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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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具体标准如下:
1. 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水库、水闸、泵站、渠道、堤坝等各类水利设施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

2. 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根据工程类型和水利设施的重要性,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

一般来说,大型水库、水闸等重要水利设施的保护范围通常设置在水库、水闸底面的一定面积范围内,以及周围一定半径范围内。

3.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依法划定,科学合理,综合考虑水利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运营管理等因素,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可能因不同的水利工程类型、工程规模以及地理环境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时,需按照当地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划定。

XX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办法

XX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办法

XX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水利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X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及其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划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水利工程,是指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包括水库(含山塘,下同)、水电站、水闸(含涵闸,下同)、堤防(含护岸,下同)、泵站、渡槽、倒虹吸、沟渠、溢洪道、陡坡消力池、堰坝、机电井、输(供)水管道(隧洞)等。

第三条市水务局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第四条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实行分级负责。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各镇(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不含市属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属水利工程,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目前由镇(街)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由各镇(街)负责;目前由村(居)管理的水利工程,由各村(居)负责。

跨镇(街)受益的工程,如管理单位不明确的,则由市水务局负责协调和落实;两个村以上共同受益的工程,如管理单位不明确的,则由所在镇(街)负责协调和落实。

第五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二)在堤身、渠身上垦植;(三)围库造地、库区炸鱼;(四)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建窑、开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者管道上开缺、阻水、挖洞;(五)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六)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开矿等活动。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镇街)和相关部门审批。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如何划定?1、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3、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150米(于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米,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二)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米,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米;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米。

(三)枢纽工程保护范围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米,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米,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米,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

(四)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

(五)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

(六)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米,一般不少于50米。

(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3)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

关于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的标准

关于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的标准

关于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的标准一、确权划界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国家保护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保护防汛设施、水文监测设施、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和导航、助航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

第二十九条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集体所有的水工程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脚外侧五至十米的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划定。

第十五条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地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五十米至二百米的堤防安全保护区。

第十六条大中型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使用。

河滩内的可耕地也可以由村集体经修组织使用。

(四)《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河道、骨干渠道以及重要闸坝、水电站、拌灌站等建筑物,都要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管理范围分为水库管理范围、护坝地、护堤地、护渠地和建筑物管理范围五种:1、大中型水库的兴利水位线以下为水库管理范围;2、大型水库主坝坡脚,(系指背坡坝脚和坝端坡脚,下同)外二百米,中型水库主坝坡脚外一百米,大、中型水库副坝坡脚外五十米,为护坝地;3、大中型河道、湖泊堤防的内外堤脚外五至十米为护堤地;4、灌排干渠的渠坡坡脚外二至四米为护渠地;5、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和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管理范围,一般为边线以外十至十五米。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一、调查背景河湖是国家重要的水资源,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河湖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需要对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划界确权工作调查。

本文提出了一种技术方案,旨在指导调查工作的进行。

二、调查目的1.确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边界位置和范围;2.为制定河湖综合管理和水利工程保护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3.提供基础数据和图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支持。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根据国家和区域的规划、政策和法律,确定各级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

此外,还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具体位置和边界。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根据已有的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情况,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目视检查和实地调查,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功能。

同时,还要分析工程所处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2.调查方法(1)调查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资料,包括地形图、规划图、设计图纸、工程文件等。

(2)实地调查: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对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绘制河湖和水利工程的位置、范围和边界图,并进行测量和拍照记录。

(3)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收集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处理,包括图件绘制、数据清洗、计算等,最终得到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准确位置和范围。

四、调查步骤1.调查准备:确定调查范围和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并组织人员和装备。

2.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调查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和边界。

3.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调查和勘察,并根据工程的使用情况和地理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5.31•【文号】水运管〔2021〕164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是依法对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的重要基础工作。

近年来,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虽然取得了显着进展,但还有一些地方工作明显滞后,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部门协同不畅、经费落实困难、推动力度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依法监管的突出短板。

为做好“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以下简称划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闸和堤防等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其中,2021年底前优先完成具有防洪任务的国有大中型水库、水闸和3级以上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3年底前完成具有防洪任务以及涉及防洪安全的所有国有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国有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二、工作安排(一)开展划定情况排查,建立未划定工程名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工程管理单位,全面排查核实已建成国有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情况。

对尚未完成划定的工程,工程管理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级分类建立待划定工程名录。

(二)编制“十四五”划定工作总体方案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划定情况排查结果和工作实际,按照“十四五”划定工作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明确水库、水闸、堤防等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水库工程是人类为了解决水资源问题而兴建的一种重要水利设施。

它在防洪、灌溉、发电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水库工程的不断扩建,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那么,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应该如何划定呢?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理论分析1.1 管理范围的划分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库主体工程的管理。

水库主体工程是水库工程的核心部分,包括大坝、泄洪闸门、输水渠道等。

这些工程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水库的正常使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因此,对水库主体工程的管理应做到全面、细致、严格。

(2)水库周边地区的管理。

水库周边地区包括水库上游、下游及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企业等。

这些地区的发展与水库的运行密切相关,因此,对这些地区的管理应注重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3)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

水库生态环境包括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水生生物保护等方面。

这些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维护水库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应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覆盖。

1.2 保护范围的划分水库工程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应当明确界定,确保各方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许多水库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如三峡、小浪底等。

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水库工程社会效益的重要途径。

(3)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

水库周边地区往往存在一些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如湿地、森林等。

这些区域的保护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践探讨2.1 管理范围的实际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一、背景介绍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而作为水的储存和调配基础的江河湖库更是具备重要的战略性和经济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江河湖库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必须对江河湖库的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定。

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是指对江河湖库进行管理的界定范围,一般由集水区、水库及其周边区域和影响范围组成。

其中,集水区是指与水库有直接水文联系的地表流域面积,在水文调度上为整个水库区的有效汇水面积。

水库及其周边区域是指水库的建设用地和周边2千米范围内的土地,包括坝区、库区和沿岸带等,是水库管理的主要范围和重点对象。

影响范围是指水库周围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受到的影响范围,除了上述区域之外,还包括水库下游河道和下游受水区。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的划定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明确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保障供水、调蓄洪水、发电等,同时还要考虑对上游环境、下游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管理要求包括水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库安全管理等方面。

此外,还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与其他管理单位和管理范围的衔接。

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是指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界定范围。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包括坝址区、影响区和水产区等。

其中,坝址区是指坝所在的区域,一般包括坝和坝后矿山、住宅、生产设施等;影响区是指工程对于周围区域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水库蓄水、水文调度和排洪等环节,一般包括水库及其周边地区、下游河道和下游受水区等;水产区是指水库养殖、渔业、水产等资源和相关社会经济活动发生的区域,一般包括库区和沿岸带。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需要综合考虑工程类型、地理位置、工程功能、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以确定划定范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设计和划定管理范围,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这个问题可真是让人头疼啊!不过别着急,我这个“水库通”可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今天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我们来说说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嘛,就是指水库工程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水域范围以及周边环境等方面的管理。

那么,这个范围怎么划定呢?其实很简单,就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划分的。

比如说,我们国家的《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水库工程的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嘛,就是指水库工程周边生态环境、水资源、土地资源等方面的保护。

那么,这个范围又是怎么划定的呢?同样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划分的。

比如说,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水库工程的保护范围、生态功能区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那么,为什么要划定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呢?这是因为水库工程是一个涉及到国家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利益的大型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全方位、全周期的管理。

只有明确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才能更好地保障水库工程的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

划定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需要我们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调查研究,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我们还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库工程的管理和发展。

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来进行考虑和安排。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好这些宝贵的水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水资源服务,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好了,今天关于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的问题我就给大家讲到这里啦!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让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下次再见啦,拜拜!。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一、引言水利工程是指为了改变自然水文条件,解决水资源利用和调控问题而设计和建设的设施和工程,包括引水工程、排水工程、灌溉工程、堤防工程等。

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不仅涉及对自然水文条件的改变,还涉及对水体、土地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保护相关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明确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并通过划定方案对其进行管理和保护。

二、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概念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是指为了保护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及其所涉及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目的而划定的一定范围。

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初就规划划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对保护水利工程以及所涉及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既要符合水利工程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周边环境的保护,需综合考虑工程建设、保护、效益等因素,确保划定范围的合理合法性。

三、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必须是科学、合理的,需充分考虑水利工程所需和周边环境的特点,合理确定划定范围的大小和范围。

2.合法性原则:划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划定,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3.依据性原则:划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必须依据相关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周边环境和水资源等因素,切实保护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所涉及的资源。

4.综合性原则: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需考虑水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利益,综合各类因素,确保划定的范围对水利工程的保护和利用具有综合性。

四、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的程序和方法1.收集资料准备阶段(1)收集水利工程基本资料,包括工程类型、规模、用途、建设年限等相关资料。

(2)调查研究周边环境,包括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土地利用情况、生态环境等基础资料。

(3)核查水利工程相关权属资料,梳理水利工程的权属范围。

2.划定范围定性阶段(1)根据已有资料,初步确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范围和基本界限。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4.08•【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知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水管单位及有关企业: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区水库、水闸、堤防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以下简称划定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关于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3号)《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要求,各市、县(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有序推进划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推动力度不足、总体进展不够平衡等问题。

现就进一步做好划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十四五”管理与保护范围待划定任务情况(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进展。

根据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水管单位及有关企业上报统计,水利厅印发了《宁夏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宁水建运发〔2022〕19号),明确了全区水库、水闸、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十四五”期间待划定任务,其中水库91座,水闸240座,堤防1057.47公里。

按照河湖水域岸线划界工作、灌溉渠系划界工作安排部署,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了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结合河湖、水库、农村水利、水旱灾害防御等部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水管单位及有关企业在堤防水闸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填报统计:截至2024年3月底,91座待划定水库中,已完成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49座,(系统完成同步填报47座,其中降等1座、报废1座),未完成42座;240座待划定水闸中,已结合全区灌溉渠系划界完成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159座(系统完成同步填报92座,未填报67座),未完成81座;1057.47公里待划定堤防中,已结合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完成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443.6公里(其中系统完成同步填报166.71公里,未填报276.89公里),未完成613.87公里。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1. 引言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中北部,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功能区域。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变得愈发重要。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旨在为读者深入解析该主题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观点。

2. 定义和背景(1)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是指对水利设施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2)保护范围划定标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状况,对水利工程保护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定,以便有效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3.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的意义(1)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能够保障水资源的长期稳定供应,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保护生态环境:划定合理的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有助于保护和恢复当地的生态环境,减少土地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污染。

(3)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对于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4.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的内容和标准(1)自然地理条件:考虑水资源分布、水文地质条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因素,科学划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2)法律法规依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3)社会经济因素: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划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4)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和保护需要,科学制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5. 个人观点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法律法规依据、社会经济因素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划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和保护范围

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和保护范围

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和保护范围水利工程是人类为了改善生活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建设的一种基础设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工程的管护和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水利工程的管护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探讨。

一、水利工程管护范围1.1 河道管理河道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效益。

河道管理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河道疏浚、河道加固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工作的目的是保持河道的畅通,防止河道堵塞,减少洪水灾害的发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1.2 水库管理水库是水利工程的重要载体,其管理直接关系到水库的安全和效益。

水库管理主要包括水库蓄水、泄洪、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工作的目的是保持水库的水位在合理范围内,确保水库在防洪、灌溉、发电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防止水库溃坝等事故的发生。

1.3 水闸管理水闸是控制河流水位的主要设施,其管理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效益。

水闸管理主要包括水闸启闭、维修、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工作的目的是保证水闸正常运行,控制河流水位,满足灌溉、发电等用水需求,同时防止水闸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二、水利工程保护范围2.1 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的建设往往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采取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具体措施包括:合理选址,避免破坏生态敏感区域;采用生态工程技术,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

2.2 文物古迹保护水利工程往往与历史文化遗产相伴而生。

在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文物古迹保护的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文物古迹受到破坏。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文物古迹保护制度,明确保护责任;加强文物古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开展文物古迹修缮工作,保持文物古迹的历史原貌等。

2.3 社会稳定维护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在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社会稳定维护的需要,采取措施防止因水利工程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第一章概述1.1 引言该技术规定旨在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要求,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划定工作提供指导。

1.2 规定依据该技术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1 河湖管理范围定义河湖管理范围是指河湖系统综合管理的范围,包括河道、湖泊、水库、江河等水域及相应的河岸、湖岸等附属区域。

2.2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原则①生态保护原则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保护需要,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②安全防洪原则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应考虑防洪安全的需要,合理设置河道分水岭,确保洪水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③经济合理原则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应兼顾经济发展的需要,减少对土地利用的限制,促进沿岸地区的经济发展。

2.3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程序①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水文、地理、生态、经济等资料,建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基础数据库。

②技术分析通过对资料的分析,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边界,以及需要纳入管理的附属区域。

③部门协调将划定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协调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结果。

④公示和听证将划定结果公示,并进行听证,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⑤正式划定依据公示和听证结果,正式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3.1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定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指水利工程及其相应功能区域的管理范围,包括水源区、水库区、引水渠道区、调节池区、取水口区等。

3.2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原则①安全保障原则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应以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为首要原则,需对相关区域进行管控,维护工程设施完整性。

②生态平衡原则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应兼顾生态平衡需求,尽可能保护和恢复水利工程周边生态环境,做到可持续发展。

浅谈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意义及工作建议

浅谈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意义及工作建议

《湖南水利水电)2020年第6期浅谈#$%程*+,-划/01X3T456!"政(湘西自治州水利局,湖南吉首416000)摘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意义重大。

文章在分析历史背景的基础上,提出要摸清家底,明确工作任务;坚持依法依规划定;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统一标准,确保划界产'质量;内外业结合,核实勘定界线等工作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建议水利工程是实施防洪排涝、农业灌溉、抗旱供水、生态调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依法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基础工作,是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重要抓手,是水利行业u重建轻管”,是水利基设施实有效空间管控必然途径,是全力保障家水安全,水利行业有重。

1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背景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家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划工作,保护工程设施,分效益,水利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知》(水管(1989)5号)、水利工程划工作水管19912水利工程划工作水管(1992)10。

经济条件限制,这项工作进展缓慢。

落实全,实强水利工程管理,分水利工程效益,2014年8月21日,水利部下发《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工作水建管(2014)285,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工作,要2020基成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划确权情况,2014年9月1日,水利河湖水利工程划确权工作的建管(2014)186号);2018年12月27日,水利部下发《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水管(2018)339,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确保成任务。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重要意义1)是落实党中央、水利部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

2021《“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编制提纲》

2021《“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编制提纲》

附件1
“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
编制提纲
一、基本情况
包括水库、水闸、堤防等数量、规模、管理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
水库、水闸、堤防等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包括已开展工作情况、未划定工程情况等。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
按要求明确“十四五”期间水库、水闸、堤防等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目标任务,并提出分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

四、组织实施
水库、水闸、堤防等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组织方式、实施要求等。

五、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经费筹措、技术帮扶、督导考核等保障划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具体措施。

附表:
1.“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计划表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待划定工程名录
附表1
“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计划表
填表单位(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填报人:审核人:
附表2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待划定工程名录
(按水库、水闸、堤防分别列出名录)。

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依据标准202219

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依据标准202219

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依据标准202219湖库工程确权划界相关依据一、水库1、划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3)《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4)《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2、管理范围库区:库区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和库内岛屿;坝区:主坝、副坝及其禁脚地和溢洪道(主坝为坝高的7—10倍,副坝为坝高的5—7倍,溢洪道两边为开口面的3—5倍);渠道及其禁脚地(填方自外堤脚线,挖方自开口线算起,干渠为线外10米,支渠为线外5米)。

3、保护范围主坝两端各200米,禁脚地以外100米;副坝两端各100米,禁脚地以外50米,溢洪道管理范围以外50米;渠道从禁脚地外沿算起,干渠20米,支渠10米;涵闸、涵洞、隧道、电站从建筑物外沿算起,大型为周围500米,中型为周围300米,小型为周围100米;渡槽槽身投影面两侧,大型为30米,中型为20米,小型为10米,渡槽两端大型为200米,中型为100米,小型为50米。

4、填报范围大中型水库逐一填报;小型水库汇总填报。

二、湖泊1、划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3)《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2、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为湖泊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湖泊堤防及护堤地。

无湖堤的,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3、保护范围湖泊保护范围包括湖泊保护区和湖泊控制区。

湖泊保护区按照湖泊设计洪水位划定,包括湖堤、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等。

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区域对湖泊保护有重要作用的,划为湖泊保护区。

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不少于50米的区域划为湖泊保护区。

湖泊控制区在湖泊保护区外围根据湖泊保护的需要划定,原则上不少于保护区外围500米的范围。

4、填报范围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逐一填表。

三、水闸1、划定依据:《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2、管理范围水闸工程的管理范围是水闸管理单位直接管理和使用的范围,包括:水闸工程各组成部分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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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1、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3、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大型水库:
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150米(于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米,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二)中型水库:
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米,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米;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米。

(三)枢纽工程保护范围
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米,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米,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米,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

(四)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
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

(五)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

(六)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米,一般不少于50米。

(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3)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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