.10通讯检查报文(SMP751) (143)35.3.4.11通讯检查返回报文(SMP752) (143)5.3.5返回码说明 (144)第六章接口安全性管理1516.1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151)6.1.1保护密押生成 (151)6.1.2加/核押 (152)6.2调账业务的安全性 (152)6.3用户管理 (152)6.4审计追踪 (153)6.5网络安全 (153)第七章附录1547.1加/核押要素 (154)7.2加/核押设备 (157)7.3票据影像数据 (157)7.4账户信息大文件 (157)7.4.1文件命名规则 (158)7.4.2文件结构 (158)第一章概述1.1 目的本文旨在描述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与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之间的接口规范,同时说明商业银行需要配合参与的工作。
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
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2011年9月目录1 前言 (3)2 对账系统功能介绍 (4)2.1 监督机构 (5)2.2 监督机构职责 (5)2.3 监督机构报送数据内容 (6)2.4 J01报表的核对逻辑 (7)2.5 J02报表的统计逻辑 (8)2.6 J03、J04的统计逻辑 (9)3 监督机构报送数据接口规范 (10)3.1 文件格式 (10)3.2 文件命名 (10)3.3 文件内容 (11)3.4 重报约定 (14)4 附录 (15)4.1 报表名称表 (15)4.2 报送机构代码表 (15)4.3 业务类型代码表 (15)4.4 监督支付结算机构的报表结构 (16)1前言《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本规范)是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对账系统(以下简称对账系统或者该系统)的规范文档。
对账系统是由中国证监会建设的,用于对全市场基金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划转行为进行监控的系统。
本规范规定了基金交易资金的汇总统计、对账逻辑以及监督机构报送数据的具体接口规范。
监督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向对账系统报送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数据文件。
本规范由中国证监会撰写及更新。
2对账系统功能介绍对账系统用于基金销售交易环节中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统计和对账。
执行监督职能的监督机构包括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2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的商业银行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监督对象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以下简称支付结算机构)以及注册登记机构。
对账系统通过将监督机构报送的资金汇总数据与从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平台)中提取的交易汇总数据进行核对,以实现对全市场的基金交易资金的核对对账。
实现基金销售机构的交易资金对账的方法是核对基金销售机构的每日应划付资金数据与实际划付资金数据是否一致,如出现不匹配则说明基金销售机构的资金划转环节出现异常。
中信银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与交易市场接口规范
中信银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与交易所或交易所经纪商系统接口规范(V1.1)1概述为了实现异地转账业务,交易所端必须在交易系统前端增设一套转账通信程序,该程序负责与银行转账通信服务程序进行信息交换。
转账通信机接收或主动发送并维护来自银行端服务程序的TCP连接,通过各连接链路接收由银行端发起的转入、转出及查询命令,并将命令的应答发还给银行端端,同时转账通信机也能主动发起转入、转出及查询的请求命令。
2约定1)以下描述交易市场指交易所或交易所下的经纪商;2)双方指银行方和交易市场方;3)数据报文暂对只对密码字段进行加密传输;4)日终处理采用由银行端主动发送对账文件和接收交易市场对账清算文件,然后主动返回处理结果文件。
3结构示意图4业务功能描述从业务上看,该系统牵涉到银行、交易市场及交易市场下属会员三方之间的关系,通过这样一种特殊的关系,实现交易在市场、资金在银行的第三方监管的模式。
实时转账:交易会员既可以使用市场提供的交易客户端工具,也可以使用银行端提供的交易客户端渠道,选择银行及资金存取方向并输入金额,然后发送到交易市场或银行端,完成出入金的交易。
余额查询:交易会员主动发起,银行端发起交易所的保证金账户余额查询,并由交易所端验证保证金账户密码;交易所端发起的交易查询银行结算账户余额。
其交易双方系统需要实时通信。
日终对账:市场交易结束后,由银行将当天转账成功流水(不包括已被冲正流水)文件发给交易所,由交易所对账,如果出现不平账,由交易所方进行调账。
清算入账:市场清算完成后将每个会员当日的发生额轧差明细及余额以文件形式发送到银行,银行根据发生额计算该会员虚账号的当日余额,并与文件中的余额对账。
(因考虑到会员间可能有跨银行的资金往来,所以不进行企业总账户与虚账户合计的对账)5交易协议说明5.1数据报文格式说明:1)数据报文为定长字符串;2)数据报文长度不超过2k字节;3)报文头为固定段(位置、长度均固定,其长度固定为160个字节);4)报文数据:数据报文数据区数据长度为:1888个字节;5)报文数据中按顺序存放固定字符长度数据项,如果不是必填项,则必须以空格补充完整;6)以上报文头数据段按定长填写,不足长度时右补空格;7)报文数据中的字段值长度固定,所有字段为字符型;所有数字字段不足都左补零,例“-1.01” = “-00000000101”;所有非数字字段不足都右补空格;金额字段以分为单位,例如1021为拾圆贰角壹分;8)返回码:0000:处理成功;-XXXX:处理失败(其中X为1~9数字)9)处理结果信息:交易处理结果中文或英文信息。
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文件接口规范
附件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文件接口规范1 前言本接口规范规定了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报送理财及资金信托产品相关明细信息文件应遵循的有关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
2 文件规范2.1 文件编码上传的数据文件为.dat文件,文件格式为文本文件。
2.2 文件大小限制为了保证业务处理效率,本规范定义一个数据文件大小不可超过100MB,如果当天的数据过多,超过了文件大小限制,请分成多个文件。
2.3 文件格式需要将报送的文件压缩成zip文件进行传输,zip文件中包含该机构需要发送的所有数据文件(.dat文件), 上传的数据文件必须存在,内容可以为空。
2.4 文件名称压缩文件名称组成:标识码+ 14位报数金融机构总行机构代码+ yyyyMMdd + 3位顺序号.zip。
2.5 字段定义规定2.5.1 长度属性中“n”表示只可以使用数字,“c”表示可以使用数字或字符,一个汉字(或其他双字节字符)按2个字符计算,“d”表示日期型数据。
2.5.2 文件中字段与字段之间以“|”分割。
2.5.3 对于没有内容的字段,也应保留位置。
2.5.4 数值型数据前面不要0。
2.5.5 日期型数据样式为yyyy-MM-dd。
2.5.6 最后一个属性后不应添加分割符。
2.5.7表格中定义的上传的数据文件必须存在,内容可以为空。
2.5.8产品募集信息和资产负债信息文件名中的日期必须为月末。
2.6 数据文件2.6.1 资产池基本信息。
2.6.2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信息—币种信息:产品信息—客户类型:产品信息—增信机构类型:产品信息—增信形式:产品基本信息文件格式说明:第一列为类型标识(1-基本信息;2-币种信息;3-客户类型;4-增信机构类型;5-增信形式);从第二列开始为上面四个表格的各列。
2.6.3 产品起始募集信息。
2.6.4 产品终止信息。
2.6.5 资产池终止信息。
2.6.6 产品资金募集信息。
银行间市场交易系统客户端技术管理规范
银行间市场交易系统客户端技术管理规范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市场交易系统客户端的技术管理,防范技术风险,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运行,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管理规范合用于交易系统客户端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本外币市场做市商、交易成员以及其他与交易中心系统相联的信息用户,公众网站的信息用户除外。
第三条交易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包括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本币交易系统、相关行情信息系统、交易中心提供的其他系统的客户端,以及用户针对交易中心系统接口自行组织开辟的接入程序。
第四条用户应履行下列职责:(三)配合交易中心的各类技术支持工作,及时提供各类问题排查所需的信息;(四)按要求参加交易中心举办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会议;(五)按要求参加交易中心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并根据交易中心要求及时报告演练情况。
第五条交易中心对符合技术配置要求的用户提供系统建设和运行中必要的技术支持,主要包括:交易中心提供的客户端在安装、联网和使用中的技术支持;对运用交易中心系统接口开辟本方程序时的技术咨询及正式运行中有关交易中心系统接口技术问题的咨询。
第六条使用交易中心系统接口开辟接入程序的用户应同时遵守《银行间市场 API 使用规则》(规则文本见附件)的规定。
第二章用户技术管理普通规定第七条用户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技术管理结构建设,对业务发展与技术管理进行统筹规划。
第八条用户应加强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的客户端建设、运行、应急处置、数据管理以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用户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信息技术的资源投入,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确保其准确掌握交易中心发布的有关建设和运维要求。
第十条用户应积极配合市场创新,及时完成相应的系统调整工作。
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大数据文件资料接口要求规范
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文件接口规1 前言本接口规规定了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报送理财及资金信托产品相关明细信息文件应遵循的有关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
2 文件规2.1 文件编码上传的数据文件为.dat文件,文件格式为文本文件。
2.2 文件大小限制为了保证业务处理效率,本规定义一个数据文件大小不可超过5MB,如果当天的数据过多,超过了文件大小限制,请分成多个文件。
2.3 文件格式需要将报送的文件压缩成zip文件进行传输,zip文件中包含该机构需要发送的所有数据文件(dat)文件, 上传的数据文件必须存在,容可以为空。
2.4 文件名称压缩文件名称组成:标识码+ 14位报数金融机构总行机构代码+ yyyyMMdd + 3位顺序号.zip。
2.5 字段定义规定2.5.1 长度属性中“n”表示只可以使用数字,“c”表示可以使用数字或字符,一个汉字(或其他双字节字符)按2个字符计算,“d”表示日期型数据。
2.5.2 文件中字段与字段之间以“|”分割。
2.5.3 对于没有容的字段,也应保留位置。
2.5.4 数值型数据前面不要0。
2.5.5 日期型数据样式为yyyy-MM-dd。
2.5.6 最后一个属性后不应添加分割符。
2.5.7表格中定义的上传的数据文件必须存在,容可以为空。
2.5.8产品募集信息和资产负债信息文件名中的日期必须为月末。
2.6 数据文件2.6.1 资产池基本信息2.6.2产品基本信息产品信息—币种信息产品信息—客户类型产品信息—增信机构类型产品信息—增信形式产品基本信息文件格式说明:第一列为类型标识(1-基本信息;2-币种信息;3-客户类型;4-增信机构类型;5-增信形式);从第二列开始为上面四个表格的各列。
2.6.3 产品起始募集信息2.6.4 产品终止信息2.6.5 资产池终止信息2.6.6 产品资金募集信息2.6.7 资产负债信息2.6.8 贷款明细信息2.6.9 股票及其他股权资产中资金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明细信息2.6.10 申请单信息产品及资产池基本信息、终止信息、起始募集信息、资金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修改申请单:2.6.11 产品基本信息及资产池基本、终止信息修改容数据项描述表:2.6.12 产品起始募集信息修改容同产品信息中的产品起始募集信息格式2.6.13 产品终止信息修改容同产品信息中的产品终止信息格式2.6.14 募集信息或资产负债信息修改容2.6.15 募集信息修改容同产品资金募集信息格式2.6.16 资产负债信息修改容同资产负债信息、贷款明细信息、股票及其他股权下资金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明细信息。
账户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供开户代理机构使用)Ver1.4021文档修改记录:目录第一章前言 (5)第二章实时通信接口 (6)1)一码通账户开立 (6)2)证券账户开立 (10)3)账户注册资料修改 (12)4)一码通账户注销 (16)5)证券账户注销 (17)6)账户注册资料查询 (19)7)证券账户查询 (22)8)一码通账户查询 (25)9)首次交易日期查询 (26)10)账户资料核对 (28)11)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维护 (30)12)合伙人信息维护 (32)13)适当性管理信息维护 (33)14)信息批量查询申请 (35)15)客户关键信息修改历史查询 (36)16)休眠账户激活 (38)17)不合格账户解除限制 (39)18)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 (41)19)证券账户解除挂失 (42)20)存量账户关联关系报送信息查询 (44)21)账户资料核对(中金所使用) (46)22)产品客户一码通账户开立(未启用) (47)第三章文件数据接口 (53)1)当日账户业务核对文件 (53)2)当日发生变更的一码通账户资料文件 (54)3)当日发生变更的证券账户资料文件 (57)4)当日发生变更的证券账户使用信息文件 (58)5)当日发生变更的合伙人信息文件 (58)6)全体一码通账户资料 (59)7)全体证券账户资料 (62)8)全体证券账户使用信息文件 (63)9)全体适当性管理信息文件 (64)10)全体不合格账户信息文件 (65)11)预休眠账户数据文件 (65)12)非休眠账户数据文件 (66)13)休眠账户通知文件 (67)14)不合格账户报送文件 (68)15)不合格账户反馈文件 (68)16)沪市账户托管对账文件 (69)17)开户统计文件 (70)18)证券账户业务日终回报文件 (71)第四章附录 (72)第一节数据字典 (72)第二节结果代码说明 (84)第一章前言一规范所涉内容及适用对象本规范涉及的内容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实时账户业务处理请求及应答接口的数据格式说明,中国结算下发至开户代理机构的数据文件说明,及开户代理机构上报至中国结算的数据文件说明等。
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银行接口规范
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银行接口规范版本号:1.05二○○八年十一月深圳市雁联计算系统有限公司文档控制分发版本控制批阅意见目录第一章概述11.1 目的 (1)1.2 系统概述 (1)1.3 系统总体结构 (2)1.4 接口概述 (3)1.4.1非直联模式 (3)1.4.2直联模式 (3)1.5 定义、缩写词和术语 (3)第二章业务范围5第三章接口主要业务流描述73.1 系统工作日和状态 (7)3.2 业务种类 (7)3.3 支付业务描述 (8)3.3.1贷记业务-网银(自助渠道) (8)3.3.2贷记业务-普通 (16)3.3.3贷记退汇业务 (23)3.3.4借记业务 (28)3.3.5借记冲正业务 (36)3.4 信息业务描述 (38)3.4.1票据影像业务 (38)3.4.2专用内部账户调拨 (40)3.4.3交易明细查询 (43)3.4.4查询查复业务 (44)3.4.5账户信息变更 (46)3.4.6账户余额查询业务 (48)3.4.7自由格式信息 (50)3.5 资金业务描述 (51)3.5.1轧差清算 (51)3.5.2日终处理 (52)3.5.3系统对账 (52)3.6 管理业务描述 (55)3.6.1系统登陆 (55)3.6.2系统退出 (55)3.6.3系统强制退出通知 (55)3.6.4系统状态变更通知 (55)3.6.5场次变更通知 (56)3.6.6日切通知 (56)3.6.7通讯检查 (56)第四章接口系统结构574.1 物理连接 (57)4.2 应用连接 (57)4.2.1示意图 (57)4.2.2API说明 (58)4.2.2.1连接API (59)4.2.2.2断开连接API (59)4.2.2.3发送API (60)4.2.2.4接收API (61)4.2.2.5确认API (63)第五章接口信息处理说明655.1 接口信息处理模式 (65)5.1.1发送处理模式 (65)5.1.2接收处理模式 (65)5.2 接口报文说明 (66)5.2.1字符集说明 (66)5.2.1.1属性符号 (66)5.2.1.2x-字符集 (67)5.2.2报文结构 (67)5.2.2.1报文头 (68)5.2.2.2报文正文 (70)5.2.2.2.1短报文正文 (70)5.2.2.2.2长报文正文 (71)5.2.2.3报文尾 (71)5.3 业务报文 (72)5.3.1支付报文 (72)5.3.1.1实时贷记业务报文(SMP001) (72)5.3.1.2实时借记业务报文(SMP002) (73)5.3.1.3贷记退汇报文(SMP003) (74)5.3.1.4借记冲正业务报文(SMP006) (75)5.3.1.5支付业务回执报文(SMP009) (75)5.3.1.6账户信息查询请求业务报文(SMP101) (76)5.3.1.7账户信息查询回执业务报文(SMP102) (76)5.3.2信息报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2001]121号【发布日期】2001-10-08【生效日期】2001-10-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21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公司,各商业银行:为切实执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商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资格(一)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类别《管理办法》中的“存管银行”按业务对象进一步分为证券公司营业部存管银行、证券公司法人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和证券公司主办存管银行。
证券公司营业部存管银行是指证券公司的营业分支机构存放其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银行。
证券公司法人存管银行是指证券公司法人可以在其存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银行。
结算银行是指结算公司通过其办理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划拨业务的存管银行。
证券公司主办存管银行是指证券公司在其开立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存管银行。
(二)各类存管银行的条件:1、证券公司营业部存管银行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关条款的要求。
2、商业银行向证监会申请证券公司法人存管银行业务资格时,除符合《管理办法》第条有关条款的要求,还应达到下列条件:(1)净资产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分支机构个数在50以上;(2)具有全国范围内实时汇划系统,或与具有全国范围内实时汇划系统的商业银行签定了代理资金汇划协议,能保证证券公司法人和其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划转达到《管理办法》第条第二款的要求。
证券公司法人存管银行当然获得营业部存管银行的业务资格。
3、商业银行向证监会申请结算银行业务资格时,除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关条款的要求,还应达到下列条件:(1)净资产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在600亿元人民币以上,分支机构个数在100以上;(2)具有全国范围内实时汇划系统,或与具有全国范围内实时汇划系统的商业银行签定了代理资金汇划协议,能保证证券公司法人和其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划转达到《管理办法》第条第二款的要求。
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
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2011年9月目录1 前言 (3)2 对账系统功能介绍 (4)2.1 监督机构 (5)2.2 监督机构职责 (5)2.3 监督机构报送数据内容 (6)2.4 J01报表的核对逻辑 (7)2.5 J02报表的统计逻辑 (8)2.6 J03、J04的统计逻辑 (9)3 监督机构报送数据接口规范 (10)3.1 文件格式 (10)3.2 文件命名 (10)3.3 文件内容 (11)3.4 重报约定 (14)4 附录 (15)4.1 报表名称表 (15)4.2 报送机构代码表 (15)4.3 业务类型代码表 (15)4.4 监督支付结算机构的报表结构 (16)1前言《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本规范)是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对账系统(以下简称对账系统或者该系统)的规范文档。
对账系统是由中国证监会建设的,用于对全市场基金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划转行为进行监控的系统。
本规范规定了基金交易资金的汇总统计、对账逻辑以及监督机构报送数据的具体接口规范。
监督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向对账系统报送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数据文件。
本规范由中国证监会撰写及更新。
2对账系统功能介绍对账系统用于基金销售交易环节中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统计和对账。
执行监督职能的监督机构包括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2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的商业银行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监督对象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以下简称支付结算机构)以及注册登记机构。
对账系统通过将监督机构报送的资金汇总数据与从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平台)中提取的交易汇总数据进行核对,以实现对全市场的基金交易资金的核对对账。
实现基金销售机构的交易资金对账的方法是核对基金销售机构的每日应划付资金数据与实际划付资金数据是否一致,如出现不匹配则说明基金销售机构的资金划转环节出现异常。
登记结算数据接口规范
登记结算数据接口规范(上市公司版V3.8)二零一九年五月目录前言5一、规范所涉内容及适用范围 (5)二、数据文件命名规则 (5)三、基本数据说明 (5)第一章发送数据接口规范6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上市公司发送的数据清单 (6)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上市公司发送的数据明细说明 (7)(一)名册业务数据接口说明 (7)1.t1(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7)2.t2(前N名证券持有人名册(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9)3.t3(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细数据表) (12)4.t4(证券公司约定购回股东名册) (15)5.t5(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明细数据表) (16)6.t6(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明细数据) (18)7.t7(B股前N名证券持有人名册) (19)(二)股息红利差异化业务数据接口 (21)1.s3(上市公司红利退款明细数据) (21)2.s6(股息红利差异化计税补缴明细数据) (21)(三)股权激励业务数据接口 (23)1.s7(全体股票激励期权持有人数据) (23)2.s8(股票激励期权持有变动明细数据) (23)3.s9(股票激励期权基本信息数据) (24)4.S1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资金明细文件) (25)5.S1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所得税税款明细文件) (25)附录27前言一、规范所涉内容及适用范围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登记结算数据接口,确保登记结算数据处理的正确性,特编写本登记结算数据接口规范文档。
本文主要针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和接收的上市公司的各类登记结算数据进行详细的说明。
规范的适用对象为:上市公司等。
二、数据文件命名规则目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和接收的数据文件,均采用FOXPRO2.5下的标准DBF格式。
为了减少数据通讯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的数据文件都经过ZIP软件压缩后发送至PROP电子信箱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1.总则
1.1定位
本规范适用于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规定的数据。
本规范规定的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在各机构与中国证监会数据往来时予以遵守,内部系统使用的数据内容和格式不受本规范的约束。
本规范根据业务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的数据格式适用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三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之数据。
1.3版本控制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建设小组负责建立本规范的维护机制,保证本规范的完善和发展。
本规范向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开放,各机构可以向小组提出增加数据的申请,小组决定是否进行修改。
对本规范进行修改后,即定义一个新的版本。
2.引用参考标准
无
3.术语定义
报送单位—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数据的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
被统计单位—结算公司、各证券公司及下属证券营业部。
统计日期—上报数据的统计日期。
其他—参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释义。
4.基本要求
4.1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为文本文件。
4.2 数据处理规则:
(1)字符不区分大小写
(2)数字左补零右对齐,字符右补空格左对齐
(3)日期类型为YYYYMMDD
(4)金额单位为元
(5)行结束标志为回车换行。
4.3文件命名:
文件命名规则为:类别码+“_”+报送单位代码+“_”+统计日
期.TXT
4.4 文件结构定义:
文件结构包含文件头、数据字段说明和报送记录三个部分
5.数据格式
存管银行总部向机构部报送的数据格式 (类别码A)
结算公司向机构部报送经纪资金、自营资金的数据格式(类别码B)
结算银行向机构部报送结算公司的清算备付金和验资专户账面余额的数据格式(类别码C)
存管、结算银行向证监会报备的帐号数据格式(类别码D)
上报单位信息类别码E
附录:机构编码方案
机构编码方案为:A CCC D EEE(本说明为显示清晰在各代码间加空格,在实际代码中没有空格)
其中,A为机构行业代码
0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结算公司
1 证券公司
2 银行
CCC为机构总部代码
D为机构级别代码:
0 内设机构
1 分公司或证券公司营业部
EEE为内设和分支机构顺序号
机构代码
说明:1、首批证券公司编号按拼音排序,新增公司依次编号;
2、机构代码暂不含银行,待银行获得“《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业务资格后再定;
3、机构代码暂不含证券公司营业部代码,待证券公司按照
编码规则编制本公司下属营业部代码后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